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范文10篇
時間:2024-02-14 2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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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使用管理規章
為深入推進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鞏固前期工作成效,防止和減少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發生,市局從警車使用審批、出境報備、違規通報、責任落實等環節入手,進一步強化了警車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強化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各配車單位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實行簡便實用、便于操作的警車使用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警車使用管理責任。
二是強化警車出境報備制度。對因公離開縣境、市境、省境的警車,要將車輛號牌、使用單位和人員、批準人、用車事由、出車和預計返回時間等情況,按照管轄權限在規定時間內逐級報備,離開縣境的向縣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市境的向市級公安督察部門報備,離開省境的省廳督察處報告。
三是強化警車違規通報制度。各地交巡警部門通過路檢路查、道路監控系統等,加大對警車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一并向督察部門通報,以便反查追責。公務員之家: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警車違反“七個一律”、“兩個嚴禁”等違法違規問題的,將嚴格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要求,對責任人和責任領導予以紀律處分;對不落實審批、報備制度的,將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責任。
加強警車管理通知
各科(室)、處、所:
為了進一步加強警車使用管理,根據市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對警車使用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警車停放在餐館及公共娛樂場所門前,對違反者堅決糾查。
二、對不按規定使用警車,濫用警燈、警報器,濫用道路優先通行權,未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及警車準駕證的,要通報批評。
三、警車在道路上要模范遵守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檢查。
四、禁止將警車出租、出借給他人駕駛,一經發現是專職駕駛員的待崗,是科所負責人的撤職并調離原崗位工作。
司法局警車管理工作小結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警車管理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精神,規范我局的警車管理使用,確保該項工作取得實效,我局緊緊圍繞實現“違章肇事現象有效杜絕,違規使用問題有效遏制,總體管理狀況明顯改觀,政法隊伍形象明顯改善”的目標,扎扎實實地開展了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強領導,廣泛動員
為了使警車管理使用整治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切實改變在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升警車管理使用工作規范化水平,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政工股、辦公室有關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定下發了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方法和步驟。組織全體干部職工收聽收看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使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后,專門召開了局長辦公會,就如何開展該項工作進行了研究,隨后又召開了全局干部會,學習了省(市、縣)委政法委關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一系列文件,通報了當前警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統一了干部的思想,提高了廣大干部,特別是警車駕駛人員的認識,力求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對照方案,狠抓落實
根據全省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使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縣委政法委關于在全縣開展警車管理使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我們通過學習動員,自查自糾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督促檢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及時上報縣委政法委要求的領導機構、自查自糾報表等材料。積極參加全縣警車管理使用專項工作調度會。做到:1、高度重視,明確責任。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親自過問,明確了本單位警車管理責任人,扎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2、強化措施,嚴肅查糾。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落戶,誰負責”的問責原則,嚴肅查究警車管理使用工作中的違規違法行為,該通報的通報,該追究責任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3、密切配合,增強合力。協調配合其他政法單位,增強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4、加強調度,扎實推進。及時督促有關人員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追究。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及時向政法委匯報警車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著力建立長效機制,對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從制度上、源頭上逐一解決,確保整治后問題不出現反彈,切實提升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使用規范化水平。
司法局警車管理工作報告
為了嚴格執行《警車管理使用規定》,規范司法局警車使用,區司法局制定了《區司法局警車使用管理規定》,按照辦法對區所有警車進行嚴格管理,禁止警車私用,隨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超速行駛、無證駕駛、私用警車等情況,現將區司法局警車使用自查情況作如下匯報:
一、加大檢查力度,確保警車規范使用。
區司法局現共有警車五輛,各單位警車的使用都要嚴格按照《區司法局警車使用管理規定》執行,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落戶、誰負責”的問責原則。局機關成立檢查小組,不定期對各所警車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果在檢查過程中存在個人私自做主,做人情將警車借給其他單位或私人使用,違規違紀隱瞞不報、甚至頂風違紀的,嚴肅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交有關部門處理,絕不姑息包庇。
二、監管到位,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警車。
區司法局檢查小組近期通過暗查和明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單位的警車使用情況進行了檢查。在檢查中,各單位嚴格按照規定使用警車,無警車私用、闖紅燈,濫用警燈、警報器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逆向行駛等現象;各單位嚴格執行警車準駕制度和警車使用審批制度,外出辦案或公務用車都經分管局長審核,報局長批準;本單位的警車都在本單位停放過夜;節假日除值班車輛外,警車都集中封存,無違反《警車使用管理規定》的情況出現。
三、繼續加強警車使用管理。
加強警車管理和使用通知
自貫徹落實公安部新修訂的《警車管理規定》以來,我局警車管理和使用得到一定規范,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個別單位和民警輕視警車管理,在警車管理和使用中,仍時有發生違規、違章、違紀等問題。為徹底解決我局警車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更好維護和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現將中共委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警車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各單位接此文件后,立即組織民警認真學習,全面清理整頓警車管理和使用中存在問題;同時結合分局實際,再次重申如下要求,全局民警要嚴格遵照執行。
1、嚴禁非警務人員駕駛警車。
2、嚴禁挪用、套用警車牌證。
3、嚴禁駕駛警車從事非警務活動。
4、嚴禁非法涂裝警車外觀制式標志。
5、嚴禁將警車轉賣或轉借至其他單位和個人。
獨家原創:法院警車駕駛員事跡材料
我們**法院有15名警車駕駛員兄弟,他們都在非正式編制,但他們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平凡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盡職盡責,做出了很多不平凡的事,讓人感動,讓人欽佩。
崗位與責任同行
嚴格遵守警車管理相關規定和車輛管理制度,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愛崗敬業,積累行車經驗,為法院業務工作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務是警車駕駛員的責任與義務。在日常工作中,警車駕駛員兄弟們嚴格按照警車管理條例,日常工作中始終做到以下三點:第一、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時刻把“安全第一、謹慎駕駛”的作為安全駕駛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三檢和例行保養制度。第二、嚴格遵守警車駕駛規定。警車上路做到駕駛證、行駛證、準駕證三證齊全,做到六個不三個杜絕:不違規使用警報、警燈,不開“特殊車”、“霸道車”,不讓“病車”上路,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違章操作。杜絕特權思想,杜絕酒后駕車和疲勞駕車,杜絕駕車時使用電話。第三,擺正位置,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他們幾十年如一日,不怕苦,不怕累,以熱情的工作態度,嚴謹的工作作風,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嫻熟的技術本領,全心全意地為**法院服務。
安全行車,盡職盡責。XXX是警車車隊里駕齡最長最老的駕駛員。“車快不算英雄,車穩才是本領”、“寧停三分,不爭一秒”、“寧為公事行千里,不為私事繞一米”,這些話都是他的老生常談。他嚴格落實行車安全規定,把安全放在首位,爭做安全行車模范,多年來,他刻苦鉆研本職業務,練就過硬的駕駛本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從不開“賭氣車”、“霸王車”,平時注重加強自身品行的修養,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同時認真吸取他人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訓,不斷學習積累預防交通事故和緊急避險的經驗做法,為安全行車打下堅實的基礎。為了把自己的經驗變成全體警車鴛駛員的共同財富,他還將經驗體會編成“安全篇”、“常識篇”、“技術狀況篇”等為一體的安全行車警句發給每個駕駛員,使大家自覺做到疲勞不開迷糊車,有故障不開湊合車,受委屈不開賭氣車,起到了防微杜漸的作用,有效地推動了行車安全,為**法院的安全有效出車奠定了基礎,確保了出車任務的圓滿完成。同事們都稱他為“安全行車模范”。
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是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重要職責之一,是保障辦案安全的一項重要內容。隨著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高速增長,司法警察的押解任務也越來越繁重。法警大隊駕駛員楊軍始終不忘自己是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法院是國家專政機關,維護社會民生,實現公平正義是的法院的神圣職責。在強制執行現場、在犯罪分子押解途中,存在著許多不安定因素。特別是在押解過程中,可能發生在押嫌疑人逃脫、自殺、遭外來襲擊、劫持等擾亂檢察秩序的暴力行為的事件。所以一旦發生上述情況,每名干警都必須像是上了弦的利箭。楊軍既是駕駛員,又是戰斗員,在工作中他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從不計較個人得失,保證車況良好,隨叫隨到,這些年他大部分的節假日都是在車上、在值班崗位上、在中隊執勤點上、在長途押解犯罪份子的荒郊野外度過的。哪里艱苦,哪里最危險,他就要開著車沖向哪里。他多次與戰友們一道長途押解犯罪分子,多少次他都臨危不懼,機智勇敢,堅守崗位,保護干警和警用裝備的安全,順利完成各種任務。
愛崗敬業,用方向盤譜寫生命之歌
交警車管所年終工作報告
年,車管所在大隊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等級評定為目標,以服務交通管理工作為中心,大力加強車管所正規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業務辦理情況
隨著支隊車管所業務的下放,截至目前,共辦理國產小型汽車注冊登記362輛,五類車注冊登記134輛,檢驗小型汽車379輛,檢驗五類車108輛,補換登記證書15本,補領號牌20副,補領行駛證31本。提交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1260人次,補換汽車駕駛證230本,補換五類車駕駛證130本,注銷c3c471本,五類車科目一預約50人次,科目二三預約40人次,發放五類車駕駛證40本。
二、隊伍建設
1、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民警素質和業務水平,扎實開展政治思想和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活動。全體車管民警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學習,認真查找擺在依法辦事、服務群眾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針對性整改措施,通過學習教育,使民警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端正了態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2、建立健全業務培訓制度,加強對車管民警的業務培訓。為了保證每位民警熟悉車輛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今年來,我所共參加總隊支隊舉辦的業務培訓十多人次,:并組織民警對公安部102號令進行集中培訓學習;通過一系列的培訓學習,有效提高了民警的業務水平
車輛管理規范化精細化水平研究
一、當前檢察機關警用車輛管理現狀不足
(一)管理責任不夠到位。警用車輛硬件軟件不到位,沒有形成系統的、有條理的車輛使用管理規定,也沒有明確具體責任人進行管理,大多數檢察干警對規范化使用檢察機關警用車輛的規范意識不強烈,沒有形成共性標準。(二)管理機制不夠完善。由于公務車輛管理起步較晚,缺乏長效科學化制度機制,辦案車輛使用申請與派遣工作尚且缺乏系統規范,沒有形成完整的制度流程以及數據信息的檔案梳理,有時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三)缺乏有效制約監督機制。沒有做到時刻把控車輛出行時間地點及任務需求,不能夠從根源上杜絕“公車私用”等違紀行為,監督機制尚需完善和發展。
二、當前檢察機關警用車輛管理出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重業務輕管理。檢察系統辦理案件經常需要使用車輛去法院、看守所、公安分局及其他區院等相關單位執行開庭、送卷、取證、提訊等任務,有時還需出天津市,跨省執行案件調查。檢察機關歷來以業務為主,在車輛管理上沒有下足功夫,搞系統化管理,一向遵循“即取即用”的原則,由行政科統一進行維護。(二)傳統辦案模式的局限性。傳統辦案模式下,各業務科室一般各自為政,獨立使用車輛開展業務,這樣雖具有靈活性,但是不利于車輛的統籌規劃與科學管理。尤其是公務車輛改革以后,可使用的車輛銳減,隨著檢察業務不斷增加,壓力越來越大,使得改變原有車輛使用模式,創建新的管理機制迫在眉睫。
三、打造車輛管理平臺,推動警用車輛管理規范化
(一)提高重視,強化責任。警用車輛由司法警察與政務保障部行政科共同管理,各司其職。司法警察負責警用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面向全院各業務科室。司法警察隊長負責警車駕駛警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副隊長進行協助工作,負責警用車輛的調度、狀況查看、統計里程以及日常交通事故處理等具體工作。政務保障部行政科負責警用車輛的車輛維修、油耗統計、車輛技術檔案管理,辦理車輛各種手續等工作。(二)科學管理,規范使用。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檢察業務建設,針對檢察系統警用車輛使用情況,有針對性制定管理新模式。1.檢察機關警用車輛實行固定駕乘警員駕駛,由司法警察大隊統一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所有駕乘干警必須持警官證、駕駛證、行車證及派警單方可出車,凡未攜帶“三證一單”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執行任務。駕乘干警不準將標有“檢察”字樣的警用車輛交由普通駕駛人員或未持證件人員駕駛,若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單位領導,切忌駕車逃逸。2.警用車輛的使用及派遣。檢察機關警用車輛應當由檢察院司法警察駕駛,駕駛警車時司法警察應當按照規定著制式警服(駕駛汽車可不戴警帽),按照道路交通法規規范駕駛,如無特殊情況,嚴禁隨意使用警笛。3.警用車輛停放。檢察機關警用車輛在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院地下車庫指定位置,嚴禁因私駕駛警用車輛出行,如若期間發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乘警員負全責,并進行嚴肅處理。4.規范駕駛。檢察機關警用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檢查,如非特殊情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警察指揮進行駕駛。5.警用車輛的維修。駕乘干警要規范駕駛行為,嚴肅警車駕駛紀律。平時保持車內清潔干凈,時刻處于待乘狀態。車輛需要維修時,提前向行政部門申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憑證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外埠執行任務車輛出現需檢修狀況,急需修理時,駕乘警員在征得主管檢察長同意后,方可異地維修,回單位后,持維修單據報銷費用。6.警用車輛駕乘干警紀律規定。駕乘干警要時刻堅守崗位嚴禁飲酒,24小時待命。鑒于檢察業務的特殊性,司法警察手機要保持24小時開機,上班時間未出車的,不準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7.深入開展業務鉆研。駕乘干警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及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理論知識及警車駕駛水平。(三)狠抓學習教育,強化駕乘干警行車紀律。定期開展駕駛警員交通法規、駕駛技巧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及學習,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證檢察機關執法辦案迅捷高效,將警用車輛的功能全面科學地使用。強調駕乘紀律,嚴肅崗位職責。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駕乘人員五嚴禁。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灑后駕車;嚴禁超速逆行;嚴禁開車時接打手機;嚴禁疲勞駕駛。要求各位駕駛干警自覺遵守駕乘紀律、認真執行,相互監督,紀檢監察與警隊領導要督促檢查,把“五嚴禁”真正落到實處。每年特邀區公安分局交警隊同志到我院進行安全教育,并對如何避免不必要事故,如何進行事故防范,以及出現交通事故如何處理等進行全面講解,切實提高駕乘干警處理事故能力,為檢察機關警用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司法局警用車輛管理工作意見
為了加強對警用車輛使用的管理,安全、高效地發揮警用車輛的作用,更好地服務司法行政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車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89號)及上級司法行政部門要求,結合我局車輛管理實際,現就加強全市司法行政警用車輛(汽車、摩托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范司法行政警用車輛的使用范圍
1.司法行政警用車輛只能作為司法行政公務用車,嚴禁私自動用警車參與和司法行政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使用警車從事營利性運輸;不得租借、轉借、承包警用車輛或將號牌租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及個人使用。一旦租借、轉借給其他單位使用,出現違反警車管理規定或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由出借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2.市局機關的司法行政警用車輛用于局領導外出(范圍以外)公務活動、重要公務接待、市級重大活動、社區矯正執法活動及其他緊急、應急公務活動;各區鎮司法所(辦)的警用車輛由負責人調配安排,用于與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有關的公務活動。
3.司法行政警用車輛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動車、出車;擅自用車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
二、加強司法行政警用車輛的日常管理
司法局完善體制機制調研報告
縣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
我局自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來,嚴格按照縣委統一部署,以繼續解放思想學習討論活動為先導,抓學習教育、強化理論武裝,抓調查研究、探求發展對策,抓對照檢查,查擺存在的問題,扎實推進學習實踐活動,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據縣委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的要求,我局開展了各項體制機制的健全完善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
以涉及重點工作為主,從思想教育、政治理論、黨風廉政等方面的制度進行了健全完善,并規范上墻。
(一)政治理論學習制度。
對于政治理論學習,要求每月組織機關干部學習2次,學習方式一是自己學習與集中學習相結合,二是座談討論與專題討論相結合,三是個人學習體會與相互經驗介紹相結合,四是法律專業知識學習與其他知識學習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