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閱讀范文
時間:2023-03-14 13:50:3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春秋閱讀,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夏是紅色的。荷花在夏日開放,與周邊的連夜構成了一幅巧妙絕倫的畫面“接天蓮葉無窮碧,映日荷花別樣紅。”太陽,是夏天的代表者,紅色的太陽,放射出灼熱的陽光,卻使桃花開放,正如桃紅柳綠。綠葉襯紅花,好似藍天襯太陽
秋是金色的。楓葉落下,便成了一只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秋風吹落葉,卻春成了一條金色的大地毯,仿佛是鋪向幸福的殿堂。“一聲梧葉一聲秋,一點芭蕉一點愁。”秋加心,成愁,雖是愁,卻又是一個豐收的季節。滿田野的金色稻子,似乎是對于春季的美好結果
冬是白色的。白雪皚皚,放眼一望,四處雪白一片。“忽如一夜春風來,千樹萬樹梨花開。”每錯,寒冷的冬天正是溫暖的春天的使者。在這個純白的世界里,似乎每個人都變得純真,插上了潔白的羽翼,搖身一變成了純潔的天使。冬,給大地蓋上了厚厚的地毯,等著它們來年的破土重生
篇2
這家平均客座率95%左右,在全球同行中坐“第一排”的航空公司,本著“道德經商”的社會責任感,在激烈競爭中越戰越勇,把“低成本”玩出了花樣,玩出了境界,玩出了與眾不同的差異化Style。
要讓農民工也坐得起飛機!
現年72歲的春秋航空創始人王正華常說,一個企業家做任何事,必須“順天理,為民想”。在他看來,春秋航空的機會和財富是時代給予的,因此必須分享和回饋出去。
都市里有很多外鄉人一年甚至幾年才能回一次家,一張機票錢要攢好幾個月。王正華說,希望農民工也坐得起飛機,回得起家。他曾對媒體放話“只要政府敢批準我就敢賣站票”,此語一出,輿論紛紛抨擊“飛機上賣站票不顧乘客安全”、“想錢想瘋了”,卻忽略了他為低收入群體著想的善意。他這句話的重點也在于機票的定價策略。慈善之心往往意味著“投入而無收益”,春秋航空具體是如何實現低價盈利的呢?
倡導反奢華消費理念和生活方式。春秋航空理直氣壯的推崇“低成本”,從機型選擇到艙內設計、銷售渠道,無不充分體現。
春秋航空只有一種機型,現有46架飛機,全是空客A320;機艙內全是經濟艙,此舉一下子讓機內座位由154個增加到180個,最大程度提高了“經濟性”;不設實體售票點,只能網上售票,每年節省4000萬以上的傭金,而且簡化購票流程,節省人工與房租成本,順應無紙化辦公的環保低碳潮流;同行的飛機日均飛10小時,春秋航空的飛機日均飛12小時。此外,飛機上不提供免費餐食,空姐不僅是服務員,還要賣東西――是不是有點綠皮火車的感覺?即便如此,春秋航空的上座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如今,春秋航空的航線已經覆蓋88個國內、地區和國際城市。
獨辟蹊徑做營銷。春秋航空有自身做旅游的優勢,游客是其天然資源。基于此,它順應移動互聯網的趨勢,長期在微博微信上發起特價秒殺和預定活動,同時嘗試線上線下活動的結合。它曾做過《非誠勿擾》式的“相親航班”,閱讀燈當投票燈,機艙通道做舞臺,女嘉賓對男士不滿意,就可以滅掉閱讀燈。這次活動出現一個驚喜:一個圍觀的女乘客為被女嘉賓滅燈的男乘客留了一盞燈。值得一提的還有上海航線曾推出的“動漫航班”,飛行過程中,空乘人員變裝成美少女戰士、蜘蛛俠、男仆女仆等,產生了極好的話題效應。這些活動的實際花費全都是“低成本”。
自主研發航空網絡系統。春秋航空不進中航信系統、自建銷售平臺,甚至自主研發旅客自助離港系統、自助登機系統、收益管理系統飛行管理系統、飛機維修管理系統,其強大的科技資源與能力可見一斑,而其直接利益就是,大大節省了請外援做外包的大筆資金。
常有同行指責春秋航空的低價、特價行動是擾亂行業秩序,對此王正華強調,一個企業若不能看清自身定位,就會有生存危機。近年來高鐵嚴重民航業,春秋航空將自身業務定位于3、4小時以內的短航線市場,去掉非必要的服務,專心服務于“自掏腰包的普通收入人群”,綜合上述各方面降低成本的策略,所以機票價格足夠低還能盈利。迄今為止,它是國內最成功的低成本航空公司。
做一個有道德的企業
王正華極其推崇《道德經》,強烈呼吁企業要道德經營,他總結出三點原則:以誠修身,以誠治商,以誠航空。
安全高于一切。前不久,有人將亞航、馬航等偶然事故歸因于低成本航空,國家的安全標準是統一的,低價不等于不安全。王正華對《中外管理》表示,什么都可以搞低成本,唯獨安全不能。春秋航空的飛機平均機齡3.6年,幾乎可以說“嶄新”,發動機挑最貴的美國產品,電器和電線也都用全世界最好的,“安全永遠是航空公司最重要的神圣使命,要時時刻刻戰戰兢兢。對生命不僅要尊重,更要有敬畏之心。”
節約,誠信,分享。“行勝于言”,沒有比以身作則更能詮釋一個公司對社會責任的態度。王正華的節儉是出了名的,出國開會住地下室,吃大米粥咸菜和泡面;春秋航空的辦公樓裝修風格簡樸,曾被工商銀行副行長大贊“會用錢”,用王正華的話說,這叫“克己穩定”。他節儉,但不小氣,王正華將公司大部分股權分給麾下老將,因此春秋航空的老員工里不乏千萬富翁乃至身價過億者。此外,春秋航空從不拖延稅款,更別提偷稅漏稅,一時間掀起民航業積極上稅之風。多年來,民營航空難做,有的停航,有的國有化,有的被清算,唯獨春秋航空,即便在銀行命令禁止給民營企業貸款的金融危機時期,仍有國內外的銀行搶著放款給春秋航空。
做企業如做人,要懂“財散人聚”的道理,舍得分享。
篇3
日月明朝昏,山風嵐自起;
石皮破仍堅,古木枯不死
天近山頭行到山腰天更遠;
月浮水面撈到水底月還沉
月月月明 八月月明明分外;
山山山秀 巫山山秀秀非常
天上月圓,人間月半,月月月圓,逢月半;
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年年年底,接年初
白塔街,黃鐵匠,生紅爐,燒黑炭,冒青煙,閃藍光,淬紫鐵,坐北朝南打東西;
淡水灣,苦農民,戴涼笠,彎酸腰,頂辣日,流咸汗,砍甜蔗,養妻教子育兒孫
南通州 北通州 南北通州通南北;
春讀書 秋讀書 春秋讀書讀春秋
東當鋪 西當鋪 東西當鋪當東西;
望天空 空望天 天天有空望空天
樹上桐子,樹下童子,童子打桐子,桐子落童子樂;
屋前園外,屋內員外,員外掃園外,園外凈員外靜
蒲葉桃葉葡萄葉,草本木本;
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
霜降降霜,誰憐孀婦雙腳冷;
谷雨雨谷,我惜姑娘孤身寒
瑪瑙原非馬腦;
瑯玕不是狼肝
禾花何如荷花美;
莓子每比梅子酸
溪西犀喜戲;
囿右鼬悠游
雞饑爭豆斗;
鼠暑上梁涼
泥肥禾尚瘦;
晷短夜差長
蒲葉桃葉葡萄葉,草本木本;
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
霜降降霜,誰憐孀婦雙腳冷;
谷雨雨谷,我惜姑娘孤身寒
寶塔六七層,中容大鶴;
通書十二頁,里記春秋
月圓月缺,月缺月圓,年年歲歲,暮暮朝朝,黑夜盡頭方見日;
花開花落,花落花開,夏夏秋秋,暑暑涼涼,嚴冬過后始逢春
篇4
【標準發音】:xiāo yú chuí huà
【繁體寫法】:霄魚垂化
【霄魚垂化是什么意思】:以之來稱贊官吏的德政。
【霄魚垂化成語接龍】:怒氣沖霄 霄魚垂化 化為烏有
【用法分析】:適用于與霄魚垂化的意思相吻合的上下文語境之中。
篇5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古代史上一個大分裂、大動蕩時期,政權更迭頻繁,各國戰爭不斷。但是就在這樣一個群雄逐鹿、戰火四起的時代,思想學術界卻出現了百花齊放的奇觀,出現了中國思想文化發展的黃金時代――《百家爭鳴和儒家思想的形成》,請大家了解本課的學習目標。
二、學習目標
1.回憶春秋戰國時代政治經濟的巨變,理解“百家爭鳴”出現的原因。
2.知道諸子百家,認識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局面形成的重要意義。
3.了解儒、道、法、墨思想家代表及其言論,知道儒家思想的形成過程。
三、教學過程
(一)百家爭鳴出現的原因
為什么在春秋戰國這個亂世會出現百家爭鳴這樣的盛世呢?
請同學們結合課本第一子目的第一、二段,回憶所學知識,嘗試分析回答。時間3分鐘。
――學生回答……
怎樣在這個時代特征與百家爭鳴之間建立聯系呢?在這里給大家提醒一下,這一時期的特征除了戰亂外,還有經濟的變改,這又會對思想的繁榮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呢?
――學生回答……
一個思想、一些思想的出現是需要一些條件的,需要什么樣的條件呢?這些條件春秋戰國時期是否具備呢?
――環境的寬松是新思想產生的條件。
――自由是新思想滋生的土壤。
――衣食是思想建立的基礎。
――文化的傳播促進學術的繁榮。
――社會的轉型催生思想的激蕩。
――學生回答……
在這個大戰亂、大動蕩、大變革、大轉型的時代,有人唉嘆,有人興奮;有人纏綿于過去,有人展望未來;有人關注人間的悲苦,有人發現人民的力量;有人思索人性的本質,有人考慮管理的手段;有人反思戰亂的原因,有人思考和平之道;有人走向更廣闊的社會,有人躲進小樓成一統。
這種種表現與反映,就構成了中國歷史上異彩紛呈的諸子百家,他們之間進行詰難、批駁,由此出現了中國歷史上蔚為大觀的百家爭鳴。
在這里,我們選學四家:儒家、道家、法家、墨家。
(二)思想學術空前繁榮――百家爭鳴的盛況
請同學們閱讀教材第二子目,了解四大流派主要代表人物以及各自主張。閱讀過程中要注意標劃代表人物及其主張。時間3分鐘。
我們首先完成三位儒學大師的表格填寫:
――學生回答……
需要提醒的是,這三位大師的關系,孟子是孔子孫子的學生,是有年代差距的,這就告訴我們,儒家思想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個人的個人行為,而是一個過程、一個發展的過程。
下面我們共同完成其它三家的表格填寫:
――學生回答……
有人認為,儒家思想突出社會政治學、崇禮義,道家思想側重哲學、順自然,法家側重管理學、講變革。你覺得有道理嗎?
――學生思考……
請同學們思考:這四家的哪些思想反映了這個動蕩而又充滿活力的時代特征呢?
――學生回答……
請同學接著思考:各派群芳斗艷,哪一派在春秋戰國時更受統治者的青睞,原因何在?
――學生回答……
現在我們檢測一下,我們對以上大家的思想理解是否到位了?請看題:
天災之年,一孩子為救即將餓死的母親,冒死行竊被抓判刑,民眾憤憤不平,各種聲討不斷。
主要觀點如下:
A.犯了錯誤,只要好好教育,孩子會改正的。
B.犯了錯誤,必須嚴加懲罰,以防再犯。
請指出A、B分別是哪派的主張。
(三)百家爭鳴的影響
在這里,我把一些結論性的語言列出來,由大家品味。
百家爭鳴對當時的歷史轉型、社會的成熟與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百家爭鳴有利于人類文化的傳播,中華文明的深化。
百家爭鳴對我國傳統思想文化的形成與發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是中華傳統文化形成的根基。
這里的品味有兩層意思:(1)把這些結論與背景、內容建立聯系,內化成為自己的東西。請大家小聲讀一遍,邊讀邊嘗試建立聯系;(2)學習這些語言的表達。
同時,這里還有幾幅圖片――2005全球首次聯合祭孔圖、孔子學院已在106個國家落戶圖,給大家看,同時是有問題要贈送給大家的:為何全世界24個國家和地區聯合祭孔,為何孔子書院能漂洋過海在100多個國家落戶?孔子的魅力到底何在?今天的人們要到2500多年前的孔子那里汲取什么智慧?
――學生思考……
同學們,通過這一課的學習,大家對“百家爭鳴”有了一定的理解和把握。由此,我們發現亂世帶來的不只是殺戮與毀滅,也有希望和新生。有人說:“憤怒出詩人,亂世出思想”,你同意這個說法嗎?能給出理由嗎,親?
――學生思考……
篇6
1.上聯:一院芝蘭瑞氣 下聯:萬家楊柳春風
2.上聯:人壽年豐福滿 下聯:花香柳綠春濃
3.上聯:與松竹梅交友 下聯:擇蘭荷菊為鄰
4.上聯:山碧千峰競秀 下聯:水清百鳥爭春
5.上聯:日暖風調雨順 下聯:家和人壽年豐
6.上聯:傲骨高風亮節 下聯:紅梅翠竹青松
7.上聯:白發同偕千歲 下聯:紅心共映春秋
8.上聯:白雪紅梅報喜 下聯:黃鶯紫燕迎春
9.上聯:百花生香吐艷 下聯:四化躍馬揚鞭
10.上聯:百花生香吐艷 下聯:四化躍馬爭春
11.上聯:百花迎春斗艷 下聯:群英為國爭光
12.上聯:百卉近春斗艷 下聯:群芳為國爭光
13.上聯:百卉迎春斗艷 下聯:群芳為國爭榮
14.上聯:百聯同歌盛世 下聯:九州共祝民康
15.上聯:爆竹聲聲除舊 下聯:桃符代代更新
16.上聯:北京贏來奧運 下聯:中國獲得成功
17.上聯:碧海蒼山玉宇 下聯:春風麗日神州
18.上聯:彩筆精描四化 下聯:紅心巧繡三春
篇7
關鍵詞:陰陽五行;天人感應;儒學;道家
相對于先秦儒學而言,董仲舒的思想體系有一個突出特征,就是以陰陽五行說、天人合一論為基礎的表述框架,而以天人感應論為基本的宗教神學內涵。在早期儒家那里,系統的宇宙模式理論是不具備的,這使得儒家道德學說與禮樂制度的合理性缺少自然法則的支持。正是通過有意識地吸收道家解釋自然與歷史的宇宙法則,來建立儒學形而上的支持系統,董仲舒為儒家學說構建了完善的理論框架。
1、董仲舒對道家宇宙法則的承繼
道家常籍天道以論治道,認為天道與人道、政道之間存在著類通的軌則和道理。《經法·道法》曰:“天地有恒常,萬民有恒事,貴賤有恒立(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進而主張讓治道完全配合天道,《四度》曰:人君施政當“因天之生也以養生,……因天之殺也以伐死”,“動靜參于天地”。承繼這些觀念,董仲舒主張圣主順天行道。《漢書·董仲舒傳》記賢良對策時提到“圣人法天而立道”。《春秋繁露》更一再強調“惟人道可以參天”,“圣人視天而行”,“圣人副天之所為以為政”。
在董仲舒看來,天“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陰陽終始》),王者為政也必須與陰陽、四時、五行相配。《春秋繁露·天地陰陽》曰:“為人主者予奪生殺各當其義若四時,列官置吏必以其能若五行,好仁惡吏、仁德遠刑若陰陽,此之謂能配天。天者其道長萬物,而王者長人。人主之大,天地之參也;好惡之分,陰陽之理也;喜怒之發,寒暑之比也;官職之事,五行之義也……王者參天也。”自然界中陰陽的運用為君主處理人類社會中的陰陽事物提供了終極標準。《基義》曰:“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五行與四時相配,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不同季節特性也為某一形式的統治提供了自然的類似物。《王道通三》曰:“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以喪終,天之志也。”這一理論基本上承自道家。道家曾經把天地間一切對等的現象與事物作了二分的歸納,而系之以陰、陽,并認為天屬陽、地屬陰,一切屬陽的事物都該法天道,一切屬陰的事物都該法地道。《稱》曰:“天陽地陰,春陽秋陰,夏陽冬陰,晝陽夜陰。大國陽,小國陰;重國陽,輕國陰;有事陽而無事陰;信(伸)者陽而屈者陰;長陽少[陰];貴[陽]賤陰;達陽窮陰;取(娶)婦姓(生)子陽。有喪陰;制人者陽,制于人者陰;客陽主人陰;師陽役陰;言陽黑(默)陰;予陽受陰。諸陽者法天,…··諸陰者法地。”
天人感應也是董仲舒儒學的基本理論架構,這一理論是建立在同類相動與天人相類之上的。《春秋繁露·同類相動》曰:“氣同則會,聲比則應,其驗皦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官應之,鼓其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人副天數》曰:“唯人獨能偶天地,人有三百六十節,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體有空竅理脈,川谷之象也。心有哀樂喜怒,神氣之類也。……天以終歲之數,成人之身,故小節三百六十六,副日數也。大節十二分,副月數也。內有五臟,副五行數也。外有四肢,副四時數也。乍視乍瞑,副晝夜也。乍剛乍柔,副冬夏也。乍樂乍哀,副陰陽也。”因為同類可以相動,而天與人又屬同類,天人便自然相應了。故《同類相動》曰:“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五行相生》曰:“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天人感應過去多認為來自鄒衍,但目前能見到的比較可靠的材料中,我們看不到任何有關鄒衍談論天人感應的痕跡,倒是道家著作中不乏相關論述。《淮南子·覽冥訓》“今夫調瑟者,叩宮官應,彈角角動,此同聲相和者也”,這是講的同類相動。《天文訓》“孔竅肢體,皆通于天。天有九重,人亦有九竅。天有四時以制十二月,人亦有四肢以使十二節。天有十二月以制三百六十日,人亦有十二肢以使三百六十節”,這是講的天人同類。《泰族訓》“天之與人,有以相通也。故國危亡而天文變,世惑亂而虹蜺見,萬物有以相連,精祲有以相蕩也”,這是講的天人感應。
2、董仲舒對道家宇宙法則的推衍
董仲舒陰陽五行、天人感應的理論,基本上承自道家。但為了適應自己的需要,他也對之進行了創造性的改造與推衍,以與儒家的文化價值理路貫通。
道家崇尚陰陽和諧,《老子》曰:“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其陰陽概念只是對自然界抑或人類社會中矛盾現象的概括,并無高下之分。相反,道家認為一切事物都是相反相成的,《四度》曰:“極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但在董仲舒看來,陽很明白是天所寵愛的。《春秋繁露-陽尊陰卑》曰:“故陽氣出于東北,人于西北,發于孟春,畢于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貴陽而賤陰也。故數日者,據晝而不據夜;數歲者,據陽而不據陰,陰不得達之義。”這種關于自然世界的主張,被他推衍到了家庭與政治倫理的尊卑配位上,“三綱”說即以此為基礎。《基義》曰:“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陰陽無所獨行,其始也不得專起,其終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義。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陰兼功于陽,地兼功于天。”
道家“陽者法天”、“陰者法地”的真意是自然而然的秩序與和諧。在董仲舒的理論中也成為了尊卑上下的單向要求。《基義》曰:“《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于君,惡皆歸于臣,臣之義必于地。故為人臣者皆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于地也。”陰陽又與善惡、刑德相配,人有善有惡,政治也以刑、德并用。帛書《十六經·觀》曰:“春夏為德,秋冬為刑。先德后刑以養生”。道家先德后刑的主張是一個現世的主張,故而《姓爭》曰:“刑德相養,逆順若(乃)成。”而基于陽尊陰卑的觀念,董仲舒卻認為統治者應該更多地依靠德來移風易俗。《基義》曰“天出陽為暖以生之,地出陰為清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計其多少之分,則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與刑罰猶此也。故圣人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
道家思想中五行與陰陽一樣無上下之分,乃是宇宙間的五種神秘力量。至《呂氏春秋·十二紀》開始明確把五行配合到四時之中,五行在四時中輪流作主。由于五行有五,而四時只有四,于是在季夏之月末段,加上“中央土,其日戊己,其帝黃帝,其神后土”,以安頓五行中的土。董仲舒借用了道家對五行的安排來闡發儒家義理。在他看來,土居中央而金木水火分司四季正是君臣關系的體現。《五行對》曰:“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于土。土之于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其義不可以加矣。”而五行又與人倫相通。《五行之義》曰:“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既與“孝子忠臣之行”相通,人類的德行就自然可與五行相配了。《五行相生》認為五官取法五行,而五官又應以仁義德政為己任。即“東方者木,農之本,司農尚仁”;“南方者火也,本朝,司馬尚智”;“中央者土,君官也,司營尚信”;“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司徒尚義”;“北方者水,執法司寇也,司寇尚禮”。于是五行與仁、智、信、義、禮“五常”的相配便成了道德與天的相應的關系。
董仲舒的災異譴告理論則來自對道家天人感應思想的改造與推衍。《經法·國次》提到“過極失[當],天將降央(殃)”,這是以同類相感的觀念,應用于天人之際。政令、行為順應陰陽四時的性格來操作,則君與天、政道與天道皆貫通而合一,自然吉祥而有價值。“春行秋令”則是以人逆天,以政道逆天道,發生由錯雜之氣而來的災異也理有固然。天在道家思想中,始終是一客觀存在。但在董仲舒的思想體系中,已經完全失去了其規律固定的性質。由天人合一,董仲舒推衍出天亦具有意志,從而與自然界區分了開來。《春秋繁露·陰陽義》曰:“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一也。”《王道通三》進而曰:“察于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董仲舒認為天有仁愛之心,又能有目的地控制自然界來表現它的不滿,災異正是天對君主政令失誤、不行仁義的示警。《必仁且智》曰:“凡災異之本,盡生于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天之回應君主,并不是按照固定的模式,而是他統治的具體情形,即是否遵循了儒家以“仁政”、“德治”為主旨的一整套制度性內容。
3、董仲舒對儒家經典與宇宙論間聯系的架構
董仲舒思想的內核仍是先秦儒學的仁義論。他對陰陽五行、天人感應的闡述,無非是用以詮釋儒家仁學、德政的傳統主題,為之覓得“天道”的宇宙觀的根據。他提出的配合陰陽的“三綱”與比擬五行的“五常”,即是“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的具體體現。然而,由于其論證儒家仁義制度的理論根底已發生了改變,不僅論證起點、求證方式都源自道家,而且許多基本概念和重要思想也取自道家。這就使得從形象上看,他建構的新儒學體系與早期儒學存有顯著差異。為了加強其理論的權威性,董仲舒于是努力證明宇宙真理與儒家經典義理的一致陛。
作為公羊學大師,在儒家經典中,最為董仲舒看重的是《春秋》。《漢書·董仲舒傳》記載,為揚升《春秋》地位,董仲舒在武帝初對策時便指出:“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質諸人情,參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譏,災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惡,怪異之所施也。書邦家之過,兼災異之變;以此見人之所為,其美惡之極,乃與天地流通而往來相應,此亦言天之一端也。”在《春秋繁露》中,他又一再強調《春秋》是孔子上探天意,下明得失,奉天道以衍人道、治道的神圣法典。如《楚莊王》“《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玉杯》“《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四時之副》開頭即宣稱“圣人副天之所行為政”,然后主張在統治者的慶賞刑罰“四政”和天的暖暑清寒“四季”之間建立一種可比較的關系。而結尾為“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賞罰刑有不行于其正處者,《春秋》譏也。”在這里,董仲舒支持本質上是道家的主張,即統治者為政必須要與自然界的四季一致,但卻堅持這實際就是《春秋》賞罰理論的根本原理。
當然,由于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董仲舒承認只有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來讀《春秋》,才能使《春秋》所包含的宇宙真理明白起來。《漢書·五行志上》記董仲舒曰:”《春秋》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這就是說,使用類比推理的方式來閱讀《春秋》,人道、治道與天道的關系就可以清楚建立起來。《陽尊陰卑》曰:“是故《春秋》之于昏禮也,達宋公而不達紀侯之母,紀侯之母宜稱而不達,宋公不宜稱而達,達陽而不達陰,以天道制之也。丈夫雖踐皆為陽,婦人雖貴皆為陰。”《春秋》在記載婚禮時,只指明男方宋公,而未指出女方紀侯之母。董仲舒認為《春秋》之筆法,不直接地指出屬于陰類的事物或人的做法,正反映了扶陽抑陰的宇宙等級制度。
篇8
洪鈞培的“持今證古”式研究思路其二為洪鈞培所倡導的“持今證古”式研究思路,是用西方法律文化為主導的近現代國際法學體系討論春秋時代的“國際法”。這在洪氏所作《春秋國際公法》一書中體現尤為明顯。陳顧遠在為該著所作的序言中指出:“洪君此著,依現代國際法之體例,將其各種規律進而與春秋國際規律為比較的研究,亦系治史之一種應有方法。且可賴此一一指出我先例之和於現代國際法者何在,持今證古,頗易領會,與愚作既免重復,并相成焉”,可見當時陳顧遠已經認識到洪著在研究思路上與自己的區別。其所稱之“依現代國際法之體例”而“為比較的研究”,顯然是在現代國際法學的框架下對古今法制進行規范比較的思路,因此陳顧遠將其概括為“持今證古”,是頗為準確的。該著共分三編:第一編“概論”、第二編“平時法規”和第三編“戰時法規”。在各編之下章節環節的討論中,基本上遵循了近現代國際法學體系。如其第二編“平時法規”下分七章,分別為“國家”、“盟會”、“國際交涉人員”、“盟”、“關稅”、“節———護照”、“國際紛爭之解決”,是已然純用現代化的國際法體系展開討論了。尤其是在具體討論的節層次中,仍然大體保持了近現代國際法的討論范式,如第二編第一章“國家”下分五節,分別為“國家之要素”、“國家之種類”、“政府之承認”、“領土之取得、國家之消滅與變更及土地并有之權利義務”、“國家之權利義務”等體例,皆一準近現代國際法體系而展開討論,其余章節安排,大體若此。從積極的角度看,這種體例為深受近現代西方法學理論影響的現代學者提供了較為熟悉的認知途徑去比附理解中國古代的相關制度,但從消極的方面看,在這種體例下的論證過程中,總不免有先定觀點,再尋證據的嫌疑。若深究支撐其各論點的論據以及論證過程,則多會發現其中存在的種種瑕疵與牽強之處。無論是在春秋時代“國際公法”的體系分析上,還是在討論這種“國際公法”的具體規范時,洪氏都多少采用了近現代國際法的標準。這種方法一方面當然反映了某種程度上人類法律文明發展的一般性,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帶有西方式、現代式思維的局限性,在分析中國法律傳統時,往往導致片面乃至錯誤的結論。令人遺憾的是,洪著的這些缺點,在西學把握學術霸權的當代,仍然不可避免地為現代相關研究領域的學者繼承。
二、近年“春秋國際法”研究中的思路
近二十年來國內法律史學者對“春秋國際法”的討論,大多繼承洪鈞培在《春秋國際公法》中采用的思路而展開。其中篇幅和影響較大,且較具代表意義的著作,為孫玉榮先生的《古代中國國際法研究》一書。除該著外,圍繞該主題發表的論文亦有不少,其中內容較全面的,為趙彥昌先生的碩士論文《春秋國際法研究》。限于篇幅,本文不再一一概述這些論著的具體觀點和論述過程。但從總體上看,在這些論著的研究中,仍然貫徹了洪鈞培式的研究思路,即通過現代國際法學體系對古代類似的法律制度進行研討,然后以相關史料填充進去。這導致洪鈞培式思路中的固有瑕疵,不僅沒有消弭,反有日益擴大之虞。以孫玉榮先生的《古代中國國際法研究》為例,不含附錄和后記,該著共分十一章。從其篇章節目安排上看,如果不是其中有若干“中國”的概念和幾處諸如“喪亂不伐”之類的內容,幾乎很難確信這是一部中國法制史的著作,反倒令人容易聯想起現代西方國際法學的經典教材《奧本海國際法》的篇章結構。
如該著第三章“古代中國國際法的主體”下分五節,分別為“國家的要素”、“國家的種類”、“國家的基本權利與義務”、“國際法上的承認”、“國際法上的繼承”,是幾乎一準現代國際法理論體系進行討論了。如果說這些概念有些尚可反映人類法律文明共性的話,那么該章第三節“國家的基本權利與義務”之下,又根據“獨立權”、“平等權”、“自保權”、“管轄權”這些完全現代化的概念對古代中國國家的“國家權利”進行討論。在第四章第一節“國家領土的取得和變更”之中,更是令人瞠目地將中國古代國家領土的變動情況總結為與近現代國際法體系完全一致的“先占”、“添附”、“時效”、“征服”、“割讓”、“歸還”等等。這樣的討論,可謂完全繼承了洪鈞培式“持今證古”的研究思路,且在該思路的影響下更進一步地將現代法制體系完全套用到古代法研究之中。這幾乎必然會引起一系列誤解,正因如此,該著的一些觀點不免招致學界的批評。吉林大學歷史系2004級碩士畢業生趙彥昌先生在其論文《春秋國際法研究》中批評孫著稱:“作者為法學出身,對歷史知之甚少,所以在其專著出現不少常識性錯誤”、“只知前面近現代國際法的體系,然后在古籍中找到與之類似之內容,便生搬硬套,不懂其語句之真實含義”,這樣的意見雖然嚴厲了些,但批評卻并非全無依據。從孫著中相關論點的論證過程看,許多結論只依靠其所舉的單個事例予以證實,有的證據是基于對史實的誤解而使用的,有時甚至出現前后矛盾的論述。如在“國家的分類”一節中,孫先生以的有無將古代的國家分為完全國與附屬國,先不說這個概念能否用于當時,僅以其論據看,其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也令人尷尬,因為該著所引的《左傳•襄公二年》戚之會傳文中出現了較為嚴重的錯訛,如“滕”誤作“騰”,“薛”誤作“薜”。除此以外,孫先生在此的立論也是很值得商榷的,她認為在襄公二年的戚之會上滕、薛、小邾作為齊國的附屬國而“失去了出席國際會議的外交權”,又認為襄公二十七年第二次弭兵之會上魯國使者叔孫豹所稱的“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國也”說明了“邾、滕作為附屬國,雖被邀請參加會議,但沒有簽訂條約的權利。附屬國因為沒有,所以不是國際法主體”,這就不免因望文而生硬套用現代國際法理論之弊。如果對照一下春秋經傳的詳細記載,是斷不能得出如此結論的。關于襄公二年的戚之會,《春秋經》明言:“冬,仲孫蔑會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衛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又根據《左傳》上的記載,“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故也”,顯然可知這三個國家因當時皆為齊國的屬國,齊國不來會,這三個屬國自然不敢違逆齊國來與晉、魯相會。這與其有沒有出席國際會議的資格沒有關系。《左傳》的下文中又提到:“冬,復會于戚。齊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會,知武子之言故也”,可見在晉國向齊國發出帶有戰爭威脅意味的邀請后,齊國懼于晉國作為伯主的權威,便在冬天帥其屬國滕、薛、小邾與晉、魯兩國相會,并參與伯主率領的在虎牢修筑要塞的軍事行動,協助晉國壓服了鄭國。如果按照孫先生前面的結論,滕、薛、小邾這三個國家的狀態就處于一種時有時無、飄忽不定的狀態,這顯然是不合常識的。事實上,春秋時期的屬國與附庸并非一個概念,其在當時各國交往法制中的地位也大不相同。
在此基礎上,春秋諸國的法律地位,顯然不是像孫著所言“春秋時期,諸侯之邦與盟主之邦以及諸侯之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孫著在此混淆了春秋國際法中屬國和附庸的概念,是由于其機械套用近現代國際法上的“”概念而導致的。而其對“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齊故也”的理解,也顯然出現了嚴重的偏差。從杜預所注的“三國,齊之屬”中錯誤地推導出“附屬國因為沒有,所以不是國際法主體”這樣的結論。如果孫先生注意一下經傳原文的前后文照應,在使用傳文前審讀一下對應的經文,那么此類問題是可以避免的。總的來說,在洪鈞培式“持今證古”的研究思路下,論者為了將近現代國際法概念與體系能與古代文獻兼容,而不得不削足適履地使用文獻資料,因而導致論述過程中的論點與論據往往難以自洽。孫著中存在的一些其他值得商榷的觀點,例如其繼承洪鈞培生造的“北盟會”、“南盟會”、“總盟會”概念,以及認為春秋時代乃至整個中華法系歷史中存在“國家平等原則”、“國家領土神圣不可侵犯原則”、“不干涉內政原則”等近現代國際法原則等等,其根本原因,仍可歸結到研究者使用的研究思路上。作為一個典型的例子,孫著中所體現的洪鈞培式研究思路中的一些固有瑕疵,在當代的一些相關研究中,不僅沒有消弭,反而有加重的趨勢。這是在中國古代國際法律史研究中機械套用西方國際法理論而導致的結果。相對于孫著中出現的問題,吉林大學歷史學院趙彥昌先生的碩士論文《春秋國際法研究》則有了較為明顯的進步,首先,在文獻材料的使用上,沒有出現嚴重錯誤。其次,對孫著中出現的問題,也進行了相當的糾正。但總的來說,在研究思路上,卻并沒有根本的更革,仍然是模仿洪鈞培式的研究模式,以近現代國際法學的方法將春秋時期的相關文獻進行剪裁分析,最終得出一個看上去十分“現代化”的結論:春秋國際法中有很多原則、規則已經或者正在納入近現代國際法體系當中,春秋國際法中有五項基本原則,即:國家相對平等原則、國家領土神圣不可侵犯原則、互不干涉內政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條約必須遵守原則,雖然和近現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盡相同,但是對于我國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本精神則大致相同。可見,在趙文之中,對春秋時代的國際法原則,已經使用了較為審慎的表述方式,即“相對平等”這樣的表述方式,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重要進步。但其后所使用的“國家領土神圣不可侵犯原則、互不干涉內政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條約必須遵守原則”仍然是用現代法學的概念在描述古代制度。尤其是“互不干涉內政”之說,在春秋諸國間根據當時公認的交往法則而頻繁互相干涉的史實前,是很難立足的。在相關文獻記載中,可以看到多如牛毛的干涉行為:無論是諸侯“安定周室”還是諸侯間“安定與國”的行動,乃至收納出奔貴族,挾出奔者干涉他國的納入行動,以現代法學的眼光評判,這都是典型的“干涉他國內政”行為,但這種行為在當時各國的交往法則中,卻頗多具有合法屬性。所謂“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乃是伯主的國際法義務,而“安定與國”和“納入”都是足以出兵干涉他國內政的合法理由。由此,我們似乎應該反思,對春秋時代的各國交往法制,究竟應該以何種思路開展研究,方能最大程度還原此法制的原貌,而避免其被西方法律文明主導的現代法律思維與表述方式肢解得面目全非,以至于產生種種不甚妥當的結論?
三、“春秋國際法”研究思路反思與探討
(一)對“持今證古”研究思路的反思洪鈞培式“持今證古”研究思路中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就是想當然地認為近現代國際法的原則、體系、規范可以直接適用于古代法研究上。這種方法論上的問題可以引起一系列次級問題。如究竟應該如何研究古代國際法,乃至以何種態度對待古代的法律文明成果;當認識古代法時,如何避免以一種過于自大的態度批評古代法律文明的得失;當分析古代法時,應該如何正確使用現代法律文明的進步成果對其進行剖析等等。歸根到底,就是應當以何種方法來認識、分析和評判古代法律文明。我們可以使用現代法學的原則、概念、體系、語境討論古代法嗎?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以現代法學的成果審視古代法的發展,在邏輯上并無不當之處。對于古代法而言,現代法是它們的繼承者、發揚者,是在近現代工業社會文明基礎上繼往開來的高度成熟、高度精密化的文化系統,她是現代人類文明的驕傲,無論從哪個角度看,現代法都遠比古代法進步,這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因此,合理使用現代法學的一些成果分析和評判古代法,是確有其合理性的。但需審慎的,當問題進入到認識和還原古代法律文明原貌的工作時,就不宜隨意地使用現代法律標準描述和評判古代法律制度。法律史的史學屬性,決定了它是一個在時間維度上展開的學科,這導致法律史在研究思路上與部門法研究存在重要區別。在時間維度上,人類文明中的法律制度、法律學科、法律文化、法律思想經歷了復雜的演化過程,在演化的終端,形成了目前所達到的人類法律文明成就。因此,當沿用現代人所熟識的現代法律知識回溯法的發展歷史時,就必須以時間維度上的全局觀念,萃取可以通用于法律史全局的法律知識,以此開展對人類法律文明發展演化史的考察。當具體到某一個特定的時期、特定區域的法律演進過程時,必須注意構成該時期、該區域的法的各個構件,這些構件可能已經被吸納入現代法中某個特定部分,也有可能已經完全消逝在奔涌流淌的歷史長河中。對于前者,自然可以援引現代法中與之存在淵源關聯的部分進行分析,而對于后者,就必須審慎對待,避免粗暴地使用現代法的知識去解釋古代法———這種生搬硬套的方法極易導致一系列錯誤,從而影響對古代法的正確認識和評價。從清末至當今的“春秋國際法”研究中,非常容易看到,洪鈞培式的“持今證古”研究思路所帶來的種種誤解,幾乎都是由于這種刻舟求劍式的錯誤而引起的。這種不恰當的“持今證古”思路,目前已經引起了國內許多學人的批評。批評者大多以“簡單比附”和“附會”來形容這種研究方法。西安政治學院軍事法學系的熊梅博士稱:“從晚清到民國,學者們對于先秦國際法(包括戰爭法)的研究熱情,是在西學東漸的背景下形成的,是中國傳統文化對西方文化進行反應的一個例證……決定了這一時期的研究難免帶有簡單比附的痕跡。”另有學者批評說:“由于受西方中心論的影響,學界長期存在以西方范式為標尺的褊狹,表現在國際法問題上就是以西方確立的國際法理論來套中國的古代社會形態,從而得出中國古代沒有真正意義的國際法的結論,而將中國樸素的國際法思想一并潑掉”。要言之,對于這種以近現代國際法理論與體系直接套用到春秋史上的做法,已經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但對于春秋各國間交往法制的研究而言,必須進一步追問的是,我們究竟應該采取什么樣的思路開展研究呢?
(二)更合理的春秋各國間交往法制研究思路探討基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對春秋各國間交往法制的研究,在研究思路上需要注意三個方面:
1.應本著“就史言史”思路尋找古今法制間的合理關聯從整個人類法律文明演化發展史的宏觀角度看,古代法是現代法的前輩,現代法是古代法的繼承者,二者之間存在繼承性的關聯是不容置疑的。但也要注意的是,由于歷史演進的復雜性,許多人類法律文明的成果已經湮沒在歷史長河之中,而不同文明、不同時期的法律,在結構、原則、規范形式上都有著形形的差別,從基本原則到各層法則的細節,多與現代法律文明存在著明顯的區別。這就要求在研究古代法時,不應不加區分地將現代法中的原則、體系乃至思維方式直接套用到古代法研究中。尤其應注意的是,人類法律文明的近現代演進,基本上是在西方法的話語權主導下完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當研討中國古代法制時,就更不能籠統地將西方法視為普世價值,進而機械地按照源出西方近現代法的制度、方法和思路來研究中國古代法。歷史地考察人類法律文明的發展演化,需要以歷史的方法觀察整個人類法律文明發展的全過程,從無數細節中歸納演繹人類法律文明發展的一般規律。古代法與現代法間存在著開拓與繼承、前輩與后輩的關系。歷史地考察人類各國交往法制的發展歷程,不難注意到,很多在古代法制中曾被視為金科玉律的法則,都因隨著文明的發展而湮沒在歷史的長河中,或者逐漸式微成近現代法制中一些較為不重要的部分。如古代各國交往法制所重視的身份等差以及與此相關的禮儀問題,在近現代國際法中,要么被完全否定,要么從繁文縟節簡化成現代社會所需要的簡潔程序。有關使節的待遇、等級、儀式等法則,在古代法制中曾被視為極為重要的內容,而在近現代國際法中則多簡化成較為簡單的制度,或者干脆退出法律范疇,成為純粹的禮儀規范。當然,也應注意到:盡管其儀式程序簡化了,但其中所包含的法律精神并沒有多大的變化:尊重對方的尊嚴、相同的等級間不得互為管轄等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精神和法律原則。這說明人類各國的交往法制在其發展演化的歷史進程中,既有不斷變化、新生、消逝的部分,也有在一定歷史時期內保持穩定性而傳承的部分。這種在時間區間內保持一定穩定性的法,其所蘊含的基本概念和價值標準,可以作為現代學者搭建再現古代法原貌工程的梁柱。誠如武樹臣先生所言,這種標準“應當具備宏觀性、穩定性并有利于揭示人類法律實踐活動的歷史規律性”,這就要求現代學者需要從歷史維度考察在各法律文明、各歷史時期的法律演化進程中所共有的因素,以這種具有一般性的因素作為考察古代法律制度與文化的標準,而不是將某個特定時期、某個特定文明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作為普世的、通行于各時空的標準。從學界對自清末以來對“春秋國際法”的研究與討論中可以看出,許多學者在研究思路上往往都在不自覺地使用現代法的標準去衡量古代法問題,換言之,就是都沒有找到古代法和現代法之間的合理關聯點。筆者認為,民國著名法制史學者陳顧遠先生所秉持的“就史言史,意存其真”的“自史尋法”式研究思路更能貼近歷史的真實,可以避免因“持今證古”式思路的固有瑕疵而產生的種種認知謬誤,是在當前的相關研究中應當予以重視的。一言以蔽之,現在需要重視和恢復陳顧遠“就史言史”式研究思路中的合理部分,而非繼續將洪鈞培“持今證古”式思路中的瑕疵擴大下去。
2.在相關歷史比較研究中應以功能比較方法為主在研究古代法制過程中,功能比較的方法可能比規范比較的方法更加科學有效。換言之,應當循著尋找功能共通的思路考察古代法中的各國交往法制規范,而非以現代既有的國際法規范體系為綱領,在古代文獻中尋找“古代國際法”的蹤跡。對于法律成文化水平已經高度發達的近現代法律文明而言,規范比較的方法可能是較為便利的,對于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法系的相同或接近的法律規范,經過調查和規范文本的取樣,對待比較的法律規范加以分解剖析,自然有其合理之處。但對于法律史而言,由于全球化時代以前各不同法律文明在歷史演進過程中的復雜性和相對獨立性,這種方法的應用就十分困難,乃至在很多情況下是根本不可能的。生硬地使用這個方法,就很難避免因“持今證古”而導致一些不妥當認識的出現。相對而言,功能比較的方法則側重于以問題為中心而非以規范為中心進行考察,這就有利于擺脫現代法學的思維定勢,以較為中立和公允的視角,獲得對人類法律史文明較為理性的解讀。就春秋諸國間的交往法制而言,若以功能比較的方法開展研究,頗可望能取得更為客觀的結論。
篇9
1.這是一個歷史愛好者參觀到的一處我國遠古人類遺址,對這個牌正確的子文字解釋應該是
A.目前我國境內已知的最早的人類,距今約170萬年
B.生活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巖洞里,距今約70萬—20萬年
C.生活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山頂洞穴里,距今約1.8萬年
D.位于浙江余姚河姆渡村,距今約7000年
2.《韓非子》是一部古書,里面有這樣的記載:“上古時候……民眾經常生病。圣人出現以后,用鉆木取火的方法使民眾能吃到熟食,人們都非常高興,于是推舉他通知天下,稱他為‘燧人氏’”。從這幾句話中,我們可以得出遠古人類怎樣的信息?
A.遠古人類發明了文字 B.遠古人類懂得用火燒烤食物
C.遠古人類會制作陶器 D.什么信息也得不出來
3.“我來自元謀,你來自周口,牽起你毛茸茸的手,愛讓我們直立行走。”這首在網絡上頗為流傳的詩句,讓我國境內的遠古人類蒙上了一層神秘而浪漫的薄紗。下列遠古人類中,較早種植粟并居住于黃河流域的是( )
A.元謀人 B.北京人 C.半坡人 D.河姆渡人
4.相傳,禹年老后,部落聯盟推舉舜為繼承人。后來,舜又以同樣的方式傳位給禹。這種通過推舉產生部落首領的辦法,后人稱之為什么制度?
A.推舉制 B.世襲制
C.分封制 D.禪讓制
5.“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符合這一特征的制度是 ( )
A.分封制 B.禪讓制 C.等級制 D.王位世襲制
6. 七年級開學后不久,某班轉進一位新同學.在向同學們作自我介紹時,他說:“我的姓和中國歷第一個王朝的名稱是一樣的”,他姓 :
A.商 B.秦 C.夏 D.周
7.研究歷史離不開文字資料,我國有文字可考的歷史開始于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8.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率軍在牧野擊敗商朝軍隊,紂王自焚,商朝滅亡。這個事件叫
A.大禹治水 B.商湯滅夏 C.盤庚遷殷 D.武王伐紂
9.公元前1046年屬于
A.公元前11世紀40年代 B.公元11世紀40年代
C.公元前10世紀40年代 D.公元10世紀40年代
10.山東又稱齊魯大地。“齊魯”的來歷和的哪一制度有關?
A.禪讓制 B.分封制 C.宗法制 D.等級制
11.春秋五霸中第一個稱霸的是齊桓公,他稱霸的地點是在下圖中的哪里?
12.春秋時期,楚莊王率兵大舉北進,長驅直入周天子所在的伊水.洛水流域,并乘機向周王室詢問九鼎的大小輕重,這就是成語“楚王問鼎”的來歷。這件事說明:
A.楚莊王很好奇,想知道鼎的大小輕重
B.楚莊王向送給周天子更大更好的九鼎
C.九鼎是王權的象征,楚莊王想取代周天子
D.楚莊王想尊王攘夷,幫助周天子抵抗少數民族的進攻
13.春秋戰國時期人們的勞作方式從千耦其耘(集體耕作)轉變為個體農耕的主要原因是:
A.鐵器.牛耕的廣泛使用,提高了生產效率
B.大型水利工程的興建改善了生產條件
C.農藥.化肥的使用提高了糧食產量
D.各國競相變法.改革的推動
14.通過甲骨文卜辭.四羊方尊.司母戊鼎.殷墟等遺物遺址.我們可以了解:
A.夏朝歷史 B.商朝歷史 C.周朝歷史 D.秦朝歷史
15.為秦國以后兼并六國打下堅實基礎的是:
A.李愧變法 B.吳起變法 C.鄒忌改革 D.商鞅變法
16.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記錄和反映了當時國王的活動以及王朝的政治.經濟情況。對研究哪一王朝的歷史有重要價值?
A.夏 B.商 C.周 D.秦
17.孔子鼓勵學生要獨立思考,敢于堅持自己的意見。這叫做:
A.“三人行,必有吾師焉”
B.“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
C.“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D.“當仁不讓于師”
18.下面各項與法家思想相符合的是
A.主張教化百姓,以“禮”治國 B.強調用“刑罰”加強統治
C.提出了“無為而治”的思想 D.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19.目前世界上所發現的的青銅器是哪一項?
A B C D
20.水旱從人,不知饑饉,時無荒年,天下謂之“天府”也。這幾句話說的是哪一重大水利工程的功能?
A.大禹治水 B.三峽水利工程
C.都江堰水利工程 D.長城
21.郭沫若說:“一片甲骨驚天下。”主要因為甲骨文是
A.目前我國發現最早的比較成熟的文字 B.刻在龜甲或獸骨上的文字
C.商代的文字 D.字母文字的起源
22.長篇小說《封神演義》中的故事傳說大約發生在( )。
A.黃帝時 B.夏朝時 C.商末周初 D.春秋戰國
23.“朝秦暮楚”反映了哪一時期的歷史現象
A.西周 B.春秋 C.戰國 D.秦朝
24. 儒家的治國主張是
A.以“禮”治國 B.以“法”治國
C.“無為而治” D.“兼愛”“非攻”
25.在戰國后期的秦國,一個農民如果想免除勞役,的辦法應該是
A.當兵立軍功 B.不隱瞞犯法行為 C.合理經商致富 D.大量生產糧食和布帛
26.最能代表兩千多年前我國的音樂文化已達到很高水平的是( )。
A.編鐘 B.銅鐘 C.古箏 D.笛子
27. 戰國時期出現“百家爭鳴”局面的根本原因是
A.私學的興盛 B.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大變革的出現
C.頻繁的爭霸戰爭 D.學術的繁榮和思想的活躍
28. 在傳說中,炎帝和黃帝是 的部落聯盟首領
A.黃河流域 B.長江流域 C.珠江流域 D.淮河流域
29.“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故事蘊含了對立事物能夠互相轉化的道理.這跟我國古代一位思想家的主張不謀而合。這位思想家是
A.老子 B.墨子 C.韓非子 D.孫臏
30.若要查閱孔子的言論,應從以下什么書入手 ( )
A.《春秋》 B.《詩》 C.《書》 D.《論語》
二、非選擇題部分(共40分)
31.閱讀下列圖片:
圖一:炎帝陵 圖二:黃帝陵 圖三:大禹陵
請回答:
(1)圖一相關的人物對中華民族作出哪些貢獻?(2分)
(2)圖二所指的人物有什么事跡流傳后世?(2分)
(3)圖一、圖二中的人物在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歷史過程中有什么樣的重要地位?(2分)
(4)人們最敬佩圖三人物是因為哪一件事?這個傳說反映了什么?(4分)
32.春秋戰國是我國歷的政治大動蕩.社會大變革.文化空前繁榮時期。請回憶所學內容,根據要求作答。(15分)
(一) 了解春秋五霸
材料一 周平王即位,把都城遷到洛邑,以避開犬戎族的進攻。平王時候,周王室勢力已經衰弱,諸侯以強并弱,齊.楚.秦.晉開始強大起來,政權也由地方諸侯掌控。
(1)從材料一可以看出,當時諸侯已經不把周王室放在眼里,這與西周初年分封諸侯的初
衷背道而馳。那么,西周初年實行分封制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2分)
(2)請列舉春秋時期三個的霸主?(3分)
(二 ) 走進諸子百家
材料二 由分立趨向統一的春秋戰國時期,造就了孔子.老子等一大批杰出的思想家,學術思想繁榮,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其中,對后世影響的思想家是孔子。
材料三
墨子 孟子 莊子 韓非子
(3)據材料二,指出孔子創立的學派及其思想的核心。(3分)
(4)中央電視臺百家講壇要播出一期“百家爭鳴”的講座,介紹春秋戰國時期的思想家的主要觀點。請你將材料三中的人物填寫在相應的括號里(4分)
順其自然——( ) 以法治國——( )
民貴君輕——( ) 兼愛非攻——( )
(5)學習“諸子百家”思想后,圍繞治理校園內隨便亂扔垃圾的行為,請你分別站在墨家.道家.儒家的立場上說一句話,表明你的立場。(3分)
33.閱讀下列材料:(15分)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各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也 ,不循而興。殷.夏之滅也 ,不易禮而亡。
――《商君書•更法》
請回答:
(1)文中的公孫鞅指的是誰?(2分)變法的目的是什么?(2分)
(2)公孫鞅在誰的支持下進行了變法?(1分)他變法的主要措施有哪些?(4分)(至少寫出4點)
篇10
穿井得一人原文
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家穿井得一人。”
有聞而傳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于宋君。
宋君令人問之于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
求聞之若此,不若無聞也。
穿井得一人注釋
①選自《呂氏春和·慎行覽·察傳》。
②溉汲——從井里打水澆地。溉:音gai,澆灌。汲:音ji,從井里打水。
③及——等到。
④國人道之——都城的人談論這件事。國:古代國都也稱“國”。
⑤聞之于宋君——這件事被宋君聽到了。之:代詞,指“丁氏穿井得一人”一事,是“聞”的賓語。于:介詞:當“被”講,引進主動者。宋君:宋國國君。
⑥問之于丁氏——向丁氏問這件事。于:介詞:當“向”講。
⑦使——使用,指勞動力。
穿井得一人譯文
宋國有一家姓丁的,家中沒有井,須到外面打水澆地,因此經常有一個人住在外面。等到他家打了一眼井之后,便對別人說:“我家打井得到一個人。”
有人聽到這話,傳播說:“丁家打井打出了一個人。”都城的人都談論這件事,一直傳到宋國國君那里。
宋國國君派人去問姓丁的。丁家的人回答說:“得到一個人的勞力,并不是從井中挖出一個人來呀。” 早知道是這個結果,還不如不問。
《穿井得一人》閱讀答案
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
及其家穿井,告人日:“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一,日:“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于宋君宋君令人問之于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
——《呂氏春秋 察傳》
1.用“/”給文中無標點的文字斷句。
2.解釋加點的詞:
及其家( ) 道之( )
《穿井得一人》閱讀答案文章《穿井得一人》3.宋君為什么要派人向丁家詢問這件事呢?
4.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一個什么道理?
參考答案:
1.……道之/……宋君/宋君……丁氏/丁氏對曰/
《穿井得一人》閱讀答案閱讀答案2.到,等到。 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