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學生態倫理觀表現

時間:2022-04-20 0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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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學生態倫理觀表現

隨著當今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綠色革命”席卷了整個世界,綠色文學即生態文學正在異軍突起,迅猛發展,成為文學園地里的一顆引人注目的新星。生態批評的端倪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1974年,美國學者密克爾出版專著《生存的悲劇:文學的生態學研究》,提出“文學的生態學”(literaryecol-ogy)這一術語,主張批評應當探討文學所揭示的“人類與其他物種之間的關系”,要“細致并真誠地審視和發掘文學對人類行為和自然環境的影響”。生態批評由西方文學界發起,但縱覽中國的古代文學,中國悠久的傳統文化和文學作品中蘊含著豐富的生態倫理思想。尤其是《易經》和《孟子》中的生態倫理觀很值得探究。中國古代的文學家從事物的變化中認識陰、陽對立統一,反過來又用陰陽對立統一的觀點來解釋事物的變化。司馬遷說:“易以道化”。有了陰陽的變化,“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

所以,《易經·系辭》概括為:“一陰一陽之謂道”。這是事物變化的總規律。以陰陽為樞機而“萬物化生”,“生生之為之易”。陰陽對立統一,是萬物化生的根據。這就是中國古代文學以整體把握人與自然相互關系的“天人合一”觀。中國古代文學關注整體的認知模式,是一種“深刻的精神直覺”,而要真正“體天下萬物為一體”,還必須由感性上升到理性,即達到“德性之知”。這就構成了中國古代文學中生態倫理觀的理論基礎。中國古代思維史,其實質是一部陰陽論、矛盾論。這種認知模式和思維方式,反映出華夏民族和自然界的天然親和性和認同感,極深刻地影響了中華民族的主流價值觀和思維定勢。明清之際學者孫蘭在《柳廳輿隅說》中進而提出了“萬物并育而不相害”,如果人的活動破壞了萬物的和諧發展則“鮮不為患”。這就是說世間萬物天生、地長、人成,各有其生存的權力、價值和特殊規律,而萬事萬物“并育而不相害”,它們彼此聯系、相互制約,又有其共同的發展規律,也就是現在所講的生態平衡規律。它要求人類必須尊重自然萬物的生存權力和價值,人必須按自然規律辦事,否則便會受到大自然的懲罰。宋代張載從認識論的高度進一步強調,人必須理性地對待自然萬物。《大心篇》說:“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

他提醒人們不要做柏拉圖所講的“洞穴中人”和莊子講的“井底之蛙”,要跳出自身的小圈子,克服局限性,實現認識的飛躍。所謂“大其心”,就是《西銘》中講的“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就是以“天下萬物為一體”,“無一物非我”,打破主觀與客觀的界限,實現主觀和客觀的統一,這就是“德性之知”,而不是“見聞之知”了。掌握這種“德性之知”的人就是“達道德者”,因而才能“體萬物為一體”,把握世間萬物生息變化的特殊規律和共同規律。特定的時間與空間及人事活動有機結合成為一年四季的具體時空。以某一特定時空觀為內涵,就是不同的生態系統。而特定的農業生態總是與天、地、人、動物、植物緊密聯系在一起并相互作用,它循環往復使生命、生活持續存在和發展。古代的中國人民正是在這種毫不間斷的農業生產活動中,不斷積淀,從而形成了對農業生態規律的認識和利用,之所謂“依時而作”、“盡地力之效”、“人、禽獸、萬物、昆蟲,各有其生”、“必雜五種以備災害”、“欲知五谷,但視五木”、“木奴千,無兇年”等,這些思想,現在看來的確不足為奇,但真正認識并做到這一點其實并不容易。

為了合理利用自然,人們必須認識和尊重自然的律令,自覺維持自然生態平衡。在保護自然方面,儒家本著“仁民愛物”的觀念,提出了“取物不盡物”、“取物以順時”的生態倫理觀。孔子主張“釣而不綱,弋不射宿”,意思是不大面積捕魚,不射殺夜宿的鳥兒。孟子說:“不違農時,谷物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夸池,魚鰲不可勝食也;斧斤依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孟子·粱惠王上》)意思是如果尊重自然規律,按時從事農業生產,糧食就會大豐收;不過分捕撈,魚鰲就會源源不斷;節制地用林木,林木就會用之不竭。這反映了儒家在對待自然資源方面的“中庸”思想,即不能過分地掘取自然,而要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正是這些樸素的農業生態思想孕育了中國文學生態倫理觀,作為民族文化的優秀思想,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都是對的。中國古代文學從整體上的“經驗直覺”來把握世界,又以理性的“德性之知”來理解和認識世界這個“天人合一”的存在,從而“倫理地肯定了世界和人生”,把愛人和愛物統一起來,把社會倫理和生態倫理統一起來。倡導尊重一切生命的價值而兼愛萬物是中國古代文學永恒的主題。

《易經·系辭》中說:“天地之大德,曰生”,“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宋代朱熹解釋,生養萬物是天地最大的道德。宇宙的萬物就是宇宙的“大業”,而萬物都處在“日新”之中,新陳代謝之中,就是所謂“生生不已”。儒家對祖先的崇拜及孝道的提倡體現了對生命的感恩與報德。“父慈子孝”,因兒子是父親生命的延續。“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這種對神的祭祀也不是對異己力量的畏懼,而是對有功于民的先民的懷念與仰慕。“社稷五祀”以及各行各業的始祖都無不是因功烈于民而受到崇敬,成為神靈的。這里的祭祀觀念實際上就是生活觀念。愛人與愛物是統一的。人是自然界一部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天生”、“地養”、“人成”,“相互為手足,不可一無”。孔子主張“無為物成,天地之道”。從“無為”出發“贊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儒家在研究和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時,立足于“天人一體”,但又堅持“無為”即對自然不橫加干涉,從而把人與自然的沖突轉化到社會倫理層面下。這種經驗直覺思維在經由表象向理性思維過渡“中介”過程中被倫理層面堵截了。

所以,認識不需向外超越,而只需向自身深處開掘,“知人、知性、知天”,“反省內求”。因而,形成了一種迥異于西方的“內向超越”型文化。這種“內向超越”型文化,在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時,不是對自然的本體論認識和對自然界的改造,這無疑是儒家文化及其文學的先天不足。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和解決人與人的矛盾是統一的。也只有正確解決了人與人的矛盾才能正確解決人與自然的矛盾。在這點上,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所需要的,因而又具有合理性。《孟子·盡心上》說:“親親仁民,仁民愛物”,從而實際地把對人的關愛推廣到對自然的關愛。法國文學家施韋茲在對近代西方人對人、對自然的態度進行深刻反思時看到了中國古代文學的現代意義。他高度贊揚孔子、孟子、老子、莊子等中國古代思想家把人與自然的交往過程歸結為追求倫理目標的過程,“強調人通過簡單的思想建立與世界精神的聯系,并在生活中證實與它合一的存在”,“表現了奇跡般深刻的直覺精神”。他贊揚中國古代哲學“倫理地肯定了世界和人生”,從而找到了生態倫理觀的“思想支撐點”。

中西方文學比較研究認為,中國文學與西方文學相比,表現出鮮明的民族特征,概括起來,不外乎施韋茲提出的兩個方面:其一,從思維方式上看,中國文學從“天人合一”的整體出發而擅長綜合,而西方文學注重部分而擅長分析;其二,從關注的中心看,中國文學關注人際關系的人倫道德,而西方文學關注的是純自然客體,強調人與自然的對立;中國文學也講自然,但它強調的不是純自然客體和人與自然的對立,而是強調“物我同一”、“物我相親”,即人對自然的道德關愛。如今,環境問題呈現出繼續惡化的趨勢。作為當代“全球問題”之一的環境問題已成為困擾人類社會持續發展的嚴重障礙。究其原因,一個重要方面就在于人們總是期待用發展經濟的辦法來解決由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而沒有在文化層面上,即在倫理、道德層面上達成共識,因而在對待人與自然的關系上缺乏道德自覺。深入探究中國古代文學中的倫理思想既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中國古代文學,也能更好的提高我們的生態意識,為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提供更好的思想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