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3 02: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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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

宣傳新消防法大會講話文稿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集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和各鎮(街道辦)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消防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代表,召開新《消防法》宣傳貫徹大會。這次大會在新《消防法》即將實施的前夕召開,非常及時,也非常重要。

新《消防法》將于月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一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大法。《消防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對加強社會主義消防法治建設,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習貫徹新《消防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們全市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消防工作的行動指南。剛才,市公安消防支隊XX同志為大家深入淺出地解讀了新《消防法》,講得很好。希望大家回去以后,采取各種方式,自覺加強對新《消防法》的學習。下面,就宣傳貫徹新《消防法》,推動全市消防工作更好地發展,我講三點意見。

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新《消防法》的宣傳學習活動,營造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把宣傳貫徹新《消防法》作為履行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營造濃烈的宣傳氛圍。特別是在新《消防法》月1日正式實施前后,要利用1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要做好“六個一”工作。

一是舉辦一個培訓班。各區在月1日前,要舉辦一次職能部門、鎮(街道辦)、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培訓班,專題學習新《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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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宣傳新消防法大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集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和各鎮(街道辦)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消防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代表,召開新《消防法》宣傳貫徹大會。這次大會在新《消防法》即將實施的前夕召開,非常及時,也非常重要。

新《消防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一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大法。《消防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對加強社會主義消防法治建設,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習貫徹新《消防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們全市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消防工作的行動指南。剛才,市公安消防支隊xx同志為大家深入淺出地解讀了新《消防法》,講得很好。希望大家回去以后,采取各種方式,自覺加強對新《消防法》的學習。下面,就宣傳貫徹新《消防法》,推動全市消防工作更好地發展,我講三點意見。

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新《消防法》的宣傳學習活動,營造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把宣傳貫徹新《消防法》作為履行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營造濃烈的宣傳氛圍。特別是在新《消防法》5月1日正式實施前后,要利用1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要做好“六個一”工作。

一是舉辦一個培訓班。各區在5月1日前,要舉辦一次職能部門、鎮(街道辦)、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培訓班,專題學習新《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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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宣傳貫徹領導發言稿

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集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和各鎮(街道辦)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消防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代表,召開新《消防法》宣傳貫徹大會。這次大會在新《消防法》即將實施的前夕召開,非常及時,也非常重要。

新《消防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一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的重要法律,是消防工作的基本大法。《消防法》的修訂和頒布實施,對加強社會主義消防法治建設,推進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學習貫徹新《消防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是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們全市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開展消防工作的行動指南。剛才,市公安消防支隊同志為大家深入淺出地解讀了新《消防法》,講得很好。希望大家回去以后,采取各種方式,自覺加強對新《消防法》的學習。下面,就宣傳貫徹新《消防法》,推動全市消防工作更好地發展,我講三點意見。

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新《消防法》的宣傳學習活動,營造全社會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的良好氛圍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領導,把宣傳貫徹新《消防法》作為履行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宣傳活動,營造濃烈的宣傳氛圍。特別是在新《消防法》5月1日正式實施前后,要利用1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重點要做好“六個一”工作。

一是舉辦一個培訓班。各區在5月1日前,要舉辦一次職能部門、鎮(街道辦)、村(居)消防安全責任人的培訓班,專題學習新《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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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與消防監督相關性分析

摘要:由于社會持續發展,經濟水平不斷提升,我國對消防法制建設發展愈發重視。在這之中,消防法制建設和消防監督相互間有著緊密的聯系。因此,有關單位應當積極處理該問題,健全消防法律規章制度,加大消防監督力度,為消防法制建設作出貢獻。所以,本文結合國內現行消防法律法規,分析了消防法制建設和消防監督中存在的缺陷,探討了消防法制建設和消防監督相關性研究的對策,以供參考。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消防監督;相關性

現如今,各個地區的消防相關部門持續引入新的消防理念與新的消防技術,同時把消防監督有效落實到法律層面,從而提升消防工作水平與工作質量,與此同時達到消防工作規范化與法制化管理目的,進一步認識到消防法制建設和消防監督兩者之間的相關性,從而全面發揮出消防監督工作的實效性,對于消防工作產生紕漏起到了防范作用。

一、中國現行消防法律法規

伴隨中國社會的持續發展與進步,中國消防法制建設取得了相當大的成就。在2009年,中國制定施行全新的消防法,并且地方上對應的消防法律法規也在持續形成與健全,已經逐步構成以技術規范為輔的標準化消防法律法規。現如今,中國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也已經構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并且在消防方面起著積極作用。但是,現階段中國消防部門在執法方法與理念方面依舊受到過去的執法方式與理念影響。而且,在擬定消防法律法規的時候,采用了諸多發達國家消防法律法規標準,如此一來便造成一部分消防法律法規不適用于消防環境,致使中國的消防法律法規存在著一些不足,對中國消防機構建設與相關工作的進行帶來了阻礙。基于此,必須要持續健全現行消防法律法規,保證消防監督工作正常進行。

二、消防法制建設和消防監督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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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突出問題及對策

摘要:社會經濟與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在提升人們生活品質的同時也增加了消防風險,使得消防工作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而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完善的消防法制建設工作,只有確保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完善性與嚴謹性,才能為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基礎保障。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問題:對策

1引言

本文分析了我國現階段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并詳細闡述了有效提升我國消防法制建設工作嚴謹性與有效性的相關策略,以期增強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完善性,降低社會發展過程中的消防隱患,以更高的消防法制建設水平滿足社會經濟的發展需求,同時為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相關研究提供部分理論參考。

2突出問題

2.1在法律系統中缺乏應有的重視。在我國目前的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相關部門對于消防法制的建設與完善工作明顯缺乏足夠的重視與有力的扶持,使得消防法制建設工作在法律系統中缺乏較高的地位。例如,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建設周期較長,并且建設步驟繁瑣復雜,缺乏理想的完善性與良好的可操作性等等。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雖然這些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同消防事業實踐引用方面的偏差仍然十分明顯,這必定會給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有序開展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造成這類情況的根本原因是政府部門以及立法部門的相關領導在進行法制體系的建立與完善時,對消防法制建設缺乏足夠的重視與關注,針對現有消防法制體系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補充與完善時,并沒有充分結合消防法制工作中的實際現狀,僅僅重視制度方面的完善與更新,所以導致消防法制工作中的問題無法得到本質上的解決,那么消防工作就缺乏完善嚴謹的法律執行標準,必將對消防事業的有序發展造成嚴重的阻礙。2.2建設團隊的專業能力與綜合素養較低。消防法制建設團隊在專業能力與綜合素養方面明顯偏低,是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同時這也是影響消防法制建設工作有效開展的重要因素。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人們對消防事業的要求越來越高,消防安全問題的類型與數量不斷提升,原有的消防法制體系必定無法充分滿足當下消防工作的需求。在相關部門對消防法制建設缺乏足夠重視與扶持的影響下,使得消防事業明顯缺乏具有良好專業能力與較高綜合素養的消防法制建設人才,那么在提升消防法律法規的完善性與嚴謹性方面,必定無法獲得理想的效果,所以提升消防法制建設工作效率與質量的目標則無法順利實現。2.3在經驗指導與理論支持方面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科學的經驗指導和規范的理論支持對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而我國的消防法制建設工作在經驗指導與理論支持方面缺乏科學性與規范性。由于消防法制建設工作并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要依靠豐富的經驗引導與規范的理論支撐,否則無法保障消防法制建設與其他法律法規之間的和諧性。此外,如果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缺乏了科學的經驗指導以及規范的理論支撐,消防事業中的豐富實踐經驗在具體的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無法發揮應有的指導和幫助作用,從而導致消防法制體系在消防事業實踐中的可操作性明顯降低。另外,由于相關部門對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缺乏充分的重視,使得現階段的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缺乏規范的理論體系進行支持與保障,雖然在消防法制工作的建設階段,積極的引進與應用了先進的消防法制建設體系,但是在社會進步與消防事業不斷發展的共同作用下,現有的消防法制建設體系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消防事業發展的各項需求,兩者間的不協調性體現得越來越明顯,不僅降低了消防法制建設工作的特色化程度,還無法及時對消防法制建設工作進行變革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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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與監督管理改革對策

摘要:隨著火災事故的頻發,社會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有了很大提升,消防監督工作也上升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然而,消防工作的開展需要健全的法律體系,對此必須完善消防法制建設,并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水平。本文分析了消防法制建設與監督管理的相關問題,并提出了消防法制建設與監督管理的有效對策。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消防監督管理;相關問題;對策

消防法制建設與消防監督改革是目前我國消防部門面臨的兩大任務,通過完善消防法制體系,形成健全完善的消防法律系統,才能提高消防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強化消防監督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消防法制建設與監督管理的問題分析

(一)消防監督漏管問題嚴重

2019年4月23日修正施行的《消防法》,明確了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及各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職責,但是由于工作習慣、人力不足、工作重心、具體配套法規不健全等問題,在實際監督工作中存在這些情況:一是派出所未能完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二是極少數政府職能部門不清楚自身的消防監督職責,以為消防監督只是消防部門的事情,對本部門及分管企業的消防安全問題完全忽視;三是基層消防大隊與派出所及政府部門之間未形成一個有效的消防監督體系,從而導致了基層消防監督工作漏洞頻發,火災隱患未得到及時發現及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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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及消防監督的關聯性

摘要:在我國的消防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背景下,我國的消防法制建設取得了突破性發展。通過分析現在的法制制度可以得知,目前的消防監督還是存在漏洞。在這一背景下,通過分析我國的消防法制建設,結合消防監督工作探究,為完善我國的消防法制建設奠定基礎。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消防監督;關聯性

我國現在的消防法律法規相對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動著消防工作的順利開展。然而,因為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消防部門執法過程中存在缺陷。

一、我國目前消防法制建設與消防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力度不夠,火災隱患整改不徹底。我國消防工作的原則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單在實際工作中,消防部門唱“獨角戲”的情形普通存在,有些單位和個人法制意識不強,不理解消防工作,表面配合,實際上對消防部門指出的隱患并不積極整改,應對檢查,陽奉陰違,造成很多流動性的消防安全隱患。

(二)消防執法人員具體有一定的隨意性。在進行消防執法時,很多執法人員具有一定的隨意性,舉例來看,由于執法人員調動頻繁,導致執法人員對崗位不熟悉,難以留住精通消防監督的人員,直接導致消防執法工作水平不高。另外,部分人員為了應付考試而進修,這些隨意性導致消防執法工作難以高效開展,同時也致使消防執法透明度不強。因為人際關系的影響,所以執法人員的執法力度不嚴格,針對被監督對象的行為規范性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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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問題及對策

摘要:結合近年來消防工作特點,分析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依據新時展特色和人民群眾發展需求,提出全新的消防法制建設方案,從而為我國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保障。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安全隱患

目前,消防工作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占據重要的影響力,只有提升消防工作的安全和效率,才能全面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提出消防法制,是消防工作有效進行的基礎,通過整改建設進程,可以全面優化消防工作的行政水平,同時也要將消防工作落實到基層當中。依據分析目前消防工作情況可知,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有很多安全隱患,此時就需要工作者加大對其的分析,提出優質的問題解決方案。

1消防法制建設中突出的問題

在我國消防法制建設工作中,影響較大的問題主要分為以下幾點內容。1.1缺少高地位的法律系統。因為我國的立法周期過長,步驟過多,系統不全面,雖然在實踐引用中有過改善,但只是在補充以往所需的規章制度,有很多內容難以及時解決,致使很多消防工作沒有法律依據進行落實。結合研究我國現階段消防法律規定,還沒有設計全面的消防法律規定。消防法律在整體國家法律系統中都沒有得到關注[1]。1.2消防法律規定存在空缺。現階段,我國消防法律規定中有很多空缺,是因為我國消防法律規定中并沒有提出相關國務院行政的規定,導致其在解決部委以上消防問題時,會阻礙實踐工作的效率。雖然公安部門已經構建了相應的法律規定,但部委要求的法律沒有全面展現出自己的作用,更無法優化國家消防問題處理工作,這對消防工作而言是急需解決的一項問題。1.3消防法律固定缺少全面性和整體性。目前,社會中提出的相應法律規定還存在很多問題,同時彼此之間存在矛盾,法律自身也表現出不科學、不全面等問題。我國火災問題的防護工作是公安機關消防系統的工作內容,生產事故的預防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系統管理工作,但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又包含了防火工作。通過分析實踐案例可知,這種分工形式中涌現出了很多交叉執法的問題。1.4消防法律規定缺少邏輯性和操作性。目前,在我國提出的法律規定中,有關消防工作的法律建設工作雖然得到了工作人員的關注,但在發展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難以提升相關法律規定工作的操作性,對其未來的推廣工作會構成阻礙因素。當然,我國消防法律規定的邏輯性不高,無法依據完善的法律規定結構支持消防法律規定的優化工作,且影響其未來的發展。除此之外,我國消防法律規定中只要求了行為形式,并沒有產生后果形式,且設計法律責任的工作并不符合科學發展原則,有關違法行為并沒有設計相對應的法律責任,這樣難以全面管理違法人員的言行舉止[2]。

2消防法制建設的相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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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消防法律論文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對《消防法》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后,提出了"修改《消防法》進一步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消防法律體系"的意見,國務院法制辦已同意成立工作組,啟動《消防法》的修改工作。在我國社會經濟體制轉軌、改制關鍵時期,消防法如何修改?消防法律體系如何構建?引起了全國消防工作者的高度關注。筆者作為消防工作者,最近也學習研究了法理學、憲法學、國家機關組織法和立法法,對構筑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消防法律體系也作了一些思考。

一、目前,我國消防法律體系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表現

(一)消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地位低下。按照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職權的行使要靠國家機關組織法進行調整,消防法作為部門特別行政法地位低下,它又規定了不該規定的政府等國家機關的行為,而我國還沒有一部規定國家機關消防行為的組織法,所以說消防法的實施將大打折扣,以致出現國家機關的行政部門違反了消防法無可制約的尷尬局面。

(二)國務院消防行政法規方面處于空白,部委規章的法律地位受到質疑。國務院344號令出臺以后,廢止了原《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消防方面再沒有國務院行政法規,這樣給涉及兩個部委以上消防工作的開展增加了難度。公安部雖然制定了幾部消防方面的規章,但部委規章的法律地位受到質疑,因為立法法、行政復議法雖然把規章納入法的范圍,但在行政訴訟法第53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規章可以"參照"執行。這就是說,在立法層次和執行層次上承認規章的法律地位,但在最關鍵的訴訟階段沒有得到認可,這就使部委規章的執行力度大打折扣。

(三)《刑法》中消防責任事故罪定罪不科學。在現行《刑法》消防責任事故罪構成要件中,有一條是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這明確帶有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烙印,建議在修改《刑法》時對消防責任事故的構成要件重新設定,只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負有消防職責的均可按照行為后果追究責任。

(四)消防法內容不全面,立法技術粗糙,可操作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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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制建設與消防監督分析

摘要:從現狀來看,與消防監督有關的各項法規以及法律正在逐步完善,在此基礎上也構建了與之相適應的法規體系。但從整體角度來講,現階段的消防法制并沒有體現對于消防監督的全面引導,其中的根源就在于不健全的法規架構。實質上,消防監督與法制建設之間具備內在的關聯性,對此應當進行全面的探析,通過健全相關法規來提供消防監督的保障。

關鍵詞:消防法制建設;消防監督;關聯性

近些年以來,城鄉各地都體現為更高的消防水準,有關部門也在致力于引進全新的消防技術。對于消防監督與消防法制之間的內在關聯進行全面分析,有助于體現更高層次的消防監督實效性,避免消防實踐中缺陷與漏洞的存在。

一、現存的漏洞與缺陷

消防監督與建設消防法規之間具有不可分割的關系,二者應當是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健全現階段的消防法規,有利于構建更高層次的消防監督。但是截至目前,建設消防法規以及開展消防監督的具體實踐仍然欠缺完善性,在這其中涉及到如下的缺陷與漏洞:首先,有關部門及其人員仍然欠缺責任意識。依照現行法規,各地派出所應當致力于宣傳現行的消防法規,派出所因而承擔了宣傳消防的重要職責。除此以外,派出所針對整體上的消防檢查也要進行負責。然而從目前的現狀來看,各地派出所都把關注點放在了處理刑事案件及其他案件上,但卻忽視了最根本的消防宣傳[1]。至于政府部門,關注點也在于推行全方位的經濟建設,因而很可能埋下了潛在的消防隱患。由于欠缺必要的消防意識,以至于無法提升綜合性的消防水準。嚴重的情況下,民眾生命甚至也將遭受威脅。其次,忽視了基礎性的消防監督。推行全方位的消防監督,此項舉措有助于提升消防監管的整體水準。受到上述要素的影響,與消防監督有關的各項基本規定也欠缺健全性。究其根源,就在于現階段的消防體系仍然欠缺監管人員,因此阻礙了消防監管活動的正常開展[2]。從現狀來看,負責消防監管的專門人員本身并不具備優良的專業素養,因而很難迅速適應現階段的信息化消防形勢,頻繁出現不嚴格的消防執法以及不到位的消防監管。此外,負責消防監督的很多人員都表現為較強流動性,此種現狀很可能影響到了順利開展的消防監督。第三,缺乏健全的消防法規。現階段的消防法規并沒有真正達到完善,其中典型就是《消防法》。與此同時,配套性的消防法規也并沒有及時予以修訂。因此可以得知,相比于現階段的消防行業整體形勢而言,消防法規突顯了較強的滯后性特征。近些年以來,消防領域涉及到的各項技術措施都獲得了全方位的改進,在此前提下也產生了信息化的新型消防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然而與此相比,現階段的消防法規卻并沒有體現為同步性[3]。具體在開展各項日常消防工作時,由于法規本身缺乏健全性,以至于無法遵照特定的流程來執行消防工作。

二、探求完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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