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農業保險論文
時間:2022-07-29 05: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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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現狀
目前國內外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效果評價的文獻比較少。國內外部分學者基于農戶角度對農業保險的實施效果進行了實證評價但是目前沒有相關文獻從基層工作人員的角度對實施效果進行實證評價。從目前相關研究成果來看,多數學者一方面均認為農業保險必須有政策性支持但是另一方面目前政策性農業保險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國外的相關學者G以11儷nands幣小(1995)認為在農業保險經營上政府應給予投保者予以政策性的傾斜口]。Miranda和Glauber(1997)認為只有在政府財政補貼的條件下烈人保險公司才能夠去經營團。BruceA.Ba[x戊k和ChadE.HarI(2005)認為政府通過提高保費補貼能夠更好地實現引導農戶購買更高保障的農業保險提高保費補貼的主要效果是能夠消除農業生產者購買更高保障水平農業保險的顧慮嘰國內的相關學者甘亞冰(2010)認為政策性農業保險雖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財政補貼比例低且結構單一,稅收優惠力度不足,巨災風險基金規模小財政在農業保險再保險體系中缺失問題四。朱陽生(2011)認為農業保險中的支持政策最終都會實現社會效用的增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績效正逐漸體現閻。李婷(2011)認為農業保險在穩定農作物產量、穩定農戶家庭收入、增強農業抵御風險能力等方面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還未具有明顯的長期效果。
二、數據來源與樣本特征
(一)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的樣本數據主要來自課題組實地調查獲得的調研問卷。調查通過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獲取第一手數據資料。調查過程共發放129份問卷膠回110份問卷回收率85.3%。經過分析篩選獲得109份有效問卷肩效率99.1%。
(二)樣本特征描述性統計分析
通過分析基本特征發現樣本中男性比例為82.57%女性比例為1又43%。樣本人員的年齡平均為42歲標準差為又3其中年齡主要集中在41田0歲,占總樣本的47.71%年齡比例分布比較符合正態分布。樣本人員的學歷包括高中、大專本科、碩士其中大專或者本科學歷的受訪者在樣本中的比例最高為93.58%,由此可見,從事農業保險的基層工作人員絕大部分具有較高的學歷基本可以達到大專或本科水平從而反映基層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素質。通過分析工作特征發現被調查人員主要為政府財政部「]、農牧業部門和縣級政府、黨委等其他部門的官員以及保險公司的經理和員工,其中農牧業部門的有38人,占34.86%則政部門的有26人古23.85%;黨政機關、政府、疫病控制中心等其他政府部門的有7人,占6.43%;基層保險公司的有38人,占34.86%。此外通過調查基層工作人員從事農業保險工作的年限發現樣本人員工作年限平均為三年,這是因為大部分從事這項工作的基層人員是從2007年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開展就開始工作的。
三、基層工作人員對農業保險的績效評價
(一)制度體系評價
通過分析研究基層工作人員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制度的合理性與健全性的滿意度評價發現表示比較滿意的比例最高,占58.72%;表示非常滿意的比例其次,占21.1%;認為一般滿意的比例排在第三位,占14.68%此外肩4.59%的人對農業保險制度的合理性和健全性比較不滿意。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農業保險規章條款的合理性與健全性的滿意度評價發現表示比較滿意的比例仍然最高,占61.47%;有21.1%的人滿意度為一般;有11.93%的人認為非常滿意丹.59%的人認為比較不能令人滿意;只有0.92%的人認為其令人感到非常不滿意。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農業保險組織體系建設的合理性與健全性的滿意度評價發現大部分的基層人員表示非常滿意,占66.06%擔是仍有部分人員認為組織體系的合理與健全程度讓人只能一般滿意,占22.02%;表示“非常滿意”、“比較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的人員所占的比例較小。
(二)資金管理評價
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的各級政府負擔比例分配的合理性評價發現石8.7%的人認為比較合理;11.9%的人認為合理程度一般;11.9%的人目前的分配比例比較不合理由此可見基層人員對此項可以達到基本滿意程度。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落實到位情況進行評價發現石5%的人認為比較令人滿意22%的人認為令人非常滿意113.8%的人認為一般滿意從為非常滿意和非常不滿意的人所占比例很小。
(三)保險投入評價
通過調查研究發現被調查人員中有48.6%對農業保險工作的人力資源投入力度表示比較滿意22%的人表示非常滿意;18.3%的人認為相關部門的人力投入力度一般么3%的人認為相關部門的人力投入比較不能令人滿意瓜9%的人表示非常不滿意。在資金投入方面被調查人員中有44%的人認為相關負責部門對農業保險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表示比較滿意;25.7%的人認為相關部門的資金投入力度一般20.2%的人表示非常滿意丘5%的人認為度令人不太滿意;此外,有0.9%的人表示非常不滿意。
(四)保險流程評價
調查數據顯示基層農業保險工作人員對現行農業保險的承保面積、投保農戶的覆蓋程度給予較高的評價,其中有65.2%的人認為目前承保面積覆蓋程度全面;70%的被調查者認為農業保險的農戶覆蓋率全面;而被調查者對現行農業保險的承保產品覆蓋度的滿意程度相對較低,只有50%左右的被調查者認為承保品種全面約25%的被調查者為現有農業保險承保品種不全面。基層農業保險工作者認為內蒙古農業保險應該增加的農畜產品包括蔬菜、設施農業、雜糧及經濟作物。另外基層農業保險工作人員對勘查定損環節的評價較低,有64%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農業保險工作的勘察定損環節存在一定問題需要進行不同程度的完善。此外肩較大比例的受訪者認為目前農業保險的理賠模式需要進一步改進。數據顯示:有51.4%的被調查者認為理賠模式需要改進其中8.3%的被調查者認為目前的理賠模式非常需要改進。
(五)財政補貼作用評價
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財政補貼在農業保險工作實施中產生的作用評價發現絕大部分人認為產生了很大的作用,其中從為作用非常大的樣本比例最高,占45.9%;其次是認為作用比較大的被調查者,占39.4%;認為作用程度一般、不太大和沒有作用的比例非常小。通過分析基層人員對財政補貼在農戶購買農業保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評價發現,認為作用非常大的比例最高,占55%;認為作用比較大的比例次之,占35.8%;認為作用程度一般的比例較小漢為6.4%。
(六)農業保險效益評價
通過考察基層人員對政策性農業保險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的評價發現大部分基層工作人員都認為農業保險帶來了很大經濟效果:一是保障農民收入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以來取得的最重要的經濟成果就是通過保險減輕了因災害給農牧民造成的損失;二是穩定農村經濟發展濃業保險保障了農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穩定了農村社會經濟;三是促進農村保險業發展濃業保險發展過程中,帶動了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另外被調查人員認為農業保險也產生了巨大的社會效益片是強化財政支農惠農效應二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愛災農戶得到投入物化成本的補償捉進和穩定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三是恢復農業再生產濃業保險有利于避災農業的建立四是保障農村社會穩定通過農業保險政策使得受災農民能夠獲得經濟補償進而安撫災民的情緒。
四、結論和對策建議
(一)結論
通過實證分析發現基層農業保險工作人員認為保費補貼對農業保險的廣泛開展具有多方面的支持作用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開展四年來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月前的農業保險在制度建設和具體實施環節還存在著一系列問題。因此本文研究得到以下五點結論:第一濃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取得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基層工作人員普遍認為以政府保費補貼為特征的農業保險實施四年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農業保險體現了巨大的社會效益濃業保險保費補貼沐現黨和政府對三農的大力支持。政府財政補貼農業保險是農業保險事業的順利開展的保障。農業保險可以提高農民的保險意識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具有推動作用農業保險可以促使專業性農業保險人才的培養。第二濃業保險條款設計與實際工作脫節。農業保險條款規定承保到戶這與國內農戶眾多、分散經營保險工作人力資源缺乏的社會現實相矛盾種植業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品種不能充分滿足各地區的參保需求保險責任范圍存在問題種植業保險責任范圍中的病蟲害災害應該進一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第三保費補貼資金管理體系不夠健全。部分盟市旗縣政府認為其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過高超過當地財政的承受能力因此地方政府實行根據財政補貼金額確定保險規模,給農戶“分配”承保面積的政策導致許多農戶的保險意愿無法滿足的問題。旗縣級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程序過多,目前各級政府財政補貼資金都要從旗縣劃撥導致了保險補貼資金到位的時效性較差。保費收入資金管理缺乏相應的規章制度導致農業保險結余資金的管理沒有可依據的政策不利于農業保險結余資金滾動降低了政府保費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第四濃業保險實施過程存在一系列問題。目前農業保險具體實施過程中在承保、查勘定損、理賠等環節均存在一定問題。種植業保險承保環節主要是承保方式應以村為單位承保的時間較短對受災農作物確定損失程度比較困難,承保的品種范圍窄涪日分地區承保面積受到限制養殖業保險承保過程中面臨著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勘察定損環節中大部分地區進行勘察定損時不能夠做到逐戶逐地塊進行勘察這主要因為農業保險覆蓋面廣涉及參保農戶眾多,尤其遭受普發性災害加大面積發生旱災等情況時落實到每一個農戶的每一個地塊的查勘定損在實際工作中幾乎難以做到。另外灰害進行定損時沒有充分的客觀依據和科學技術手段衡量導致了農作物的受災面積和產量的損失程度沒有科學、客觀的方法進行衡量。在賠付環節中許多地區的保險公司在對農戶進行理賠時均是協議賠付,由于當地資源、氣候等多因素制約技照保險條款進行賠付并不十分符合保險原理導致保險公司無法經營。因此保險公司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協議賠付的模式進行理賠。協商賠付不能長久實施廠旦局部出現協商不妥啟導致整個農保規則失效甚至隱含過多不穩定隱患。第五濃業保險人力資源不能滿足需求。目前農業保險的人力資源與農業保險事業的發展不匹配從事農業保險基層工作的人員數量不足。由于從事農業保險基層工作非常辛苦更加導致了在保險承保、勘察定損等具體工作中基層保險公司人員的配備不足。
(二)對策建議
根據研究結論為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工作發揮農業保險更巨大的作用本文提出以下對策建議:第一加快農業保險制度的完善健全農業保險管理體制。農業保險的發展離不開法律制度的保障。由于農業保險業務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在國家的《農業保險法》尚未制定出臺的情況下河先制定適合自治區農業保險開展的暫行條例與法規從政策、制度、實務等多個方面對農業保險予以規范和規定把已有的農業保險發展的良好經驗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朋確政府、公司、農戶在農業保險中的地位、作用從而為農業保險的順利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第二進一步優化設計保險條款體系。建議通過對農業保險險種的科學論證之后重新修訂和完善現行種植業和養殖業的保險條款使之與各保險標的的實際情況相符合。對于種植業保險來說在保險費率方面應根據各地的地理環境、災害發生頻率及損失程度的不同實行差別化費率。對于養殖業保險來說要在全面調查養殖戶保險需求的基礎上,經過科學的論證從真總結各家公司實施養殖業保險中的問題及經驗重新界定養殖業保險的保險標的、保險責任范圍,科學厘定養殖業保險費率,以提高保險公司對養殖保險的供給意愿和養殖戶參保的積極性。此外將農業保險與其他財政支農惠農政策相結合河以充分發揮農業保險的信貨支持功效引導金融資本向農村流動對農業生產和農村基礎建設可起到巨大作用。第三加快農業保險人才的培養。目前從事農業保險的人員雖然對保險都精通但對農業生產、農業技術知識都缺乏。農業保險在承保和理賠時都具有較強的技術性保險公司要重視農業保險業務人才的培養通過各種培訓、學習赴農業保險專業人員迅速掌握相關領域知識體系。
作者:趙元鳳1李賽男2工作單位:1.內蒙古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內蒙古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