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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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晚育假取消,產假增加60天
新的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育的條款,但同時指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對此,修正案草案取消了原有的晚育產假規定,改為“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共98天)外增加產假60天”。
“也就是說,修正案草案通過后,今后在湖南,不管生一胎還是生二胎,享受的產假時間是一樣的,都是158天?!焙鲜⌒l計委主任張健對此解釋道。
按照原有的國家規定,女職工產假是98天,《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晚育產假30天以及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產假30天。
婚假暫沒有納入規定,委員建議休15天
在國家鼓勵生育一胎期間,法定婚假是3天,但湖南作出補充規定“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即相當一部分職工可享受15天婚假。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不少人關心晚婚假是否會繼續保留。
不過,根據修正案草案規定,湖南此次調整和完善人口與計生條例,并沒有把婚假內容納入其中。
“現在其他的省份對婚假規定問題態度不一致,有的省份規定是20天,有的是15天,有的也沒明確保留晚婚假。”對此,張健表示,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正在協調此事,是否保留原有的晚婚假,婚假具體休多少天,最終得看省人大常委會意見,“他們決定留,我們就把這項政策補充進來”。
在今天的分組審議中,婚假成為委員們熱議的話題之一。
“3天婚假解決結婚問題不太可能?!焙鲜∪舜蟪N瘯瘑T徐晨光認為,目前,湖南省異地就業、異地婚假已成為常態,法定的3天婚假時間過短,建議保留原有的晚婚假12天,即共休15天。
獨生子女父母優待和獎勵政策沒有取消
修正案草案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時限予以明確。修正案草案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夫妻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相關優待和獎勵。此外,還確定了終身未生育享受獎勵政策的年齡界限(女方年滿35周歲、男方年滿40周歲),達到年齡界限即不宜再生育的按原政策享受獎勵待遇,未達到年齡界限的即可以生育而不生育的不再享受獎勵待遇。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依法生育子女的,自子女出生之月起注銷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獎勵優待;已領取的獎金,獨生子女保健費,多分配的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獎勵扶助金,政府和集體為其投入的保險費,不需退還。違法生育子女的,上述費用應當退還。
這些情況可以申請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
修正案草案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同時規定了夫妻可以申請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3種情況:
一是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兩個子女中1個有殘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是再婚(不含復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數量合計為兩個的;
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1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
修正案草案明確,上述所稱的子女,是指存活的親生子女。收養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不計算子女數。
生育證或不用辦了,登記就行
按照原有規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辦理妊娠登記,村(居)委會將妊娠登記情況報告給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免費為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夫妻發放生育證。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湖南擬對此規定作出調整,今后夫妻生育孩子或許不用辦生育證了。根據修正案草案規定,生育第一、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到夫妻一方工作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村(居)委會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修正案草案提倡孕前或孕初3個月辦理該登記,盡早享受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擬取消恢復生育手術審批、孕檢等6項限制性措施規定
根據國家提出的尊重家庭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和由管理為主向更加注重服務轉變的要求,修正案草案擬取消包括恢復生育手術審批、終止妊娠保證金、孕檢、孕產期保健服務查驗生育證、政策外懷孕自行承擔終止妊娠費、違法生育自理孕產期醫藥費在內的6項限制性措施規定。
此外,根據國家衛計委的有關規定,修正案草案擬規定,經鑒定屬于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免費治療和特別扶助。
違法多生育或要面臨罰款
在法律責任上,修正案草案作出規定,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2——6倍征收社會撫養費,其中責令限期終止妊娠未及時終止的,應當從重征收;重婚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6——8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3倍征收。
分組審議中,有委員指出,湖南的修正案應重在鼓勵大家生育二孩,在不與上位法沖突的情況下,可對違法多生育行為的罰款可適當輕一點。
委員聲音:產假來了,誰為企業買單?
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將促使許多人口出生。對生二孩的媽媽們來說,她們又要暫停工作,回到家中待產、哺乳數月。分組審議中,不少委員擔心產假政策隨即帶來的企業負擔增加以及今后女職工就業難等問題。
篇2
縣衛生局嚴格按照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的《xx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部門職責分工》的要求,認真履行衛生部門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的職責,做到了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確定一名計生兼職干部負責搞好全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基本做到了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時,縣衛生局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結合衛生系統實際,制定下發了《xx縣衛生局關于20*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安排意見》,對全系統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并在年初簽訂了目標責任書。
二、認真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各項任務
1、組織醫務人員尤其是計生服務人員認真學習《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規條例,從而提高了他們的計劃生育法律意識,增強了搞好計劃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心。
2、各醫療機構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對農村采取節育措施的對象實行免費服務,即農民到醫院接受免費四項手術共60.*萬元。特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制定三項政策支持計生工作:一是對兩女結扎戶、獨生子女領證戶免去門檻費,僅此一項為他們多報銷30萬元醫藥費。二是為支持計生部門工作將縣計生服務站納入新農合定點機構。三是孕產婦住院分娩時審查準生證,計劃外生育的不予報銷補助。為配合鄉鎮搞好計劃生育突擊活動,從縣醫院、保健所等單位抽調外科大夫到部分鄉鎮衛生院,幫助衛生院開展計劃生育手術,受到鄉鎮的好評。
3、各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在接受孕產婦時,均能按相關要求認真查驗計劃生育證明,詳細登記姓名、身份證號、單位、孩次、戶籍地、現住地等情況,對無生育證的,在產婦入院3日內通知其居住地的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共同做好有關工作。并且和公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打擊和杜絕私生和非法生育,防止出具虛假出生證明、節育手術證明等,以促進計劃生育。
4、各醫療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與計生部門相互協調,共同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檢查、鑒定和治療等工作。
三、加大衛生監督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兩非”行為
今年以來,縣衛生局多次對全縣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了檢查整頓,并要求從業人員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水準,增強崗位責任意識,學習省、市打擊“兩非”通告,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非法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在今年下半年進行的全縣醫療市場專項整治活動中,繼續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檢查內容。特別是對非法從事引流產和助產接生的現象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在專項整治活動期間,共檢查各類醫療機構(包括個體診所)420家,發放宣傳材料2000余份;對28所醫療保健機構督促申辦《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對超范圍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勒令停止違法行為;對非法宣傳從事產科的5家個體診所,銷毀沒收廣告牌;對2家地下黑診所依法進行取締,處罰款3000元,勒令其立即停止一切診療活動。杜絕計劃外檢查、生育的非法行為,創造計劃生育的良好社會環境。
四、抓好全系統各單位職工及其家屬的計劃生育工作
篇3
××鄉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關心幫助、指導下,在鄉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云南省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人口與計劃生育目
標管理責任書》的規定。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公示制度、評議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推進我鄉計劃生育的內部管理,全面提高我鄉人民群眾的素質,使我鄉育齡人群在計劃生育優質的服務下健康發展?,F將我鄉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狠抓落實,成效顯著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流動人口流動比較頻繁,流動性大,難以管理,我鄉計生辦人員比較少的情況下,克服種種困難,對流動人口全面進行清理,清理出流入我鄉人口77人。查驗率100,外流人口本期345人,辦證外出的111人,辦證率達32.17。
為貫徹落實
篇4
本辦法適用于戶籍在本省的中國公民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二條生育證是本省已婚育齡夫妻合法生育的憑證,已婚育齡夫妻取得生育證后方可生育。
第三條生育證的發放管理應依法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科學管理、方便群眾。
第四條禁止違反規定越權發放生育證、濫發生育證、不按程序發放生育證。
禁止騙取、偽造、涂改、盜賣、轉讓生育證。
第二章生育證的登記和審批發放機關
第五條一孩生育證的登記發放機關是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孩生育證的審批發放機關是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其中,國家干部、職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必須報省轄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
第六條生育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登記發證機關進行登記和審批發放。
第七條生育證的登記、審批發放機關應健全生育證受理、登記、審批、發放和管理制度。
一孩生育的登記、材料審核、生育證發放、材料歸檔、登記結果的張榜公布和二孩生育審批表的發放、組織群眾評議、提出初審意見、材料整理上報、初審意見的張榜公布等具體工作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
二孩生育申請的受理、復查審核、材料整理、提出審定意見以及二孩生育證的發放、材料整理歸檔等具體工作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
第八條發證機關應成立生育證審批小組,負責二孩生育證審批工作。
第三章生育證的登記和審批發放程序
第九條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的夫妻,應在生育前憑下列材料到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登記發證機關填寫《一孩生育證發放登記表》,領取一孩生育證: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
(二)戶口簿;
(三)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原離婚的判決書、調解書或協議書和其它相關證明);
(四)計劃生育技術部門出具的女方健康檢查證明。
第十條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對要求領取一孩生育證的,應認真核實全部材料,并做出決定:
(一)符合生育第一孩條件的,給予登記,發給一孩生育證,同時在夫妻雙方所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應予補齊;
(三)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不予辦理并告知理由。
第十一條符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由夫妻雙方提出申請,向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提交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材料及下列材料:
(一)按規定填寫的《二孩生育證審批表》;
(二)足以證明符合法規、規章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條件的技術鑒定或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應及時將生育二孩審批表及有關材料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認真核實全部材料,由生育證審批小組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需進行病殘、傷殘鑒定或調查取證的審批時限可延長至鑒定確診或調查完畢之后30日):
(一)符合生育二孩條件的,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根據審批小組的決定發給二孩生育證,并由夫妻雙方各自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分別張榜公布;
(二)材料欠缺的,應予補齊;
(三)不符合生育條件的,退回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三條副縣級以上干部領取二孩生育證,須將材料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生育證應填寫準確,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加蓋發證機關鋼印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生育證發放情況張榜公布后,群眾有異議的,發放機關應及時調查核實。對于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及時宣布已發生育證作廢,并收回生育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四章生育證的使用與管理
第十六條生育證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免費發放;一孩生育證發放登記表、二孩生育證審批表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設計樣式。
第十七條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應為領取了生育證的育齡婦女提供生殖保健、優生優育等方面的服務。
第十八條已領取了生育證待孕的夫妻可憑證終止原避孕節育措施。
第十九條持生育證婦女懷孕后,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妊娠的,須持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提供的不宜繼續懷孕的證明書,一孩持證對象到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二孩持證對象到縣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開出同意終止妊娠的介紹信后,方能終止妊娠,并將手術證明交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條已領取生育證的育齡婦女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發證機關發文宣布其生育證作廢,收回生育證,并不再發給生育證:
(一)懷孕后非醫學原因或未經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認可終止妊娠的;
(二)弄虛作假,騙取生育證的;
(三)自報嬰兒死亡或分娩死胎又無確鑿證據證明的(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計生技術服務部門或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蓋有公章和經辦人簽名的證明)。
第二十一條持生育證婦女分娩后,生育者家屬應在分娩后及時將生育證交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
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要在嬰兒出生一個月內,向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申報出生,生育證存根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保存。
第二十二條遺失生育證的,應及時向發證機關報告,由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經原發證機關核實,補發生育證。
生育證有缺損需要更換的,須持舊生育證到原發證機關更換新生育證。
第二十三條當年生育證的有效期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元月31日。
在生育證規定的有效使用期內不能生育的,應在下年度4月底前憑原生育證及健康檢查證明到發證機關申請換發下一年度生育證。
第二十四條凡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發放或騙取生育證的,除收回生育證外,對有關人員按《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嚴肅查處。
篇5
11月1日起,《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正式施行,妻子生孩子丈夫護理假延長、禁止非法胎兒性別鑒定避免人為打胎、農村獨生女父母養老有保障、大幅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標準等新的政策也同時開始執行。
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有關人士介紹,隨著《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相繼出臺,南京市計生委與市法制辦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根據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實際情況,修訂了這個計生規定。
據介紹,新的計生規定有不少明顯的變化,比如男方享受的護理假由7天延長至15天;父母雙方每人每年各領取2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最高增至每人每年60元。同時,一些舉措也有了法律依據,比如新的計生規定明確禁止非法胎兒性別鑒定,而在此之前,南京一直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的法律法規條款;根據新的規定,南京成為國內首次以法律形式保障農村獨生女父母養老的城市。
關于生育二胎的問題,南京新的計生條例遵循了江蘇省計生條例的規定,除了需要南京地方特殊處理的特殊情況外,生育二胎的標準完全按照江蘇省計生條例的規定執行。根據江蘇省計生條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孩子:只有一個孩子,經病殘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嚴重遺傳性殘疾,目前無法治療或者經系統治療仍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或者將嚴重影響婚配的;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因公致殘的軍人、武裝警察、公安民警、見義勇為人員,或者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一方系喪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一方系離婚者且只有一個孩子或者依法生育過兩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雙方均未生育,依法收養后又懷孕的;一方為兩代獨生子女或者夫妻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孩子的;一方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井下作業,只有一個女孩的。
篇6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需要全社會的關心與支持,我局領導歷來十分重視,一年來,近年來我區多次全區中小學校長會議以及各校的女職委主任會議上傳達有關精神,并立足于思想認識上的提高與加強學校領導干部的思想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著力從思想上、政治上提高學校領導對計劃生育工作的認識,
使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搞好計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計生工作擺上教育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上來,以確保全區教育系統計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的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實各學校校長親自抓、重點抓的要求和計劃生育的工作職責,把計劃生育工作與評先評職、晉升職務、入黨入團等掛起鉤來,實行一票否決。同時進一步強化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單位包干”的計生管理體制和工作措施,把制度建設和制度落實緊密結合起來。我們在原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要求學校健全有利于計生工作開展的有關配套制度和臺帳,使制度更趨完善,并狠抓落實,使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化。
一年來,我們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辦事處落實有關計生政策,如發現教師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嚴肅處理,截止日前,教育系統沒有發生過一起超計劃生育違規情況。與此同時,立足于學生素質的全面推進,結合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把人口理論和青春期性知識教育列入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計劃。要求各校充分認識在中小學開展人口與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同時,加強了輿論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推進中小學人口與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圍。全區先后積極開展有關人口理論和青春期知識的講座、咨詢等活動3次,參加師生2200余人,使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普及率達到100%。
篇7
北京新計生條例修訂詳情
20xx北京將修訂人口計生條例,擬增設配偶陪產假15天,
今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第三次全體會,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為貫徹落實黨的是八屆五中全會關于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的有關精神,今年將修訂人口與計生條例。
目前,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正在征求民意,并已經收到3000條建議。送審稿中,擬增設配偶陪產假15天,與此同時,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改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這意味著,大多數女職工的生育假不變,仍為128(98+3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向社會征求意見
昨天,市法制辦就備受關注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向社會征求意見?!缎拚浮分忻鞔_: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配偶陪產假15天。征求意見時間為昨天至1月28日。
新設配偶陪產假15天
在調整完善獎勵保障政策措施方面,《修正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去了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對晚婚晚育和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增加了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計劃生育獎勵產假、配偶陪產假等福利待遇的規定,即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配偶陪產假15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
兩孩以內不再進行審批
《修正案》刪去了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的規定;根據生育政策調整,兩孩以內不再進行審批,刪去生育子女實行《生育服務證》管理的規定;同時刪去了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
原條例第四十一條關于計劃生育手續與戶口掛鉤的規定(育齡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外省市戶口,違反規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戶口不予批準進京);沒有完成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法律責任等規定,都在《修正案》中刪除。
再婚夫妻已有兩孩可再生
《修正案》還修改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七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對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程序予以明確,具體內容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可以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且沒有違法生育行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關材料經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后,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認。
《修正案》還刪去了生育間隔的規定。
有“獨生子女證”每月仍獎10元
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修正案》明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且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繼續享受相關獎勵和優待。
具體獎勵和優待包括: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18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對于第一胎生育雙胞或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3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對已享受獎勵優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退還已領取獎勵費”的規定被刪除。
修改背景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需要。根據xx屆五中全會“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的決策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通過之后,全面兩孩政策已在全國同步實施,但再生育子女的條件、依法生育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等重大問題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規規定,因此亟須修訂本市《條例》。
篇8
一、指導思想
本次活動以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為目標,全面摸清問題底數并找到造成因素和解決辦法,及時準確掌握工作現狀,落實服務管理措施,打一場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的攻堅戰,迅速遏制違法生育蔓延的惡性勢頭,為我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本次專項整治活動的順利開展,確保整個活動達到預期效果,由街道牽頭,派出所、工商、執法等部門聯合組成“綜合整治小組”,同時街道辦事處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的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
三、清理整頓對象
各種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1、轄區內常住農村居民。
2、轄區內常住城鎮居民。
3、戶口在本區的流出人口,戶口不在本區的流入人口。
四、清理整頓的范圍
1、違反政策規定計劃外生育的;
2、非婚生育、重婚生育、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的;
3、非法抱養小孩的;
4、各種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假證明、假手術、假鑒定行為的。
五、方法步驟
1、宣傳動員(6月1—6月7日)。首先要搞好宣傳動員工作,街道負責組織社區計生專干認真學習《人口和計劃法》、《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章節,全面領會國家、省、市人口計生政策的精神實質,明確本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打消思想顧慮,增強做好本次專項整治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其次,要求各社區和有關部門抽調精兵強將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小組”負責具體的整治行動。
2、清理核查(6月8—6月20日)。各社區要嚴格落實包抓責任制,并確定重點區域,開展入戶調查登記,確保綜合整治有的放矢。各社區要組織專項行動小組劃片包干進行拉網式大排查,要對十年來的出生人口統計情況進行全面復核,以人口統計上報情況(月報告單)為基礎,通過衛生防疫、派出所落戶、合作醫療、入托入學等多部門的個案信息進行核對,要采取入戶走訪,群眾舉報,本人申報等形式進行逐人調查,全面核對,將核查出的人員登記造冊并對其進行補錄、補報,并將已確認政策外出生的人員于6月18日前上報計生中心,再由計生中心于20日上報區人口局。
3、集中整治(6月21日—6月27日)。根據清理發現的問題,找準工作癥結,研究具體措施,集中對計劃外出生、計劃外懷孕等問題進行整治。對政策外生育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追繳社會撫養費,對于難度較大暫時無法征收的要通過法律程序,依法征收,最終徹底解決。
4、評估總結(6月28日—7月3日)。由街道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主要是對各社區的宣傳氛圍,清查工作力度,上報數據的準確性以及處理處罰和征收等情況進行檢查,并結合群眾舉報案件的查處一并進行。驗收結果納入年度考核成績。凡在這次清查整治后再出現瞞、漏報的,不管何時查實,一是加大扣分分值,追加到當年年度考核,二是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六、工作要求
要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堅持實事求是,敢于動真碰硬,發揚認真扎實的工作作風,摸實底、報實數、客觀準確、扎實有效地做好本次專項整治活動。
1、加強領導。各社區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次清理整頓活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協調各方面力量,實行綜合整治,要加大投入,保障活動中人、財、物方面需要,推進整體工作有序開展。
2、明確責任。本次整治活動,按照街道社區摸底、部門配合、區人口局征收的原則;街道、社區書記、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工作不扎實,不到位,被動應付,進度緩慢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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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撫養費征收及經費支出情況
我區2011年社會撫養費共征收325萬元,2012年社會撫養費共征收342萬元,增長5.23%。2012年人員經費支出75萬元,公用經費支出45萬元,計劃生育事業費支出140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大力宣傳教育。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作為廣大計生干部學法用法的重要培訓內容,同時購置大量宣傳掛圖、印制宣傳單進村入戶、舉辦計生方面的文體活動等形式進行宣傳。各鄉鎮還利用廣播、標語、宣傳欄和會議的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提高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的知曉率。
二是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程序。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各種形式的協調會議,加大征收力度,在征收中我們嚴格按照《條例》規定標準執行,無論是干部還是群眾確保做到一視同仁、公平、公正。在具體征收中,嚴格按照立案、調查取證、調查報告、鄉鎮征收處理意見,下達征收決定書,送達回執、分期繳納協議,申請行政復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統一票據,收繳分離等法定程序規范操作,如果發現程序不合法,由區計生委予以撤銷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各鄉鎮卷宗、管理采取考評檢查和定期督查的方式進行抽查。嚴禁亂收費、濫罰款行為發生。社會撫養費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由當事人直接到區人口計生委和財政局共同指定的金融機構,把處罰款繳納到社會撫養費專戶,再由區人口計生委在月底前全額上繳國庫。
三是加大監督力度。人口計生委員會、財政局對社會撫養費征、管、用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聯合監察、審計等部門對全區社會撫養費征管用情況進行抽查或聯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擅自使用其它票據征收社會撫養費或截留、挪用、貪污、私分社會撫養費的,一經查實,區財政按相應金額從鄉(鎮)、街道經費中扣回并依照相關法律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存在問題
雖然我區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
1、違法生育戶依法繳納的意識不強。受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識欠缺等影響,違法生育戶自覺依法繳納意識不強,有些有履行能力也不愿意自主繳納,造成實際執結率低。
2、對涉及外出打工的違法生育戶案件難執行。由于超生戶外出后多是音訊全無,只留下老人獨自在家帶孩子種地,造成案件無法執行下去,使征收難以到位。
3、綜合征收機制不完善。由于計生部門沒有強制執行權,處罰“釘子戶”時力度不夠,同時不少群眾怕得罪人而不愿配合計生人員調查取證,造成征收工作調查難、取證難、執行難。
四、幾點建議
征收社會撫養費對于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維護計生家庭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各級領導尤其是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支持開展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
一要加大宣傳力度。采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使廣大育齡夫婦自覺實行計劃生育,懂得違法生育子女增加了國家負擔,自覺繳納社會撫養費是對社會公共事業投入的補償,是自身的法定義務,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是各級人民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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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班子,落實責任
我局按照縣委、縣府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要求,做到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成立了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股負責人為成員。制定了切實可行年度計劃,堅持思想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務到位,實行分級負責,層級管理,形成了上下齊心協力抓計劃生育工作的機制。
(二)目標管理,嚴格考核
年初,我局把計劃生育工作列入了工作要點,納入了年度目標任務,與中心工作同安排、同落實,明確了職責和要求。工作中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層級責任制。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一月一查,一季度一摸底,半年一通報,年底統一考核。檢查考核涉及各股和干部職工及院內住戶,內容包括對政策的學習、節育措施的落實、致富的高時效果等方面。
(三)狠抓投入,確保計生工作開展
我局今年克服工作經費緊張的困難,購買和印發了宣傳資料1000份,訂閱了《人口報》、《人生》、《女性》和《婚姻與家庭》等雜志和報刊。定期組織計劃生育政策宣傳,同時按照統一安排組織全局女職工體檢身體,給女職工提供更多的健康和保障。對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積極進行晚婚晚育的人和事進行表揚獎勵,促進計劃生育工順利開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加強宣傳,強化觀念
為使我局和幫扶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全面進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優質服務的新階段,始終堅持加強宣傳、強化學習、以集中學習、自學、召開座談會、辦專欄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新《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學習宣傳活動,使廣大干部職工和院內住戶了解、掌握我國最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形成人人積極參與計劃生育工作良好氛圍,增強了干部的法制觀念,提升了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
三、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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