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讀政策 避免簽定不合理購房合同
時間:2022-02-14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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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國的老百姓來說,住進一套稱心如意的房子,也許是一生中最大的宿愿。但是購買一套住房,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并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或許是數年心血、半生積蓄,再不就是花二三十年的時間去還貸供房,以換取一個駐足安身之所。如果一不小心踏入奸商蓄意布下的陷阱,落得錢房兩空,那可真是欲哭無淚。
專家表示,要想買樓不上當,就要注意以下幾大購房政策,做到輕松購房。
樓不合格拿不到房產證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據了解,業主遲遲拿不到房產證,絕大部分原因是出自發展商。若是發展商在項目施工的過程中違章,或是工程沒能通過有關部門必要的驗收,則無論業主是否交齊了房價,都不可能拿到房產證。
付清房款可拿房產證
只要樓房驗收合格,即使房產商欠交地價款,已付清房款的業主也可以領到業主證。這是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新近出臺的一項重要政策,大大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公攤面積新規定將出臺
據了解,日前建設部已下達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對公攤面積的計算實行全新規定。新規定明確指出,凡是計算建筑面積的房屋,層高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房屋屋頂為斜面結構的,層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建筑面積。房屋墻體向外傾斜以及陽臺、挑廊等水平投影超出底板外沿的,以投影計算建筑面積。對傾斜、弧狀等非垂直墻體的房屋,以層高2.20米以上的部位計算建筑面積。房屋套內具有使用功能但層高低于2.20米的部分,在房屋權屬登記中應明確其相應權利的歸屬。
誤差超過3%可退房
有最新規定表明,若實際購房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規定面積的誤差超過總面積的3%(包括3%),業主可選擇向開發商退房,拿回自己已付的房款。若然誤差在3%以內,則多除少補。專家表示,有了這個新規定,發展商再也不能鉆“3%”的空子了。
戶型結構與合同要相符
業主驗收房子時,單位的戶型結構應與購房合同對得上號。若是發展商未經業主同意而擅自改動過,則業主有權退房。
不按期交樓可要求補償
除少數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情況外,若發展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如期交樓予業主,業主可根據有關法律向發展商要求合理的賠償。
“交易手續費”有了新標準
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在今年4月15日已開始按新標準收取。具體如下:新建商品房每平方米3元,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存量房(二手房)為每平方米6元,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五一”黃金周,發展商“大打出手”,各種讓利優惠一起送,無非是想購房者與其簽下一紙“證書”。但買樓是“終身大事”,簽合同一招不慎,滿盤皆輸。所以,有關專家建議,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細節。
房屋功能合同中寫清楚
陳先生以每平方米3800元的價格購買赤崗某樓盤的地下商輔,在購房合同上,發展商把商鋪的樓層寫為“首層”,但沒有注明是商鋪。等到房產證到手后,陳先生才發現在用途一欄上寫的是“住宅”,導致陳先生無法在工商部門辦理做生意的營業執照。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雙方責任和義務要明確
在買房合同當中,發展商應對消費者的付款方式、限期以及違約責任和房款結算等條款作出很清晰的認定,而消費者也要和發展商確認有關交樓時間、房子質量等責任和義務明確約定,避免日后發生紛爭。
充分利用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體現了購房者對房產商的約束,要把發展商在樓書和廣告中的所有承諾詳細寫進補充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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