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監管論文:企業檢疫監管機制的構建
時間:2022-01-26 03: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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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胡亮李平江珊毅王慧峰徐國權工作單位:上海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體系建立
研究制定《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檢驗檢疫管理辦法》為總綱的一系列規章制度;開發電子信息化平臺,作為監管體系的核心抓手。建章立制《管理辦法》是監管體系的總綱,分監管內容、監管模式和監管組織3層。監管內容方面,對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的資質、儲存場地和工作流程提出明確且詳細的規定,全面整合衛生監督、商品檢驗和動植物檢疫對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的所有監管要求;監管模式方面,明確了日常巡查和季度檢查結合的考核方式,對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試行分類管理,配套獎懲措施;監管組織方面,整合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各部門資源,構建統一的監管平臺,形成檢驗檢疫機構內部的執法合力。此外,編制了《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檢驗檢疫信譽評級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指導實際操作的具體規定,確保《管理辦法》落到實處。這些規章制度的建立為該監管體系成功運作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構建信息化監管平臺為確保監管體系的高效與可持續,設計開發了“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檢驗檢疫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通過梳理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業務流程,確立以“待檢貨物出保后查驗”模式為系統研發的突破口,實現出入境貨物查驗工作電子預約、電子審核、電子放行和電子提貨(圖1),此舉減少了逃漏檢的發生,實現減負、增效、提速,提高了檢驗檢疫機構工作透明度,又初步實現對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的信息化管理。通過試運行中倉儲企業的意見反饋,結合口岸衛生監督工作特點,推進第二階段系統研發:即針對空港口岸全部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的檢驗檢疫管理系統。該系統設有檢驗檢疫操作界面(圖2)和倉儲企業操作界面(圖3)兩個用戶端。在檢驗檢疫操作界面,內容包括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信息、倉儲企業聯系人信息,檢驗檢疫監管評分表及每次檢查的計分情況、倉儲企業信譽評級等。在倉儲企業操作界面,可實時查詢該企業的信譽評級和每次檢查記錄,檢驗檢疫相關工作規定及解讀,并設有交流平臺,供檢企網上溝通。為方便企業用戶用會用好該系統,編制了用戶操作手冊。在系統維護方面,及時更新檢查記錄,將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通過網絡反饋給倉儲企業,并提出整改要求,通過此平臺及時。為將網絡運行中發生突發情況的負面影響降至最低,還制定了監管系統應急預案,保證保證系統穩定、高效地運行。
結果
確立科學合理的企業評價指標根據《管理辦法》制定的《出入境貨物存儲企業檢驗檢疫監管評分表》(以下簡稱“評分表”),涵蓋了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在衛生防控、物流管理和配合施檢等方面的各項要求,明確各項目分值,保證了計分評比科學合理,衡量尺度統一規范。為激勵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協助檢驗檢疫機構共守國門,評分表設計有加分項,從企業積極主動協助檢驗檢疫機構截獲疫情疫病及不合格貨物方面印證其信譽水平,以便在更高層次上校驗企業的信譽程度。截至2012年5月,空港倉儲企業自發配合上海機場檢驗檢疫局在儲存場地捕獲嚙齒類動物2批,協助截獲入境貨物木質包裝疫情100多批,其中檢疫性有害生物7批。創建切實有效的企業獎懲措施《管理辦法》以現有法律法規為依據,結合上海空港口岸特色,通過整合口岸檢驗檢疫執法資源,嘗試設計了一套獎懲措施,即根據倉儲企業按照《出入境貨物存儲企業檢驗檢疫監管評分表》中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將企業分成不同等級,擬定對應的獎懲措施。例如,對A類優秀企業,在向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本倉待檢貨物加急查驗、單證流轉和系統權限等方面給予優惠,使落倉在該類倉庫的貨主切實感受到便利高效;對C類和D類違規企業,則加大日常監管頻次,提升貨物開箱比例,直至減少或暫停其信息管理系統的預約權限,增大其運營成本,敦促其認真遵守檢驗檢疫機構的規定,嚴格執行檢驗檢疫機構的指令。初步實現高效便捷的信息化管理在體系建設過程中研發的信息系統,成為監管體系不可或缺的工作平臺。對檢驗檢疫機構而言,該系統打破了原有的部門界限,加強了內部信息交流,利于統一步調,統一發聲,樹立執法公信力。該系統有效推進政務公開,檢驗檢疫機構在檢查考評后通過該系統公布計分結果,對發現的違規行為提出整改要求,便于企業實時查詢,確保監管體系運行公開、公平、公正。該系統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上海空港口岸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數量眾多(截至2012年5月,共計129家),且規模不一,經營守法水平參差不齊,因此只有借助現代化的信息系統,才能實現監管的高效便捷。對倉儲企業而言,通過該系統可以實時查詢檢查評分結果,獲悉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的整改建議,提高了整改效率。該系統拓寬了檢企溝通的渠道,企業通過這一官方通道及時獲取最新的檢驗檢疫相關規定和咨詢反饋。檢驗檢疫監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儲存場地衛生許可工作得到顯著推進入境貨物存儲場地衛生許可管理是檢驗檢疫機構的重點工作之一,但由于現有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的罰則,導致進展有限。至2010年,上海空港口岸《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證》發放率僅為45%。自深入推進倉儲企業檢驗檢疫監管體系以來,通過制度規范、獎懲措施等方面強化衛生許可工作:首先,《管理辦法》規定擁有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證是A類倉儲企業的必備資質;其次,檢查評分表對該項目專門增加分值,獎懲措施適當傾斜。經過兩年的努力,目前《儲存場地衛生許可證》發放率提升至75%,獲證企業的儲存場地占空港口岸內貨物儲存場地面積由45%增長到85%以上。監管體系引導企業高效協檢監管體系建立過程中特別要求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設立檢驗檢疫聯系人,由各家企業主管級人員擔任,負責現場協助、信息傳遞、場地衛生監督等具體工作。對于表現優秀的聯系人及聯絡員,在檢查考核時予以適當加分,并通過表揚信等方式向企業通報。此舉扭轉了之前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到倉庫后無人主動配合的局面,有效改善檢企一線人員缺乏溝通的狀況,利于營造檢企合作、檢企共進的和諧氛圍。
討論
通過建立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監管體系,有利于引導企業在儲存場地衛生管理上有效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工作,有利于控制疫情疫病隨貨物擴散的風險,有利于科學合理安排法檢貨物通檢流程,進而有效提高出入境貨物在口岸的通關通檢效率,促進航空物流業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服務于上海航空樞紐港建設。同時,監管體系建設還需不斷推進,今后將圍繞以下兩方面開展研究:推動入境貨物檢疫前置當前入境貨物檢驗檢疫主戰場在海關監管倉庫及查驗場站,但機場貨站作為入境貨物落地后第一個作業場所,理應成為開展入境貨物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等最佳場所。因此,推動入境貨物檢疫工作前置將是監管體系建設的發展方向。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鑒于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在出入境物流鏈中的突出地位,倉儲企業有責任、有義務協助檢驗檢疫機構把守國門,嚴防疫情疫病傳播,嚴控不合格貨物流入國內市場。因此,應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更好地指導檢驗檢疫機構做好出入境貨物倉儲企業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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