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績效考核論文

時間:2022-05-28 02: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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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績效考核論文

一、背景動因

理化院是一個有著近50年歷史的國家重點科研院所,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為保證院中心工作的順利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理化院現有職工1100余人,黨員人數占到了近45%。現有黨(總)支部22個(其中離退休職工黨支部1個),黨小組63個,做到了基層組織的全覆蓋。各級優秀黨組織、黨員骨干力量為院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2007年集團公司下發了《黨支部工作達標考核辦法(試行)》,首次提出對基層黨支部實施達標考核的要求。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理化院黨委及時對黨支部建設工作進行了綜合分析,決定將多年來實施的黨支部評選表彰機制固化下來并充實完善,形成體系,制定了《理化院黨支部工作達標考核辦法(試行)》。該辦法主要從組織領導、考核的內容和等級、考核程序、組織實施、評比表彰等方面進行了規范。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支部自身建設、思想建設、思想政治工作、黨員的教育管理、黨員發展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六個方面,其中每項考核內容又分解為若干項具體指標,并規定了具體的分值和扣分標準,這是首次對黨支部工作提出了量化的評價指標體系,為支部工作提供了具體的方向指引。考核結果分為達標(80分及以上)和不達標(80分以下)兩個等級。同時,為鼓勵支部工作有創新舉措,特色工作在支部工作達標考核外單獨考評,對努力探索新時期基層黨建工作新途徑、新方法并取得明顯效果的黨支部予以加分。辦法實施了近4年時間,對提高基層黨支部執行力方面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然而,考核辦法在試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評分標準不好把握。比如“未及時傳達上級會議和文件精神扣2分”、“兩個作用發揮不好扣2分”、“黨員經常性教育開展不好扣2分”、“主題活動效果不明顯扣1分”等等,這些評分標準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很難量化,加之支部自評分肯定會向有利于本支部的趨向打分和辯解,院黨委評分也就只能做個大概的定性權衡,“人情因素”太大,而這樣的評分標準在整個考核的實施細則中占據將近70%。雖然黨務工作不比業務工作能夠完全按照量化指標考核,但30%的量化比重確實過小,以至于考核結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

二、探索新法

分析總結上述達標考核中出現的問題后,理化院黨委便開始著力研究如何使考核辦法更具科學性、更具合理性、更接近實際、更便于操作。就在此時,集團公司下達了指示精神,為開展支部績效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而前期所做的達標考核工作也為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奠定了實踐基礎。

1.上級精神,指明方向。2010年集團公司制定并下發了《基層黨支部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首次提出對基層黨支部實施績效考核的要求。該辦法將基層黨支部的工作內容進行指標分解,明晰責任、量化管理,通過績效考核,夯實基層黨支部基礎工作,促進支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精細化,進一步提高黨支部履行職責的能力。該辦法主要從總體要求、考核范圍、考核內容、考核標準、考核分值與等級、考核步驟、組織領導等七方面進行了規范。考核辦法重點對考核內容經行了細化和分解,主要包括基礎工作、履行職責、創建學習型黨組織、宣傳思想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群眾工作等六個方面,同樣對每項考核內容又分解為若干項具體指標,并規定了具體的分值和扣分標準。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級:A級(考核總分≥85分)、B級(60分≤考核總分<85分)、C級(考核總分<60分)。

2.照搬照抄,問題百出。2010年底,理化院黨委使用該辦法對全院20多個黨支部進行了年度考核。不可否認,績效考核較達標考核,考核標準更加細化,評分標準更加量化,從“達標考核”到“績效考核”,名稱的簡單變化蘊含著黨建制度建設的重大進步,后者更突出了黨建工作的成效,對支部工作更具指導意義。而首次開展支部績效考核工作,暴露出的問題也不少,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黨支部自查和院黨委考核對扣分標準的把握不同,比如,支部學習、活動等有記錄,但是記錄不完整;黨員思想教育培訓與業務培訓混淆;對黨課、制度的定義不明確;對獲獎等級及類別不明確等等。2)集體和個人獲得的各類獎項和榮譽占的總分值較高,共17分,以至于個別支部考核得分較高,皆因獲獎項目較多,而實際的黨建工作狀況并不樂觀,即考核分數并未真實反映出黨建工作實際。3)在實際工作中,相當一部分考核項目仍無法做到量化,如學習效果、活動效果等。4)在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的設計上,如何體現黨建工作與部門中心工作的相互融合和促進,還需要在考核過程中不斷完善和改進。

3.結合實際,重新修訂。理化院黨委通過此次考核深刻認識到采取“拿來主義”、照搬照抄集團公司的考核辦法,在實際操作中很不順暢,皆因違背了實事求是的原則。為此,2011年理化院黨委對全院20多個基層黨支部進行了全面的摸底調查,通過座談會、訪談會、支部工作抽查等形式對基層支部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結合理化院的發展及當前黨建工作形勢任務,結合2010年底績效考核中發現的問題,重新修訂下發了符合理化院黨建工作實際的實施細則和考核量表,細則在充分借鑒集團公司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項考核指標和評分、扣分標準作出明確要求;對上年度考核中支部反映的問題進行了細致的解釋說明,比如明確了黨課的定義、制度的定義以及黨建創新舉措的認定標準和獲獎級別類別等;對考核等級的分值設置采取了更高的標準[A級(考核總分≥85分)、B級(70分≤考核總分<85分)、C級(考核總分<70分)],切實增強了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可比性,增強了考核方法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增強了考核結果的公正性與合理性。此外,該細則較之修訂前,更加注重了考核結果的運用。考核結果為A級的支部,才可參加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的各類評選表彰活動;將支部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部門年終考核和評比表彰的重要依據,做到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對支部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不能參加院級先進單位的評選;對考核排名靠后的黨支部,院黨委將進行重點幫助,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4.總結經驗,不斷完善。該細則實施一年多,在指導和考核支部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力地促進了支部工作的深入開展。各黨支部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對細則的部分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提出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加之經過幾年的支部考核工作實踐,院黨委對支部績效考核工作也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理解。為進一步增強考核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認真聽取各支部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院黨委對“支部績效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先后又進行了三次修訂,重新編制考核量表,并進一步完善了評分標準中有關分值計算的說明,使之更加符合支部工作實際情況。

4.1將內容板塊進行了逐項拆解。首先,考核內容在原來的基礎上增加了“工作業績”,共計七個部分,每個部分又分成若干項目類別,每個項目類別再按照考核標準,逐個列出評分標準。另外,在評分標準的設置中,對原評分標準進行了逐項拆解,盡量將彈性標準量化,實在不能量化的盡量拆分得更細,縮小每一項的彈性分值。新的考核量表中,共有評分標準51項,其中涉及彈性標準11項,分值最多的為2分,共計13分,占總分的13%。這樣的考核量表較前述量表更清晰、更直觀、更便于操作。

4.2對相關工作進行備注說明。為使新修訂的考核量表中相關要求更為明確和具體,特別在量表外另附了關于備注項的說明,共計備注18項內容。備注主要對評分依據和項目類別中不好把握的關鍵詞,如民主評議黨員、創新舉措、公益活動、黨員學習的形式和內容等進行逐一說明。備注的內容主要來源于歷年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或各黨支部存在疑問的工作事項,在此列明后既對支部工作具有指引作用,同時也簡化了考核的工作量,增強了考核效果,提高了考核效率。

4.3將基礎工作內容補充完整。新修訂的量表較以前的量表增加了六個項目類別,包括新黨員繼續教育工作、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創先爭優、黨務公開和參加培訓、會議情況。這六項內容既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也有對已有工作的量化考核,可以說補充后的考核內容基本涵蓋了支部的全部工作內容,具有很強的參考和指導價值。

4.4獲獎情況選擇性地列入部分項目。新量表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將支部中集體和個人獲獎加分項明確列出來,分值固定,累計相加,以該項考核內容最高分值為限。總分值設置為7分,較之以前的11分,進一步縮小了分值比例。這樣修訂后,獲獎情況的加分對各支部來說,更為明確,也更為公平。

三、實踐思考

新修訂的考核量表在2014年底已啟用,從各支部反饋的情況看,考核項目的可操作性得到了普遍認可。黨支部績效考核是加強基層黨的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有效形式,院黨委應高度重視,把黨支部績效考核納入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結合實際,創造性的組織落實。

1.績效考核本質上是一種過程管理,而不是僅僅對結果的考核,它是一個不斷制定計劃、執行、檢查、處理的PDCA循環過程,體現在整個績效管理環節,是一個不斷發現問題、改進問題的過程。在開展支部績效考核過程中,院黨委應主動加強宏觀指導和檢查,及時了解各基層黨支部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研究解決考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進行經常檢查和總結,探索新規律,推廣新經驗,促進黨支部績效考核工作的不斷完善。

2.支部績效考核必須堅持以下幾項原則:(1)公平原則。公平是確立和推行績效考核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發揮考核應有的作用。(2)嚴格原則。考核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也就不能全面反映基層支部工作的真實情況,而且還會產生消極的后果,考核的嚴格性包括: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嚴肅的考核態度、嚴格的考核制度和科學的程序方法等。(3)反饋原則。考核結果一定要反饋給考核對象,否則就起不到考核的監督促進作用,在反饋考核結果的同時,應當向被考核支部進行說明解釋,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后努力的參考意見等。(4)獎懲原則。依據考核結果,有賞有罰,必須與工資、獎金等物質利益掛鉤,且不能只與支部整體利益掛鉤,還必須與支部負責人的個人利益掛鉤,只有這樣,考核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3.黨支部績效考核的最終目的并不是單純地對支部進行等級評定和對相關支部及責任人進行利益分配,而是促使基層黨支部工作更加規范和富有成效,黨支部履行職責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戰斗堡壘作用更加突出。通過考核發現問題、改進問題,找到差距進行提升,最后達到雙贏。

作者:吳雙雙單位:核工業理化工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