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緣小城鎮消防配備現狀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6 0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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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緣小城鎮消防配備現狀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問題;對策

論文摘要:面對德州市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通過調查分析,結合小城鎮發展掃建設實際,提出了幾點有針對性改進意見。

1、前言

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事關小城鎮消防安全和農村城鎮化發展戰略實施大局,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城鎮化建設總體水平比較低,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和欠帳問題十分突出。我們通過對德州市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狀況的調查分析,提出幾點對策意見,供大家參考。

2、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消防規劃不落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無章可循,存在盲目性和不科學性

消防規劃是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基礎和前提。目前大多數小城鎮缺少消防規劃,有的雖在小城鎮總體建設規劃中提及有消防內容,但缺乏深度,內容不完整,可操作性不強。目前,德州市126個小城鎮中,只有6個城鎮編制有專門的消防規劃,在總體規劃中形成了消防規劃專篇的不足30%0消防規劃不完善,導致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無序、混亂和欠帳。

2.2城鎮消火栓建設缺口大、到位差

許多小城鎮消火栓建設還沒有起步,現有消火栓安裝普遍存在安裝數量不足,管網管徑小,壓力低等問題,加之,日常管理維護保養差,完好率低。目前,德州市126個鄉鎮中,安裝有消火栓的僅88個,占總數的69.8%,其中38個鄉鎮尚未安裝消火栓,每個鄉鎮平均消火栓數只有2.2具,欠帳率80%。全市供水主管不到100mm的鄉鎮53個,相當一部份供水主管不到50mm,一半以上供水壓力不足0.25Mpa,其中還有近35%的不足0.1Mpa。目前,大多鄉鎮白來水廠(站)通過改制已私有化,加之,政府專項維護經費不到位,城鎮消火栓、消防供水管網日常維護保養不落實,許多消火栓年久失修,無法正常開啟。

2.3滅火救災的基本裝備缺乏,城鎮自我救災能力十分薄弱

小城鎮大都離公安消防隊比較遠,火災時關鍵要立足自我救護。各地小城鎮普遍存在重組織隊伍建設,輕裝備配備問題。目前,德州市90%以上的小城鎮依托鄉鎮干部、基干民兵和志原者等組建有兼職的搶險救災應急小分隊,但是,從調查情況看,大都空有一個組織,而沒有配備消防手抬泵、水帶、水槍、消火栓鑰匙等基本的滅火救災和其它搶險救災裝備。火災時,主要靠的還是鍋、碗、瓢、盆、桶等端水、遞水滅火這種最原始和簡陋的手段,一方面使小城鎮現有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無法取用滅火造成浪費;另一方面也使應急分隊的組建缺乏真正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2.4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設施不完善,可借消防水源利用率低

各地小城鎮大都有極為豐富的自然或天然水源,這是小城鎮滅火救災的重要儲備力量。黃河流經本市62公里,年可引水25億立方,目前,德州市126個鄉鎮中,89個在鎮區500m范圍內有江河、水塘、湖泊、水庫等自然、天然水源達186處,但真正能直接作為消防給水之用的不足30%,普遍沒有因地制宜建立供消防車取水用的碼頭、取水井或取水口,消防車無法直接取水滅火,白白浪費了本就緊張的小城鎮消防水源,火災時,往往只有望火興嘆,望水興嘆。

3、加強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幾點意見

3.1搞好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做到有章可循

搞好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和前提是必須編制切實可行的小城鎮消防規劃。各地政府應當按照《消防法》、《山東省城市消防規劃編制辦法》等法規要求,將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并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和落實。小城鎮消防規劃的編制,必須與城鎮總體規劃相配套,與城鎮發展相適應,具有可操作性,特別要結合我國作為農業大國,小城鎮總體建設水平還不發達的現狀,注重實用,正確處理好需要與可能的關系,重點從城鎮功能分區和安全布局、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基本裝備等幾個方面人手,不宜面面俱到,宜粗不宜細。

3.2加強小城鎮消火栓建設和消防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和保養工作

消火栓是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基礎內容,是小城鎮滅火救災的基本武器。在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中,必須把消火栓建設作為重點,切實按照國家規范要求進行規劃和建設。對于新開發建設的區域,要按照城鎮消防規劃要求,堅持路修到哪里,消火栓就安裝到哪里的原則,努力保證消火栓開始就建設到位。對于原有鎮區消火栓欠帳問題,要認真制訂計劃,及時補充安裝,盡快還清舊帳。另外,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維護保養工作環節多,任務重,要求高,必須從組織機構,責任制度,維護經費等方面予以保障。要落實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和保養工作的歸口部門和責任單位,解決誰主管問題。要制定完備的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修理、驗收等一系列規章制度,落實嚴格的獎懲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3.3加強滅火救災基本裝備配備,提高小城鎮自我救災能力

小城鎮火災自我救護能力的提高,除了加強組織機構和救災隊伍建設以外,更為重要和關鍵的還在于救災裝備建設,否則就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在強化搶險救災應急小分隊等多種形式救災隊伍建設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基木滅火救災裝備的配備。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手抬泵(輕便型)、消防水帶、水槍等最基本的滅火救災裝備,對干條件較好的地方,可以配備一定數量的輕便消防車,組建專兼職多功能消防隊伍,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救災個人防護裝備等。要加強滅火救災基本裝備管理,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應用性訓練、演練,提高實戰水平,保障火災情況下能隨時集結,快速出動,有效滅火。

3.4因地制宜,抓好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設施建設,提高后備消防水源滅火救災利用率

從各地小城鎮現有河流、湖泊、水塘、水庫等自然、天然水源情況來看,其水質、水量大都可作為消防給水使用。要加強消防取水設施建設,保證火災時消防車或消防泵能夠及時、方便取水滅火。要因地制宜,結合當地自然、天然水源的情況,有計劃地修建一定數量的消防車用取水碼頭,開辟供消防車或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可根據城鎮發展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在鎮區主要建筑區域修建一定數量的景觀水池,既美化城鎮景觀,又可作消防水源之用,一舉兩得。公務員之家

3.5依法治理、強化監督、不斷推進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要從法律法規上明確小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的具體要求,并落實對相關政府及職能部門、單位的具體法律責任和制約手段,把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落實與否作為工程開工、投用的一道“高壓線”,采取強有力的法律手段來保障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落實。各級公安消防機構,特別是各鄉鎮派出所,要進一步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對小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保養等工作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進一步強化專項整治,依法對小城鎮消防設施建設、管理中的違法違章進行嚴厲查處,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小城鎮消防設施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