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性技術創新空間保護機制研究
時間:2022-11-29 11:15:19
導語:顛覆性技術創新空間保護機制研究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顛覆性創新的過程可分為不同的發展階段,其一般經歷萌芽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四個時期。期間,顛覆性創新會遭遇兩次“死亡之谷”:第一次“死亡之谷”,主要體現為從“技術產品”到“市場選擇”再到“市場建立”,而第二次“死亡之谷”,一般表現為進入市場后實現產業化、社會化之間的“市場擴大”階段。在新技術按照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的演化發展過程中,應塑造顛覆性技術成長的技術小生境,依靠對顛覆性新技術進行理性選擇、培育、孵化,且以此為基礎把其逐步推向市場,使之找到市場小生境。通過加強與市場中一系列經濟主體的聯系與學習,構建和不斷優化保護空間,強化、弱化、撤離保護措施,從而促進小生境的逐步“躍遷”,顛覆原有技術和社會技術體制,陸續產生嶄新的范式生態,最終完成新技術的產業化、社會化。
關鍵詞:技術創新;顛覆性技術創新;死亡之谷;技術小生境
一、引言
歷史經驗表明,歷次科技革命不僅是顛覆性技術的“涌現期”,而且是各國全球地位調整更替的“變動期”。全球主要國家及地區普遍認識到發展顛覆性技術的重要性,紛紛出臺政策,大力發展“顛覆性技術創新”,并竭力使之成為發展新興產業、促進經濟高端增長的重要手段(白勝,2018;鮑萌萌,2019;張延平等,2019)。在黨的報告中提到“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這表明我國在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的過程中,越來越關注顛覆性技術創新,但顛覆性新興技術在推向市場的過程中并非“一帆風順”,要經歷從“研發”到“市場”的兩次“死亡之谷”。小生境理論的提出能為新興技術培育與躍遷過程中所遭遇的“死亡之谷”,提供了科學的理論解釋和嶄新的分析視角,現已被視為全球創新、轉型管理的重要研究領域。“小生境”(niche)的概念最早由美國生物學家Grinnel在1917年首次運用,之后被很多學者關注和研究(Grinnell,1917;Elton,1927;Hutc-hinson,1957;Whittaker,1973;Geels,2002)。小生境被看成是“創新出現并走向成熟的地方”,其基本理念主要表現為“通過各種政策支撐體系和運行保障機制,為技術(特別是顛覆性創新技術)構建受保護的發展空間”,通過試驗、學習不斷強化對新技術的選擇、培育、孵化,最終逐步實現新技術市場化、產業化的過程(鐘美瑞,2009;王子龍等,2011;葉芬斌,2012;洪進等,2014;張光宇等,2015;郁培麗等,2019)。顛覆性技術創新是指新技術的成長與躍遷過程,即從技術創新到實現產業創新的過程,沿著“技術小生境培育—市場小生境培育—范式小生境”的產業創新發展的路徑,期間存在兩次“死亡之谷”。基于小生境的角度,強化對顛覆性技術成長與躍遷過程的認識,牢牢把握顛覆性技術的形成和演進規律,從而營造有助于顛覆性技術發展的政策環境,以助推于政府積極開展對“新興企業從事顛覆性創新活動”的政策扶持和政策保護,進而為其順利突破“技術進入市場”、“市場進入產業化”的“死亡之谷”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過程及其關鍵要素
顛覆性技術創新最早由哈佛大學的Christensen教授于1997年提出,其將創新分為維持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兩類:前者的核心理念是對現有技術產品進行改進,然后以更高的價格將其賣給消費者而獲得利潤;而后者的基本理念是通過選擇不同的技術軌道,為非主流市場的低端用戶創造適宜價值,并在利基市場中培育成長,最終占領主流市場。顯然,顛覆性創新與漸進性創新、激進式創新、突破性創新具有明顯不同,具體描述如表1所示。按照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本質特點,顛覆性創新的過程可分為技術選擇(新技術集創意活、成本低、適應性強于一體)、市場選擇(積極探尋“縫隙市場”)、市場建立(突破經濟、社會、網絡發展困境,進而獲得快速發展)、市場擴大(與原來的“主流市場”競爭,不斷拓展新的市場規模,實現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的過渡)、范式形成(陸續成為“市場領導者”,實現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的過渡)五個階段(陳思睿等,2019)。當然,顛覆性技術創新的各成長過程均涉及到一系列的“關鍵要素”。1.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階段:技術選擇技術選擇階段發生的“關鍵要素”主要有新技術研發主體、新技術產品性能、新技術的放棄、新技術選擇主體。就新技術研發主體來講,新興產業最終必將“顛覆”舊產業,而顛覆性創新的新技術研發主體,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是“新興企業”,或者是規模較大、實力較強、創新能力凸顯的“領導型企業”。但根據經濟發展過程的實踐經驗來講,顛覆性創新技術的發明者常常體現為“領導企業”;就新技術產品性能而言,主流顧客所需的產品性能常常表現為“產品總性能”的某一方面,而對其他方面卻有所忽視。顛覆性技術在剛進入市場時,在“產品性能”上常常遠遜于已有技術的產品;就新技術的放棄來講,顛覆性創新技術形成后,不太容易被發現,甚至在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中,亦經常出現一些顛覆性創新技術被“束之高閣”的情況。顛覆性創新剛開始時,領導企業“并不落后于”新企業,但往往是在最終產生“顛覆市場”的影響時,才在競爭中陸續落后于新企業(許澤浩,2016)。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當顛覆性創新技術出現時,領先企業常常基于傳統常規、固定的評價標準,缺乏對新技術進行評判和考量,這往往進一步導致“出乎預料”的后果,其嚴重程度甚至可能是“舍棄項目”;就新技術選擇主體而言,新興企業常常是新技術的“選擇主體”,并不需要像領先企業那樣密切關注“經營利潤”和“客戶情況”,因此新興企業剛開始易選擇利潤較低的“顛覆性創新技術”。2.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階段:市場選擇市場選擇階段發生的“關鍵要素”主要有新技術的推動者和“生存空間探尋”兩個方面:就新技術的推動者來講,在市場的選擇階段,逐步出現新技術系統的第一批“推動者”。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不同類型的“推動者”雖處于差異化的發展階段,但實際上其不僅被看成是新技術的“發明者”,其往往被看成是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上推動領導企業脫穎而出的“工程師”,其對顛覆性創新而言,非常重要。新技術的推動者不僅是新技術的發明者、捍衛者,而且是凸顯創新精神、冒險精神的經濟主體,而這也被視為顛覆性創新推動者的“必須要求”;就生存空間探尋而言,在早期無法獲得主流市場上消費者的認可與接受時,顛覆性新技術的推動者和發明者必須要為其產品積極尋找客戶。一般而言,其只能尋找低端市場、邊緣市場或嶄新的利基市場。在經過多次的“試探”之后,新技術的推動者和發明者才能找到“新技術賴以生存的狹小空間”,從而在邊緣市場或新市場立足。3.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階段:市場建立市場的建立階段發生的“關鍵要素”主要有:“解決組織困境”、“技術加速進步”、“技術進步動力源”三個方面。就解決組織困境來講,顛覆性創新技術剛在市場立足時,需面臨各式各樣的“成長桎梏”。通常而言,涉及任何產品的低端市場的新技術,利潤空間均較為狹小,并不能獲得較高的“投入回報”。因此,新興企業需集聚必需的資源和能力,并在此基礎上有效解決顛覆性創新在技術創新、商業組織模式、運營管理領域的諸多困境,從而逐步產生與其運作環境相適應的能力、組織、結構(張宏武等,2009)。為此,新興企業需實施高效的學習,從而大幅度地創新公司組織管理結構和商業模式。一般而言,新興企業必須要在很大程度上全方位、多層次、科學構建不同類型的創新組織和良性運作的商業管理模式。這不僅牽扯到充分借助于優良的價值體系來提升員工的凝聚力,而且還要積極調動各個員工的“主人翁”精神,同時還需逐步塑造“凸顯柔性化、網絡化的組織”。就技術加速進步而言,這往往被看成是顛覆性創新技術進一步獲取“革命性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亦是其發展、演化過程中異常關鍵的環節。實際上,技術的跨越式發展通常被看成是顛覆性創新的最為根本性的原因。至于技術進步的動力源而言,市場選擇和研發推動是最為市場主體所重視的核心因素。顛覆性技術只需稍微提高,便可獲得低端市場的龐大空間和利潤。4.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階段:市場擴大市場擴大階段發生的關鍵要素主要體現為“構建各種網絡”和“市場的顛覆性侵蝕”。就構建各種網絡來講,它通常是市場主體較為重視的發展要素,同時亦是實現顛覆性技術持續突破“市場小生境”桎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實踐發展期間,顛覆性創新應充分依靠產業鏈和價值鏈上下游的“縱向網絡”和處于同類發展階段、發展模式、發展體系競爭者的“平行網絡”,進一步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獲得發展機會、持續累積發展資源以及不斷錘煉發展能力。特別是政策環境、文化環境等外部環境陸續被看成是影響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而企業會盡量借助于價值網絡、營銷網絡等,不斷構建錯綜復雜的生態系統,且與上下游企業和同行競爭對手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協同發展;就市場的顛覆性侵蝕而言,顛覆性創新技術陸續在主流市場上凸顯越來越強的競爭力,從而蠶食領先企業原來占領與控制的市場,直至逐步接近甚至超越主流技術產品在市場上的占有率。5.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階段:范式形成范式小生境產生階段的關鍵要素主要體現為產業化的產生和社會愿景的產生。就產業化的產生來講,伴隨逐步成長以及對新的市場環境的不斷適應,顛覆性創新技術必定會在其成長與發展的某個時段上極大提升能力,以至于甚至能與立足于主流技術的主流市場進行正面競爭,進而戰勝原來的技術。此時在位企業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總體上具有兩種策略可供選擇。即要么“徘徊于”現有市場上與新興企業展開全方位、系統性、多層次的競爭,要么依靠一系列的技術研發,逐步轉向全球價值鏈上較為高端的市場(劉貽新等,2015)。但無論結果如何,新興企業成長到特定階段后,完全能與領導企業“一較高低”,進而在研發、銷售方面獲得“先占者”優勢,從而在制造成本、商業模式領域,逐步產生競爭對手“難以超越”的優勢,最終會不斷蠶食領先企業的市場,壓縮領先企業的市場空間;就“社會愿景的產生”而言,顛覆性創新技術超越“某種限制”,市場空間不斷擴大,甚至滲透于主流市場之中,從而漸漸占據絕大多數市場份額,陸續成為市場的“主導者”,且在長期內維持技術與社會的協同發展,最終推動新技術社會愿景的可持續發展。
三、顛覆性技術創新演化中的“死亡之谷”現象
顛覆性技術不僅是把握科技和產業革新的重要突破口,而且是構建產業全球競爭優勢的重要途徑。全球新一輪科技、產業革命方興未艾,顛覆性技術逐步顯現,進而促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加速更替。總體而言,無論何種類型的顛覆性技術創新,其生命周期都經歷萌芽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四個階段。第一,顛覆性技術的萌芽期。產業界、科研組織、高等院校、政府等一系列經濟主體,受制于“市場需求拉動”和“技術創新驅動”的雙重影響,持續改進原有的產品質量。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創新在創新路徑方面較之于原有產品,其主流性能肯定會大幅度落后于“原有技術”,但優點是較之于主流性能不僅更為低廉,而且更容易操作運用(王晨筱等,2018),這被視為具備“潛力的顛覆性技術”。第二,顛覆性技術的成長期。新技術的“創新軌跡”處于較為明晰的狀態,并能較為精準地匹配“市場需求”。在“市場需求的拉動”和“技術研發的推動”雙重因素的影響下,顛覆性技術在較短的時間內逐步消除自身技術的缺陷,進而漸漸符合消費者的習慣、市場需求,最終拓展與新技術適合的市場。第三,顛覆性技術的成熟期。只有非常少的顛覆性技術能陸續克服自身發展過程中存在的與市場需求、社會文化需求相關的問題。這些少數的顛覆性技術創新,不僅應加強產品的小生境網絡,而且應不但強化技術小生境外部的學習,從而推動新技術產品的市場小生境“基因”躍遷為范式小生境“基因”,完成“市場的擴大”階段(錢輝,2008;張光宇,2015)。第四,顛覆性技術的衰退期。在此階段,新的技術會以較快的速度發展,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陸續被視為市場的主流技術產品。但是,由于發展速度較快,新的技術很容易就達到“臨界點”,相應市場需求被極大壓縮。此時,新技術要么根據技術成長的自然周期進行更替,被新一代的技術所取代,要么在衰退階段逐步形成嶄新的顛覆性技術,將已有的顛覆性技術進行“顛覆”,進而逐步促進技術產品的周期性更新。與其他技術類似,顛覆性技術同樣經歷萌芽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但其演化過程并非“一帆風順”,而是經常遭遇不同的發展困境,這具體體現為兩次“死亡之谷”。第一次“死亡之谷”。這主要體現為從“技術產品”到“市場選擇”再到“市場建立”演化過程中。位于技術小生境的新技術,雖充滿生命力但卻并不容易被市場接受,尤其是在技術小生境向市場小生境的過渡中,受制于市場風險預估分析、競爭戰略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顛覆性新技術的普及使用會遭遇較大的“路徑阻礙”,從而造成實驗成果無法通過現實中市場的檢驗,因此難以通過市場選擇進行深層次創新發展,最終只有退化為新技術孵化的實驗室,不得不重新進行實驗設計與技術培育,甚至有可能完全退出“實驗計劃”。這次跨越徹底實現由顛覆性技術原理、發明逐步轉為現實產品的質的轉變,其核心體現為“顛覆性技術實物化”的突破。具體而言,在“技術—工程”階段,顛覆性技術的發展路徑并不清晰,尤其是對技術產品還處于探索階段。至于對顛覆性技術的研發,基本上是通過“試錯”的方式來挑選產品,而選擇的標準主要表現為“產品性能是否與生產要求相符”,從此意義上講,顛覆性技術創新的重點突出表現為“以增強產品性能為中心”。此階段重點考慮的問題是顛覆性技術的可行性問題。在技術小生境逐步向市場小生境躍升的過程中,若可依靠構筑保護空間極大突破顛覆性技術革新、孵化培育的一系列困境,則可使技術從小生境試驗平臺陸續躍升為現實的市場,從而促進技術小生境過渡為市場小生境,即新技術成功突破“技術研發與市場應用”之間的第一次“死亡之谷”。第二次“死亡之谷”。這主要體現為進入市場后實現產業化、社會化之間的“市場擴大”階段。從“市場建立”到“市場擴大”再到“范式形成”的演化過程中,是市場小生境產業化、規模化的發展階段,有可能遭遇經驗無法普及或政策、市場環境發生顯著的變化而造成無法鞏固新技術的發展成果,產業創新的技術發展動力“難以為繼”,進而造成顛覆性創新技術在產業發展中僅“曇花一現”,最終重新退化到技術小生境的再培育、孵化階段。這次“死亡之谷”的跨越促使顛覆性的技術產品構建了社會技術體制,進而引領整個社會的進步。在突破第一次“死亡之谷”時,關鍵技術逐步獲得突破,但顛覆性技術表現為“不連續”的態勢,尤其是在顛覆性技術發展的類型、技術系統整合的方式等領域,仍存在明顯的不一致,很多的競爭性設計還停留于新舊技術的革新、更迭之中,顛覆性的主導設計處于產生時期。實際上,必須要等到主導設計完全確立,方可意味著“技術競爭越過混亂時期”。此時,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產品逐步進入小規模生產的市場階段,而產品本身逐步從小范圍被接受且價格高昂的試驗品,陸續轉為大眾化、規模化、市場化的產品。這種變化不僅體現為關于顛覆性技術創新產品設計的創新方面,而且還表現在對激烈市場競爭的參與方面,而經濟可行性在此情況下逐步被看成是各方關注的焦點。即在“工程—產業”期間,企業面臨的挑戰主要體現為其研發產品能否被市場接受,一旦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產品不被市場認可,則會陷入第二次“死亡之谷”。因此,在市場小生境的培育過程中,依靠市場利基戰略陸續成長為主導產業,從而有效發揮市場主導戰略在市場檢驗中的功能,陸續完成路徑突破,從而大幅度促進產業創新發展。顛覆性創新生命周期演化的邏輯如圖1所示。
四、顛覆性技術小生境空間保護構建的基本邏輯
1.顛覆性創新突破“死亡之谷”的基本路徑。基于小生境的視角分析新技術的市場化、產業化過程,顛覆性技術在完成市場化、產業化的過程中,必須要突破從技術小生境向市場小生境之間的第一次“死亡之谷”和市場小生境向范式小生境之間的第二次“死亡之谷”。其中,第一次“死亡之谷”的跨越表明顛覆性的新技術逐步成長為“成熟技術”,并在市場小生境上產生嶄新的技術體制;第二次“死亡之谷”的跨越意味著從“技術體制”拓展為“社會技術愿景”,陸續產生產業化,從而推動社會進步。通常而言,突破第一次“死亡之谷”的路徑主要有自主創新和模仿創新兩種。如果依靠自主創新突破第一次“死亡之谷”,則研發主體必須投入巨額的成本進行顛覆性的技術創新,且可能遭遇較大的失敗風險,但技術創新若被市場接受,則極有可能獲得壟斷的“超額利潤”,而自主創新往往圍繞爭奪主導設計的研發競爭來進行。如果依靠模仿創新突破第二次“死亡之谷”,則研發主體只需要投入較少的成本,且產品性能即使在試錯階段具有某些缺陷,顛覆性技術研發的主體也可在短期內向市場推出更完善的產品,從而在此基礎上再次試錯。依靠模仿創新突破第一次“死亡之谷”的主要思路體現為:不斷理清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思路,從而使之發展的路徑從不確定性逐步轉為確定性,或促使一系列較為復雜的“技術路線”陸續過渡為較為明細的“技術路線”,從而把資源投向核心技術的研發,并在此基礎上尋求突破,最終為形成主導設計創造條件。第二次“死亡之谷”的超越一般體現為以盈利為基本價值取向的技術產業化。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將“產品化的技術”逐步轉化為商品,從而真正完成產品到商品的社會化、批量化的質的轉變,而此次轉變的關鍵,不僅表現為配套技術、技術工藝、有關制度的革命性突破,而且表現為市場、客戶使用價值的實現和價值的增值。無論是第一次“死亡之谷”的跨越,還是第二次“死亡之谷”的跨越,均應依靠對技術小生境的培育,其重點在于為技術小生境創造暫時保護而免于市場競爭的特定領域,此領域可為新技術的應用扮演“實驗臺”的功能,進而使生產者、使用者、政府等相關經濟主體幫助發展新技術,直至成熟。為此,可根據“技術選擇—實驗設計和建設—實驗執行—推向市場生態位—評估生態位—撤走生態位保護”的路徑對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進行培育。具體來講,應在技術選擇之前對新技術的未來發展前景、可獲取的資源狀況、市場需求狀況等問題進行科學分析,從而確定較為合理的新技術生態位培育、躍遷的可行性分析和路徑指引(Mokry,2000;李華軍,2012)。并以此為基礎開始進行實驗設計和構建,形成差異化主體相互交流信息和充分合作,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技術研發和實驗平臺建設,通過實驗平臺的反復模擬、推演,陸續獲取一系列技術參數和獲得嶄新的新技術,且對有關核心技術進行積極保護。試驗發生于受到保護的“小生境”之中,通常被視為“一個可培育新技術的特定區域”,而新技術的不確定性和不為人知的特點使得此“實驗過程”非常重要。試驗能創造出原始市場雛形,且以此為基礎與市場行業進行連接。實際上,即使技術仍處于“實驗室”狀態,若可優化培育,則會在適時形成市場利基,技術創新亦可維持其商用價值,而新技術在技術小生境中的逐步優化,使其陸續凸顯商業價值。然后,將一系列新技術的實驗成果陸續推向具體的技術運用領域,借助于專家、技術人員的反復驗證、修正進行不斷完善,并充分考慮該技術推廣所面臨的資金投入、預期經濟效益、技術穩定性、風險評估等問題。完成技術小生境培育后,還必須對市場小生境進行不斷培育,為此應主動運用多種市場營銷方式,積極普及新技術,并在市場競爭中選擇相應措施,從而陸續提高市場小生境。在經歷市場檢驗的過程中,應按照市場選擇的結果對顛覆性新技術的運用前景進行認真研究,從而剖析新技術產品占有率、客戶評價、市場影響力等。若市場反映相對較好,則表明顛覆性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從而實現了技術小生境到市場小生境的突破,未來應按照一系列數據參數對其的不足之處進行修改和完善,并陸續撤出保護措施,讓新技術在市場檢驗中獨立成長成熟,并逐步形成相應的范式小生境。顯然,在新技術按照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的演化發展過程中,應塑造顛覆性技術成長的受保護的空間———即“技術小生境”,依靠技術的創造者、消費者、研究者、政府、金融組織、中介組織等經濟主體不斷的試驗和學習,從而對顛覆性新技術進行理性選擇、培育、孵化,且以此為基礎把其逐步推向市場,使之積極探尋合適的市場生存空間———即“市場小生境”,然后借助于塑造高效、優質的發展網絡,不斷加強與一系列市場主體的密切聯系,陸續脫離保護空間,并在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對原有技術的顛覆(Weber等,1999;劉貽新,2016)。最后,顛覆性技術必將“顛覆”原有技術的社會體制,陸續產生嶄新的社會技術體制,相應誕生范式生態位,并在全社會進行不斷普及,最終完成新技術的產業化、社會化。顛覆性技術成長的過程中必須塑造與之相適應的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同時推動“低級小生境”基因逐步向“高級小生境”基因的嵌入,大幅度促進小生境的演化過渡,如圖2所示。小生境的塑造必須強調基因的嵌入和小生境之間的“躍遷過程”,“死亡之谷”出現于技術小生境與市場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與范式小生境之間,應重點關注這兩個階段推動小生境的平穩過渡。按照顛覆性技術成長過程和小生境的內生演化邏輯,合理拓展小生境,且使之小生境之間進行交接,可被看成是顛覆性技術突破“死亡之谷”的有效路徑。2.顛覆性創新小生境培育與躍遷的基本邏輯。基于顛覆性技術演化的發展過程而言,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應伴隨技術的發展而陸續構建和健全,而小生境的塑造應陸續突破界限,從而推動小生境之間高效集成和融合,最終協同鑄造新技術成長、擴散的保護空間。在舊技術小生境中培育新技術小生境的萌芽。掌握原有技術產品及其與之相關的領導型企業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員、資金和構建較為有利的激勵制度,方可指導其研發部門開發出符合主流市場需求的、更優的“新”產品。這些“新產品”在很大程度上使新的技術小生境在原有社會技術范式、占“統治地位”的情況下,逐步萌芽。同時,基于顛覆性技術演化為核心的新一輪技術小生境,亦隨之萌芽(Raven,2005;王耀德等,2006)。因此,技術的選擇階段實質亦是顛覆性技術小生境萌芽的階段。就顛覆性技術小生境的孕育而言,需盡可能在原技術的成熟時期,逐步成立形式各樣的技術研發基金,大力幫助產學研用部門的研發者,基于技術的新軌道來進行創新。盡量促使科技型企業、高新企業等重要的研發主體使用科研資源,而非完全由領導企業使用,尤其是對于那些凸顯顛覆性技術創新發展前景的企業,則更應給予增加研發投入和重點扶持。此外,企業在顛覆性新技術形成時,不應根據傳統的市場調研方法來對其進行評估。特別是對于那些發展前景還不明朗但表現出非常好的科技創新性的顛覆性新技術,應盡可能地設置較為獨立的新技術小生境運營,并適當塑造與顛覆性技術產品成長相適應的思想、文化、體制,從而有效預防因舊的思維、慣性對新技術的桎梏。首先,培育技術小生境的成長與市場小生境的產生。顛覆性技術創新在原有技術體制下還存在很多需要改進、完善的地方,其成長的異常艱難,迫切需要經濟主體塑造有助于其成長、創新的發展平臺,且在此基礎上構建有助于其小生境成長與發展的一系列要素,從而促使新技術小生境的陸續成長,最終推動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種子獲得萌芽發展。在此階段,政府、金融機構、科研組織等相關經濟主體應對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發明者進行大力支持,積極為新產品尋找種類多樣且需求廣闊的市場,盡可能地投入銷售所得和研發資金,且借助于分析、提煉、研發客戶反饋的所有市場信息,對新技術的進行不斷的改進和革新。顛覆性技術創新發明者的力量弱小,因此政府應在研發人員、服務、補貼、政策支持等領域,深層次推動技術小生境的成長與發展。其次,培育技術小生境的成熟、市場小生境的成長與范式小生境的萌芽。伴隨顛覆性新技術產品的市場空間陸續擴大,新興企業大幅度降低了顛覆性新技術的改進成本,促使新興技術不斷獲得優化(Geels,2006;武建龍等,2018)。此時,顛覆性新技術發展較快,甚至會超越原有技術的發展速度,但此時仍需要對市場上龐大消費群的需求進行深層次探尋和挖掘。當顛覆性新技術產品在市場上剛立足時,新技術的市場小生境可獲取初步發展,逐步塑造與市場相關的各種各樣的網絡,而創新主體在技術小生境與市場小生境協同構建的“保護空間”內。就新興企業而言,其內部應塑造與顛覆性技術創新發展相適應的凸顯“網絡化”特征的大量組織,盡可能地塑造勇于創新的發展氛圍,尤其是對顛覆性技術產品,要盡可能地描繪出清晰而又良好的未來發展愿景,并在此基礎上迅速適應市場引致的諸多變化。就企業外部而言,新興企業之間出現的交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為此應積極激勵新技術之間展開公平的競爭,進而不斷實現良性的優勝劣汰。政府作為重要的經濟主體,應適時出臺一系列的支持性政策,在政府采購、示范性工程等領域盡可能地給予優惠,同時亦需陸續構建大量的輔助基礎設施。再次,培育市場小生境的成熟和范式小生境的成長。新技術產品在滿足市場需求的主流性能和品質領域,基本上能與原技術產品的水平相似。鑒于此,無論是在顛覆性技術研發的人才方面,還是在資本方面,抑或是在設施設備方面,其投入會伴隨技術的不斷健全而陸續縮減,而技術小生境的發展速度減慢。新技術產品的主流性能逐步超越原技術,而新技術產品甚至會具有原技術產品所缺乏的新優點,且在發展過程中呈現出凸顯令人耳目一新的創新,從而有效解決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產業與主流市場需求之間的矛盾,最終推動“技術小生境基因”與“市場小生境基因”陸續協同和過渡。在此階段,顛覆性技術創新產品在市場上已具有一定的勢力,且逐步開始進軍主流市場,尤其是主流市場中較為低端的一些市場。因此,應通過各種方式大幅度推動顛覆性技術產品市場小生境走向成熟,特別應注重剖析其在市場上所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此外,還應不斷突破原有的技術范式結構,從而推動顛覆性技術產品的范式小生境陸續成長。最后,培育范式小生境的成熟。立足于“社會技術共同愿景”和“技術產品社會網絡”,顛覆性技術創新產品在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方面,皆已到達成熟階段,同時新技術的范式小生境歷經市場的逐步拓展而獲得漸漸成長。顛覆性創新產品在技術領域逐步產生核心競爭力,而基于主流性能來講,顛覆性產品的技術較之于原技術產品,逐步實現超越,而在其他方面也體現出了一系列新優勢。至于在商業模式、制造成本等領域,亦占據先機。此時,消費者對顛覆性新技術產品的品質和性能,已逐步產生較為充分的認識,且對其逐步認可和接受。社會文化對于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新產品,總體上表現出接納的姿態,而政府、中介組織、金融組織等一系列的經濟主體的支持和扶持,逐步達到“最好時期”。在某種程度上,顛覆性技術創新的產品實現了集生產鏈的完備、銷售網絡的健全、供應渠道的完善、市場反饋的健康于一體,逐步推動新的范式成為主導(克萊頓•克里斯坦森,2014)。
五、結論
文章從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的內涵及其發展邏輯出發,對顛覆性創新技術經歷的技術選擇、市場選擇、市場建立、市場擴大、范式形成五大階段進行了研究。然后以此為基礎認為顛覆性技術從研發到市場化再到產業化過程中遭遇的兩次“死亡之谷”,最后指出顛覆技術小生境保護空間構建的基本邏輯,這主要體現為在舊技術小生境中培育新技術小生境的萌芽、培育技術小生境的成長與市場小生境的產生、培育技術小生境的成熟和市場小生境的成長與范式小生境的萌芽、培育市場小生境的成熟和范式小生境的成長、培育范式小生境的成熟。未來,關于小生境視角下顛覆性技術發展路徑的研究,可將“小生境環境”(地理位置→資源需求→文化環境→制度保障)納入進來,并從戰略分析、戰略制定、戰略實施三大方面深刻剖析技術小生境(技術選擇→試驗設計→試驗執行)和市場小生境(推向市場→市場檢驗→市場選擇),并在此基礎上研究范式小生境(網絡學習→發展期望→經驗推廣→鞏固成果),最終推動小生境環境、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的升級(平臺建設→平臺升級),如圖3所示。基于小生境理論而言,由顛覆性技術創新到實現產業創新的創新驅動基本思路主要體現為:以政府推動、企業主導、市場配置為主體行為,從而在此基礎上通過商業化在差異化的市場上探尋適宜的小生境,推動新技術的不斷成熟和產業的創新圖2技術小生境—市場小生境—范式小生境的演化與躍遷過程驅動發展,并在主流市場與原有技術、原有產業進行全面競爭,陸續淘汰舊范式小生境而確立新范式小生境。關于顛覆性技術創新的成長與躍遷的過程,主要的建議體現為:一是構建顛覆性技術跟蹤研究的長效機制。顛覆性技術在開發過程中面臨較高的失敗率,并非短期內進行攻關就可獲得成效,而是需要不斷加強頂層設計。應成立國家級顛覆性技術研究機構,依靠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持續對全球各國的技術發展進行跟蹤研究和預測、規劃,科學研判顛覆性技術的演進路線。嘗試成立顛覆性技術發展專項資金,大力支持潛在的顛覆性技術研究,且在現有的科研項目管理體系中增加對顛覆性技術的支持力度,認真甄別冷門領域的技術創新項目,并擇優資助。推動技術管理的體制、機制創新,不斷優化科研項目篩選和評審機制,進一步健全顛覆性技術的產業化環境,陸續構建顛覆性技術與市場相結合的體制機制,并依靠政府采購、應用試點等方式,全力營造推動顛覆性技術產業化的市場環境,完善其對產業、技術升級的帶動功能;二是逐步培育和不斷優化對新技術的保護空間。不斷強化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的支持力度,有效彰顯激發孵化器的運營活力。借助于大幅度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不斷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提升在孵企業成活率和成長性,提高一系列有關金融、政策、法律、法規配套的扶持力度,高效展示創新型中小企業在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功能;三是試驗推廣新技術。構建與顛覆性技術創新成長相適應的網絡體系,從而對新技術的市場化、商品化、產業化進行試驗推廣。不斷強化有關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的集群規劃,大力促進信息產業集群優化發展,使之更好地推動高新技術的進一步交叉和融合,利于顛覆性創新成果的形成和轉化。同時,在顛覆性技術成果市場化的過程中,陸續塑造有助于顛覆性技術創新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體系,不斷健全顛覆性科技成果的轉化機制,陸續提升科技成果的轉化率;四是加強創新人才、平臺建設,盡快構建一大批“國字號”的創新人才和平臺建設。緊密圍繞新興產業尤其是戰略新興產業,主動引進大批國內外的高端人才、團隊,從中嚴格選拔一批優秀青年創新創業拔尖人才、領軍人才。應積極幫助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緊密互動和協同發展,嘗試成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技術研究院等形式各樣的產學研新型研發組織。主動幫助具有知識產權保護、投融資及金融信貸等性質的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
作者:牛亞麗 單位:南陽師范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 上一篇:生物化工企業節能減排與循環經濟分析
- 下一篇:廢水環境監測質量工作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