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補貼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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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節能補貼政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從今年6月1日開始,國家實施的新一輪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進入推廣期,空調、彩電、冰箱、熱水器、洗衣機等五類家電產品進入節能補貼目錄。在持續低迷的市場環境下,家電商場將這一政策看作“及時雨”。然而,政策實施“滿月”后,各家電商場卻普遍反映這場及時雨“不解渴”,節能補貼家電沒有出現消費者爭相購買的火爆場面,銷量增加非常有限,成效遠不及此前家電下鄉、以舊換新時那樣受到追捧。這是曾經備受廠家和商家期盼的節能家電補貼政策出臺實施“滿月”之際,各地媒體通過大量采訪所了解到的情況。
當此項政策指出之后,不僅商家對此抱有很高的期望,一些專家也曾經非常樂觀地觀測,僅僅推廣高效節能平板電視和節能空調就可能拉動消費約1800億元。其中補貼政策將拉動平板電視銷售額就將達738億元;拉動空調銷售額將達1060億元。因為從六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就是節能的彩電與空調。當全部節能家里都實施補貼之后,所產生的拉動作用自然更加可觀。
如今在此項政策業已“滿月”,記者從福建廈門了解到的情況,顯然遠遠沒有專家預期的那樣樂觀,雖然有了對節能彩電與空調的補貼,但對于銷量的拉動根本不明顯,人們在選擇家電的時候,最愛的還是那些不在補貼范圍的不屬于節能的產品。
這樣的情況并非廈門獨有。從北京、山東、山西、四川等許多地方所反映出來的情況來看,跟廈門大同小異,補貼沒有達到讓節能家電火起來的目的,人們在選購家電時基本上還是“我行我素”。而且,更讓那些對這項政策期望很高的人失望甚至痛苦的是,據《新京報》6月27日報道,奧維咨詢(AVC)26日的報告顯示,家電節能補貼政策實施首周,節能產品市場份額不升反降,6月4日至10日,節能產品占整個市場的比重僅為16.4%,創2012年節能產品比重新低。
按說,通過節能補貼,購買同樣的家電,可以節約幾百元的成本,而且還有使用時的節能降耗,以及環保等優勢,因此,當實施補貼之后,引起對節能家電的追捧熱潮才是正常現象,為什么沒有出現期望中的情形?這到底是怎樣回事?
而且,同樣是作為刺激家電消費的政策,為什么對節能家電的補貼政策無法像家電下鄉與以舊換新那樣受到消費者的追捧,取得良好的成效?節能環保的家電,不是家電發展的大勢所趨,方向所在嗎?
消費者及一般的專業人士都認為,補貼有限是導致作用有限的原因。不過,一方面節能家電的補貼不可能定得很高,國家還沒有這個財力。另一方面,為什么家電下鄉與以舊換新就可以受到追捧,從而皆大歡喜?
人們對一種產品的消費選擇,要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在中國目前的居民收入水平背景下,消費者遵循的還是“成本為王”,價格仍然是制約人們進行購買決策的最重要因素。無論是家電下鄉,還是以舊換新,都是實實在在降低了消費成本的舉措,因此能夠取得預期有效果;節能環保家電的賣點在節能與環保上,而作為一般的消費者,更看重的顯然是節能方面的亮點。假如這樣的產品在節能上具有真正的優勢,那么,消費者既可以降低消費成本,又契合了環保的理念,再加上還可以享受購買時的補貼,何樂而不為?
消費者在選擇購買節能家電以便享受相關補貼與購買普通家電不享受節能補貼費的時候,顯然要對兩者的實際價格支出以及節能家電的節能效果上進行比較。這里以濟南為例,1.5匹美的1級變頻空調掛機售價6999元,它每小時耗電0.376度;2級變頻空調售價5299元,每小時耗電0.459度;一款搞特價的3級美的掛機空調,售價3399元,每小時耗電0.525度。按照濟南市目前家庭用電0.55元/度,1級空調1小時的電費0.2068元;2級1小時電費為0.25245元;3級1小時的電費為0.28875元。假若按每個家庭每天開機8小時計算,那么,1級能效比3級能效一天省電費0.6556元;2級能效比3級能效一天省電費0.2904元。再假如家里使用空調的時間為半年,則3級能效空調每年比1級能效空調多耗電費118元,比2級能效空調多耗電費52元。但比買1級能效的空調要少花3600元,這3600元的購買成本,至少要經30年才能從節約的電費里收回來。如果相對于2級能效的空調,也要少花1900元,更需要超過36年才能“夠本”。想想看,有幾款家電能夠活那么久?絕大多數家電的壽命根本不可能那樣“長命百歲”。在其它省市,情況自然也是彼此彼此。相對而言,那補貼的100到600元實在不值一提,根本沒有什么吸引力。節能家電高高在上的價格與節能效果之間太不成比例,失去了比價優勢,人們當然不會為了一點十分有限的補貼去做這樣的選擇,因為那不符合“理性人原則”。
當然,消費者對于節能環保的產品,在認識與接受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今可供選擇的真正節能家電產品還很有限;節能產品市場魚龍混雜,缺乏基本的規范;補貼政策上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消費者對于節能家電能夠享受補貼的政策還不了解等等,也是原因。但無疑,當前家電企業所提供的節能產品在價格與其節能效果之間存在著過大的懸殊才是是關鍵的因素。
篇2
近日,山東的李先生投訴稱,他于今年5月份購買了一臺合資品牌汽車,在購買時,因商家說其排放量在1.6L以下有節能補貼,李先生才最終決定在該店購買。但交完款之后,李先生的3000元節能補貼在沒有從車價內扣除的情況下,一直沒拿到。李先生詢問商家,對方表示,“國家的補貼還沒有下來”。因此,此事就一直拖到了現在。
這起投訴并非個例,在近半年處理的投訴中,有24起關于經銷商未向其下發節能補貼款的投訴。從根本上說,節能補貼政策是一項大好的惠民政策,但在實際的銷售情況中,不少經銷商不僅沒有單獨將補貼返還給消費者。更有甚者,將補貼金額混在已有的現金優惠中,故意誤導消費者,讓其以為降價是商家的“讓利”,而3000元的補貼也就這樣,上了“隱形的翅膀”。
有些經銷商在銷售時,既沒有在車型上貼上有關的節能標識,也沒有主動向消費者提及有關的政策,一些不知情的消費者也只能明擺著被“忽悠”。
消費者有知情權,在購買節能減排目錄車型時,享受3000元的節能補貼是其權利,而經營者則有告知的義務。經銷商應張貼對3000元補貼車型的介紹,店內的補貼車型也應分別掛上3000元的補貼宣傳牌以及貼上節能補貼車型的標識。此外,銷售人員還應該將補貼信息和具體車型當面告知消費者。規定雖然如此,但在現實中。仍然有經銷商打著“球”,試圖“忽悠消費者”。
在此,提醒朋友們:在購車前還是要做點“功課”,避免因被“忽悠”而蒙受損失。可先在工信部等網站上查詢一下,想買的目標車型是否在補貼目錄中。此外,最好多跑幾家經銷商,進行價格對比,并在購車時主動向銷售人員詢問補貼金額事宜。此外,最好再查查該款車型在補貼前的最大優惠幅度。
篇3
據了解,在上一次空調節能補貼政策結束后的2011年,志高空調是眾多空調企業里唯一虧損的企業。根據志高空調的財報數據顯示,去年志高控股實現營業總收入93.4億元,同比增加10.3%,全年虧損1.44億元。據此,有業內人士認為,志高空調有過渡依賴政府財政補貼之嫌。
在此,筆者認為一些業內人士在認識上存在一個誤區,即以為空調企業的利潤來自國家的財政補貼;其實,國家財政補貼并不能為企業帶來利潤。節能補貼的最終對象是購買節能空調的消費者本人,這部分錢首先是要企業自己拿出來讓利給消費者,國家再根據企業最終銷售結果,將補貼結算發放給推廣節能空調的企業。
那么,既然這樣,志高空調為什么會出現虧損呢?
一是因為國家財政補貼結束后,銷量下降,影響了整體銷售。數據顯示:2011年志高家用空調銷量為470萬臺,同比減少0.2%;空調零部件及其他產品銷售額分別同比減少49.0%及44.6%;僅商用空調銷量微增0.8%,售出了12.7萬套。
二是因為高能效產品與普通能效產品相比,其制造成本、營銷成本相對較高,而通過財政補貼則可以負擔一部分成本,以此來刺激消費。但是隨著國家節能產品惠民工程政策補貼力度減弱直至結束,財政補貼已無法彌補高能效空調相對較高的成本支出,同時受市場價格體系影響,高能效空調市場價格又很難在短時間內調整到較高價位。加之政策結束后市場透支等多種因素,銷售難度加大,與銷售相關的費用明顯增加。
從志高控股財務報告中不難發現,2011年志高銷售及分銷費用、融資成本兩項支出合計比2010年增長了1.555億元。有關人士認為,這才是志高空調去年虧損的癥結所在。此外,行業產能過剩也帶來了部分壓力,生產線的維護以及庫存成本的增加都需要企業付出更多成本。
篇4
因此,在國家取消定頻空調補貼的壓力下,定頻空調價格同比上漲在所難免,定頻空調與變頻空調的價格差異,也將進一步縮小。當定、變頻空調價格相差無幾的時候,變頻空調的優勢省電、噪音低、調溫速度快等就會明顯凸顯出來,消費者自然會更多地考慮變頻空調的購買。
盡管有眾多業內人士認為,定頻空調補貼的取消,將有利于變頻空調銷售,從而占據市場的主導地位。然而筆者認為,這雖然變相地能幫助變頻空調的發展,但是還沒有國家直接補貼變頻空調的效果好。因為來自國家的支持,將更能促進變頻空調產業的升級和換代,并從根本上會促使整個空調行業的繁榮發展。
“趕考”節能惠民工程,第一次失利
2009年6月1日,“節能惠民工程”空調實施細則正式執行。6月17日,國家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節能處副處長高健透露,短期內,國家暫不會考慮將變頻空調納入到“節能惠民工程”之中。而接下來公布的《高能效空調器推廣補貼目錄》也沒有出現變頻空調的身影。變頻空調趕考節能惠民工程第一次失利。
那么其失利的原因是什么呢?
據了解,變頻空調核心技術,并沒有掌握在國內企業手中,變頻空調的核心零配件為變頻空調壓縮機、電子膨脹閥和變頻控制器,基本上都掌握在外資企業手中。正是由于中國空調企業嚴重依賴外資企業,這些技術狀況都會影響空調整機生產與正常銷售,如果變頻空調普及過快,在生產和技術上就會受制于外資企業。從這層意義上判斷,國家統一出臺變頻空調補貼政策就不太可能。
其次,國家如考慮將變頻空調納入補貼,則國內空調整機廠家勢必擴大產能,增加購買外資廠家的零部件。而這種外購變頻壓縮機生產變頻空調,自然成本增加,導致銷售價格增高,銷售規模降低。可見,我國變頻空調整體環境的不成熟,是直接影響了國家對變頻空調的扶持政策。
另據業內人士透露,國內一線品牌企業呈現的兩大陣容,也在第一次失利的另一原因。一邊是主推變頻空調,另一邊是暫緩主推變頻空調,這種市場和企業之間博弈,也在某種程度上影響到變頻空調能否入選“節能惠民工程”,因為主管單位畢竟要進行行業和市場的綜合平衡式管理。
“趕考”節能惠民工程,第二次落選
2010年6月1日,國家調整后的“節能惠民工程”空調補貼細則出臺,不僅提高了補貼產品的門檻,還對定頻空調的補貼標準大幅度調低,最高縮水達七成。定頻高能效空調補貼降低,空調能效標準提高,于是業界開始猜測變頻空調的補貼政策有可能近期出臺。但國家發改委官員說,空調新的補貼政策推出后要靜觀一段時間,要針對市場、企業和消費者的回饋信息再做調整,所以短期內補貼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也就再一次否定了變頻空調進入“節能惠民工程”,變頻空調面臨第二次落選。
而這次主導落選的原因,是目前變頻空調市場銷量小,市場占有率低,且價格高、市場認知度不足,還不滿足“節能產品必須具有銷售規模大的特點”,這個入選國家節能惠民工程的基本前提。
盡管已有十余年的發展時間,變頻空調在國內卻處于“叫好不叫座”的狀況。據數據顯示,2008年變頻空調在中國市場的零售量比例僅為7.4%;2009年是17.33%;2010年是27%。雖然據人民網在北京正式2010中國變頻產業白皮書預測,在未來兩三年內,國內變頻空調市場將達50%的市場份額。但是至少在目前還沒有占據空調市場的主流。所以,變頻空調市場占有率還不高,就是國家考校變頻空調能否進入節能惠民工程的一個依據。
另據了解,由于缺少衡量變頻空調與定頻空調能效值的統一標準,雖然看到變頻空調的節能惠民優勢,主管單位卻在制定統一能效值衡量標準上一拖再拖,遲遲沒有出臺,在2008年底召開的全國家用自動控制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變頻控制器技術委員會成立大會上,才初步議定中國版變頻控制器通用部分將在2011年內制定完成,但截至目前該標準依然沒有出臺。所以標準的滯后,也是變頻空調頻頻落選“節能惠民工程”的主要原因。
“趕考”節能惠民工程,是否壯士未酬
2011年3月,在國家明確將于6月1日取消定頻空調補貼的同時,仍然沒有得到變頻空調進入“節能惠民工程”產品目錄的消息,變頻空調的第三次趕考結果還是一個未知數?
變頻空調多次趕考失利,難道是國家不愿意扶持變頻空調這個有利于節能減排的行業嗎?
眾所周知,變頻空調的節能惠民效果與市場前景,不僅看得見,也感受得著。
如果按每天使用變頻空調8小時計算,相比較同等P數的空調,一天可省4度電左右,一個冬天(按140天的供暖時間)計算下來,總共能省近600度電。可以說,變頻空調在省電的基礎上,也充分保障了空調的超強制熱效果,使消費者在寒冷的冬日,盡情享受“春天”般溫暖的同時,更不用擔心空調耗電帶來的后顧之憂
變頻空調除了節能效果是十分顯著的,可以使空調整體達到節能30%以上的效果。同時,如把變頻空調納入節能惠民工程,也將加速行業和市場的發展,將有利于我國低碳、節能環境的構建。因為中國要實現2020年較2005年減40%——45%的節能減排目標,變頻空調的迅速普及將成為一大突破口。
但是,變頻空調若要得到市場的高速發展,除了需要加大企業推動和擴大市場需求外,更有賴于國家政策“給力”。變頻空調如果能夠盡快入選“節能惠民工程”,不僅會對變頻空調市場有明顯的推動作用,也會讓更多的空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為占據有利地位,加大變頻空調的研發及推廣力度,從而促成研發屬于中國變頻空調的核心技術,擺脫來自外國企業對中國制約。
篇5
關鍵詞:低碳經濟;財稅政策;發達國家;借鑒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2)01-0176-03
像工業革命劃破中世紀的夜空,低碳革命風暴正席卷全球,帶來了持續發展的曙光。自2003年英國能源白皮書《我們能源之未來:創建低碳經濟》公布以來,發達國家財稅政策出現了低碳化傾向,深刻影響著后危機時期世界經濟的走勢。低碳經濟至少有三方面含義:第一,其實質是積極發展清潔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對碳基能源的依賴,實現人類經濟活動低碳化,維持全球生態系統平衡;第二,其目標是降低碳基能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避免氣候災難性變化,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第三,其核心是發展低碳技術,包括能效、節能、可再生能源和溫室氣體減排等技術,轉變產業結構和人類生存發展方式。借鑒發達國家實施低碳財稅政策的經驗,對我國構建低碳財稅政策體系,大力發展低碳經濟,推動能源消費觀念、經濟發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變革,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發達國家低碳財稅政策體系分析
(一)發達國家低碳財政收入激勵政策
1.低碳稅收正激勵政策
(1)稅收減免。在奧巴馬上任后,美國政府鼓勵民眾樹立低碳生活意識,不斷公布節能優惠政策,如按規定購買及安裝地熱、太陽能電板、太陽能熱水器、小型風能設備4類產品可享受總價30%的抵稅。
2007年薩科齊上臺后,法國政府舉辦了“全國環境協商大會”,制定了“GRENELLE”法令,推出了“可持續發展凈納稅額免稅優惠”、“生態零利息貸款”、“增值稅減至5.5%”等稅收優惠措施,鼓勵民眾實施節能改造工程。其中,“可持續發展凈納稅額免稅優惠”規定,業主購買或建設不高于50KWH/M2/年的低能耗住宅。其貸款利息可連續7年享受40%的納稅額減稅優惠。
(2)投資抵稅和加速折舊。國外已有20多個國家對符合規定的節能設備減免所得稅。日本節能投資促進稅制規定,購置政府指定的節能設備并在1年內使用的,可按購置費的7%從應繳所得稅中扣除(以20%限),同時可在普通折舊基礎上按購置費的30%提取特別折舊。加拿大購置節能和可再生能源設備可按購置費的30%加速折舊。
2.低碳稅收負激勵政策
(1)限制高碳產品的稅收政策。奧巴馬政府新能源政策要求,未來10年將大幅減少對進口石油的依賴,并規定當油價高于80美元/桶時,對國內石油采掘公司征收暴利稅,收入除補貼消費者外,還將用于新能源技術研發。
(2)征收碳稅。1990年,由芬蘭率先,丹麥、荷蘭、挪威、意大利、瑞典等國相繼開征碳稅。碳稅是針對化石燃料的生產、分配或使用造成的環境和社會成本的補償需要,根據化石燃料燃燒排放碳量征收的行稅,以減少污染性燃料消耗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清潔能源的成本競爭力,碳稅收入還可用于發展低碳技術、開發低碳能源、促進就業與長期經濟發展。據估計,1990-2006年瑞典GDP增長了44%,而同期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下降了9%。
英國2000年“氣候變化計劃”規定,所有非民用部門能源產品供應商都須繳納“氣候變化繳款”(climatechange levy),計稅依據是煤炭、油氣及電能等高碳能源的使用量,如使用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則可減免。該稅在每年減少250多萬噸碳排放量(相當于360萬噸燃煤)的同時,約籌措12億英鎊,其中8.76億英鎊以減免社會保險稅的方式返還企業;1億英鎊作節能投資補貼;0.66億英鎊撥給碳基金。
(二)發達國家低碳財政支出政策
1.政府低碳預算撥款。實施新科技發展戰略,2008年加拿大政府撥款6600萬加元支持制定工業廢氣排放法規框架;承諾5年撥款2.5億支持環保型汽車開發創新計劃。繼續支持開發清潔能源,計劃到2020年90%的電力需求將由水電、核電、清潔煤和風能等零排放能源提供。此,撥款2.3億執行生物能源技術計劃,將繼續支持生物燃料、風能和其他替代能源的研究,還撥款3億支持核能發展。
德國聯邦教研部加強氣候保護、特別是節能領域基礎研究,建立了持續資助能源研究的機制。2008年撥款3.25億歐元用于能源研究,其中約2億資助亥姆霍茲國家研究中心,至少1.25億用于資助項目。2010年項目資助增加30%以上、金額超過4億,研究重點集中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領域。
2.財政補貼政策。1994年日本實施家用太陽能發電設備補貼政策,光伏發電在家庭開始普及,但2005年該項政策終止。金融危機爆發后,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力爭世界環境話語權,政府決定于2009年恢復對光伏設備用戶發放7萬日元/千瓦的補貼。經濟產業省補助清潔柴油車購買者,希望普及環保車輛,增強日本清潔柴油車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英國完成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2008年頒布《能源法案》補貼可再生能源。2010年能源與氣候變遷部(DECC)推行新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強制收購補助計劃”,規模小于5MW(百萬瓦)的小型太陽能發電系統用戶每年補貼900英鎊,年限10-25年不等。政府還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供暖補貼”政策,規定從2011年4月起,每戶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的家庭平均補貼1000英鎊,在全球首先以類似電價補貼的形式鼓勵可再生能源采暖。
3.政府采購。1992年美國環保署(EPA)推出了“能源之星”(Energy Star)商品節能標識體系,推廣符合節能標準的商品。1995年美國能源部(DOE)的加入,使產品認證范圍涵蓋辦公設備、家用電子電器、冷暖空調、照明,甚至商業和工業建筑等50多類產品,已成節能國家標準和標識體系,是政府和民眾采購耗能產品的決策依據。美國《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聯邦政府采購的耗能產品必須是能源之星認證或聯邦能源管理辦公室指定的節能產品;凡涉及用能產品的服務采購,包括公共建筑的設計、建造、改建或維修,供應商必須提供能源之星認證的節能產品。這項措施促使“能源之星”標識制度獲得極大成功,并成歐盟、加、日、澳等節能標準。
二、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財政政策體系選擇
我國處于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加速發展階段,加上“富煤、少氣、缺油”的資源稟賦條件,經濟增長的高碳特征十分明顯,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非常突出。據碳監測行動(CARMA)網站數據顯示,我國2009年碳總排放量達31.2億噸,已超過美國(28.2億噸)、遠
高于印度(6.38億噸)而成世界老大。我國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同時,向國際承諾2020年單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的減排目標,實現減排目標的任務異常艱巨。在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下,“碳關稅”已正式構成發達國家新的“貿易壁壘”,成打壓我國傳統優勢產品出口的王牌。據統計,美國若征收30美元/噸的碳關稅,我國對美出口將下降近1.7%;若上升60美元/噸,出口降幅將增加到2.6%以上。鞏固中國作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的國際地位,擺脫高碳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造成的內外交困陷阱,我們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借鑒發達國家低碳財稅政策經驗,大力推行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搶占新時期國際競爭的戰略制高點。
(一)我國低碳財政收入政策選擇
1.逐步調整完善現有稅種。面對緊迫的節能減排任務以及不利的外部金融環境,減少稅制大幅變動對經濟主體的負面影響,保證經濟總量持續增長,筆者認,我國低碳財政收入政策應首選整合現行稅制中具有低碳功能的稅種,調整其稅制要素,初步構建低碳稅制,具體調整如下:
(1)關稅低碳化。對可再生能源、環保節能設備以及獲得低碳標志的產品給予關稅優惠;對大量消耗自然資源或可能污染環境的產品和技術征收高關稅。
(2)增值稅低碳化。對不可再生、非清潔能源按17%的稅率征稅;對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等可再生、清潔能源.對利用清潔能源生產的無污染產品減免增值稅或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3)消費稅低碳化。將易污染環境的消費品,尤其是破壞臭氧層的氟利昂產品等納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對資源消耗量小、循環利用資源生產的消費品,以及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清潔產品減免消費稅;對高能耗的享受型交通工具實行較高的消費稅稅率。
(4)資源稅低碳化。擴大征稅范圍,將全部不可再生資源以及必須加以保護的水、森林等資源納入資源稅征稅范圍;適當提高現行資源稅的稅額,對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資源征以重稅,可采取從量定額征收與從價定率征收相結合的征稅辦法;將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由按應稅資源產品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計征改按實際生產數量計征,使有限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5)所得稅低碳化。對生產可再生能源和低碳產品的企業應視同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稅收優惠,給予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和遞延納稅等多種所得稅優惠方式;加大低碳產品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允許企業稅前據實列支;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及使用可再生能源與低碳新產品,允許其購置費用在所得稅稅基中一次性抵扣30%。
2.醞釀開征碳稅。碳稅是稅制低碳化的根本標志,開征碳稅除了能有效降低CO2排放外,還能提高我國工業能效及其競爭力,是低碳稅制建設的必由之路。當然,根據國情,碳稅開征有一個逐步醞釀、擇機推出的漸進過程。我們初步構想未來碳稅稅制要素:征稅范圍和對象是在生產、經營等活動過程中消耗化石燃料、排放CO2的行;納稅人排放CO2的單位和個人;稅率設計采用從量計征、定額稅率形式;實施過程先象征性征收以形成框架,再逐步提高稅率水平,加大征收力度,從而更好地引導企業節能減排技術的改造。同時,在不同時期對受影響較大的能源密集型行業,可通過稅收減免與返還機制給予適當照顧。
(二)我國低碳財政支出政策選擇
稅制低碳化發展的主要問題并非該不該收、能不能收到,而是稅收收入拿來干什么、與低碳經濟發展關系多大,這就取決于財政支出政策低碳化選擇的正確性。
1.建立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預算投入政策。首先,充分發揮政府政策導向作用,在各級政府經常性預算中增設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支出科目,安排相應的財政支出預算,并立法規定其支出額度和增長幅度,建立財政預算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其次,在建設性預算中,加強財政對低碳經濟發展的投資力度,穩步提高低碳經濟發展投資占預算內投資的比重,促進低碳技術的提高與進步。最后,建立預算資金專款專用制度,充分發揮各級人大、財政及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有效治理目前存在的資金使用不規范問題,提高低碳經濟發展資金的使用效率。
篇6
【關鍵詞】低碳建筑供求分析經濟激勵激勵政策
我國在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承諾: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為實現節能減排以及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低碳經濟隨之誕生。城市是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源頭集中區域,因此低碳經濟的發展意味著低碳城市的發展。城市建筑是城市碳排放的源頭之一,同時我國建筑能耗占全社會總能耗的28%,因此低碳建筑的發展對于我國實現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一、低碳建筑建設的供求方分析
“低碳”剛引入我國,低碳經濟、低碳建筑屬于新的概念,還未被大多數人所接受。雖然有關節能方面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等我國已出臺許多,但是低碳理念的應用卻較少,因此低碳建筑的發展開始尋著“綠色”、“節能”等方面的腳步在前進,其中在全生命周期各階段中著重針對溫室氣體的排放進行把關,建筑全生命周期主要指建筑材料生產開采階段、施工階段、運營階段、維護階段以及拆除和處置利用階段,低碳建筑還應加入設計階段的考慮,另外低碳建筑的主體相比傳統建筑更多。
1、低碳建筑建設的需求主體分析
低碳建筑的建設可以有效改善建筑的室內環境質量,減少使用者的能源費用支出,無疑對于使用者、參與者是利大于弊的。所以,政府推廣與建設低碳建筑不僅僅可以獲取經濟效益,更多的是環境和社會效益,是低碳建筑實施建設的最主要需求者;由于低碳建筑的造價較傳統建筑更高,房地產商的投資則會加大,則低碳建筑的價格也會增加,低碳建筑的節能效果顯現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而不明顯,因此房地產商和消費者的需求不能轉化為有效需求;信貸機構可通過信貸優惠政策從政府的補償機制中得到補償,但由于商業銀行追求利益最大化,對于信貸優惠政策并不予以重視,因此信貸機構的需求也難以轉化有效需求;咨詢機構可通過低碳建筑節能市場的運行拓展自身的咨詢服務,從中獲益,是需求方之一。
2、低碳建筑建設的供求主體分析
關于低碳建筑的設計標準、實施操作規程、質量驗收標準、材料設備的檢驗要求等工作,低碳技術研發機構可參與其中;材料設備的供應商主要是提供相應的建筑材料和設備,并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設備達到設計要求與使用要求;設計單位主要為施工提供設計圖紙,保證設計質量,滿足設計測算要求,保障節能標準符合國家要求;施工單位則將設計圖紙付諸實踐,將低碳建筑實體化;專業評估機構對低碳建筑運營階段的使用情況進行評估鑒定,從能源消耗、環境影響等方面分別評判,以保證低碳建筑的有效運行。
二、低碳建筑建設的供求曲線分析
1、需求曲線分析
由于低碳建筑的概念引入較晚,起步較晚,公眾對其認識不深,同時低碳技術不成熟,涉及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需求方不如注重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政府需求強烈,可見關于低碳建筑的需求方中政府的需求較為有效,需求方市場未形成規模。根據圖1低碳建筑的需求曲線較陡的趨勢,低碳建筑價格下降,相應的增加面積量更少,可見建設面積相比工程造價的敏感度更低。
2、供給曲線分析
由于綠色建筑的起步較低碳建筑早,我國在節能方面的相關技術已有一定發展,低碳建筑則是在綠色建筑節能的基礎進一步強調注重溫室氣體(以CO2為主)的排放較低甚至更低以至于零碳排放,因此綠色建筑相關的技術標準、材料設備、施工技術等方面在低碳建筑也有一定的適用范圍,相比需求方市場更為成熟,則低碳建筑的供給方市場基本形成,根據圖2中供給曲線較為平坦的趨勢,低碳建筑價格上升,相應的增加面積量更大,可見建設面積相比工程造價的敏感度更高。
3、低碳建筑建設的經濟激勵對象分析
低碳建筑建設的經濟激勵對象分析就是要解決是對需求方進行激勵還是對供給方進行激勵的問題。根據圖3低碳建筑市場的需求曲線為DD,供給曲線為SS,兩者相交點坐標為(P0,Q0),低碳建筑價格為P0,建設面積為Q0。若對需求方采取經濟激勵措施,價格有所提升,建設面積也有所增加,需求曲線DD向上平移形成另一需求曲線dd,與供給曲線SS相交點坐標為(P1,Q1),建設面積為Q1,增加的建設面積為(Q1-Q0)。根據圖4若對供給方進行經濟激勵,供給曲線SS向下平移形成另一供給曲線ss,與需求曲線DD相交點坐標為(P2,Q2),建設面積為Q2,增加的建設面積為(Q2-Q0)。
根據圖3和圖4的分析可知,對需求方采取經濟激勵措施所對應的建設面積增量較對供給方采取經濟措施所對應的建設面積增量更大,表明針對需求方采取經濟激勵措施更為有效,獲取的效益明顯。所以,在低碳建筑市場中首選應針對需求方采取經濟激勵措施。
三、低碳建筑建設的經濟激勵措施分析
低碳建筑建設的經濟激勵政策包括財政補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和信貸政策等,其中以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最為關鍵,在低碳建筑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需要針對財政補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所起的經濟激勵效果進行著重分析。
1、基本假設
假設低碳建筑建設面積為A,單位面積的建造投資為i,單位面積的傳統建筑的消耗成本為c1,單位面積的低碳建筑的消耗成本為c2,低碳建筑建成后的合理使用年限為N年,總投資則為I=A×i。傳統建筑的消耗成本為C1=A×c1,傳統建筑的消耗成本為C2=A×c2。因此,低碳建筑相比傳統建筑的消耗成本降低額為C=A×(c1-c2)。其中消耗成本包括建筑全生命周期中建材開采生產、施工這幾個階段的能耗成本以及相關消耗成本。
2、財政補貼政策分析
(1)財政補貼政策概述
財政補貼政策是指政府對投資主體進行財政補貼,并記為財政支出,以此增加投資主體的收入,提高其投資收益水平。財政補貼主要有直接補貼和貼息兩種方式,一種是指政府依據低碳建筑相關節能設計標準、規范等對比運營時的節能效果對投資主體進行直接補貼;另一種是指投資主體通過銀行貸款投資建設低碳建筑,政府根據銀行所提供的利率與投資主體所能承受的利率的差額提供貼息補助。
(2)財政直接補貼政策分析
其一,不實施財政補貼政策的情況下:
(3)財政貼息政策分析
實施財政貼息政策不僅僅可以提高低碳建筑建設的投資收益水平,同時也是間接地進行投資引導,運用較少的財政支出間接引導出低碳建筑建設的資金投資,即所謂的杠桿原理,采用“以小撥大”的原理來放大資金效應。如進行低碳建筑建設投資時,投資需1200萬元,銀行貸款年利率為10%,投資主體所能承受的年利率僅為4%,如此投資主體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建設低碳建筑。通過財政貼息政策,政府可為投資主體提供6%的相應年利率,補足銀行10%的貸款年利率,滿足銀行貸款要求,投資主體可獲得銀行貸款投資建設低碳建筑。政府財政貼息政策的杠桿效應表現為如公式(5)所示。
政府通過財政貼息政策對投資主體的投資建設進行了經濟激勵,用6%的貼息資金72萬元間接引導了1200萬元的投資資金,杠桿效應為1200/72=1/6%≈17,可見杠桿效應達到17倍。
3、稅收優惠政策分析
(1)稅收優惠政策概述
稅收優惠政策是指政府通過稅收來減輕低碳建筑相關方的納稅義務,間接地對低碳建筑相關方進行經濟激勵,提高其投資收益水平。稅收優惠政策包括所得稅優惠和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2)稅收優惠政策分析
若對低碳建筑的建設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完工后每年因稅收優惠節省稅額為T,稅收優惠年限為n1,則得到低碳建筑建設的現金流量圖如圖7所示。
4、信貸政策分析
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了《關于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被稱為“我國現階段綠色信貸的基礎文件”。“綠色信貸”是實現節能減排的有效杠桿,主要是針對制造污染、產生污染的企業項目投資給予貸款額度限制,這是一種通過懲罰性以高利率進行經濟激勵的政策手段。在此提出“低碳信貸”,主要是一種針對低碳建筑的建設進行優惠貸款的政策手段。“低碳”注重的是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從建筑的設計、建材開采生產、施工、運營、維護及拆除和處置利用階段,因此商業銀行的信貸機制首先應對低碳建筑的設計進行審查,經評估為低碳建筑設計,才能給房地產商予以貸款,若在建筑的施工過程中或者竣工驗收階段中由專業評估機構發現出現不符合低碳設計或者低碳建筑的各方面,商業銀行將根據責任追究機制對房地產商予以追究責任,提高其應償還的利息,不再進行信貸優惠。
信貸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和貸款擔保等方面。國外的成功做法是政府主要通過國家政策性銀行向投資主體提供20―25年的長期貸款,貸款年利率相比同期其他銀行提供的利率要低,如此激勵投資主體進行建設。如此我國也可效仿,對于進行建設低碳建筑的房地產商和購買低碳建筑的消費者,在低碳建筑節能市場的起步階段,政府也可通過國家政策性銀行向投資主體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早期可提供無息貸款,待市場逐漸成熟,投資主體資金更為充裕,可改為低息貸款。另外,政府也可刺激商業銀行為房地產商提供貸款,政府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擔保,償還貸款的資金主要來源于財政的補貼和建筑建設中低碳節能收益,因此房地產商的資質、功績等方面需要政府與專業評估機構預先進行評估,才能予以提供擔保。
四、結語
從經濟激勵對象和經濟激勵政策兩方面對低碳建筑的經濟激勵機制進行了研究,運用供求曲線分析得出激勵低碳建筑建設的需求方好于激勵供給方,同時對經濟激勵政策的凈現值和內部收益率這兩種動態經濟評價指標進行分析,因此,在低碳建筑節能市場的起步階段,經濟激勵政策的研究是很必要的,為研究何種經濟激勵政策更合適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時不同類型的建筑對于低碳節能的要求不同,不同區域的建筑也有其獨特的特點,這些都是對低碳建筑建設進行經濟激勵所需要考慮的,接下來需要在這些方面進行深入系統的分析,便于適應市場需求采取有效的經濟激勵措施。
【參考文獻】
[1]陳共:財政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2]劉華、常素巧:激勵政策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杠桿作用[J].河北學刊,2006(4).
[3]張悅:財稅政策再造:撬動節能的杠桿[J].改革與開放,2005(10).
篇7
9月2日,志高空調在廣州舉行全球客戶商務大會。這是該企業自創建以來首次將供應商會議和經銷商會議合并舉行。會上,志高空調董事長李興浩宣布將打通上下游產業鏈,用抱團的形式應對危機,同時宣布力爭在兩年內把空調從原材料到成品的制造周期從現在的半年左右壓縮到45天。為達此目的,志高請來了美芝、松下、海立、三菱電機和國際銅業協會等在內的上游供應商代表,而下游的傳統經銷商、連鎖大賣場,以及京東商城和蘇寧易購等網絡渠道商也都出現在會議現場。
業界認為,志高空調在此時召開大會很有必要。從今年中報的業績來看,李興浩需要重振志高士氣,在產業鏈中以抱團的方式集聚向心力。
8月30日,在連續兩次業績預警公告后,志高空調的2011年中報終于出爐。中報顯示,公司空調業務今年上半年營業收入為55.294億元,同比增幅達18.6%。
若僅是縱向比較,營業收入錄得18.6%的增幅是一個不錯的成績,但如果相比其他空調廠家的同期業績,志高就顯得有點慘淡了。同一時期,美的在空調及零部件的收入為425.2億元,同比增長64.44%;格力空調的營業收入為402.4億元,同比增長60%。
在利潤方面,志高虧損1331萬元,去年同期盈利2.8億元。而美的的凈利潤為19.8億元,同比增長13.6%;格力為22.1億元,同比增長40.4%。
在空調企業上游成本壓力不斷攀升、下游終端博弈日趨激烈,以及政策性補貼逐漸退出的多重壓力下,面對美的、格力的雙寡頭格局以及海爾等品牌的圍追堵截,志高又該如何突圍?李興浩能否突圍?
補貼之殤
志高空調認為,自己虧損的直接原因是來自政府的補貼比去年同期大幅減少。據財報顯示,上半年公司高效節能產品所獲政府補貼金額為1.5億元,去年同期為5.9億元,同比減少了4.4億元。
志高享受的政府補貼來源于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正式啟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它通過財政補貼方式對能效等級為2級或以上的空調、冰箱、平板電視、洗衣機、電機等十大類高效節能產品進行推廣應用。
資深家電觀察專家劉步塵對此表示,志高空調對國家補貼的過度依賴,緣于企業的利潤率太低,產品定價能力不強,如果不依靠政府的補貼,企業盈利就會出現困難。
據2009年志高全年業績報告顯示,該公司當年從國家“節能惠民工程”高能效空調器推廣補貼政策中獲得的政府財政補助金額高達2.336億元,占到了全年凈利潤的74%。
對此,李興浩表示,2009年,政府實施了多項政策,例如“家電下鄉補貼政策”、“出口退稅政策”、“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等。有了這些優惠政策,志高迅速而果斷地作出回應,增強高節能產品的銷售及生產。因此,志高2009年的公司純利潤也由1.6%提高至5.2%,利潤總額達到了3.148億元。突然增長的利潤令眾多市場投資者頗為意外。
補貼政策讓志高嘗到了甜頭。李興浩甚至在2010年的全國兩會上提出國家應該加大對于高能效空調的補貼力度,國家可以用這個補貼獎勵有能力的企業,有能力的企業就會有更高的追求,就可以形成一個良好的循環。
但在空調行業人士看來,關于志高空調虧損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志高空調為擴大市場份額,主動采取低價策略,擴大銷量;另一種解釋為,在激烈的市場環境下,定價權更多掌握在前兩名企業手中,志高空調本身難以提高產品的價格,只能被動采用目前的定價策略。
持續兩年的節能空調惠民補貼政策在今年年中畫上句號,失去了節能補貼的空調企業成本壓力將隨之增大,一直依賴補貼的志高也未能幸免,2011年中報的虧損可算一個注腳。
不少業內人士對于志高能否走出目前的困境表示擔憂,中國家電商業協會營銷委員會副理事長洪仕斌曾表示,由于國家對家電的推廣補貼政策逐漸退出,整個行業將面臨越來越激烈的競爭。有一些二三線品牌今年銷量下滑的幅度可能達到20%至30%。顯然,志高空調即屬此列。
自救之路
其實,各種“補貼消亡論”早在去年就已經被炒得沸沸揚揚,當時就有不少業內人士直接指出補貼被取消只是時間問題,企業應該做好轉型準備。對于志高,業界就有觀點認為,李興浩在面對美的、格力的雙寡頭格局時,應將更多的精力放在延伸產品線上,而非只專注于空調這一單一主業。
據本刊記者了解,在2010年11月的家電下鄉中,志高參與競標的180款產品全部中標,其中包括空調產品80款,還有冰箱62款,洗衣機38款。志高借家電下鄉實現產品全方位布局市場的意圖明顯。
李興浩在2011年的全國兩會上關于補貼政策之事一字未提,將大量的精力放在了家電下鄉上,他建議進一步完善家電下鄉管理的有關規定:“中標生產企業當月標識卡申領量不得超過上年月均銷售量的120%,空調器等季節性產品在產品備貨期可將申領上限臨時增加到上年月均銷售量的3倍。”李興浩認為,標識卡數量的限制將使家電下鄉中標生產企業回到計劃經濟年代,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為此,他建議相關部委修改目前的《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管理辦法》,建議取消家電下鄉中標生產企業標識卡發放數量的限制,改由中標企業根據自身情況的變化進行自主申報。李興浩認為這不僅有利于提高企業的“下鄉”積極性,也有利于規范整個“家電下鄉工程”的管理。
對此,分析人士指出,家電下鄉政策成為志高大白電戰略布局的重要推動力量。隨著中國城鎮化步伐的全面加快,空調、冰箱和洗衣機正在農村市場迅速普及,這里有望成為志高冰洗業務實現規模化擴張的重要突破口。
據2011年中國空調行業發展趨勢高峰會的數據顯示:2011空調冷凍年度全行業首次實現產銷突破1億臺大關,內銷出貨達到5300萬臺,較上一年度凈增1500萬臺,終端銷量4919萬臺,同比增長34.4%,創歷史新高。其中三四級市場實現銷售1015萬臺,同比增幅高達66.2%。
面對補貼政策逐步取消以及成本上升等窘迫形勢,志高不但要全面布局三四級市場,而且也應該借整合產業鏈來走出困境。
在全球客戶商務大會上,李興浩和供應商及經銷商探討了下一步發展策略。據稱,他把“打造最具競爭力的產業價值鏈”作為志高未來的工作重點。李興浩的思路是,進一步加強公司與供應商以及下游經銷商的產業同盟關系,強化“一體化產業價值鏈”,減少與上游供應鏈、下游經銷鏈之間的資源整合障礙,以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行業變革作出敏捷反應。
篇8
關鍵詞:低碳經濟;節能環保;財政政策
所謂低碳經濟,是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動低碳技術創新、優化能源結構為前提,旨在轉變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降低人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依賴程度,減少能源的浪費,降低碳的排放量,從而減少環境污染,實現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財政政策則是指政府為了帶動低碳經濟的發展而使用的一些政策激勵手段,它不僅保障低碳經濟的持續發展,同時對低碳經濟也起著調節以及引導的作用。最近幾年以來,政府出臺了很多財政方面的政策來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并且取得了很多積極效果。但是從目前的實際狀況來看,現有的財政政策仍然存在著一些缺陷,必須對促進低碳經濟的財政政策進行進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一、我國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主要財政政策
最近幾年來,我國出臺了很多關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其主要內容體現在以下兩點。
(一)節能環保產業的財政支持政策
政府為了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財政政策。一是加大對節能技術改造中財政獎勵資金的投入,獎勵資金的額度是按照項目工程中節能技術改造以后,在實踐中取得的節能量以及根據有關規定的標準確定的,這種財政政策有利于增加節能技術改造的動力,帶動低碳經濟發展。二是鼓勵節能產品的研發以及惠民,比如說一些高效的節能照明產品的研發與使用,不僅減少了居民用電額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費。三是加大對再生節能材料利用時的補助,比如說,國家增強對于再生節能建筑材料在再生產過程中的補助,對這部分企業貸款貼息,或實行相應的獎勵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財政支持政策
該政策主要是針對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而言的,旨在通過財政政策的引導,進一步優化我國的能源結構,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如對“金太陽”工程實行財政上的補貼;國家對“太陽能屋頂計劃”的財政支持;對風力發電工程設置專項的財政資金;對秸稈循環利用實行的財政補助;對節能汽車或者新能源汽車在推廣使用環節的財政補助政策等。
二、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存在的問題
為促進低碳經濟發展制定的一系列財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產業結構的轉變以及調整,帶動了我國能源的利用率,推動了我國能源結構的優化。但是,從發展低碳經濟這一總體目標而言,目前的財政政策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首先,財政支持的投入力度不高,針對性不強,國家要想大力發展低碳經濟,要面對的首要問題便是經濟結構調整和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問題,但是由于國家對于節能環保技術以及新能源研發與利用技術方面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仍然較低,缺乏穩定性和長期性,所以財政政策對低碳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因此,國家還需要結合低碳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與支持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經濟處于一個長期穩定的發展環境之中。
其次,現在的財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場機制的有效引導,我國目前沒有形成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財政政策體系,有關資金與擔保方面的市場引導機制不夠健全,這就容易造成財政政策的制定脫離低碳經濟發展的市場需求,造成財政資金利用率偏低、針對性不強等方面的問題。此外,我國目前也沒有形成比較完善的市場節能服務體系,這都不利于財政政策發揮應有的作用。
再次,在財政資金的管理上還存在一定的漏洞,國家為了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投入了大量的財政專項資金,但是因為資金管理的組織機構不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的建設相對滯后,所以在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審批等環節存在很多的漏洞,導致資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專項資金挪用的現象,導致很多節能工程無法正常的運轉。
三、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建議
(一)規范財政資金的投入與管理
為了進一步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需要進一步健全財政資金的投入與管理。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對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這是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對低碳經濟的財政投入中,應該重視有關節能減排、開發清潔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術等方面的資金投入,進而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投入,從而為低碳經濟的穩定發展提供長期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強有關低碳經濟專項資金的管理,保證資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從而促進低碳經濟持續發展。
此外,政府還要明確財政資金支持的重點領域,不斷調整我國的產業結構,從而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的進行。如加強科技創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開發一些低碳技術,優化能源利用結構,支持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潔能源企業的發展;要重視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開發、環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推動原有的大型企業以及建筑節能方面的技術改造等。
(二)完善財政補貼細則,引導企業發展低碳經濟
利用國家財政補貼機制,引導企業大力發展低碳經濟,是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發展的有效方式。所以,各地必須針對當地的實際,進一步完善財政補貼的具體細則。
一是要利用財政方面的補貼,給予企業有關環境治理費用以及稀缺資源保護費用方面的補貼,從而引導企業加強對環境的保護以及對資源的節約;二是對于一些開發使用清潔能源、對廢物實行回收再利用的企業,進行貸款貼息;三是對自覺進行污水、排放氣體治理的企業,在其貸款利率、還貸條件等方面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四是對使用的清潔能源要進行價格上的補貼;五是對企業能源、節能減排等技術方面的改造給予補貼。除此之外,利用國家財政補貼,引導地方政府在公交、私人汽車、出租車等汽車領域積極推廣清潔能源以及節能汽車,也能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三)健全與之相關的財稅制度
針對目前我國環境保護以及節能減排的實際狀況,應該加大對現行稅收制度的調整以及完善,形成對財政政策的有效補充。對此,要積極研究制定有關環境方面的稅收政策,實行環境稅與碳稅等新型的稅種,保證環境資源有償使用,達到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目的。
第一,要對那些使用之后會造成環境污染的產品征收消費稅,并且提高這些產品的稅收征收標準,以資源的稀缺程度來制定產品的單位稅額。對那些不可再生資源并且稀缺性較大的產品要提高征稅比例,以此來提高對于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資源的浪費。第二,要開征碳稅,碳稅的征收不僅有利于資源的節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夠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以免加劇溫室效應。
(四)制定能源價格財政補償機制
為了實現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國應該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場機制,并且根據市場中的價格規律以及市場的供需狀況,對能源的價格進行有機的調節,最終讓環境的成本能夠在市場的價格中反映出來,建立起一個系統的完整的能源價格體系。伴隨著能源價格體系的建立,政府部門要進一步建立起科學的有關能源成本的核算體系,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定價機制更加完善,讓其可以及時準確地反映出國際市場中的價格變化情況,以及在國內市場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狀況。在此基礎之上,國家要進一步完善能源價格的財政補償機制,即通過財政政策上的優化,鼓勵開發與優先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當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價格過高時,要實施財政補償,減少劣質煤、劣質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進我國能源結構的不斷優化,更好地服務于低碳經濟的長遠發展。
四、結語
總而言之,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的穩定可持續發展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雖然說,現在有關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在實施過程中也面臨著很多困難。但是,只要我們努力做好相關的工作,不斷健全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財政政策,完善環境與能源方面的相關機制,就一定可以實現低碳經濟的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應對氣候變化課題組.當前發展低碳經濟的重點和政策建議[J].中國發展觀察,2009(08).
[2]杜飛輪.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思考[J].中國經貿導刊,2009(10).
篇9
發達國家對低碳資源和低碳產品給予適當的經濟補貼是減少碳排放的另一項重要的財稅措施,目的是為了增多所供給的消費量。發達國家通過新能源、新材料和新技術對節能減排的推動發展實施了一系列的補貼扶持政策。
(一)實施戰略
1.針對生產者采取的補貼政策。以德國和美國為例,在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中實施關于對生產者的補貼政策。德國政府為確保可再生能源的地位,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針對可再生能源生產成本高的問題通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的形式進行制衡,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由于德國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除水電外)起步較晚、還未形成規模且成本較高,電力傳輸網絡也沒有單獨的渠道,無法傳送給用戶。針對這一問題,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并網法》的頒布實施,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入網措施和能夠為發電企業贏得收益的收購價格進行確定。同時以天然氣優先為原則,獲得管道運營商優先天然氣的輸送權,而后根據天然氣的價值標準進行市場定價,以明確補貼的金額。美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對一些風電項目也實施了投資補貼政策。但這一政策卻使投資者過于看重補貼的獲得和設備的安裝,而忽視了項目的性能。因此美國自1993年根據相關能源的政策法規將聯邦政府對風電的投資扶持改為對風電的生產過程進行扶持。其補貼時間自項目投產起長達十年,并隨著通貨膨脹率作及時調整。稅收優惠政策是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的一種策略,其對生產稅收優惠的表現形式為價格補貼,主要還是意在對可再生能源進行稅收返還。2.針對消費者采取的補貼政策。在汽車、房地產和家電領域實施關于對消費者的低碳補貼政策。美國曾對使用柴油汽車和混合動力汽車的消費者在2007~2011年返還了最高達3500美元的稅收金額。同時在實施對新建節能建筑減稅政策的前提下,鼓勵消費者使用節能設備和購買節能建筑,并明確規定新建筑如能達到國際節能標準的46%以上,便可獲得3000美元以內的單套房低稅獎勵。同時減免使用住宅節能設備的居民稅收,甚至于居民在住宅中對室溫調控設備、節能窗、冷熱設施等進行更換也能享受減免10%以內的稅收優惠。目前歐洲的許多國家已開始實施了對太陽能熱水器用戶提供的不低于30%的補貼政策。法國也自2006年起,可再生能源或熱泵能源設備的減免稅收提高了5個百分點。
(二)實施背景
低碳補貼作為財政支出的有效措施,不但可以促進低碳產業的發展,還可以通過擴張的形式刺激低迷時期的經濟。所以各國在遭遇經濟危機時,或傳統產業的發展停滯不前影響其優勢地位時,通過低碳補貼的形式來推動以新能源、新技術、新材料為主的低碳產業的發展。
(三)實際成果
低碳補貼的考察標準因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補貼對象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新能源的領域里主要針對生產者的低碳補貼,從各國新能源的發展狀況即可說明一切。通過各國風力發電的發展情況進行如下闡明:美國十年間的風力發電量增加達33000MW,年復合率平均增長了30%;德國十年間的風力發電量也增加達17000MW,年復合率平均增長了13%。在汽車、家電和房地產的節能建材領域里主要針對消費者的低碳補貼。美國自2007開始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汽車,由于扶持的力度較大,取得了明顯的效果。雖然輕型汽車的銷量在最近幾年呈下滑之勢,但是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在2009年之前卻呈逐年增長的態勢。可見,低碳補貼的實施無論是對生產者還是消費者,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實踐總結
通過分析各國低碳補貼情況的實施,總結如下:1.低碳補貼以擴張的形式,刺激低迷時期的經濟,尤其在傳統產業的發展停滯不前時,政府通過低碳補貼的舉措,推動了低碳產業的發展,避免了經濟衰退的發生,重新獲得了新的經濟增長點。同時由于此舉的擴張性,在經濟成熟時期卻不宜應用。2.中下游產業是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補貼對象。發達國家實踐證明,其下游產業的興衰成敗由最終需求直接決定,所以一般采取補貼消費者的方式;而中游產業因具有相同質量的產品,進行補貼的對象以生產者為主,以鼓勵對其新技術、新工藝,降低能耗的應用。
二、發達國家對低碳技術創新的財政扶持
政府是否給予低碳技術的政策扶持決定了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低碳技術創新的效用如下:(1)有益發展能源使用高效,能源消費低效。(2)有益于改善能源的消費結構,增加低碳能源的消費比例。二者都有效地抑制了碳的排放量。
(一)實施戰略
日本由于受特殊地理環境的限制,相較于其他發達國家,深受氣候變化的影響。一直以來,日本各屆政府始終致力于節能減排的宣傳推廣,呼吁低碳社會的創建。終于2007年6月,一部有關新能源的發展戰略基于法律的強硬手段,使節能減排的預期措施得以全面施行。此外,日本還成就于化學能源的減排技術,如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的技術創新,成為國際環保的領先行業。同年9月,德國也實施了高新技術戰略,鼓勵技術創新的不斷發展,以期成為世界未來科技市場的領頭軍。次年,德國聯邦教研部又實施了基于高新技術戰略的氣候保護技術戰略。鑒于此,聯邦教研部傾注大量資金進行氣候保護技術的鉆研,同時工業界也對此作了大量的投入。2002年末,英國政府通過財政補貼對可再生能源的高新技術發展進行了政策扶持,對于近海風能、能源作物、光伏以及新一代新能源技術的全面研發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英國政府在規劃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戰略時經歷了新技術開發和商業化展示兩個不同的時期:(1)開發時期,研發新技術的初期都必須進行大量的資金投入,風險性較高。(2)展示時期,大量資金的有效投入,可以加快工業活動的發展,其公共資金的投入對于這兩個時期來說相當重要。
(二)實施基礎
發達國家早就投入了大量的科研技術力量來支持低碳技術的研發,但具體的實施基礎與碳稅和低碳補貼有所區別,并沒有緊密聯系外部的經濟環境。由于低碳技術的研發、進展是一項長效工程,發達國家大都采取持續的大量投入來普遍實施。其實施的基礎主要表現在:(1)確保財政收入。一般只有發達國家實施低碳技術的補貼政策,因而對于低碳技術研發的支持,他們是具備充足的財政實力的。(2)靈活籌資舉措。低碳技術的研發可利用碳基金的形式進行相應的扶持。
(三)實際成果
發達國家的環保技術在能源、建筑、汽車等行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減緩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這是低碳技術發展的直接結果。如英國,突破了低碳技術瓶頸,實現了經濟環保,隨著低碳技術的深入推廣,經濟效益也收獲頗豐,又實現了環保經濟,最終使低碳科技發展達成“雙贏”。英國政府二百年以來最長的經濟增長期僅在過去十年間就得以實現,低碳經濟及相關產業每年所實現的產值達上千億英鎊,圓了上百萬人的就業夢,使經濟得以快速增長,溫室氣體排放也降低了10個百分點。英國最終實現環保經濟主要通過低碳技術出口,以這樣的低碳技術輸出模式來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
(四)經驗總結
篇10
北京市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施行
近日,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財經委、市政府法制辦、市發展改革委聯合了《北京市實施辦法》。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新《節能法》,保證法制統一,同時適應新時期節能工作的更高要求,滿足實現“三個北京”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需要,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完成國家下達節能目標,北京市有關部門決定對原《北京市實施辦法》進行修訂。5月28日,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實施辦法》于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在體例設置上與《節能法》充分呼應,內容上結合北京市的實際情況進行補充和完善,共有7章、70條,包括總則、節能管理、合理使用與節約能源、節能技術進步、激勵措施、法律責任和附則。突出了節能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地位,立足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目標,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調整產業結構為著力點,以制度創新、政策引導、宣傳教育和行政監管為保障,注重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細化了節能法關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能源審計等方面的內容;創設了能效指標對比、在線監測、現場監測等節能制度;明確了太陽能利用的范圍;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協議等節能辦法的,給予資金支持;對民用建筑、交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的節能措施作了補充細化規定;拓寬了全社會參與節能的渠道。
人民幣匯率
人民幣匯率不進行一次性重估調整
近日央行宣布,根據對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指出,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是我國的既定政策。此次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仍是這一方針的繼續。此次在2005年匯改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人民幣匯率不進行一次性重估調整,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今后,還將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引導和幫助企業加強結構調整。銀行部門也將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協助企業管理匯率風險,為企業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房地產
七部門聯合“加快發展公租房指導意見”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近日正式對外,旨在解決城市中等偏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難。
根據《指導意見》,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準、住房困難條件和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指導意見》強調,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主要滿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單套建筑面積要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至5年,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指導意見》指出,各地要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予以重點保障,加大對公共租賃住房的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補助。對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給予稅收優惠,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的相關政策執行。
北京市規范酒店類房地產項目銷售管理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土資源局聯合了《關于加強酒店類項目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范本市酒店類項目的開發經營行為,要求必須嚴格按照酒店類規劃用途組織設計、開發建設,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用地性質和規劃用途經營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分割轉讓。
《通知》要求,2010年5月31日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增量酒店項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對于已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房在售存量酒店類項目,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房屋預、銷售時向購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明確告知購房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用途經營使用,并將此情況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予以約定。四部門還明確了各自監管職責。
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補貼確定5試點城市
財政部等4部委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確定自6月1日起在上海、長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個城市啟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工作,中央財政對試點城市私人購買、登記注冊和使用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和純電動乘用車給予一次性補貼。
這份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試點的通知》明確,補貼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3000元/千瓦時給予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5萬元,純電動乘用車每輛最高補貼6萬元。
通知規定,補貼資金撥付給汽車生產企業,按其扣除補貼后的價格將新能源汽車銷售給私人用戶或租賃企業。試點期內,每家企業銷售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乘用車分別達到5萬輛的規模后,中央財政將適當降低補貼標準。
通知指出,試點城市政府是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安排一定資金并出臺相應配套政策措施,重點對充電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新能源汽車購置和使用、電池的報廢及回收體系建設等給予支持。
節能減排
節能汽車和高效電機將獲國家補貼
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通知,啟動財政補貼推廣節能汽車和高效電機工作,以更好地推動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節能汽車(1.6升及以下乘用車)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將發動機排量在1.6升及以下,
綜合工況油耗比現行標準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車(含混合動力和雙燃料汽車)納入“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在全國范圍推廣,中央財政對消費者購買節能汽車按每輛30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兌付給購買者。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對高效節能的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和稀土永磁三相同步電動機分別給予15-40元/千瓦、12元/千瓦和40-60元/千瓦的補貼。
再制造業
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發文加快發展再制造產業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1部門聯合發文宣布,我國將以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發電機等零部件再制造為重點,把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范圍擴大到傳動軸、機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時,推動工程機械、機床等再制造,大型廢舊輪胎翻新。
11部門表示,我國將把提高再制造技術水平、擴大再制造應用領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業、規范舊件回收體系、開拓國內外市場作為主要任務。相關部門將制訂通過再制造產業發展規劃,盡快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適當取消對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強制回爐的限制。
旅游
2020年北京將建成世界旅游城市
北京市旅游局局長張慧光在第十屆世界旅游旅行大會上透露,北京旅游將按照“三步走”戰略,為加快建設“世界城市”創造條件。預計到2020年,北京將初步形成符合世界城市標準的旅游產業基本框架,并于2050年真正步入世界城市陣營。
據張慧光透露,北京旅游將按照“三步走”戰略,為加快建設“世界城市”創造條件。到2015年,北京將建成一批重點旅游項目和旅游產業集聚區、生態休閑度假區,旅游產業增加值將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10%以上,旅游外匯收入超過100億美元,年入境旅游人數達到1000萬人次,國內旅游人數達到2億人次。預計到2020年,北京將初步形成符合世界城市標準的旅游產業基本框架,到2050年,北京將真正步入世界城市陣營。
物業管理
北京:今后物業費將不再“一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