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示范文
時間:2023-04-08 01:26:2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官員財產公示,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于是一些地方緊急出臺了房屋信息查詢規范,這些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
這則報道引起了廣泛的社會反響。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對于各地房管部門限制“以人查房”的規定進行尖銳的譴責和唾罵。
就連臺灣人邱毅都說:“最近部分省市推出房屋信息查詢規范,這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做法明顯作出約束。此種約束是在多名房叔房嬸被微博曝光后的心虛之舉”……是欲蓋彌彰做賊心虛自曝其短的蠢行。
200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和單位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可以查詢登記簿中房屋的基本狀況及查封、抵押等權利限制狀況;權利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利害關系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和證明其屬于利害關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詢、復制該房屋登記簿上的相關信息。” 根據這一規定,只有權利人本人(包括本人授權或同意的人)和利害關系人(包括與房主對立的合同當事人和訴訟當事人)才能查閱房屋登記簿。“住建部”的這一規定違法了嗎?顯然沒有。
那些被“房叔”、“房嬸”事件的報道引導得義憤填膺的人們就不會用腦筋想想:在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允許無利害關系人查詢的情況下,是誰透露了“房叔”、“房嬸”的房產信息?擁有大量房產的真的只有這幾個人?選擇性反腐公平嗎?不要這樣義憤填膺地充當權力斗爭工具好不好?
我贊成官員財產公示和反腐敗,但官員財產公示和反腐敗也不能不擇手段、不講法治,隨意查閱他人房產確實有問題,這種做法把公民的財產隱私給官員財產公示陪綁了,對于公示官員財產的作用卻有限(房產只是官員財產的一種形態,遠非全部)。
所有擁有房屋的人都將因此而飽受房屋租售中介的騷擾之苦。凡是曾經因為打算投資房產或換房(一般是賣小買大改善居住條件)而在搜房、焦點房地產上公布過房屋信息的人對此都深有體會:如果不換電話,通常要被騷擾數年之久!
更嚴重的問題是,這種做法將房屋所有人的住宅所在地暴露,為賄賂官員或暴力報復他人提供了便利。從反腐敗的動機出發,結果反而便利了賄賂!
我不認為官員有多少財產是隱私,但主張隨意查閱房產信息者有兩個問題必須回答:1.如何保護住址信息?2.如何防止假借財產公示名義侵犯普通公民的財產隱私?
篇2
為了加快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本市住宅和公共建筑質量,強制淘汰不符合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要求與質量低劣的材料和部品,積極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資源節約型材料和部品,根據建設部、國家經貿委、質量技監局、建材局聯合頒發的建住房〔1999〕295號《關于在住宅建設中淘汰落后產品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00年12月1日起,在本市新開工的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推廣使用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JC663-1997)及《水嘴通用技術條件》(QB/T1334-98)標準的陶瓷片密封水嘴。
二、自2000年10月1日起,在本市新開工的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長江、黃河上中游等天然林保護、生態建設工程地區的天然林及天然珍貴樹種為原料生產門窗、地板。
使用速生豐產林木材生產門窗地板要經過干燥、防蟲、防潮、阻燃改性處理,提高其使用壽命。
要提高木材綜合利用率,積極開發生產、推廣應用新型復合木質門窗、地板。鼓勵采用木材采伐加工的剩余物、竹材、農作物桔桿、回收舊木材為原料生產復合門窗、地板。
三、在本市建設工程非承重墻體以及圍墻中,禁止使用粘土磚,零零線以上的承重墻體中,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
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2000年10月1日起編制的設計施工圖和2001年1月1日起開工的住宅及公共建筑中,應當按前款規定執行,推廣使用非粘土類新型墻體材料和非粘土瓦。
四、在本市建筑結構高度100米以下的建設工程中,禁止設計、使用鑄鐵排水管,推廣應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
自2000年10月1日起編制的設計施工圖和2001年1月1日起開工的建筑結構高度100米以上的住宅及公共建筑中,禁止排水管道使用砂模鑄造鑄鐵管,推廣應用符合《排水用柔性接口鑄鐵管及管件》(GB/T2772-1999)的柔性接口機制鑄鐵排水管。
五、在本市多層住宅以及多層公共建筑中的生活給水管道,禁止設計、使用鍍鋅鋼管,推廣使用塑料給水管。
自2000年10月1日起編制的設計施工圖和2001年1月1日起開工的本市高層建筑的給水管道和各類建筑的煤氣、消防管道,禁止設計、使用冷鍍鋅鋼管。
六、自2000年12月1日起,在本市新開工的建設工程中,禁止使用一次沖水量在9升以上(不含9升沖洗水量)的便器,推廣使用一次沖水量6升的座便器。
便器與水箱配件應配套供應,保證便器的密封性能和沖洗性能,便器生產企業作為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保證其配套產品的節水功能和質量,并在產品上標明沖洗水量。
七、在本市住宅、商辦樓、公共建筑中禁止設計、使用普通鋼窗,推廣使用符合《PVC塑料窗》(JC/T3018)標準的塑料窗以及符合《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95)要求的建筑用窗。
積極開發木塑和鋁塑復合窗、鋼塑和鋼木復合節能保溫窗、隔熱保溫型鋁合金窗等新型節能窗。
八、對《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中規定實行準用管理的建材品種,除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試行條例》規定實施管理的產品外,用于本市建設工程的,應當取得《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準用證》。
篇3
唐述權
2009年1月1日,依據《阿勒泰地區關于縣(處)級領導干部財產申報的規定(試行)》,阿勒泰地區廉政網對2008年12月新提任的55名副縣級領導干部全部進行了個人財產申報公示,接受公眾監督。各領導干部的年收入差距不大,“工資”、“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年均收入在3萬元。有個別干部填寫申報了第三項的“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第四項“申報人及親屬接受饋贈的現金等”則全為“無”。
排行榜中,年收入最高的為阿勒泰地區衛生學校黨委委員、副校長葉爾蘭別克。阿哈太,提任前為阿勒泰地區衛生學校學生科科長,年收入為44284元。年收入最低的為阿勒泰地區人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主任郭永峰,提任前為阿勒泰地區婦幼保健院藥劑科科長,年收入為24180元。
年收入最高的副縣長為青河縣副縣長李勁松(35340元),提任前為清河縣發改委主任,最低的是哈巴河縣政府副縣長蓋革慶(27048元),提任前為吉木乃縣托斯特鄉黨委書記。年收入最高的縣人大副主任為吉木乃縣人大副主任王書民(38952元),提任前為吉木乃縣水利局局長。年收入最高的縣政協副主席為富蘊縣政協副主席馬海虹(32504元),提任前為富蘊縣教育局局長,最低的是富蘊縣政協副主席巴合提?卡熱甫(27269元),提任前為富蘊縣畜牧局局長。
填寫了第三項申報內容的有3人:阿勒泰地區畜牧獸醫局黨組成員、地區動物疾病控制與診斷中心黨支部書記阿勒瑪斯。阿布都哈力(2000元,1982~2008年寫作所得),阿勒泰地區伊斯蘭教協會專職副會長賽力克別克?沙合什(15000元),哈巴河縣委委員、常委、組織部部長張軍劍(6000元)。
反腐?。骸瓣柟夥ò浮敝赜谛淌轮撇?/p>
姜明安
“不敢”只能治標,“不想”和“不能”卻能治本“陽光法案”的技術性和理論性問題只有在實踐中才能解決變“不敢腐敗”為“不能腐敗”。
中外反腐敗的歷史經驗一再證明,治理腐敗必須懲防并舉,且防勝于懲?!皯汀敝饕鉀Q“不敢腐敗”的問題,而“防”(包括教育防腐與制度防腐)主要解決“不想腐敗”和“不能腐敗”的問題?!安桓摇敝荒苤螛?,因為對許多意志薄弱的公職人員來說,即使刑罰再苛嚴,在強大的利益誘惑面前,他們也可能鋌而走險,腐敗仍難以遏制。“不想”和“不能”卻能治本。通過制定“陽光法案”和建立“正當法律程序”制度及廉政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則貪欲無存,或貪欲雖存,但欲貪而不能,腐敗得以遏制。正因為如此,十七大報告強調,今后的反腐敗,要“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
立法條件基本具備
有人擔心,我國目前制定“陽光法案”的條件是否成熟。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2008年5月,在新覆阿勒泰地區,一個位于西北邊疆,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推出了一個《關于縣(處)級領導干部財產申報的規定(試行)》,這說明中國制定“陽光法案”條件不成熟論難以成立。
誠然,“陽光法案”的出臺和運作需要一定的技術手段和理論準備為條件,新疆阿勒泰地區的《規定》是否能夠真正有效運作還有待時日考驗。但是,很多技術性問題和理論性問題只有在實踐中才能暴露,在實踐中才能解決。就技術手段而言,“陽光法案”的出臺和運作需要解決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等一系列技術性難題;就理論準備而言,需要解決官員申報和公開其本人及其家庭的財產的義務與保護官員及其家庭成員隱私權二者的平衡,需要解決保障社會公眾知情權與保護官員及其家庭成員進行有關市場交易活動的商業秘密二者的平衡,還需要解決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的范圍,申報、公開的方式和拒絕、拖延申報或做虛假申報的法律責任及追究責任的方式等一系列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設計的難題。目前,我國制定“陽光法案”,建立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的條件應該說基本具備了,盡管不是很完備。
兩種因素是阻礙
是什么原因阻礙了我們推出真正的“陽光法案”?
恐怕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因素。其一是對整個官員的家庭財產的基本底數不清。其二則是部分官員對“陽光法案”的反對。
怎樣看待上述兩種因素?第一種因素主要是認識上的問題。我們必須對整個政府官員隊伍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應該是清清白白做事的。其中有些官員,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的官員,家庭財產比較多,只要其來源合法,人民群眾是完全能夠理解的。至于有一定數量的官員,其家庭財產中有較多來源不明或來源非法的部分,對之予以公開、查處,不僅不會影響社會穩定,反而會有助于增加人民群眾對政府和政府官員整體的信任,有助于加強社會穩定。相反,如果對官員家庭財產存在來源不明或來源非法的情況不公開,人們就會私下傳播,私下傳播則可能把問題越傳越大,甚至有人還會無中生有,造謠惑眾。兩者比較,道理自明。
至于部分官員通過各種途徑,以各種理由對出臺“陽光法案”的反對,對策應該是將反對的理由公開,認真進行分析和答辯。絕不能因擔心拒絕他們的反對可能影響“團結”而停下反腐敗的腳步,將“陽光法案”的出臺時間無限期地推延下去。
官員財產申報的“破冰之舉”
舒圣祥
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為社會公眾所期盼久矣,如今,“陽光法案”在邊遠的阿勒泰地區揭開蓋頭,意義非同小可。敢不敢公示財產實質是反映了反腐敗的決心問題,阿勒泰敢于走出這“勇敢的一步”,并將公示內容由“收入”擴大為“財產”,真可謂是“破冰之舉”。它的價值,不僅在于為建立官員財產公開制度開了個好頭,更為我們今后建立廉潔高效的行政體制提供了一種可資借鑒的制度示范。
盡管此次將財產申報分為公開申報和秘密申報,沒有做到完全公開領導干部及其家庭成員財產,但我們完全理解這種有選擇性的公開,因為漸進的制度設計,也許更適合社會發展的節拍,所以,我們不妨把“阿勒泰陽光”當作是“磚引玉”的一個開始。
事實上,“阿勒泰陽光”不只是簡單的反腐力舉,而是著眼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和全面發展而出臺的一項戰略性舉措。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全面進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是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也是時代賦予我們的莊嚴使命。
作為預防腐敗長效機制,官員財產公開不僅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滿足,更是對官員保持廉潔預防腐敗的有效保護;同樣,通過制度性設計,來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好的發展環境,也是維系經濟平穩增長和國
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改革開放從來都是一個吸取先進文明成果的過程,財產公開制度是已經被國際經驗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反腐舉措,借鑒好、利用好這一“外來經驗”,我們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但無論如何,我們已經走出了第一步,從這個意義上說,“阿勒泰陽光”無疑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日出”。
官員財產申報的“兩個不足”
畢曉哲
新年第一天,在新疆阿勒泰地區廉政網專設的公示欄里,55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填報的個人財產申報表,如期在網上公示接受監督。(1月4日《新京報》)實施這項反腐敗預防制度的積極意義自不待言。但筆者還想說說其中的兩個“美中不足”。
一是官員財產申報時間“緩沖期”過長。反腐敗以及掌握腐敗證據線索務求效率。而阿勒泰地區紀委正式出臺《縣(處)級領導干部財產申報的規定(試行)》出臺時間是去年5月25日,從頒布到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在給相關反腐部門提供充裕的籌備時間的同時,但也給腐敗分子、“問題干部”提供了可乘之機。
據有關人士稱,財產申報制度后,截至2008年12月31日,僅139廉政專用賬戶就收了76萬多元?;蛟S,對于能挽救的腐敗分子我們還是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則。但是,極少數腐敗分子卻由于我們的一再“仁慈”,肆意鉆法律的空子,和申報制度打“球”。而且,今年1月1日當天,僅僅公布了55名初任縣(處)級領導干部的財產收入狀況,而對那些最需要公布公開的“老領導們”、老資格的縣(處)級領導干部們依然有20余天的“緩沖申報期”,實在令人不解。
二是財產公開范圍不到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生命是公開。讓官員的真實收入狀況接受群眾監督,是這項制度的關鍵所在。從阿勒泰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目前公開范圍來看,距離全面公開仍有一定的差距。對于公眾最關心、最關注的官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好處;動產、不動產購置……股票、證券、期貨等交易收入及資金來源”等七項內容卻以涉及官員個人隱私被列為秘密申報,這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秘密申報當然僅限于內部反腐機構掌握,由于沒有向社會完全公開,容易為個別領導干部插手和干預辦案提供可能。而且,缺乏公眾的監督參與,群眾對官員的真實財產收入無法做到真正知情,也就無從監督,導致財產申報制度最終流于形式。
制度創新之難,難在沖破阻力,破舊立新。當然,新制度難免有這樣那樣的不完善、不周到的地方,重要的是我們能正視問題、查找漏洞、不斷改進、不斷完善,進一步把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方面的積極探索堅定地向前推進,使其在預防和懲治官員腐敗中發揮更大作用。
各國“陽光法案”
“陽光法案”――官員將家庭財產申報、登記和公布,公民有權隨時查看各級官員的納稅清單。瑞典首創,延續至今,為世界多數國家或地區借鑒,成為極具約束力的反腐機制。
瑞典――240多年前首創申報制
240多年前,瑞典公民可隨時查看各級官員的納稅清單。
早在1766年,瑞典官員均被要求“曬財產”――不論是一般官員還是首相,其家庭財產均須申報、登記和公布,公民有權隨時查看各級官員的納稅清單。在當時的瑞典,下至普通官員,上至首相,均都被要求申報、登記、公布家庭財產。
20世紀80年代后,世界大多數國家采用并完善了這一機制。這便是舉世聞名的家庭財產申報制度。
英國――出臺首部申報法律
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凈化選舉防止腐敗法》,這是世界上第一部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
美國――謊報漏報重則吃官司蹲監獄
1978年,美國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這一年,美國國會通過的《政府行為道德法》,明確規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門的官員,必須公開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財產狀況,并按規定程序提交財產狀況的書面報告。
30年間,上至總統,下至普通官員,必須遵照規定,如實填寫財產申報表格,由聯邦政府道德署收存,隨時接受公眾查詢和監督。
在美國,那些拒不申報、謊報、漏報、無故拖延申報的官員,輕則被處罰款,重則要吃官司、蹲監獄。
1985年,美國國會曾通過《眾議院議員和雇員道德準則》,對眾議員及雇員的家庭財產的申報作了更為詳細的規定。
墨西哥――7天未報萬名公務員受懲處
墨西哥20世紀七八十年代實施的《財產申報法》規定,在政府機構工作的從科長到總統的各級官員,都要定期主動進行家庭財產申報,對易于產生腐敗的海關、移民、稅務、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等,也要進行登記。
篇4
促進公民知情權、監督權的實現學界普遍認為,在一個民主社會,公民享有知情和監督的權利,有權知悉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活動和背景資料,并在此基礎上參與公共決策和政府監督。這是保障公民其它權利的前提,也是人類從歷次世界大戰尤其反法西斯戰爭吸收的重要教訓。由此,在行政法領域,各國越來越重視行政公開原則的落實和完善,提出了“政府在陽光下”、“提高政府行為透明度”等口號,并制定法律來加于保障。作為“陽光法案”的公務員財產申報制表面附于政府人員公示財產的強制義務,但實際意味著公民對官員經濟狀況的知悉以及從經濟角度對官員加于監督,是公民行使權利的體現。其次,關于公眾知情權和官員隱私權的平衡問題。筆者認為,掌握權力的官員必須被置于“陽光”下接受公民的監督,這是規范權力運行的至理名言。也正如恩格斯所說,個人的隱私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但當個人的隱私與重要公共利益即政治生活發生聯系時,個人隱私就不是一般意義的私事,而是屬于政治的一部分,不再受隱私權的保護,它應成為歷史記載和新聞報道不可回避的內容。由此,現代各國都采取了公共利益優先原則,普遍承認,當公民對政府官員的個人事項尤其是財產狀況加于了解時,官員不得以擁有隱私為借口而加以拒絕。這也是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得于產生和發展的一種重要的理論依據??梢哉f,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實質是,基于公共利益犧牲官員部分隱私權而滿足公眾一定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當然,越是科學合理的財產申報制度,越能在公民知情權和官員隱私權之間達到最佳的平衡,實施的效果越好,也越符合行政法權利保障的精神。
二、有利良好行政
推動服務政府建設所謂良好行政,余凌云教授認為,其最低限度應該是能夠有效執行政府的政策目標,并符合蘊涵于其中的價值觀。在筆者看來,這至少包涵兩層含義:一是“能夠有效執行政府的政策目標”,即要求行政機關提升行政效率和質量;二是“符合蘊涵其中的價值觀”,縱觀西方的良好行政原則,其核心在于在行政程序中保障和實現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相對人的權利就是其核心價值。因此可以說,其主旨在于,保證行政權力有效實施的同時,須秉承“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以實現公民的權利和廣大福利。仔細考量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它作為內部行政行為的規制手段,正與良好行政原則的要求相吻合和匹配。首先,公務員財產申報規則的確立,能讓廣大公務員明晰合法收入類型以及違反的后果,給了他們一劑“預防針”和“定心丸”,使其在權力執法過程中不會為非法財富而鋌而走險,也不會因所謂的“執法風險”而碌碌無為。這是明確的行政規則益處的體現,它可以大幅度提升官員依法行使職權的積極性,從而有效的提升行政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于行政法治而言,有利而無害。其次,對于行政相對人而言,公務員財產申報制為他們提供了一種有效監督政府官員,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平臺。因為通過對官員經濟狀況的監督,公民可以及時地知悉國家的廉政狀況,可以對政府的管理活動提出合乎時宜的批評和建議,有效的激發了公民政治參與的熱情,從而能夠在與政府、國家的“較量”中表達自己的立場,保障和實現自己作為納稅人的利益。這也正應驗了美國學者理查德•B•斯圖爾特關于行政法發展趨勢的斷言:一個日益增長的趨勢是,行政法的功能不再是保障私人自,而是代之以提供一個整治過程,從而確保在行政程序中廣大受影響的利益得到公正的代表。公務員財產申報制提供了這樣的訴求平臺,符合了行政活動廣泛公眾參與的新趨勢,實現了與新時期“服務政府”和“協商行政”理念的不謀而合,促進了服務政府的建設。
三、總結
篇5
很成功的晚會。
以天作幕,以地作臺,絢麗的色彩,無窮的變化......連宇宙第一強國都會望塵莫及,卻是在人均收入很低的中國。
朝鮮的金胖子今晚自然無法入睡了----中國的表演已經超越他們了.
儼然盛世。以煙花、燈光、胭脂和馬屁堆砌出來的盛世。
老謀子不愧為魔術大師,但和他的電影一樣,在絢目之后,只剩下空洞。
中國的當務之急是什么?是已成水火的官民矛盾。
腐朽的體制,是好人變壞的魔術箱。
官員財產公示,是萬里的第一步。
今晚的TAM廣場,全是臭屁。
唯一值得表揚的,攝影和導播比奧運會強了很多。
篇6
未來的珠江黃金岸線,不蓋密集高樓,珠江美景不再遮遮掩掩。2月19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珠江黃金岸線”建設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按實施計劃,珠江黃金岸線建設時間為2012-2020年,目標是“一年建設有序開展、三年初顯成果、五年提升達到國際一流、十年引領示范地區發展”。近期將大力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沿岸污染企業搬遷等多項重點工作。
廣東法院出版網絡輿情白皮書
新年伊始,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又“大膽”了一把:領全國法院之先,出版了網絡輿情白皮書。這一“大膽”行為是廣東法院逐步“強化司法宣傳、完善司法公開”的又一重大舉措。
廣州試點官員重大事項申報公示 含配偶子女情況
廣州市紀委常委梅河清2月20日在新聞會上表示,在南沙區率先試點的“領導干部財產公示”更名為“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公示”,申報范圍、內容均有所擴大。該項工作將于全國“兩會”(3月份)后啟動。,“重大事項”不僅限于財產申報、公開,還包括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情況等。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加210元
廣東省今年5月上調最低工資,東莞市府辦在近日市委一號文的通氣會上透露,東莞最低工資調增幅度19%達到1310元/月,意味著企業每月增加成本8億元,這讓拓寬企業空間的任務更為緊迫。
廣州公租房辦法出臺
至少6萬戶家庭可納入范疇
“陣痛”3年,歷經兩度“征求意見”,廣州市的公租房辦法終于出臺,并將于5月1日在并入公租房管理的廉租房上正式實施,預計有6.02萬戶本地戶籍家庭納入該政策范疇,而目前廣州在建的公租房約7萬套。首批公租房將于今年年底推出。
香港男雇員4月起可享有5天全薪待產假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醫院管理局大會近日在內務及運作會議上,討論及通過推行員工侍產假安排,以響應政府促進家庭融洽雇傭措施。由4月1日起,符合資格的醫管局男雇員在其嬰兒出生時,可享有5個工作天的全薪侍產假。
去年港澳游客赴臺沖破百萬人次大關攀上新高峰
據臺灣“陸委會”公布的最新數字,2012年來臺灣的港澳旅客較前年的81萬人次成長逾兩成,一舉沖破100萬人次大關,港澳也成為繼中國大陸及日本之后第三個來臺旅客突破百萬人次的地區,攀上歷史新高峰。
澳門小伙戀上騎行 每月騎14小時往返澳門廣州
“青春對我而言是一次選擇的機會,與其規規矩矩地生活,還不如用有限的時間去瘋狂一次。”21歲的澳門小伙李子健每月堅持騎14個小時的單車,踏過近200公里往返澳門與廣州之間。李子健說,長時間騎行磨練了他的意志,也讓他更清楚地認識自己,看清未來的路該怎么走。
篇7
——國務院總理在達沃斯論壇上,就當前中國的經濟形勢,如是回答意大利埃尼集團董事長朱塞佩·里奇。
“在誠實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長的金融活動、金融服務都應該受到尊重與鼓勵。發展互聯網金融,應注意防范風險,兩個底線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資?!?/p>
——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國互聯網大會時特別提醒互聯網金融從業者。
知名財經評論家、財經專欄作家葉檀:改變現狀,得從官員公開財產做起。信用不彰的社會建立信用,必須從掌權的精英階層的自我改革實現,與其枉費心力地追究有多少個體戶逃稅漏稅,還不如官員進行財產公示,展示政府預決算的明細表,以政府的信用公開、科學決策作為抓手,方能樹稅法之威嚴,以節儉的政府取信于納稅人。一方面希望建成法治稅收國家,另一方面滿口老百姓,連納稅人的名詞都避諱,如何將政府與稅收法治銜接到一起?如果資本利得與尋租所得的稅收漏洞無法填補,建議政府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放中產階層一條生路。
中信銀行行長朱小黃:在未來的發展中,中國經濟的驅動力正在改變,消費金融必然成為銀行業務的新熱點。智慧型的競爭是做不同的選擇,而不是在同質化競爭中與大銀行硬碰硬。原來的非主流業務,會因為銀行戰略差異、投入資源不同,成為不同銀行的主流業務。
他們年過花甲,來京投靠唯一的子女,辦證若干后,最終有了一個“北京戶口”,卻無法在京享受基本的養老和醫療保障待遇。而北京戶口緊縮和背后巨大的隱形福利“聯手”,造就了北京戶口黑市的“飄紅”,可戶口黑市行情暴漲并不是一個好信號。戶口背后的隱形福利已經被唯利是圖的商人無情利用,戶易儼然成為了他們的“搖錢樹”。這顯然與戶籍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馳。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會保障研究所教授、所長李珍接受采訪時表示。
個人隱私的保護應該和互聯網發展并重?;ヂ摼W時代恰恰是數據的掌握者和數據的使用者,也是最應該成為數據保護的主要責任人。法律應該明確的規定,數據如何使用、數據可以用在哪些方面等。特別是在數據真正被使用之前,是應該征得本人同意的。
——8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曉蕾在2013年中國互聯網大會上表示。
在2010年的時候,中國的人均收入是4400美元,到2020年翻一番,應該是8800美元。但人民幣會不斷增值。那么就代表到2020年,中國人均收入水平很可能達到12700美元,按照聯合國的指標,到時中國可能會變成一個高收入國家。
——9月8日,原世界銀行副行長、著名經濟學家林毅夫在“2013國際投資論壇”上表示。
“很多受教育程度良好的年輕人,都擠著想去做公務員,這是嚴重的浪費?!?/p>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埃德蒙-菲爾普斯說。
篇8
廣州市工商局目前給予天河分局通報批評并責成其向投訴人公開道歉;天河分局東棠工商所所長因此調離東棠工商所,去職待定。因從化魚洞水庫事故水庫偷工減料,從化水利局長因此調職。而鐘村污水處理廠招投標違規事件標書存在漏洞正在調查中。
這是《廣州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實施兩個月來,首度曝光被問責的官員。《辦法》規定:“被問責的官員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一年內不得提拔;重新任命的,按有關規定辦理?!?/p>
在廣州市紀委工作了25年的江詠川,一直從事干部監察及問責工作。她負責領導和組織起草了《廣州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6月17日,江詠川就如何推行行政問責制,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問責制度成為常態,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
記者:我們注意到問責官員往往是讓官員道歉。人們對此有兩點擔憂:一是道歉成為問責的替代品,流于形式;二是往往只見道歉,不見問責。對此你怎么評價?
江詠川:對問責懲戒領導干部,我有不同思考。個別領導干部在工作中出了問題,寧愿接受內部較輕的行政處分,比如說記過啊之類的處分,而不愿意公開道歉。原因在于,行政處分僅是行政機關內部一種對過錯的處理方式,涉及范圍很小,對領導干部的形象影響有限。而公開道歉、通報批評則不同,它傳播的范圍較廣,讓涉事的領導干部“丟面子”的同時,可能還會影響到領導干部的任用等其他問題。由此看來,用公開道歉、通報批評等處理手段,對一些較輕的問題予以責任追究,既可教育干部本人,也可同時教育一大片。
記者:廣州為什么將黨務領導干部納入干部問責的范圍?
江詠川:由于在工作決策及社會管理等方面黨務部門也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僅僅對行政首長實行問責就不夠全面,也沒有完全體現權責一致的原則。在此情形下,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廣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在總結和汲取行政領導問責制度經驗的基礎上,研究綜合性的問責辦法。
為此,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專門成立了起草小組,一邊總結過去的工作情況,一邊收集和了解國內外領導干部問責制度建設的情況。今年春節期間拿出初稿,并廣泛征求人大、政協及廣州市局級以上單位意見。最后經廣州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于4月1日起實施。
記者:綜合性問責制度能否成為一種常態?
江詠川:廣州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起步較早。1991年廣州便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1999年全市48個政府部門建立和實施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
2005年,廣州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全面進行了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和行政執法行為的“三梳理”工作,在基本摸清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行政執法底數的同時,又向社會交出了一份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權力清單,也為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的制定及實施做了鋪墊。
事實上,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由來已久。在具體實踐過程中,要開展各項工作,如果沒有責任追究制度,工作就很難落到實處。因此,問責制度成為常態,是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
“一年內不得提拔,是既給出路,又有懲戒”
記者:近日公布的三起問責事件中,對涉事官員的處罰規定中提出,“一年內不得提拔”,為什么做出這一規定?
江詠川:過去有些領導干部受到處分之后,換個職務繼續做官。為防止和杜絕這一現象,《辦法》做出被問責官員除當年不得評優的同時,還規定“一年內不得提拔”。
“一年內不得提拔”,既限定在一定時限內不能任職,又不將犯了錯誤的領導干部“一棍子打死”,體現出既給出路,又有懲戒的原則。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暫行辦法》還提到 “重新任命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這意味著再次任用,要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重新推薦、考察、公示等等。
記者:廣州在領導干部問責制度上有哪些突破?
江詠川:《辦法》在制定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規范黨政領導干部的行為,使問責具有可操作性。
其次,問責工作按照權責統一,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進行。
第三是,在履行社會管理職責中需予以問責的行為,《暫行辦法》重點強調五個方面:對涉及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不及時解決,或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能夠解決而不及時解決;發生影響投資環境或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重大事件;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損害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安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或社會治安案件失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瞞報、謊報、遲報突發公共事件或其他重要情況。
第四是,為保障被問責人的合法權益,問責決定明確了被問責人的救濟途徑、期限和方式。被問責人對問責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訴。
記者:廣東34個部門紀檢機構由省紀委派駐直管,即從“內設機構”變為“直接管理”,你怎么看廣東對紀檢監察派駐管理體制的這一重大改革?
江詠川:紀檢監察機關向有關部門直接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廣州市在2007年7月就已實行,當年派駐11個單位,2008年再派駐8個,目前直接派駐的單位共有19個。
在派駐方面,我們有一系列的制度,例如在機構人員編制和干部任用考核上實行由紀檢部門統一管理,每月實行工作匯報,半年做一次工作總結,每年對派駐單位的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分析,駐部門黨委黨組,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派駐人員工作匯報等等,并在工作中注意樹立派駐紀檢組的工作權威。事實上實行派駐之后,有關單位及部門抓反腐倡廉工作的積極性大幅提高。
篇9
美國目前的政府采購主要有以下特點:
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
除國防部和交通部外,聯邦政府其他機構及國會的政府采購統一由聯邦總務署(GSA)負責。2004年聯邦政府采購總額約3000億美元,其中聯邦總務署供應服務中心(FSS)采購400億美元,其他大都是國防采購。
1. 政策上高度統一。聯邦政府采購政策管理辦公室(OFPP)成立于1974年,為總統行政和預算辦公室(OMB)下設職能機構,負責聯邦政府采購的統一政策管理,不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和監督工作。設立OFPP的目的:在行政機關采購制度的制訂過程中發揮總體指導和協調功能,它通過普遍適用于各個行政機關的規章制度,協調具體采購活動的實施。目前,OFPP有13名工作人員,主任經參議院批準后由總統任命,其他人員包括采購分析師、會計師和律師等。
OFPP的主要職責是:擬訂有關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或制定法律的動議,代表政府各部門在國會立法時向國會反映意見和建議;組織制定聯邦政府適用的政府采購政策和法規,不斷規范采購程序;負責政策性指導,核批各政府部門依采購法律法規擬定的有關補充規定(包括任何制度調整)。
聯邦政府采購的政策目標是:獲得最佳價值,包括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降低成本,縮短采購時間,促進競爭,實現社會目標,降低商業和技術風險,提供一攬子采購服務。
聯邦政府機構遵循的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主要有8部:《聯邦財產和行政管理服務法》、《合同競爭法》、《誠實談判法》、《購買美國產品法》、《小企業法》、《信息自由法》、《及時支付法》、《WTO政府采購協議》。此外,還要遵循《聯邦采購條例》(FAR)。FAR是專門的政府采購法規,比較詳細地規定了最重要的采購制度、政策和程序,政府機構按照該法規具體實施政府采購。FAR由FAR本身及各部門的補充規定構成。FAR的修改工作由OFPP負責組織。OFPP專門設立FAR理事會,主任為理事會主席,成員有國防部、GSA和航天航空局的行政首長。理事會下設民用機構采購委員會和國防采購委員會,前者主席為GSA署長,成員來自各部門;后者由國防部部長和航天航空局局長共同擔任主席,成員主要來自國防機構。對FAR的修改意見須經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報理事會批準。
州政府、縣市政府甚至大學的采購組織形式大多與聯邦政府類似,也體現了采購執行管理的高度集中。加利福尼亞州是全美最大的州,州政府200多個部門和公共機構的一切采購事務統一由加州政府服務總署負責。加州政府服務總署下轄6個部和23個執行辦公室,4000名工作人員。其職能包括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電訊、租賃、財產管理與處置、當地學校建筑批準、其他州屬建筑物管理、印刷服務指南、州政府車輛維護等。其中,服務總署采購部具體負責政府采購政策制定和執行管理,共有1300名采購官員(合同官員),其身份為公務員。州政府每年貨物、服務和工程的采購量約為60億美元,其合同是由服務總署統一簽訂后各部門分別執行。采購過程主要是:市場調查、擴大供應商范圍、提出采購需求、采購過程管理、采購評估、選擇供應商、授予合同。服務總署每年頒布《加州采購授權手冊》(PAM),授權各部門自行實施總合同計劃中不涉及的小額采購。
3. 預算管理高度集中。OMB負責聯邦政府各部門的預算管理。OMB參照GSA制定的配置標準核定各部門的預算,并編制聯邦政府預算草案,經國會通過后執行。美國所有政府部門的運行經費必須納入預算,納入預算的所有貨物、服務和工程均需實行政府集中采購。通常情況下,沒有預算不允許采購,也不允許超預算采購,更不允許挪用預算資金。
執行主體具有高度權威性
聯邦及各州、各地政府總務署負責政府采購的執行管理,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GSA是聯邦政府獨立機構,署長由總統征求參議院意" 見并經參議院通過后任命,直接對總統負責。GSA作為聯邦政府的集中采購和資產管理機構,與OMB、人事管理局一起,被稱為聯邦政府的三大管理機構。OMB主要負責聯邦政府各部門組織機構和經費預算管理等工作,人事管理局負責聯邦政府雇員的管理。這三大機構是聯邦政府正常、高效、有序運轉的重要保障。
相對穩定的合同履行方式
目前,GSA使用最為普遍的采購方式是合同采購。所謂合同采購,即與供貨商預先簽訂一定期限內的采購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為1至3年,到期可續簽;大多為無數量合同),為聯邦機構提供采購服務。合同采購制度的實施是通過政府授權任命的合同官員來進行的,對合同官員的授權范圍和界限是明確的,并且向所有的供應商公示。合同官員嚴格按照聯邦政府采購的法規、制度和程序進行采購活動,只有合同官員才有權力代表政府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合同官員通過建立對采購系統的高效管理和監督確保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同時維護公眾利益和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合同采購過程主要為:在預算執行前制定采購計劃,包括解決方案、中標條件、風險分析、市場分析、競爭因素、政府目標、社會經濟目標等;對供應商進行分析評價,組織談判,授予(簽訂)合同;告知中標和非中標供應商中標結果及未中標的原因;實施合同管理;供應商評價及綜合評估;合同終止。實施合同采購后,采購人直接從規定范圍內選擇供應商,減少了采購環節,縮短了采購周期,提高了采購效率,減少了采購成本。由于GSA擁有集中規模優勢,FAS的采購官員具備各種專業特長,可以為各部門提供低廉采購價格和優質供應服務。這種相對穩定的合同履行方式具有很強的生命力,不少州政府和縣市政府甚至大學也共享GSA的采購結果。尤其是在通用商品和通訊服務方面,GSA擁有其他采購機構無法比擬的優勢。
體現用戶意志的采購方式
美國政府采購主要通過合同采購的方式來完成,各部門在合同框架內擁有充分的選擇權。除長期供貨合同或定點采購合同的采購方式外,其他有特殊需求或需求不明確(如研究開發、方案設計、實驗室建設等)的采購由GSA授權各部門按規定程序自行采購,并將采購合同報GSA備案。美國沒有招標公司,政府機關可以直接發標進行采購。聯邦政府也沒有專門的評標專家庫,評標委員會由用戶代表組成。評標方法一般采用性價比法,投標報價事先不告訴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過程為:先評產品質量和設計方案,分值小于70的被淘汰;入圍供應商陳述;第二次打分,由用戶代表按評分辦法獨立完成。性價比得分最高的供應商被推薦為中標人候選人。評標結果需經GSA審定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授予權屬于GSA.
最先進的技術手段
1. 科學完備的數據庫。GSA除了向聯邦機構提供采購供應服務外,還負責聯邦采購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更新、維護聯邦商機信息系統和聯邦采購數據系統。商機信息系統一方面有關采購信息公告,讓廣大供應商了解政府采購規則和需求信息;另一方面與聯邦技術中心(全國有93個辦事處)聯網,讓政府部門通過龐大的供應商信息庫和商品信息庫了解市場。聯邦采購數據系統記錄了每一單采購結果,除了政府采購信息統計和分析功能外,該系統還能起到輔助動產管理及審核有關動產預算的作用,可以根據上一年的經驗數據推算下一年度的采購計劃。
2. 網上政府采購的應用。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購效率。
(1) 電子采購(e-procurement)。GSA按程序簽訂的長期供貨合同或定點采購合同在網上公布,并與國庫支付系統和各部門財務管理系統以及供應商網站聯網,整合所有信息資源。系統通過安全性很高的口令方式來運行,用戶同時可選用多家符合條件的供應商的產品,一次下單,信息直接通過網絡發送到相關注冊供應商,供應商直接按合同規定的方式供貨;國庫支付系統及財務管理系統同時收到相關信息,并根據合同條款直接付款。
(2) 網上競價(反向拍賣)。采購方在網上采購信息并設定起始價,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條件的供應商通過網絡投報低于起始價的價格,系統于截止時間關閉,并自動選擇報價最低的供應商作為中標人。
(3) 采購卡。對于授權采購中的低價值商品采購,采購部門通過與銀行合作發放采購卡,由各部門憑卡直接采購。對采購卡的管理控制非常嚴格:一是專人使用;二是采購信息聯網,財務管理系統及時匯總,審計部門可隨時抽查;三是采購限額控制,比如:單次不超過2500美元,每天不超過5000美元,每月不超過50000美元;四是定點采購,不能隨便到定點范圍之外刷卡。
篇10
摘要:隨著近年來各地方保障房的建設和不斷開發,保障房后續管理的問題也接踵而至,而對于閑置保障房的管理就是其中之一。本文闡述了閑置保障房的現狀,分析了閑置保障房的問題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管理閑置保障房的對策建議,以提高保障房的利用效率。
關鍵詞 :閑置保障房 管理 利用效率
全國保障房建設的典型、青島市重點民生項目,包含公共租賃房3797套,限價商品房6253套的青島白沙灣保障房社區,公開銷售的限價房從2012年年底公開銷售至今,僅收到了不足200份申請。不僅如此,保障房“空城計”在全國各地都有上演。這種“有房沒人住”的尷尬源于地方政府“以房為本”的畸形政績觀。因此,保障房建設要發揮其良好的政策效應,不僅要明確政府責任,做到“以需定建”,還要將入住率作為考核重要指標,提高保障房的利用效率。
一、閑置保障房問題現狀
根據國家審計署2012年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國有10.84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擁有保障性住房,全國保障性住房大約有20%的空置率,個別地區則達到50%。
2012年6月,國家審計署報告稱,2012年,中國有11.97萬戶的收入財產不符合享受保障房政策,共發現有6萬多套保障性住房被違規分配使用。而對比2010年和2011年的審計報告,2012年的部分數據較前兩年有大幅提高。其中,2010年有8654套廉租住房違規租售分配給不符合條件家庭;2011年有2.1萬戶保障對象存在收入財產超標、重復享受保障待遇、應退出未退出住房保障等問題。
不少的地方性案例也印證我國保障房存在著閑置的問題:2013年陜西省制定了建設210萬套保障房的計劃,但目前已竣工91萬套,空置總數達到10萬套。而由于公共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原因,河南已建成保障房中有2.66萬套閑置超過一年,2914套保障房被管理部門或保障對象挪用于商業經營、辦公、拆遷周轉、職工宿舍等其他用途。
這樣的一些問題正是我國保障房政策所處的一種尷尬境遇——房屋建設過多,人民群眾卻沒有享受到政策的福利。我們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去管理保障房的適用和進退機制,以提高保障房的利用效率,讓人民群眾真正享受到保障房帶來的福利。
二、保障房閑置的原因
1.選址偏僻,交通不便,房屋質量差
在多地的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保障性住房閑置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保障房建設選址地地處郊區,位置相對偏遠,公共交通匱乏,公共基礎設施不夠完善,無法滿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導致保障性住房的申請人放棄了住房的權利。與此同時,保障性住房并不能給地方政府帶來較多的收益和回報,地方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就相對較少,出現了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現象,導致房屋本身質量較低,不能滿足申請人的需求,使得保障房大量閑置。
2.政府盲目建設,市場需求不足,供給過剩
保障房政策是一項惠民利民的政策,盡管保障性住房不像商品性住房一樣就有買賣的權利,但保障性住房的供給同樣也需要政府按照市場的需求供給。而現實中所出現的更多的情況是地方政府為了獲得中央政府的補貼,地方官員為了自己政績的提升,從而盲目建設。這樣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讓保障房政策處在了一種尷尬之中,讓保障房政策本身沒有發揮到其應有的效果。
3.保障房分配制度不合理
除開保障房建設本身問題外,保障房政策執行和操作方面同樣也存在問題。在部分保障房分配的過程當中,一部分的保障房成為了政府官員的內部優惠和福利,該得到保障的中低收入群體未能實現保障房政策的覆蓋。
4.政府與民眾的意見分歧
從保障房政策的出臺、試點、實施等等一系列的過程來看,更多的是政府起主導的作用,而沒有把民眾的意見和建議納入到保障房建設中去。保障房建設本身是為了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社會保障。然而在這一過程當中,政府沒有從根本上考慮到民眾的需求,政府的意見和民意之間始終存在著一定的出入,沒有征求過中低收入人群的意見,導致保障房政策效率低下,出現了大量保障房的閑置。
三、閑置保障房的管理措施
1.提高保障房的入住門檻,嚴格劃分準入標準
保障房政策是一項惠民利民的社會保障政策,然而在政策運作過程中也不乏出現以權謀私,通過造假等手段來達到個人利益的不良現象。而保障房針對的對象更應該是社會收入較低人群,外來打工農民工或其他生活條件相對較差的群體。因而,政府需要提高保障房的準入門檻,劃分更加嚴格和客觀的標準,將不符合保障房標準的情況一律排除在外,要求不符合保障房居住標準的申請人退房,給更加需要的人提供保障。
2.綜合更多的保障房申請人資料,提高申請人信息的真實性
在申請保障房入住標準的過程中,不乏出現騙房、偽造材料、虛假申請等一系列的欺騙行為。對這一現象。我們需要政府將這些申請人的資料予以核實并公示出來,做到公正透明,提高申請材料額真實性,綜合更多的標準來考察申請人是否符合保障房的入住標準,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利用效率。
3.按照市場需求建設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建設多少套,如何建設,需要更明確的尺度和科學合理的分析得出,而不是靠地方官員拍腦袋來決定。保障房建設過多不僅降低了保障房本身的社會效益,并且降低了土地的適用效率,對于地方來說也是一種負擔。建設過少又會導致應該享受政策福利的群體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因此,政府的保障房建設需要作出科學合理的社會調查,根據市場的需求來供給保障房的房屋數量。
4.加強社會監督,保證政策實施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保障房政策是一項社會保障政策,保障房市場同時也是獨立于商品房市場以外,然而在政策的實施中不免出現將保障房與商品房混在一起的現象發生。而要抑制這一現象的發生,需要政府,民眾的監督,保證保障房政策實施的公平性和科學性,提高保障房的惠民利民價值所在。
5.以人為本,征求民眾意見,提高保障房效率
任何公共政策的實施都應以人為本,從整個社會群體的角度去考慮這一問題,才能顯現這一政策的效果,否則只能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在以后的保障房的建設過程當中,政府應更多地征求民眾的意見和建議,把民眾的需求和政府手中所擁有的資源結合起來,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提高保障房政策的效率。
總之,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社會保障措施也會不斷的改進和完善。而保障房措施也將在不斷的建設和發展當中逐漸成為社會保障措施中的重要環節,成為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保障房政策會越來越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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