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定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0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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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招標審定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公開、公平、公正,建立良好的國際招標競爭機制,保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有序進行,規范對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的資格審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國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國務院對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是指依法成立、經商務部審定并賦予國際招標資格、從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業務的法人。

第三條商務部負責全國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的資格審定和年度資格審核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機構資格審定和年度資格審核的初步審核工作。

第二章資格申請及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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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審定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審定工作,參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審定辦法》(勞醫保〔〕302號)有關規定并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對象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GSP認證證書,開業一年以上,愿意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保險購藥服務的零售藥店。

二、申請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的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健全和完善的藥品質量保證制度,能夠確保供藥安全、有效和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一年內未發生藥品質量和藥品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2.根據《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準》的大型企業規定,營業場所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倉庫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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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合格審定規則

A章總則

142.1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范飛行訓練中心的合格審定和持續監督檢查,保證受訓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達到并保持規定的訓練標準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則。

142.3適用范圍

(a)本規則適用于為他人提供下列訓練的飛行訓練中心:

(1)為滿足中國民用航空規章(以下簡稱CCAR)第121部、第135部的要求,為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的民用航空器駕駛員提供的訓練,但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干租訓練中心的訓練設備實施的訓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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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企業綠色生產審定

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是一種對污染源,廢棄物產生原因及其整體解決方案的系統化的的分析和實施過程,其目的是通過對生產過程進行調查、分析和診斷,尋找盡可能高效利用的資源(如:原輔材料、能源、水等),減少或消除廢棄物的產生和排放的方法。清潔生產審核是企業推行清潔生產的重要組成和有效途徑,也是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關鍵和核心。持續的清潔生產審核活動通過不斷產生和實施各種清潔生產方案,從而實現環境績效的持續改進,也將有力的促進經濟運行質量和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清潔生產審核工作持續有效的開展,更好的達到節能、降耗、減污、增效的目的,需注重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領導正確認識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給予重視,是清潔生產審核取得較好成效的前提。

清潔生產審核是一件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的企業的各個部門和生產的全過程。領導的支持與參與,可以保證企業各級管理部門的協調與全體員工的投入參與,獲得清潔生產過程中人財物等方面的充分支持,從而保證了清潔生產方案的順利組織實施。因此,領導的支持與參與是保證審核工作順利進行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條件。領導不能采取消極的態度對待清潔生產審核,將清潔生產當成企業的包袱,工作敷衍應付,領導應在認識到清潔生產審核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及在提高無形資產和促進技術進步的基礎上,充分重視并親自參與清潔生產審核的全過程,積極組織和開展,保證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二、強有力的組織和策劃,是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順利開展的保證。

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組織實施,首先必須組建一個有權威的或由管理人員組成的清潔生產審核領導小組來開展工作;其次,制定合理的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計劃,包括職責分工、活動安排、時間進度、以及人財物的分配等,以便使清潔生產審核按照預定目標與程序步驟有效地進行,并易于受到監督檢查;宣傳與培訓也是清潔生產審核組織與策劃中的一項重要的基本工作,一方面應廣泛進行宣傳和教育,號召全體員工積極主動參與,轉變企業各種人員的傳統觀念,提高清潔生產的思想意識;另一方面還應開展專業培訓活動,學習審核的方法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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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作物品種審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科學、公正、及時地審定主要農作物品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以下簡稱《種子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主要農作物,是指《種子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農作物。

第二章品種審定委員會

第四條農業部設立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負責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工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負責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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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材編寫審定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材建設,完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編審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改辦等部門關于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4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材(以下簡稱教材)是指中小學用于課堂教學的教科書(含電子音像教材、圖冊),及必要的教學輔助資料。

第三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團體和個人編寫符合中小學教學改革需要的高質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別是適合農村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使用的教材。

第四條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有關教材管理部門核準;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后才能在中小學使用。

第五條教材的編寫、審定,實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兩級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國家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地方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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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材建設,完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編審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改辦等部門關于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4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材(以下簡稱教材)是指中小學用于課堂教學的教科書(含電子音像教材、圖冊),及必要的教學輔助資料。

第三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團體和個人編寫符合中小學教學改革需要的高質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別是適合農村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使用的教材。

第四條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有關教材管理部門核準;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后才能在中小學使用。

第五條教材的編寫、審定,實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兩級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國家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地方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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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材審定制度

一、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11號令)第五條教材的編寫、審定,實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兩級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國家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地方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第十三條教材編寫立項申請的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和9月。受理申請后,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者的資質、教材編寫的指導思想、體系結構及教材的適用范圍等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別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通知申請人。第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成立省級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負責地方課程教材的初審和審定;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授權或委托,承擔有關國家課程教材的初審工作。第二十條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和省級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下設學科教材審查委員會(或學科審查組),由該學科專家、中小學教學研究人員及中小學教師組成,負責本學科教材的審查,向審定委員會提出審定報告。二、條件(一)編寫教材應具備下列條件:1、有符合規定條件的編寫人員。2、有相應的編寫經費,能保證正常的編寫工作。3、有其他必要的編寫條件。(二)教材編寫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正確的政治觀點,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責任心,能團結協作。2、能正確理解黨的教育方針,了解中小學教育的現狀和教育改革發展的趨勢,有較好的教育理論基礎,熟悉現代教育理論、課程計劃和學科課程標準。3、主要編寫人員具有相應學科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較深的學科造詣和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有改革創新精神,對本學科的現狀及改革發展趨勢有深入的分析和研究。4、了解中小學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熟悉教材編寫的一般規律和編寫業務,文字表達能力強。5、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教材的編寫和試驗工作。三、程序1、了解政策階段擬進行教材編寫的單位或個人應根據教育部第11號令規定的有關教材編寫具備的條件進行自查,并了解我省地方課程方案所規定的科目和有關要求。2、申請立項準備階段達到有關條件擬進行教材編寫的單位或個人,須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設置方案(試行)〉的通知》(教基[2002]517號)中的設置方案,提交以下材料:(1)申請編寫教材的單位、團體、個人的基本情況。(2)申請編寫的教材名稱、適用范圍,編寫目的和指導思想。國內外本學科教材的比較,對國內現行同類教材的分析,擬編教材的主要特點。(3)教材主要編寫人員的基本情況:個人學習、工作簡歷(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復印件),任職情況;教材編寫方面的相關經歷及相關研究成果;兩名資深專家的推薦意見;所在單位或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意見。(4)申請編寫的教材體系結構、篇幅、體例、樣章及說明。3、立項申請審查階段教材編寫立項申請的受理時間為每年3月和9月。受理申請后,教育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者的資質、教材編寫的指導思想、體系結構及教材的適用范圍等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別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通知申請人。4、初審階段教材在規定時間完成編寫后,送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初審。送審要求為:(1)送審教材應為定型產品。(2)所報送的教材應為白皮書,教材的封面、扉頁均為白皮,不得出現有關教材編寫或出版單位、人員等字樣。(3)教材的前言、封面、扉頁一份,以備審查使用。(4)主要編寫人員情況、教材使用地區及數量的說明一份。(5)送審教材的開本和版式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所送教材必須裝訂成冊,且達到送審要求的冊數。(6)送審教材的錯誤率(含政治性錯誤、科學性錯誤、錯別字等)不得超過總字數的萬分之一。(7)根據新聞出版署《重申編制出版中國地圖的有關規定》“中國地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以及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各種地圖在印制前,須將樣圖送有關部門審核。地方出版社報國家測繪局和外交部審核;軍隊出版社報總參測繪局和外交部審核”的要求,涉及以上內容的教材需持有以上單位審核證明或審核文號,方可報送。(8)填寫《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登記表》,須加蓋有關單位公章。出版社須經新聞出版部門進行出版中小學教材資質確認。(9)送審教材均須提供送審報告一式20份。為提高教材的編印質量,未達到上述要求的教材,專家在審讀時可以向審定辦提出不予審查的申請,經核實后,審定辦將該教材退回送審單位,不予審查。5、審查和審定階段對送審的有關教材,由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考察。各學科審查組在一定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寫出審查報告,做出通過、重新送審或不予通過的結論,反饋給教材編寫單位。6、認定階段經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材,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后,列入我省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供學校選用。四、期限擬進行教材編寫的單位或個人于每年3月或9月提出立項申請,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立項申請批準后,教材編寫單位或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編寫,并送審定委進行初審(具體時間、地點根據河南省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文件要求)。審定委員會將在送審時間內(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對送審教材進行審查,寫出審定報告,反饋有關教材編寫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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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審定的制度

第一條為了做好從事對外國人進行漢語教學的教師資格的審定工作,提高對外漢語教師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保證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對外漢語教師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熱愛祖國,熱心弘揚中華文化,熱愛對外漢語教學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積極承擔工作任務并具有一定的對外交往經驗,遵守外事紀律。

第三條對外漢語教師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并具有一學年(累計學時為320小時)以上的對外漢語教學經歷,取得了一定的教學經驗,知識結構應達到下列要求:

(一)教學理論和教學方法方面

1.了解對外漢語教學的性質和特點;

2.了解主要的語言教學法流派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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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材編寫與審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材建設,完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的管理,提高教材編審質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改辦等部門關于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深化教材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4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材(以下簡稱教材)是指中小學用于課堂教學的教科書(含電子音像教材、圖冊),及必要的教學輔助資料。

第三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單位、團體和個人編寫符合中小學教學改革需要的高質量、有特色的教材,特別是適合農村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使用的教材。

第四條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有關教材管理部門核準;完成編寫的教材須經教材審定機構審定后才能在中小學使用。

第五條教材的編寫、審定,實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兩級管理。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國家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地方課程教材的編寫和審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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