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保險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4 06: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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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保險發展論文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目前我國林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一方面,林農的收入偏低、保險意識薄弱,投保率過低。他們覺得保險增加了其經濟負擔,不愿保險,因而林業保險的需求有限;而保險從業人員少,沒有合適的林業保險機構,主要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營,且保險險種單一,造成林業保險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為例,近3年來其森林保費收入年均減少21%,2004年該地區森林保險保費收入19萬元,比上年減少42%,承保面積0.93萬公頃,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積的0.5%。另一方面,林業保險經營效率較差,虧損嚴重,供給主體嚴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帶來風險的相對集中,導致森林保險者經營風險集中,保險企業賠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險賠付率高達796%,近3年的平均賠付率也達176%,造成林業保險業務經營效益差,虧損嚴重。這就使得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限制責任范圍,從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經濟負擔,抑制了投保需求,進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擴大,形成惡性循環,我國的林業保險一直處于這樣一種“兩難困境”。由于林業保險經營效益低下,虧損嚴重,國內的商業保險都不輕易進入林業領域。目前,國內市場上就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開辦森林保險業務,且業務量在急劇萎縮。這種現狀可總結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費率、高賠付和低保障、低覆蓋、低投入。
透析林業保險的重要性
摘要:我國森林保險缺乏法律規范,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森林保險的法律法規,對森林保險的性質也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森林保險的組織機構、業務經營方式和會計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險法》中對商業保險的規范來實施,森林保險始終被包容在商業性保險體制中,但由于林業保險的特殊性,其和商業保險有著很大的林業競爭力薄弱、林業保險技術不高林業的弱質性及林業保險技術的薄弱不利于林業保險發展。
關鍵詞:林業保險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從調查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對林業發展的需要
國林業保險研究論文
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滿足國民的經濟需求和生態需求兩大使命,發展林業已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然而,林業是個高風險的產業,發展林業離不開保險業的參與。林業保險在我國出現得較早,但發展緩慢,加快林業保險的發展是發展林業不可或缺的舉措之一。林業保險對我國林業發展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為:二是林業保險可增強林業的恢復能力;二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業獲得金融的支持;三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權明晰,促進林權流轉;最后,林業保險可作為政府對林業進行支持和保護的一種有效手段。WTO規則不允許國家對林產品出口進行直接的價格補貼,但可以通過保險等其他非價格手段進行補貼。因此,保險參與到林業建設中,對于保障林業再生產順利進行,推動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我國林業保險發展論文
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滿足國民的經濟需求和生態需求兩大使命,發展林業已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然而,林業是個高風險的產業,發展林業離不開保險業的參與。林業保險在我國出現得較早,但發展緩慢,加快林業保險的發展是發展林業不可或缺的舉措之一。林業保險對我國林業發展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為:二是林業保險可增強林業的恢復能力;二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業獲得金融的支持;三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權明晰,促進林權流轉;最后,林業保險可作為政府對林業進行支持和保護的一種有效手段。WTO規則不允許國家對林產品出口進行直接的價格補貼,但可以通過保險等其他非價格手段進行補貼。因此,保險參與到林業建設中,對于保障林業再生產順利進行,推動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財政補貼林業保險方案設計
林業是個高風險的產業,漫長的生產周期以及自然災害和人為濫砍濫伐的多重威脅,使得林業的經營者及投資者面臨的經濟損失威脅和風險比其他行業要多得多,隨著林權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林農將獨立承擔經營風險,對化解風險的需求更是日益迫切,通過建立林業保險制度,將林業生產所面臨的風險納入保險保障體系,可以增強林業的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風險,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然而,我國目前的林業保險發展緩慢,不能滿足林業發展的需要,2008年,全國森林保險承保面積為7720萬畝,僅為全部森林面積的2%,保費收入僅8109萬元[1]。林業保險的滯后,嚴重影響了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林業保險的發展,還有很多理論問題亟須在實踐中探索和解決,本文即是從財政補貼林業保險的角度來進行探討。
一、財政補貼林業保險的必要性
我國平均每年發生森林火災1.35萬起,受害面積達到73.71萬公頃,森林病蟲害所造成的損失更大,1976年以來,全國每年的森林病蟲害發生面積都超過670萬公頃,占每年新造林面積的40%左右,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2][3]。2008年1月的特大雨雪冰凍災害更是給林業造成了巨大損失,據不完全統計,19個省份森林受災面積超過了3億畝,占全國森林面積的十分之一多,森林蓄積量損失超過了4億立方米,林業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0億元,間接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7000億元,林業災后恢復重建困難多、任務重、周期長,據有關專家預測,如果要恢復到災前生態系統水平,則需要3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4]。林業保險具有高風險性和非盈利性的特點,很多產品屬于準公共物品,無法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使得供給主體不足,險種適用性不強,而賠付率高又使得保險公司限制責任范圍并提高保險費率,更加抑制了林農投保的需求,陷入了惡性循環。近年來,林業保險發展緩慢,且保險險種單一,僅有森林火險一個險種,從1984年—2007年的24年間,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承保林木8.2億畝,承擔保險責任限額2258億元,保費收入僅5.8億元,平均每年承保林木1300萬畝,投保比例很小,僅占我國森林面積1.75億公頃的0.5%,占人工林保存面積5325.7萬公頃的1.6%[5]。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和政策法規支持,是造成目前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應盡快制定財政補貼林業保險的方案,從政策和資金兩個方面對林業保險予以特殊扶持,從而促進林業保險的快速發展。限于林業保險的發展規模,無法取得足夠的數據測算補貼的項目和標準,而林木作物與農作物的自然屬性基本一致。黑龍江墾區(以下簡稱墾區)的農業保險在國內發展較早,并取得一定成績,以其做為分析對象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實際意義[6],本文擬借鑒墾區的農業保險實踐進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財政補貼林業保險的方案設計。
二、黑龍江墾區農業保險實證分析
(一)墾區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截止2010年底,墾區擁有土地面積4200萬畝,幾乎相當于1.5個浙江省的面積,1991年以來,墾區的農業保險經歷了種植業風暴基金、農業風險互助、農業互助保險實驗和以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為載體的公司制運作幾個發展階段[6]。1991年到2000年墾區是以種植業風暴基金以及農業風險互助的形式經營農業保險,沒有任何財政補貼,由于保險費率只能按農民能承擔部分確定,也沒有包含必要的費用率,使得保費收入過低,損失率超過平均費率逾50%,其中的7年在發生小災和中災的情況下經營費用持平或略有超支,7年共超支了1.1億元,而在發生大災和巨災的1994、1998和2002年經營費用則巨額超支,3年累計超支1.7億元[6]。2003年之后,國家財政對墾區農業保險有所扶持,保費由農戶承擔65%,由地方財政補貼15%,中央財政補貼20%,其中地方補貼的部分由黑龍江農墾總局承擔,2003年,墾區農業互助保險局在17個農場試點,覆蓋面積300萬畝,平均每畝收取10元保費,國家財政按20%承擔保費的比例,2004年根據上年基數補貼保費600萬元,2004年農業保險試點面擴大到50個農場1000萬畝作物,2005年國家財政根據上年基數補貼保費2000萬元,但與農戶需求相比,補貼率仍然偏低,無法滿足農戶的需求,并且存在資金不到位情況,2005年和2006年中央財政補貼僅占總保費的9%,差額5000多萬元,制約了保險規模的擴大[7][8]。2005年,經保監會批準,墾區以農業互助局為基礎成立了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以下簡稱陽光公司),墾區農業保險開始進入公司化運作階段,國家也進一步加大了扶持力度,2008年黑龍江省和墾區都被國家列入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范圍,陽光公司2008年共得到國家財政補貼6.92億元(種植業和養殖業),其中墾區占5.39億元,墾區的3358萬畝農作物,國家財政補貼比例為60%,補貼金額4.89億元,補貼金額的大幅提高促進了陽光公司的業務發展,2008年陽光公司總保費收入16.1億元,是2007年的3倍,比2007年凈增保費10.8億元,市場份額已位居黑龍江保險市場第二位,業務發展速度高于行業發展速度131個百分點,實現了跨越式發展。2010年,陽光公司取得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9.75億元,其中墾區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6.81億元;全年共承保農作物5574萬畝,同比增長2.41%;保費收入12.12億元,同比增長12.74%,其中墾區承保3547萬畝,保費收入9.08億元,同比增長了13.22%。
我國林業保險發展論文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目前我國林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一方面,林農的收入偏低、保險意識薄弱,投保率過低。他們覺得保險增加了其經濟負擔,不愿保險,因而林業保險的需求有限;而保險從業人員少,沒有合適的林業保險機構,主要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營,且保險險種單一,造成林業保險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為例,近3年來其森林保費收入年均減少21%,2004年該地區森林保險保費收入19萬元,比上年減少42%,承保面積0.93萬公頃,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積的0.5%。另一方面,林業保險經營效率較差,虧損嚴重,供給主體嚴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帶來風險的相對集中,導致森林保險者經營風險集中,保險企業賠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險賠付率高達796%,近3年的平均賠付率也達176%,造成林業保險業務經營效益差,虧損嚴重。這就使得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限制責任范圍,從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經濟負擔,抑制了投保需求,進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擴大,形成惡性循環,我國的林業保險一直處于這樣一種“兩難困境”。由于林業保險經營效益低下,虧損嚴重,國內的商業保險都不輕易進入林業領域。目前,國內市場上就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開辦森林保險業務,且業務量在急劇萎縮。這種現狀可總結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費率、高賠付和低保障、低覆蓋、低投入。
中國林業保險發展策略分析論文
[摘要]我國森林保險缺乏法律規范,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森林保險的法律法規,對森林保險的性質也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森林保險的組織機構、業務經營方式和會計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險法》中對商業保險的規范來實施,森林保險始終被包容在商業性保險體制中,但由于林業保險的特殊性,其和商業保險有著很大的林業競爭力薄弱、林業保險技術不高林業的弱質性及林業保險技術的薄弱不利于林業保險發展。
[關鍵詞]林業保險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從調查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對林業發展的需要
林業保險重要性試析論文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從調查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對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一方面,林農的收入偏低、保險意識薄弱,投保率過低。另一方面,林業保險經營效率較差,虧損嚴重,供給主體嚴重不足。這就使得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限制責任范圍,從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經濟負擔,抑制了投保需求,進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擴大,形成惡性循環,我國的林業保險一直處于這樣一種“兩難困境”。
二、當前我國林業保險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我國林業保險發展論文
林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滿足國民的經濟需求和生態需求兩大使命,發展林業已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然而,林業是個高風險的產業,發展林業離不開保險業的參與。林業保險在我國出現得較早,但發展緩慢,加快林業保險的發展是發展林業不可或缺的舉措之一。林業保險對我國林業發展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為:二是林業保險可增強林業的恢復能力;二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業獲得金融的支持;三是林業保險有利于林權明晰,促進林權流轉;最后,林業保險可作為政府對林業進行支持和保護的一種有效手段。WTO規則不允許國家對林產品出口進行直接的價格補貼,但可以通過保險等其他非價格手段進行補貼。因此,保險參與到林業建設中,對于保障林業再生產順利進行,推動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我國林業保險發展論文
一、我國林業保險的發展現狀
(一)林業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
林業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其對保險有著巨大的潛在需求。林木在漫長的生產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風、雪、水、病蟲害等自然災害襲擊,又易遭到亂砍亂伐、毀林開荒等人為破壞。據統計,2004年全國共發生森林火災13466起,比2003年增長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分別為6894起和6531起,分別比2003年增長23.5%和34.4%;重大火災38起,比2003年增長171.4%;特大森林火災3起,比2003年增長57.1%。森林火災對我國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從人員傷亡看,公傷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國撲救森林火災共出動179.92萬個人工日,比2003年增長1.1%;出動車輛11.67萬輛次,出動飛機575架次,共投入撲救森林火災經費13278.5萬元。此外,我國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也很嚴重,2004年全國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94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6.3%,其中:森林蟲害744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6%,病害76萬公頃,與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萬公頃,比2003年增長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蟲發生152萬公頃,有害植物45萬公頃。從調查數據可以看出林業自身具有巨大的風險性,且有增大的趨勢。如此大的林業災害給林業發展造成的巨大損失是林業經營無法承受的。在計劃經濟時期,對災害造成的損失主要依靠國家補償,林業擴大再生產的投入和各種災害的預防、救災、恢復等責任均由國家承擔,團也給國家造成了沉重的負擔。林業生產市場化后,這些風險責任轉移到林業經營者身上,而林業生產流通規模小、分散化的個體林農承擔風險的能力很弱。要增強林業風險抵御能力,降低林業投資的風險,使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小,并能在損失后給予必要的補償,這就離不開林業保險的支持。
(二)林業保險發展滯后子林業發展的需要
我國林業保險出現較早,但發展十分緩慢。早在1982年就開始了森林保險和森林災害共濟方面的研究,從1984年開始森林保險試點,其后幾年發展比較順利,至1988年已經有勸多個省、市、自治區先后開辦了森林保險,承保面積達133多萬公頃。進入上世紀90年代后,森林保險卻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出現業務萎縮的現象。隨著林業市場經濟的到來,林業保險越來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較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業保險研究一直進行著,當前我國林業保險有四種類型:一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主辦、林業部門業務,如廣西的桂林、湖南的會同等地;二是林業部門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業部門自保,如遼寧的本溪;四是農村林木保險合作組織自保,如四川、山東。
目前我國林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后。一方面,林農的收入偏低、保險意識薄弱,投保率過低。他們覺得保險增加了其經濟負擔,不愿保險,因而林業保險的需求有限;而保險從業人員少,沒有合適的林業保險機構,主要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經營,且保險險種單一,造成林業保險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為例,近3年來其森林保費收入年均減少21%,2004年該地區森林保險保費收入19萬元,比上年減少42%,承保面積0.93萬公頃,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積的0.5%。另一方面,林業保險經營效率較差,虧損嚴重,供給主體嚴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帶來風險的相對集中,導致森林保險者經營風險集中,保險企業賠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險賠付率高達796%,近3年的平均賠付率也達176%,造成林業保險業務經營效益差,虧損嚴重。這就使得保險公司提高保險費率或限制責任范圍,從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經濟負擔,抑制了投保需求,進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擴大,形成惡性循環,我國的林業保險一直處于這樣一種“兩難困境”。由于林業保險經營效益低下,虧損嚴重,國內的商業保險都不輕易進入林業領域。目前,國內市場上就只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開辦森林保險業務,且業務量在急劇萎縮。這種現狀可總結為“三高三低”。即高風險、高費率、高賠付和低保障、低覆蓋、低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