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20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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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由于歷史等因素導致我國法學界對人權研究的起步晚,起點低,在理論和實踐中都遠遠落后于國際人權。而當今21世紀的中國,在依法治國戰略下、WTO體制下研究和發展人權在我國人權史上具有重大意義,在整個人類人權史上都有重大意義。
關鍵詞語;人權民權法治WTO體制
引言:當我此時在敲動鍵盤時,我還在懷疑我究竟能不能寫好這篇文章。畢竟人權問題是當今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之一;是一個理論和一個現實并存的重大問題;是我國經濟、政治、文化進步的戰略目標。因此我國的眾多學者都就這一問題發表了許多較權威的文章。像我這樣的人,卻又最容易順著別人的思潮走,在眾多的觀點中很難摸索出一條屬于自己的論點。這也就使得在眾多的學術理論中,我常常感到彷徨、感到迷茫。盡管如此,我還是相信中國人權史是客觀的;法治的真諦是人權;中國加入WTO后將使中國人權有新的發展生機,面臨新的挑戰。但我又堅信中國人權在黨的新一代領導集體下將走向更加燦爛輝煌的明天。
正文:
一中國人權
至于人權,Humanrights就是說人類的權利,是所有人類成員均有權享受的權利。從古希臘時期起,隨著時代的進步不斷更新,發展,完善。每個國家由于其自身的歷史、文化和宗教背景,社會制度、經濟發展和意識形態,使得國與國之間的人權意識存在差異,但這一點并不影響人權的普遍性。只有承認了這一點才能正確處理主權與人權的關系。我文章這里要講的中國人權其實質就是社會主義人權。中國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那么中國的人權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中國有著幾千年來的封建歷史,人權思潮興起的比較晚,又由于中國一系列自身因素使的人權在中國變得更加有中國特色。中國的人權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其內容較西方人權廣泛,更具有普遍性,是廣大人民群眾體會到的實實在在的權利。這相對西方國家的人權更具有可靠性和穩定性,應該是人類歷史上最有真正意義的人權。
在當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人權是我們常聽到的字眼之一,可它卻又在人們頭腦中是一個模糊而較易引起誤解的概念。因為人權就是與人的生命密切相關的、為滿足作為個體或群體的人的生活需要并改善這種需要而產生的一系列權利的總和。它實際上是在一個有限的范圍內,人們才享有平等權。一旦超越那界限,不平等和市場規律就要起支配作用。這一點在此就不多議。這就要求依據法律來規范和保障一切,因此依法治國的提出與實施更有利于我國人權的實現與保障。中國的人權就是法治加民主,在中國講人權不講法治是空談;在中國講人權不言民主也是空談。這點徐顯明在《人權研究》中講的較清晰。
二中國人權史
針對中國古代是否有人權思想,相當多的學者進行了較為仔細的研究。本文鑒于篇幅就不再追論,在此就針對中國近現代史進行概述自從嚴復將《社會契約論》譯入中國后,激勵了中國的改良派人士對傳統的君主專制觀念、封建綱常名教等進行了猛烈的抨擊,提出了“廢君權,興民權”的口號。這樣人權觀念就開始在中國大地上逐漸散播開來。改良派人士同時還提出了自由權思想、參政權思想、平等權觀念、經濟文化權利、婦女權利思想等,并著手了一系列人權實現途徑。他們盡管沖破了封建禮教和文化專制的囚籠,否定了封建專制的社會性,具有鮮明的時代色彩。但是在當時的中國尚缺乏成熟的思想理論,而生搬硬套地拉用西方國家的人權思想,并沒有形成自己完整而系統的體系。這一點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
隨后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派時期,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將民權思想進一步系統化,提出了:民主、民治、民享、自由、平等、博愛。這六大宗旨實際已經詳盡地闡述了當時我國的人權思想。隨著辛亥革命的推進,人權思想不斷得到豐富。最顯著的成果莫過于集體人權的提出;《臨時約法》首次將人權入憲,在中國歷史上形成了民主,民治相結合的近代人權觀。
新文化運動時,陳獨秀率先舉起了“人權”和“科學”兩大旗幟。從陳獨秀的一系列文章中不難發現當時中國社會缺乏人權生存的那種文化氛圍,人權在當時的中國發展相當緩慢。直到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國的人權派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人權運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人權理論,使得中國人權發展擁有較為完整系統的理論。但是這些理論脫離了當時中國社會實際,最終化為泡影。這一次人權運動可謂中國歷史上真正意義的人權運動,提出的一些重要人權觀念還是值得我們今天仔細研究……
三新時代的人權
新中國以來,經過三代領導集體的不斷努力,我們從制度上空白起步,針對人權相關的問題,發表了12份白皮書和若干篇文章;制定與完善相應的制度體系,積極保障人權;承認了人權的普遍性,積極參與國際人權合作與對話;主動地面對國際社會的人權挑戰和斗爭,積極有效地參與國際人權合作主權與人權的問題,我們國家一直堅持將人權和主權、民主建設相結合地對待。長遠角度來說,我們最終要實現的是“自由人的聯合體”及全人類的解放,這樣人權理所當然應高于主權;但眼前角度來說,國家是普遍人權實現的保障,是人權實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堅決反對將人權和主權相分離,以人權保障來干涉主權或者以保護主權來限制人權的發展。針對主權和人權關系的論述可參考孫國華等編著的《人權:走向自由的標尺》。民主和人權相結合是我國人權優越性之一。只有有民主的地方才講人權。民主法治人權是一面多棱鏡。
社會對于人權的保護最集中的表現在法律方面。這一點,是由人權的社會文明性和民主性特征所決定的。只有在人類社會獲得相當大的發展、社會文明具有相當高度的社會條件下,人權作為法治與民主社會的一種表現才有可能被提出與現實化。可見,人權與法治和民主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顯然,人權要想在社會生活中得以存在并現實化,也就離不開法律的保護。法律對人權的保護根本集中在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的憲法及有關憲法性文件之中。我國1999年憲法修正案中就明確將依法治國入憲。人權的發展必須由法治作保障,法治是人權的真諦。黨的十五大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明確提出了依法治國是黨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十六大報告又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主義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這對于“人權”在我國社會生活中的確立及實現起到了根本性、決定性的作用。從整個人權史來看,特別是近代以來,人權的發展總離不開法治,人權思想貫穿整個法治過程。人的生存權和平等權、財產權、發展權、自由權不僅是人權的主要內容還是法治的主要目標。因此人權進則法治興,人權滯則法治衰。我國依法治國政策的提出是符合人權發展規律的,是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加入WTO是我國在2l世紀進一步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的重要里程碑,這一前所未有的戰略舉措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是隨著改革開放來,外國國籍的人在我國越來越多,在我國已經形成相當的規模。這一部分人在生活觀念和人權思想與我國存在相當大的差距,這就使得我們在現實中保障人權面臨前所未有困難。隨著加入WTO的影響,近兩年來社會上失業問題的矛盾相當尖銳,因而要解決好人民的勞動權利和生存權也是我國人權保障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按照WTO機制,我國工人享受的權利和待遇與發達中國家相比還很低,這也不利于我國在國際化趨勢中人權保障。在經濟活動中,知識產權的平衡問題也是當前近段時間理論界爭論的難點,這也牽涉到在人權問題在WTO體制下的落實。總之,對我國人權建設產生的許多效應我們現在都還無法預知和判斷,同時,WTO本身也處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推進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目標還遠遠沒有實現。這又加劇了我國人權在WTO機制下的實施難度。
我國加入WTO大家庭卻又有利于我國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發展與完善,又為我國人權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有利于我國人權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加強我國人權體制規范,還有利于我國加入國際人權保障,與西方國家進行人權合作與溝通。中國在WTO體制下發展人權,既是一次良好機會又是一場嚴峻的挑戰。我們要在經濟國際化的進程中積極加強自身人權的發展,推動國際人權的進步,同時還要隨時提防西方人權思想的干涉與侵蝕。
“三個代表”也可算是我國上屆領導集體對人權理論的總結與創新,是人權思想的精華。十六大報告中再次提申并寫進黨章,將人權保護的主體范圍擴展到所有為中國富強作出貢獻的各個階層人士。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現代社會文明的重要標志之一,是新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人權作為一種社會關系,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產物。所以我國人權發展要與時俱進,就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努力實現全面小康,充分體現社會主義中國人權的優越性。
最近十年來我國的人權理論與實踐取得了突飛猛進的成績。在新的領導集體下,在已有的人權理論和現實基礎上,我國將以十六大精神指導我國人權理論研究,并努力把中國建設成一個經濟繁榮發展、政治民主自由、社會文明進步、人民享有更充分人權的現代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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