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研究

時間:2022-03-11 02:56:36

導語: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研究

1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項目規劃管理問題。目前,我國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可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從宏觀層面上來講,主要是規劃管理的問題。即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缺少一個科學的、系統的整體規劃。不同的歷史時期啟動的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分別要解決不同的問題,各林業生態工程項目都有自己的建設需求和治理目標。這就導致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整體缺乏統一科學的規劃,難以進行統籌管理。在具體的工程建設中,工程管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在某些項目中施工計劃不能有效落實,個別地方只重視項目申報和爭取資金,對于項目本身的合理性、可行性缺乏有效的調研和充分的論證。少數單位對工程的管理缺少必要的工作程序和民主決策,極個別單位領導個人的意愿甚至能影響工程的管理決策。

1.2項目資金管理問題。林業生態工程建設的資金管理問題首先是資金總量不足,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控制所需的資金很難得到有效保障。如中央一級投資欠帳較多,工程地方配套資金不落實。在資金總量不足的前提下,有限的工程建設資金還不能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其次,在資金投放上,在工程建設資金下達時,工程建設內容和資金使用方向不能同時下達或下達不明確,從而導致冒領、虛報、挪用、占用等資金管理問題的出現,使工程建設財務管理混亂。三是在資金使用方面,由于項目缺乏科學統一的整體規劃,致使項目資金的使用也是按地區、部門條塊切割,缺乏統一的規劃實施。

1.3項目運行監管問題。目前,林業生態工程建設在很大程度上還屬于一種政府行為,整個工程一般先由林業設計部門制定工程建設規劃,然后由林業行政部門組織工程施工,最后由工程設計部門或實施部門進行工程驗收。整個過程中相關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缺乏獨立的第三方監管人員、監管機制以及配套監管標準。

2加強我國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的建議

2.1轉變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機制。必須轉變目前的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機制,落實項目法人制度、工程招投標制度和工程監理制度。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中的招投標制度需要覆蓋到項目建設的各個環節。一是施工的材料和設備需要進行招投標;二是項目的規劃設計也需要進行招投標;三是項目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也需要進行招投標。只有全方位的落實招投標制度,才能全面保證項目質量、進度、資金控制等符合要求。

2.2加強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首先,政府部門要加大對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保證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專項資金專項使用,各級地方政府的配套資金要按時到位。其次,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力度,建立以“報賬”為核心的資金管理模式,堵塞資金管理漏洞,杜絕項目資金管理問題出現。第三,要通過強化項目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資金在整個項目建設中的協調作用,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逐步建立“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專用賬戶,配備專門的財務人員,統籌項目資金使用。

2.3加強項目后期管理。在注重林業生態工程項目過程管理的同時,逐步改善項目的后期管理,轉變“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觀念,在注重造林面積、成活率、保存率等建設指標的同時,將森林覆蓋率、生態改善情況等指標納入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管理體系,改變“只造不管”的現狀。加大林政管理執法力度,對毀林案件一經查實,按照法律嚴肅處理。

3結語

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本身是一項極其復雜、困難眾多的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是當務之急。因此,應從規劃管理、資金管理、后期管理等環節入手,提高現有項目管理水平。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隨著我國各領域改革的逐步深入,在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中引入市場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新的項目管理機制和管理方式,既是林業生態工程項目建設自身的發展趨勢,也是我國生產力發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結果。所以,在提高現有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水平的同時,要積極探索新的項目管理機制,實現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管理跨越式發展,使其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本文作者:姜宇泉工作單位:吉林省延邊州林管局駐白河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