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整改落實情況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20 00: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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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整改落實情況報告

篇1

根據市委巡察組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認真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的通知》 (晉巡辦發【2018】6號)的文件精神,我單位高度重視,按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務量化表要求,認真查找自身存在問題,對問題逐一明確措施、認真整改,著力加強長效機制建設,確保整改工作全面推進。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確保巡察“回頭看”工作更好的貫徹落實,晉州市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關于認真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的通知》下發后,我們迅速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及時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黨組成員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按照責任分工,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專題部署、研究和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明確提出問題不解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罷休。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直接抓,層層抓落實,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切實加強對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導把關,各科室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對整改問題逐個落實責任同時,明確任務目標,落實責任,力戒形式主義,不走過場,務求實效。

二、按照“五查”要求,切實做好整改

   我單位認真對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務量化表》及《市委第二巡察組關于巡察規劃局黨組的反饋意見》中列出的三個方面10項問題,逐一對照檢查,對本單位關于落實巡察反饋意見整改進行“回頭看”, 認真查擺,舉一反三,剖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確保自查內容全覆蓋。根據巡察“問題清單”,領導班子成員主動辨析問題、挑實責任,科室(單位)負責人主動認領問題、劃定責任,全局上下層層帶動,深入分析查找問題的根源,逐項制定整改落實的舉措經過全面梳理,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

三、鞏固整改成果,建立長效機制

 

篇2

為促進重點行業和領域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明電〔*〕16號)要求,經商國務院有關部門,現就道路運輸、水上運輸、鐵路、民航、機場、漁業、農機等企業和水庫、學校、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有關中央企業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情況補充完善,于5月底前下達到每個相關企業和單位,并督促其貫徹落實,認真自查自改。要求各企業和單位在自查自改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和全體員工的作用;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訂方案,明確責任,落實資金,限期整改;7月底前將排查治理情況按照安全監管關系及時上報。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

一、各類企業和單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點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險源監控、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外來施工隊伍(承包商)安全監管情況等。

(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風險抵押金繳納、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等情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依法履行"三同時"制度情況。

(四)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和單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

(六)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已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和落實整改情況。

二、各類企業和單位根據本行業特點自查自改的重點內容

(一)道路運輸企業

1.取得有關經營、運輸合法證照、資質情況;車輛、駕駛員等取得合法證照、資質情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臺賬情況。

2.清理個體掛靠車輛情況,加強對"掛靠"經營的個體運輸戶、私營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

3.防止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違章操作等違法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嚴格依據有關規章制度對駕駛員發生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進行教育處理,對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的駕駛員督促其依法參加學習、考試的情況。

4.嚴格執行車輛安全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對車輛投保法定保險的情況;對應當報廢的車輛依法辦理報廢手續的情況。

5.嚴格落實"三關一監督"(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督)的有關要求及例行保養制度的情況。

6.加強對長途客運和危險品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監管,按規定在沿途休息情況;安裝GPS或汽車行駛記錄儀,加強對行車過程動態監管情況。

(二)公路養護施工單位

1.從事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的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得施工許可的相關手續,以及制定相關施工保通方案的有關情況。

2.按照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04)的規定,在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標志和養護安全設施,以保護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和設備安全,警告、提醒和引導車輛和行人通過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的情況。

3.在公路養護維修作業現場按規定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等情況。

(三)水上運輸企業

1.經營資質及其主管人員、船員、港口倉儲作業人員取得資質情況;旅客意外傷害責任保險的落實情況。

2.老舊客滾船的安全技術檢驗和運行狀況,建立車輛綁扎、惡劣天氣停航、防止超重車輛上船和防止船舶航行碰撞情況。

3.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情況;未執行船舶修理計劃使船舶帶病營運情況。

4.船舶管理公司對代管船舶實施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只收取管理費用未實施安全管理問題。

5.航運公司特別是中小航運公司對聘用船員的把關情況,對聘用船員的資格、適用能力的考核、上船前的培訓情況;按最低配員要求足額配備船員情況。

6.從事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作業企業取得合法港口經營許可證、港口危險貨物作業許可證情況;危險貨物堆存地點、倉儲設備符合安全標準情況。

7.港口作業部門為控制船舶超載裝卸、客運站點超額售票行為采取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四)鐵路運輸企業

1.保障危險品、長大貨物等特種貨物運輸安全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機車、車輛、信號、軌道、道岔、接觸網等行車關鍵設備質量及維護情況。

3.道口安全設備、設施、標志的設置、檢查及維護情況,道口看守及監護人員標準化作業情況;鐵路道口平改立推進情況。

4.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設立以及安全保護區內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清理、拆除情況。

5.鐵路橋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鐵路線路兩側采礦、采石及爆破作業的監管情況。

6.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的道路及路塹上的道路、跨越鐵路的道路橋梁防護設施的設置、維修情況;下穿鐵路橋梁、涵洞的道路限高標志及限高防護架的設置、維護情況;提速站區、線路封閉設施的設置、維護情況。

7.旅客列車"三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檢查及站車防火防爆制度落實情況。

8.道路、鐵路共用橋防止車輛貨物超載措施落實情況。

(五)航空公司

1.運行控制能力情況。運行控制決策機制及完善運控流程情況;運行監控及通信保障能力情況;運行控制信息平臺建設情況;飛行數據綜合處理能力情況。

2.防飛行沖突情況。貫徹民航防相撞工作會議精神,落實《民航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止航空器相撞工作的意見》的情況;防相撞工作教育培訓情況;機組防相撞意識和技能情況;機載防相撞設備維護檢查情況。

3.機組資源管理情況。飛行機組決斷意識、機組配合、操作手冊教育培訓情況;結合典型案例開展機組理論知識培訓、情景意識訓練和機組資源管理措施落實情況。

4.機組飛行準備質量情況。飛行機組對雷雨判別能力、繞飛雷雨規定、處置程序以及對所飛航線和飛機性能的掌握情況;機組網上飛行準備質量情況;異地執勤機組飛行準備質量的保證情況;機組人員執勤時間、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滿足規章標準的情況。

5.飛機故障處理情況。對飛機發動機主要部件、操縱系統以及飛機性能檢查監控情況;對飛機較大故障處理程序和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六)機場和油料企業

1.整頓機坪秩序情況。機坪秩序專項整治情況(重點為旅客年吞吐量500萬人次以上機場);機坪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2006年機場符合性專項整治中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2.危險品運輸管理情況。機場貨運人員危險品識別培訓情況;針對托運人、貨運和貨物安檢三個環節落實安全責任、工作程序和貨檢制度情況。

3.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機場應急管理機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應急救援隊伍、技術裝備、救援能力情況;應急工作預案、程序和應急演練情況。

4.空防安全情況。機場安檢隊伍建設和執行安檢制度情況;計算機系統運行保障、安檢設施、設備的維護及配置情況;機場圍界的巡查和維護情況;飛機監護制度和交接程序執行情況。

5.確保航油質量情況。航空油料公司以及相關機場供油單位開展"航油質量"專項整治的情況;落實民航總局5月11日《關于開展機場航油供應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航油油源、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運行操作情況。

(七)漁業企業

1.漁船安全隱患治理和經費投入情況,漁船財產險和船員人身險落實情況。

2.取得合法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船登記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以及漁船航行簽證簿等情況,證書內容與實際相符情況;漁業船員持證情況,職務船員按規定獲得并持有相應資格證書情況,普通船員持有漁業船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或"四小證"情況;對無證人員從事漁業生產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3.漁業船舶通信設備、信號裝置、救生設備配備情況,性能符合安全標準,運行情況;航行信號設備配備情況;漁業船舶滅火器、砂箱、太平斧等設備配備和完好情況。

4.漁船編隊生產情況,控制超航區、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和其他違規行為采取的措施和落實情況,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船安全生產狀態情況。

5.漁船安全通信設備暢通情況,氣象預報警報的接收處置情況;發生事故及時報告,以及遲報、漏報、瞞報等情況。

(八)農機行業

1.拖拉機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聯合收割機號牌、行駛證的發放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情況,進一步規范牌證核發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

2.防范駕駛員超速、超載、非法載客、無證駕駛、違章操作和無牌行駛等違法行為的措施和落實情況;防范人身機械傷害措施落實情況。

3.農機事故報告制度建立情況和農機事故統計、上報等工作情況;對已發生的農機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情況;對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和整改落實情況。

4.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參加年度檢驗情況,駕駛員參加審驗和安全學習情況,提高牌證檢驗率、審驗率的措施及落實情況。

(九)水庫

1.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安全責任制和防洪措施的落實情況。

2.水庫大壩廊道、護坡存在裂縫、滲水滲槳和老化現象情況。

3.閘門及啟閉設備、防汛道路、搶險物料儲備情況。

4.輸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縫、氣蝕、破損和變形情況。

5.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和通信預警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情況。

6.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在建項目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情況;投入蓄水運行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情況;尚未進行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經有關部門批準的調度運行方案的落實以及對病險部位加強巡視檢查情況。

7.小型水庫管理機構或專門的看護人員落實情況;日常巡視檢查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措施落實情況。

8.通航建筑和設施的可靠性情況,制訂船舶避洪方案情況。

(十)學校

1.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2.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3.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施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存放情況;游泳池、實驗室、禮堂、學生宿舍,特別是租用的學生宿舍和底層商用學生宿舍等重要場所存在安全隱患情況。

4.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5.D級危房使用情況;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6.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和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中小學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7.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十一)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

1.人員密集場所設置符合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情況。

2.疏散走道、樓梯和安全出口的設置、數量和形式以及保持暢通情況;公共區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屬護欄符合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要求情況。

3.防火、防煙分區設置情況。

4.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消防栓等設施的配備和完好情況。

5.集生產、加工、銷售、儲存、居住等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篇3

一、監督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2、建設項目內容涉及的國家標準或交通部等行業標準,現行技術規范、施工規程技術標準。

3、有關行業強制性技術標準。

4、項目設計文件及合同文件。

5、《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申請書》、《公路工程施工許可》。

二、監督內容

自項目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為我站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期。監督期內,我站依法對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參建單位質量、安全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監督的主要內容為:

1、對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履行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督。

2、對工程項目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

3、對建設、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以及試驗檢測工作、設計單位現場服務情況等實施監督。

4、對監理、施工、檢測等單位的資質及其人員資格進行檢查,并實施動態監管。

5、對建設、監理單位安全監管責任的落實和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及安全生產條件、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按《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等規章要求,對參建單位工地臨時試驗室的建設及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7、對參建單位質量管理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實施監督抽查。

8、對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設備等實施監督抽查。

9、對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及時性、規范性實施監督檢查。

三、監督人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交通基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

2、擬定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督促項目從業各方誠信履約。

4、對項目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和設計單位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檢查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狀況。

5、受理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舉報,參加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事故的調查處理。

6、收集整理本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動態信息,定期向本站質量監督檢測股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動態管理工作成果。

7、督促建設單位及時完成對監理、施工單位、試驗檢測機構和人員的信用初評工作,并對其初評結果進行評定。

8、參加項目交、竣工質量檢測和質量鑒定工作。

9、參加對各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的預評價。

10、遵守廉政規定,遵循客觀公正,注重準備的工作原則。

四、監督檢查

1、組織形式

(1)督查方式

監督檢查分為綜合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視檢查三種方式。

①綜合檢查采取現場查看、查閱資料、對工程實體及原材料質量進行抽檢等方式進行,系統檢查質量、安全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質量。

②專項檢查通過查驗資料或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針對性地檢查項目特定環節、關鍵工序、重要部位的工作情況和施工質量和安全狀況。

③巡視檢查主要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不定期地通過查看施工現場等方式,對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工藝、實體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等進行隨機檢查,對工程關鍵項目、重要部位工地現場情況進行巡查。

(2)督查程序

綜合檢查程序:

①檢查項目自查報告與施工工現場實際情況的符合性以及前次檢查所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②項目建設、監理單位匯報項目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管理情況。

③確定抽查項目。

④分組查閱資料、查看工地現場、抽檢工程實體質量。

⑤檢查組評議,并對項目進行質量、安全評價。

⑥檢查組反饋意見。

⑦檢查結束后7日內發出檢查通報。

⑧根據綜合治理檢查結果確定下步監督重點單位,并告知建設單位和相關單位。

專項檢查、巡視檢查可參照綜合程序進行,可根據督查的具體任務和項目建設情況、不預先通知、隨機抽查。為提高項目監督效能,我站將重點采取不預先通知、隨機巡查的方式開展質量、安全監督工作。

2、監點

(1)、各參建單位質量、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運行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2)、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涉及工程質量、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指標或施工工序,質量通病的防治,“平安工地”建設活動。

(3)、關鍵工序

路基工程半填半挖與填挖交界處應開挖臺階,路基填料質量、填筑與壓實控制,高填方路段、高邊坡開挖、軟土路基換填等施工質量控制。

路面工程碎石材料的加工、質量控制與存放,水穩層的質量控制,縱、橫向施工縫的處理。

(4)、安全監督重點

①“平安工地”建設活動開展、一線工人崗前安全培訓、參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定與實施情況。

②雨季、大風、冰凍等惡劣氣候環境下的安全施工應急措施及實施。

③油庫、炸藥庫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儲措施,材料運輸、混合料攤鋪等安全措施。

五、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方式

1、對影響主要結構安全的隱患或隱蔽工程重大質量缺陷,現場發出《停工通知書》,責令相關單位或相關作業區停止施工,由建設單位及監理單位督促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提出復工申請,報經我站復查確認并發出《復工通知書》后方可復工。

2、對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結束后,對發現的相關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對項目后續質量、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3、督查人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追蹤核查,對潛在的或已危及質量或安全的較大問題,我站將對其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篇4

1、每個員工每天應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級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擴為安全因素。

2、發現問題應及時以《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的形式報告,及時處理,本崗位當班人員對本崗位發生的事故負有責任。

3、值班的員工接班時必須提前進入崗位,向上班了解安全情況,必須親自巡視責任,對交班人員得出問題應及時檢查處理并作好記錄。

4、巡邏安管員每天至少三次對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進行:

(1)檢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4)檢查動火、用電現場是否攜帶被批準的動工證,施工人員是否持有操作證,施工現場有無配備滅火器材;

(5)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6)巡查人員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

(7)巡查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當班領班及服務中心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二級檢查:二級檢查由服務中心領導實施

1、服務中心經理(或經理助理)安全管理員每月應組織各班組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

3、火災器配置及有效情況。

4、滅火器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維護、保養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防火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1、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對重點部位違章情況應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且要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三)三級檢查:三級檢查由公司實施

1、每二個月由安全管理部組織相關部門在公司范圍內進行重點檢查。

2、檢查各服務中心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各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抽查。

篇5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按照“全面檢查、嚴格督查、徹底整治”的總要求,確保全市學校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目標,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行動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市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集中開展學校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督導檢查,全面落實學校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保障水平,為我市教育發展和改革,為全國“兩會”順利召開提供堅強的安全穩定基礎。

二、督查時間

2018年3月6日至14日

三、督查范圍

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教體局),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

四、督查內容

1.組織師生按時返校情況。教職員工是否及時到崗,學生是否按時返校。

2.落實學生資助政策情況。是否積極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是否出現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3.實驗室及實習、實訓保障情況。高校實驗室、實習場所及其設施設備配置是否符合教學需要,運行維護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職業院校落實《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情況以及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條件是否滿足教學計劃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雙師型”教師是否滿足教育教學需要。

4.后勤保障情況。學校網絡、多媒體設備、教學終端等各種教學設施設備及生活設施設備是否經過檢修維護,飲食、住宿、水電暖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經費保障機制落實情況。是否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并落實資金,是否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是否落實高職生均撥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不低于12000元。

6.開學主題教育活動情況。是否認真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7年修訂)》,做到上墻、入屏,并開展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三愛”和節糧、節水、節電“三節”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范主題教育活動。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狀況普查和心理危機排查工作。

7.各級各類學校開學條件保障和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等工作情況,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落實國家、省、市安全工作有關文件情況。

8、落實《關于做好全國“兩會”期間和新學期教育法治、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和《關于轉發市安委辦<關于做好全國“兩會”和中央巡視組巡視xx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情況。

9.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安全工作崗位職責”情況。

10.開展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情況。

11.校舍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建立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將排查信息錄入全國中小學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統,消除所有D級危房。高校是否建立危舊房屋排查整治臺賬,對D級危房是否及時封存并落實拆除措施。

12.學校食品與飲水衛生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加強食品安全和衛生防疫工作,不斷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環境。食堂證照是否齊全,場所、設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實物資采購、運輸儲藏、烹飪配餐、餐廚具消毒、食品留樣、食品添加劑管理等制度。自備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飲水設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潔、消毒,是否進行水質檢測。

13.宿舍安全管理情況,宿舍安排和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標準,宿舍管理員配備和24小時在崗情況,宿舍值班、巡查、點名查鋪落實情況。

14. 學校“三防”建設落實情況。學校是否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重點部位是否安裝視頻監控。水、電、暖、氣設施設備、鍋爐及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情況。

1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識,校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強化校園消防安全防控,進行電器火災綜合治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組織開展消防演練和應急疏散演練。

16.學校日常安全管理、門衛管理、校園網絡、集體活動管理情況。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維持好高峰時段學生上下樓秩序。

17. 校車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省級校車服務方案,校車管理機構及協調工作機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使用拼裝車、報廢車、未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車輛接送學生,以及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人員駕駛校車、超速、超員、不按許可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要求設置校車站點,校車運營是否按照耍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道路是否設置警示牌、減震帶。是否針對不同季節交通安全特點,完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開展事故逃生演練和應急處置演練。

18.安全教育課“五落實”情況,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校園暴力和欺凌、防重污染天氣、防自然災害、防用電事故、防踩踏、防、防傳染病、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等安全宣傳教育情況,開展安全演練情況。

19.學校安全風險防范救助機制建設情況。

20.高校校園安全穩定情況。是否落實反恐怖工作責任制要求,強化反恐防范知識宣傳教育,全面清繳恐怖音視頻,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預案,強化應急處突工作準備,加強網絡安全和輿情引導,確保高校安全穩定。是否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構建由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組成的三級聯動的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實驗室全生產周期安全運行機制,建立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開展實驗室重大危險源專項定期檢查,開展實驗室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建立實驗室安全年度報告制度等,及時消除安金隱患。

21.防范非法入侵校園導致學生傷亡情況。是否制定健全輿情信息分析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排查化解聯動處置機制和工作責任制,是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隊伍建設,是否定期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工作,是否經常性對師生開展反警示教育。

22. 校園欺凌和暴力治理情況。是否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是否建立學校安全風險預防、管控與處置制度和工作機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預警快速反應和聯動處置機制,形成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23.校園周邊綜合防控工作開展情況。警校聯動機制是否建立,校園周邊公安機關高峰勤務、“護學崗”和群防群治機制是否健全,校園周邊警務室民警是否經常到校溝通聯系、指導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是否經常協調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治安亂點和重點隱患進行專項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網吧、娛樂場所、危險玩具銷售整治,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五、督查分組

按照我局聯系縣、校制度和安全工作“一崗雙責”要求,市教育局成立14個督查組,各局領導班子成員任組長,帶領分管處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所聯系縣(市、區)(至少抽查三所學校)和分包學校進行督查。各督查組第一名成員為本組聯系人。

六、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立即再開展一次自查,做到全覆蓋。要針對以上督查內容逐條對照,對排查出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篇6

[關鍵詞]高層;建筑;安全;監理

中圖分類號:TU712.2;TU9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9-0216-01

近年來國家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安全管理工作已被明確納入監理的職責范圍,安全控制是繼監理質量、進度和投資三控制外的又一項控制內容。高層建筑結構復雜,除了施工難度較大外,施工安全風險也大大增加,一些在多層建筑中不常用到的施工設備設施在高層建筑中被廣泛采用,如施工電梯、吊籃、懸挑腳手架等,這些設備能否正常工作,設施是否合理都會對安全生產造成潛在威脅。另外高層建筑除高空作業增加安全事故概率外,還通常有電梯井、管道井等特殊的構造部位增加了高空墜落的風險。筆者從事了多個高層建筑項目的監理工作,結合自身管理經驗,著重就以下幾大方面談一下對安全管理工作的幾點心得。

一、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1、監督施工單位完善工程安全生產的組織保證體系,并完善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監督施工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以及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對工程的分項分部的安全技術進行交底和安全防護措施工作。

2、對各類工程相關施工安全資料、施工方案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嚴格審查,以及對進場施工作業的各單位的資質和對工程各工序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施工技術措施、人員配備等進行嚴格審查。

3、對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做好監理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應針對工程的主要安全隱患和新技術新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4、加強日常安全巡視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并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

5、組織召開工地例會和安全專題會議,總結近期現場安全方面的問題,針對性地討論相應措施,列入安全工作劃,形成共識予以落實。

二、安全監理的工作方法和程序

1、做好事前安全交底工作,并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專項方案,著重審查安全操作規程,看有沒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還要審查編制、審核、審批程序是否齊全有效。

2、做好日常巡視工作,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檢查查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檢查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提出的安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3、監理提出現場安全隱患要求施工單位整改落實,施工單位未整改,監理單位可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報告建設單位。

4、施工單位在監理發出停工令后拒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三、高層建筑施工中易發生的安全事故及宜采取的措施:

1、基坑坍塌:高層建筑往往有地下室,深基坑施工,施工管理如果不注意,在基坑四周邊坡上隨意堆放建材,或未設置有效的排水和支護措施,常會導致支撐系統失穩,從而出現坍塌事故。

針對措施:對于基坑坍塌的問題,首先要采取有效的基坑支護方案,嚴格按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在基坑周邊嚴禁大量堆載,避免坑壁土體滑移。為減少地表水滲入坑壁土體,基坑頂部四周應用混凝土封閉,并在采用支護的坑壁上應設置泄水孔,保證護壁內側土體內水壓力能及時消除,減少土體含水率,也便于觀察基坑周邊土體內地表水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

2、物體打擊:由于施工人員向下拋物,上下立體交叉作業而未采取有效隔離措施,作業環境狹小致使操作人員無法躲避;物件未固定牢固和起重設備吊運時物體沒捆綁牢固,物體掉落,導致作業半徑下的施工人員遭受物體打擊事故的發生。

針對措施:在被提升或懸掛至一定高度的機械設備或其他結構物下部進行檢修或其他作業時,必須確保起吊設備的安全。就位后,必須將機體或物體支撐牢固后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在機械回轉半徑內及起吊物移動范圍內的下部逗留或作業。對于搭設或拆除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他設施、設備, 如當天未能完成時,應做好局部的收尾工作,并設置臨時安全設施。

3、高處墜落:高層施工過程中,高處作業的情況比較多,工人在施工作業時會因洞口未覆蓋、臨邊無欄桿、安全帶未佩戴或安全帶失效、作業環境影響因素等原因常導致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主要表現從腳手架或垂直運輸設施上墜落,從洞口、樓梯口、電梯口、天井口和坑口墜落,從樓面、屋頂、高臺邊緣墜落,從施工安裝中的工程結構上墜落,從機械設備上墜落,其他滑跌、踩空、拖帶、碰撞、失衡等引起的墜落。

針對措施:在高層建筑施工中, 腳手架工程的施工安全控制在整個工程的安全控制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它可以有效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因為腳手架工程不僅能解決臨邊、洞口防護, 而且能進行水平及垂直防護。能夠有效控制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帶來的傷害。所以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腳手架自身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外腳手架必須隨作業層搭設。懸挑腳手架的底層應該鋪腳手板, 隨層作業腳手板也需滿鋪, 全封閉密目式張掛安全立網, 這樣能夠有效地減少高處墜物落的可能性。

4、觸電事故:施工機械及施工用電所引起的事故,也是安全事故多發的一個主要方面。由于電器設備、電纜反復移動,電線亂接亂接,配電箱未使用標準電箱,電氣元件不合格,無漏電保護裝置或無接地裝置。

針對措施:,因此要督促施工單位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用電, 尤其是鋼筋場地, 木工場地這些用電設備較集中的場所, 其安全用電和防火措施, 均應符合要求, 執行TN ―S 系統供電, 三級配電, 兩級漏電保護, 五芯電纜埋設, 三級箱必須設置保護接零和保護接地, 所有的電纜、電線、防水線均應穿套管埋設, 防止被車壓人踩破皮漏電傷人或破皮漏電斷路引發火災。

四、監理安全控制的主要手段

1.技術手段:

編制本工程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細則。審核施工現場項目部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的可行性。重點對基坑開挖、腳手架、承重支模架系統、塔式起重機、人貨電梯、臨時用電等進行審查。

2.組織手段:

監理健全監理組織,完善職責分工及有關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責任。定期

進行安全培訓、宣傳工作、樹立文明安全生產的意識。

3.經濟手段:

明確安全目標,制定獎懲制度,對違反安全作業規定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罰。

組織檢查組,對工地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根據檢查結果按制度規定進行獎懲。

4.合同手段:

協助業主簽訂好施工合同,劃分好業主及施工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并作出明確的違約規定,以便有據可循。做好工程安全記錄,并整理歸檔。

結束語

工程施工建設一直是安全事故頻發的主要生產領域,作為監理工作者在實際工作中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抓住高層施工中安全問題存在較多的關鍵點,針對性地加強控制與管理,同時加強日常的巡視力度,就不難將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作為監理工作者平時應多檢查和督促,使安全意識深入到每個施工和管理人員的心中,筆者相信通過廣大建設者的共同努力,施工安全工作必定會更上一個臺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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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以總書記“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省長關于“6.15”事故的批示精神,按照市長要求,針對安全生產季節性、區域性特點,在全區養老機構范圍內集中開展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持續加大責任落實、隱患查改、巡視暗訪、警示約談、執法震懾、制度創新力度,做到責任落實“零容忍”、隱患治理“零遺漏”、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操作“零失誤”、設施設備“零故障”為實現“零死亡”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二、檢查范圍

區各公(民)辦養老機構。

三、重點檢查任務

1、各養老機構主要負責人是否及時傳達學習貫徹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是否研究具體落實措施。

2、各養老機構是否將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日常工作中是否存在堅決抵制形式主義、心存僥幸、麻痹松懈、效益至上、等錯誤的思想認識。

3、各養老機構安全責任人理念是否深入人心、是否有心存僥幸不顧安全的思想、是否有事不關已漠視安全的思想、是否有素質偏低不懂安全的現象。

4、各養老機構是否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生產保障(主要包括設備設施保障、資金投入、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配備、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方面應當執行的有關規定、應當履行的工作職責、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5、各養老機構是否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消防設施損壞、消防安全培訓和疏散演練不到位等突出問題。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6月20日至30日)。各養老機構要召開安全生產會,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周密部署安排,確保全覆蓋、無死角。

(二)實施階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養老機構要嚴格按照檢查內容和標準,全面自查自糾,認真整改問題隱患,并逐項造冊、登記、建檔,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上報整治落實情況。區民政局將對各養老機構專項整治的組織、部署和實施情況開展督導檢查,推動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行動的深入扎實開展。

(三)驗收階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區民政局將組成復查驗收組對各養老機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對整治落實質量進行復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機構,責令其關停整治。

五、工作要求

1、各養老機構要把此次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擺上重要日程,作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排查整治階段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部署。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

2、各養老機構要按照“4個100%”(100%的要開展隱患自查,查出的隱患要100%建立整改臺賬,100%的要開展自查自糾,并100%建立隱患臺賬)要求的力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不留死角和空白。

篇8

一、交叉檢查內容

㈠各學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即要有:工作方案、成立“回頭看”工作機構、動員部署會議通知和會議記錄、工作小結等);

㈡各學校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即要有: 2013年以來學校班子研究此工作會議記錄、召開教職工會議記錄);

㈢各學校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各項制度規定情況(即要有:學校根據上級的規定和制度所制定相關的規定的和制度,以及制度執行情況等);

㈣各學校對中央巡視組、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情況(即提供整改材料);

㈤各學校貫徹執行《問責條例》《監督條例》等黨內法規情況(即要有:組織學習記錄和會議材料);

㈥《全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和《xx縣教育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方案》中“五查五看”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㈦各學校的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內部食堂裝修及接待清單、“三公”經費等。有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車公養、私設“小金庫”、濫發津補貼或福利、隱秘場所聚會、違規購買紀念品和土特產、發放購物卡、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問題。對學校食堂(含營養餐計劃)、小賣部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對學校教師違規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教師有償補課行為進行檢查。

二、檢查方式

㈠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聽取各學校圍繞交叉檢查內容簡要匯報工作情況。

㈡個別訪談。參加人員范圍:被檢查學校校長、支部書記、辦公室主任、財務人員、教師代表等。

㈢查閱資料。重點查閱學校研究部署工作會議記錄或紀要、配套制度規定和相關痕跡資料(圖片或影像)等。

㈣查看賬目。查看被檢查學校2013年以來“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相關財務賬目。

㈤現場核查。核查領導干部辦公用房、內部食堂裝修及接待清單等。

三、被檢查學校迎檢報送材料

㈠被檢查學校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開展推進情況;“回頭看”自查自糾工作報告(含自查自糾問題清單)。

㈡被檢查學校黨的十以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

㈢被檢查學校梳理總結的黨的十以來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亮點、主要成效(以清單方式單列)。

㈣檢查組針對發現的問題要求復印的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含電子文檔,除復印件外)一式兩份,由被檢查學校報送各檢查組。

四、迎檢訪談提綱

㈠訪談對象:領導班子成員

1.請談談本單位是如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

2.請談談本單位是如何貫徹落實自治區開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的?

3.請談談本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部作風的轉變,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㈡訪談對象:辦公室主任

1.本單位有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生?

2.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感受最明顯的變化是什么?

3.本單位平均一年的公務接待費用是多少?是逐年遞增還是逐年遞減?是否制定出臺了規范公務接待的規章制度?公務接待手續是否完備?

4.平時公務接待的主要對象主要有哪些?在公務接待中是否存在贈送土特產、超標準接待等情況?

㈢訪談對象:財務人員

1.近年來財務部門是否牽頭組織開展私設“小金庫”等涉及八項規定精神開支的檢查?檢查中是否發現問題?

2.“三公”經費是逐年遞增還是遞減,如何嚴控“三公”經費開支?

3.財務部門是否出臺涉及財經紀律方面的制度規定,具體出臺了哪些?

㈣訪談對象:教研組長或教師代表

1.你認為本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如何?

2.本單位有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發生?

3.你是否知道自治區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如知道,是通過什么渠道知道的?(會議傳達、文件傳閱還是其他渠道?)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視。各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強化責任擔當,充分認識開展“回頭看”工作的重要意義,扛抓牢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扎實開展并做好“回頭看”交叉檢查迎檢工作。

篇9

一、工作目標

在2013年開展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深化水利重點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狠抓隱患整改工作,切實落實市、鄉兩級部門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水利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確保我市水利水電安全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與水利事業的同步協調發展。

二、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及設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農村水電、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旅游、后勤服務和綜合經營等領域以及近年來出現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重點檢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和重要設施、設備管理維護、保養情況;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使用、存儲的安全管理及檢測檢驗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進行演練情況;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作業過程中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排查治理內容

1、水利工程建設。以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及小農水建設項目為重點,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責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高邊坡、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小型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運行。以中、小型水庫(包括重點山塘),尤為小型病險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責任制落實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庫區安全警示牌的設置;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運行。以農村水電站為重點,對水能開發、項目審批、資質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范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包括:水庫電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電站分類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情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水電站“雙主體”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警示牌的設置情況;發電機組、輸變電設備等重要設備檢修、檢測情況。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較大的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責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設施和橋梁、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設置情況等。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的防治。

6、水利旅游。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單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牌設置;水上旅游設施、船舶和駕駛操作人員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7、后勤服務。以防范火災、爆炸事故為重點,主要包括:辦公場所、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和車輛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備、設備維護保養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設置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隱患排查階段(2013年6月30日前):圍繞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單項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實。

2.要以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供水、農村水電、車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庫旅游為重點,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整改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損后水利檢查設施修復、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災害和安全事故。加強水利工程監測和管護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機制,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專項檢查,完善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

5、針對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切實做好病險水庫水電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責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隱患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災害的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6、開展以預防坍塌、起重機械與腳手架倒塌和規范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為重點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完善小水電建設管理體制,開展農村水電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清查整改違規水電站;組織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和河道采砂管理專項檢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堅決治理亂采濫挖;結合防汛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深入排查事故隱患,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安全度汛。

7、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普及安全知識,傳播安全文化。

(二)隱患整改整治階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15日):針對第一階段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整治。各鄉鎮、單位要切實做好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對重點區域和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對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整改到位。

(三)總結階段(2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鄉鎮、單位要認真總結此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隱患排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8月25日前將排查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水利局。

四、職責分工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各項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運行、小農水項目建設、水文測驗、水利旅游、綜合經營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6、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運行、農村飲水安全及新農村建設改水項目、辦公大樓、后勤服務及相應項目的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狠抓落實。各鄉鎮要充分認識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狠抓落實。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落實到水利重點領域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每一個角落。

(二)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要不斷強化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水利企事業單位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制定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抓實隱患整改工作。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突出重點、落實措施任務。各鄉鎮要圍繞安全度汛、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水電、河道采砂重點等重點領域和重要時段,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要求,確定隱患治理目標、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任務完成。

篇10

近日,省安委會和水利部都相繼下發了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8月30日下午,國務院安委辦召開了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動員部署視頻會議,會后,省安委會接著召開專門會議,就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國慶期間安全穩定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述會議和文件精神,現就國慶前我省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要求,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促進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推動水利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重點領域安全整治和安全監管,落實各項水利安全生產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進一步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確保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和設施。重點是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農村水電、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工機電設備、水利科研實驗、水利旅游、后勤服務和綜合經營等領域以及隱患突出、安全事故多發的地區、單位。

三、檢查主要內容

(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省政府和省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及省廳關于“安全生產年”各項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扎實推進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切實加強水利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

(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情況;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職工(包括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等。

(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水利工程建設。重點是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防墜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預案;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設備、施工機械、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危險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電站建設、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等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邊遠地區中、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為重點。各類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運行;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事故轉移避險和救援演練;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設管理、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機構、看護人員和日常巡查;閘門啟閉設備等水利工程設備使用和維護情況。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小水電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手續和違規水電站清理整改;水庫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和“兩票三制”執行情況;小水電運營企業安全運行;農村水電設備檢修、試驗和供電區安全供電情況。

4、水文測驗。以水上、高空水文野外作業為重點。水文測船定期檢查、維修和消防救生設備、堵漏器材配備;流量測驗纜道設施(塔架)安全;涉水作業安全防護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測驗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文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測、測量作業為重點。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氣體的監測與防治。

6、水利科研與檢驗。水利試驗廳(室)和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實驗設備使用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毒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護。

7、人員密集場所:以防范火災、爆炸事故和防止踩踏事故為重點。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職工醫院、幼兒園、辦公場所、職工食堂、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備、防雷防雨措施和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設置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情況。水利旅游有關審批手續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牌設置;旅游預測預報、游人疏導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上旅游設施、船舶和操作人員安全保證。

(四)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認真進行事故查處,嚴格事故責任追究,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情況。

(五)落實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安全保障措施,加強水利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領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設施的安全監管情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物資的情況。

四、檢查時間及方式

9月份,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直屬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組織本單位及本轄區內水利行業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并加強檢查,同時對下級和歸口管理單位開展檢查情況進行抽查。9月中下旬,我廳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另行通知)。

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此次大檢查要采取單位自查與上級主管部門督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督促檢查與推動整改相結合,通過形式多樣的檢查活動,強化督查督辦,督促和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今年是國慶60周年,全省水利系統各級各部門領導一定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周密的檢查方案,把檢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單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主要負責人一定要親自參加、深入一線,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堅決防止檢查、督查工作走過場和形式主義。特別是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安全生產各歸口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一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如何做好國慶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進行指導;三是要認真開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重點單位和薄弱環節的督促、檢查和指導,要以此次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督促和指導各單位認真開展安全隱患的自查整改,強化安全監管。要結合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檢查、違規小水電站清理整改等專項檢查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發領域安全生產整治力度,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事故防范能力,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國慶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