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預算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9 1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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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預算

小議國企軟預算的約束

研究國有企業的軟預算約束問題不僅具有很強的理論意義,而且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首先,按照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奈的分析,軟預算約束表現為企業的“投資饑渴癥”,而國有企業的無限投資需求勢將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導致資源配置扭曲;其次,軟預算約束與國有企業的效率密切相關,軟預算約束的存在引發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成為影響國有企業效率的重要因素。

因此,探討軟預算約束的形成機制,尋求導致軟預算約束的各種原因,進而針對各種形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硬化預算約束方式,成為軟預算約束理論研究中的重要內容。同時,有效的軟預算約束治理方式,對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成功,促進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發展,使之發揮重要作用,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

一、軟預算約束的成因之一———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導致軟預算約束的觀點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軟預算約束的成因。內部人控制意味著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大部分控制權,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含義:第一,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說明企業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可以自行做出決策,同傳統經濟相比,這是一個進步;第二,在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意味著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第三,由于控制權與企業經理的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當企業面臨困難時,內部人由于對企業控制權及其相關利益的重視,會想盡辦法,通過進行院外活動等手段,以尋求政府的支援,或者通過利用私人關系進行融資等手段以挽救垂危的企業。”李稻葵(1998)認為,由于掌握企業控制權,可以給控制人帶來極大的個人利益,所以控制人往往非常重視自己手中的權力。進而,由于內部人對自己手中控制權的重視,當企業面臨困難時,就會有很強的動機去尋求幫助,以維持企業的存在。其實,維持企業的生存,也就是維持了自己的權力,軟預算約束也就產生了。由于內部人控制而產生的軟預算約束,會產生一種示范效應,即一個由內部人控制的企業得到救助,其他由內部人控制的企業也會產生被救助的預期,當所有企業都形成這種預期時,生產資源的最優配置就發生了扭曲,更多的資源被用于在職消費等內部人控制行為上,更少的資源被投入到生產過程中,低效率的產生也就不令人奇怪了。而當所有的企業都是低效率時,救助這些企業就成了政府事后有效率的選擇。

控制權對內部人的重要性引起了軟預算約束問題。當企業陷入生存困境時,對內部人來說,面臨著兩種選擇,一種是讓企業破產倒閉,自己冒失去權力、甚至失業的風險;另一種就是尋求保護,解救企業,這樣自己可以保住地位,也就保住了權力和利益。那么,對于一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經理人員來說,明智的選擇自然是后者,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企業經理會想盡辦法尋找外部救助了。而當企業所有者為企業提供幫助的時候,軟預算約束也就產生了。

二、內部人控制導致的軟預算約束的“硬化”治理機制———經營者激勵硬化預算約束不能只依靠產權改革,特別是對“大型國有企業來說,所有權重要,但不是產權改革這一個口號可以解決問題的”。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就是不斷硬化預算約束的過程。國家試圖運用各種方法解決軟預算約束問題,改革經營者激勵也是其中的方法之一。現代公司制企業往往規模較大,復雜程度高,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是一種普遍現象,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兩權分離,必然存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目標不一致問題,委托關系中道德風險問題就不可避免。國有企業重組,不僅包括權力的重組、資本結構的重組、生產的重組,還包括治理結構的重組,而形成經營者的有效激勵,使經營者能從委托人的角度出發行事,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自然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在企業的項目投資中,投資人和經營者之間也是一種委托關系。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從項目中獲得收益,而經營者的目的是獲得個人收益。國家是國有企業的委托人,而企業經營者則是人。作為理性經濟人,經營者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在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委托人對經營者的經營能力、努力程度缺乏信息,只能從一些外部信號上加以判斷,而且隨著專業化生產程度的不斷提高,委托人對生產過程、經營決策具有不完全信息,這樣經營者往往掌握了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如果經營者付出努力,即使是差項目,也可以獲得與好項目同樣的收益,但由于經營者存在委托人軟預算約束的預期,當預期會得到救助的時候,經營者會選擇不努力。可見,軟預算約束降低了經營者努力工作的積極性,硬化預算約束就要對經營者形成激勵,使其有按照委托人目標努力工作的動力,避免經營者的道德風險問題。而對經營者形成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則是在下文要分析的硬化預算約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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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軟預算約束問題的價值詮釋

按照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奈的分析,軟預算約束表現為企業的“投資饑渴癥”,而國有企業的無限投資需求勢將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導致資源配置扭曲;其次,軟預算約束與國有企業的效率密切相關,軟預算約束的存在引發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成為影響國有企業效率的重要因素。

因此,探討軟預算約束的形成機制,尋求導致軟預算約束的各種原因,進而針對各種形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硬化預算約束方式,成為軟預算約束理論研究中的重要內容。同時,有效的軟預算約束治理方式,對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成功,促進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發展,使之發揮重要作用,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

一、軟預算約束的成因之一

———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導致軟預算約束的觀點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軟預算約束的成因。內部人控制意味著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大部分控制權,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含義:第一,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說明企業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可以自行做出決策,同傳統經濟相比,這是一個進步;第二,在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意味著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第三,由于控制權與企業經理的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當企業面臨困難時,內部人由于對企業控制權及其相關利益的重視,會想盡辦法,通過進行院外活動等手段,以尋求政府的支援,或者通過利用私人關系進行融資等手段以挽救垂危的企業。”

控制權對內部人的重要性引起了軟預算約束問題。當企業陷入生存困境時,對內部人來說,面臨著兩種選擇,一種是讓企業破產倒閉,自己冒失去權力、甚至失業的風險;另一種就是尋求保護,解救企業,這樣自己可以保住地位,也就保住了權力和利益。那么,對于一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經理人員來說,明智的選擇自然是后者,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企業經理會想盡辦法尋找外部救助了。而當企業所有者為企業提供幫助的時候,軟預算約束也就產生了。

二、內部人控制導致的軟預算約束的“硬化”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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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軟預算約束問題的價值透析

按照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科爾奈的分析,軟預算約束表現為企業的“投資饑渴癥”,而國有企業的無限投資需求勢將造成大量的資源浪費,導致資源配置扭曲;其次,軟預算約束與國有企業的效率密切相關,軟預算約束的存在引發國有企業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成為影響國有企業效率的重要因素。

因此,探討軟預算約束的形成機制,尋求導致軟預算約束的各種原因,進而針對各種形成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硬化預算約束方式,成為軟預算約束理論研究中的重要內容。同時,有效的軟預算約束治理方式,對國有企業改革取得成功,促進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發展,使之發揮重要作用,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

一、軟預算約束的成因之一———內部人控制內部人控制導致軟預算約束的觀點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軟預算約束的成因。內部人控制意味著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大部分控制權,它具有以下幾方面的含義:第一,企業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說明企業有了生產經營自主權,可以自行做出決策,同傳統經濟相比,這是一個進步;第二,在監督約束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經理擁有企業的控制權意味著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第三,由于控制權與企業經理的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當企業面臨困難時,內部人由于對企業控制權及其相關利益的重視,會想盡辦法,通過進行院外活動等手段,以尋求政府的支援,或者通過利用私人關系進行融資等手段以挽救垂危的企業。”

控制權對內部人的重要性引起了軟預算約束問題。當企業陷入生存困境時,對內部人來說,面臨著兩種選擇,一種是讓企業破產倒閉,自己冒失去權力、甚至失業的風險;另一種就是尋求保護,解救企業,這樣自己可以保住地位,也就保住了權力和利益。那么,對于一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經理人員來說,明智的選擇自然是后者,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企業經理會想盡辦法尋找外部救助了。而當企業所有者為企業提供幫助的時候,軟預算約束也就產生了。

二、內部人控制導致的軟預算約束的“硬化”治理機制———經營者激勵硬化預算約束不能只依靠產權改革,特別是對“大型國有企業來說,所有權重要,但不是產權改革這一個口號可以解決問題的”。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就是不斷硬化預算約束的過程。國家試圖運用各種方法解決軟預算約束問題,改革經營者激勵也是其中的方法之一。現代公司制企業往往規模較大,復雜程度高,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是一種普遍現象,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有企業,兩權分離,必然存在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目標不一致問題,委托關系中道德風險問題就不可避免。國有企業重組,不僅包括權力的重組、資本結構的重組、生產的重組,還包括治理結構的重組,而形成經營者的有效激勵,使經營者能從委托人的角度出發行事,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自然是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在企業的項目投資中,投資人和經營者之間也是一種委托關系。投資人投資的目的是從項目中獲得收益,而經營者的目的是獲得個人收益。國家是國有企業的委托人,而企業經營者則是人。作為理性經濟人,經營者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在委托人與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委托人對經營者的經營能力、努力程度缺乏信息,只能從一些外部信號上加以判斷,而且隨著專業化生產程度的不斷提高,委托人對生產過程、經營決策具有不完全信息,這樣經營者往往掌握了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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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分管預算約束分析

摘要:在財政分權的實踐中,地方政府的軟預算約束幾乎是每個轉軌經濟體都面臨的嚴重問題。針對財政分權、財政分權與軟預算約束的關系、軟預算約束的成因、軟預算約束的后果進行了初步的研究。

關鍵詞:財政分權;軟預算約束;成因;后果

一、財政分權

在財政分權理論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地方政府財政職能劃分的研究備受重視。美國經濟學家夏普(Sharp)認為,不同級次的政府部門具有不同的職能,互相之間不能替代。從國家的經濟職能來看,實現調控的職能要由中央政府來實施,社會福利分配的職能也應由中央政府來執行。而地方政府能取得資源配置的最好效果。馬斯格雷夫(Musgrave)則認為,由于地方政府對宏觀經濟穩定實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財力,另外經濟主體的流動性也嚴重束縛了地方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嘗試,所以宏觀經濟穩定與收入再分配職能應由中央負責,但是資源配置政策則應根據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別,在這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適合,更有利于經濟效率的提高和社會福利水平的改進。

美國學者埃克斯坦(Echesten)也提出了同樣的觀點。他指出,應當根據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來有效地劃分各級政府的職能,并依此作為分配財權的依據。因此,那些有益于全體國民的公共產品應當由中央政府來提供。另有一些公共產品雖然只惠及某一階層或某些人,但因對全社會和國家的發展至關重要,要由中央政府提供,但是,為了維護局部利益,地方政府也應具有一定的職權和財力。夏普(Sharp)、馬斯格雷夫(Musgrave)、埃克斯坦(Echesten)等人的研究闡明了財政職能分配的基本框架。

二、財政分權與軟預算約束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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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信達公司與銀企重組

摘要:為了徹底理順銀行與國企之間的不良貸款問題,我國在1998-1999年成立了4家資產管理公司。本文在此背景下,集中討論資產管理公司對銀企關系重組的影響,分析資產管理公司在重組銀企關系中的作用及可能遇到的困境,提出若干強化債務約束的政策建議。

中國第一家經營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于1998年4月20日在北京正式掛牌成立。1該公司是負責接收、管理、處置銀行劃轉的不良貸款,并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信達管理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在清理銀行不良債權、重塑銀企關系這一問題上走出了關鍵且實質性的一步。

本文試圖分析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在銀企關系重組中的作用,共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簡略介紹不良債權的成因及舊的銀企關系所存在的痼疾,第二、三部分則分析信達在重組銀企關系中的作用及可能會遇到的困境。第四部分則是有關結論及對以后建立正確的銀企關系給出一些建議思考。

一、中國不良債權的成因及道德風險

根據債務關系的理論,債權的最大特點在于其硬約束(Gale,Hellwig,1985)。而中國不良債權的根本原因在于預算軟約束,這一點已為絕大多數學者所認同。下面將討論軟約束的產生以及由此產生的道德風險,并使不良債權不斷累積。

1.預算軟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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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風險與審計定價分析論文

一、問題的提出

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對審計風險的考慮一直是理論界和實務界所關注的一個重要話題。所謂審計風險,是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的錯報或漏報,而審計人員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高審計風險不僅可能會導致事務所支付高額訴訟費用和巨額賠償,而且可能會使事務所遭受嚴重的聲譽損失,因此,事務所在對審計風險進行定價時,通常會要求相應的回報以彌補未來可能遭受的損失。在現實的審計業務中,影響審計風險的因素有很多,盡管事務所既不能對這些風險因素都加以準確地衡量,也無法準確判斷導致審計風險存在的具體事項,但是許多變量仍有助于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大小進行較為準確地判斷(Firth,1985)。由于企業的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比較容易衡量,因此,在理論界,學者們主要通過研究審計收費與企業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之間的關系①,借以考察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定價(Simunic,1980;Francis,1984;Beatty,1993;等等)。2001年12月中國證監會要求我國的上市公司對審計收費進行公開披露,由此我國的學者也開始對我國事務所的審計風險定價行為進行研究(伍利娜,2003;劉斌、葉建中和廖瑩毅,2003;等等),但是國內學者在研究設計中通常只是簡單地借鑒國外學者所采用的變量來考察它們與我國事務所審計收費之間的關系,而沒有具體結合我國現有的制度環境,由此得出的研究結論也不一致。本文立足于我國轉軌經濟的制度環境,具體考察在上市公司存在預算軟約束的情況下,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如何考慮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

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處于轉軌經濟中的國家而言,一方面,政府和國有商業銀行對企業普遍存在著預算軟約束(Kornai,1986),由此降低了企業的財務風險;另一方面,隨著改革開放中政府職能的逐漸轉變和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逐漸深化,企業的預算約束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硬化(BrandtandLi,2003),由此提高了企業的財務風險。與此同時,對于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而言,由于兩者產權性質的不同導致了兩者預算軟約束程度的不同,而在金融發展水平不同的地區,企業的預算軟約束程度也可能存在著差異。由此延伸出的問題就是,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是否會考慮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呢?而且對不同性質的公司或者處于不同金融發展水平地區的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是否會根據公司的預算軟約束程度對公司的財務風險進行調整呢?本文具體針對這些問題進行回答。本文的研究意義不僅在于可以拓展事務所審計定價的相關經驗研究,而且可以使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定價行為。

二、文獻回顧

在Simunic(1980)最早對審計定價進行的實證研究中,他就用公司的資產收益率、公司是否出現虧損以及審計意見類型三個變量來表示公司的經營風險,從而考察事務所對企業經營風險的審計定價。Simunic的研究結果表明,當公司出現虧損或者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時,事務所的審計收費較高,而公司的資產收益率與審計收費之間沒有關系。后來的學者在借鑒Simunic(1980)審計定價模型的基礎上,用公司的資產收益率、公司是否出現虧損、審計意見類型、總負債比率、長期負債比率、流動比率以及速動比率等變量來表示公司的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②,從而研究事務所對公司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的審計定價行為。已有的經驗研究結果表明,對于美國市場而言,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會考慮公司的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例如Beatty(1993)以美國IPO的公司為研究樣本,直接考察了公司的財務風險對審計收費的影響,他發現對于IPO后申請破產的公司而言,公司在IPO時支付了較高的審計費用;O′Keefe、Simunic和Stein(1994)對美國市場的研究發現,公司的總負債比率和內在風險與審計收費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然而對于其他國家市場而言,事務所的審計收費與公司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之間是否存在相關性并沒有得到一致的結論,例如Francis(1984)對澳大利亞市場的研究發現,公司的總負債比率、速動比率、資產收益率、公司是否出現虧損以及審計意見類型與審計收費之間都沒有相關性,然而Craswell、Francis和Taylor(1995)對澳大利亞市場的研究卻發現,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流動比率以及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與審計收費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公司的速動比率、資產收益率以及出現虧損與審計收費之間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在Firth(1985)對新西蘭市場的研究中,他發現公司是否出現虧損和公司資產收益率的波動性與審計收費之間沒有關系,而公司股票的非系統性風險會影響事務所的審計收費;Seetharaman、Gul和Lynn(2002)對英國市場的研究發現,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資產收益率以及出現虧損與審計收費之間沒有相關性。對于上述不同研究結果產生的原因,Simunic和Stein(1996)認為除了國別之間不同法律環境的影響外,還因為不同的學者在研究中采用了不同的變量來表示企業的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

隨著中國證監會2001年12月要求上市公司對審計收費進行公開披露之后,我國學者也開始對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收費的影響因素進行研究,在研究中他們也考慮了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對事務所審計收費可能產生的影響。例如伍利娜(2003)的研究發現,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與審計收費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劉斌、葉建中和廖瑩毅(2003)的研究發現,上市公司的長期負債比率和是否出現虧損與審計收費之間沒有關系;韓厚軍和周生春(2003)發現上市公司的總負債比率和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與審計收費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公司的資產收益率與審計收費之間沒有相關性;朱小平和余謙(2004)的研究則發現,被ST的上市公司其審計收費較高,而公司的速動比率和資產收益率對審計收費沒有影響。雖然這些研究成果為考察我國的事務所對上市公司經營風險或財務風險的審計定價行為提供了一定的經驗證據,但是國內學者在研究中存在著一個共同的缺陷,即只是簡單地借鑒國外學者所采用的變量來考察它們與我國事務所審計收費之間的關系,而沒有具體結合我國現有的制度環境,由此得出的研究結論也不一致。針對這一研究缺陷,本文立足于我國轉軌經濟的制度環境,具體考察在上市公司存在預算軟約束的情況下,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定價時如何考慮上市公司的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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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軟土地基處理技術經濟探討

摘要:文中以2021年5月福州市建設工程材料價格為基準,分析了福州市華林路東延伸段道路工程,對軟基處理方案在項目投資方面的影響進行對比分析,結果顯示:深層水泥攪拌樁技術較其他軟基處理技術方案綜合單價降低約51.78%,投資減少約459萬元,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同時,深層水泥攪拌樁加固技術具有無振動、低噪聲、對周邊環境污染小的特點,采用該技術具有明顯的環境效益。

關鍵詞:工程造價;定額消耗;費用標準;軟基處理

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離不開道路工程建設的貢獻,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動著道路基礎設施的建設,二者相輔相成。伴隨著大規模的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種特殊地質情況,特別是孔隙比大、含水量高、壓縮性高、地基承載力小等問題的軟土地基,容易引起道路的不均勻沉降,為道路安全使用埋下重大隱患。因此,兼具經濟性和可靠性的軟基處理成為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目前,一系列的軟基處理技術不斷更新與發展,為工程建設方案的選擇提供了更多更有力支持。但是選擇科學的軟基處理方案,其本質是多因素綜合考慮分析的過程,如果僅依賴于工程技術人員的主觀經驗作出選擇方案的選擇,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方案容易出現偏差。為了選擇高效且經濟的軟土地基處理方案,本研究通過收集大量的基礎資料,分析對比各種軟基處理方法,結合實際工程案例,從常用的軟基處理方法知識庫中初選軟基處理方案,得出四種比選方案,即深層水泥攪拌樁、擠密砂石樁、高壓旋噴樁、CFG樁;通過對四種方案的技術及經濟比較分析,確定深層水泥攪拌樁為最經濟且適用的方案[5]。

1技術方案對比分析

深層水泥攪拌樁[5]是指通過特制的深層攪拌機在地基深處將固化劑噴入土體并進行充分攪拌,利用固化劑和軟土之間所產生的一系列物理和化學反應,使軟土固結成具有一定強度、水穩定性的整體,以達到改良土體特性、加固軟土地基的一種樁。深層水泥攪拌樁技術特點[5]如下:(1)無振動、噪聲低、對周邊環境污染小,從而避免城市建設施工噪聲污染,即使在城市密集區、建筑群區也可施工。(2)最大化地利用原土,通過固化劑與原軟土地基混合攪拌且強化過程無側向擠壓,能有效保護周邊的建筑物。(3)使用方法和布置形式靈活,對不同的基礎類型可以選擇不一樣的固化劑配方,不一樣的加固形式。深層水泥攪拌樁與其他處理方案對比如表1所示,采用深層水泥攪拌樁施工簡便快捷,處理效果明顯,沉降變形小,變形穩定快,工期短,對周邊環境影響小,具有明顯的社會及環境效益。

2直接經濟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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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預算約束軟化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預算約束軟化及主體構成;我國高校預算約束軟化現狀;我國高校預算約束軟化原因;我國高校預算約束軟化的改進建議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零基預算法正逐步替代“基數+因素”法,預算編制漸趨合理、長期虧損的國有企業并不會被市場所淘汰、預算約束軟化并非國有企業等營利性組織獨有的現象、預算約束軟化不僅存在于國有企業中,而且存在于高等教育領域、許多高校重視預算資金分配,而忽視預算資金管理、預算管理財務措施不到位、在缺乏舉債可行性研究的情況下,突破預算約束、預算約束體管理意識薄弱、預算支持體父愛情結嚴重、預算約束缺乏有效的事后評估與審計制度、強化預算主體管理意識、健全高校財務預算硬約束監督和控制、預算執行缺乏控制機制等。具體請詳見。

近年來,隨著高校經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高校預算管理工作取得了積極的進展,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從預算編制方法來看,零基預算法正逐步替代“基數+因素”法,預算編制漸趨合理。從預算內容看,收入預算由重視撥款轉向同時關注自籌收入。支出預算由寬打寬用變為精打細算,控制的目標更具體。從預算控制上看,各級財務活動由不重視預算到月、季、年對照預算分析執行進度等。但當前,許多高校也存在著約束軟化現象,這是造成大學資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

一、預算約束軟化及主體構成

20世紀70年代末,匈牙利籍經濟學家科爾奈在其著作《短缺經濟學》中首次提出“預算約束軟化”(SoftBudgetConstraint,SBC)這一概念,用以描述匈牙利從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其國有企業的經濟行為及其績效。科爾奈指出:由于總是受到財政補貼或政府追加投資、減稅等其他形式的救助,長期虧損的國有企業并不會被市場所淘汰,國企的經營者通常情況下也將會預期得到國家財政支持,從而嚴重削弱市場機制,造成對整個市場肌體的腐蝕。上述現象,科爾奈稱之為“預算約束軟化”。

預算通常存在兩個主體:一個是預算約束體(budgetconstraintor-ganization),即當實際支出超過政府預算確定的支出數時,如果沒有外來資金的支持就無法繼續存續的組織;另一個是預算支持體(budgetsup-portingorganization),即當預算約束體入不敷出、出現赤字時,給予資金支持的機構和組織。

據我國審計署最近幾年就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所展開的審計結果分析,預算約束軟化并非國有企業等營利性組織獨有的現象,在我國一些非營利性的組織如高校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即只要存在控制聯系,組織之間都可能會有預算約束軟化現象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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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中國銀行業不良資產生成

[內容摘要]本文從經濟轉型的視角,提出了一個分析中國銀行業不良資產生成機制的理論框架。該框架表明,在我國經濟轉型過程中,源于財政分權的地方政府行為的差異,和源于政治集權的銀行主導型融資結構的結合,使得我國銀行在各地區分別積累起了因經濟周期、金融財政化及政策干預等原因而導致的巨額不良資產,從而使得這些不良資產具有明顯的地域特征和企業所有制結構特征。因此,要阻止新的不良貸款的產生,不能僅僅依賴于金融體系的改革,還必須進一步改革財政分權制度,完善分稅制,實現地方政府行為的轉變。

[關鍵詞]不良資產;經濟轉型;財政分權

Abstract:Thepaperprovidesatheoreticframeworktoanalyzethemechanismwhichresultsinbigvolumenon-performingloansinChinastate-ownedbanks.Intheframework,thefiscaldecentralization,localgovernmentbehaviorsandstate-ownedbank-basedfinancialsystemplaykeysrolesinexplainingChina’snon-performingloans,butallthesefactorscanbeseenasendogenousfactorsofChinaeconomictransitionintheframework.

Keywords:non-performingloans;economictransition;fiscaldecentralization

一、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的不良資產問題受到國內外的高度關注。自1999年以來,中國曾先后多次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進行了剝離。1999年4家國有商業銀行向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口剝離了近1.4萬億元的不良資產,2003年底核銷了建行569億元、中行1400億元損失類貸款,2004年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又分別剝離了1498億元和1289億元的可疑類的不良資產,2005年中國工商銀行剝離了包括損失類和可疑類在內的不良資產近7050億元。[1]這些不良資產的剝離以及隨后的國家再注資為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通過對國有商業銀行再注資、股份制改造以及商業銀行強化內部控制和管理能否阻止新的不良貸款的產生,人們仍然心存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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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財政給予國企改革提升競爭力研究論文

摘要:財政約束硬化是國有企業轉換機制的重要前提條件,但是經濟轉軌國家的實踐表明,對財政約束硬化在大部分轉軌國家都沒有做到。盡管產權學論者和外部環境論者都給出了自己的解釋,但都不說明政府為什么對硬化國有企業財政約束“知而不能為之”的原因。本文通過建立政府、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三者間動態博弈模型研究發現,政府對國有企業預算約束是“軟”或“硬”不能簡單的一概而論,財政對國有企業的預算是“硬”還是“軟”內生于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和改革的方式選擇,以及國有企業本身的競爭能力。因此,轉軌國家應該考慮國有企業自身競爭能力情況,在改革不同階段采取靈活的財政手段,保證轉軌過程中全社會福利水平的提高,從而順利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進行。

關鍵詞:財政補貼;競爭能力;軟預算約束;經濟轉軌

一、前言

自1978年以來,經歷了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在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相比于俄羅斯、東歐等轉軌國家,我們的改革成績顯著。但不可回避的一個事實是,作為經濟體制改革重點的國有企業改革,并沒有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放權讓利、承包制、股份制改革、債轉股等改革措施也都沒能從根本上改變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反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企業的虧損面和虧損額在不斷增加。這種不斷增加的虧損的直接后果就是給財政、銀行帶來大量的債務負擔,國有企業競爭能力的低下又使這種負擔成為經濟發展中的隱憂,而國有企業要承擔改革的社會成本是這種隱憂的存在的直接原因。我們知道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就要完善市場機制、建立公平的市場環境和穩定的社會局面,而這種穩定和公平局面的形成要求有一個經濟主體來承擔轉軌成本。顯然,由于國有企業在經濟中的特殊地位,只有國有企業可以犧牲自己的利益來承擔這種改革成本,保證改革政策和措施能得以順利貫徹執行,為其他成份的非國有經濟發展創造外部條件。正因如此,這種承擔改革成本的理由,也就順理成章成為國有企業通過各級政府向財政和銀行索要各種補貼和銀行貸款的籌碼。那么這種導致國有企業財政軟約束的作用機理是什么?改革進程和企業的競爭能力如何影響財政約束的硬化程度?轉軌中財政軟預算約束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財政預算的“軟”與“硬”的轉換條件是什么?這些正是本文在力求回答的問題。

亞諾什·科爾奈認為,導致社會主義國家軟預算約束是由外生因素導致的,比如,社會主義國家的“父愛主義”,國家追求就業目標或領導人獲取政治上的支持等等。而DewatripontandMaskin則認為,軟預算約束是由內生原因導致的,起因在于時間非一致性問題(timeinconsistentproblem),對于一個未完工的無效率投資項目,政府或貸款者有積極性追加投資,因為追加投資的邊際收益可能大于項目廢棄產生的邊際成本。[8]考慮到轉軌中導致國有企業軟預算約束的影響眾多,林毅夫等在同意軟預算約束源于內生性的觀點基礎上,提出了基于國家發展戰略的企業軟預算約束的觀點,并進而認為提高企業的自生能力、減少企業的社會負擔是改變企業軟預算的關鍵。而張維迎則認為,導致國有企業軟預算約束的原因在于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安排的非對稱性。因此,改革國有企業的根本出路在于民營化,將企業的國有資本變為債權、非國有資本變為股權。林、張等人的觀點代表了當前國有企業改革的兩種思路,對應于對國有企業改革的不同認識,兩個派別自然也就會提出不同的改革措施,林毅夫強調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在于改善企業的外部環境、促進競爭,而張維迎則認為國有企業改革核心在于改革企業內部治理結構、實施產權改革。本文堅持國有企業軟預算約束由內生變量導致的看法,但不同于林毅夫、張維迎單純把國有企業軟預算約束問題歸結為是由于國有企業的社會負擔或者產權原因導致的企業內部治理結構不合理,而是從產權改革、社會負擔、國有企業競爭環境等方面,將上述各因素統一在產業組織理論的分析框架內,研究轉軌進程中國有企業軟預算約束問題,并認為國有企業的“軟預算約束”是內生于經濟體制轉軌進程,單純的產權改革論或者外部競爭的環境論都不能比較信服地解釋財政軟約束。

本文以下第二部分為理論框架給出本文的邏輯起點和分析脈絡,第三部分為基本模型建立。通過建立政府、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三者間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模型,得出轉軌進程中國有企業最優補貼率或最優稅收稅率,并分析影響國有企業最優稅率主要因素,然后在該模型基礎上進一步作比較靜態分析;最后是本文的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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