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調查及環境保護范文

時間:2023-10-11 17:25:1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水污染調查及環境保護,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水污染調查及環境保護

篇1

本文基于對哈爾濱市民的問卷調查、隨機訪談和2010年松花江水質監測數據,統計分析了被調查者對松花江水污染程度的認知情況、受各種信息傳播途徑的影響、對環境治理中的各方責任判斷、當前治理滿意程度與環境保護參與狀況等內容,并據此給出相關建議和意見。

關鍵詞:

松花江 水污染 公眾 參與 認知

1研究背景與綜述

作為我國七大流域之一的松花江流域,因2005年末的水污染突發事件備受關注。事實上,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該流域環境即不斷受到局部污染,且近年來污染呈現出從城市向農村蔓延,從地表向地下滲透,從支流向干流延伸,從區域向流域擴張等愈演愈烈之勢。即便經歷了數年治理,水質仍未發生明顯改善。

與此同時,隨著環境惡化切實影響到公眾的日常生活,以公民知情權、話語權等多重權利為理論基礎的公眾參與,如今也逐漸應用于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中[[1] ][1]。盡管公眾參與得到了學界、立法者以及社會公眾的普遍認識[[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3] 曾賢剛, 吳雅玲. 中國環境保護的四年巨變――從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說起. 環境保護, 2010(1): 10-13.][3],但目前我國的公眾參與機制大多仍不完善,許多所謂“參與”也只停留在“光說不做”的淺表層次。

環境污染與治理的公眾參與問題研究并未形成完整的體系,根據直接分析對象和資料來源的差異可以大體上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對環境法規和政策的宏觀分析,僅以官方的文字說明進行優劣的模糊評判,直觀但指導意義并不明確[[4] 丁麗柏, 龍柯宇. 從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檢視跨界污染損害責任制度. 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2006, 05: 101- 105.][4][[5] 郜紹輝. 公眾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困境與對策. 新鄉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 6: 22- 25.][5]; 第二類是對案例進行簡單的文本分析,偶有官方統計數據制成的少量圖表,以政府和傳媒信息研究居多[[6] 陳力丹, 陳俊妮. 松花江水污染實踐中信息流障礙分析. 新聞界, 2005(6):8- 13.][6];第三類則是對公眾進行調查,這類調查大多以問卷的形式針對公眾的環保意識和支付意愿進行,目前已有針對長湖、滏陽河、及淮河/太湖流域等處水污染及防治的公眾認知展開的問卷調查[[7] 朱聯東, 李兆華, 雷蕾等. 長湖流域城市居民對水污染防治認識的調查分析. 湖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09(12):430-432.][7][[8] 洪少賢, 董世魁, 胡天蓉. 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的公眾認知度調研. 環境保護, 2006(12):65-67.][8][[9] 衛立冬. 公眾對城市河流污染的環保意識及支付意愿調查. 衡水學院學報, 2008(8):75-77.][9][[10] 丁宗凱, 洪少賢, 董世魁, 胡天蓉, 劉之杰. 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監管機制的公眾調查研究. 教育部博士點基金“城市草坪綠地施用污泥堆肥的生態安全性研究”資助論文.][10],但此類調查多缺乏完整的研究框架,如對公眾認知與知情權訴求等的關系研究不足。

2研究內容與數據獲取

2.1水污染概念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訂),水污染是指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據此,本研究中認為由工業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等長期排放引致的污染,以及短期內突發事件引起的水質急劇下降皆屬于水污染的范疇。

2.2研究內容

本研究從松花江水污染狀況著手,著重通過調查問卷了解水污染的公眾認知度和公眾參與的途徑、方式和意愿等,通過隨機訪談內容整理分離出公眾參與松花江水污染治理的影響因素,同時對相關數據和文獻進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可能的政策建議。

2.3數據獲取和處理

定量數據包括兩方面內容。其中,松花江污染的基本現狀主要通過政府官方網站公布的數據進行深入了解,尤其是對官方的2004-2009年松花江流域8個自動檢測站點的水質檢測數據進行匯總統計[數據來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網站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3] 曾賢剛, 吳雅玲. 中國環境保護的四年巨變――從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說起. 環境保護, 2010(1): 10-13.

[4] 丁麗柏, 龍柯宇. 從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檢視跨界污染損害責任制度. 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2006, 05: 101- 105.

[5] 郜紹輝. 公眾參與公共危機治理的困境與對策. 新鄉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9, 6: 22- 25.

[6] 陳力丹, 陳俊妮. 松花江水污染實踐中信息流障礙分析. 新聞界, 2005(6):8- 13.

[7] 朱聯東, 李兆華, 雷蕾等. 長湖流域城市居民對水污染防治認識的調查分析. 湖北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09(12):430-432.

[8] 洪少賢, 董世魁, 胡天蓉. 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的公眾認知度調研. 環境保護, 2006(12):65-67.

[9] 衛立冬. 公眾對城市河流污染的環保意識及支付意愿調查. 衡水學院學報, 2008(8):75-77.

[10] 丁宗凱, 洪少賢, 董世魁, 胡天蓉, 劉之杰. 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監管機制的公眾調查研究. 教育部博士點基金“城市草坪綠地施用污泥堆肥的生態安全性研究”資助論文.

[11] 史晉娜. 對中國重化工業生產力布局的思考――從吉化爆炸事件引發松花江污染得到的啟示. 科技與市場, 2006年5月, 56-58.

篇2

【關鍵詞】地下水;污染;控制與修復

中圖分類號:TU99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在城市規劃建設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問題,其中環境污染問題便日益嚴重[1]。特別是近年來,我國工業的逐漸發展,導致我國生態環境受到了嚴峻考驗。為了使生態系統有效修復,便需要做好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然而,這并不是一項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在明確問題的情況下,采取有針對性的處理措施。鑒于此,本課題對“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進行分析與探究具有較為深遠的重要意義。

1、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現狀分析

在國家政府及相關部門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的情況下,在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方面制定了許多措施,同時也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能夠有效促進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完善。比如,我國在《環境保護法》的基礎上,頒布了《海洋環境保護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等[2]。又比如,對于地下水的水質標準與飲用水的水質標準,我國均作出了明文規定。與此同時,對于生活污染排放及工業廢水也做出了相應的標準。除此之外,對于工業廢水及城市污水,在排放方面有了更高的收費準則。上述措施的實施,都是為了我國地下水污染能夠得到有效防治,進一步為我國生態環境的優化奠定良機。

2、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存在的瓶頸分析

2.1防治職責不明確

防止職責不明確問題表現在很多方面,比如基于跨省界的水區域,由于沒有相應的法規制定作為保證,導致職責不明。與此同時,由于地下水污染涉及到多個行業及多個單位,從而導致各個部門出現交叉管理的現象,如此一來便大大減低了管理的有效性,在實際管理工作中各方推卸責任的現象時常發生。這些因素均對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的開展極為不利。

2.2水資源開發過度

在水資源開發過度的情況下,便導致地下水喪失平衡,進一步使流域環境所承載的壓力大大增加,如此一來,便會使水污染現象加劇,甚至呈現進一步惡化的局面。顯然,這方面的問題會大大增加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的難度。

2.3水資源破壞現象嚴重

通過對長江及黃河等重點湖泊檢測,發現很多工業廢水排放及污水排放均存在嚴重違規情況。并且,有學者對多個城市的污水處理廠進行調查,發現超過50%的污水處理廠在排污方面存在不達標的情況[3]。如此一來,在水資源遭遇嚴重破壞的基礎上,地下水污染場地的防治工作便受到極大的阻礙。

2.4資金投入不充裕

對于地下水污染場地的防治工作來說,涉及到諸多方面的內容,同時這項工作實施時間長、范圍廣,因此便需要充裕的資金作為保障。現狀卻表現為資金投入不足。這樣,便無法引進先進的修復技術及科學有效的處理方法,從而使得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的開展受到很大程度的阻礙。

3、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策略探究

3.1對防治職責加以明確

要想做好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工作,明確防治職責顯得極為重要。一方面需要做好全國各個城市地下水污染場地的調查及記錄工作,以此對我國地下水污染場地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了解,進一步針對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污染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需做好跨省界水區域的職責劃分工作,同時避免交叉管理現場。除此之外,還需要對地下水污染場地信息系統進行構建,以此使地下水的變化情況能夠得到及時貫徹,如此一來對地下水污染的控制便更具實時性及有效性。

3.2合理開發水資源

為了水資源能夠得到合理開發,需要構建針對地下水污染的預警系統,比如當水質當中各元素出現超標現象時,通過預警系統發出的警報,是相關工作人員能夠第一時間做出改善策略,以此使水質的惡化得到有效控制。

3.3加強水資源環境的保護工作

國家相關部門需要強化監督力度,對于污染物沒有通過有效處理便直接排放的現象嚴格杜絕,同時對于出現污染物沒有進行達標處理就完成排放的企業及單位采取有效的懲罰措施,以此提高這些企業或單位的環保意識。除此之外,還需要加強水資源環境的保護工作,并且責任所在,明確水資源開發標準及收費標準,并實施信息公開化制定,以此增強相關信息的透明度,進一步起到全面監督的作用。

3.4投入充裕的可用資金

對于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如果沒有充裕的資金投入作保障,那么此項工作的開展將會面臨極大的阻礙。因此,便需要投入充裕的可用資金,結合有效的地下水污染的處理方法,比如污染土體開挖、抽取處理及原位處理方法等[4]。并融入各種先進的修復技術,比如利用生物填料技術便能夠使工農業無廢水排放及城市垃圾填滿等實現有效修復。除此之外,還可以利用新技術,并通過技術改造,使用地下水資源污染探查裝置,實現對地下水資源的連續監測,對地下水污染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使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情況實現有效修復。

4、結語

通過本課題的探究,認識到做好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的控制與修復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工作。與此同時,地下水污染場地防治工作還存在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因此,針對這些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便顯得極為重要。然而,這是一項較為系統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從多方面進行完善,比如明確防治職責、合理開發水資源、加大資金投入及加強水資源環境的保護工作等。除此之外,筆者認為還需要開展保護地下水的宣傳工作,提高民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思想認識,做好各方面的監督工作,以此使地下水污染場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及修復,進一步為城市整體規范建設的完善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趙勇勝.地下水污染場地風險管理與修復技術篩選[J].吉林大學學報(地球科學版),2012,05:1426-1433.

[2]趙勇勝.地下水污染控制與修復[J].中國建設信息(水工業市場),2011,03:17-19.

篇3

    上訴人(原審原告):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東莞市環保局。

    二、案情

    被上訴人東莞市環保局于1994年同意上訴人清溪三陽實業公司在東莞市清溪鎮浮崗村柏朗老圍投資興建生豬養殖場?但規定上訴人的整個環保工程峻工后,必須報被上訴人派員檢查核準才能試產。上訴人根據被上訴人的批復及市有關部門的批準,于1995年下半年開始興建養豬場,第一期投資一千多萬元。1998年8月13日,上訴人在防治污染設施未建成投入使用、防污設施未經東莞市環保局驗收合格的情況下?開始購入種豬進行繁殖?并逐漸擴大養豬規模,至2000年8月?已擁有大小豬2000多頭。而在此期間?上訴人一直未完成防污工程,未申請驗收防污設施。2000年8月28日,被上訴人單位的執法人員蔡志強、陳志雄、吳俊生到上訴人的養豬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上訴人的上述行為。被上訴人在對上訴人依法履行了處罰告知程序后,按上訴人的申請,于2000年9月26日舉行了聽證會。聽證會主持人是被上訴人單位的副局長朱權勝,上訴人未申請主持人回避;調查人員是蔡志強,陳學友是參加人。被上訴人于同年9月28日以上訴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并根據該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上訴人作出了處以5萬元罰款和責令上訴人停止養豬、停止引進新豬苗、兩個月內將現在存欄豬處理完畢的處罰決定。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不服該處罰決定,遂起訴至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審判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原告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在養豬場的防治污染設施未建成投入使用、未經被告東莞市環保局驗收合格的情況下,進行大規模的養豬,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即“三同時”制度?的規定。這有被告的檢查筆錄為證?原告也一直承認,法院予以確認。根據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答辯意見,被告處罰原告的事實與理由是原告違反了“三同時”制度?故被告處罰原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原告養豬場的防治污染的設施尚未建成,主體工程即投產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就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處罰的形式是且只能是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另外還可以并處罰款。至于罰款的數額?由于該條沒有作具體規定,被告選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來確定罰款5萬元并無不當,因為上述條款都是關于對違反“三同時”制度的罰款規定,5萬元罰款是在上述條款處罰幅度內的?因此被告作出的實體處理正確?適用法律也基本正確。被告實際上選擇適用了上述法律、法規,卻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未予引用?是適用法律不全?雖然這未對實體處理的正確性造成影響,但法院亦應予以補正。被告在作出處罰之前經過了檢查、告知、聽證的程序。因此,被告東莞市環保局作出的東環罰字?2000?073號行政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基本正確,程序合法,處理結果正確,應予維持。原告稱被告在聽證會上未將N0.001891水質檢驗報告出示質證,不能作為證據使用,而被告未有足夠的證據證實該報告已向原告出示,因此對原告這一辯論意見可予采納,法院據此認為被告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認定原告“超標排放,污染環境,影響東深水質”沒有依據。但這對被告作出行政處罰的正確性沒有影響。原告稱其違反“三同時”制度是客觀上受資金的影響而不是其故意的,被告沒有及時批復原告的有關污水處理的報告,被告明知原告違反“三同時”卻不幫原告整改,因而被告對原告違反“三同時”制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養豬場沒有排污口,沒有廢水排出場外,被告在檢查筆錄和處罰決定中認定其“廢水未經有效處理排放”和“母豬600頭,商品豬存欄約3000頭”失實等?因這些不是原告違反“三同時”制度的法定構成要素,也不是被告處罰原告的事實與理由,對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的正確性沒有影響,故沒有必要予以查證和考慮。對原告稱朱權勝是本案調查取證人又是主持人,陳學友不是調查人卻以調查人的身份發言等,經查N0.A00203號《東莞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筆錄》?檢查人沒有朱權勝,朱權勝到過原告單位并不等于他就是調查取證人;又查聽證會筆錄,上面記錄陳學友是以參加人的身份參加的,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當時也在筆錄上簽名認同,且陳學友的發言并未妨礙到原告的申辯權,原告在聽證會上也作了充分的申辯,因此對原告的上述意見不予采納。原告稱其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被告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是錯誤的。經查,根據原告提供的由被告作出的?1994?79號《關于清溪三陽實業公司環保申請的批復》?原告所建的污染防治設施,實際上是污水處理即防治水污染的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第三款正是關于防治水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因此原告的行為也同時違反了該法,可以適用該法。該法第四十七條還規定了違反上述規定的法律責任,被告據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確定對原告罰款5萬元是正確的,故對原告這一觀點也不予采納。至于原告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全文只有三十九條,被告卻適用了第四十條。經查全文只有三十九條的是1989年7月12日頒布的,已在2000年3月20日國務院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時同時廢止了。被告作出的處罰是在2000年9月28日?理應適用后法的第四十條。原告稱被告適用了《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卻在處罰決定中只字未提是適用法律不當,法院予以采納。但這未影響到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的正確性。另,原告請求法院確認其行政違法情節顯著輕微?判決不予行政處罰。經查,原告在防污設施未完工的情況下擅自開始養豬,時間長達兩年之久,其間一直未完成防污設施,且所養豬達2000多頭,污水超標,因此法院認為原告此請求理據不足,予以駁回。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判決:一、維持被告東莞市環保局作出的東環罰?2000?073號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二、駁回原告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的訴訟請求。

    上訴人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不服原審判決,上訴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上訴人作出的東環罰字?2000?073號行政處罰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支持;原審判決予以維持是正確的。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足,不能采納。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四、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

    (一)上訴人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是否違反了“三同時”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我國推行“三同時”制度,是為防止建設中出現新的環境污染與環境破壞提供保證的有效措施。上訴人東莞市清溪三陽實業公司建設項目中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就投入生產。被上訴人認定上訴人違反了“三同時”制度并無不妥。上訴人認為自己的行為沒有造成危害,事后又采取措施進行補救,故不應處罰。因法律沒有規定此為免責條件,因而不能推翻被上訴人的事實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的防治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被上訴人據之作出東環罰字?2000?073號行政處罰決定:“停止養豬,停止引進新豬苗;兩個月內將現有存欄豬處理完畢;并處罰款5萬元”是合法的。上訴人認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輕微,處罰過重了。經審查本案的事實和法律適用,未發現顯失公正,故上訴人此項要求不能支持。

篇4

關鍵詞:地表水 環境狀況 保護對 江西省

江西省主要河流有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等五大河流,它們與其他直接入湖河流共同構成鄱陽湖水系,經入江水道于湖口注入長江。鄱陽湖水系流域面積16.22×104 km2,其中江西境內15.71×104 km2,占全省總面積的94%;省內不屬于鄱陽湖水系的河流流域面積合計為1.04×104 km2,占全省總面積的6%。全省水資源總量為1539×108 m3/a,占全國水資源總量的5.5%,居全國第七位[1]。全省人均擁有水資源量3677m3/a,高于長江流域和全國的平均水平。

1 水環境質量狀況

2002年,全省廢水排放量10.5×108 t,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4.6×108 t,城鎮生活廢水排放量5.9×108 t。工業廢水中COD排放量6.78×104 t、氨氮排放量3779.6 t,工業廢水達標率77.6 %。城鎮生活廢水中COD排放量32.3×104 t、氨氮排放量2.5×104 t,生活廢水處理率3.9 %[2]。

2002年,江西省地表水水質狀況總體良好。在全省主要河流89個評價河段中(評價河長5742km),全年都優于Ⅲ類水標準(GB3838——2002,下同)的占評價河長的79.3%,劣于Ⅲ類水標準的占12.1%,其中,劣于Ⅴ類水標準的河段長245.5km;主要污染河段有南昌、景德鎮、新余、萍鄉、贛州等城市河段,以及東鄉、全南、蓮花、永豐、上高、高安、德安等城鎮河段;鄱陽湖評價水域2184km2,全年都優于Ⅲ類水標準的占72.9%,劣于Ⅲ類水標準的占0.3%,主要污染水域為贛江南支口;柘林、萬安、江口等主要大型水庫的水質全年都優于Ⅲ類水標準[3]。全省局部水域的污染主要是受到點污染源影響,主要污染指標為氨氮、高錳酸鹽指數、揮發酚等[2] [3];但農業生產、礦山資源開發等產生的面污染源,給水體帶來農藥、化肥及重金屬、酸污染問題也不容忽視[4] [5]。

2 水污染原因及發展趨勢

2.1 水污染原因

當入河污染物排放量超過水環境承載能力時,就開始產生水體污染。在主要受點污染源影響的河段,水環境承載能力與枯水期流量呈正相關,因此,入河排污量和稀釋流量就成為決定河段水質狀況的兩個主要對立因素。

(1) 現狀排污總量還不至于造成全省地表水總體污染

2002年全省月平均廢水排放量0.875×108 t,而全省匯入長江及其他外省水系控制斷面的90%保證率最枯月平均流量(自產量)之和約為580 m3/s,由此計算的污徑比為5.8%。由于90%保證率枯水月份的污徑比不大,因此,全省現狀排污量還不至于造成地表水總體污染,這與全省水質現狀監測結果也相吻合。

(2) 生活廢水處理率低是造成部分城鎮河段污染的主要因素

2002年全省廢水排放總量10.5×108 t,其中生活廢水排放量占總量的56.3%。全省廢水COD排放總量39.08×104 t、氨氮排放總量2.88×104 t,其中生活廢水COD排放量占總量的82.7%t、氨氮排放量占總量的86.8%。生活污水處理率為3.9%。由于全省生活污水處理率極低,所排放的污染物(COD、氨氮)占總量的比例達80%以上,因此成為全省部分城市、縣城河段污染的主要原因。

(3) 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和廢水達標率不高也是地表水污染的重要因素

2002年全省工業用水總量為42.8×108 t,重復利用率僅為48.8%;全省工業廢水達標率僅為77.6%,比全國同期平均水平約低10個百分點。雖然全省工業廢水排放的污染物(COD、氨氮)占總量的比例還不到20%,對地表水水質的影響小于生活污水,但由于其大部分排放在城鎮附近河段,與生活廢水造成的污染具有疊加效應,從而加重了水體污染程度。此外,全省主要排污企業,如江西江氨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新余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萍鄉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德興銅礦、貴溪冶煉廠)和景德鎮市焦化煤氣總廠等的廢水,對其排污口下游河段的污染十分顯著[5] 。

(4) 部分城鎮河段因稀釋流量太小而導致水污染問題突出

萍鄉、東鄉、蓮花、永豐、德安、上高等城市和縣城位于各級支流河段,雖然這些城鎮的排污量從全省來看并不算很大,但是由于所在河段枯水徑流量都很小,致使水體污染問題比較突出。

(5) 面污染源對地表水的影響不容忽視

江西省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銅、鎢、銀、鈾儲量居全國前列,與鉭、稀土被譽為江西的“六朵金花”。全省礦山開發集中在5個重點區域:贛南鎢礦及稀土礦區、贛東北銅及多金屬礦區、萍鄉~豐城煤、鐵、鹽礦區、贛西北銅金礦區、景德鎮瓷土及煤礦區。據調查,至1999年,全省礦山開采累計破壞土地及植被面積940km2,累計廢石存放量12.85億t,尾砂累計排放量11.53億t,礦山廢水約占全省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14%,導致了部分區域水土流失加劇、生態環境嚴重惡化,且給水體帶來重金屬及酸污染。例如,贛東北銅及多金屬礦區產生的大量含銅及酸的廢水,使樂安河及其支流大塢河、泊水河水體受到污染,損害了水體的飲用、養殖、灌溉等功能。

此外,江西作為農業大省,其農田施用的化肥、農藥以及農村畜禽飼養場糞肥流失形成的農業面污染源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

2.2 水污染發展趨勢

目前,江西的水資源量相對比較豐富,水環境承載能力較大,且工業化及城鎮化水平較低,水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對較少,水污染問題只是在局部河段比較突出。但是,江西正在進入高速增長、奮力崛起的重要歷史時期,隨著全省工業化及城鎮化進程加快,用水量和排污量也將增加,對水環境的壓力和挑戰必然會增大。我國經濟較發達省、市的水污染經歷表明,如果不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治理措施,江西省在經濟取得較大發展的同時,也將帶來區域性水污染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一旦形成了區域性的水環境污染,其治理難度一般都很大,不但需要巨大的治理費用,而且治理時間也將很長。這主要是由于涉及到工礦企業需要大量的治理費用,甚至不少還要關停并轉等影響區域經濟和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3 水環境保護對策

3.1 科學制定水環境保護規劃

水環境保護規劃是一項基礎性的工作,其成果對區域經濟布局、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等方面具有重要支撐作用。因此,在我國大部分與水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都要求編制或執行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規劃。

根據江西省地表水污染現狀及發展趨勢的特點,建議全省水環境保護規劃貫徹“以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方針,堅持“節污水之流,開清水之源,公平、公正、公開,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并把“保持全省地表水總體及各市、縣出境斷面水質良好,各類功能區水質達標,局部污染合理控制”作為總體目標。

按照上述規劃原則和目標的要求,建議規劃中重點研究確定以下內容:

(a) 水(環境)功能分區

(b) 各市、縣出境斷面和各類功能區的水質標準;

(c) 全省及各流域、各市、縣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總量;

(d) 各流域、各市、縣的重點排污河段(一般為城區河段)水環境承載能力及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

(e) 各市、縣飲用水源地的保護方案;

(f) 現狀排污量超過水環境承載能力河段的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g) 流量小的支流重要城鎮河段的合理“開清水之源”方案。

鑒于水環境保護規劃涉及面廣、影響因素復雜,為了保證規劃成果的科學性、可操作性以及符合公平、公正原則,建議由政府組成規劃編制委員會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并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具體編制工作。規劃編委會應由政府綜合部門牽頭,水利、環保、城建、市政、農業、林業、衛生等部門參與組成,其辦公室應設在政府綜合部門。在規劃過程中,政府應該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各有關部門、工礦企業積極支持和配合規劃編制工作。

根據地表水資源具有行政和流域兩重屬性的特點,建議全省地表水環境保護規劃分省、市、縣三個層次,按水系分流域進行編制;各級規劃都應在上級規劃的指導下工作,并將規劃成果按行政區和所屬流域進行匯總。各級水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完成并經上級審查和批準后,應該公告,予以實施。

3.2 經濟社會發展要科學決策

江西省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高速發展的初期,全省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按照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理規劃、科學決策。其中,區域經濟布局、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等方面的重大規劃,都應該考慮水環境承載能力的制約因素,并按環評法規的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避免因戰略性失誤,造成難以治理的區域性水污染。

例如,城市水資源相對短缺的萍鄉市、景德鎮市、瑞金市、德興市、東鄉縣、德安縣、興國縣等市、縣,在確定城鎮發展規模和調整工業結構時,就應該特別注意水環境承載力的制約作用。如果盲目追求城鎮發展規模,或上多了耗水量多、排污量大的建設項目,結果必然會導致嚴重的水污染問題。

3.3 加大水環境保護執法力度

我國已有了比較系統的水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并且近年來在可操作性方面也得到明顯的完善。但是,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及狹隘經濟觀念等因素的干擾,不少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仍然比較嚴重,相關法律、法規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從而導致我國區域性水污染問題越來越難以控制,惡性水污染事件明顯增多。江西作為一個欠發達地區,全省上下都在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活動,這種形勢容易造成因片面追求招商引資數量,導致排污嚴重的項目流入省內的現象。因此,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大水環境保護執法力度,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得以有效落實,是當前我們水環境保護工作中最緊迫的任務。

實踐證明,水污染事件通過群眾舉報、媒體曝光后,可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上級政府部門重視,對加強環保執法力度具有重大促進作用。因此,建議加大水環境保護科普知識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使廣大公眾增強水環境保護意識,并掌握相關法律武器;同時,應積極支持、鼓勵各類新聞媒體,對水污染問題進行及時追蹤和如實報道。此外,還建議在各地主要媒體上,定期公布當地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以及行政區交接斷面的水質狀況,以便社會各界了解和掌握水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信息。

3.4 加強水環境保護的基礎研究

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是防止地表水污染的根本途徑。但是,我國工業萬元產值的排污量大大高于發達國家,城市生活廢水處理率非常低,農村過度施用農藥、化肥和發展集約化養殖業以及礦產資源開發帶來的面源負荷也在不斷增加。因此,應大力加強清潔生產工藝、污水處理技術和面源控制措施等方面的研究,為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保障。

增大水體的稀釋自凈能力也是控制地表水污染的有效方法。通過合理配置水資源,調節枯水徑流量,可以增大地表水體的稀釋自凈能力,減少部分污水處理量,從而促進經濟與環保協調發展。目前,我國正在進行全國性的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工作,建議在保證河流合理的生態流量、稀釋流量等方面加大研究力度。

建立、健全排污權的補償和交換機制,有利于減少地區矛盾和優化資源配置。對于保護區或下游有特殊用水要求的地區,其應有的排污權受到限制,而受益的主要是下游地區,因此,對排污受限地區進行相應的補償是完全應該的。此外,各地根據本身資源條件的不同,可能擬定不同的發展戰略,結果有些地區的排污權限可能不夠用,而另一些地區則有可能富余較多。只要排污量不超過水環境承載能力,就可以考慮允許其購買別處富余的排污權。

4 結語

江西省地表水資源量較豐富,加上經濟欠發達,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太大,因此,目前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但是,隨著工業化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用水量和排污量也將增加,對水環境的壓力和挑戰必然會增大。為了避免因經濟發展而導致區域性水環境污染,本文從制定水環境保護規劃、經濟發展要科學決策、加大執法力度和加強基礎研究等方面,提出了全省地表水環境保護對策。

參考文獻

[1] 鄧文鈺.水資源現狀及可持續發展[J].江西水利科技.2002(4): 203~207

[2] 江西省環境保護局.2002年江西省環境狀況公報[R]. 2003年5月

[3] 江西省水利廳.2002年江西省水資源公報[R]. 2003年

篇5

倪 振 楊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后,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在履行職責,對漁業污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過程中,經常碰到是否為“漁業水體”的疑問。人民法院在審理漁業污損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訴訟中,幾乎每案都有“漁業水體”的爭論。有的法院也以受損水體不是《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五)項所規定的“漁業水體”、不屬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管轄為由,撤銷漁政機構做出的處罰決定,給漁業污損行政執法工作帶來了諸多疑問和困惑。筆者認為: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是《水污染防治法》對“漁業水體”的解釋和人們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的誤解。

一、《水污染防治法》對“漁業水體”的相關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有關“漁業水體”的表述有三處:

一是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劃定保護區,并采取措施,保證保護區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準。”根據這條規定,漁業水體可以劃分為重要漁業水體和次要漁業水體,對重要漁業水體應當劃定保護區,給予特別保護。

二是第二十七條“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這條是對重要水體(包括重要漁業水體)保護區及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三是第六十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五)‘漁業水體’是指劃定的魚蝦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回游通道和魚蝦貝藻類的養殖場。”這是對“漁業水體”含義的解釋。

以上三處有關漁業水體的表述,并沒有污染了漁業水體該如何處理(處罰)的內容。

二、適用《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的誤解。

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在依法行使漁業污損案件的調查處理權,尤其是相對管理人不服漁業污損行政處罰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中,通常遇到的異議,主要來自兩方面:

一是是否為“漁業水體”的異議。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五)項的解釋,“漁業水體”應當是“劃定的”,沒有劃定的就不是漁業水體。二是是否歸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管理的異議。即:漁業污染損害事故就是發生在“漁業水體”中的水污染損害事故,由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調查處理;不是發生在“漁業水體”中的水污染損害事故就不是漁業污染損害事故,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就無權調查處理。筆者認為:這是對《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誤解。主要理由是:

1、如前“一”所述,分析《水污染防治法》有關“漁業水體”的三處表述,并沒有污染造成“漁業水體”的漁業損害該如何處理(處罰)的規定。

2、《水污染防治法》其他條款沒有關于造成第六十條(五)項解釋以外的水體(即非劃定的魚蝦類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回游通道和魚蝦貝藻類的養殖場)水污染漁業損失不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

3、《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是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處理漁業污損事故的法定依據。①《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是國家環境保護局批準,“由各級漁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實施”的國家標準,自一九九O年三月一日起實施,其法律地位勿容置疑。②《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制訂目的是“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漁業法》,防止和控制漁業水域水質污染,保證魚、蝦、貝、藻正常生長、繁殖和水產品質量,特制訂本標準。”③《漁業水質標準》(GB11607-89)“適用于魚蝦類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回游通道和水產增養殖區等海、淡水的漁業水域。”可見,其適用的范圍并非《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五)項解釋的“漁業水體”,而是上述闡明的“漁業水域”。

4、《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這是法律規定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對漁業污損事故的調查處理權。這些規定,并沒有將漁業污損事故限定在第六十條(五)項解釋的“漁業水體”范圍內。

由此可見,《水污染防治法》中“漁業水體”的規定與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對漁業污染損害事故依法行使管理權并不矛盾。只要造成漁業污染損害事故的,不論發生在《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條(五)項解釋的“漁業水體”,還是發生在該解釋以外的漁業水域,都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如造成漁業危害和損失的,就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相應的罰款。

作者:浙江創欣律師事務所

倪 振 楊

地址:浙江省金華市義烏街555號 郵編:321017

篇6

一.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況

我市地處*江中游,境內江河縱橫,湖泊眾多。市域內有河道__多條,大小湖泊__多個,市郊有水庫___座。全市總水域面積____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積的___%;水資源總量_____億立方米,其中客水資源量____億立方米;城鎮自來水日供水能力____立方米,居全國第_位,供水面積___平方公里,供水普及率___%。豐富的水資源既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利條件,也給我市提出了保護水環境的重大課題。近幾年來,我市在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得到各級重視,水務管理機制正在理順

一是市領導重視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工作,多次聽取市環保部門工作匯報并提出要求,分管領導親自布置并經常檢查水污染防治情況。二是建立責任制,把水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市政府與各區政府簽訂環保責任狀,層層分解指標,責任到人。三是制定規章把法律法規的原則規定落到實處。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先后制發了《××市環境污染防治設施管理辦法》、《××市城市水域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_個規章。關系我市生態環境的湖泊保護辦法即將出臺。四是理順水務管理體制。今年,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組建了市水務管理局,對全市水事務進行統一管理,從體制上解決了水行政管理職能分散的弊端。

(二)狠抓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工作,工業廢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我市是老工業基地,排污企業多,排污大戶多,企業治理達標工作難度大。在實施水污染防治法中,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始終把工業污染源達標工作作為重點來抓,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合理規劃工業布局。將___家原位于城市中心的工廠轉產或搬遷,每年減少廢水排放量____萬噸。二是依法實施限期治理,督促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____年確定全市___家企業超標排放廢水,要求企業必須限期治理達標。三是抓重點排污大戶。據統計,僅××××等_家企業排放廢水量占全市總量的__%以上。在市區政府和環保部門的督促下,××*等企業投資數億元新建、改造了污水處理設施。四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環保部門執法隊伍組織日查和夜查,全市___臺工業污水治理設備基本上保持運轉。到____年底,我市“一控雙達標”任務圓滿完成,工業廢水污染得到基本控制。

(三)多方融資加快設施建設,城市污水處理能力逐漸提高

污水處理是我市實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點,更是難點。近幾年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解決資金等困難,加快設施建設。利用××貸款,實施××路深排江工程,興建*湖、××廟、××*_座一級污水處理廠,城市污水處理率將由目前的__%提高到___%。為解決城市排水能力不足,市政府籌資__億元,實施__項排漬工程,建成了__立方米/秒流量的新生路泵站,還完成了××地區,××二路,二七路,中南一、二路等排水工程,特別是遇雨必淹的硚口××地區有了明顯變化,為老百姓解決了漬水之苦。積極推廣地埋式無動力污水處理裝置,××湖、××湖等旅游風景區已推廣實施,目前全市共擁有__套設施,日處理能力達到___噸。

(四)大力實施環境創新,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為了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市政府把保護水環境、水資源與城市環境創新結合起來,圍繞水作文章,一批亮點工程突出了濱江濱湖特色,城市面貌有了較大變化。整治力度較大的:一是××湖的環境整治。投資__億元,將××湖路與××*路建成景觀路,新建了沙灘浴場、××園和親水平臺,為××湖風景區增添了新的旅游景點。二是“××江灘”的整治工程,拆除江灘各類建筑__萬平方米,通過吹填使外灘地達到___米,改造后的××沿江大道達到了新的水準,今年國慶節向市民開放。三是龍王廟險段的徹底整治。實現了防汛險段到游覽景觀的歷史性變化。四是××*整治。去年以來,通過大量的拆遷工作,實現了地平目標。為把××*建成國際一流景觀,向國內外招標的設計方案正在評定中。同時對飲用水源實行嚴格的分級保護,分步實施了“湖改江”工程。環境綜合治理使城市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二.我市水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市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顯。但工作發展不平衡,水污染的狀況還沒得到有效地遏制,生態環境還很脆弱,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主要表現:

(一)生活污水問題日益突出

目前,我市工業污水污染問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有效控制,但生活污水污染問題日益突出。據環保部門統計:____年,全市廢水排放量_______萬噸,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_____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____%。近年來,我市住宅小區成片開發,餐飲業迅猛發展,旅游業、賓館業日漸興旺,在經濟繁榮的同時也進一步加劇了水環境污染。我市有__%以上的生活污水未經處理就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解放公園周邊居民,學校、醫院等單位的生活污水直排公園湖內,長期沉積,氣溫稍高,湖水發臭,市民對此反映強烈。隨著旅游業力度加大,××湖周邊__個渡假村的興建,排入湖內的生活污水量也呈不斷加大之勢。此外,大量的生活垃圾也是水污染重要原因。目前,*江、*江××段水域船舶流動人員和常住人口日生產垃圾、糞便近___噸,而垃圾收集量僅為__噸,糞便幾乎都是直接向兩江傾倒。隨著城市經濟發展,各方面對水的需求量將不斷加大,生活污水排放的矛盾還將日益突出。

(二)湖泊污染富營養化嚴重

由于周邊地區排污口長期向湖內排污,多數湖泊水質惡化態勢明顯。××湖原為清澈見底的潔凈湖泊,由于受污染嚴重,水中氮、磷含量增高,藻類大量繁殖,致使湖泊富營養化嚴重,天氣悶熱時,死魚現象頻發。*湖由于投資興建的污水凈化廠未能正常運行,仍有_個排污口常年向該湖排放污水,致使湖水變黑發臭。××經濟技術開發區近年發展較快,××*湖成了開發區納污水體。從____年開始,又有部分污水由墨水湖改道排入××*湖,致使××*湖水質情況進一步惡化,面積____畝的××*湖水質在不到_年的時間里已超v類標準,并對毗鄰的××湖的水質形成壓力。近年來,××湖富營養化也很嚴重,“水葫蘆”瘋長,如不采取得力措施,此湖將不復存在。

(三)飲用水源的安全令人擔憂

××市中心城區內有__個大型自來水廠,其中以aa江為水源的_個,以*江為水源的_個,以××湖為水源的_個。兩江岸邊的污染影響沿岸水廠水質,飲用水源現狀令人擔憂。aa江××段岸邊排污口多,污水直接入江,近岸形成的污染帶長達___公里,寬度__-___米。*江“水葫蘆”嚴重。目前,飲用水源保護規定:上游____米,下游___米為保護區。但據調查,__個水廠保護區內有__個碼頭、_個修船廠、_個沙碼頭、_個油庫、__個排污口,都對飲用水源造成直接威脅。江河沿岸污染帶的形成,直接導致沿岸水廠取水口水質下降,并初顯水質性缺水的矛盾。××經濟開發區的沌口水廠,由于取水口與排污口犬牙交錯,取水口為了避開上游僅____米處的晨鳴紙業排污口,不得不多花___多萬元,鋪設管道向江心延伸___米取水。根據市水利局公報,我市主要供水源地水質ii類水所占比例____年為__%,____年下降為__%,年下降幅度高達__%,照此速度發展下去,我市主要供水源地水質令人堪憂。

三.水環境污染的原因

(一)水環境保護意識薄弱

由于我市地處兩江交匯處,境內湖泊眾多,擁有豐富的水資源,長期以來,人們對水少有憂患意識,對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意識差。“得水獨厚,待水太薄”,是江河湖泊污染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有的人認為××水多,加之江水自凈能力強,就算污染了也沒多大問題;有的單位重經濟利益,忽視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有的“邊建設,邊破壞”,建設的速度趕不上破壞的速度。近幾年,我市投資幾十億元實施環境創新,但破壞生態環境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如填湖建公園、建廣場、建高樓;邊建晴川橋,邊向*江傾倒渣土;邊實施××湖截污工程,邊向湖內排放污水等。

(二)湖泊填占嚴重

建國初期,我市有湖泊___個,到__年代初,_個中心城區主要湖泊銳減到__個,如今僅剩__個湖泊,__年凈減少湖泊面積____多畝,湖泊在萎縮及隱性消亡,“百湖之都”已名不副實。究其原因:一是法規不健全、不完善。現有法規缺乏強制性、操作性,發現填湖難以制止。處罰措施單一,往往一罰了之,而有的單位和個人寧愿受罰,也要通過填湖獲取更大利益。二是體制不順,權屬不清。過去,全市沒有一個部門統一管理湖泊。__個湖泊權屬分散,有的歸市建委,有的歸市園林、市市政、村集體……。特別是多數湖泊為村集體所有,村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致使湖泊被“蠶食”。三是利益驅動。隨著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的實行,填湖開發成本低,助長了填湖行為。如沙湖原有水面面積___畝,__年代由于開發性填湖,至今僅存__畝。

(三)河流上游下泄的污染

長期以來,各城市將兩江當作天然的大排污溝,有的將污染重的企業安排在本江段下游。××處在aa江中游,*江下游,上游下泄的污染使××深受其害。特別是*江的污染對××的威脅最大。進入__年代以來,*江鐘祥以下在____、____和____年先后三次出現“水華”,一次比一次嚴重。____年“水華”*江××段江水呈褐色,當時水流緩,氣溫高,藻類瘋長。××___萬人飲用*江水,××*水廠、××*水廠、××九廠水廠、××水廠等_個飲用水源受到威脅。盡管自來水公司采取大量措施,飲用水仍有嚴重藻腥味。上游污染下泄、轉移,嚴重影響了我市生產和生活。

(四)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

由于種種原因,我市無論是工業還是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都明顯滯后。近幾年來,我市環保部門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為重點來抓,并以“一控雙達標”為契機,狠抓工業廢水的治理,工業污水處理取得一定成績。但是,我們的治理是低標準低水平,存在的問題不少,去年達標的企業不少出現反彈,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偷排現象時有發生,工業污水治理還有“死角”。生活污水處理標準也不高,二級處理太少。特別是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明顯不足,從目前城市污水處理水平看,沙湖污水處理廠_萬噸/日,加上黃浦路深排江工程__萬噸/日,全市污水處理能力也不過__萬噸/日,處理能力只有__%。利用世行貸款建設的××*及*湖(擴建)_座污水處理廠共__萬噸/日,今年建成后,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到__萬噸/日,處理率也只有____%,還是低于全國____%的平均水平,更是落后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__%的標準,離中央對省會城市到____年達到__%的要求相差甚遠。

四.保護水環境的建議

(一)進一步增強廣大干部群眾水環境保護意識

總書記在“七一”講話中明確要求:“要促進人和自然的協調與和諧,使人們在優美的生態環境中工作和生活。”“改善生態環境和美化生活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和社會福利設施。”這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環境保護領域的集中體現。在當前水污染問題日益突出的情況下,我市必須把保護水環境放到落實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來認識,大力開展學習、宣傳和教育活動,使廣大干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水資源憂患意識和水環境保護意識,在經濟活動中改變過去那種重經濟政績、輕環境政績;重眼前發展,輕可持續發展;重局部利益,輕全局利益的思想。從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切實重視水環境問題,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努力實現環境與經濟的“雙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切實加強水污染防治。杜絕對山體的破壞和對湖泊的隨意填占,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現有湖泊,保護飲用水源的安全。

(二)防治結合,標本兼治,千方百計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水污染治理必須堅持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要結合××實際,千方百計提高污水處理能力。一是污水處理設施大、中、小、微一起上。××是座特大城市,面對日益突出的生活污水要有大型污水處理設施。目前,××僅有一座_萬噸/日處理廠,××就有好幾座,最大的___萬噸/日,××最大的___萬噸/日。國家環保總局要求____年,城市污水集中處理應達__%,__萬人口以上的城市達到__%。根據這一目標,××要著手考慮、規劃建__萬噸/日、___萬噸/日的大型污水處理廠,以適應特大城市發展的需要。同時,要提高污水處理標準,增加或擴建二級污水處理廠,還要因地制宜,中、小、微污水處理設施同時上。如旅游區、餐飲業可大力推廣地埋式無動力污水處理裝置。二是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污水治理要走市場化道路。工業污水一定要經企業治理。工業行業門類多,處理方法不一樣。現在生活污水與工業污水混排,加大了處理難度。工業污水除企業自行處理外,可進入市場通過環保公司完成。因此,要大力發展環保產業。我們可借鑒歐美國家和某省等地的經驗,“誰污染、誰付費”。水污染治理要堅持長期性,對新的污染進行預防,舊的污染逐年分散治理,做到“新賬不能欠,老賬逐年還”。三是建立有效的治污籌資機制。建議水環境保護納入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列入財政項目,保證環保資金落實到位。拓寬資金渠道、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要制定合理的污水處理收費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保證治污設施的正常運行。四是應規劃、完善、改造城市排水系統,在實施截污工程同時,實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入湖以補充凈化水體,讓進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水濃度達到二級處理的標準。處理后的污水不易直接排入湖內,可進行二次利用,如用于灌溉、沖洗車輛或直排入江。

(三)突出重點,加大治理力度,改善××湖水質

××湖是我市城區獨有的國家級風景區,治理好××湖是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的重點。為進一步改善××湖水質,下步要采取有效措施,分步實施,綜合治理,全面推進。一是要大力實施污水截流。××湖周邊__個排污口,每天排放大量污水。*大、××是兩個污染最重的排污口,*大的生活污水及教學的生物、化學污水嚴重破壞××湖水質。因此,要加快污水截流步伐。世行貸款新建的三座污水處理廠,與其配套的截污管網要同步進行,建成后要能保證設施正常運轉。二是加強污染控制。××湖截污工程完工前,要加強周邊的污染控制。企業一定要實現達標排放;關停污染嚴重的企業;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產品;湖區內要加強對水上旅游船和服務業污染項目的管理;加強周邊農村污染控制。據調查,湖邊農村污染近來發展很快,要控制圍網養殖、畜禽養殖,減少化肥、農藥施用量,防止污水滲透。三是清淤工程。目前,××湖的淤泥較深,有的地方水濁、水臭。××*一期清淤量達___萬立方米,二期___萬立方米已開工。我們可參考*湖分期清淤的做法,截污納管實現后,要加大湖底清淤疏浚力度。應充分估計清淤工程的難度,要有詳細方案和具體措施,保證清淤順利進行。關于有專家提到引江水入××湖加速水體置換及其它方案,可以進行論證,以尋求有效解決××湖水質問題。

(四)健全法律、法規,切實加大執法力度

“有法可依”是實現水環境保護的基本前提。要依據水污染防治法和省里有關法規、規章,進一步制定配套法規和規章。對立法空白要加強調研立法,對操作性不強的法規要制定出實施細則。要爭取《××市湖泊保護辦法》盡快出臺。應考慮制定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和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細則,完善飲用水源保護等法規。立法應體現從嚴思想,法規要有強制性約束和制裁措施,如《××市湖泊保護辦法》的具體條款要嚴謹,絕不能留口子,還應有可操作性的處罰辦法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強化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一是研究執法。我市機構改革成立了城市管理執法局,應盡快研究、制定執法依據,規定執法程序,建立執法隊伍。水務局與環保局、規劃局的職能盡快理順,使全市水務管理形成“一龍管水,多龍治水”的合理格局。二是規范執法。認真貫徹落實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人員行為。對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的違法行為要進行責任追究。三是嚴格執法。鞏固和深化“一控雙達標”成果,實施再提高工程。要繼續采取有效措施,重點查處工業企業達標反彈、“__小”企業反彈。保護飲用水源,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碼頭、油庫、修船廠、排污口等要進行搬遷、改造、拆除和分期截污。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嚴防水環境繼續受到污染。加強湖泊的保護和管理,盡快制定湖泊保護規劃,防止隨意改變湖泊水體功能。行政人員要帶頭依法行政,保護好管理好城區內現存湖泊,防止填占和污染,違法者一定要依法懲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篇7

為了做好漁業水域預防污染的工作,漁政機構的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污水排放單位,重點宣傳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發揮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利用媒體曝光的已經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的污染事故,作為典型教材來教育和警示排污單位,幫助他們提高思想認識和法律觀念,并能換位思考問題,認識到提高經濟效益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漁民的利益為代價,要舍棄先污染后治理、爭功近利的舊觀念,樹立先治理無污染、從長計議的新思維,要對社會負責,給后代留下一方凈水。要消除排污單位對超排污水存有的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補牢”的教訓,用科學的發展觀來治理污染。通過對排污單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傳,提高了他們對保護漁業環境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他們防治污染的法制觀念和社會責任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漁業污染事故與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漁業養殖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2提高漁政隊伍保護漁業環境的執法能力

針對這項執法難度大、業務技術要求高、責任心強的工作,漁政執法人員要堅持“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斷加強政治思想、道德素養、業務水平建設,努力學習漁業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漁政執法的實體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執法人員經常和排污單位打交道,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嚴格遵守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的六條禁令,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強化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執法措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點,找準突破口,實行針對性有效管理。為了適應當前預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準漁政機構檢測水質的法定資質,充實水環境監測的專業人才;執法人員要經常到養殖水域監測、監視和評估水質狀態,對上游來水及水源要加強監控,到了汛期要讓漁民對養殖水體加強防護措施,為及時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廣無害化養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持,為實現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穩定,減輕漁業污染危害奠定基礎。

3履行法定職能,加強對排污單位的監管力度

《環境保護法》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有權對管轄范圍內的排污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環境保護部門和海事、漁政管理機構進行檢查時,根據需要可以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下列情況和資料……”根據上述規定,為了確保漁業水環境的安全,漁政機構要促使排污單位認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執法人員要經常深入排污單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要了解他們的生產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時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發現問題及早解決,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由事發地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處以罰款。”上述法律條款明確了漁政機構的調查處理職能。為了依法維護弱勢漁民的權益,有效地預防水質污染,漁政機構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來制約違法排污活動,加大對排污單位的行政處罰力度,讓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訓,促使其積極治理污染。

篇8

關鍵詞:環境保護 企業倫理 責任 生態文明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硝基苯精餾塔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908萬元,并引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國務院事故及事件調查組認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

吉化事故的環境檢測發現,吉化公司東10號線入江口水樣有強烈的苦杏仁氣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標均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吉化鮑照后的苯類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標28.08倍。整個午睡團長度約80公里,以每小時約2公里的速度向下游移動,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過的江面總長度為1000多公里。國務院事故及事件調查組認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時間是一起特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和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崗位外操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在停止粗硝基苯進料后,未關閉預熱器蒸氣閥門,導致預熱器內物料氣化;恢復硝基苯精制單元生產時,再次違反操作規程,先打開了預熱器蒸汽閥門加熱,后啟動粗硝基苯進料泵進料,引起進入預熱器的物料突沸并發生劇烈振動,使預熱器及管線的法蘭松動、密封失效,空氣吸入系統,由于摩擦、靜電等原因,導致硝基苯精餾塔發生爆炸,并引發其它裝置、設施連續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雙苯廠對安全生產管理重視不夠、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勞動組織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雙苯廠沒有事故狀態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凈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發生后,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來的部分物料和循環水及搶救事故現場消防水與殘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1)是吉化分公司及雙苯廠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會引發松花江水污染問題沒有進行深入研究,有關應急預案有重大缺失。

(2)是吉林市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水污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3)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股份公司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視不夠,對吉化分公司環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失察,對水污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能及時督促采取措施。

(4)是吉林市環保局沒有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建議采取措施。

(5)是吉林省環保局對水污染問題重視不夠,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全面、準確地報告水污染程度。

(6)是環保總局在事件初期對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沒有及時提出妥善處置意見。

二、環境保護中的企業倫理

又稱為企業道德,系指任何企業之經營必須以合法方式營利。企業的倫理管理,就是要求企業管理者在經營全過程中,應主動考慮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規范,使其經營理念、管理制度、發展戰略、職能權限設置等符合倫理道德要求,處理好企業與員工、股東、顧客、廠商、競爭者、政府、社會等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建立并維系合理、和諧的市場經濟秩序。當前實施企業倫理管理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是企業保證自身競爭優勢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是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企業作為經濟實體,由人和其他要素共同組建而成,其從事的一切活動不可避免的收到環境的影響和制約,同事企業的經營活動也深刻地影響著周圍的環境。一個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社會、對資源所承擔的責任有以下幾個方面:1資源的有效利用。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率是解決環境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企業想要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率,就要節約原材料及能源,改進工藝,減少生產過程中的消耗,更替消耗量大的設備。2控制污染。污染對人類及整個環境的危害極大,因此企業要下大力氣發展“清潔生產“工藝,對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及污染物要積極投入設備予以凈化,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危害。3環境保護。企業不僅要從自身坐騎,搞好本企業內部的環境保護工作,同時還要積極參與社會性的環保公益活動,成為環境保護運動的主力軍。

恩格斯早在100年前就警告過:“我們不要過分陶醉雨我們人類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了報復,工業的迅速發展,為人類帶來了嚴重的負效應。人類在經濟發展的數量和規模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創砸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但是,企業過度地消耗資源與能源,向環境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和廢棄物,破壞了生態平衡和人類來意生存發展的地球環境,使人們面臨這一系列重大的全球性生態環境問題。

吉化事件給環境帶來了極大的影響,由于對環境污染的重視不夠,還有應急預案的缺失,重視程度不都,后果極其嚴重,這其中蘊含了深刻的環境倫理問題。環境問題已日益成為世界關注的焦點,比如大氣污染,溫室效應,水污染,酸雨,在企業層面上是三廢的排放,還有對資源的無節制無保護的利用開發。

三、為什么企業應該承擔環境責任?

首先,環境問題是全世界面臨的緊迫問題,不僅僅是國家,企業,個人都需要保護環境,這是每個人應盡的責任,相關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其次,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形勢非常嚴峻,有些企業置法律于不顧,不肯在環境保護方面投資,一味追求高額利潤,嚴重地破壞了環境,為了建設和諧社會,我們要求這些企業應嚴格遵守法律,認真履行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再次,因為企業的規模和技術等,企業對自身造成的污染問題更有專業能力,更能更好的保護環境。

四、企業應該如何做?

1、企業應該提高自覺保護環境的意識,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任務,建設和諧社會,把企業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作為評價、考核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條件。

2、負外部效應的解決,根據科斯定理(如果產權是明確界定的,而且談判協商的交易成本為零,則無論初試由哪一方擁有產權,都能帶來資源的有效配置),可以根據明確產權,排污許可證等方式來解決,或者使效應內部化。

3、可以采取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指將綜合預防的環境保護策略持續應用于生產過程和產品中,以期減少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內涵清潔生產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對生產過程與產品采取整體預防的環境策略,減少或者消除它們對人類及環境的可能危害,同時充分滿足人類需要,使社會經濟效益最大化的一種生產模式。

4、循環經濟。廢物并不是真正的廢物,它也是一種資源,是一種被錯置的資源,通過對廢物的循環再利用,有效的控制污染的產生及擴散,同時,還可以提高資源的有效利用率,保證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周祖誠.企業倫理學,清華大學出版社,2009.8

[2]黎詣遠.微觀經濟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3]李麗.《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競爭力分析》,《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報》,2008.(3)

[4]柯炳生.《提高農產品競爭力:理論、現狀與政策建議》,《農業經濟問題》,2003.(2)

[5]翁鳴.《我國農產品進出口貿易基本現狀及原因分析》,《農業展望》,2007.(4)

篇9

關鍵詞: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宏觀角度;微觀角度;地表水污染原因

一、南通崇川經濟開發區地表水分布和廢水排放現狀

依據資料調查顯示,江蘇南通崇川經濟開發區成立于1993年,位于南通主城區――崇川區。總規劃面積25.86平方公里,分為東西兩區。東區位于主城區的東大門,占地21.48平方公里;西區位于南通港口的后沿,緊臨主城區,狼山風景區,占地4.38平方公里。南通崇川經濟開發區外部水系主要有長江、通呂運河、海港引河等。開發區西區內部水系主要有東西走向的曹公祠一河、曹公祠二河、城山一號河、城山二號河,以及南北走向的西山河和城山河。曹公祠一河、曹公祠二河、城山一號河、城山二號河均為開發區內部人工開鑿的溝渠,河寬5―6米,長度850―1000米,至西向東向東連通西山河和城山河。西山河向南匯入長江,城山河向北匯入海港引河,開發區東區內部河水系主要有團結河、戰斗河。戰斗河長約1000米,寬約10米,團結河自西向東匯入海港引河。崇川經濟開發區涵蓋大量的水資源,對水資源的管理對南通崇川經濟開發區的經濟發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都具有著重要的意義。下面我們通過對經濟開發區環評報告書的相關數據整理來了解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廢水排放情況,如下表所示:

二、地表水污染成因分析

通過對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調查分析,我們可知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地表水資源較為豐富,但相對存在著較大的污染。近些年來,南通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南通的水污染治理并取得了較好的成果,極大地改善了南通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狀況,但水污染還未得到徹底的根治。想要根治水污染,前提是我們需要了解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成因。

通過對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環評報告的整理分析,我們小組成員從宏觀角度和微觀角度對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成因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從宏觀角度出發,我們認為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是由于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整體污染狀況較為嚴重所引起的。在對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環評報告數據的分析整理中,我們將可以了解到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整體污染轉況,我們小組對其水污染、大氣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的數據進行了收集,下列表將呈現其污染情況:

環境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整體,環境因子相互之間會產生影響,空氣、固體廢棄物的污染狀況將會對水污染狀況產生重要影響,三者之間呈現著一種正相關的關系。

從微觀角度出發,我們小組認為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成因主要是有以下幾個原因所形成。第一,水污染主要源頭是工廠。經過數據整理,我們發現崇川經濟開發區的主導產業主要包括電子信息、港口倉儲及加工、塑膠建材、現代物流。通過對環評報告的數據收集我們了解到,開發區目前有約66家企業入駐,按行業類別來分,其中紡織50家,占75.8%;p工6家,占9.1%;機械3家,占4.5%;化工3家,占4.5%;建材2家,占3%;電子1家,占1.5%;火電1家,占1.5%,主要以紡織產業為主。從經濟開發區工廠行業分類情況來看,我們可知道,經濟開發區內產業格局并不完整,開發區主要是靠第二產業帶動經濟增長。第二產業的污染是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源頭。第二,人口因素是水污染的另一個重要因素。一方面是直接的生活生產廢水污染,依據環評報告顯示,開發區內現有常住人口約4萬人,人均生活用水按120L/d計,人均生活污水量按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量為4800m3/d。另一方面是經濟開發區居民環保知識和常識的缺失,在我們小組成員進行環保問卷調查時,有部分居民認為自己居住的環境并不存在污染。意識是行為的先導,意識指導人們的行為,想要從人口因素方面入手解決水污染問題,就必須要幫助人們樹立正確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如何應對地表水污染

(一)打破“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觀念

治理水污染的代價遠大于控制水污染的代價,我國近年來治理的河流、湖泊的經驗已經證明了這個道理。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應該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進行深入、廣泛、持久的宣傳教育,使水源保護深入人心。

“同時,轉變人們‘用水掏錢是理所當然,排污也要掏錢則難以接受’的觀點。正因如此,長期以來城市排水設施及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管理都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為主,這不利于污水處理事業的發展”[1]。而最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轉變市民觀念,走市場化的排污路,即誰污染誰治理,在收取水費的同時,也要適當征收水污染治理費。應將污水處理廠放到市場上,實行企業化運營,政府則重點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監督工作。

(二)多部門協調治理模式

“我國目前城市水環境管理體制是一種行政化的體制安排,存在明顯的行政分割,需要盡快改變地方‘多龍管水’的局面,成立權威的‘一龍管水’部門,負責協調各部門、各級之間的利益”[2]。我們認為,南通市市政府必須對市區的水資源進行統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爭取提高政府職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環境效益。建立地表水與地下水的專職管理機構,重視地方政府各部門、流域上下游行政區劃之間的協調與合作,從很多歐美國家的治理經驗來看,根據水體流域進行劃分管理的治理效果很好。

成立專職管理部門能夠很好地避免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等現象,扭轉當下水污染防治不力的尷尬局面。

(三)調整產品結構,大力推行清潔生產

社會的產品結構是由科技水平和生產力狀況共同決定的,但同時也反映了社會發展得水平和社會資源的利用狀況。伴隨著科技水平的發展,社會生產力也在不斷地提高,多種產業如雨后春筍般地出現,各種新產品的種類與結構不斷發生變化。因此,通過對無廢產品的開發與研制用以代替傳統產品已可成為現實。研發清潔產品,發展綠色產業成為減污排污的最根本途徑。

所謂清潔生產,則指“持續性地對生產程序,產品、服務于應用的一種整體性、預防性的環境保護策略,以提高效率減輕對人類級環境的危害”[3]。

(四)強化公眾監督與法律監管

首先,“在法律層面,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從立法理念到制度構建都發生了重大變化”[4]。從當前形勢看,治理南通市崇川經濟開發區的水污染狀況,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強化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嚴肅性,以保證各項規劃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同時,需參照國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南通市的水資源管理條例,對于亂排亂放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增強法律法規的震懾力。“并且,逐步明確獎勵行為的內容和方式,重視經濟刺激手段在環境法中的重要作用”[5]。

其次,在公眾層面不僅要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健全和實施公眾舉報制度與公眾聽證制度,還要依法保護市民的環境知情權,有關部門應免費向公眾提供相關環境信息。在制定環境法律法規時,應征詢公眾的意見與建議。

參考文獻:

[1]何雨薇,邢會歌.我國城市水污染現狀及其對策[J].水利科技與經濟,2006(1):44-45.

[2]高珊,黃金賢.發達國家城市水污染治理的比較與啟示[J].城市問題,2011(3):91-94.

[3]陳杰.中小城市水污染的防治策略探討[J].環境保護,2003(1):46.

篇10

關鍵詞:城市規劃;環境保護;策略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環境保護在城市規劃中的作用

(一)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

現代城市的發展已經相當成熟,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生活節奏也越來越快,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中,人們對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重視轉而忽視了對環境的保護。而在城市規劃中也存在這種重經濟、輕環保的現象,即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換取城市的發展,這種模式是以浪費資源為前提的。從目前來看會收獲短暫的經濟效益,但從長遠來看,這種模式的的生活方式會使城市的生產環境不斷惡化,進而阻止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只有在城市規劃中加入環保節能的理念,才有助于城市的健康發展,有助于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共贏的局面,使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

(二)促進城市經濟發展

城市規劃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目標就是促進經濟的發展。將環保理念貫穿于城市規劃中,不僅有助于改善環境質量,還可以促進城市經濟的發展。要想將環保理念貫穿于城市規劃就要敢于打破傳統的城市規劃模式,深入研究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之間的聯系,實現城市經濟空間合理化、科學化的布置,促進城市城市經濟迅猛發展。

(三)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在城市的規劃中貫徹環保理念,目的在于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所謂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指的是在保證城市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指的是按照城市的整體情況,進行全面的規劃設計,保證城市資源的合理分配。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還可以為市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城市的發展離不開經濟的支持,而合理的城市規劃可以為城市的發展提供更好的條件,因此要想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就要環保的規劃城市的各項內容。

二、城市規劃中面臨的主要環境問題

(一)環保意識差

通常新開發一片區域時,當地主管部門一般只重視建設重視發展,把經濟未來走向的問題看在最前頭,缺乏環境保護的意識,自然也就沒有對當地環境進行任何維護,致使了環境破壞相當嚴重,給附近人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而且環境的污染破壞還會使城市發展停滯不前。從目前的形勢上可以看出,我們國家大部分的國民思想在保護環境上是比較被動的,城市之中還是可以看到各種破壞污染環境的不良作風。

(二)水體污染嚴重

城市中的人均用水量每年都會增加,高密度的人口以及大量的工廠,不僅加重城市用水的負擔,還出現了很多的生活污水以及工業廢水,而這些污水廢水并沒有經過合理的過濾渠道就直接流入了河流湖泊之中,導致了水體系統失去原有的平衡,大大超出了水體正常標準,目前我國的污染趨勢每年都是有增無減,水體保護必須要緊張起來。根據調查記載,我國多達1500 條的河流中,有三分之二的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江河湖庫的水域都有輕度或重度的污染,其中工業發展較好的地方,河流污染程度格外嚴重,僅有部分的河流和水庫水體符合標準。全國七大水系中有一半的流域污染較重,城市水質近80%不合格。水污染給工業、農業生產中造成的危害很大,也給我國的經濟帶來了巨大損失,這也深刻的證明了當前水污染的整體趨勢,水污染防治保護工作的嚴峻性。

(三)大氣污染嚴重

城市發展中工業發展是一道非常主要的生產線,發展同時會生產出粉塵等一些有害氣體;再加上車輛增多,尾氣排放量加大,使城市里的二氧化碳指數不斷上升,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威脅;石化燃料的廣泛應用,建筑工程等設施的修建,一直不加節制的制造污染,使粉塵、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合物、碳氫化合物、各類化學用品藥劑等流動在空氣之中,大氣污染程度仍然在加劇,我國大氣污染類型屬于煤煙型,其中粉塵和酸雨的危害是最嚴重的,造成了空氣中的污染物質超標,空氣品質受到污染。大氣污染能夠產生溫室效應,所以在發展建設以及生活中,既要創新發展還要保持好我們的生活環境,避免環境惡化時給我們的人身安全帶來威脅。

(四)固體廢棄物大量堆積

固體廢棄物包括人類在生產生活、工農業所遺留下來的廢棄物。固體廢棄物類別非常多,而且產量也很大,性質各有不同,有的廢棄物還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處理不當的后果也是相當嚴重。根據調查表明,我國固體廢棄物高達70 億噸,而這么多的廢棄物說明了有很多的資源被浪費掉,也說明存放廢棄物所浪費掉的大量的土地資源,并且,廢棄物依舊處于不斷增長的形勢,照這種形勢持續不斷的發展下去,那么最后的結果就是城市被垃圾環繞。如此龐大的廢棄物總量,一旦不具備合理的處理方式,暴露在空氣中的話,經過天氣和氣候的影響,時間一長就會發酵腐爛,如此一來,就會加重大氣污染,影響周邊的環境狀況,并且傳播細菌引發疾病。

(五)噪聲污染普遍存在

城市不斷發展的同時,也帶動了工業的發展、汽車的增多,城市之中的各種修建工程,使得噪音污染愈來愈嚴重化。噪音有輕度和重度的分別,低分貝的噪音給并不會給人們帶來什么影響,有時還會帶來一定的好處;而高分貝則不同了,工程建筑、工業機械設施、車輛等交通用具、工廠和人群較多的喧鬧聲等,所發出的聲音就會嚴重影響人們的日常工作生活,使人們的身體出現不適癥狀,嚴重時還會引發病患。高分貝的聲音就屬于噪音,長時間會使聽力下降,有時還伴有頭暈耳鳴、失眠多夢、惡心等現象發生。

三、城市規劃中環境問題的保護策略

城市在進行實際的建設規劃過程當中,出現了許多包括大氣污染、水污染、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嚴重影響城市發展的環境問題,基于對這些問題的起因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們便可以對癥下藥,提出相應的環境保護舉措。具體地說,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做好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的準備工作

用好相關的城市自然環境資料,包括城市具體的地理位置、氣象、水文以及生態環境等,調查好城市的社會與經濟現狀,如人口、GNP ;做好環境狀況的調查分析,如監測大氣、水體、噪聲的實時情況,并做好記錄并做好城市生態環境現狀分析與功能區劃等。環境規劃應該是基于城市總體規劃中城市的性質、規模、發展方向的基礎上,通過調查分析城市環境質量現狀,進而編制科學的規劃體系,用以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減少污染、節約資源。

(二)嚴格控制大氣排放

大氣排放規劃,就是在城市大氣質量現狀的基礎上,并分析發展趨勢,劃分功能區,根據即定的環境規劃目標計算各功能區最大排放限度,制定科學的排放規劃。

(三)做好水污染控制規劃

水污染控制規劃是在調查分析水污染現狀的前提下,根據受污水體的環境容量計算限制排放量并計算出排放標準。從國內水污染的情況來看,限制排污量應該從改進落后的生產方式上著手,實現少廢、無廢工藝的清潔生產,提高污水處理效果和資源利用率,控制污水排放量,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加強治理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最終做到有效保護水資源。

(四)合理處理垃圾

垃圾本身是放錯位置的資源。垃圾處理可分為四個層次,首先是盡可能進行分類回收利用;其次是盡可能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進行堆肥處理;再次是盡可能對可燃物進行焚燒處理;最后是對不能進行其他處理的垃圾進行填埋處理。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屬厭惡性項目,選址在建成區經常遭到居民強烈反對甚至上訪,且與其他市政設施相比,城市垃圾處理設施具有占地面積大、防護距離要求遠的特點,城市規劃必須與環境衛生規劃同步進行,環衛設施規劃中對垃圾產生后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用地布置必須結合實際,縱觀全局,統籌安排,立足長遠,遠近結合,正確處理需要與可能、改造與新建的關系。

(五)提高居民的環保素質

提高居民自身素質修養,培養人人保護生態環境意識。加強普及、宣傳生態意識,樹立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價值觀。

結語

城市的發展需要城市規劃的科學指導。因此,城市規劃時應對現階段城市建設中面臨的環境問題,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現狀進行分析。現代社會的發展,使得人們對城市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在城市規劃應體現出環保節能理念,進而保證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城市的規劃對城市的未來發展有著指導性的作用,而一個環保的城市在未來發展中必然有很大的競爭優勢,因此在城市規劃中體現環保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要求。

參考文獻

[1]劉婷婷.環境影響評價在城市規劃中的應用探討[D].西安建筑科技大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