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人員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2 04: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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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教人員安置和幫教調研對策
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和幫教問題一直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個重點和難點。自1991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把這項工作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任務以來,中央及各省市為做好這項工作出臺了一系列的文件。我區根據中央及省市綜治委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按“四化”要求對安置幫教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也面臨一些問題需要從政策、法律的層面來考慮。本文擬結合我區的安置幫教工作的做法、現狀,對安置幫教工作存在的問題作一些分析,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一、我區安置幫教工作的現狀
(一)組織機構的情況
我區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領導下開展全盤工作;綜治委下設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的工作;辦公室放在司法局,與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股合署辦公,實際上就是安置幫教工作成為基層工作管理股幾大塊工作之一。
安置幫教工作的具體實施則是由鄉鎮、街道的司法所負責,司法所承擔刑釋解教人員的銜接建檔,落實幫教小組,制定幫教措施并具體實施,協調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生活、就業中遇到的困難,幫助落實有關低保、就業的優惠政策等及與有關部門配合,做好對重點人員的管控等。幫教小組則是“三幫一”落實結對幫扶措施,幫教小組一般由鄉鎮(街道)、派出所、村(居)相關人員組成。這些人員往往同時還擔負著治安保衛、人民調解、普法宣傳等項工作。
(二)刑釋解教人員的情況
勞教人員權利限制與保障論文
[摘要]:隨著我國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作為具有特色的勞動教養制度,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的人權保障和維護法定權益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勞教人員的權利,是指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依法所享有和應享有的資格和能力。勞教人員法定權利是人權的國內法制化、具體化的范疇。本文著重從勞動教養制度中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適用法律依據、處遇嚴厲程度、矯治對象個體權利和救濟機制幾個方面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與保障方面存在的,應遵循人權保護價值理念,通過全面梳理、論證和設計勞動教養管理和執行制度,準確、合理界定勞教人員制度和體系等方式,做到人權保護兼顧秩序維護,在法定程序下實現犯罪控制與保障人權的雙重目的。
[關鍵詞]:勞教人員權利限制保障
法治、人權是國家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已正式納入新憲法,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主義為基礎的法制理念和準則,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勞動教養法律制度,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的人權保障和維護法定權益已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勞教人員法定權利是人權的國內法制化、具體化的范疇,是勞動教養制度的重要標志及立法依據。對勞教人員而言,則他們作為勞動教養制度中勞動教養法律關系主體的實存狀態和行為表現。但是,勞動教養制度中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與保障存在嚴重缺陷,因此,討論這一范疇,不僅是勞動教養與實踐的迫切需要,也是勞動教養立法完善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本人對此談幾點自己的膚淺認識。
一、勞教人員權利的范圍及其法理依據
在法治背景下認識勞教人員的權利,必須對勞教人員應有的、法定的權利加以明確解釋,必須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加以明確規范。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和法規,勞動教養處罰主要是以限制勞教人員的人身權利為主要內容,更具體的說是限制勞教人員的人身自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處于法治機制下的“弱勢群體”,其權益保障變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勞教人員的權利,是指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依法所享有或應享有的資格和能力。勞教人員的權利法理依據既包括憲法和法律對公民各項基本權利的規范標準,也包括勞動教養專門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制度、文件中對勞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內容,同時,還要與國際法準則底線標準相一致。,勞動教養專門法律主要有《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是勞動教養法律體系中的主體法;近年來,國家立法機關也制定了一些涉及勞動教養內容的相關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毒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嚴禁的決定》等,勞動教養行政法規、規章和制度、文件等規范性文件主要是為了執行勞動教養法律就勞教工作時間中某些問題做出的具體規定。如《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司法部為規范勞動教養管理頒發的勞教人員管理、、生活衛生、執法、警戒護衛等6個部令,以及司法部就有關執法活動作出的專門規定,如《關于推進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執法活動“兩公開一監督”制度的規定》、《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同時,我國簽署加入的包括《公民權利和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等在內的21項國際人權公約。這些國際公約的規定,是我國承諾的義務,我們必須采取積極措施認真履行。
勞教人員自殺預防論文
摘要:自殺近年來在社會上有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作為受到法律制裁人身受到限制的特殊群體—勞教人員心理健康問題也不容忽視,自殺的現象常有發身,已成為影響勞動教養場所安全與穩定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對于自殺行為精神分析學說,感情交流理論和行為主義理論等心理學理論都有不同的解釋,在現實生活中勞教人員自殺的原因主要基于文化、家庭、健康、心理四個方面。認為預防勞教人員自殺做好以下工作,即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進行自殺危險性評估,加強管理嚴格防范,嚴格控制自殺行為報道,減少社會心理應激及時處理心理危機。并且對有自殺傾向的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進行危機干預,有效預防自殺行為。確保場所的安全穩定。
關鍵詞:自殺,預防,危機干預,穩定
自殺是一種非正常的死亡,它不是肉體生命發展的自然結局,而是個體蓄意或自愿結束生命的行為。自殺行為近幾年來有上升的趨勢,許多國家自殺已成為重要死因之一,作為常見的社會問題,自殺在社會上并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如果勞教人員在勞教所內自殺,往往會產生一系列的政治和社會后果,也正由于此,防止勞教人員自殺一直是勞教場所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因此對于有自殺傾向的勞教人員進行預防和必要的危機干預顯得尤為重要。
一、自殺行為的理論解釋
(一)精神分析學說認為,人有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正常人的這兩種力量大致平衡,生存力量占上風,當個體面臨重大的打擊,生存的力量和支柱瓦解時,死亡的愿望占勝了生存的力量,所以造成自殺。弗洛伊德認為自殺和抑郁癥一樣是罪惡感和侵略感轉向自身的結果,該理論認為自殺有三個基本原因,即謀殺(恨)欲,被殺(內疚欲),寧死(無望無助)欲。
(二)感情交流理論認為,自殺也是人類感情交流和溝通的一種方式,當人們面臨某種絕境時,會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表達某種無法向別人發泄的極度憤怒或是懲罰自己可恥的愿望。這一學說把自殺分為三種類型,一是理智型,自殺者經過周密比較、思考,按理性要求作出自殺選擇,它具有感情交流的作用。如為了逃避他人的致死攻擊和侮辱時自殺,二是無理智型,由于沖動而自殺,如和同伴吵架而自殺,三是神經過敏型,在感情情緒活動和信息方面過于敏感而自殺,如聽說地球要爆炸而先跳樓自殺,感情交流說反映了人的價值觀念在自殺過程中的作用和意義。
獨家原創:勞教人員性病矯治研究論文
摘要:社會的發展,知識也不斷的豐富,但是性病和艾滋病的比例還是一直的升高,特別是非洲地區和一些勞教人員,由于文化知識差,對性知識認識不夠透徹,從而導致濫交的現象特別多,繼而性病的傳播尤為嚴重。
關鍵詞:性病,勞改人員,教育,矯正
引言:開展健康教育是目前預防和控制艾滋病傳播的重要措施之一,勞教人員性病和愛滋病是發病率最頻繁的人員,促進勞教場所內性病艾滋病的預防,使勞教勞教人員在勞改過程對性病的知識有一定的認識,使性病的發病率下降,應加強對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進行行為干預。本文從現實來論述為什么要加強對勞教人員進行性病。艾滋病知識的教育,繼而分析下現狀最后提出相關的矯正方法,同時給文章來給簡單的總結。
社會發展的今天,人性化,知識化的已經是社會的主題,性病問題始終是醫學界上一個重大的問題,特別的近年來艾滋病的傳播變得廣泛,發病率不斷升高,筆者針對勞教人員對性知識的一些問題進行論述,
為了了解吸毒高危人群艾滋病、性病感染情況及其艾滋病、性病知識知曉情況,以及對吸毒高危人群采取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措施,以預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的傳播,為政府部門制度政策采取行為干預提供科學依據。據資料顯示:對1997年1月~2002年6月在所的5025例戒毒勞教人員進行HIV及性病檢測與調查,同時隨機采用匿名問卷調查300例戒毒勞教人員對性病艾滋病知識情況的調查。結果檢出靜脈推注吸毒HIV陽性血清結果116例,梅毒RPR陽性結果177例,在完成的295份匿名問卷調查中,能夠正確回答預防性病、艾滋病知識的有31人,其認識程序占調查對象的10.5%。結論吸毒人員為性病、艾滋病感染的高危人群,靜脈注射吸毒已成為傳播艾滋病的主要途徑之一;吸毒人員對艾滋病知識知曉率較低。應加強對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進行行為干預。
可見導致性病。艾滋病的傳播主要原因就是人們對性病的不認識。特別的對于勞教人員,他們的性知識很低,但是性病的發病率卻很高,因此國家為了使勞教人員在勞教期間懂得更多的性方面的知識,同時在性方面健康發展,共同打造好的良好環境。筆者在這里簡要描述為什么加大對勞教人員性病教育?
勞教人員權利限制管理論文
[內容摘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勞動教養法律制度,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的人權保障和維護法定權益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勞教人員的權利,是指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依法所享有和應享有的資格和能力。勞教人員法定權利是人權的國內法制化、具體化的范疇。本文著重從勞動教養制度中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適用法律依據、處遇嚴厲程度、矯治對象個體權利和救濟機制幾個方面分析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與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應遵循人權保護價值理念,通過全面梳理、論證和設計勞動教養管理和執行制度,準確、合理界定勞教人員制度和體系等方式,做到人權保護兼顧秩序維護,在法定程序下實現犯罪控制與保障人權的雙重目的。
[關鍵詞]:勞教人員權利限制保障
法治、人權是現代國家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發展,“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已正式納入新憲法,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主義為基礎的法制理念和準則,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勞動教養法律制度,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的人權保障和維護法定權益已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勞教人員法定權利是人權的國內法制化、具體化的范疇,是勞動教養制度的重要標志及立法依據。對勞教人員而言,則他們作為勞動教養制度中勞動教養法律關系主體的實存狀態和行為表現。但是,勞動教養制度中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與保障存在嚴重缺陷,因此,討論這一范疇,不僅是勞動教養理論與實踐的迫切需要,也是勞動教養立法完善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本人對此談幾點自己的膚淺認識。
一、勞教人員權利的范圍及其法理依據
在法治背景下認識勞教人員的權利,必須對勞教人員應有的、法定的權利加以明確解釋,必須對勞教人員權利的限制加以明確規范。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和法規,勞動教養處罰主要是以限制勞教人員的人身權利為主要內容,更具體的說是限制勞教人員的人身自由。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勞教人員處于法治機制下的“弱勢群體”,其權益保障變得尤為迫切和重要。
勞教人員的權利,是指勞動教養人員在勞動教養法律關系存續期間,依法所享有或應享有的資格和能力。勞教人員的權利法理依據既包括憲法和法律對公民各項基本權利的規范標準,也包括勞動教養專門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制度、文件中對勞教人員權益保障的內容,同時,還要與國際法準則底線標準相一致。目前,勞動教養專門法律主要有《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是勞動教養法律體系中的主體法;近年來,國家立法機關也制定了一些涉及勞動教養內容的相關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禁毒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嚴禁的決定》等,勞動教養行政法規、規章和制度、文件等規范性文件主要是為了執行勞動教養法律就勞教工作時間中某些問題做出的具體規定。如《勞動教養試行辦法》、司法部為規范勞動教養管理頒發的勞教人員管理、教育、生活衛生、執法、警戒護衛等6個部令,以及司法部就有關執法活動作出的專門規定,如《關于推進勞動教養管理機關執法活動“兩公開一監督”制度的規定》、《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同時,我國簽署加入的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等在內的21項國際人權公約。這些國際公約的規定,是我國承諾的義務,我們必須采取積極措施認真履行。
勞教教育質量評估探討
內容提要:勞動教養機關是我國特有的行政處罰的執行機關。衡量和評估其工作績效的有效方法是看其教育效果,即教育質量的高低。作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制度,對其教育效果的評估體制的研究,是處在參考監獄相關體制基礎上的探索階段。形勢的發展和勞教工作的現時情況,需要盡快建立科學化的勞動教育評估體系,以便對勞動績效有一個客觀的評價尺度,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為社會安定、經濟發展作貢獻。本文就建立科學化的勞動教育質量評估體系稍作探討。
當前,影響教育改造工作功能體現和深化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缺乏科學的教育改造工作質量評估體系。客觀上,教育工作的質量標準難于行政管理、勞動生產的質量標準的確定,教育改造工作以人的思想為對象,以人為“產品”,產品質量的根本標準是把違法犯罪人變為社會人。但由于人的層次性、差異性,由于人的變化受到多種因素影響的規定性,決定了教育評估的復雜性。對勞教人員進行思想矯治是對其教育改造的核心,但對于勞教人員思想改造的變化和效果是很難用對物質生產一樣的方法來鑒定的。教育改造的成效是隱蔽的、長效的,且具有漸進性的特征。對它的評估,隨著對勞教人員的違法犯罪原因、思想改造規律的科學認識的發展才能逐步接近科學。
一、勞教、勞教教育評估體系現狀:教育評估虛化影響了教育價值的體現和教育信念的維護
目前,由于缺乏科學的教育改造工作質量評估體系,使現行的教育改造工作考核重工作考核輕質量工作,割裂了教育過程和教育效果之間的關系,存在形式化、模糊化、終極化的缺陷,不能準確的反映教育改造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㈠、形式化。調查發現,勞動教養所的教育改造工作標準制定有形式過程的傾向,常見的是集體教育看“三率”,即入學率、到課率、及格率;社會幫教看活動的次數;個別教育看談話次數、“四知道”及格率;勞教人員的改造效果看思想匯報的多少等等。強調工作的要求,缺乏質量的標準,重視教育活動的開展,忽視教育效果的分析,因此,教育改造工作往往是“投入多、產出少”,針對性不強,有效性不足,助長了形式主義傾向。
㈡、模糊化。在衡量教育改造工作量上,缺乏對教育效果的有效評估,習慣于用勞教人員的違紀率,生產值等反映,以至于有的干警反映“教育都是大籮筐,什么成果都是教育結果,什么成果都難說是教育結果”。教育改造工作融于勞教所的各項任務,但是如果教育不能對調動勞教人員改造和勞動的積極性上的作用做出定性或定量的評估,就不能直接體現教育改造價值。簡單地用勞教人員的表現和其生產的產值來反映教育的改造效果,顯然就會虛化教育改造的價值。
司法踐行科學發展觀經驗交流材料
20*年6月16日,*同志指出:“要把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作為衡量監管工作的首要標準,確保教育矯治工作取得實效。”“首要標準”的提出是勞教系統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具體要求,體現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是勞動教養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既體現了勞教工作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客觀需要,也反映了新時期勞動教養工作順應時代潮流向前推進的內在要求。
對于勞教所來說,實現“首要標準”的關鍵問題,就是要盡最大努力切實提高勞教人員教育矯治質量。從勞教所擔負的職責和任務來看,最主要的就是確保勞教人員在勞教所矯治期間得到有效矯正,達到“重塑新人”的目標。這就要求我們從實際出發,調整工作重心,確立教育矯治主業地位,圍繞實現“首要標準”,采取一系列的具體措施,積極創新教育矯治的內容、手段和方式方法。
首先,要建立健全與“首要標準”相適應的教育矯治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教育矯治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考核機制、激勵機制、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教育矯治工作機構,確保勞教所能夠真正把工作重心、主要精力放在教育矯治勞教人員上。機制問題,是最關鍵的問題。只有建立健全與“首要標準”相適應的教育矯治工作機制,才能保證教育矯治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其次,要注重發揮執法、管理、教育、習藝勞動等矯治手段的優勢,努力提高勞教人員教育矯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保障勞教人員權利,教育引導勞教人員遵紀守法;通過規范化的管理,矯治勞教人員惡習,培養其良好行為習慣;通過針對性的教育,提高勞教人員認知水平,重塑其靈魂;通過習藝性的勞動,培養勞教人員勤勞的勞動觀念,培訓其勞動技能。這些手段的綜合運用,應該是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才能達到共同提高勞教人員矯治質量的目的。
第三,要大力加強對勞教人員心理矯治工作。勞教人員是心理問題的高發群體。在所內開展心理矯治工作,已經成為新形勢下必須特別重視的一項矯治措施。為此,司法部在《關于進一步深化勞教辦特色推進管理工作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大力開展心理矯治工作。通過開展心理測量建立勞教人員的心理健康檔案,通過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矯治勞教人員的不良心理。”我們要在貫徹落實中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充分發揮心理矯治在矯治勞教人員過程中消除違法犯罪心理、養成健康人格的重要作用。
第四,要建立勞教所、社區矯正、法制宣傳等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協調機制,同時向社會延升、擴充,形成合力,推進教育矯治工作的社會化。教育矯治勞教人員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勞教所和社會的共同努力。新時期的勞教人員矯治工作,必須走社會化的路子。這就要求我們,要充分利用勞教所現有資源和社會可利用資源,積極探索多層次、全方位的社會幫教體系。
勞教所實行兩公開一監督工作匯報
勞教場所實行“兩公開一監督”(公開執法規定,公開辦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制度,是保證勞教場所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勞教人員合法權益,促進干警廉潔自律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勞教場所執法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幾年來,我所認真嚴格地實行了這項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現簡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完善執法活動的各項辦事規定,公告明示執法活動的辦事條件和程序。幾年來,我所嚴格按照部令和省局的有關執法規定,辦理勞教人員獎懲、請假等事宜,并結合本所實際制定了《勞教人員日常獎懲考核實施細則》、《班組長、民管會選用規定》、《關于勞教勤雜人員管理的實施意見》等6項實施細則或規定,使我所執法工作有了制度作保證。為讓執法對象勞教人員能較清楚了解以上有關執法規定,并接受勞教人員親屬和社會有關人士對我所執法活動的監督,我所分別在勞教所大門口、辦公樓、勞教大院操場、勞教餐廳、會見室、中隊活動室等處,公告明示了勞教執法活動規定、辦事的條件、程序和辦理結果,使我所“兩公開一監督”制度落到了實處。
(二)嚴格履行辦事程序,使執法活動公開透明。我所在對勞教人員的獎懲和“兩外一假”的審批過程中,嚴格履行既定的辦事程序。如對勞教人員的獎懲,先由分隊提出意見,經中隊集體研究并在中隊活動室內公布后再呈報,管理科在查證核實后才簽署意見,最后再報經所里或勞教局審批,并把最后的審批意見在勞教人員中公布執行。又如在辦理勞教人員所外就醫、所外執行、準假等手續時,幾年來,我所均是在中隊呈報的基礎上,管理科根據有關執法規定的條件,進一步核實把關,必要時通過電話或發函等途徑直接與勞教人員原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原工作單位聯系核實,最后再邀請紀檢監察部門、駐所檢察室、所領導、衛生所和所在中隊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共同參與集體研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達成統一意見后,再予以辦理有關審批手續。經審批后,再將辦理的結果予以公布,使整個執法活動做到了公開和透明。
(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客觀公正地搞好執法。管理部門深入實際掌握情況,是實現執法活動公開、公正的前提。這就要求我們管理部門必須做到“六勤”,即嘴勤、手勤、腿勤、耳勤、眼勤、腦勤。平常管理要深入“三大現場”,注重調查研究,切實掌握好勞教人員的思想動態,了解勞教人員對我所執法活動是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的反映。這樣就能保證我們客觀、公正地執法,并且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憑印象和感情代替政策和原則的現象發生。
(四)增強中隊執法責任意識,確保上報材料準確無誤。中隊基層領導執法責任意識的強弱,直接關系到他們上報材料質量的優劣,準確率的高低。因此,我們十分重視提高基層中隊領導執法責任意識,要求中隊領導必須不折不扣地始終貫徹執行所里和上級的各項執法規定。該民主推薦的民主推薦,該集體研究的集體研究,該請示匯報的請示匯報,做到了事情件件有研究,工作件件有落實,確保了中隊上報材料的客觀性、公正性、準確性,為我所公正文明執法提供第一手材料。
獨家原創:勞教所文化建設調研報告
勞教所與我國的其他一般場所不同,它是一個特殊的司法場所。勞教所的人群也與我國的其他一般場所不同,它比較簡單,基本由民警和勞教人員兩部分組成,不象其他一般場所人群類別眾多。但是勞教所并不因為場所的特別就不需要文化,相反,它更加需要文化,因為文化是人的精神食糧,它決定了人的精神面貌。對于勞教所的文化建設應抓住民警和勞教人員這兩類不同的群體,按照他們的實際情況來建設,整體上應達到“環境整潔、精神振奮、制度健全、行為規范、場所和諧”的要求,體現勞教所特有的“教育矯治功能,”與“育人氛圍”,體現勞教所也是我國和諧大家庭的組成部分。下面我淺說怎樣進行勞教所文化建設:
一、建設勞教所環境文化
人是生活在環境,并受到環境的熏陶。同樣勞教所環境也熏陶著勞教人員,建設好勞教所環境文化能潛移默化地感染勞教人員,使他們感到勞教所是自己親熱的家,能棄邪歸正,重做新人。環境文化建設要具體細化,比如在墻上書寫“自尊、自愛、自強、自立”和“重揚理想風帆,再啟人生航船”等有關標語,體現了對勞教人員的期望,發揮鼓舞人、激勵人的作用。在生活區、教學樓的走廊上可以張貼內容豐富、形式統一的中外名人名言、格言警句和富有意義的圖片等,使勞教人員在學習和日常生活中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還可以加強圖書室、操場、籃球場、等運動設施的建設,去豐富勞教人員的業余生活。總之,在建設環境文化上大有可為,建設好環境文化對于提高整個勞教所文化的作用極其重要。
二、建設勞教所精神文化
人是受精神支配的,在勞教所建設好精神文化,意義重大。精神文化的建設離不開載體,我們可以運用歌曲、墻報、黑板報、廣播站等載體的宣傳作用,曝光違規違紀、弘揚改造正氣的典型事例,還可以設置“勞教所新聞、勞動學習、改造新生、心理輔導”等專欄專題對勞教人員進行教育。購置、訂閱一些有益的書籍和報刊雜志,積極鼓勵勞教人員看書看報,提高他們的文化修養。通過這些舉措,可以使勞教人員的精神風貌得到了全面提升,能取得了三個強化的效果,一是強化了“爭做文明學員、弘揚進取精神”的意識;二是強化了文化知識素養;三是強化了為社會、為人民做貢獻的責任。
三、建設勞教所制度文化
勞教所愛崗奉獻先進事跡
Xx同志自擔任Xx省Xx市勞教所教育科副科長以來,在工作中愛崗敬業,盡職盡責,甘于奉獻,從不計較個人的得與失,為促進該所教育矯治工作的有效開展,提高勞教人員教育挽救質量揮灑了辛勤的汗水,付出了巨大的心血。正是憑著這種在平時工作中形成的胸懷大局,勇于犧牲的精神,他在Xx省司法廳勞教局統一部署的勞教場所警戒護衛技能比賽中,為給Xx市勞教所爭取榮譽,舍小家,顧大家,犧牲了照顧病重父親的時間,義無反顧地投身到該所組織的警戒護衛技能訓練活動中,自始至終沒有因父親而退出訓練。就在父親離世的頭一天,他還在考核場上奮力拼搏,堅持參加完了省勞教局考核組組織的比賽考核。
勤奮工作不辱使命
20*年11月,Xx同志被任命為Xx市勞教所教育科副科長。從上任的第一天起,他就十分清楚,教育工作是勞教場所的主業,把勞教人員教育矯治成為遵紀守法的社會合格公民是勞教場所的神圣使命,而教育科則擔負著教育工作的組織實施工作,勞教人員教育挽救質量的高低與教育科是否充分履行職責有著直接聯系。為此,作為初次接觸教育工作的他,面對全新的工作環境,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但想到既然領導把自己安排到這么重要的工作崗位,是對自己的信任和鞭策,自己絕不能辜負了領導的期望。為盡快掌握教育方面專業知識,使自己由教育工作的“門外漢”成為“行家里手”,他充分發揚釘子精神,利用工作間隙、下班后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刻苦鉆研教育方面的專業書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就系統學習了《教育學》、《心理學》等10余本專業書籍。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時,他常常虛心地向領導請教、向老同志請教、向電腦請教。正是憑著這種鉆勁,使他在較短時間內就熟練掌握了教育專業知識,為做好勞教人員教育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為不辱使命,使該所教育矯治工作再上新臺階,進一步提高教育矯治質量,Xx同志把全部的心血和汗水都傾注到教育挽救人這一神圣的事業上。在工作中,他經常親自參與制定教育工作計劃,親自為勞教人員授課,親自批改勞教人員作業,還經常主動要求分擔更多的任務。為了提高教育矯治工作的針對性,他還經常走到勞教人員中間,對勞教人員進行個別談話教育,深入細致地了解勞教人員的所思、所想、所需,據此對勞教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有時,為了落實一項教育活動,他經常加班加點,甚至放棄了節假日的休息時間。由于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他犧牲無數與妻兒團聚的時間,錯過了多少向父母盡孝的機會,但他從未向任何人抱怨,從未向組織提過要求。正是在他的勤奮耕耘下,Xx市勞教所的勞教人員教育挽救質量得到明顯提高,受到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
舍小顧大書寫忠誠
20*年3月份,Xx省司法廳勞教局下發了全省勞教場所警戒護衛技能比賽實施方案,要求各勞教所按照方案認真做好訓練工作。收到通知后,Xx市勞教所即著手挑選參訓隊員。因一線大隊警力緊張,該所決定從機關中挑選部分警察但當隊員,經綜合考慮個人身體素質、年齡等因素,Xx同志成為最佳人選。但當時,他的父親已是癌癥晚期,臥病在床,這時正是需要有人照顧的時候,也是他作為一個兒子為父親盡孝的時候。在所領導征求讓他參加訓練并擔任集訓隊副隊長的意見時,他本可以把父親的情況如實反映給領導,他本可以以父親需要照顧為由不參加訓練。但他卻主動對領導說:“我曾經多次參加全省勞教系統的警戒護衛技能比武,對訓練工作有一定的經驗,自己非常愿意參加這次比賽訓練活動,希望可以為我所在比賽考核中取得佳績貢獻一份力量。”當即表示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在整個訓練的過程中,他從沒有因為父親病重而請過一次假,沒有提過任何要求,就是在父親病情惡化不得不回老家時,他也沒有陪送,自始至終都嚴格按照規定參加了每一次訓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