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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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提高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待遇,切實解決我縣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困難,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國務院、xx413號令)、《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民發[XX]101號)、《aa省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試行辦法》(鄂民政發[XX]51號)等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適用對象
(一)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
(二)失散人員;
(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簡稱“三屬”);
(四)在鄉復員軍人;
(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六)參戰參試退役人員。
除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外,其余對象統稱為其他重點優撫對象。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按照屬地原則,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城鄉基本醫療保障為依托,以醫療優惠、醫療補助和醫療救助為補充,結合我縣經濟發展水平,建立與國家基本醫療制度相銜接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
第四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通過縣級財政預算安排、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專項資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會捐贈等渠道籌集。
第五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由財政部門按季度撥入民政部門“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專帳”,專款專用。
第六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資金主要用于:重點優撫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保費,定額門診醫療補助和住院醫療補助。
第二章保障措施
第七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第八條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醫療費用,按國家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九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在單位辦理。其他重點優撫對象無工作單位的,農村戶口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戶口的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民政部門統一辦理。
第十條定點醫院在掛號、門診、取藥、住院等窗口要設立優撫對象優先的提示牌,其他重點優撫對象憑民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發的《xx縣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證》,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取藥、優先住院。
第十一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在定點醫院就診享受免收普通掛號費、注射費,鼓勵、支持定點醫院在檢查費用、普通住院床位費等方面對優撫對象優惠減免。
第十二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在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的基礎上,另享受民政部門定額門診醫療補助。具體標準:
1、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軍人、失散人員、“三屬”撫恤對象每人每年補助240元;
2、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每人每年補助120元。
第十三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到定點醫院住院享受優惠、減免后,按參合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個人自負部分民政部門給予住院醫療補助。具體標準:
1、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在鄉復員軍人、失散人員、“三屬”撫恤對象按20%的比例補助;
2、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人員按15%的比例補助。
上述對象住院醫療補助最高限額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四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在享受農村合作醫療和優撫醫療補助的基礎上,符合我縣現行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規定的,可再享受大病醫療救助。
第三章部門職責
第十五條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由縣民政、財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管理并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第十六條民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符合醫療保障的優撫對象身份;統一辦理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參保、參險和繳費等手續;管理落實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和醫療救助;協調相關部門研究處理醫療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負責籌措和及時撥付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衛生部門負責將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的農村戶口其他重點優撫對象中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落實定點醫院,加強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保障參合對象享受相應的農村合作醫療待遇;落實醫療優惠減免政策,制定落實醫療優質服務措施。
第十九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一至六級和在職七至十級殘疾軍人按原政策享受各項醫療保險待遇。負責將民政部門審核確認的城鎮戶口其他重點優撫對象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參險對象享受相應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二十條《xx縣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證》由民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聯合署名,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統一格式印制,重點優撫對象定額門診卡由縣醫療保險局制作。醫療證和醫療卡由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發放。
第二十一條參合保費和門診定額醫療經費,由民政部門每年一次性核撥到相關帳戶,縣醫療保險局負責將定額門診醫療充值至個人定額門診卡上。
第二十二條重點優撫對象住院,入院后2天內要到當地民政機構申報。在鄉鎮衛生院住院的,向鄉鎮民政辦申報;在縣級醫院住院的,向民政局優撫股申報。由民政辦(優撫股)核準身份后,填寫《xx縣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申報表》。醫療對象憑申報表在所住醫院申請住院醫療補助。
第二十三條重點優撫對象在定點醫院住院,由合管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和定點醫院分別按規定比例報銷和落實優惠減免,個人自負部分按本辦法規定比例享受住院醫療補助。住院醫療補助由定點醫院先行墊付,縣民政局按季與定點醫院結算。
第二十四條全縣11個鄉鎮衛生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精神病院、婦幼保健院為重點優撫對象住院定點醫院。其他重點優撫對象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助。
第二十五條其他重點優撫對象經批準在省、市級醫院住院的,憑縣人民醫院轉院證明和合管辦或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辦公室的結算清單,直接到縣民政局申請辦理住院醫療補助。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重點優撫對象,按照就高的原則享受醫療待遇。
第二十七條經民政部門認定發證的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醫療保障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不按規定審批或發放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的;
2、不按規定審批落實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優惠減免待遇的;
3、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或不按規定結算醫療費用的。
第二十九條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證只供本人使用,不得外借。如發現非持證人使用,取消持證人優撫醫療保障待遇。虛報冒領,騙取醫療補助資金的,由縣民政部門從其享受的撫恤金或生活補助中扣回。
篇2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撫恤定補優撫對象(以下簡稱優撫對象),是指具有本省城鄉居民戶籍且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
第三條優撫對象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保障水平應當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保證優撫對象現有醫療待遇不降低。
建立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制度。給予優撫對象醫療服務優惠和照顧。
第四條優撫對象按照屬地原則參加相應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五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同步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有工作單位的,其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繳納;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經審核確定為特困企業的,由其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其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經縣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民政、財政部門共同審核確認后,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第六條城鎮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參戰退役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工作單位的隨所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其單位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繳納,所在單位經審核確定為特困企業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參保;無工作單位且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既可以繼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也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繳費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步參加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有工作單位的,其繳費部分由所在單位或者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經審核確定為特困企業的,其繳費部分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參保。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個人繳費有困難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等幫助其參保。
第七條農村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等解決。
第八條優撫對象在定點醫院就醫時憑證件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取藥、優先住院,并享受下列醫療優惠減免:
(一)免收門診掛號費、普通門診診療費、門診出診費、專家掛號費、急診掛號費、急診觀察床位費和病房的空調費、暖氣費;
(二)檢查治療項目費用減免比例不低于20%;
(三)藥品費用減免比例不低于10%。
支持、鼓勵和引導醫療機構采取多種措施減免優撫對象的醫療費用。
第九條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在定點醫院所發生的門診費用,超出個人賬戶之外的部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補助辦法。
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規定范圍內,起付標準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以及個人共付部分的住院醫療費用,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第十條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定點醫院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享受定額門診補助、慢性病補助:
(一)定額門診補助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補助。定額門診補助不得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具體補助標準和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優撫對象所享受的撫恤標準高低和現有醫療保障水平等因素規定;
(二)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報銷(補償)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補助。慢性病病種、用藥范圍、補助標準等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商同級財政、勞動保障、衛生等有關部門,參照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十一條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報銷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補償范圍、限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規定比例報銷(補償)后的剩余部分,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予以醫療補助:
(一)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復員軍人補助比例不低于35%;
(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員補助比例不低于15%。
第十二條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解決,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經審核確定為特困企業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從優撫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
第十三條優撫對象因患大病醫療費用支出數額較大,其醫療費用在經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補償)以及醫療補助后,個人負擔仍有較大困難的,由個人提出申請,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批準后,給予特別救助。特別救助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四條具有雙重或者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醫療待遇。
第十五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財政、勞動保障、衛生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管理并組織實施。
民政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優撫對象身份,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為所在單位無力參保和無工作單位的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統一組織辦理參保手續,按照預算管理要求編制年度優撫醫療補助資金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財政部門應當將優撫醫療補助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
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規定保障參保優撫對象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向民政部門提供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優撫對象有關情況。
衛生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落實優質服務措施,保障醫療安全,向民政部門提供已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的優撫對象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籌措優撫醫療補助資金。優撫醫療補助資金來源為:
(一)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專項資金;
(二)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資金;
(三)依法可以用于優撫醫療補助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四)依法接受的社會捐助資金;
(五)依法籌措的其他資金。
優撫醫療補助資金在中央財政專項補助的基礎上,由省、市、縣三級列入財政預算。省級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優撫對象人數較多的地區給予適當傾斜。
第十七條優撫醫療補助資金應當納入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實行專賬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嚴禁貪污、挪用、截留、擠占。
第十八條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主管單位責令改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一)違反規定審批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的;
(二)在審批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待遇中出具虛假證明的。
第十九條優撫對象所在單位未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限期履行義務;逾期仍未履行的,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因不履行繳費義務使優撫對象受到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優撫對象虛報騙領醫療報銷費、優撫醫療補助資金的,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給予警告,并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停止其享受的優撫醫療保障待遇。
篇3
一、領導重視,制度健全,不斷促進雙擁工作法制化、規范化
局領導高度重視雙擁工作,將雙擁工作納入全局重要工作議程。為了適應新時期擁軍優屬工作的發展要求,保障擁軍優屬工作的順利進行,擁軍優屬法規建設不斷加強,推進了我區雙擁工作社會化進程。
近幾年來,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先后出臺了《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細則》、《關于加強擁軍優屬工作若干規定》、《優撫對象醫療減免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城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規性文件,標志著全區雙擁工作將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二、動真情、辦實事,雙擁工作常抓常新不斷線
每年八一、春節、重陽節及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民政局都以不同形式對轄區內的部隊官兵和優撫對象進行走訪慰問,幫助他們解決存在的問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給他們。兩年來,僅民政局就走訪慰問各類優撫對象***人次,送去慰問品慰問金折合人民幣**萬元。
優待標準逐年提高。幾年來,區民政局把優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入考核項目,農村義務兵優待金標準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遞增,去年農村優待金就達***萬元,義務兵優待金人均達到***元/年。為彌補城鎮義務兵補助偏低的問題,已連續兩年給每名城鎮義務兵加發***元優待金。
建立完善了軍功獎制度。為讓我區籍兵在部隊安心服役,為家鄉部隊建設多做貢獻,給家鄉人民爭光,區政府為區籍立功受獎的官兵建立了“軍功獎”制度,在每年“八一建軍節軍功獎”大會上進行表彰。兩年來,先后獎勵立功受獎人員**名,獎勵資金*萬元。
三、全面落實優撫政策,千方百計為優撫對象排憂解難
兩年來,區民政局以“擁軍貴在真誠、優屬重在務實”為工作標準,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努力為駐區部隊和優撫對象排憂解難。
撫恤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按照規定,XX年以來,區民政局與區財政局通力合作及時為他們調整了撫恤標準。目前,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均高于全區平均生活水平。最高的城鎮孤老烈屬的各種撫恤補助每年可以達到*****元,撫恤補助標準比市里規定超出**%。帶病退伍軍人(不含帶精神病的)補助標準雖然市里沒有規定,但是,幾年來,我們并沒有忘記他們,他們的定期補助也逐年提高,現在每年也可以領取****元。
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形式多樣。兩年來,區財政出資***萬元,作為所有優撫對象醫療減免經費。區民政局又制定了一系列醫療保障制度:一是定期體檢制度。區民政局每年都定期派各鄉鎮衛生院的醫療人員到優撫對象家中,為他們免費檢查身體。兩年來,共有****余名優撫對象接受了檢查,受到了他們及其家屬的廣泛贊譽。二是“送醫送藥下鄉”制度。為解決優撫對象看病難問題,“區優撫對象服務中心”每季度組織一次下鄉送醫送藥活動,深入到優撫對象家中,為他們檢查身體,介紹保健知識,并根據病情配發藥品。兩年來,共有***名優撫對象接受了此項服務,送去了價值*萬元的藥品,使這些常年生活在農村的老功臣深受感動。三是建立了大病醫療補助制度。為解決優撫對象大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過重問題,區民政局,兩年來共籌集資金**萬元,為**名患大病優撫對象解決了實際困難。四是臨時救濟制度。區民政局每年都要提供至少*萬元的資金為優撫對象解決臨實性和突發性困難。
認真落實優撫對象危房改造三年規劃,優撫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為了進一步提高我區優撫對象的住房條件,兩年來,區政府共投資***萬元,修建房屋***間,使**戶優撫對象雨季前搬進了寬敞明亮的新房。同時積極為優撫對象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兩年來先后投資***萬元對光榮院、干休所的基礎設施和環境等進行了改造,并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去年光榮院在參加市里組織的運動會上取得了團體第一名。
篇4
2009年縣衛生系統雙擁工作總體思路是:以創建省級雙擁模范縣為主線,以慶祝建國60周年為契機,深入開展雙擁宣傳月和關愛功臣永葆光榮等系列主題活動,加強醫療單位和駐鹽部隊共建結對,落實軍人、重點優撫對象就醫政策,進一步優化各項醫療服務質量,全面提升衛生系統雙擁工作質量和水平。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強化雙擁工作領導,加大雙擁工作力度,實現衛生系統雙擁工作水平新的提升
今年是省級雙擁模范縣的申報和命名表彰年,縣衛生系統雙擁工作要緊緊圍繞這一主線,把創建省級雙擁模范縣與全縣衛生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進一步健全雙擁領導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工作機制,繼續將雙擁創建工作列入醫療衛生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衛生系統雙擁工作創建目標任務按職責分工分解到各科室和醫療衛生單位,明確完成時限,加強檢查,確保省級雙擁模范縣創建各項任務得到落實。抓好各級雙擁機構規范化建設,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重視雙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健全雙擁組織,確定雙擁工作聯絡員。
二、結合雙擁宣傳月,深入開展雙擁宣傳,營造濃厚的雙擁創建氛圍
以慶祝建國60周年為契機,把愛國主義教育和國防教育作為單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不斷豐富國防教育內涵。在7月份深入開展“雙擁宣傳月”活動,廣泛宣傳我縣雙擁共建成果和擁軍優撫安置政策,充分發揮各項政策的導向作用,激發廣大醫務人員參與雙擁共建的積極性,不斷擴大雙擁創建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力。重視雙擁宣傳報道,充分挖掘近年來衛生系統雙擁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和典型事例,并利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進一步增強職工的國防觀念和雙擁意識。
三、進一步優化服務質量,積極落實雙擁各項政策和措施
一是落實醫療優惠減免政策,優化服務質量。貫徹落實《海鹽縣軍人撫恤優待實施辦法》,認真落實醫療費用優惠減免政策,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現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就診憑證實行五優先,即優先掛號、優先就診、優先付費、優先取藥、優先化驗。現役軍人的急診、危重傷的搶救直接進入急救綠色通道,并實行先救治、后收費。現役軍人和重點優撫對象憑證就醫和治療,免收掛號費,其診療費、注射費、輸液費、護理費、床位費等費用由就醫單位按50%給予減免,檢查費按5%給予減免。二是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三合一實時結報。在重點優撫對象參加城鄉合作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配合縣民政部門全面實行優撫對象醫療保障三合一實時結報模式,提高優撫醫療保障新水平,進一步簡化重點優撫對象的醫療補助、大病醫療救助的核報手續,幫助重點優撫對象解決生產生活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三是組織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深入開展“關愛功臣、永葆光榮”活動。按照縣雙擁領導小組下發的實施方案,結合衛生系統實際,繼續開展愛心獻功臣活動,走訪慰問衛生系統結對退伍復員老軍人。
四、以共建為手段,加大衛生擁軍力度,深化軍地互動,豐富雙擁共建內容
按照衛生系統深入開展衛生擁軍的實施意見,結合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繼續開展醫療單位與駐鹽部隊共建結對,注重在軍民共建中辦實事,求實效,盡力幫助部隊解決戰備、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國防建設和社會穩定作貢獻。各醫療單位要在共建內容、共建形式上有所創新、有所突破,積極開展向駐鹽部隊送醫送藥、健康體檢、急救知識培訓、衛生專業人學習等活動;縣疾控中心和衛生監督所要發揮衛生監督、疾病防控技術優勢,完善軍地傳染病防控合作機制,為駐軍部隊提供健康知識講座、營地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食品衛生檢驗等服務工作,實現互相促進、互相關心,共同發展軍民魚水關系。
篇5
一、進一步抓好救災救濟工作,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1、夯實救助平臺,提高救助能力。結合體制調整,進一步健全鎮、村(社區)社會救助網絡,形成一個全鎮上下貫通,方便群眾的救助組織,確保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到實處。建好社會救助信息平臺,健全民政資金直補到戶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2、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督促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實處。進一步鞏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新型社會救助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大低保工作監管力度,規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督促各部門優惠政策落實到實處。
3、做好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完善醫療救助體系。按照明確救助對象,規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思路,進一步完善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救助為基礎,民政困難群眾醫療救助、重點優撫對象醫療救助為補充的“三合一”醫療救助實時結報新模式,不斷提高醫療救助水平。
4、進一步落實五保供養政策,全面提高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水平,完善敬老院長效管理機制,提高供養質量。
5、加強災害救助應急機制。做好災害救助的基礎性工作,及時做好查災、核災、報災以及減災、幫困救濟,做好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倒塌房屋界定理賠工作。
6、積極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建、春荒冬令救濟等民心工程。認真落實節日幫困、臨時性救助等經常性社會救助工作,幫助困難對象解決實際問題。
二、著眼創建,做好雙擁優撫安置工作
今年是省級雙擁模范縣的申報和命名表彰年,全鎮雙擁工作要緊緊圍繞這一主線,扎實做好迎檢各項工作。
1、全面增強雙擁工作的主動性。抓住“八一”建軍契機,認真研究雙擁工作的難點問題,廣泛開展以愛國主義和革命英雄為主線的國防和雙擁宣傳教育活動,切實關心駐澉海訓部隊生活,開展豐富多彩的聯誼活動,拓展雙擁工作領域。
2、切實保障優撫對象合法權益,落實各項優撫政策,規范和完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補助的自然增長機制,確保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積極做好“三合一”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時結報新模式,做好撫恤優待證的發放工作。
3、深化退伍士兵安置改革,完善自謀職業、培訓推薦、扶持補助相結合的服務工作機制。注重發揮新興階層的優勢,引導非公有經濟積極接收安置退伍軍人,不斷推進雙擁工作社會化。
4、全面核對優撫對象人員情況,更新優撫對象數據庫。元旦、春節期間,開展多種形式走訪慰問,切實為廣大優撫對象排憂解難,
三、進一步做好社會事務工作
學習典型經驗,不斷規范各村委會村民自治、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活動,推動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三個三”工作目標進一步落實。積極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加大農村社區建設投入。完善地名數據庫建設,及時提供社會查詢。加強殯葬管理,提倡移風易俗,規劃建設生態墓(安息堂),規范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職責。加強清明、冬至期間群眾祭祀的突發性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四、進一步促進社會福利工作
加強對社會福利企業監管,維護殘疾職工合法權益,積極應對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做好政策協調工作,為福利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浙江省實施辦法》的宣傳教育,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切實做好特困老年人幫扶工作,廣泛開展助老慰問活動,認真做好高齡補助的發放工作。
篇6
我區新農合區級定點醫院實行
異地就診即時結算
為建立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異地就診即時結算報銷制度,我區制定《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自治區級定點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報銷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的農牧民在自治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出院時患者只結算個人自付部分,新農合報銷部分由醫院墊付,墊付的資金由患者所在地的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定期結算并補還。
我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與自治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約定,自治區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設立新農合結報窗口,受理出院患者的報銷申請,按照自治區統一制定的藥物和診療目錄,規定統一的補償標準。具體補償標準為:1萬元以下報銷比例為40%,1萬元以上報銷比例為50%。
我區開展勞動關系協調進社區試點工作
篇7
一、民生保障措施得到落實
(一)全力抓好社會救助創優工作。為積極抓好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我局先后下發了《縣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實施方案》,《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關于規范社會救助檔案管理的通知》、《關于規范敬老院集中供養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年度縣農村敬老院目標管理考核實施方案》,并在今年以縣政府辦的名義下發了《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縣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暫行辦法》、《縣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實施細則》。成立了社會救助規范化建設“創優”活動領導小組,召開了動員大會,建立了考核機制。
(二)全面推進社會救助“陽光行動”。全面貫徹全省社會救助“陽光行動”會議精神。召開了專門會議進行了布置,成立了“陽光行動”領導小組,并下發了《縣年社會救助“陽光行動”實施方案》,采取了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社會救助資金發放實行嚴格管理,確保社會救助資金的安全運行。同時,聘請了行風監督員,在全縣設立了舉報電話,各鄉鎮設立舉報箱,對舉報社會救助不公的,依規進行處理,并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對實名制舉報,并查證屬實,予以獎勵。6月份我們結合“陽光行動”的要求對享受城鎮低保的老對象和農村低保對象進行重新評議,對農村五保進行了年檢年審。共動態管理取消城鎮低保786人,農村低保1157人,取消五保對象309人,新增五保對象259人。
(三)城鎮低保制度不斷完善。城鎮低保制度進一步得到了完善,實現了應保盡保且保障標準不斷提高。全縣享受城鎮低保對象5245戶,10131人,共保障11.8萬余人次,發放城鎮低保金及補貼2037萬元,人均月補差水平達到172元。
(四)農村低保進行提標。進一步加大了農村低保工作力度,對農村低保進行了擴面提標。全縣有農村低保對象8074戶,2.35萬人,全年共保障28萬余人次,保障率達到3.5%。月發放金額125萬元,發放低保金及補貼1623萬元,人均月補差水平達57.89元。同時,對于新增低保對象全部實行村級評審申報,確保公開、公平。通過健全民主評議、張榜公示和審核審批等制度,確保了農村低保制度穩健運行。
(五)農村五保戶供養服務體系健全完善。按照政府實事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柏市鎮敬老院改擴建工程,新增了入住五保老人50人。全縣五保集中供養率達到29.5%,超過了實事規定的集中供養率達到28%的要求。提請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將分散五保對象供養標準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700元,集中供養年標準達到3912元,全年共發放五保供養金及補貼757萬元。此外,為把全縣敬老院建成“花園”、“家園”、“樂園”的三園目標,下發了《關于在全縣敬老院開展“我要健康、我要快樂”活動的意見》,規定從年開始,在較長時期內在全縣敬老院開展主題為“我要健康、我要快樂”活動,實現包括老有所養、老有所醫在內的“六個老有”目標。積極組織全縣各醫院免費送醫、送藥入院活動,組織社會慈善人士進行慰問和義務幫工活動,組織文藝團體、中小學生入院進行慰問演出活動。
(六)切實抓好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全縣建立了以資助對象參合參保、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和慈善醫療援助“五位一體”的醫療救助模式。一年來,全縣已救助農村低保戶、五保戶757人,發放救助金額153.69萬元,資助農村低保戶、五保戶參合資金55.62萬元;救助城鎮低保戶152人,救助金額31.425萬元,五保門診醫療救助95萬余元,救助其他特困患大病對象1186人。資助部分城鎮低保戶參保資金47.97萬元,因病通過慈善救助670余人,救助金額216萬元。此外,縣政府出臺了《縣城鄉困難居民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春節前夕,已下撥臨時救助資金150萬元到各鄉鎮用于解決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及其他城鄉特困居民生活困難問題。
(七)認真做好救災救濟工作。在第二個“防災減災日”,配合縣應急知識宣傳周活動,廣泛宣傳應急管理法律法規、應急知識科普宣教宣傳及防災減災知識,實現了防災減災知識進課堂、進社區,安全意識傳萬家。及時做好了報災核災工作,縣、鄉、村制定和完善了自然災害預案。年內共發生5次強降雨天氣,給我縣部分群眾的生產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響,是全省的重災縣之一,全縣受災人口17.8萬人,倒塌居民住房401戶,損壞居民住房1002戶,農作物受災面積17.6萬畝,絕收面積3.96萬畝,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億元。面對災情,我們立足防大汛、抗大災、抗多災,全力組織了抗災救災。受災期間安排了五個工作小組對因災倒房戶進行了核查,并把需重建的倒房戶全部納入災后重建進行改造,全年共下撥各類救災救濟資金710萬元(其中:安居工程300萬元,災民倒損房屋修繕重建資金380萬元,春荒冬令生活補助30萬元)。幫助農村困難戶建房300棟,災后重建340棟,幫助解決農村困難群眾3.2萬人春節期間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此外,認真做好了老區建設扶持工作。對4個鄉鎮的5個項目進行了扶持,投入老區項目扶持資金10萬元。
(八)有效推進慈善工作。在全縣范圍內積極開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動及玉樹地震募捐活動。共接受捐款504.7萬元(其中玉樹捐款80萬元),救助困難群眾2293人次,投入救助款398.6萬元(其中用于資助學生就學90萬元)。選擇在大型超市、賓館、銀行和娛樂場所設立了9處固定募捐點,布置了募捐箱。召開了全縣慈善會會長會議,回顧總結了過去一年來的慈善工作開展情況以及下一階段慈善工作的設想,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慈善工作的重要性,同時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慈善、社會關注慈善、公眾參與慈善的新局面。
二、基層民主建設有力推進
(一)大力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認真抓好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均成立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每個村都成立了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從而形成了從上到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縣民政局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考核責任書,把村務公開工作民主管理納入了全縣鄉村干部的政績考核和鄉鎮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下發了《縣村務公開考核評分細則》對年度村務公開提出了具體的標準和要求。在全縣范圍內落實了40個村務公開示范村。
(二)努力抓好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繼續抓好等村的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依托“三創四化”的工作平臺,確立把農村社區建設與組織建設、新農村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結合一起抓的思路,切實加強對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的檢查和指導,不斷改善社區基礎設施條件,促進社區管理和服務,扎實推進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從而打造縣特色的社區建設模式。
三、服務民眾力度不斷加強
(一)積極做好優撫安置工作。為幫助優撫對象解決基本生活問題,全年共下撥重點對象定撫定補資金1598萬元,實施臨時解困225萬余元。為優撫對象逐步解決“醫療難”問題,根據《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暫行)》對全縣所有重點優撫對象納入了醫療救助,在農合辦報銷結算后,自己負擔部分按30%—40%給予了第二次報銷,全年共辦理172人。此外,針對農村復員退伍軍人無房戶和危房戶的實際情況,縣、鄉兩級想方設法解決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在安居工程中優撫對象切塊1/3的比例確定安居對象。與此同時,認真做好了退伍安置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復員退伍兵346人,其中城鎮退伍軍人41人、轉業士官2人、農村退伍兵303人。對他們的檔案進行了登記、整理,實行了微機管理。全年共辦理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手續48人,發放安置金和待安置期間的生活費121萬元。對年以來的91名轉業士官實行了崗位聘用,其中40名轉業士官與用人單位簽訂一聘三年的勞動合同。根據上級的要求,加強了烈士陵園的維修與網嶺六十分紀念碑的修繕工作。此外,我們還進一步加大了復退軍人穩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隨時掌握動態,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化解不穩定因素,對參與上訪人員耐心細致做好教育疏導工作,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針對優撫對象來信來訪,我們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優撫政策,沒有政策的做好解釋工作,領導督辦件、批示件答復率達到100%,各級領導對我局所做的涉軍維穩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認真抓好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年內,專門組織召開了一次社會團體“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對治理社會團體“小金庫”工作進行了專門的部署,并在之后聯合相關部門對全縣51家的社會團體“小金庫”的治理工作進行了專門的督查。嚴格依法對80個社團組織進行年檢工作,對3個社團組織依法進行了登記。完成了縣-醴陵-茶陵,縣-江西(蓮花,湘東)等17個界樁的聯合檢查工作。認真做好沿106國道村標設置工作,安裝完成了沿106國道的村標。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出臺了《縣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草擬了《縣貫徹殯葬管理條例實施方案》,成立了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年內殯儀館主體工程已全面完工,將盡快投入使用。嚴格按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始終堅持自愿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全年實施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89人次,救助資金34000余元。福利彩票連續四年突破千萬,全年共完成福利彩票發行任務1800萬元。正常開展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年內,共辦理婚姻登記9103對,其中結婚登記7323對,離婚登記1139對,補婚登記641對。收養登記53例,無一例違法登記,登記合格率達100%,同時,積極落實計生綜治工作的考核工作,做好了免費婚前檢查有關政策的宣傳工作。與此同時,我們強化了民政資金的監管。5月份,聯合財政局組成檢查組對全縣20個鄉鎮的民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發出了整改通知書,進一步規范了民政資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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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責任,健全完善維穩機制
為及時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達州市一是落實責任。落實了領導負責制和“一崗雙責”制,層層落實了各級、安全、維穩責任。對老上訪戶、纏訪戶等重點工作對象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一進行排查,準確摸清人頭,成立幫教小組,認真落實 “五包”措施(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問題、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理),采取“一對一”、“一幫一”、“人盯人”等辦法,隨時掌握動態,確保穩控不脫控,確保了維穩目標、責任落實到位、到崗、到人。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了來信來訪接待登記制度、領導包案制度、辦公會議制度,堅持了24小時節假日值班制度,健全了首問責任制度、局領導下訪制度、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掛牌督辦制、零報告制、責任查究制度。制定、完善了工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城鎮退役士兵集訪應急預案、民間組織集訪應急預案、抗災救災工作應急預案、村居務工作引發的群體上訪應急預案、低保工作應急預案,成立了六個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探索建立了維穩責任分解、信息報送、排查化解、調處終結、督查通報和應急管理等工作機制,為有效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完善了縣(市、區)、鎮(街)、村(居、社區)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督辦工作機制,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把定期排查與不定期排查、集中排查與經常性排查、普遍排查與重點排查、面上排查與內部排查緊密結合起來,做到了面上不漏系統、系統不漏企業、轄區不漏單位、村居不漏個人,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了分門別類登記,建立了問題清查臺帳,逐一落實責任,認真加以調處。四是實現上下聯動。牢固樹立維穩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層層完善工作網絡體系,特別是在辦理重要案件和處理時,充分發揮各級民政部門的積極作用,加大信息報送力度,加強了系統內部上下溝通、聯系與配合,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維穩工作格局。五是強化工作督查。抽調人員組成督查組,采取定期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的辦法,對各地民政維穩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切實掌握工作進度,及時進行指導、通報,并將督查情況納入民政業務目標考核,有力地推進了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突出重點,據實處理群眾利益問題
達州是貧困地區、災害多發區,也是革命老區、兵源大市,城鄉困難弱勢群體面大,社會不穩定因素較多。對此,達州市著力完善民政保障制度,加大民政救助力度,切實保障了“三個群體”的基本生活,從而從源頭上預防了民政對象非正常上訪和的發生,維護了社會穩定。一是完善托底體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了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認真實施“十大惠民行動”、“十大民生工程”,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以及災害救助等工作成效顯著,特別是災后救助工作得到民政部領導的充分肯定。通過加大城鄉低保、五保、醫療救助、救災救濟、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市13.6萬名城鎮低保對象、27.98萬名農村低保對象、41742名五保對象、34萬名優撫對象和大量受災群眾、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及基本權益,有效解決了社會邊緣群體和弱勢群體的生存危機,從而避免了因利益結構失調引發上訪和。二是規范應急處置。面對,始終堅持公眾至上原則,政府第一時間出面應對,嚴格六大程序:深入現場了解事實—分析情況確立對策—安撫群眾緩和矛盾—聯絡媒介主導輿論—多方溝通加速化解—有效行動轉化危機。通過對話、協調、溝通,采取最不激烈的方式處理群眾訴求問題。如20__年8月,達縣原高坪因縣信用聯社撤銷高坪農村信用社引發高坪部分群眾要求復鄉建制而多次到各級部門集訪,事件發生后,四川省民政廳、達州市委、市政府和達縣縣委、政府有關領導親臨現場調查、了解和指導有關工作,民政部門也抽派專人加強了群眾的教育轉化、思想穩定工作。通過不懈努力,高坪場鎮的十多幅鐵制標語牌已被群眾自動拆除,部分人員要求恢復高坪鄉的想法基本淡化,群眾情緒穩定,工作秩序正常。三是落實涉軍政策。切實轉變工作職能,站在群眾的角度去找問題、想辦法,為群眾提供最需要的服務,始終堅持突出重點對象,抓好細節業務,全面落實了各項優撫安置政策。結合實際制定了《達州市1-6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辦法》和《達州市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建立了醫療補助、醫療減免、住院費按比例報銷、大病救助“四位一體”的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并根據上年度全市國有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對1-4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圓滿完成了9972名參戰人員、610名“涉核”人員和33401名襄渝路西段民兵民工的調查摸底、核查上報工作,落實了農村義務兵優待金1000元、城市義務兵優待金700元、駐達武警官兵每人每天生活補貼2元、駐達部隊隨軍未就
業家屬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補助等硬性規定。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采取統一組織與自愿相結合的辦法,與勞動部門和職業技術學校聯合開展就業培訓。全市建立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基地9個,共培訓城鎮退役士兵4326人次。廣泛收集市場人才需求信息,聯系省內外企業建立就業信息平臺,通過采取退役士兵自己尋求就業崗位與政府推薦就業崗位相結合的辦法,在各縣、(市、區)舉辦推薦就業招聘會56場次,共推薦就業3270人次,自己尋找崗位就業1283人。四是推進政權建設。鄉鎮、社區是維穩工作責任主體。對此,達州市結合實際出臺了《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實施意見》、《達州市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辦法》、《達州市村民會議事規則》和《關于加強社區建設構建和諧社區的意見》,開展了村(居)委換屆選舉工作,深入推進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加大了民間組織的培育、發展和監管力度,建立了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和群眾工作站、社會事務工作站、城市管理工作站、勞動保障工作站等,及時為社區群眾提供事務處理、社會救助、勞動保障、矛盾排查、綜治安全等服務,充分發揮了鄉鎮、社區和民間組織在維穩中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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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籌資水平大幅增加。年新農合人均為籌資370元。其中市財政補貼130元/人(含大病救助基金10元);鎮財政補貼110元/人;非學生參合人員個人繳納保費130元/人。為提高大額住院費用結報率,根據市新農合基金征繳工作會議精神,非學生參合者另繳新農合補充保險費30元/人。這樣年新農合人均籌資實際水平達人均400元。非學生參合人員個人應繳保費和市鎮兩級補貼標準分別由上年的120元、110元和100元提高到160元、130元和110元,分別提高40元、20元和10元。貧困人口(指市民政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五保戶及市總工會認定的城鎮低保職工)、民政重點優撫對象個人出資部分由市、鎮兩級財政各半承擔。通過逐級提高籌資標準,進一步擴大基金盤子,提高參合人員住院結報補償比例。
二是住院保障水平繼續提高。年新農合住院結報補償比例比上年提高約4%。非學生參合人員住院結報補償起付線為300元。補償標準為:301—5000元補償82%;5001—3萬元補償88%;3萬以上補償95%。全年累計最高補償額由上一輪的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學生住院補償標準也有相應提高,起付線為150元,補償封頂額15萬元。非學生參合人員在市一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診治的按上述標準補償;在本市二級醫療機構(市級醫療)診治的,按上述標準的80%補償;在本市以外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治的,按上述標準的60%補償;因急診、搶救在外市一級醫療機構診治的按上述標準的80%補償;非整戶參合的參合人員,必須把家庭未參合人員歷年應繳保費補全后才能按上述標準的70%補償。參合的精神病人取消住院起付線。惡性腫瘤病人在參保年度內,首次住院設置起付線300元,再次住院取消起付線。參合人員到外市診治前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和告知手續的,按補償標準的90%結報。
三是門診補償政策有所調整。門診補償仍取消個人家庭帳戶,實行全市統籌和處方限額,應得個人補償部分由就診醫療機構在門診費用中通過市民卡刷卡直接扣除予以補償。參合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門診、急診時每次處方限額由上年的70元提高到100元,結報補償比例由上年的45%提高到60%。在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急診時,處方限額由上年的40元提高到50元,補償比例由上年的45%提高到60%,門診結報補償每日限報一次。年度門診補償封頂額度仍為300元。貧困人口、民政重點優撫對象的門診及補償結報比例為70%,封頂額為500元。參合人員在保險年度內,門診費用達到封頂額度后,再次在本市門診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刷卡(市民卡)的醫療費用且符合報支規定的,超過2000元以上的部分,年底視基金使用情況給予門診大病救助。
四是大病救助力度進一步加大。年我市新農合繼續實行門診特殊病種救助和貧困人員救助政策。
1、大病救助對象:參合人員中的貧困人口、民政重點優扶對象和市合管辦規定的門診特殊病種患者。
2、救助標準和辦法:
(1)貧困人口和民政重點優撫對象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按規定標準結報補償外,如在本市一、二級醫療機構就診,其進入結報范圍的自負部分再救助由原來的30%提高到100%;如在外市二級以上(含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自負部分再救助80%。
(2)患有精神疾病的參合人員住院(限三院)發生的醫療費用,除按規定結報補償外,進入結報范圍的自負部分再給予100%救助。
(3)貧困人口、民政重點優撫對象中的精神病患者同時享受貧困救助和精神疾病救助。
3、門診救助范圍:門診救助范圍由上年的7種增加到12種。即在慢性尿毒癥(腎透析)、惡性腫瘤(放療或化療)、精神病、器官移植、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的基礎上增加了糖尿病晚期(合并嚴重并發癥)、強直性脊柱炎、類風濕關節炎、進行性肌萎縮、硬皮癥等病種。
4、門診救助標準:惡性腫瘤(化療或放療)、慢性尿毒癥(腎透析)病人,其每三個月的門診放化療及相關檢查費和透析費用按一次住院標準納入住院結報。其中尿毒癥患者在正常結報補償后,剩余自理部分再給予50%的救助。其余病種根據費用發生情況分別給予1000—5000元內的救助(其中器官移植5000元,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3000元,系統性紅斑狼瘡2000元,其余1000元)。
5、門診救助辦法:經嚴格界定符合門診救助范圍的參合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市合管辦審核后年終,通過有效途徑統一發放一次性救助費。
五是多層次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逐步形成。年,我市將在非學生參合人員中全面推廣新農合補充保險。貧困人口、民政重點優撫對象免費參保,其余人員個人繳納補充保費30元/人。新農合保費和補充保費一起繳納,第一年度不參保者,以后年度參保須經審核認可后方能參保。補充保險推出的重大疾病服務病種第一年暫定為惡性腫瘤、腦中風后遺癥、尿毒癥、良性腦腫瘤、嚴重帕金森病等5種,以后逐步擴大到20余種。補充保險的功能主要用于1萬元以上大額住院費用參合人員在新農合正常結報補償后進行二次補償,以減輕這部分患者的經濟負擔,有效緩解“看病貴、看病難”的突出問題。
二、把握新一輪新農合基金征繳的辦法和要求。
1、年新農合參合對象為:除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者外,其余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所有人員均可參加新農合;本市戶籍但在外市就讀的學生,就讀地不享受其他社會醫療保險的學生,可參加本市的新農合;在本市職業技術學院就讀的外市籍大學生可參加本市新農合。
2、本市戶籍的學生,除貧困學生外,保費由市學生保險處按120元/人·年的標準負責征收;
3、戶籍在本市但在外市就讀的學生,在戶口所在地參加本市新農合。
4、非學生參合人員個人保費由戶口所在地村委(街辦)以戶為單位按160元/人·年的標準負責征收,并依據整戶參合的原則一次繳清。嚴格實行一人一號的保險號碼制度,參合率要確保100%。
5、貧困人口和重點優撫對象個人自負部門保費由市鎮兩級財政各半承擔(市財政補貼65元/人·年,鎮財政補貼65元/人·年)。此類參合人員名冊由所在村(街辦)負責登記,鎮民政科、總工會把關。
6、各類企業在冊職工(包括臨時工及本市外鎮在本企業的職工)人數由鎮政府會同地稅部門核定,由地稅部門以企業為單位按65元/人·年的標準負責代征收,基金由所在企業承擔,統一納入鎮財政補貼總額。
7、全市年新農合基金征繳,基金于12月底前統一解繳市財政局財政專戶。在規定的征繳截止日后,不再接納參合人員當年參合。下年度參合時補繳歷年度應繳保費,補繳標準按130元/人·年執行。當年度退伍軍人的參合時間可以適當延后,但必須在退伍后一個月內持有效證明到鎮愛衛辦辦理相關參合手續。
8、家庭住址在各村的非農人口個人保費由各村負責征收,街辦提供明細予以配合。
三、抓緊落實基金征繳的相關措施。新農合基金征繳工作是一項惠及百姓的社會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和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我鎮新農合基金征繳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圓滿完成征繳任務。
一要加強領導,建立班子。各村(街辦)、各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領導要主動關心過問,分管領導負主責,組織強有力的領導班子和業務人員集中精力抓征繳工作。要加大新農合政策的宣傳力度。
二要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各級要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細化工作任務,對照時間任務,倒排工作進度,周密部署分工,確保按時足額完成征繳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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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點抓好以下七個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大的力度推進民生保障能力建設,持續提高社會救助水平。一是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水平。加大城市低保提標擴面力度,提高我區在全市位次,低保人數達到9000人,月人均補差到210元;加強低保規范化管理,成立低保入戶調查小組,堅持入戶調查和“公示制”制度,增強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出臺低保邊緣家庭救助政策,創新醫療救助方式,擴大醫療救助面,探索“一站式”醫療救助模式,完善區、街一體醫療救助體系。三是提高臨時救助水平。加快救助直通車建設。落實臨時救助資金,規范城市困難群眾救助辦法,繼續抓好困難家庭子女上學、住房、醫療等專項救助工作。四是提高救災減災水平。扎實做好災害應對各項工作,進一步完善救災應急預案;搞好防災減災宣傳。積極開展“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增強全面減災意識,提高應對自然災害能力。五是提高城市“三無對象”集中供養水平,實現城區“三無對象”自愿條件下的全部集中供養;出臺區孤兒救助辦法,以保證孤兒基本權益。六是提高慈善募集救助水平。加強慈善組織建設,完善街道、社區慈善機構。統一制作配發捐款箱,協調全區慈善捐款活動開展。深入開展以“慈心一日捐”為主要內容的多種形式慈善資金勸募活動,廣泛募集慈善基金,爭取全年慈善資金募集量比上年增長10%。探索設立慈善專項救助基金,擴大慈善救助范圍。
二、以更多的創新推進和諧社區建設,持續促進基層民主健康發展。一是全面落實“村改居”有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確定落實“村改居”有關政策的步驟和時限要求,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對接溝通,確保“村改居”各項政策落到實處。二是深化社區網格化管理。研究出臺《進一步深化社會網格化管理的意見》,規范完善相關組織,對社區進行優化布局,調整理順社區組織體系和管理運行機制。三是抓好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市社區民主政治化建設進程。四是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繼續組織好社會工作師資格考試;選擇兩至三個街道進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試點,總結提煉試點經驗,逐步在全區范圍推廣。五是繼續提升社區基礎設施檔次。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改善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加快社區服務中心建設進度,力爭年內社會辦公服務用房達標率達到98%。六是加快社區信息化建設。建設社區綜合數據庫,與街道在線共享,全面掌握社區情況。建成社區管理短信平臺,實現對特定人群的短信群發,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社區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實現社區宣傳、服務居民功能。七是提升社區隊伍素質。加大社區干部隊伍培訓力度,每人每年培訓不少于20小時。八是實施第十屆社區居委會換屆工作。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制訂詳細工作方案,選舉出一支作風正派、清正廉明、心系群眾、有經濟頭腦的基層領導班子隊伍。
三、以更好的舉措推進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持續貫徹雙擁優撫政策落實。一是深入開展“雙擁進社區、軍民共和諧”活動,擴大雙擁共建對子,創新雙擁工作形式,組織人員走訪駐部隊積極,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區”。二是創新退役士兵安置方式。繼續實行“重點安置,全面推進自謀職業”的安置改革辦法,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指導,加大自謀職業安置改革力度。三是落實和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完善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完善優撫對象“一站式”醫療結算服務體系。加大優撫政務公開工作力度,社區普遍建立優撫政務公開欄。深化“貼心民政看優撫”活動,做好優撫對象輪休工作。四是建立完善復退軍人穩控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年“兩會”和“十”期間復退軍人穩定工作。
四、以更優的管理服務方式,促進社會組織發展。一是依法合理審批。把好社會組織“登記關”,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和自身建設,指導社會組織完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治理機制。二是分類從嚴管理。要重點培育和扶持行為協會、公益慈善類組織、社區社會組織,鼓勵社會辦量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進一步完善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政策,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對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生活困難群體提供幫助;完成社會組織年檢工作,依法取締非法社會組織,查處和打擊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三是督促服務大局。全面開展民非單位自律與誠信建設活動,把社會組織年檢與日常監督、績效考評、信用建設、執法監察結合起來,推動形成社會組織自主發展、自主運行、生我管理、自我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服務社會的作用。
五、以更實的工作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持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是加快區社會福利中心建設。采取專業經營模式,由區福利中心作為管理方,與民營老年機構簽訂經營協議,限期開展養老業務。二是加強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出臺全區民辦養老機構扶持政策,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養老。按照以“居家養老為主體,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輔助”的養老模式,積極推進社區托老服務,設立3-5處社區托老服務場所。三是積極為老人辦實事好事。借鑒外地先進經驗,探討建立我區老年事業發展基金,為老年人多辦實事。出臺對困難老人救助政策,繼續為90歲以上老人發放高齡補貼金。舉辦全區老年人文體活動,豐富老人精神生活。開展“銀鈴安康工程”,為老年人贈送或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