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骨折應用論文

時間:2022-03-18 0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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踝關節骨折應用論文

【摘要】探討可吸收螺釘(PGAPLLA)在治療踝關節骨折中的應用。[方法]1994年3月~2003年8月治療踝關節骨折42例,皆行切開復位可吸收螺釘內固定術。下脛腓聯合分離仍不穩定者,用可吸收螺釘橫向固定。[結果]全病例得到6個月~5年3個月隨訪,平均2年4個月。根據美國足踝外科協會(AOFAS)制定的踝關節評定標準,優32例,良8例,可1例,差1例。優良率達95.2%。[結論]可吸收螺釘治療踝關節骨折,具有良好的內固定特性與組織相容性,吸收完全,能早期進行功能鍛煉,避免了再次手術的痛苦。

【關鍵詞】可吸收螺釘踝關節骨折

踝關節骨折是人體最常見的關節內骨折之一,約占全身總數的3.92%,關節內骨折因涉及軟骨面的破損,修復難度較大,內固定材料及方式較多。本院自1994年3月~2003年8月期間應用可吸收螺釘(PGAPLLA)作內固定材料,共治療踝關節骨折42例,取得良好的效果。

1資料與方法

1.1臨床資料

本組病例中,男31例,女11例,年齡21~50歲,平均36歲。致傷原因:車禍22例,壓砸傷8例,扭傷7例,墜落傷5例。骨折采用LaugeHansen分型:旋后外旋型8例,旋后內收型11例,旋前外展型9例,旋前外旋型6例,旋前背屈型3例。另有脛骨干骨折5例(墜落傷)。

1.2材料

可吸收螺釘(PGAPLLA)是高分子聚合物,由聚乙交酯與聚丙交酯自身增強而成。無色透明,具有良好的內固定特性與組織相容性,無全身毒性反應,抗彎與剪切強度為松質骨的20~30倍。長度25~65mm不等。

1.3手術方法

全部骨折皆行切開復位可吸收螺釘內固定術。手術時間有損傷當天到延遲半個月者(局部腫脹明顯、皮膚出現水皰者,術前時間延長)。切開復位的固定次序:若是三踝骨折,應按先外踝,再后踝,最后內踝的順序固定[1]。若后踝骨折線超過關節面25~30%者行切開復位內固定,合并三角韌帶斷裂應予以修復[2]。下脛腓聯合分離,一般在內外踝復位內固定后可自行復位,少數仍不穩定者用可吸收螺釘將腓骨固定于脛骨上,術后功能位石膏托固定3~4周。對于脛骨干骨折和上述固定方法相同,但要注意首先整復關節面,骨質有壓縮時可考慮自體植骨。在操作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釘道要預先用專用絲錐攻絲,而且旋緊螺釘時要掌握合適力距,防止頂帽或主釘損壞。

2結果

本組42例病人均得到隨訪,隨訪最短6個月,最長5年3個月,平均2年4個月。術后X線片結果顯示:骨折端解剖對位和脛距關節間隙正常者40例,2例外踝對位欠佳。手術切口愈合情況:30例甲級愈合,12例乙級愈合,后者皆因皮膚挫傷較重所致,無1例切口感染。未有局部因排異反應出現無菌竇道及分泌物的情況。全部病人術后1年復查X線片,骨折愈合良好,局部骨質無異常密度,提示可吸收螺釘(PGAPLLA)吸收完全,具有良好的組織相容性。根據美國足踝外科協會(AOFAS)制定的踝關節評定標準,本組優32例,良8例,可1例,差1例。優良率達95.2%。

3討論

3.1踝關節是負重關節,其骨折脫位為關節內骨折,多合并韌帶損傷,對踝關節骨折的治療,要兼顧恢復關節面的完整性與關節運動的穩定性。踝關節的穩定系統有內、外、脛腓聯合三個系統組成[3],一般至少有兩個以上系統損傷才會引起踝關節不穩。因此在治療踝關節骨折脫位時,關鍵要處理好腓骨下段骨折及下脛腓聯合分離[4],這樣才能恢復踝關節的正常功能。

3.2本類骨折通常采用金屬松質骨加壓螺釘效果較好[5]。雖然金屬堅固可靠,但當骨折愈合后,須再次手術將內固定物取出。下脛腓關節固定的螺釘應在12周內取出,以免影響踝關節的背伸跖屈活動或斷釘[6],這樣患者就要經受3次手術的痛苦。而本院應用可吸收螺釘治療踝關節骨折,由于其固定可靠,能早期進行功能鍛煉,避免了再次手術的痛苦。雖然生物材料成本較高,第一次經濟投入較大,但由于免除2次手術及住院,總的經濟負擔減少。作者所用可吸收螺釘的生理特性及在人體中的代謝進程符合人體正常的生理過程,有其獨特的優越性。即:無金屬螺釘、釘帽所致周圍皮膚軟組織的突起和觸痛,而且操作相對簡單,不需廣泛剝離骨折及關節周圍軟組織,有利于切口愈合,愈合后不需取出植入物,尤其是后踝骨折避免了第2次手術對關節后方韌帶結構的再次破壞,減少了感染機會及并發癥。由于PGAPLLA可吸收內固定物在體內強度保持時間為10周~6個月,這正是松質骨愈合的時間,克服了AO內固定出現的應力遮擋的缺點,有利于骨折的愈合及踝關節的功能鍛煉,避免了創傷性關節炎的發生,且骨折愈合后1~2年內該內固定物水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參與體內正常的新陳代謝,無任何毒性反應。

對于較復雜的踝部骨折,由于目前可吸收螺釘的種類較少,作者主張暫緩應用,如HaugeHansen分型粉碎骨折或腓骨骨折端較高,用可吸收螺釘因固定困難從而造成骨折對位差,喪失其優勢。本組2例效果較差,皆是由于上述原因所致,應引以為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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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盧世壁,王繼芳,等譯.坎貝爾骨科手術學[M].第9版.濟南:山東科技出版社,2001,2:200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