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齡傳范文

時間:2023-03-20 04:18:5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房玄齡傳,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房玄齡為國盡心竭力。他不愛奇珍異寶,一心廣攬賢才,為國效力;即使病重,也不忘為國事上書進言,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新房玄齡傳閱讀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新唐書房玄齡,臨淄人。開皇中,皆謂隋祚方永,玄齡密白父曰:“上無功德妄誅殺攘神器有之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嫡庶競侈僭相傾鬩終當內相誅夷”年十八,舉進士。吏部侍郎高孝基名知人,日:“仆觀人多矣,未有如此郎者,當為國器。”太宗以燉煌公徇渭北,杖策.上謁軍門,一見如舊。公為秦王,征伐未嘗不從,眾爭取怪珍,玄齡獨收人物致幕府,與諸將密相申結,人人愿盡死力。居府出入十年,軍符府檄,或駐馬即辦,文約理盡,初不著稿。高祖曰“若人機識,是宜委任。每為吾兒陳事,千里外猶對面語。”隱太子將有變,王召以方士服入,夜計事。事平,第功班賞,功第一,食邑千三百戶。淮安王神通曰:“義師起,臣兵最先至,今玄齡以刀筆吏居第一,臣所未喻。”帝曰:“叔父兵誠先至,然未嘗躬行陣勞。今玄齡有決勝帷幄、定社稷功,此蕭何所以先諸將也。”居宰相積十五年,自以權寵隆極,累表辭位,詔不聽。帝遣使謂曰:“讓,誠美德也。一日去良弼,如亡左右手,毋多讓!”會伐遼,留守京師。詔曰:“公當蕭何之任,朕無西顧憂矣。”玄齡數上書勸帝,愿毋輕敵,久事外夷。晚節多病,玄齡顧諸子曰:“今天下事無不得,惟討高麗未止,上含怒意決,群臣莫敢諫,吾而不言,抱愧沒地矣!”遂上疏,帝得疏,曰:“是已危懾,尚能憂吾國事乎!”玄齡當國,夙夜勤強,任公竭節,不欲一物失所。無忌,聞人善,若已有之。明達吏治,議法處令,務為寬平。不以己長望人,取人不求備,雖卑賤皆得盡所能。治家有法度,常恐諸子驕侈,乃集古今家誡,書為屏風,令各取一具,曰:“留意于此,足以保躬矣!漢袁氏累葉忠節,吾心所尚,爾宜師之。”

(選自《新唐書·房玄齡傳》)

1.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上無功/德妄誅殺/攘神器有之/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嫡/庶競侈僭/相傾鬩/終當內相誅夷/

B.上無功德/妄誅殺/攘神器有之/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嫡庶/競侈僭/相傾鬩/終當內相誅夷/

C.上無功/德妄誅殺/攘神器有之/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嫡庶/競侈僭/相傾鬩/終當內相誅夷/

D.上無功德/妄誅殺/攘神器有之/不為子孫立長久/計淆置嫡/庶競侈僭/相傾鬩/終當內相誅夷/

2.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

分)

A.進士,中國古代科舉考試中,通過最后- -級中央政府考試的人,即殿試及第者。

B.幕府,古代君王或軍中將帥處理政務之地,用帳幕搭建,故稱之,也泛指衙署。

C.刀筆吏,指文職官員或掌管文案的官吏,因為古代讀書人常用刀和筆修改文字。

D.夷,古代泛指華夏民族以外的各族,東夷、西戎、南蠻、北狄統稱蠻夷或四夷。

3.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房玄齡深得太宗信任。太宗巡行渭北時,房玄齡與太宗就一見如故;后來凡有戰事房玄齡就一定跟隨。

B.房玄齡為國盡心竭力。他不愛奇珍異寶,一心廣攬賢才,為國效力;即使病重,也不忘為國事上書進言。

C.房玄齡才能卓爾不群。年輕時就被高孝基譽為國家的棟梁;在秦王府任職達十年之久,展現了他的才華。

D.房玄齡注重家風建設。房玄齡注重自身修養,見賢思齊,寬以待人;收集古今家訓,警示子女遵守法度。

4.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8分)

(1)若人機識,是宜委任。每為吾兒陳事,千里外猶對面語。(4 分)

(2)留意于此,足以保躬矣!漢袁氏累葉忠節,吾心所尚,爾宜師之。(4 分)

5.文中唐太宗兩次把房玄齡比作漢朝名相蕭何,各有怎樣的目的?

(3分)

答案:

1.B

2.B

解析:不包括“君王”。

3.A

解析:“后來凡有戰事房玄齡就一 定跟隨”錯,文中有“會伐遼, 留守京師”。

4.(1)這個人機敏有學識,是應當委以重任的。

每次替我的兒子陳述事情,即使遠在千里之外也好像是面對面說話一樣。

評分標準:語句大意1分,“若”“委任”“面”各1分。

(2)對這些多加用心留意,就能夠保全自身了!漢朝袁氏幾代忠誠守節,我內心很崇尚,你們也應該效法學習他們。

評分標準:語句人意1分,“躬”累葉”“師”各1分。

5.第一次是為了突出房玄齡的功績,第二次是為了突出房玄齡的才能,由此可見唐太宗對房玄齡的器重和信任。

篇2

經過半天緊張、激烈的角逐,舞鋼市第四季度微型消防站比武競賽圓滿閉幕,這次比武是對全市重點單位微型站建設的一次全面檢閱,是加強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一次有效實踐。比賽中,全體參賽人員頑強拼搏,團結協作,出色地完成了全部賽事,充分展現了我市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隊員良好的業務素質和精神風貌。在此,讓我們以熱烈的掌聲對比賽取得圓滿成功以及剛才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表示衷心的祝賀!

成功舉辦全市微型消防站比武競賽,將有力地提升我市消防工作水平。為舉辦這次比武競賽,市消防大隊作了大量準備工作,全市重點單位和各物業、社區克服種種困難,嚴格訓練,積極參賽,為比武競賽的順利舉行作出了貢獻。

借此機會,就進一步抓好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工作強調三點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投入

微型消防站指的是依托單位志愿消防隊伍,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開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等火災防控工作的消防隊伍。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全市滅火應急救援任務日趨繁重,消防警力不足與現實需要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微型消防站的建設有效緩解了這一矛盾,也為社會單位增加了一道“防火墻”。因此,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隊伍和微型消防站建設,單位法人作為微型站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要加大經費保障,配齊配強專職隊員,配備滅火器、水槍、水帶等必要的滅火器材及個人防護裝備,確保能夠正常運行。

二、注重使用,加強管理

建好微型消防站是基礎,發揮好其應有作用才是最終目的。消防大隊要熟悉各重點單位微型站建設情況,掌握聯系方式,將其納入119指揮調度體系,一旦有單位發生火災第一時間調動本單位和毗鄰單位的微型消防站趕赴現場處置。各社會單位要緊緊圍繞防火巡查、滅火救援、消防宣傳等三項基本職能,不斷強化日常訓練和器材操作熟悉,樹立執勤戰備意識,確保隨時“拉得出、滅得快”,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三、結合工作,主動履責

篇3

關鍵詞:氐;羌;婚姻;融合

婚姻形態是研究民族史的重要課題。通常, 一個民族的婚姻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點, 因此了解氐、羌兩族婚姻的特點, 有助于深入認識這兩個民族的起源、演變及與其他民族的融合。有關氐、羌的婚姻形態,學術界鮮有專門的論著涉及,多是淹沒于一般的敘事當中,因此有必要對這個問題作深入的論述。

一、羌族的婚俗

載有羌族婚俗的史書,較早的要數《后漢書》,其中《西羌傳》一文說,羌人氏族無定,以父名母姓為種號,“十二世后,相與婚姻,父沒則妻后母,兄亡則納,故國無鰥寡,種類繁熾”。[1]這是指同姓親屬不通婚、納后母寡嫂為妻的一種婚俗。其中后一種被叫做“收繼婚”,這種婚俗在我國古代北方民族中較為普遍,如匈奴、烏桓、鮮卑、突厥等民族皆有流行。

郭義恭《廣志》就談道:“羌與北狄同,其人魯鈍,饒妻妾,多子姓。一人生子數十,或至百人。嫁女得高貲者,聘至百犢。女披大華氈,以為盛服。”[2]這條史料說的是羌族王公、貴族婚娶的盛況,一夫多妻,子孫繁盛,聘禮不菲,而服飾頗具民族特色。當然這描述的是羌族特定的階層,而一般的羌民,不至于有這樣的規模。

羌人的婚姻形態,除了文獻中的記載,在一些實物資料上也可看出端倪。北魏神龜二年(公元519年),夫蒙文慶為亡父亡妹七世父母造立的石像上,有像主夫蒙文慶、母雷男紙、妻黨。從其母親和妻子的姓氏來看,雷為氐或是羌姓氏,黨為羌族姓氏,所以石像即《夫蒙文慶造像碑》所反映的是羌族的族內婚。北周天和六年(公元571年)的《雷明香為亡夫同 乾熾造像記》題名中,有像主雷明香、兄橫野將軍疆努司馬雷標、弟宣威將軍輔朝請別將雷~安、夫曠野將軍、殿中司馬同乾熾、息女貴妃、息女貴宗、女夫雷季玉、女夫夫蒙雙養、外孫夫蒙榮姬。雷、同 、夫蒙皆為羌族姓氏。此碑銘亦反映了羌族族內婚形態。

至于當時羌人與其他民族通婚的情況,文獻記載亦不少。史書說,后秦姚興時,“立其昭儀張氏為皇后”;姚泓時,姚恢叛,“恢舅茍和時為立節將軍,守忠不貳”[3]。此為漢族張氏、氐族茍氏嫁與羌族姚氏的事例。又,仇池國主楊保宗既立,楊難當妻姚氏謂楊難當曰:“國險,宜立長君,反事孺子,非久計”[4],此為羌族姚氏嫁與氐族楊氏的例子。

前秦苻洪母、妻皆出自姜氏,史載其“母姜氏寢產洪”[5];洪第三子健,“母姜氏夢大羆而孕之”[6]。又,齊永明五年(公元487年),有司奏:仇池“(楊)集始驅狐剪棘,仰化邊服,母以子貴,宜加榮寵”,結果,“除集始母姜氏為太夫人,假銀印”[7]。這些均是羌族姜氏嫁與氐族苻氏、楊氏的例證。北周《郭羌四面造像銘》有像主郭羌、妻盧胡仁、父五王、母李羅妙、叔母王毛女、母蒲寄疆、妹姜女、外生雷輝慶、弟婦白女定、弟婦楊先妃、弟婦魚阿貴等,姜為羌姓,蒲為氐姓,李為漢姓,但氐也有李姓。由像主妹姜氏可以判嘞裰魑羌族,他娶非本族的盧氏為妻,他的父親則娶氐族婦女為妻。像主的姐姐或妹妹嫁給了雷姓羌人。從像主弟婦的姓氏來看,白姓非羌姓,龜茲國王姓中有白氏。楊姓氐、羌皆有,魚姓似為氐族姓氏。

又,北周保定二年(公元562年)《荔非興度觀世音造像碑》上,在其碑座四周刻有荔非氏家族的供養人,有曾親、祖親、叔祖、叔祖母、父、母、叔、叔母等。從中所反映的婚姻狀況看,羌族荔非氏除了娶同族內的不同姓氏鉗耳、雷氏等為妻以外,其族內成員也有娶匈奴族劉氏、蓋氏為妻者。從以上文獻和造像材料來看,其反映的是羌族的族內婚,或是與氐、胡諸族通婚的現象。

此外,從明、清時期川西北少數民族的婚俗中,能追溯到羌人婚俗的一些細節。據《蜀中廣記》記載,明代羌族“嫁娶,富者以豬羊、毛氈、布匹、粟麥為禮”[8]。而道光年間《石泉縣志》記載,松茂、平武、石泉“皆番羌雜處,而在石泉者最馴”,婚姻交易少銀錢,用牛、羊和布匹,以木刻為信。婚禮重財幣,男家提媒于女,女家同意后,方行聘禮。大抵以馬、牛及三腳大鍋為幣,女家以衣裝器用答禮。貧家聘禮,僅雜糧數斗。[9]這或許就是古代羌人婚姻的遺存,從中可以窺見到唐宋以前羌族婚俗的情況。

二、氐族的婚俗

《魏略?西戎傳》說,氐人“嫁娶有似于羌”。至南北朝時,史書記載氐人的婚俗和文化說:“婚姻備六禮,知書疏。”[10]這已是接受漢族影響后的情況,或者是史家的溢美之詞。從目前所見到的資料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氐族,主要實行的是族內婚,現以姻族為對象詳述如下:

毛氏。苻登即位之后,“復改葬(苻)堅以天子之禮。又僭立其妻毛氏為皇后,弟懿為皇太弟”。此為氐族苻氏娶同族毛氏之例。

石氏。晉孝武太元十四年(公元389年),后涼國主呂“光妻石氏、子紹、弟德世至自仇池,光迎手城東,大饗群臣”;又,“光甥石聰至自關中,光曰:‘中州人言吾政化何如?’聰曰:‘止知有杜進耳,實不聞有舅’”[11],則石聰為呂光姐之子,是知氐族呂氏、石氏互為婚姻。

令狐氏。《魏書?氐傳》說,仇池楊“千萬孫名飛龍,漸強盛,晉武帝假平西將軍。無子,養外甥令狐茂搜為子”。據此,楊飛龍姐嫁令狐氏,故有外甥茂搜。

楊氏。后涼呂纂于晉安帝隆安四年(公元400年)僭即天王位,是月“立其妻楊氏為皇后,以楊氏父桓為散騎常侍”[12]。《武階備志?列女》說,“苻丕皇后楊氏,仇池人,征東司馬(楊)膺之妹也”。是楊氏嫁與呂氏、苻氏。又,晉穆帝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楊毅弟宋奴,“使姑子梁式王”殺楊初。[13]則楊氏又嫁與梁氏。

苻氏。《晉書?苻堅載記》說:“俄而(樊)世入言事,堅謂猛曰:‘吾欲以楊壁尚主,壁何如人也?’”又,仇池楊宋奴死后,子佛奴、佛狗逃奔苻堅。堅“后以女妻佛奴子定,以定為尚書、領軍將軍”[14]。是苻氏嫁與楊氏。

茍氏。《晉書?苻堅載記》說:“其母茍氏嘗游漳水,祈子于西門豹祠,其夜夢與神交,因而有孕,十二月生堅焉。”又,苻堅于東晉升平元年(公元357年)稱大秦天王,改元曰永興,追謚父雄為文桓皇帝,“尊母茍氏為皇太后,妻茍氏為皇后”。則苻堅母、妻皆出于茍氏。

姜氏。北周明帝武成年間,有“氐酋姜多復反,攻沒郡縣”。前秦有苻健母姜氏、苻洪母姜氏。此為苻氏娶姜氏為妻之例。

王氏。晉孝武帝太元五年(公元380年)八月,前秦苻堅以王騰(長水校尉)為并州刺史,鎮守晉陽,王騰本“苻氏婚姻,氐之崇望也”。

以上文獻的記載反映的是氐族的族內婚,以下討論族外婚。

拓跋氏。仇池楊玄子保宗、保顯投北魏,魏太武帝拓跋燾拜保宗武都王,“尚公主”[15]。此拓跋氏嫁于楊氏。又,楊難當孫楊大眼之妻元氏,亦為拓跋氏。[16]

劉氏。晉永嘉四年(公元310年),前趙國主劉淵“赦其境內。立其妻單氏為皇后,子和為皇太子,封子V為北海王”[17]。此單氏,即氐酋單征之女。[18]此氐女嫁與匈奴劉氏。

趙氏。《太平御覽》引《十六國春秋?后涼錄》:后涼“(呂)纂母趙淑媛。”

張氏。《晉書?苻堅載記》說:“堅大慚,顧謂其夫人張氏曰……”

梁氏。晉永和十三年(公元357年),苻健卒,苻生即位,“尊其母強氏為皇太后,立妻梁氏為皇后”[19]。又,后涼呂纂叔呂他,其妻亦為梁氏。此梁氏嫁與苻氏、呂氏。

強氏。苻生“尊其母強氏為皇太后”。又苻堅時有“特進強德,(苻)健妻之弟也,昏酒豪橫,為百姓之患”[20]。是羌族強氏嫁與苻氏。

樊氏。氐豪樊世問苻堅道:“楊璧,臣之婿也,婚已久定,陛下安得令之尚主乎?”[21]是樊氏嫁與楊氏。

潘氏。楊大眼的前妻為潘氏,史稱:“大眼妻潘氏,善騎射,自詣軍省大眼。”[22]

高氏。龍門石窟古陽洞南壁上釋迦像龕中有“清信女高思鄉為亡子苻四品追生”,苻四品的母親高氏似為一漢族姓氏,此可視為氐族與漢族通婚之例。

以上,得氐人姻族:毛、石、令狐、楊、苻、茍、拓跋、劉、趙、張、強、樊、潘、高、姜、王,共16氏。其中,不屬氐族者:令狐、拓跋、張、潘、高及匈奴劉氏,6例,略近上列姻族的1/2。而且,這6例氐人與外族聯姻多是有條件的,如拓跋氏、潘氏,系投附北魏的氐人所娶,而張氏,為苻堅入主中原后所娶的漢妻。因此,從以上材料看出,魏晉十六國時期,氐族的婚姻形態主要為族內婚姻制,即嫁娶限于本民族之內,同時,具有同姓不通婚的特點。

三、氐、羌婚姻形態的討論

內婚制,是起源于史前社會的一種婚姻形式。它以氏族外婚和集團內部通婚為特征,這種集團通常是指部落,即部落內若干氏族互相通婚;而不與部落以外的人通婚。這種內婚制的特點,還延續到階級社會初期;不過,其范圍已有所擴大,不止限于某部落或部落聯盟,而是發展成以民族共同體為單位。譬如,公元前5世紀雅典伯利克里時期,就曾以專門法律的形式規定過:禁止與“異鄉人”結婚。[23]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魏晉南北朝時期氐、羌的婚姻形態,還具有原始內婚制的某些特點。這一方面反映了氐、羌在大量遷往內地以前,其階級社會的發展還不充分;另外一方面反映出,內遷氐、羌在周圍漢族及其他民族的包圍和影響下,如何頑強地實行民族內婚制,企圖保持住自己的民族血統和特征。

但是,由于在實際生活中與漢族及其他民族雜居互處后,受到漢族文化的巨大影響,魏晉南北朝時期氐、羌的婚姻形態已經不是純粹的內婚制。自十六國初期起,氐人酋長就因為投附匈奴漢國,而把女子嫁給匈奴貴族。另據《荔非興度觀世音造像碑》記載,羌人荔非氏除了娶同族內的不同姓氏鉗耳、雷氏等為妻以外,其族內成員也有娶匈奴族劉氏、蓋氏為妻者。

與此同時,由于歷史和地理的原因,魏晉南北朝時期,氐與羌之間的通婚已經開始變得十分頻繁,以上資料中,就有氐人楊氏娶羌族姚氏,而氐人齊氏、茍氏嫁與姚氏的記載。氐、羌兩族的通婚,在魏晉之前,可能已有較長的歷史,這從兩族皆有“姜”姓可看得出來。而十六國以后的南北朝時期,關中渭北及武都地區的許多氐人,都是與羌族通婚的。但是,這一時期羌族、氐族的相互通婚,并沒有因此保持住兩族的民族特征。相反,關中渭北以及隴山東西氐、羌經過南北朝、隋唐時期,與漢族或其他民族的融合,到五代、宋時,這些地區就很少能見到他們的蹤跡了。

綜上所見,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氏族的婚姻, 有以下特點:

首先,由于氐、羌兩族居住的地域及環境較為接近, 故氏、羌兩族的婚禮婚俗頗有相似之處。在現有資料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把明清時期川西北“ 羌人” 的婚姻狀況,作為探索氐、羌婚俗的參照物。

其次,從本文所列舉的資料來看,魏晉十六國時期,氐、羌的婚姻形態主要為族內婚姻制,即嫁娶限于本民族之內;同時,具有同姓不通婚的特點。這一方面反映了氐、羌在大量遷往內地以前,其階級社會的發展還不充分;另一方面反映出,內遷氐、羌是如何通過民族內婚制,企圖保持住自己的民族血統和特征。但由于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大遷徙和大融合,氐、羌的內婚制已經受到挑戰,逐漸崩潰;而通過與漢、胡等族的通婚與融合,兩族終于走上民族融合之路。尤其是氐族,在后來的發展中逐漸融入其他民族,以至今天其蹤跡難尋。

注釋:

[1](唐)李賢注:“寡婦曰,力之反。”,作嫂講。

[2]王先謙《后h書集解》引惠棟記。北京:中華書局影印版,1984年。

[3](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十七《姚興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983頁;(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十九《姚泓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3013頁。

[4][15](唐)李延壽等:《北史》卷九十六《氐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3173頁,第3174頁。

[5]崔鴻:《十六國春秋?前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9頁。

[6](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十二《苻健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868頁。

[7](梁)蕭子顯:《南齊書》卷五十九《氐傳》,北京:中華書局1972年版,第1030頁。

[8](明)曹學紓骸妒裰泄慵恰肪砣十二《川西二?茂州、疊溪》。

[9]道光《石泉縣志》卷二《輿地?風俗》。

[10]《南史》卷七十九《西戎?武興傳》。

[11](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二十二《呂光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3058頁。

[12](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二十二《呂纂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3066頁。

[13][14](梁)沈約撰:《宋書》卷九十八《氐胡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04頁。

[16]《魏書?楊大眼傳》:楊難當逃魏后,于魏和平五年(公元464年)死,其孫楊大眼長成后為北魏名將,官至中山內史等。大眼先娶潘氏,后娶繼室元氏。《魏書?官氏志》:“拓跋氏后改為元氏。”

[17](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一《劉元海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652頁。

[18]《通鑒考異》:“(單)征,即光文皇后之父。”

[19](唐)房玄齡:《晉書》一百十二《苻生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872頁。

[20][21](唐)房玄齡:《晉書》卷一百十三《苻堅載記》,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887頁,第2886頁。

[22](北齊)魏收:《魏書》卷七十三《楊大眼傳》,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1634頁。

[23][蘇]B.N.科茲洛夫:《各民族人口的變動》,莫斯科:1969年版,第315頁。

篇4

如坐針氈是一個漢語成語,像坐在插著針的氈子上。形容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出自房玄齡《晉書杜預傳》。

近義詞:膽顫心驚、面無人色 、驚慌失措、手足無措、張皇失措、心慌意亂、膽戰心驚、芒刺在背、坐臥不安。

反義詞:鎮定自若、滿不在乎 、從容不迫、處之泰然、不動聲色、視若等閑、不慌不忙。

(來源:文章屋網 )

篇5

英法聯軍進北京的時候,出來個帶路人,名叫龔半倫。龔半倫便是龔自珍的兒子。龔自珍自不必說,一生主張革除弊政,抵制外國侵略,還大力支持林則徐禁煙。即便辭官歸鄉,也要“化作春泥更護花”。可惜,龔大詩人這樣的品格并沒有在他的兒子身上得到延續。什么君臣、父子、兄弟,通通都是浮云,唯一有一席之地的就是他的小老婆。“五倫”只剩下夫婦,還是個小老婆,故號“半倫”。

能給自己封這樣一個名號,其人可想而知。1860年英法聯軍侵華,龔半倫沒有像他父親一樣為大清江山肝腦涂地,也沒有像其他飽讀詩書的憤青一樣要殺出一片新天地,而是隨英艦北上來到北京,用禮帽遮住那條長長的辮子,與洋人打成一片,狐假虎威,好不得意。隨后,他將聯軍引進圓明園,并搶先一步單騎直入,取珍寶重器而歸。然后,就有了那場震驚中外的大火……

龔自珍在1841年就與世長辭了,倘若他活著看到了自己兒子的所作所為,又會做何感想呢?

房玄齡是唐太宗時期的名臣,老丞相一世功不可沒,所以在他臨終時太宗就封其次子房遺愛為右衛中郎將,長子房遺直則承襲房玄齡梁國公的爵位。房遺愛的妻子也非常人,正是太宗的第十七個女兒高陽公主。房遺直覺得弟媳婦是金枝玉葉,就想把爵位讓給弟弟,沒想到太宗卻不允許。這一來,太宗和房遺直就惹怒了房遺愛兩口子。兩人先是想奪下哥哥的爵位,后又想謀反朝廷。《舊唐書?列傳第十六》中記載:初,主有寵于太宗,故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主既驕恣,謀黜遺直而奪其封爵,永徽中誣告遺直無禮于己。高宗令長孫無忌鞫其事,因得公主與遺愛謀反之狀。遺愛伏誅,公主賜自盡,諸子配流嶺表。”

龔半倫和房遺愛好歹都是在老爹去世后才敢胡作非為的,有人更是膽大包天,父親還當著官呢,他就敢肆意妄為了。狄仁杰的兒子狄景暉就是這么個主兒。《舊唐書?狄仁杰傳》中說:“其子景暉為魏州司空參軍,頗貪暴,為人所惡。”狄仁杰在做魏州刺史期間,百姓感其恩德,曾為他修了一座碑。后來,狄景暉也到了魏州,飛揚跋扈惹得百姓不得安寧。大家伙兒一氣之下把為狄仁杰修的那座碑就給砸了。狄仁杰知道后怒發沖冠,罷了他的官,斷了他的錢。

篇6

關鍵詞:魏晉南北朝;“因俗而治”;民族政策

“‘因俗而治’的政策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時期,因為這一時期是古代羈縻政策開始萌芽。羈縻政策的主要特征就是‘因俗而治’, 即在少數民族承認中央王朝的前提下,中央王朝允許其進行有限度的自治,保持本民族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及風俗習慣、文化傳統等等” 。[1]

一、實施“因俗而治”政策的主要原因

首先與傳統的“因俗而治”政策的影響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夏、商、周時期的民族政策,即要服荒服制,到周朝更為完善。宋?蔡沈《書集傳》云:“要者取要約之義,特羈之而已。”到了先秦時期,在《禮記?王制》就有“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之說。漢朝在邊疆地區設立使匈奴中郎將和西域都護及大量的屬國等機構來管理北部、西部少數民族。漢朝政府也設置了屬國這種管理方式,《史記?驃騎列傳》曰:“乃分徙降者(于緣)邊五郡故塞外,而皆在河南,因其故俗,為屬國”。這類屬國,與郡同名,“稍有分縣,治民比郡”[2]。屬國都尉下設的官員,不是劃地而設,而是因部落而設。因此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繼承了前代的民族政策,很自然的就在邊疆民族地區實施“因俗而治”的政策。

其次是受中國歷史上特殊的居住格局的影響。中國在夏王朝時期開始,逐漸形成了兩大居住區域,“即以華夏族為主體聚居的中原地區,和以各少數民族為主的邊疆地區。兩大地域相距遙遠,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差異較大,進而導致中原與邊疆的生產生活方式、政權組織形式、風俗習慣等諸多方面的差距比較大。”[3]所以在客觀上要采取“因俗而治”的政策來發展各民族。而這一時期,少數民族不斷內遷,各個朝代也在自己的統治范圍內不斷探索適應少數民族發展的新形式。

二 “因俗而治”政策的主要內容

(一)管理民族機構的設立

首先是三國時期,在魏國,中央管理邊疆民族事務的機構和職官主要是鴻臚少卿,尚書臺列曹尚書中的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掌管邊疆少數民族事務。[4]在地方上,設置的地方機構和官員主要有:護匈奴中郎將、護鮮卑校尉、護烏桓校尉、東夷校尉、遼東屬國校尉、護羌校尉、戊己校尉、西域長史府等。吳國中央管理民族的機構和職官,基本上同于曹魏。在地方設置上,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了軍事監管機構和行政管理機構。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的軍事監控機構有北部都尉和南部都尉。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是荊州二郡和交州九郡。蜀國在中央設置了大鴻臚和客曹尚書等官,來管理民族事務的職官,管理歸義蠻夷和投降者的少數民族。蜀國諸葛亮丞相在《隆中對》中提出了“西和諸戎,南撫夷越”[5]之策。

其次是西晉時期,自東漢以后,北方邊疆少數民族不斷內遷,內遷的少數民族主要有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史稱“五胡”。民族形勢變得復雜化,西晉中央設置了客曹尚書“主護駕羌胡朝賀事”[6]。

最后是東晉南朝時期,在中央設置祠部尚書,未設客曹尚書,大鴻臚卿的設置不固定,“有事則權置,無事則省”[7]。在南朝的宋朝時期,在尚書臺里開始設置客曹尚書,它的職責是管理夷狄事務即“主外國夷狄事”和掌管朝會事務即“掌羌、胡朝會”[8]。在這之后的梁朝、齊朝和陳朝,都是因襲了宋朝的制度,讓客曹尚書具體管理邊疆少數民族的事務。另外,在宋朝時候,還特別設置了大鴻臚,但是到了梁朝的時候,大鴻臚改成了鴻臚卿,權力有所提升,超過了客曹尚書,“位似尚書左丞,掌導護贊拜”[9]。到了陳朝的時候,基本上按照梁朝的制度進行管理。在地方設置上,東晉和南朝的各個王朝設置的軍事機構來管理邊疆少數民族事務主要是通過派遣校尉、中郎將、督護等。根據《宋書》、《南齊書》、《梁書》和《陳書》等史書的記載,當時設置的軍事機構主要包括南蠻校尉、平蠻校尉、安蠻校尉、寧蠻校尉和三巴校尉等等。南朝時還設立了中郎將、護軍和督護。例如平越中郎將。“平越中郎將……治廣州,主護南越。”[10]總之,地方設置因襲了前代,但是有所新的發展,對邊疆地區的控制也更加嚴密,客觀上為后世的行政設置提供了新的選擇方式,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二)這一時期“因俗而治”政策的制定

曹魏實行拉攏少數民族上層,懷柔安撫的政策。曹魏不僅對鮮卑諸部大人采取拉攏之策,對西域城邦首領和西南蠻夷君長也施行籠絡之策。曹操對鮮卑三大集團“皆表寵以為王”[11]。如封鮮卑素利、彌加、厥機等為王。曹魏對西南地區的巴夷進行了封侯和賞賜官位。在建安二十年(215年),對巴夷和z夷驚醒了冊封和任命,“巴七姓夷王樸胡、z邑侯杜C舉巴夷、z民來附,于是分巴郡,以胡為巴東太守,C為巴西太守,皆封列侯”[12]。

三、對這一時期“因俗而治”政策的評價

魏晉南北朝時期對邊疆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客觀上密切了各個朝代中央與少數民族的關系,促進了南方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發展和江南的開發,加強了中央王朝對少數民族族的統治。 “因俗而治”政策易于吸收當地少數民族上層人士參政,利于地方統治的穩定。但是地方在民政上因俗而治,也導致各地治理程度參差不齊。給中央政府管理方面帶來了許多不便。其實中央對邊疆的管理還處于半游離狀態,只要承認中央王朝的管轄,自治程度還是比較高的。總之,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從實施的結果看,顯然利大于弊。(作者單位:新疆大學人文學院)

參考文獻:

[1]張鐘月.淺談歷代統治者“因俗而治”的治邊政策[J].攀枝花學院學報.2008年第25卷第5期.

[2]范曄.后漢書.志二八.百官志五[M].北京.中華書局.1974.

[3]張鐘月.淺談歷代統治者“因俗而治”的治邊政策[J].攀枝花學院學報.2008年第25卷第5期.

[4](清)洪飴孫.三國職官表[M].二十五史補編.排印本.第2冊.2772頁.北京.中華書局.

[5]陳壽.三國志.卷三十五.蜀書五?諸葛亮傳[M].第4冊.913頁.北京.中華書局.1959.

[6]房玄齡.晉書.卷二十四.職官志[M].第3冊.731頁.北京.中華書局.1974.

[7]房玄齡.晉書.卷二十四.職官志[M].第3冊.737頁.北京.中華書局.1974.

[8]沈約.宋書.卷三十九.百官志上[M].第4冊.1234、1235頁.北京.中華書局.1974.

[9]魏徵.隋書.卷二十六.百官志上[M].第3冊.726頁.北京.中華書局.1973.

[10]沈約.宋書.卷四十.百家志下[M].第4冊.1255頁.北京.中華書局.1972.

篇7

眾所皆知,“醋”常被我們用來比喻因感情而生的嫉妒心情,如“醋意”、“吃醋”、“吃寡醋”、“醋勁兒”、“醋罐子”、“爭風吃醋”等俗語,這典故出自于一段千古趣事。

話說唐太宗李世民覺得大臣房玄齡勞苦功高,賜給他一位美妾,沒想到房妻抗旨,不準丈夫納妾。太宗大怒,給她兩個選擇:一是服從圣旨,任丈夫納妾;二是喝御賜的毒酒自盡。那房妻是個剛烈人物,寧愿喝毒酒尋死,但沒想到她喝下的實際上是食醋,太宗捧腹大笑,大家才知道這原來是一場喜劇。令人想不通的是,唐太宗賜房妻喝水、酒或醬油也同樣可以令她不死,為什么偏偏要賜她喝醋呢?有一年筆者到山西旅游,才明白了其中的奧妙。

山西人最愛喝醋,據說原因之一是當地的水質呈堿性,而醋是酸性,兩者可以調和;之二是山西煤礦多、粉塵大,《山西十八怪》中就有“路邊泥土當柴賣”一說,而多喝醋可以去塵;之三是由于醋是很好的保健食品,對多種疾病有防治作用。相傳早在周代山西就開始生產醋了,喝醋這一習慣早已滲入山西人的骨血,成為山西歷史的一部分。導游告訴筆者,山西人每餐不離醋,據說閻錫山的士兵打仗都要帶著食醋,如果打了敗仗,就“寧交槍桿子,不交醋葫蘆”。他猜測說,唐太宗李世民原是“太原公子”,當然會嗜好喝醋,因此才在懲戒房妻抗旨時第一時間想到了醋,進而有了這個故事。

我國是世界上最先用谷物釀醋的國家,公元前3世紀就已經有了醋的文字記載,食醋在漢代就被普遍生產,成為勞動人民生活中“開門七件事”之一。山西老陳醋是我國北方著名食醋,與南方米醋不同的是,它是以高粱為主要原料,經過蒸煮、糖化、酒化等工藝,然后再經高溫快速醋化、文火醋醅和伏曬抽水陳釀而成。這樣炮制出來的醋色澤黑紫,液體清亮,酸香濃郁;食之綿柔,醇厚不澀;夏天不會發霉,冬天不會結冰,越放越香,久放不腐。

如果你去游山西,導游也許會帶你到一家生產醋的工廠參觀、購物,那里也許會展示發酵不足一年的陳醋、發酵二到五年的老陳醋、像口服液那樣的保健醋,還有加辣醋等,琳瑯滿目,使你關于醋的知識大大增長。你還可以親口嘗試,如果你經得起第一口幾乎令人倒牙的酸味,你就會覺得它酸得很有滋味,酸得又非常舒服。在細品的同時,你也許會品味到唐太宗為何會賜房妻喝醋――要知道,醋可是酸溜溜的呢。

篇8

關鍵詞 十八家晉史 《新晉書》 劉知幾 《史通》 亡佚

中圖分類號:K05 文獻標識碼:A

The Lost Dynasty Interview of Eighteen Jin History before Tang

HAN Liuyong

(The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of Jiangsu, Nantong Campus, Nantong, Jiangsu 226006)

Abstract The author through combing the history of the former scholars of Tang Jin Dynasty Emperor eighteen years with the "New Book of Jin" repair critical attitude, we can prove their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in the codification. Secondly, the author Tang Jin history for eighteen to the Northern Song Dynasty before the Lost sudden analysis of reasons for this, and they exist in both codification related deficiencies, but also suffered causal factors contributed to the war, the death of eighteen Jin History can be described as unnatural trend.

Key words Eighteen Jin History; "New Book of Jin"; Liu Zhiji; "History"; lost

魏晉南北朝為我國史學發展的繁榮階段,這一時期的私家著述興盛。尤其是兩晉沿襲東漢末年的私家撰史遺風,考今本梁劉孝標《世說新語注》所引,以及《隋書·經籍志》所著錄,除了正史和編年史之外,其他地方傳記和宗族私傳的編撰都極為宏富。兩晉史的修撰可謂連綿不絕,由兩晉到南朝宋、齊、梁,每代都有編撰者,其史籍大多數流傳至唐代,為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時期重修《晉書》提供了豐富的資料。但是在唐所修《新晉書》完成之后,唐前所存的十八家晉史先是與《新晉書》流布,后來全部亡佚,其個中原因值得我們探討。

1 唐前十八家晉史與唐修《新晉書》各有千秋

關于唐代以前有關兩晉史料的典籍眾多,有“十八家晉史”之說,由貞觀二十年閏三月唐太宗李世民所下《修晉書詔》所提出,其原文為宋代大型類書《玉海》所引:“十有八家,雖存記注,才非良史,書非實錄。榮緒煩而寡要,行思(謝沈)勞而少功,叔寧(虞預)味同畫餅,子云學堙涸流,處叔(王隱)不預于中興,法盛莫通乎創業,洎乎干、陸、曹、鄧,略記帝王;鸞、盛、廣、松,才編霜記,其文既野,其事罕有。”①稍后,唐代著名學者劉知幾在《史通·古今正史》中亦載:“皇家貞觀中,有詔以前后晉史十有八家,制作雖多,未能盡善,乃敕史官更加纂錄。采正典與雜說數十余部,兼引偽史十六國書,為紀十、志十二、列傳七十、載記三十,并敘例、目錄合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者焉。”②

唐太宗《修晉書詔》首先指責其撰史者才“非良史”,其次貶低其書“非實錄”,然后從不同的側面分析了以上諸家著作的偏頗之處。當然,唐太宗所修《新晉書》亦存在類似的問題,不可避免地受到后來學者的指責。因此成書之后,即受到當代人的指責,據《舊唐書·房玄齡傳》記載有當時士人對《新晉書》編纂者及其書的評價:“然史官多是文詠之士,好采詭謬碎事,以廣異聞;又所評論,競為綺艷,不求篤實,由是頗為學者所譏。”③從中可以看出批評《新晉書》史料的采撰不精,剪裁失當;還有在人物論贊中使用駢文,雖然言辭華麗,顯得言過其實。

另據劉知幾《史通·采撰第十五》載:“晉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說》、《幽明錄》、《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恢諧小辯,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揚雄所不觀;其言亂神,宣尼所不語。皇朝新撰《晉史》,多采以為書。夫以干、鄧之所糞除,王、虞之所糠秕,持為逸史,用補前傳,此何異魏朝之撰《皇覽》,梁世之修《遍略》,務多為美,聚博為功,雖取說于小人,終見嗤于君子矣。”④劉知幾批評唐修《新晉書》不重視史料的甄別去取,取小說雜書入史,追求語言的華麗。直到清代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亦提出:“而《晉書》亦削而不載。其所載者大抵弘獎風流,以資談柄。取劉義慶《世說新語》與劉孝標所注一一互勘,幾於全部收入。是直稗官之體,安得目曰史傳乎?”⑤四庫館臣既重申了劉知幾的觀點,指責顯得更為苛刻。對于《晉書》中對歷史人物的取舍與材料的采撰,是深為不滿,甚至質疑其能否承擔史傳的功能。

當然,對于劉知幾的批評,當代學者并不完全贊同,認為二十四史中之一的《晉書》采小說入史,才形成其獨特的文風和可讀性,是形成其風格的重要因素,恰恰是唐修《新晉書》的長處而非短板。

大體而言,從史料的原始性來說,唐前十八家晉史占優;從囊括兩晉歷史的完整性而言,《新晉書》當然后來居上。尤其是唐前十八家晉史亡佚之后,唐修《新晉書》在保存兩晉史料方面具有無可替代的價值與作用。

2 唐前十八家晉史亡佚非自然之勢

據筆者檢索《隋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舊唐書》相關志的記載可知,唐以前所修十八家晉史與所修《新晉書》長期并存,后來前者逐漸消亡而后者僅存。《新晉書》能后來居上,取而代之的原因,筆者認為,首先,唐前十八家晉史本身在編纂方面的缺陷,是其亡佚的先天因素。

清代王鳴盛在所其撰《十七史商榷》中“《晉書》唐人改修諸家盡廢”條下有詳細的考辨,他指出:“王隱、虞預、謝沈似只有西晉無東晉,干寶、習鑿齒更不待言。其孫盛雖記東晉事,然就其本傳考之,則盛之卒似桓溫尚在,溫死于孝武帝寧康元年,則孫盛之書大約不過至海西公或簡文而止矣,其后所缺者尚多。鄧粲只有元帝、明帝兩朝,徐廣只有簡文帝、孝武帝、安帝三朝,尤不得為晉史全書。”⑥

從以上王鳴盛的批評來看,唐前所修十八家晉史,能囊括兩晉之事并且流傳的,僅有臧榮緒與蕭子云所著,其他諸家的從編纂體例到時間跨度以及史料采編等方面,都無法與唐修《新晉書》相抗衡。

其次,唐前十八家晉史亡佚于人禍釀成的兵燹戰亂,是偶然因素促成,非自然之勢。

清代學者錢大昕《十駕齋養心錄》卷六之“《新晉書》”條下曰:“唐太宗貞觀十八年,以前后晉史十有八家,制作雖多,未能盡善。乃勅史官更加撰錄…… 迨安、史陷兩京,故籍散亡,唯存貞觀新撰書,后世遂不知有新晉之名矣。”⑦錢氏謂唐前諸《晉書》亡佚于安史之亂,參考上文筆者檢索唐前諸晉史在正史中《經籍志》所引簡況,可知錢氏論斷不確,蓋未詳考而致誤。

金毓黻所著《中國史學史》中認為:“惟劉知幾謂貞觀撰《晉書》成,言晉史者,皆棄其舊本,競從新撰(《史通正史》),是諸家舊史之漸就湮廢,本為自然之趨勢。”⑧據上表可知,直至歐陽修、宋祁等人編纂《新唐書》時期,唐十八家晉史皆存,據中華書局版《新唐書·出版說明》:“《新唐書》的編撰,約開始于北宋慶歷四年(公元一O四四年),到嘉祐五年(公元一O六O年)完成,前后歷時約十七年。”而據李培棟先生在《〈晉書〉研究(上)》中說:“唐朝何時修新《晉書》,說法歷來不一。中華書局一九七四年點校本之出版說明持‘從貞觀二十年(公元六年)開始,二十二年(公元八年)成書’說。一九七九年版《辭海》持修于貞觀十八年至二十年間(644-646)說……然而,認真查究下來,《晉書》始修于貞觀二十年,而非十八年。”⑨依據《舊唐書·房玄齡傳》,新《晉書》完成于貞觀二十二年(公元648年)當無異議。至《新唐書》完成公元1060年,唐前十八晉史中的大多數已經與《新晉書》共存了至少413年。諸家在史學史專著的論述,認為唐前十八晉史逐漸亡佚的觀點明顯是謬誤的。

唐前十八家晉史的亡佚是偶然因素,主要是人禍釀成的兵燹戰亂所致。明代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卷一《經籍會通》論曰:“牛弘所論五厄,皆六代前事。”然則書自六朝之后,復有五厄。大業一也,天寶二也,廣 明三也,靖康四也,紹定五也。通前為十厄矣。⑩胡氏所言只是舉其大體,中國古代歷來戰亂不可勝數。另據《宋史·藝文一》載:“迨夫靖康之難,而宣和、館閣之儲,蕩然靡遺。” 皇家藏書幾乎皆亡佚,民間藏書景況亦當如此。所以說北宋末年金兵入侵釀成的兵燹戰亂,才是唐前十八家晉史亡佚的主因,這當然是偶然因素,非自然之勢。

唐前十八家晉史,從南宋至元代至正時期,僅存孫盛《晉陽秋》,其他皆亡佚,故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皆不見記載。有清一代,考據風氣盛行,許多學者從事《晉書》的輯佚工作,以湯球《九家舊晉書輯本》為翹楚,但湯氏所輯并不完備。另有湯球(撰),黃爽 (輯),喬治忠(校注)《眾家編年體晉史》,對唐前十八家亡佚晉史亦有輯校,可作為研究兩晉史的參考資料。

注釋

① 李宗侗.中國史學史[M].北京:中華書局,2010.8:54.

②④[唐]劉知幾撰,趙呂甫校注.史通新校注[M].重慶:重慶出版社,1990.8:192,287.

③ [后晉]劉昫等撰.舊唐書[M].北京:中華書局,1975.5:2463.

⑤ [清]永瑢,清紀昀等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M].北京:中華書局,2003.8:405.

⑥ [清]王鳴盛撰,陳文和,王永平,張連生,孫顯軍校點.十七史商榷.[M]南京:鳳凰出版社,2008.1:224.

⑦ [清]錢大昕撰.十駕齋養心錄[M].上海:上海書店,1983.12:130.

⑧ 金毓黻著.中國史學史[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12:90.

⑨ 李培棟.研究(上)[J].上海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4(2).

篇9

也不知從什么時候起,忽然冒出了女漢子這么個莫名其妙的稱呼,這不僅是對男子漢的挑釁,更是對女人莫大的諷刺侮辱。之所以這樣的稱呼現如今大行其道,我覺得骨子里有些女權主義的意思,只不過假“女漢子”之名行河東獅吼之實罷了。試想一下,一旦社會上女人們都不遺余力爭當河東獅吼,那天下男人就真沒多少好日子過了。

說道河東獅吼,國人早已耳熟能詳,屢屢被文人墨客在作品中不惜筆墨冠于強勢女人之首。河東獅吼就出在四川,其人即是坡所作《方山子傳》上的陳季常。他是四川青神人,與東坡為內親;他怕老婆的狀態,東坡所深知,故作詩贊美之曰:“忽聞河東獅子吼,掛杖落手心茫然。”四川出了這種偉人,也應該算作一樁令天下女人引以為豪的美談了。

其實古今中外,河東獅吼大有人在,每每載入史冊,成為人們茶余飯后暢談不衰的趣聞軼事。諸君讀過希臘史,都知道斯巴達每逢男子出征,妻子就對他說道:“你不戰勝歸來,不許見我之面。”于是男子一個個奮勇殺敵,斯巴達以一鼻屎大小國,遂崛起稱雄,倘平日沒河東獅吼強大的威懾,怎能收此碩果?后來斯巴達女人又對戰爭產生厭惡,二度大發河東獅吼神威,一致拒絕與男人同房,致使戰火硝煙立時化為一派歌舞升平的和平景象。

希臘大哲人蘇格拉底娶了姍蒂柏。她是有名的悍婦,常作河東獅吼。傳說,蘇氏未娶之前,已經聞悍婦之名,然而蘇氏還是娶她。這或許出自于男子漢的征服欲,他說娶老婆有如御馬,御馴馬沒有什么可學,娶個悍婦,于修身養性的功夫大有補助。然而事與愿違,有一天河東獅吼大發,蘇氏嚇得幾乎尿褲子,慌忙奪門而逃。正到門口,太太由屋頂倒一盆洗腳水下來,正好淋在他的頭上。蘇氏自嘲道:“我早曉得,雷霆之后必有甘霖。”

林肯的老婆,也是有名的河東獅吼,一貫驕橫跋扈,唯一的嗜好就是破口罵人。有一天一個十一二歲的送報小孩子,不知是送報太遲,或有什么過失,遭到林肯太太百般惡罵,罵不絕口。小孩去向報館老板哭訴,說她不該罵人過甚,以后再不敢去那家送報了。這是一個小城,于是老板向林肯提起這小事。林肯說:“算了吧!我能忍她十多年。這小孩子偶然挨一兩頓罵,算什么呢?”

中國有句老話,叫作“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林肯以后成為總統,據他小城的律師同事赫恩頓的傳記,大致可以歸功于這位河東獅吼太太。赫恩頓書中說,林肯怪可憐的,星期六半夜,大家由酒吧要回家時,獨林肯一人不大愿意回家。所以林肯那副出人頭地、簡練機警、應對如流的口才,全是因河東獅吼的老婆逼出來的。

我國河東獅吼更比比皆是。東晉而后,南北對峙,歷宋齊梁陳,直到隋文帝出來,才把南北統一,而隋文帝就是最怕老婆的男人。有一天獨孤皇后發了怒,文帝嚇壞了,跑進山中,躲了兩天。經大臣楊素諸人把皇后的話說通了,才敢回來。兵法曰:“守如處女,出如脫兔。”怕經曰:“見妻如鼠,見敵如虎。”隋文帝之統一天下也宜哉!閨房中見了老婆,如鼠子見了貓兒,此守如處女之說也;戰陣上見了敵人,如猛虎之見群羊,此出如脫兔之說也。聊齋有曰:“將軍氣同雷電,一入中庭,頓歸無何有之鄉;大人面若冰霜,比到寢門,遂有不堪問之處。”唯其入中庭而無何有,才能氣同雷電,唯其到寢門而不堪問,才能面若冰霜,彼蒲松齡烏足知之。

隋末天下大亂,唐太宗出來,掃平群雄,安定海內。他用的謀臣,是房玄齡。史稱房謀

杜斷,房是極善籌謀之人,獨受著他夫人之壓迫,無法可施,忽然想道:唐太宗是當今天

子,當然可以制服河東獅吼的老婆,就訴諸太宗。太宗說:“你喊她來,等我處置她。”哪知房太太幾句話,就說得太宗啞口無言,私下對玄齡道:“你這位太太,我見了都害怕,此后你好好服從她的命令就是了。”太宗見了臣子的老婆都害怕,真不愧開國明君。當今之世,有志削平大難者,他幕府中總宜多請幾個房玄齡。

從前有位大將,很怕老婆,有天憤然道:“我怕她做甚?”傳下將令,點集大小三軍,令人喊他夫人出來。不料夫人大搖大擺出來,忽厲聲道:“喊我何事?”他惶恐伏地道:“請

夫人出來閱操。“經多方考證,才知道這是明朝戚繼光的事。戚繼光行軍極嚴,他兒子犯了軍令,被他斬了。夫人尋他大鬧,他心懷膽怯,就養成怕老婆的習慣。誰知這一怕反把膽子嚇大了,以后倭寇來,他就成為抗日的英雄。因為日本雖可怕,總不及河東獅吼之可怕,所以他敢于出戰。

凡此種種,足以見得河東獅吼并非絕對的不好,男人的智慧很多都是被兇女人逼出來的。然而話又說回來了,青史留名的男人,無論懼不懼河東獅吼,都是聞名天下的好漢。而作為凡夫俗子之我等男人,則不能不對河東獅吼們噤若寒蟬,屢屢處于聞風喪膽的悲慘狀態之中。天下的男人,除了甘為小男人偽娘之流,沒哪個心甘情愿找一個河東獅吼,一輩子如鼠見貓般戰戰兢兢失魂落魄。

說來說去,所謂的女漢子,無非是女人們自欺欺人捏造出來經不起推敲的偽稱呼而已。真論起來,要說女漢子非武則天莫屬,君臨天下號令三軍,敢問如今自稱女漢子者哪個能與之相匹敵?然而,即便武則天也從未自詡為女漢子,她從里到外徹頭徹尾仍是一個道道地地的真女人。女皇在詩《如意娘》中寫道:“看朱成碧思紛紛,憔悴支離為憶君。不信比來長下淚,開箱驗取石榴裙。”誰能想得到,一位叱咤風云殺人如麻的女皇,竟然如此纏綿,如此兒女情長!

綜上所述,女漢子畢竟是女人,妄想借漢子之名咸魚大翻身,豈不讓男人們笑掉大牙。女人就是女人,應該溫柔婉約淑嫻典雅,應該如水般恬靜舒緩浸潤男人火熱的心。男人就是男人,勇猛剛強寬宏大度,應該用火熱的胸膛溫暖柔弱的女人。可女漢子擺明了不愿做女人,可除了變性手術當個假男人外,又能奈其何呢?既不甘為女人,又無法混充男人,那干脆稱之為非驢非馬女騾子得了!

篇10

【關鍵詞】履屐;詞義演變;探究

一、語料說明

本文在對“履屐”的調查研究中,對于語料的處理方法是:分先秦至西漢、東漢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五個時期,在每個時期選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專書,在此范圍內進行窮盡性的考察分析。各時期的劃分及代表專書如下:

先秦至西漢:《詩經》、《左傳》、《戰國策》、《史記》

東漢至隋:《論衡》、《漢書》;五部佛典; 《世說新語》、《賢愚經》、《百喻經》、《雜寶藏經》

唐五代:《敦煌變文集》、《祖堂集》、《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全唐詩》

宋元明:《朱子語類》、《景德傳燈錄》、《五燈會元》、《蘇軾集》、《竇娥冤》、《水滸傳》、《西游記》、《金瓶梅》、“三言二拍”

清代:《紅樓夢》、《兒女英雄傳》、《老殘游記》、《鏡花緣》

二、“履屐”的本義及始見年代

1、“履”的本義

《說文》:履,足所依也。從尸從彳,從 ,舟象履形。一曰尸聲。

《小爾雅?廣服》:在足謂之履。

《玉篇?履部》:履,皮曰履。

2、“屐”的本義

《說文》:屐,忠病4勇氖。支聲。

王筠句讀:元應引作履屬也。又曰,屐有草有帛者,非止木也。

3、“履屐”的始見年代

“履屐”最早見于東晉干寶《搜神記》中:

遂以絲布單衣及紗袷、絹裙、紗衫T、履屐,皆精好。

(東晉?干寶《搜神記》卷四)

三、“履屐”的歷史演變描寫

先秦至西漢時期,沒有“履屐”的用例。

東漢至隋出現“履屐”3例,其中

表[鞋]義2例,如下:

例1 遂以絲布單衣及紗袷、絹裙、紗衫T、履屐,皆精好。(東晉?干寶《搜神記》卷四)

例2 凡存神光,行真仙之事者。又不得以衣服借人,亦不服非己之物,諸是巾褐履屐之具,皆使鮮盛,三魂七魄或棲其中,亦為五神之牛忌污沾故也。(南朝梁?陶弘景《真誥》卷十)

表[小事]義,“履屐間”1例,如下:

例3 唯超曰:“是必濟事。吾昔嘗與共在桓宣武府,見使才皆盡,雖履屐之間,亦得其任。以此推之,容必能立勛。”(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 識鑒第七)

唐五代出現“履屐”1例,為古語遺留:

例4 超曰:“吾嘗與玄共在桓公府,見其使才,雖履屐間亦得其任,所以知之。”

(唐?房玄齡等《晉書》卷七十九 列傳第四十九)

宋元明時期有“履屐”10例,其中

表[鞋義]6例,如:

例5 式忽夢見玄伯,玄冕垂纓,履屐而呼曰:“吾以某日死,某時葬,永歸黃泉。子未我忘,豈能相及。”

(宋?李P《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七)

例6 進絲布單衣及袷、絹裙、紗衫T、履屐,皆精好。

(宋?李P《太平廣記》卷二九五 神五)

例7 勿以五月五日見血物,勿以六月六日起土,勿以七月七日思存惡事,勿以八月四日市履屐附足之物,勿以九月九日起床席。(宋?張君房《云笈七簽》卷四十 說戒部三)

例8 劉與男女酹地禱之,不復出矣,妻竟以心痛卒。劉妹復病心痛,劉欲徙居,一切物膠著其處,輕若履屐,亦不可舉。(宋?李P《太平廣記》卷三六三 妖怪五)

例9 施行此道者,勿令人犯其履屐,弄其巾褐也,七魄變成龍虎,守人地關,伏于屐履之下;三魂化成靈光之云,映其巾中。

(宋?張君房《云笈七簽》卷五十一 秘要訣法部七)

例10 明日日中時,以東流水沐浴畢,更整飾床席,易著衣物,浣故者,更履屐,先除澡之。(宋?張君房《云笈七簽》卷八十三 庚申部三)

表[小事]義,“履屐間”3例,如:

例11 蓋玄于履屐之間無不當其任,溫于h博不必得則不為,二子于平居無事之日,蓋必有以察其小而后信其大也,豈必大用而后見哉?(元?脫脫等《宋史》卷四百三十三 列傳第一百九十二)

例12 超曰:“吾嘗與玄共在桓公府,見其使才,雖履屐間亦得其任,所以知之。”

(宋?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一百四)

例13 欲安民安矣,至于吾身之所以安,則謂之私而不敢為,夫豈人情也哉?履屐之間,可以用極;鼓鐘之末,可以觀政。(金?元好問《元好問集》卷三十三)

清代語料中沒有出現“履屐”的用例。

四、“履屐”的歷史演變總結

(一)“履屐”的語義演變圖:

[足衣,鞋子] [小事]

(二)“履屐”的引申分析

引申理據:“履屐”是古人的足衣,服飾中的一種。足衣從所處的位置來講,是處于最低位置,也是最不起眼的位置(古人的衣袍很長,鞋子是藏在里面不外露的)由這種位置上“不起眼,卑微”的特征引申指[小事,微不足道的事]。

(三)“履屐”的成詞問題

“履屐”在語料中的出現率很低,總共14例。 應該判斷其始終沒有演變成詞。

作者簡介:余桃桃(1978-),女,武漢大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博士學位,銅仁學院文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漢語史、詞匯學。

參考文獻:

[1]《漢語描寫詞匯學》,劉叔新,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