神學生命研究論文
時間:2022-03-17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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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些被稱為人的人是否成為真福者,即看我們是否像六翅撒拉弗(Seraph)一樣與基督一起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籍著六種階梯式的光照,被引向上帝;我們在靜觀中入神,又在靜觀中出神(suspension),從門進來,尋得草吃,在羔羊的血中洗凈自己的衣服,有權在生命之樹中,籍著靜觀進入天上的耶路撒冷,惟有靜觀才能引領我們抵達心靈的超拔(excessus::靈魂從肉體解脫,復歸達到極致境界);我們心中的熱望被兩種形式點燃:從內心呻吟中發出的祈禱呼喊和直接而強烈地使心靈轉向光明的沉思。
生命的物化是的罪過,惟有神學可以拯救與更正。在生命神學語境中,生命應重新定義為四個位格:有限的肉身的生命(人體)和生命(人生);無限的精神生命(人心)與靈性生命(人“道”)。羅納根說,生命的存在與天國的秩序合一;舍勒認為:“人心秩序、精神氣質與體驗結構,是一個實質價值的偏愛結構…生命的最高價值是宗教價值,生命為愛而生存。”瓜爾蒂尼指明:“若存有對比之相似的可能,上帝的絕對中就類比于生命的有限之中;…生命是行動之結構空間與行動的時間序列、充實與形式,生命即是個別又是整體,生命的充實是形式的與血液,它們承載生命;對比可以透悟生命本原;人享有的是信仰的生命。”生命是變化、運動與超越;生命由于信心與對上帝的企盼而充滿力量;神學使生命獲得完知的的價值與可能,使人能最終逃離生的困惑與死亡的畏懼,讓人找到一個新的天國和新的人間樂園,那是信心與力量的源泉。基督教神學和其他宗教一樣,用信仰與覺悟來解讀生命的含義,但基督教又個我化地單獨對人的生命給與一個嚴密的邏輯的結構,因為它是由同一神或同一圣主宰者創造生命,萬物都受其創化,有關生命的教義與語言在邏輯上和諧與自洽。基督教生命的意義的前提是:上帝的存在和我們對上帝存在的參與。神人類學說的創立者索洛維約夫對人的生命作出了最具個性的圈定,用神人類觀念透視人與上帝的關系,他指出:“人的生命可以修煉為永恒,人的生命是上帝與物質的聯系者,上帝通過外顯之道與愛的原則的實現,使人成為自由之身,人將達到神人類,即精神的人類。”達到神人類必須從心理-肉體生命完成向精神-宗教生命的過渡。因為,我的生命的全部,都是上帝的,上帝是這個生動的肉體的始基,而且,“我與父原為一。”這在伊斯蘭教的教義學中有所,其“認主獨一”的概念成為信仰的根本,“認一之功,誠為首務”,一切精神與物質的現象,乃安拉的自顯與外化,這種認識使蘇菲神秘主義與基督教神學互認與交融。真一、數一、體一與本然、本分、本為的“三品”教義延伸了基督教教義,其真一之所妙,異名而同實之學說,更加清晰完善。
1.對主體預設的沉思:生命的冥想與訴求
生命至善與圣三位一體是基督教神學的邏輯基礎,這一至高、至潔、至善的理性主體-圣父(God)為獨一上帝,為萬有生命的本原,任何生命都屬于他、服從他、聽命于他,因為他是原動力與永動力,生命體離開他將失控,必定回到原來的“空”;任何“活體”的存在都必須以他的規制為前提。尼西亞會議對于深的本質以及三位一體的定案是不容改變的,基督教任何教派對此都堅信不疑,上帝的本質為一,“無始無終,無形無像,不可分開,全能,全智,全善,一切有形無形之萬物的創造主和保存者;”絕對的上帝觀決定了基督教是絕對的宗教,因為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啟示是一個獨特的事件,這個靜止的上帝觀念被拉納打破,他修正了這種絕對與僵化的說法,認為“救恩一定可以在教會之外得到”,因為基督教永遠不可能取代其他宗教傳統。“匿名基督徒”的術語雖然受到了激烈的攻擊,但是這種最早的普世主義意識卻被保存下來,成為宗教多元論神哲學認知的開端。使徒信經開篇即稱“我信父上帝”,使上帝成為人格化的神,他慈愛并可以真正信賴,它充滿活力,不是無位格的靜止的神圣力量。上帝為我們的世界的發生以及人類的創生給與了原始的動力;那是一個最偉大的策劃,沒有這個動力,一切都不會存在,一切都是空像;上帝使與人的生命具有了意義;無論是降生還是死亡,都由上帝所掌管;這些生命使地球有生氣,這些生命體的各種類別,都來自于一個本源,就是上帝的創造與愛。圣經經文中并沒有標明上帝的性別,舊約的上帝以父性為主體,經常被比作磐石,但上帝也被作為母親的范型,表示對子民如對孩童的愛,這種陰柔的性情延續了迦南人強調女神的性崇拜心理傳承;因之,新約中上帝是通過圣母瑪利亞來完善這種形象的。舊約以律法的嚴厲來規范生命,是延續了猶太教“妥拉”的傳統,而新約是以道德信實來訓養人的行為,這都透露了“性別解經”的倫理體驗。
圣子(GodtheSon)“為救世人,取肉身成為世人”,萬生借他而造;
“上帝的兒子,從蒙福的童女瑪利亞的腹中,去了人性,所以有神人二性,無可分開,聯合于一個位格之內;就是一位基督,真上帝、真人;從童女瑪利亞所生,真真實實受了苦,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他就能叫我們得與天賦復和,不獨為人的原罪,也為人一切本罪作了挽回祭。”
耶穌基督曾下到陰間,經過三個晝夜,復活并升天,坐到父的右邊,統管一切受造之物,司審判活人與死人。舊約中,對天使般的或超者偶或也用“上帝之子”稱呼,如《約伯記》和《但以理書》,稱即將到來的彌賽亞為“上帝的兒子”。新約與升華了這個概念,認為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保羅說耶穌是上帝天然的兒子,而信徒是上帝收養的。十字架為我們帶來了一種嶄新的思考方式,一種約定的價值,必須為人所信仰;這也就奠定了生命神學的理性根基:基督的生命是特殊的,而人的生命由基督的生命決定的,人的生命的形式與都由上帝通過獨生子耶穌給定,從而成為上帝的“孩子們”,信徒所稱的“我們在天上的父”與耶穌所用的亞蘭語“阿爸”是有重大區別的。基督教所明示的上帝并不是耶穌肉身的父親,這與伊斯蘭教徒的理解不一樣,“ittakhadha”對基督教來說是一個異端,基督教認為,耶穌的獨特作用表現為,上帝在耶穌里將自己啟示出來,耶穌是上帝拯救世人的者。“人子”的稱謂,是為肯定基督的人性,基督的人性不是被吸收進神性,而是從神性中分出;《圣經》中認為,基督保留人性的一個見證,就是帶著人性的圣靈感孕的實體升天,將來他再臨審判時,也像他升天時那樣(徒1:11);那時他們將看到他那被他們刺透的身體(約19:37;啟1:7);在審判后,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基督有一面始終與我們同性,圣子是一個受生(begotten)的存在,這是說明,生命由肉身顯示它的現實性,基督在永恒中不拋棄人性的原因就是以血肉之軀與我們接近,使“道”在我們中間,只有由人性的基督,才能使我們相信上帝拯救人類的目的。耶穌來到世上,為顯明上帝,以自己的身體作為贖價,使被囚禁的人重獲自由,并擺脫了罪的捆綁以及對死亡的恐懼,得到了生命的徹底釋放,從此我們的生命變得極其珍貴,因為是基督用重價從撒旦那里買來的。我們也會更加愛惜我們的肉身,肉身使我們有了現實性,同時我們用思想與行動把對神的意旨的具體貫徹成為可能,肉身的自由狀態不僅要我們利用其榮神益人,而且必須確知人的生命的真正意義就是愛。當然,如安提阿學派與亞歷山大學派的爭論一樣,基督教內部從來沒有統一對基督神性與人性合一方式的爭議,基督教許多學派與亞歷山大學派一樣,十分強調神的他異性,它的不變的圣潔以及不受感情的特性,不可能被受造的敗壞污染;墮落的人性可以獲得邏格斯完美神性的醫治,而神性卻始終完美無缺。安提阿學派卻格外重視人的生命力量,結合道成肉身,認為人類在救恩中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這一點不可忽視;耶穌的人性具有自我選擇的道德能力,他的人性不可看作是被動的器具,耶穌只有用人格的力量,才成為人類理智與意志的典范,使人類有可能進入高尚。耶穌必須完全作為一個人,和我們的生命的角色一樣,人把他視為同類,他同樣要接受試探和誘惑,他的“神人”與“道人”的特性由于倫理的需要必須被掩蓋,圣子的“一人性”,使道成肉身中“神所穿的人”與穿上人的邏格斯區別開來。
ruach是希伯來詞,其詞義幽遠,意蘊無限,絕非其他文化語境所能明示或再現,這對于我們理解“圣靈”來是一個難以逾越的語言障礙。系統通常用三個詞來對譯:wind(風)\breath(呼吸)\spirit(靈);顯然,生命是屬于圣靈的,教父門根據圣經承認圣靈為“上帝之靈”或“基督之靈”以及基督徒認識的“我信圣靈”的“圣靈”就是為生命所設計的一種高尚的不可替代的神圣力量。圣道應被看作是基督教教義的源泉,但對圣道的理解,卻因對圣經的解釋不同而出現諸多的分歧,因而形成基督教不再是精神和生命的宗教,而成為文本化的宗教,這是解經學泛起的原因。究竟“奉主耶穌的名受洗”的信徒,是否同時擁有了圣靈的保障,是否圣靈降臨的新力量已經對人發生作用,已經被人的生命之軀所領受,并從此人將有能力無限度地反抗敵基督的進攻。上帝是通過圣靈“賜生命的”,但是否“從父出來”,還是“從父和子出來”,或是如“從父通過子出來”都肯定“圣靈”對生命形成的決定性價值。基督教為什么設定由圣靈的工作使人認罪、悔改、成圣?并且強調信徒必須接受圣靈的感動才能在生活中表現出各種美德,才可能使神在人的生命里種下的善舉的種子復活與顯現。圣靈從創世至人類以及所有生命的終極,使真、善、美,通過圣靈的運行、啟迪和召叫,成為現實的存在,并讓人類醒悟,彰顯圣愛就是生命的品能或責任。圣靈像風,吹拂生命的甘露,像氣息將生氣吹進亞當的肉體中,使其成為一個有靈性的活人,自此生命有了“呼吸”的觀念,使死與“活”有了本質的區別,生靈特有的標示著“活力”。圣靈是賜生命者,是神賜能力(charism),它替代上帝的具體行動,是行動的上帝,是務實的上帝,是給與人以生命和生機的上帝,它直接與人的生命實體相聯系,人的生命因圣靈的的檢驗而有價值,值得尊重;生命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重復,但必須有圣靈的應允才可能實現,才具有上帝創造的“名”,才與世界一起被賦予存在的意義。圣靈與圣父、圣子同樣應接受人的崇拜。基督教神學重視圣靈的幫助,只有圣靈能使啟示發生,正如布塞(MartinBucer)在對福音書注釋中所指出:
“在信仰上帝和被圣靈感動之前,我們并不是屬靈的,因而關于上帝的任何事我們都完全不能理解。所以說,在圣靈進入我們之前,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智慧、一切義,不過是死亡的黑暗和陰霾。”
東正教的神學家認為,圣靈(GodtheHolyGhost)“是主,是賜生命的,從父出來“;此三位一體,上帝的三個位格,為奧秘的啟示,理性領悟讓渡于信仰接受。圣靈的任務是帶領我們進入上帝的真理,沒有圣靈,對基督徒來說真理是永遠不可接近、不可理解、不可認知的。圣靈具有使人成圣和使基督徒的生命圣化的重要作用,神學的救贖倫理是有罪的人的生命重新變得有意義,使人的世界有生機,使人的肉身的欲望被凈化、接納和寬容。當代生命技術的目標是使人免遭痛苦與不幸,醫學的目的是還健康與喜樂與人。基督教只有通過圣靈緩解罪身與屬靈的張力或沖突;對于加爾文的救贖論來說,也是把圣靈作為基督與信徒之間緊密聯系的紐帶。圣靈是上帝的恩賜,它使上帝理解人的生命深處的語言,并通過靈修、禱告與敬拜使人與神對話;在道德上,基督徒必須與圣靈同在,才能遵守生命的律法,聽從上帝的召喚。東西方的基督教神學家都曾經遭遇圣靈所處位格的尷尬,因為圣靈不同于圣父子,占有自己獨特的位格,圣靈還可以用于圣父與圣子,只是圣靈可來源于圣父,也可以來源于圣子,而圣子卻是圣父所“生”。天主教神學家從本質上理解化的上帝,而東正教神學家主要從事業上理解學的上帝,而新教神學家,不僅對上帝進行哲學的解釋和社會學的認識,還用人類學去與說明他與人的生命的關系。圣靈就是因為人的生命現象、肉身的現實被派遣到世界上來。圣子具有肉身,必須通過圣靈化身后,并借助圣靈完成人間的事業。圣靈完成凈化人靈魂的作用,世界境況和人類生命狀態以及生命存在的形式,把信仰與囑托無保留地傳達給人,是人與神的媒介或使臣,是行動者和圣神的工作肢體。人籍靠著基督的道成肉身、生死復活,“人的生命品質發生了決定性的轉變:人身上有了某種神圣的東西,于是心中滿懷著希望”。圣靈在此,只是“金雞報曉”的一聲吟唱,但生命的全體仍然在沉沉的黑夜中探索與煎熬,即使是清晨將至,依然要經受冬夜的嚴寒。圣靈替代上帝啟示生命、感化生命、招叫生命,使“我們”從沉睡中蘇醒,從麻木中憬悟,圣靈給“我們”以覺悟和智慧。圣靈與圣子的事業是共同的,但對人的生命具像和實體來說,生靈并不服從圣子;基督降生于人世與人的本質相結合,這個本質對所有人都一樣,而圣靈卻可以針對具體某個人、某種生命現象、某一項生命活動;圣靈以個性化的、單一的方式對每一個個性生命傳達上帝的旨意。圣靈是一位不知疲倦的勞作者,默默地不停地為人的得救作奉獻,沒有自己獨立的形象與另外位格中的顯赫地位,它沒有光環與冠冕;沒有榮譽與歸處,它以一種悲壯和勤勉陪伴和感動“我們”的心,“我們”從此不再孤獨、不再煩惱、不再嫉妒、不再埋怨、不再悔恨、不再忘記上帝和基督的愛。弗•洛斯基說:
“基督成了獲得人性普遍本質的統一形象;圣靈為每一個按照上帝形象被造的個性提供在普遍本質限于上帝類似的可能性。一個是把自己的位格賜給人的本質,把自己的本質賜給人的位格,另一個把自己的神性傳遞給個性。這樣,基督的事業是聯結人,圣靈的事業使人分開。然而,這兩個事業相互是不能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