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責刑相適應的立法體現研究論文

時間:2022-08-02 0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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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責刑相適應的立法體現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罪責刑立法體現刑罰體系處罰原則

論文摘要: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罪責刑相適應原則,貫穿于刑法內容之中,其具體表現是:

一、確立了科學嚴密的刑罰體系

我國刑法總則確定了一個科學的刑罰體系,這一體系由不同的刑罰方法構成。從性質上區分,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資格刑;從程度上劃定,有重刑也有輕刑;從種類上分,有主刑和附加刑。各種刑罰方法相互區別又相互銜接,能夠根據犯罪的各種情況靈活地運用,從而為刑事司法實現罪責刑相適應奠定了基礎。

二、規定了區別對待的處罰原則

我國刑法總則根據各種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人身危險性的大小,規定了輕重有別的處罰原則。例如,對于防衛過當、避險過當而構成犯罪者,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其他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于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凡此種種,都體現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此外,刑法總則還側重于刑罰個別化的要求,規定了一系列刑罰裁量與執行制度,例如累犯制度、自首制度、立功制度、緩刑制度、減刑制度、假釋制度等。在這些刑罰制度中,累犯因其人身危險性大而應從重處罰;自首、立功因其人身危險性小而可以從寬處罰;短期自由刑的緩刑的適用前提是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減刑和假釋是因為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有悔改或立功表現。公務員之家:

三、設置了輕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我國刑法分則不僅根據犯罪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建立了一個犯罪體系,而且還為各種具體犯罪規定了可以分割、能夠伸縮、幅度較大的法定刑。這就使得司法機關可以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犯罪人主觀惡性的大小,依法判處適當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