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交辦會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0 22: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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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交辦會

縣建議提案交辦會領導發言材料

今天,縣政府召開年建議提案交辦會,這是“兩會”之后縣政府抓工作落實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去年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對今年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剛才縣人大副主任和縣政協副主席就如何做好今年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講了很好的意見,請各承辦單位認真落實。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年辦理工作的主要情況

年,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充分履行職責,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對政府工作和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提出了許多好的建議和提案。其中,交由縣政府系統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52件、政協提案55件,共涉及政府系統承辦單位48個,所有建議提案均在規定期限內全部辦理完畢。建議提案反映的大多數問題已經得到解決,一些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從辦理結果來看,代表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A類)24件,占22.4%;正在解決或列入計劃準備解決的(B類)48件,占44.85%;因條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繼續研究解決的(C類)31件,占28.97%;因條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許,目前不能解決或采納、留作參考的(D類)2件,占1.8%。在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中,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創新辦理工作機制,強化辦理工作措施,突出重點,主動溝通,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確保了建議提案辦理質量。

回顧總結去年的辦理工作,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少數承辦單位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對辦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積極性、主動性不高,辦理力度不夠大,存在敷衍了事的現象;二是重答復、輕落實的問題依然存在。對建議提案的辦理,只在注重研究如何答復,沒有深入實際了解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對承諾解決的問題,沒有抓好落實、徹底解決;三是面商溝通工作還有待加強。對一些由于政策限制或其它客觀原因一時還難以辦理的建議提案,有些承辦單位面商工作沒有及時跟進,對代表委員的解釋溝通不到位,沒有主動地爭取代表委員的支持和理解,代表委員滿意度不高。上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反映了其背后存在的認識、態度、作風、組織領導等方面的問題,希望各承辦單位進一步提高認識,顧全大局,主動積極,克服困難,扎實做好今年的辦理工作。

二、今年“兩會”所提建議提案的基本情況

今年“兩會”期間,代表和委員們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人大代表建議64件,政協委員提案45件。另外,收到省政協委員提案1件,州人大代表建議2件,州政協委員提案3件。代表委員們圍繞改善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工業經濟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社會事業、解決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問題等,提出了大量有價值的建議,主題鮮明,內容翔實,意見中肯,集中反映了人民群眾對縣委、縣政府搶抓發展機遇、促進晴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熱切期望,具有較強的前瞻性、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這些建議和提案,縣政府辦已進行了整理、分類、登記,并根據各單位的職責形成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分解表》,今天正式交給各承辦單位,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及時清理核對,認真進行梳理、分析、研究,并與本單位的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切實抓緊抓實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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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交辦表彰會領導講話材料

同志們:

今天這個會議,目的是兩個:一是對去年工作進行總結表彰;二是對今年工作進行部署安排。等會,市人大、市政協的兩位領導還將提出具體要求,希望大家認真領會,抓好落實。下面,我講兩個方面的意見。

一、客觀估價年全市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年,我市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76件、政協提案122件,另辦理邵陽市人民政府交辦的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各1件。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各承辦單位精心組織,所有建議提案均按法定時間全部辦結,辦理質量與效率明顯提升。借此機會,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對所有為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付出辛勤勞動的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總結去年的辦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領導重視程度高。去年“兩會”結束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時聯合召開了專門的交辦會議,迅速將建議和提案交給各承辦單位。市人大、市政協的各位領導親自參與現場辦理;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批閱建議提案,各位班子成員根據分工,親自協調辦理建議提案,解決了一批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各承辦單位也非常重視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交辦會后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分解任務,落實責任,部分承辦單位的主要領導還直接參與,親自答復,有效地促進了辦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如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等。二是規定標準要求嚴。一年來,各承辦單位嚴格按照《邵陽市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一般程序》的有關要求,積極采取多種措施,努力提高辦理質量。如市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在不斷總結辦理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內部辦理工作規則和獎懲制度;市公安局積極創新辦理方式,加強內部管理,制定了《建議提案辦理任務分解責任書》,把辦理工作與年終考核聯系起來。在近幾年的辦理工作中,我們針對性地提出了“五定”和“六把關”的要求,即:定領導、定人員、定時間、定任務、定責任;把好政策關、內容關、質量關、程序關、格式關、文字關。各承辦單位按照“五定”、“六把關”的要求,把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與各單位的中心工作相結合,與項目計劃和資金安排相銜接,做到了有安排、有計劃、有保障。三是創新方法效果好。各承辦單位進一步加強了與代表委員的聯系溝通,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積極開展現場辦理、面商辦理、公開答復等形式多樣、切實可行的辦理活動,虛心聽取和征求代表委員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同時,繼續開展了“人大主任走訪代表”和“政協主席督辦重要提案”活動,采取了與代表和委員面對面研究解決問題的方式,保證了重點建議提案的落實,帶動了整個辦理任務的順利完成。

雖然去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一是辦理質量有待提高,對能夠解決的問題,解決的還不夠徹底;對正在辦理或列入計劃下步解決的問題,抓的不緊,進度緩慢,同時也沒有向代表委員作進一步的說明。二是對有些不屬于市本級職權的建議提案辦理答復,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特別是對國家、省、市現行政策的解釋不夠詳細、清楚,見面少、溝通少。三是列入聯合辦理的建議提案,單位之間存在推諉、扯皮。四是少數承辦單位的辦理答復內容不全面,格式不規范,答復后既不與代表委員溝通,也不跟蹤落實。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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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規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提案)辦理工作,實現辦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遼寧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市政府辦公廳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對區縣(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督辦、通報、表彰、績效考核和網絡建設。

第三條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要以講政治和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把辦理建議提案作為貫徹執行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制度以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和改進政府工作的核心內容,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強領導,抓好落實,按時辦復。

第四條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各直屬單位要配備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相適應的工作人員。要把有較強協調能力和較高政策水平,熟悉本系統、本部門全面工作的人員安排在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崗位,并保持相對穩定。同時,還要安排一定數量的較高職級的人員,從事辦理工作。

第二章辦理范圍

第五條建議提案的辦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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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

政協提案工作流程及考核評比辦法

為了規范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提案)的辦理工作,提高辦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和《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規則》,制定本工作流程及考核評比辦法。

一、工作流程

(一)交辦

1.市政府辦公廳(交辦部門)負責將屬于市政府承辦的建議提案,交由相關區、縣(市)政府或市政府相關部門(承辦單位)辦理,并提出辦復時限和工作要求。

2.承辦單位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的建議提案,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交辦部門說明情況,并于接到承辦件5個工作日內退回交辦部門,不得自行轉辦、積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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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流程和考核評比方法

為了規范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下簡稱建議)和提案(以下簡稱提案)的辦理工作,提高辦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根據《省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提案工作考核評比辦法》和《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提案工作規則》,制定本工作流程及考核評比辦法。

一工作流程

(一)交辦

1.市政府辦公廳(交辦部門)負責將屬于市政府承辦的建議提案,交由相關區縣(市)政府或市政府相關部門(承辦單位)辦理,并提出辦復時限和工作要求。

2.承辦單位對不屬于本單位辦理的建議提案,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交辦部門說明情況,并于接到承辦件5個工作日內退回交辦部門,不得自行轉辦積壓。

3.交辦部門對有異議或難以確定承辦單位的建議提案,要報請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確定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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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根據《省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政協省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以及《市人民政府關于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細則》,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的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指全國、省、市、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及閉會期間,人民代表書面提出的,由區人民政府辦理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代表建議)。

本細則所稱的政協提案是指全國、省、市、區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專門委員會向本級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后由區人民政府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本細則所稱的承辦單位是指有辦理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任務的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以及桃花鎮政府、各街辦、朝陽農場。

承辦單位辦理答復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工作,適用本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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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的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改進對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使之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議,是指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通過調查研究、視察活動對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本規定所稱提案,是指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黨派、人民團體、政協專門委員會(以下統稱組織)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后交由政府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辦理建議和提案是各級人民政府一項重要的政務工作,是堅持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履行憲法和法律的具體體現,是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渠道,是實行民主、科學決策的重要途徑。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有關單位(以下統稱承辦單位)承辦建議和提案,按照管轄范圍和職責分工,實行歸口辦理、分級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根據所承擔的建議和提案辦理任務,從強化辦理職能和落實責任出發,設置相應的工作機構。省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按照辦理工作需要,成立專門機構或配備專職辦理人員。

第五條各承辦單位要有一位領導人分管辦理工作,由專門辦理工作機構或專職辦理人員負責,把好交辦、督辦、協調和審核關,并由專人具體辦理,落實責任。對重大問題,承辦單位領導人應當親自處理,并走訪代表和委員。

第六條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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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交辦會議上的發言

同志們:

今天,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聯合召開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交辦會,這是我市認真貫徹“兩會”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下面,我先就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和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以來,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辦理市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情況做個通報,并就今年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提出幾點意見。

一、去年以來辦理工作的主要情況

2007年是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各級政府、各部門堅持把抓落實、求實效作為辦理工作的落腳點,著重在解決實際問題上下功夫,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督促落實,相關處室抓落實、認真辦理”的工作機制,辦復率和滿意率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同時,在辦理過程中,實行“開門辦理”,加強與代表、委員的互動,許多單位做到“辦前有溝通、辦中有聯系、辦后有反饋”,辦理進度加快,辦理質量提高,成效更加明顯。據統計,去年"兩會"以來,市政府系統共承辦建議233件,提案574件。多數承辦單位在交辦后的三個月內辦復,少數辦理難度比較大的建議、提案,有關承辦單位也在年底之前辦復,辦復率均為100%,滿意率分別達95.6%和97.9%,得到代表和委員的充分肯定。

但是,從具體的辦理工作來看,存在不平衡現象:個別承辦單位積極性、主動性不高,對一些難辦的或者與職能有交叉的建議、提案,存在畏難情緒,抱著“能推就推,能少辦就少辦”的不正確思想,互相推諉、扯皮,造成個別建議提案反復交辦,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個別承辦單位未按規定在10天內從網上“退件”,造成不能按時辦復;個別單位經辦人員由于對建議、提案的實質領會不夠,造成答復不完全、不準確或不規范;個別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協調配合不夠;個別單位與代表、委員的溝通不夠,對代表委員不滿意的答復未進一步說明、溝通,再辦理、答復。這些問題反映了背后存在的認識、態度、作風、組織領導等方面的問題,希望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顧全大局,主動積極,克服困難,做好今年的辦理工作。

二、關于今年辦理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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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提案工作規范化建設要把握重點環節

近幾年來,南明區廣大政協委員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建言獻策,共提出提案466件,經審查立案356件。這些提案經認真辦理,辦復率為100%,委員滿意和基本滿意率為97%,得到了區委、區政府認可,辦理單位認同,政協委員肯定。這一成績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區委、區政府和區政協對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視,得益于廣大政協委員、各承辦單位的共同努力,特別是近幾年來,區政協提案工作在撰寫、立案、分類、辦理、落實、督辦、評比七個重要環節的規范化管理方面,進行了一些嘗試與探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撰寫環節注重質量

第一,樹立質量意識。幾年來,區政協提案委引導政協委員在參與提案工作時,以質量求發展,“不提一般提案,不一般地提提案”,樹立以質量為導向的工作理念。第二,強化培訓工作。我們一方面通過《南明政協》刊載提案知識、提案范例,供各位新政協委員撰寫提案參考;同時,不斷對新委員進行提案知識培訓,使委員對提案工作由不了解到了解,由不熟悉到熟悉,從而為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打下基礎。第三,提高服務水平。一是通過舉辦形勢報告會、政情通報會、發放學習資料等形式,為委員知情明政搭建舞臺;二是每年全會前,向委員下發《關于提案撰寫的有關要求》,向委員通報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號召委員積極圍繞中心工作,認真進行調研,提出高質量提案;三是在街道社區設立委員信箱,收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撰寫提案的素材。

二、立案環節嚴格把關

近年來,區政協常委會加強了提案委班子建設,不但增加部分熱愛政協工作、熟悉提案知識的政協委員,而且吸收部分承辦單位的政協委員參與提案審查工作,使提案審查更具嚴肅性,體現科學性。“慎”,就是謹慎立案。處理好提案數量和質量的關系,不一味追求提案數量,而忽視提案的質量。“轉”,就是根據不予立案提案的種種情況,切實做好未立案提案的“善后”工作。有的提案需要修改補充,就發回重新修改補充,再予立案;有的提案質量較高,內容充實,建議具體,但超出南明區職責范圍,需向上級部門轉交,就作為委員意見建議轉交上級有關部門作參考。爭取使每件提案都有著落,在保證質量的同時,也保護了委員們的積極性。

三、分類環節突出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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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議會上領導講話

同志們:

縣人民政府決定今天召開年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交辦會,主要任務是:簡要總結年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提高對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交辦縣第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縣六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下面,我講3點意見:

一、年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情況

年,縣人民政府共接到縣人大常委會交辦的代表建議和縣政協轉交的委員提案198件,內容涉及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方方面面。其中,縣人大代表建議114件,按其類別分為:水利方面30件;交通方面26件;教科文衛方面17件;城建環保方面18件;其他方面23件。縣政協委員提案84件,按其內容分類為:經濟建設方面20件;農、林、水、電方面15件,;科、教、文、衛、體方面20件;其他方面29件。

接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后,縣人民政府逐件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及時召開交辦會,將建議和提案分別交由22個職能部門和2家企業具體承辦,明確提出了辦理時限和辦理要求。交辦會后,各具體承辦單位嚴格按照要求,迅速組織力量,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按時按質完成了辦復工作。做到了件件有回復,事事有回音。在建議和提案的辦理過程中,各承辦單位立足實際、突出實效,力所能及地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一是盡快解決了具備條件可以解決的問題。二是千方百計想辦法,創造條件解決了有一定困難、影響面較大的建議,如:針對近幾年來代表一直在提的“關于提高村干部補貼的建議”,縣委、縣政府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通過多方努力,決定從年8月份起,每年從縣財政中劃撥43.74萬元,給予村(社區)支部書記、主任、副主任每人每月生活補助100元,給予社區居民委員會委員每人每月生活補助50元,全縣共補助村(社區)干部360人,社區居委會委員9人。針對城區居民反映強烈的新城區小區通道問題,城建部門接到建議后,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積極籌措建設資金,目前,幾條小區通道已建設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將暫不具備條件解決的問題列入了計劃,待條件成熟后將逐步解決。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辦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如:極少數單位對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久拖不辦、草率應付;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不夠,部分建議和提案由于所提要求涉及面廣,僅靠一個部門位無法解決,部門之間存在推諉現象;有的單位與代表、委員面商之前未做深入調查分析,面商時推客觀原因多、坦誠分析主觀原因不夠,面商滿意率不高;部分單位答復文件過于簡單難于說明情況、行文格式不規范等。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在今年的辦理工作中一一克服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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