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改革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5 1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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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部制改革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
二、大部制改革需要其他配套改革相配合
大部制改革作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的調整和組合,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整體配套改革的原則,使大部制改革和其他改革相互協調和彼此促進。一方面,以大部制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的實質是一種權力結構的重組和再造,就在于它實行的是行政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合理劃分和相對分離。因此,大部制改革要遵循“決策、執行、監督”的改革思路,我們要以這次大部制改革為契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建立起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和監督的機制,使我國的行政管理方式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道路。同時強化政府系統內部的監督,完善首長負責制、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和貴任追究制。另一方面,使地方行政部門的設置和中央的大部制改革相適應。中央政府在國家治理結構中雖然處于高端的支配地位,但治理的效果最終體現在地方,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力劃分不當,地方的大部制改革沒有跟上,那么,無論是大部制還是小部制,都可能治理無效。三、大部制在建立過程中要注意協調好部門利益
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是多年來被強化的部門利益。大部制機構設置可能把部門職能交叉、相互扯皮的問題通過改變組織形態加以抑制。過去部門之間職能交叉、決策周期長、制定成本高、協調溝通困難,原因就是受到了部門利益的嚴重影響,所謂“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集團化”導致政府運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甚至把部門利益凌駕于公眾利益之上。大部制改革如果不成功,就會把分散的部門利益積聚為集中的部門利益。要減少各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除了建立外部的監督和制約機制以外,在各部門之間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也是一條重要途徑。上一次政府機構改革中所建立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是國務院的綜合協調部門,幾乎和每個部都有關系,這些部門和發改委的每個司、處都一一對應。但是發改委模式絕對不是大部制改革的方向,發改委的權力過大,完全成了一個“小國務院”。在大部制改革的過程中,作為國家宏觀調控部門,發改委應當抓“大”放“小”,剝離出工業行業管理的相關職責,縮小投資審核的范圍,下放部分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的權力。各個部門在發改委的統一調控下,協調動作,往一個調控目標使勁,可以達到最佳的調控效果和較高的行政效率。
大部制改革探討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
二、大部制改革需要其他配套改革相配合
大部制改革作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的調整和組合,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整體配套改革的原則,使大部制改革和其他改革相互協調和彼此促進。一方面,以大部制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的實質是一種權力結構的重組和再造,就在于它實行的是行政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合理劃分和相對分離。因此,大部制改革要遵循“決策、執行、監督”的改革思路,我們要以這次大部制改革為契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建立起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和監督的機制,使我國的行政管理方式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道路。同時強化政府系統內部的監督,完善首長負責制、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和貴任追究制。另一方面,使地方行政部門的設置和中央的大部制改革相適應。中央政府在國家治理結構中雖然處于高端的支配地位,但治理的效果最終體現在地方,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力劃分不當,地方的大部制改革沒有跟上,那么,無論是大部制還是小部制,都可能治理無效。三、大部制在建立過程中要注意協調好部門利益
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阻力是多年來被強化的部門利益。大部制機構設置可能把部門職能交叉、相互扯皮的問題通過改變組織形態加以抑制。過去部門之間職能交叉、決策周期長、制定成本高、協調溝通困難,原因就是受到了部門利益的嚴重影響,所謂“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集團化”導致政府運行成本太高,效率太低,甚至把部門利益凌駕于公眾利益之上。大部制改革如果不成功,就會把分散的部門利益積聚為集中的部門利益。要減少各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除了建立外部的監督和制約機制以外,在各部門之間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也是一條重要途徑。上一次政府機構改革中所建立的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是國務院的綜合協調部門,幾乎和每個部都有關系,這些部門和發改委的每個司、處都一一對應。但是發改委模式絕對不是大部制改革的方向,發改委的權力過大,完全成了一個“小國務院”。在大部制改革的過程中,作為國家宏觀調控部門,發改委應當抓“大”放“小”,剝離出工業行業管理的相關職責,縮小投資審核的范圍,下放部分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的權力。各個部門在發改委的統一調控下,協調動作,往一個調控目標使勁,可以達到最佳的調控效果和較高的行政效率。
大部制改革探討
中國正處于一個新的轉型期,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探索實行大部門體制的構想,將開創中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新時代,新的政府架構將更加符合現代社會的需要。
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要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行電子政務,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規范行政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部門建設,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規范垂直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精簡和規范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減少行政層次,降低行政成本,著力解決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政出多門問題。統籌黨委、政府和人大、政協機構設置,減少領導職數,嚴格控制編制。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這就為今后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定下了基調。
值得注意我們的是,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出了“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體現了中央建立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服務型政府、革除舊有行政管理體制痼疾的決心。
進一步明確了今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這就意味著政府機構改革目標已經非常明確,下一步政府機構的整合調整,將逐步按照大部制的模式進行。這也意味著我國各級政府的大部制將進入尋常百姓的生活之中。
那么,大部門體制的確切含義是什么?大部門體制有什么特點?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實行的大部門體制有哪些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我國將如何組織實施怎樣的大部門體制?進行大部門體制改革與我國正在推進的經濟體制改革、政治體制改革以及整個改革開放大局是什么關系?筆者擬從機構編制部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角度就這些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作一系列的探討。
一、什么是大部制?
大部制改革研究論文
摘要:十七大報告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為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此重要的報告中出現“大部門體制”這一提法還是首次,由此引發了學術界的許多熱議和爭論。本文總結了國內外對于該體制的一些探索,同時做了簡單的分析。
關鍵詞:大部制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期待已久的“大部制”,在今年“兩會”上終于開始了破冰之旅。盡管這個方案并沒有大家所預期的那么徹底,但五個新的大部,足以顯示國家改革的決心。大部門體制,簡稱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范圍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進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大部制改革對我們國家來說是一個新的嘗試,根據黨的十七大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再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大部制改革應當做到一下四點: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
大部門體制改革
一、改革開放以來政府機構改革推進策略的特點
從1982年開始的五次政府機構改革內容豐富,就推進策略而言,改革表現出以下特點:
第一,與黨的重大改革目標相聯系,適應改革開放和政策調整的需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開始了經濟體制改革,實行了對外開放的政策。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需要,1982年的政府機構改革重點是精簡機構,明確部門職責范圍,精干領導班子,實現干部“四化”,提高辦事效率。1987年,黨的十三大明確提出了政府機構改革的任務,要求按照經濟體制改革和政企分開的要求抓住轉變職能這個關鍵,為此,1988年的改革開始提出轉變政府管理職能。1992年黨的十四大明確提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的改革便圍繞這一目標,“進行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切實做到轉變職能、理順關系、精兵簡政、提高效率”,并結合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與政府內部的制度化建設相配套。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進一步推進機構改革的新任務,1998年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中國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體制”。2002年十六大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2003年的改革目標是“調整和完善政府機構設置,理順政府部門職能分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第二,在總目標明確一致的基礎上形成逐步遞進和深化配套的漸進模式。改革的總目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行政管理體系。雖然每次改革的具體目標和措施各有側重,但改革是在逐步深化和完善,每一次改革都留下了重要的改革成果。1982年的改革內容以機構和大量領導職數的精簡為主,國務院工作機構(包括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從100個減為61個。1988年開始把機構改革與政府職能轉變聯系起來,國務院工作機構從72個精簡為68個,改革目標是轉變職能,精干機構、精簡人員,提高行政效率。1993年重點實現政企分開、弱化政府的微觀管理職能,國務院工作機構從86個精簡為59個。1998年著眼于市場經濟建設的需要精簡了很多與計劃經濟相關的經濟部門,國務院工作機構從72個精簡為53個,此后可以說是大體走出了精簡與膨脹的循環怪圈。2003年的機構改革表現出新的趨向,即沒有在機構數量和人員規模上多下功夫,而是著重加強政府的監管力度,國務院工作機構僅從53個精簡為52個。大體來看,五次改革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82年改革重點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以機構的數量精簡為主;1988至1998的三次改革圍繞職能轉變在繼續精簡機構的同時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為具體目標;2003年開始的改革重點是解決政府管理職能的優化,標志著政府管理邁向了新的階段。
第三,在改革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重點領域。2003年之前的改革相對集中在經濟管理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總的趨勢是削減、弱化甚至取消,對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相關的部門的改革觸動不大。如1993年撤銷能源部等7個專業經濟管理部,其中有的改為經濟實體,有的改為行業。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把計劃經濟下設置的數量龐大的專業經濟管理部門基本撤銷,使政府對企業由直接管理為主逐步轉到間接管理為主。同時,把原來行政機關的部分職能轉移到各種協會去承擔。2003年的改革圍繞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完善宏觀調控體系加強了政府的監管機構和監管體制建設,凸現政府管理專業化特色。對主要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政法、文教衛生、社會事務等部門雖也提出了轉變職能、下放權力、調整內部結構和精簡人員的要求,但在機構方面基本沒有作大的變動,而這些部門也是近年來意見反映較為集中的領域。
第四,國務院工作機構如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協調機構等的改革與部門一樣是機構改革的重點。除作為國務院組成機構的部門外,國務院直屬機構、工作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部門歸口管理的國家局和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等在歷次改革中也是重點,相應進行了精簡和調整。這些機構一是數量與部門相比更多;二是精簡幅度不如部門明顯,變動不大;三是一直處于不斷的變化之中。另外,這些機構,尤其是直屬機構和部門管理的國家局的調整與部門改革有著直接的聯系,很多是作為承接部門改革后的職能而設的。
大部制改革研究論文
摘要:十七大報告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為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此重要的報告中出現“大部門體制”這一提法還是首次,由此引發了學術界的許多熱議和爭論。本文總結了國內外對于該體制的一些探索,同時做了簡單的分析。
關鍵詞:大部制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期待已久的“大部制”,在今年“兩會”上終于開始了破冰之旅。盡管這個方案并沒有大家所預期的那么徹底,但五個新的大部,足以顯示國家改革的決心。大部門體制,簡稱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范圍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進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大部制改革對我們國家來說是一個新的嘗試,根據黨的十七大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再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大部制改革應當做到一下四點: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
大部制改革探討論文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
二、大部制改革需要其他配套改革相配合
大部制改革作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環節,涉及到復雜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的調整和組合,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堅持整體配套改革的原則,使大部制改革和其他改革相互協調和彼此促進。一方面,以大部制改革為契機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大部制改革的實質是一種權力結構的重組和再造,就在于它實行的是行政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合理劃分和相對分離。因此,大部制改革要遵循“決策、執行、監督”的改革思路,我們要以這次大部制改革為契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建立起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和監督的機制,使我國的行政管理方式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道路。同時強化政府系統內部的監督,完善首長負責制、嚴格實行限時辦結制和貴任追究制。另一方面,使地方行政部門的設置和中央的大部制改革相適應。中央政府在國家治理結構中雖然處于高端的支配地位,但治理的效果最終體現在地方,如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力劃分不當,地方的大部制改革沒有跟上,那么,無論是大部制還是小部制,都可能治理無效。
三、大部制在建立過程中要注意協調好部門利益
大部制改革食品監管論文
我國食品安全長期實行的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監管體制,由于存在責權不明、職能分散、體系分割等問題,備受公眾詬病。2013年3月,國家正式啟動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①*,對衛生、食藥監、農業、質檢、工商、商務等機構涉及食品安全協調與監管的部門進行整合,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包括生豬屠宰)監管交農業部門統一負責,食品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監管由國家食藥監總局統一負責,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安辦)負責對各部門的監管、指導與協調工作[1]。大部制改革精簡了食品監管機構,通過減少縱向組織層次,拓寬組織管理幅度[2-3],在食品安全問題難以快速識別根源、明確劃分責任情況下,通過組織職責整合及內部化,提高組織監管效率。大部制改革也強化了現代食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無縫化對接”的政策理念。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符合國際強化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趨勢,對監管組織職能分工及協調機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組織理論研究指出,隨著組織分工與協調機制標準化程度的提高,組織管理幅度得以拓寬[4]。實踐方面,由于地方組織分工及協調水平存在差異,導致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在地方推進中面臨諸多困難與障礙,特別是在西部欠發達地區。地方改革執行效果決定著食品安全政策目標的達成[5-6]。面對地方大部制改革存在的困難與障礙,以及轉變政府職能這一改革的邏輯與現實起點[7],準確把握地方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的組織現狀成為重要前提。目前,國內對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監管制度及體系的頂層設計、監管經驗總結與探索等[8],對地方特別是基層組織現狀的認知及分析不足。課題組于2013—2014年對貴州省及九個市州、88個縣及兩個經濟開發區的農業(畜牧)、商務、衛生、質監、工商、食藥監等相關監管機構及職能部門,以及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安辦),進行了實地調查。此次調查對地方監管機構及職能部門設置及分工、組織職責界定與職能劃分、組織協調機制建立、組織保障能力建設等,進行了縱向(不同行政級別)與橫向(不同監管機構)比較,分析了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而探討了推進地方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的組織完善對策。
一、地方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的組織現狀———對貴州省的調查
1.監管機構及職能部門設置
首先,監管機構設立方面。目前,我國各地區在食品監管中基本建立起省級到縣級的“三級機構體系”,各級政府也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安辦)等協調機構,統籌協調地方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從地方大部制改革涉及的相關監管機構現狀看,農業、工商、質監、食藥監等部門均設立了食品專門監管機構,擁有較強的監管實力,并體現出一定的組織分工及專業化特點。主要體現在:縱向上,省級監管機構的專職程度高,設置了專門的食品監管機構,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食品生產、流通監管部門等;縣級及以下監管機構多為綜合性部門(如主要由政策法規部門、綜合部門、業務部門等負責);橫向上,農業、衛生、質監、工商、食藥監等食品監管機構的設置相對完善,但只有農業、工商與衛生等部門在鄉鎮(區)設有相關責任機構。這些特點必然影響到地方食品監管大部制改革對監管機構的精簡與統一的進程。其次,職能部門設置方面。職能部門的設置體現了機構職責的貫徹與實施。大部制改革前,各機構內部根據職能分工情況設立了監管、技術與執法等職能部門。其中,食品監管部門比較獨立和統一;技術部門主要集中在衛生、農業與質監等機構,如衛生部門的疾控中心,農業部門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中心,質監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測院(所)等;工商等機構擁有完善的執法部門。從職能部門分工來看,縱向上,各機構職能部門的專業化程度從省級至縣級逐步降低,綜合性逐漸增強。縣級機構多數職能部門均為綜合性部門;橫向上,監管部門的專職程度最高,其次為技術部門,執法部門的綜合性最強。職能部門的分工特點對地方大部制改革中各機構整合以及資源剝離產生著直接影響。
2.組織職責界定與職能劃分
首先,職責界定情況。大部制改革前,地方食品安全條例及相關實施細則對各監管機構職責給予了明確界定。對監管職責的界定以食品供應鏈環節的專業分工為主要指導原則,并以此確定具體監管對象(表1)。具體而言,農業等部門負責對供應鏈前端(食用農產品),質監等部門負責中端(加工食品),工商、衛生、食藥監等部門負責供應鏈末端(食品銷售、餐飲等)的食品安全監管。大部制改革后,商務部門的食品監管職能歸農業部門負責,質監、工商等部門食品監管職能統一歸食藥監部門負責。對監管職責的重新界定與梳理力求涵蓋食品供應鏈整個過程及每個環節的同時,消除職責交叉,更好體現地方監管機構在食品供應鏈上的組織分工特點,以有效發揮監管機構的資源優勢。其次,職能分工狀況。根據職責界定,各職能部門具體履行行政監督、檢驗檢測以及行政執法等職能。其中,監督職能對技術與執法職能的履行起到組織與協調作用;技術與執法職能為監督職能的履行提供了必要的技術與執法支撐(圖1)。比較地方監管組織職能劃分情況,縱向上,各級機構都需履行監督職能,技術職能的履行主要集中在省級與市級機構,執法職能的執行主要集中在市級與縣級機構;橫向上,大部制改革前,農業、衛生與質監等部門承擔重要的技術職能,工商與農業等部門承擔主要執法職能。此外,由于基層監管機構多為綜合性部門,職能劃分也呈現出綜合性、多功能特點。如基層工商所同時承擔著監督、快檢以及執法等綜合職能。大部制改革后,對部門綜合職能的梳理與整合,成為新機構面臨的巨大挑戰。
桐廬干部教育培訓實行大部制改革
**縣各鄉鎮、街道和經濟部門的37名領導干部一早便趕到了*縣委黨校,參加了正在這里舉辦的“工業經濟招商引資專題研討班”,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他們不僅要接受有關工業經濟和招商引資理論知識培訓,還將分赴周邊先進縣市實地參觀那里工業經濟發展情況。在*,像這樣不同單位部門的干部接受統一培訓的做法,既避免了多頭辦學帶來的干部教育培訓資源的浪費,又促進了財政支出的壓縮,收到了一舉多得的成效。這是該縣實行干部教育培訓“大部制”改革以來出現的良性變化。
“原本我們縣經濟開發區想單獨申請舉辦這樣一個培訓班,但今年初計劃報上去后縣里進行了統一整合,最終定下來要和各鄉鎮、街道一起舉辦今天這個培訓班,而類似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自從*年開始,*縣在全國率先對干部教育培訓資源進行了整合,把中共*縣委黨校、縣行政學校、縣衛生進修學校、省廣播電視大學*分校、縣教師進修學校和縣培訓中心“合六為一”,促使當地干部教育培訓的效率不斷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的質量明顯上升。
多頭辦學造成干部教育資源嚴重浪費
據了解,在*年辦學資源整合前,*縣共有20多家單位開展各類教育培訓業務,存在著各自為政、多頭辦學、缺乏統籌、無序競爭的狀況。“經常是同一個類型的培訓班,你這邊辦過以后我們這邊再辦,其實無論是授課內容還是方式都差不多。”*縣委黨校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無序的教育培訓造成了當地干部教育資源的浪費,不僅造成財政資源的損耗,還分散了人力、物力,造成了教職人員配備的重復性,存在人力、智力資源的閑置和浪費。在這種狀況下,有的部門教學設備閑置,而有的需要租用賓館、會議室等場地培訓。由于人、財、物資源的種種限制,加上存在搶生源現象,影響了培訓質量,有時造成各類培訓相沖突,也給鄉鎮部門經費支出和工作安排造成壓力。面對這種無序競爭的混亂局面,*縣委在*年初做出決定,要對縣內干部教育培訓資源進行大整合,把中共*縣委黨校、縣行政學校、縣衛生進修學校、省廣播電視大學*分校、縣教師進修學校和縣培訓中心“五校一中心”進行合并,投入*多萬元在縣城黃金地段的文教園區征地104畝興建新黨校。
整合資源“大黨校”實現大統籌
根據“大整合”方案,*縣明確資源整合后的新黨校(五校一中心)是全縣“干部教育培訓基地和成人繼續高等教育基地”。根據這個職能定位,當地按照“統一協調、力求精簡、不拘一格、富有活力”的要求,組建學校組織機構,撤銷了原各校的領導班子,實行一套班子統一領導,建立校務委員會管理體制。校務委員會下設“一辦五部”:即綜合辦公室、干部教育科研部、電大教務部、社區教育培訓部、網絡高教部和財務部,對外保留六塊牌子,接受上級歸口部門管理。建立了“大黨校”管理體制,實現領導、管理、師資、人財物四個一體化。同時,*縣委成立了干部人才教育培訓領導小組,對全縣干部、人才教育培訓工作進行統籌規劃。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兼任組長,常務副縣長、組織部長分別任副組長,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在每年底組織各單位申報次年辦班計劃,統籌制定年度干部培訓計劃。對未經領導小組同意部門擅自辦班的,培訓經費財政不予列支報銷。
大部制改革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十七大報告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思路,為未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如此重要的報告中出現“大部門體制”這一提法還是首次,由此引發了學術界的許多熱議和爭論。本文總結了國內外對于該體制的一些探索,同時做了簡單的分析。
關鍵詞:大部制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期待已久的“大部制”,在今年“兩會”上終于開始了破冰之旅。盡管這個方案并沒有大家所預期的那么徹底,但五個新的大部,足以顯示國家改革的決心。大部門體制,簡稱大部制,就是在政府的部門設置中,將那些職能相近、業務范圍雷同的事項相對集中,由一個部門統一進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政出多門、多頭管理,從而達到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標。大部制改革對我們國家來說是一個新的嘗試,根據黨的十七大對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再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大部制改革應當做到一下四點:
一、大部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服務型政府
所謂服務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擔負起服務公民、服務社會的責任。服務型政府堅持公民本位、社會本位,政府只有有效地提供了公共服務才能獲得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建設服務型政府,就是要讓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由政府本位、官本位體制轉向社會本位、公民本位轉變。為了符合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大部制改革應著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部門,以建設一個服務型政府為改革目標。首先,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伴隨著市場經濟完善的進程,政府必須減少管制層面,強化服務功能,在政府管理上進一步由“全能政府”、“無限政府”向“責任政府”、“有限政府”轉變,從管微觀向管宏觀、從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
其次,打造透明務實型政府,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要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政府公告制度,提高政府運作的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管權。再次,強化危機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政府要有危機管理的意識,建立預防、預警、反映、救助和社區參與等危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