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新能源技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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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新能源技術

篇1

關鍵詞:綠色建筑;新能源;環保節能

1國內綠色建筑發展狀況

綠色建筑作為一種新型建筑理念,1990年首次被英國建筑學院提出,1996年美國綠色建筑協會公布了能源與環境設計先導,對綠色建筑的發展與普及具有重要意義,其他歐美國家也先后發行了綠色建筑標準或規范,綠色建筑表現出了很好的發展前景。我國綠色建筑的發展相對滯后于發達國家,但在該領域已經開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90年代,通過政府資助引進了國外綠色建筑成果,確定了國內綠色建筑的發展思路。21世紀之后,國內陸續出現了多項綠色建筑示范工程,例如清華大學的超低耗實驗室,上海建筑科學院的生態辦公樓等等,我國綠色建筑技術正在從起步向成熟的方向發展。

2綠色建筑特征

綠色建筑又稱為生態建筑,是一種新型建筑理念,強調保持生態平衡,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進行建筑建造。綠色建筑貫徹了國家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政策,為居民提供健康舒適的居住環境,和諧人與自然的關系,實現環境、社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1)低能耗。

低能耗是綠色建筑的主要特點之一,與傳統建筑相比可節約70%的能耗,目前在德國已出現零能耗示范建筑。

(2)建筑風格獨特。

傳統商品住宅由于批量化和標準化要求,導致建筑風格形式單調,特別是城市高層住宅。綠色建筑更加注重自然氣候和地理人文等因素,因地制宜,具有顯著的地域特色。

(3)結構布局合理。

傳統建筑一般為密閉型建筑,空間封閉而不利于通風采光,容易引起健康問題。綠色建筑注重結合周邊自然條件,選取最佳外形和朝向,內部進行有效連通,使建筑融入到自然環境中,提供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4)重視環境保護。

傳統建筑多是鋼筋混凝土結構,建造、使用和拆毀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棄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綠色建筑在建筑的整個生命周期中均要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從建筑設計到建筑最終拆除的每個環節均要考慮對環境的保護。

3新能源技術的應用

3.1太陽能利用技術

太陽能利用的基本形式是光熱轉化,被廣泛應用于建筑供熱和采暖,具體方式有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地板采暖、太陽房等。其中太陽能地板采暖將太陽熱能作為能源,利用集熱器吸收太陽輻射的熱量,通過地板進行采暖,另外,由于太陽能具有間斷性,需要電加熱系統進行輔助。太陽能地板輻射采熱適應于四合院和住宅別墅等中小型建筑。非采暖季節中,太陽能熱水器可供應熱水,與傳統的電或燃油方式制熱相比,具有明顯的環保和經濟優勢。太陽房是利用太陽能輻射采暖的建筑結構,分為主動式和被動式。主動式太陽房需要配置集熱器、輸送管道、儲能設備和輔助設備等,可實現對太陽能的采集、轉化和儲存,以滿足建筑需要。被動式太陽房不需要以上設備,僅通過合理布置建筑外部造型和內部結構,使建筑走向和周圍環境相適應,合理選擇建筑材料和建造方法,使建筑具有很好的采暖效果。

3.2地熱利用技術

地熱的利用方式之一是地熱供暖,通過換熱方式將地熱用于供暖和熱水,由于方法簡便和經濟,備受重視。雷克雅未克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個地熱系統,每小時能夠從地下抽取7700噸熱水,供熱系統已經非常完善,可用于市民的日常使用。我國在北京、天津等地區已開始著手地熱和地暖工程。地熱的另一個主要利用方式之一是地熱發電,地熱發電的主要流程是通過將地下熱能轉換為機械能,然后再將機械能轉換為電能。目前地熱電站主要利用的地下熱能是地下熱水和天然蒸汽。

3.3風能利用技術

風能資源的大小取決于風能強度和每年可利用的風能時長,風能主要以風力發電利用為主,我國具有豐富的風能資源,對于處于交通不便的沿海島嶼、山區和人跡稀少的草原等地區,風能發電可很好的解決當地的生產生活用電。風能資源容易受地形和環境影響,我國沿海和西北部地區風能資源豐富,適合風力發電的建設,但風力發電容易受風速不穩等因素影響,風力利用率受到一定的限制。

3.4沼氣利用技術

沼氣是在厭氧條件下有機物通過生物發酵產生的可燃氣體,其主要成分是甲烷。在厭氧條件下,有機物可通過發酵分解為三種主要物質,一種是沼氣,可作為能源使用,第二種是消化液,主要包含氮、磷、鉀等元素,屬于優質農作物肥料,剩下的是消化污泥,主要包含了難以再分解的無機物,具有改善土壤功效的作用。總體說,沼氣的產生具有很高的經濟和實用價值。沼氣是一種可再生能源,很適合在我國農村推廣。我國北方已有數百戶在使用沼氣系統,主要配套設備包括畜禽舍、廁所、沼氣池和日光溫室等,沼氣系統將沼氣與種養殖、居民生活進行有機組合,做到能源的多級和循環利用。在南方地區,很多居民以戶為單位進行沼氣系統建設,利用房屋附近的山地或庭院場地建設沼氣池,將沼氣池與廁所、畜禽舍相結合,形成能源的往復多層次再利用。另外,大中型廢物處理廠利用厭氧消化技術,處理和利用工業有機廢水和禽畜糞便,實現能源再利用和環保目的。我國沼氣利用技術已逐漸成熟,在沼氣發酵和工程技術方面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4結論

新能源在建筑的應用可有效減低環境污染,緩解能源危機,提供居民生活條件,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綠色建筑作為一種建筑發展方向,立足于人與自然的和諧,充分融合自然環境、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的發展關系,必定成為未來建筑的發展走向,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和青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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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毅威.新能源技術在民用建筑中應用的思考[J].建筑電氣,2010,(9).

[3]靳偉.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在綠色建筑中的應用[J].建筑技術,2011,(10).

[4]趙倩.環保節能技術在綠色建筑中的作用[J].技術與市場,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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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美麗中國

伴隨著全球變暖趨勢的加快,國際社會開始關注于新能源建設,創建一個環保新環境。在這一過程中,低碳經濟開始發展起來,整個社會都在試圖打造低碳發展模式,形成一個低損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態環保社會,促進整個社會朝著低碳環保的方向發展,形成新能源產業優勢,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從整個世界的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模式來看,新能源產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潛能,并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低碳經濟發展模式。我國也應該順應形勢將新能源產業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一大動力,探究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道路和途徑。

一、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問題

(一)缺乏自主研究與創新能力

新能源產業化發展是一個必然趨勢,然而這其中需要具備良好的自主研發能力,研究出一套屬于自己的技術,能夠支持新能源的產業化發展,打造屬于自己的發展戰略,凸顯自身的優勢地位。然而,從我國目前的新能源技術發展情況來看仍然令人擔憂,雖然在新能源產業化建設中一些技術的應用以及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然而這其中的核心技術卻多數來自于國際社會,我國的新能源自主研發能力仍然值得提高和發展。

例如:生物能發電與發熱技術仍然相對落后,能量轉化能力有限,能源利用效率仍然需要提高。

同世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新能源技術發展依然處在自發且盲目階段,科研成果轉化困難,轉化速度與規模都十分有限。

(二)缺少健全的制度環境

新能源作為一項新的低碳經濟發展計劃,已經作為一項全新的發展戰略被部署給各個行業,然而卻沒有與之配套的有效的法律法規與政策做支持,這就使得新能源產業建設缺少有效的法律法規做保證,也就會導致各項政策措施在具體落實執行中舉步維艱。

(三)新能源產業發展資金欠缺

新能源產業作為一項新興的朝陽產業,其發展與建設必然需要大量的資金作支撐,從技術研發到成果轉化再到市場推廣都需要一定的資金量的投入,然而現實情況體現為: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均衡,國家財政力量有限等等,無法滿足新能源產業發展所需要的浩大資金量,這樣的客觀現實就制約了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二、低碳環境下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策略

任何一個國家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都必須參照本國的國情進行,根據自身的資源狀況、環境特征以及國家制度等方面來制定新能源產業發展戰略,結合國際形勢,積極借鑒世界先進國家的能源技術等 世界來發現自身在新能源建設發展中存在餓問題,不斷縮小中國同世界在能源產業發展方面的差距。

(一)制度先行、政策妥善

新能源產業化發展是一種必然的社會趨勢,也是維護國家整體利益乃至整個人類生存空間利益的必要舉措。因此,要想促進新能源產業化優良發展就必須首先獲得國家政策制度的大力支持。

我國行政部門一方面要積極支持新能源自主朝著產業化步伐前進,另一方面也要有重點、有側重地形成一套科學完善的、與新能源相關的法律法規系統。

首先,打造清晰的新能源產業規章制度,為能源市場的正常規范運轉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在確保新能源產業健康發展基礎上要盡量控制和削減復雜的市場監管項目,完善資源配置工作,促進新能源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技術的創新發展等等。

其次,規范市場準入指標。完善低碳產品的標準設計,加強對綠色產品與環保系統的科學認證,用這種方法來控制低等水平能源生產企業的介入。細化新能源市場目標,供應一些能夠促進新能源發展的科學信息以及更加寬廣的舞臺。

再次,立足長遠,形成強制性指標,確保制度約束性的長期發揮。新能源相關責任部門要革除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問題,科學靈活地運用相關政策,結合環境因素與社會條件,實現國家政策優勢功能的發揮。

(二)加大技術創新力度

從目前來看,技術限制仍然是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瓶頸。因此,要想促進我國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與國家化接軌,達到我國環保建設的要求,就要加大新能源技術的研究力度,爭取實現能源技術成果的轉化,發揮低碳技術的經濟效益,為了達到這一點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1. 提倡自主創新、自行研發。國家政府以及能源企業要加大技術自主創新與研發支持力度,擴大資金投入,給予更多的政策與制度支持,通過創建科學的激勵機制來鼓勵行業人士自主創新,自行研發具有創造性、切實可行的新技術。

2. 行業合作,優勢互助,共同研發。新能源技術的自我創新不是單存依靠企業的力量就能夠實現的,同時需要大學以及相關科研機構的協助配合,在三方齊心協力的配合下形成一條產學研相結合的科研道路,不斷完善技術創新能力,加快新技術的市場化運作,并逐漸朝著產業化方向邁進,要不斷創造商業機會來加快技術市場的進步,促進新能源產業的快速發展。

3. 積極健全新能源技術配套政策。必須加強對新能源技術專利的保護,對于外來技術的引進需要創建一個健全細化的機制,盡量削減技術轉讓中的繁瑣環節。

創設新能源技術信息中心,形成一個技術信息咨詢機構,搭建一個新能源技術信息平臺,實行能耗企業耗能水平與環保水平比拼制度,通過這種方法來約束更多企業接受與研發新技術,進而提高新能源產業發展速度。

(三)加強國際交流,促進合作

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世界各國在各個領域的聯系不斷加強,無論在經濟發展、資源交易還是在文化交流方面都形成了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趨勢,整個世界成為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

現階段,環保問題已經成為世界問題,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加劇了世界各國在新能源研究方面的聯系,新能源產業作為一個朝陽產業,具有無限的發展前景,在這樣的國際形勢下,世界各國只有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才能打造出一套科學的新能源發展戰略,形成自身的優勢,實現本國利益。因此,在全球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我國必須要在發揮自身新能源產業優勢的基礎上加強同世界各國的合作,試著引進世界發達國家已經創造的新能源技術,同時更要加快自身能源技術研究的步伐,積極開展同世界發達國家的交流合作,靈活利用世界先進技術推動本國新能源技術的研究與發展,同時也要善于將自身的專利技術推向世界,為中國的新能源技術開拓出更加廣闊的國際市場。

三、結語

新能源產業作為一種低碳型經濟,其發展具有十分光明的前景,然而從目前來看我國在新能源發展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必須正確認識和理解這些問題,針對問題采取科學解決措施,促進我國能源產業的優良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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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網站,黑龍江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網站,黑龍江省科技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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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響.低碳經濟視角下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困境及路徑選擇[D].南昌大學,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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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ama announced in his platform that the government will invest 100 billion US$ in the next two years in clean energy, which will create two million green jobs.

美國總統奧巴馬和他的能源政策顧問們一直聲稱,政府向風力發電和智能電網等諸多領域投入巨資恰恰是促使美國經濟復蘇所必須的。這一做法的誘人之處在于,它能創造數百萬個由政府提供補貼的“綠色就業崗位”。

奧巴馬的能源問題顧問巴拉肯?亨德里克斯說,美國目前的經濟形勢很糟糕,但令人興奮的是清潔能源問題正在引起一些關注。“綠色就業崗位”之說的論據是,創造這些崗位雖然當前需要在新能源技術上投入巨額資金,但這一成本日后將足以被因減少化石燃料消耗而節省的能源開支所抵消。奧巴馬的政綱稱,政府在兩年內斥資1000億美元發展清潔能源將創造200萬個綠色就業崗位。

長期以來,在美國建立一套清潔能源體系的呼吁一直遇到高昂成本這個攔路虎的阻撓。而現在,美國向使用清潔能源過渡所需的成百上千億美元正在成為一項能源政策的賣點。

克里夫蘭市場咨詢公司最近的調查報告說,綠色技術已經成為新的最具吸引力的風險投資方向之一,目前每年已經吸引了超過10 億美元的私人和基金投資。全球投資者目前正對相關的清潔能源技術以及新興的中國市場越來越有興趣。

克里夫蘭的報告說,風險投資者已經開始將上億資金投入硅谷太陽能產業。 調查預計,全球太陽能發電市場的規模將從2007年的160億美元一路擴張,到2015年將高達550億美元。在硅谷生產高效能太陽能電池板的“太陽能”公司總裁理查德?斯旺森說:“眼下的太陽能就像1983年時的電腦芯片,很快將成為生活中隨處可見的技術。”

過去5年,全球太陽能電池板行業的年均增幅達19.6%,專家預計由于許多國家的政府補貼和激勵措施,加上其對原料的大量需求,使多晶硅變得奇貨可居。預計,未來5年約30%的全球硅供應量將被用于生產太陽電池板。

報告指出,投資可再生能源和節能領域所創造的就業崗位,最多可達到將同等資金投入油氣領域所創造就業崗位的4倍,因為后者的基礎設施如油氣井、煉油廠和輸送管道等經過多年建設已經大體完備。美國未來10年斥資1500億美元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將幫助創造500萬個就業崗位。這些職位涉及提高住房的能源使用效率的絕緣設備安裝人員、拆除燃煤發電裝置的風力發電機建筑人員、還有修建更環保的建筑和升級電網的建筑工人。

硅谷風險資本家多年來一直苦苦探索高科技領域下的大事件,現在許多人已轉向綠色事業,風險資本家現正積極投資太陽能、燃料電池、風能、生物質能、新照明微晶片、“智能”電網和其他新能源。美國硅材料信息中心的調查,在2010年以前,在硅原料的使用方面,增長更為迅速的太陽能電池板行業將超過芯片行業。

其中比較大的清潔技術投資額是投資給位于加利福尼亞的太陽能電池制造商帕洛阿爾托納米太陽能公司的7500萬美元,以及投資給位于加州洛杉磯的可再生生物燃料的生產者阿爾切股份有限公司的5000萬美元。

據來自清潔力公司的消息稱,生物燃料,風能、太陽能光伏發電和燃料電池將有可能在新能源增長中遙遙領先。雖然清潔能源技術的開支增長遠遠高于其他傳統風險資本投資行業,包括計算機、衛生護理和零售公司,然而,在整個大市場中它只占一個很小份額,只有3.7%。

在短時期內,提高能源效率可以帶來最大的回報。在未來幾十年中,創新的提高能源轉化效率的解決方案是解決當前多重危機,特別是全球氣候變暖和能源危機的關鍵。就長期而言,探索能量儲存和生物質能轉化的創新技術是至為關鍵的。以光伏和高溫采集為代表的太陽能,碳的獲取和儲存,以及核能,這些都創造了一個巨大的新的投資領域被稱為“清潔技術”或“綠色技術”。舊金山硅谷地區和中國正在迅速地成為全球綠色能源技術的開發和風險投資中心,同時加州政府正在制定幫助刺激相關市場的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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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作為強大的動力,曾經把工業文明推向鼎盛時期,那么它們現在又把工業文明推向了盡頭。化石能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又大量排放廢氣廢渣,污染環境。一次性化石能源在把工業文明推向盡頭的時候,自己也快走向枯竭。預計到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將增加到153億噸以上標準油。到2050年前后如果沒有新探明的石油資源,就需要采用非常規石油資源或其他替代燃料。

經濟學家皮爾斯在1989年出版的《綠色經濟藍皮書》中總結20世紀70年代以來出現的一些綠色經濟雛形,首先提出綠色經濟的概念。2009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召集的國家環境部長會議正式提出綠色經濟倡議,隨后得到20國峰會的支持。綠色經濟的本質規定性在于無污染、生態化,表征為能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不僅主要體現在生產(產業),也體現在流通(貿易)、消費(生活)、分配等經濟環節。

隨著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我國新能源產業將呈現綠色發展的新趨勢,不僅是在產業領域,而且是向消費和貿易領域延伸,全面發展和提升。我國已形成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新能源產業基礎。核電設備生產能力達到年產6~8臺,光伏電池產量達到200萬千瓦(2008年全球市場占有量達30%,居第一位),太陽能硅材料產能在2009年底達到3萬噸,太陽能熱水器年產量達到3500萬平方米(占全球產量一半以上)。

推進我國新能源產業綠色發展的總體思路應當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以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為前提,從制度和政策方面形成推進新能源產業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從生產、消費、貿易等領域全方位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方式轉變,努力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新能源生產方式、消費方式和貿易方式,從而確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綠色路徑。

具體來看,首先發展的是體制健全之路。

新能源具有與傳統能源不同的技術經濟特征,新能源的快速發展面臨傳統體制的諸多制約,如新能源項目審批與電網規劃脫節,以至于新能源發電上網困難;新能源發電上網電價采用標準電價和特許權招標電價兩種定價機制,造成上網電價混亂,等等。因而,要促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必須理順和健全新能源管理體制,如統籌制定新能源發展規劃,使電源規劃與電網規劃協調統一;統一新能源發電定價機制,如一律采用特許權招標的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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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6年1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以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對新能源產業的配套鼓勵政策,新能源產業迎來一個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期,正成長為我國未來的新興支柱產業。但同時中國新能源產業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很多的問題和挑戰,合理優化新能源產業結構,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和目標,依據優勢對新能源產業進行合理布局,這對于實現中國新能源產業的健康優質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新能源產業發展呈現良好勢頭

中國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人均能源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人均的一半,目前能源消耗量已占到世界第二位。近年來伴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現代化進程的加快,中國對能源的需求量大幅上升,即將面臨著能源短缺的瓶頸約束。同時,由于中國一直以來以煤炭消費為主的能源結構,燃煤造成的大氣污染日益嚴重,使得中國的環境承載能力已不堪重負,發展新能源產業是中國未來發展的必然選擇。

中國在發展新能源方面具有巨大優勢和潛力。中國僅太陽能、風能、水能和生物質能等資源,在現有科學技術水平下,一年可以獲得的資源量達73億tce,大約是2000年中國全國能源消費量13億tce的5.6倍、煤炭消費量的8.3倍。并且新能源的資源分布非常廣泛,為建立分散型能源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條件。中國目前太陽能熱水器裝機容量在全球居于首位,同時中國也是世界上第一大太陽能電池生產國。

中國新能源產業規模逐年擴大,如果將大水電裝機計算在內,中國是世界上新能源開發規模最大的國家。截至2010年,太陽能電池產量突破3GW,保持全球第一大太陽能電池生產國地位;風電新增裝機突破1GW,成為全球新增裝機最大的國家;燃料乙醇的產量也只是位居美國和巴西之后。

預計到2020年,我國新能源發電裝機2.9億千瓦,約占總裝機的17%。其中,核電裝機將達到8600萬千瓦,風電裝機接近1.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將達到20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將達到3000萬千瓦。

中國對于新能源產業也給予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在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全面實施,七個戰略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全面啟動下,我國2011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期。可以預見,隨著國內市場的全面開啟,未來中國的清潔能源將邁上更高的臺階。

預計在未來十年中國新能源產業仍會持續快速增長,市場規模繼續擴大,成為世界新能源產業最具發展潛力的核心市場。

近年來,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各地對新能源產業的關注度和支持力度都有了很大提升。2010年10月,國務院了《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征,立足我國國情和科技、產業基礎,現階段將重點培育和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根據規劃,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力爭達到15%左右。戰略性新興產業將被立足成為國民經濟的先導產業,并逐步打造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其中,新能源最有可能成為未來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主攻方向,從而獲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確立以太陽能和風能等為重點的發展方向

根據資源狀況和技術發展水平,確立以太陽能和風能、核能和生物質能為重點的發展方向。

太陽能是資源潛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風能、生物質能及某些海洋能都間接或直接來自于太陽能,地球每年接收的太陽輻射能量相當于當前世界一次能源供應量的1 萬倍。我國的太陽能開發和利用已經走在世界最前列,太陽能光伏電池的產量也已經躍居世界第一。太陽能熱可顯著減少煤炭消耗,也相應減少煤炭開采的生態破壞和燃煤發電的水資源消耗。同時發展太陽能能夠促進系統安裝和生產配套設備以及大中型晶體硅、薄膜電池的芯片和組件等產業的發展。另外,太陽能的開發將會有利于解決電力發展的區域限制,到2020年中國太陽能熱水器總集熱面積將達到約3億平方米,光伏發電約10萬千瓦時,將解決約100萬戶偏遠地區農牧民生活用電問題。我國應進一步擴大在太陽能開發和利用方面的優勢,同時把發展并網光伏和屋頂光伏作為長期發展重點。

風能是利用成本最低的新型可再生能源,風電成本可以在幾年內降低到常規發電的水平,目前已經初步具備市場化運作的條件。風電也是效率極高的新型綠色能源,據統計,風力發電每生產100萬千瓦時的電量,便能減少排放600噸的二氧化碳。我國風力資源較豐富的區域為西部地區及東部沿海,屬于電網難以到達或電力供應緊張的地區,發展風電能夠有效緩解供電緊張的局面,是該區域近期和中期的努力方向。風電產業增長速度居各種新能源發展之首,前景十分看好。

生物質能的使用總體上不會增加環境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環保效應明顯,同時生物質能產業的發展將推動農業、林業等關聯產業的發展,比較適宜中國的國情,應作為中國新能源產業中重點的發展方向。

同時,考慮到短期內煤炭仍將是中國支柱能源消費品這一中國能源結構特色,以及燃煤給中國帶來的巨大環境污染影響,政府應大力發展和推廣清潔煤使用技術,實現煤炭向綠色能源的轉化,這對于我國的能源工業和新能源產業具有重要的意義。

構建完善的法規體系規范,推進產業化和市場化進程

為了促進新能源的發展, 我國公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編制完成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等, 為發展新能源產業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確立,明確規范了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有關主體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確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措施,包括制定新能源中長期總量目標與發展規劃,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和技術開發,實行新能源優惠上網電價,設立新能源財政專項資金等。

美國和西方國家非常重視通過制定能源戰略、政策、法規來具體指導本國能源產業的有序發展。這些政策和法規的制定是建立在大量調查研究、科學分析的基礎之上,因此具有很好的全局預見性、可操作性和政策的連續性,值得借鑒。

另外,國家有關部門和政府還應密切跟蹤國外新能源現狀,充分考慮新能源資源儲量、技術發展水平、環境減排目標、常規能源現狀等因素,對我國新能源發展規劃做出適當調整和完善,為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指導。

只有實現新能源的大規模產業化和市場化,才有可能使新能源的利用成本降至具有競爭力的水平,為新能源普及打下基礎。在新能源開發成本較高、使用不便的情況下,推進新能源產業化和市場化必須由政府作為推手。促進產業化和市場化的措施涉及電價、配額、示范工程、技術轉化、稅費減免、財政補貼、投資融資等,要對各種新能源的不同特點進行充分分析,分門別類地制定合適的激勵政策。

國家應及時更新新能源產業的投資指導目錄,引導、鼓勵企業和個人對新能源的投資。同時,也要對新能源投資行為進行規范,避免造成局部重復投資或投資過熱,約束高污染新能源行業的投資行為。為保證政策的長期有效要建立完善的督促檢查機制,對違規行為進行懲處,以維護國家政策措施的嚴肅性。

加強政策扶持,加大對新能源技術研發和創新的支持力度

在新能源產業發展迅速的國家,政府的激勵政策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稅收、補貼、低息貸款、加速折舊、幫助開拓市場等,這是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要動力。如美國加州的“購買降價”政策,日本政府對并網光伏發電系統的工程補貼,德國的收購光伏上網電價制度等。

目前,我國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政策體系還不夠完整,各級政府對新能源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還遠遠不夠。我國應從政府投入、資金補貼、稅收優惠等方面積極向市場化方向轉變。加大風險投資在新能源領域的融資規模;借鑒國外綠色證書交易模式,在國內各省區市間建立市場化的激勵機制,調動資源豐富地區開發利用新能源的積極性;同時鼓勵利用清潔發展機制(CDM)和BOT投資模式,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項目進行融資建設。

具體來說可以借鑒國外的相關經驗和做法,適時出臺風電、太陽能的“電價――利率聯動機制”,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為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行業的電價補貼提供保證,從根本上解決風電、太陽能項目贏利能力差的問題,創造風電、太陽能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環境。

我國新能源技術水平偏低,核心技術多依賴國外,技術對外依存度高。由于缺乏足夠的開發與研究,不少關鍵性設備不得不進口,導致新能源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不足。目前我國從事新能源技術研究的機構分布在上百個高校和科研機構,數量雖多,但由于力量分散,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

可以建議整合具有一定實力的新能源研究機構,成立中央級新能源科學研究院,并建立合理的激勵制度和薪酬體系,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國內外行業內高端研究人才。我國還應適時改變相對封閉的科研體制,打造開放的科研合作平臺,密切與國外的技術交流與合作,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科研環境。同時我國可以充分利用CDM機制,注重先進技術的引進并進行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努力實現技術水平的跨躍式發展。

篇6

1、新能源產業發展的背景

隨著現代化建設的加速,能源的消耗不斷增長,傳統的能源煤、石油、天然氣面臨著枯竭,并伴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在這樣的國際環境下,新能源作為一種高效率、低污染的產業迅速發展起來,研究新能源技術、發展新能源產業成為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的新出路,也是各國應對能源危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發展戰略之一。

新能源產業的發起源于對新能源的發現與應用,所謂新能源,即還處于開發階段或研究階段的不同于傳統能源的新能源,如太陽能、核能、地熱能、風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等。煤、石油、天然氣等普遍開發利用的能源產業稱為常規能源產業,而太陽能、海洋能、風能、核能、潮汐能、地熱能、沼氣能等新開發利用的能源產業就稱為新能源產業。史及偉(2007)指出,新能源產業是高新技術發展的支柱,其標志產業是核聚變應用和太陽能應用產業,可望使人類進入無限能源時代[1],新能源產業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新能源產業發展十分迅速,特別是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新能源產業更是被很多發達國家視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據國際能源署不完全統計,目前全球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激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2]。雖然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起步比較晚,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但近年來對新能源產業的重視也十分明顯。李廷(2011年)就指出,我國現在有超過一半的省份在打造新能源基地,上百個城市在做新能源發展規劃[3],可見新能源產業在我國的未來十分具有前景。

2、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現狀

中國的能源資源較為豐富,但我國的能源消耗也十分可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充分認識到新能源的重要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大力開發新能源,為我國的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通過多年的努力,我國的新能源產業在規模、技術、收益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2009年,我國已達到年產400×104kw光伏電池的能力,成為世界第一大太陽能光伏電池生產國[4]。據2013年中國風電發展報告統計,至2012年底全國(不含港澳臺)累計風電裝機保有量5374臺,累計裝機容量7532.4萬千瓦。2009年年底,我國新能源的年利用量總計達到2.58×108t標準煤(不包括傳統方式利用的生物質能),約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8.34%,總體來看我國的風電產業已初具規模,提前進入了規模化、產業化的發展階段,太陽能光伏電池產品生產能力顯著提高,我國的新能源產業已經基本步入軌道,目前國家依然在大規模的投資新能源產業,新能源產業的技術也不斷得到創新,取得了顯著成果。

二、四川省新能源產業政策

1、四川省新能源產業發展情況

四川省能源的生產和消費增長均十分迅速,據統計,“十一五”期間能源的生產從2005年的8301萬噸標準煤上升到2010年的11691萬噸標準煤,能源的消費從2005年的9073萬噸標準煤上升到2010年的15013萬噸標準煤[5]。可見,四川的能源生產能力依然存在著巨大的供需缺口,平衡能源的供需問題對四川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而發展新能源產業、保障能源有效供給也成為了四川保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突破口。

四川新能源產業起步比較晚,相較于傳統能源并不具有競爭優勢,但是四川在新能源發展上具備一些其他地區沒有的優勢。在核電發展上,四川目前已形成規模較大、體系完善的核工業專業隊伍例如中國核動力研究設計院、西南電力設計院、東方電氣集團公司;在太陽能產業上,四川被稱為了“中國西部硅谷”、“光伏第一省”,具有豐富的資源條件,而總面積約30.3萬平方公里的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具備豐富的太陽能資源;此外,四川還具有豐富的風能、生物質能、地熱能資源,具備了發展新能源產業的基本條件。據統計,2008年全省累計水電發電量842.85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68.05%;沼氣建設則一直在全國位居前茅,累計新建沼氣工程1701處,總容積43萬立方米,年處理畜禽糞污能力達1151萬噸;太陽能發電材料方面也初具規模,形成了以天威新能源為龍頭,以阿波羅太陽能、成都光電、碧晶科技、新光硅業等為主干,以南玻集團光伏特種玻璃、川開電氣設備、建中蓄電池等為配套的規模將近100億的太陽能產業集群3。總的來說,一方面四川憑借豐富的資源優勢和十多年的西部大開發,在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上已經初具規模,但另一方面,四川省目前的新能源產業比較分散、規模較小,仍處于起步階段,如何在未來保持新能源的持續穩定增長、擴大新能源產業規模是四川省目前面臨的難題。

2、四川省新能源產業政策

我國最早是在“七五”計劃中明確提出發展新能源,指出改善能源結構、提倡能源的多元化生產,在資源條件好的地區積極搞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四川省也響應中央號召,積極發展新能源產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四川省“十二五”規劃中又指出:“重點發展新能源裝備制造,發展核島系統集成、核島和常規島設備、核燃料元件等關鍵部件,大功率風電機組,生物質能發電成套設備。加快發展多晶硅、非晶硅、薄膜太陽能電池及組件、大容量儲能電池、動力電池。積極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建設國家重要的新能源高技術產業基地。”為四川省新能源的發展指明了方向。

四川省發展新能源的政策依據主要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等國家提出的指導性法律法規,以及在四川省提出的包括了《四川省農村能源建設管理辦法》、《四川省實施辦法》在內的一系列地方法規,數量較少,內容還不夠完善。總體來說,四川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實施主要來源于國家出臺的相關戰略政策,還處于一個“空架子”的階段,并沒有提出比較具體的政策措施方案。

3、四川省新能源產業政策存在的問題

(1)缺乏統一的新能源產業管理機構

從數量上、質量上來看四川的新能源產業還處于起步的階段,在政策體系也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新能源產業缺少一個統一管理的機構,無法進行統一協調,容易出現多頭管理的現象。對一個成熟的產業,應當圍繞這一產業形成一套完備的管理機制,從規劃、投資、建設到管理進行統一協調。

(2)新能源法規政策體系有待完善。

一個成熟的產業往往圍繞其發展有一系列的法規政策,而對于新能源產業,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是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提出的一部框架性法律,沒有具體的、完善的配套細則與實施條例,地方上出臺的政策措施也數量不多,不夠完善,使得新能源的相關部門和企業無章可循,在管理上不能形成權責分明的管理制度,無法適應新形勢需求,這也是目前全國各地的新能源產業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成為當前新能源產業發展的一個制約因素。

(3)財政投入機制不完善。

雖然四川大力執行國家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大對新能源產業的投入,對各項國家級重點項目開發大力扶持,并針對新材料產業出臺了一系列優惠補助政策,但執行效果并不盡如人意,產業的發展依舊處于瓶頸階段。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一套統一的、系統的財政運行機制,導致政府即使年年加大了投入卻始終沒有獲得成效,產業發展始終顯得投資不足。目前四川省急需一套包括目標機制、競爭機制、融資機制、補償機制、交易機制、管理服務機制等在內的一系列發展新能源產業的運行機制,以此來避免無序發展短期發展惡性競爭和單一發展[3]。

(4)缺乏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四川省目前對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激勵政策主要集中在加大投資力度上,但對于投資用于技術創新的這一部分應達到多少則沒有明確的規定。導致四川新能源技術研發和創新缺少動力,缺乏核心技術。一味的使用國外過時的技術或高價購買引進國外專利不能體現新能源發展的優勢,而技術研發是一項投入高、見效慢的工作,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三、新能源產業政策國際經驗借鑒

發達國家新能源產業起步較早,基本上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制度政策體系,美國、日本以及澳大利亞比較具有代表性,對我國新能源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總體來看,世界各國對于新能源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幾點:(1)完善的法律法規;(2)財政支持;(3)注重科技創新。

美國作為一個能源消耗大國,一早就認識到了能源安全問題,在50年代就建造了第一座核電站,到了70年代,“石油危機”更是促使了美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現在的美國已經迅速將新能源政策提升到了國家安全的高度,為鼓勵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壯大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財政支持

鼓勵新能源產業發展,提供各種稅收優惠和消費補貼如生產稅收減免、消費稅減免、個人所得稅抵扣等,為新能源創造市場空間。具體的方式包括了生產稅收減免、消費稅減免、個人所得稅抵扣等。例如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提出了生產稅收減免政策,規定政府在風電機組投入生產的最初10年內提供1.5美分/kwh的稅收優惠;2010年,美國對采用新能源建筑技術的房屋主人實施所得稅抵扣;通過發行債券融資的方式,為住宅、小型商戶物業采用新能源設施提供前期費用資助,從而擴大新能源的消費。根據美國能源信息署統計數據,美國在新能源方面的投資在過去十年里增長迅速,2009年投資超過90億美元6。財政支持是美國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主要措施之一,財政的投入也顯示了一國對新能源的重視程度。

2、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自70年代初石油危機以來,美國就開始了新能源政策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先后出臺了《能源政策節能法案1975》、《能源稅收法1978》、《清潔空氣修正法案1990》、《能源政府法1992》、《能源政策法2005》、《先進能源計劃2006》、《能源獨立與安全法案2007》、《食品環境保護和能源法2008》及《美國能源法2010》等法案,成為美國能源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7]。

3、重視科技研發

科技發達是美國新能源產業發達的主要標志之一,美國對此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將太陽能、風能、生物能、地熱和水電作為能源研發投入的重點領域。據統計,2006年,美國聯邦財政對風能的研發預算提高了27%、太陽能提高了87%、生物能提高了118%,2007年地熱和水電研發預算的增長幅度都超過了150%[8]。之后,美國對能源研發的預算撥款再次大幅度提高,在2009年2月17日奧巴馬簽署的《美國經濟復興與再投資法案》中將16億美元用于能源科學研究[9],到了2011年美國又持續增加了對新能源技術研發的財政預算。可見,美國主要通過資金投入來加大科技研發,通過這個途徑率先掌握關鍵技術,從而在新能源產業發展上取得支配地位。

4、新能源配額制

美國的一些州建立了可再生能源信用證書(REC)體系,發電商可以將可再生能源電力和REC分別銷售,REC的價格完全由市場供需關系決定。年末供電商向配額制管理委員會出示相應的REC達成指標完成任務,未完成預定目標的供應商,將以繳納罰款或選擇“替代性付款”方式受到處罰[10]。通過嚴格的新能源配額制,美國政府將新能源的增長總目標分配給了各電力供應商,客觀上保障了特定的新能源增長達到目,為促進新能源提供了市場,為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提供了保障。

四、四川省新能源產業發展對策研究

1、加大資金投入

新能源產業是新興的弱小產業,是在能源匱乏的背景下產生的一個行業,四川的新能源產業在技術上、規模上都有待提高,需要有政府的特別扶持政策。資金的投入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扶持方式,政府對新能源產業的資金扶持可以是從稅收優惠政策、財政獎勵政策、企業融資等方面出發,解決新能源企業投資大、融資難、超負荷運轉等問題。不管是技術上、法律法規上、宣傳上,新能源產業都繼續政府資金的大量投入。

2、擴大宣傳力度

目前公眾對新能源的認識還存在一些誤區,對新能源的具體發展情況也不夠了解,政府應當把宣傳新能源作為倡導綠色消費的一方面,通過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網絡等媒介宣傳新能源的發展情況,讓普通民眾了解新能源;鼓勵企業、家庭積極認購綠色新能源,宣揚綠色生產、綠色生活;營造綠色環保的低碳消費環境,培養民眾的綠色能源消費意識,使新能源消費深入人心。

3、完善產業制度

作為發展初期的新能源產業,僅靠自身實現產業的發展很困難,需要政府的配套產業政策的支持。首先是擴大市場,對四川省利用新能源的企業實施優惠政策,對使用新能源的用戶提供補貼,還可以加大政府的采購和訂購等;其次是解決新能源企業的后顧之憂,對新能源的價格實施市場保護價,在稅收上適當予以減免,對新能源企業的投資、融資提供優惠等。總之,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政府在制度上的大力扶持,否則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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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500億元授信額度助創新

市科委與國家開發銀行北京分行正式簽署協議:簽約金額500億元,5年內每年提供100億元授信額度。

據市科委副主任朱世龍介紹,此協議是為了解決國際先進技術引進和產業化所需資金問題。按照合約,雙方將每年發出100億元以內的授信額度,用于支持北京的國際化創新合作項目。

“有個形象的比喻,科技是‘從0到1’,產業化則是‘從1到10或者100’,二者結合,才能讓新技術真正變成經濟社會效益、生產力。”市科委國際科技合作處處長陳寧解釋道。據介紹,500億元的合同資金,科委不會截留一分錢,將全部用于資助國際化創新合作項目。

此次科委與銀行的合作,最大的優勢是解決了科技創新與金融支撐的對接。市科委將負責篩選、評估、推薦有前景的國際化創新合作項目;銀行則根據專業的金融知識,結合科委推薦信息,及時給予合作項目金融支持。

下一代電視機定價權在中國手中

“今后的電視屏幕,可能只有兩毫米。”見記者不太相信,投資人楊奇又重復了一遍,“沒錯,是毫米。”他投資的北京彩比特顯示技術有限公司與美國公司簽訂了“大尺寸新型顯示設備和工藝技術產業化項目”合同,標志著一項新的產業在北京落地。

經歷了陰極射線管、等離子顯示、液晶顯示等技術之后,平板顯示技術正向大面積、超薄、低成本、柔性等方面發展,而OLED是全球公認具有革命性的顯示技術之一。這種顯示板的能耗,也將大幅度降低。不過,目前全球OLED顯示產品市場主要是被韓國占領。

今年楊奇的項目將在北京建廠實現量產,更讓楊奇興奮的是,在這個國內市場超千億元人民幣、全球市場超千億美元的新產業中,他的投資將讓中國、北京擁有發言權。

“以前總說國內彩電企業為外國企業打工,幾乎沒有利潤,是因為沒有自己的核心技術。”企業技術負責人說,“下一代電視機的定價權,會在我們自己手里。”

據介紹,在市科委大力支持下,該公司通過國際技術轉移合作,采用技術引進吸收和再創新相結合的道路,在較短的時間內掌握核心技術,并成功打破外國的設備和工藝技術壟斷,大大降低國內面板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今后,這家大尺寸新型顯示設備公司,將向面板廠商提供設備和工藝技術,并幫助國內電視面板廠商進行技術升級換代。

能源與環保成技術轉移熱點

新能源汽車專場、新能源技術對接專場、低碳環保專場、世界能源研討會、生態城市與綠色建筑專場——在2013北京跨國技術轉移大會舉行的16個專場活動中,能源、低碳環保等占據了至少5個。

據了解,大會安排兩場大會專題討論,舉辦全球創新高端論壇、國際技術轉移協作網絡年會、中意技術創新專場等3場平行會議,并針對不同領域安排16個專場項目溝通與對接活動。這些活動預計將實現超過1000次的項目對接,而能源、環保領域的對接項目,有可能超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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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一直是國際政治競爭中的重要目標,20世紀,當人們沉浸在能源工業帶來的巨大物質享受中時,為了爭奪輸送該物質,世界各國爭得面紅耳赤甚至大打出手。由于能源的匱乏,世界主要大國的能源無一例外地依靠進口,這使得能源尤其是石油產地成為了世界各大國的香餑餑。正如尼克松評價1990年的海灣戰爭:既不是為民主,也不是為自由,而是為石油。

而現如今,全球變暖的警鐘愈敲愈響。

當南極洲上空的臭氧空洞日益擴大,喜馬拉雅主峰上的景觀因為冰川的消融而發生改變,當全球海平面的不斷上升威脅到太平洋小島上的居民,人們倉皇回首,才驀然意識到,能源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早已悄然逼近了地球的頭頂。這不是一族一地一國的災難,而是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各國政府不得不坐下來,共同應對危機。途徑似乎只有一條:各國必須齊心協力,通過合作,不斷削減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作為著名趨勢預測學家、經濟趨勢基金會的總裁,杰里米·里夫金早已睿智地預測了這一切。在人類還醉心于能源爭奪時,他就預言工業排放的二氧化碳正在威脅世界上所有生物的生存;而當人類為此驚慌失措時,他卻指出,能源世界的合作與競爭,并非不可調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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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新能源;新能源產業;日本;中日比較

中圖分類號C92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2104(2010)06-0103-08

近年來,隨著全球能源格局的調整,新能源產業引起了各國的日益重視。各國均把發展新能源看作是一場長期革命,都希望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占領產業與科技制高點,以美國為代表的很多發達國家甚至將發展新能源產業作為擺脫金融危機的重要戰略手段。2008年,世界風能裝機總量達到1.21億kW,是1998年的12.5倍;全球累計光伏裝機達到1473萬kW,為1998年的15.3倍。從長期看,隨著新能源利用成本的降低,未來將會有很大的發展前景。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并且將在3~5年內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能源消費國。而作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盡管中國的人均排放水平仍只有美國的1/4、日本的1/2,中國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將是中國解決能源環境問題、履行對國際社會承諾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在新能源產業發展方面,日本是世界上最早起步的國家之一。在這方面,既有成功的經驗,也有諸多教訓,值得中國借鑒和吸取。

1 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歷程

1.1 先行發展的日本新能源產業

由于自身的能源資源匱乏,日本是世界上最早重視發展新能源的國家之一。日本新能源發展具有“自上而下”特征,初期是通過政府政策啟動的,石油危機與能源緊張是推動日本發展新能源的主要動力。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機爆發。1974年,日本就實施“新能源技術開發計劃”(也被稱為“陽光計劃”),其核心是大力推進太陽能的開發利用,此外還包括地熱開發、煤炭液化和氣化技術開發、風力發電和大型風電機研制、海洋能源開發和海外清潔能源輸送技術等。

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機爆發。1980年,日本推出了《替代石油能源法》,設立了“新能源綜合開發機構”(New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簡稱NEDO),開始大規模推進石油替代能源的綜合技術開發,主要包括核能、太陽能、水力、廢棄物發電、海洋熱能、生物發電、綠色能源汽車、燃料電池等。

1993年,日本政府將“新能源技術開發計劃”(陽光計劃)、“節能技術開發計劃”(月光計劃)和“環境保護技術開發計劃”合并成規模龐大的“新陽光計劃”。“新陽光計劃”目標是實現經濟增長、能源供應和環境保護之間的合理平衡。

1997年,日本又出臺了《促進新能源利用特別措施法》(Law on PromotingUse of NewEnergy),它也被稱作《新能源法》。該法的目的是為確保安定穩妥地供給適應內外社會環境的能源,在促進公民努力利用新能源的同時,采取必要措施以順利推進新能源的利用。該法于1999、2001、2002年進行了三次修訂。

為解決新能源發電上網問題,2002年5月,出臺《電力設施利用新能源的特別措施法》(Special Measures Law on theUse of New Energy bv Electric Utilities),即強制上網配額法(Renewables Portfolio StandardsLaw,RPS Law),規定電力企業必須購買的新能源發電配額。

但進入本世紀以來,隨著國際能源價格不斷上漲和全球氣候變暖形勢日益嚴峻,其他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對新能源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日本逐步喪失了新能源產業發展領軍者的地位。

為提振本國新能源產業(尤其是光伏太陽能產業),2008年11月,日本經濟產業省聯合其他三省《推廣太陽能發電行動方案》,提出了多項促進太陽能利用的優惠政策,將太陽能發電作為了日本新能源產業發展的重點。新上任的鳩山內閣也將發展新能源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綱領,提出了更遠大的新能源發展目標。但是,由于形勢變化及自身問題,日本已經不可能再成為世界新能源產業領跑者了。

1.2 后發優勢的中國新能源產業

與日本的情況不同,在中國,新能源產業發展起步相對較晚,初期發展具有“自下而上”的特征。中國開始利用新能源主要是從農村開始的,特點是農民分散、自發地進行,而不是通過產業化、規模化、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的。最早開始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沼氣、太陽灶等,20世紀80年代戶用太陽能熱水器開始普及。上個世紀90年代后半期,中國開始注意從政策上引導新能源開發。

2000年以來,中國政府對大了可再生能源開發的支持力度。2003年,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門成立了能源局,其下設立可再生能源管理處。能源局成立后,將發展風電作為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的切入點,從2003年開始,能源局組織了一批風電特許權招標項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的頒布,標志著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此后,國家發改委和其他相關部委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法規和政策,如《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逐步構建起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架構。

隨著能源供求格局的變化和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中國的新能源產業出現了超預期增長。中國在光伏設備制造市場份額、太陽能熱水器普及、風能設備制造與風能利用等方面很快趕超了日本,展示了明顯的后發優勢。但是,非理性投資所導致上游產能過剩、下游制度瓶頸等問題,正阻礙著新能源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中國新能源產業發展正處于“蛻變期”。

2 新能源產業的發展現狀

2.1 日本新能源發展難以實現預期目標

根據2008年3月修訂的《京都目標實現計劃》(KyotoTarget Achievement Plan),日本新能源發展的近期目標是2010年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總量的大約3%。從現有情況看,距離理想目標還有相當大的差距。根據日能能源經濟

研究所(IEKI)的預測,到2010年,日本的新能源占比大約只能到1.9%。以光伏為例,2008年,日本的光伏裝機僅為210萬kW,而2010年的預想目標是482萬kW,為達到這個目標,日本必須保持年均50%的增速。在風能方面,日本目前的裝機為188萬kW,而2010年的預期目標是300萬kW,為達到目標,日本必須在今后兩年保持26%的增速。

在中長期目標方面,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為7%,水電之外的新能源占比為4,3%;到2030年,日本的可再生能源占比大約為11%,其中,新能源為7%,大約為3200萬千升原油當量。這一比例大大低于歐洲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20%的發展目標。當然,不同地區差異,東京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達到20%的發展目標。能否實現這些中長期目標,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從外部因素看,是國際能源供求格局和減排壓力;從內部因素看,長期制約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制度障礙能否得到消除。

2.2 中國新能源產業的超預期發展

中國是個新能源資源豐富的國家,近年來新能源產業發展迅速,某些領域的發展速度甚至超出預期。例如,風能裝機2006~2008年連續實現翻倍增長,2008年已經超過1200萬kW。2009年,中國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還會翻番,中國風電新增裝機占全球總量中的比重,將由2008年的23%增至33%以上。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中國將一路趕超西班牙和德國,至2010年風電總裝機容量有望躍居世界第二位,并提前10年實現2020年風電裝機容量3000萬kW的目標。某些機構樂觀地預期2050年中國將有30%以上的能源需求依靠新能源來滿足,屆時風電裝機甚至可能達到2.5億kW以上。

2.3 中日發展現狀對比

中國是世界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最大的國家,全部可再生能源折合1.72億t標油,在占一次能源的比例方面,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占比是8.6%,日本為4.2%;其中,水電之外的新能源占比,中日兩國分別為1.5%和1.3%。從規劃看,202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占比為15%,其中新能源為6%以上;日本則為8%,其中新能源為4.3%。日本提出了更遠大的目標(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為10%,光伏裝機提高到原來的2.5倍)。

在新能源產業發展方面,中國發展較快的是風電、沼氣和太陽能熱水器,日本則是光伏發電、垃圾和生物質發電、新能源汽車等。

2.4 新能源產業發展面臨的共同問題

由于國情不同,中日在新能源產業發展方面面臨的問題有所差異。但兩國都面臨著兩大根本問題:一是高成本問題;二是入網難問題。

2.4.1 高成本問題

新能源的高成本問題是包括中國和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難題,但中日兩國的成本結構存在一定差異。日本是最早研發新能源技術的國家之一,在生物發電、太陽能、風能等領域擁有大量自主創新專利。日本新能源設備生產企業不需要像中國企業一樣,向國外同行支付高昂的技術專利費用。但日本是個高成本(高收入)的國家,人工成本遠遠高于中國,這是導致近些年日本新能源設備的性價比優勢逐漸消失、市場份額逐步降低的重要因素。與此同時,這也導致日本國內的新能源利用成本遠遠高于中國。但是,考慮到日本的高能源價格,新能源的高成本問題可能在中國更為突出。

以光伏太陽能發電為例,日本的每千瓦綜合安裝成本平均比中國高出40%以上,屋頂太陽能的安裝成本在每千瓦70萬日元(5萬元人民幣以上)。但是,從相對成本的角度看,目前日本的零售電價大約是每度電25日元(約1.9元人民幣),是中國的近4倍。因此,相對于傳統發電,日本太陽能發電的相對成本甚至低于中國。據筆者測算,在日本,按照現行政策與電價,居民投資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回收期大約為25年。作為一種政府補貼(占投資總額的10%)下的自愿行動,這項投資已經得到了大范圍推廣,2009年以來又重新呈現了快速上升趨勢。2008年11月,在新的太陽能行動計劃中,政府提出通過支持產業發展和太陽能推廣使用,要在3~5年內使得太陽能發電系統成本降低50%。相比較而言,中國距離這一階段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2.4.2 入網難問題

從技術的角度講,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雖然屬于綠色能源,但由于其發電的不穩定性,對于電力企業而言,它們并不是一種可靠的優質電力供應源。傳統電網必須經過更新改造后才能具有更強的新能源接納能力。但更關鍵的還在于利益因素,即與新能源發電上網相關的成本如何分擔,收益如何分享。在這方面,中日兩國都面臨著類似的難題。

在日本,電力市場仍是一種“諸侯割據”的區域壟斷格局,“廠網一體”的七大電力企業分割了全國的市場。它們擁有自己的熱電廠與核電廠,在電力市場飽和的情況下,利用新能源發電就意味著已有投資的收益受到很大損失,因此,它們沒有動力發展新能源。日本雖然實行了強制發電配額制度,但“電力供應安全”和電網改造成本分擔又成為了它們推拖新能源發電上網的主要說辭。日本電氣事業聯合會(Federation ofElectric Power Companies,簡稱FEPC)主席在2008年3月曾提出,日本現有電網可接受的風能接入規模只有500萬kW,大約是現有裝機的3倍;而太陽能發電裝機上限為1000萬kW,大約是現有水平的7倍。若想更多地利用可再生能源,電網系統設施要進行重大創新,誰將為此付費是個重要問題。從政治的角度考慮,這些歷史悠久、擁有豐厚資本的電力企業往往與政治家和官僚保持著密切聯系,有著十分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因此,自民黨政府若想實現其發展低碳經濟的遠大目標,必須在電力產業制度上真正取得突破。

在中國,雖然實現了廠網分開改革,但新能源發電上網難問題同樣存在。以風電為例,2008年底我國有超過1200萬kW的風電機組完成吊裝,其中1000萬kW風電機組已通過調試可以發電,但由于電網建設滯后以及風電并網中的一些技術、體制和管理上的障礙,2008年底實際并入電網的風電裝機容量僅為800萬kW,由電網因素導致的裝機容量浪費約200萬kW。

現行《可再生能源法》雖然規定了全額收購制度,但主要是通過電網覆蓋范圍內發電企業與電網企業履行并網協議來解決,實施中由于雙方企業利益關系和責任關系不明確,缺乏對電網企業有效行政調控手段和對電網企業的保障性收購指標要求,難以落實全額收購的規定。此外,現行可再生能源法對電網企業規劃和建設配套電網設施沒有做出規范,電網規劃和建設滯后于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情況突出,造成一些地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難以及時并網發電。

3 新能源產業發展政策

為了解決新能源的高成本和市場推廣問題,促進本國的新能源產業發展,日本采取了一系列財稅政策和監管政策。在這方面,中國也采取了類似措施,如政府補貼、稅收

優惠、RPS、上網電價、凈電表制度等。兩國都采取了但也有不同之處,例如,日本沒有采取競標制度和明確的上網電價制度,這是由兩國的電力體制差異造成的。總體而言,中國的政策體系更為完善,支持力度更大,但在配套政策和貫徹執行方面與日本有一定差距(見表4)。

3.1 政府補貼

日本對新能源產業的補貼有多種形式,包括對研發的補貼、對家庭購置新能源設備的補貼、對新能源投資項目的補貼等。

1980年代,日本開始對小規模的風電進行補貼。從1994開始,為保證新陽光計劃的順利實施,日本政府提出每年為此撥款570多億日元,其中約362億日元用于新能源技術的開發,預計該計劃將會延續到2020年。1998年,日本啟動了“促進地方使用新能源方案”(Promotion for theLocal Introduction of New Energy)。該方案提出,通過新能源綜合開發機構補貼可再生能源項目,公共機構和非政府組織也可以因推廣各類新能源而獲得補貼,補貼額上限是開發、推廣等活動支出的50%。表5說明了經產省2008財年與新能源相關的預算分配情況,計劃資金總額達到1113億日元(經產省補貼,不含環境省預算部分),是10年前的2倍。

補貼措施在推廣新能源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太陽能產業案例就從正反兩方面說明了這點。從1994年到2005年,日本政府對住宅用的光伏發電實施了補貼,累計補貼總額達到了1322億日元。這項措施有效地刺激了光伏發電的市場需求,與補貼前相比光伏發電的利用量增長了6倍,而光伏發電系統的安裝成本由1992年的每瓦370萬日元降到了2007年的每瓦70萬日元。在2007、2008年暫停了家庭太陽能光伏發電補貼后,日本光伏發電裝機增速明顯放緩。日本在2009年1月又推出了新的補貼措施,即使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光伏裝機出現了顯著增長。

在中國,政府也通過多種形式向新能源產業提供補貼。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國家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通過中央財政預算安排,通過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對重點領域的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扶持。2007年1月,國家發改委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建立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制度,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2厘錢,2009年全年預計征收45億元左右。根據2009年8月31日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國家準備將可再生能源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合并在一起。

從補貼形式上看,中國的補貼形式更為多樣:①價格補貼,如生物質發電補貼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5元,對兩個光伏示范項目(崇明與鄂爾多斯項目)的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4元;②研發補助:“十一五”期間,超過10億的預算將通過國家科技攻關計劃、“863”計劃、“973”計劃等投入到各類新能源研發項目中;③投資補貼:如“太陽能屋頂計劃”(補貼20 000元/kW)和“金太陽示范工程”(補貼系統投資的50%~70%)。

總體上看,中國的政府補貼度明顯高于日本。例如,在中國,光伏發電補貼占投資的比例是50%~70%,甚至更高,而日本是10%~50%。

3.2 稅收優惠

日本對于開發新能源的行業企業都實行一定程度的稅收優惠。為了鼓勵對尚未發展起來的新能源進行開發,在1998年的稅制改革中,日本將開發新能源寫入1998年的“能源供需結構改革投資促進稅制”(Tax Incentives toPromote Investment in the Energy Supply and Demand StructureRefoml)之中。2008年的《推廣太陽能發電行動方案》(Action Plan for Promoting the Introduction of Solar PowerGeneration)提出了針對家庭部門和產業部門利用太陽能的稅收優惠:①家庭貸款稅(Home Loan Taxation):貸款余額的1%可以從收入稅中扣減(持續10年);②改革促進稅(Reform PromotionTaxation),如果采取了節能方面的改革,大約10%的改革成本(上限為500萬日元)從所得稅中扣減。

在中國,政府也廣泛運用稅收政策對水能、生物質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予以支持,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設備制造等給予適當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具體而言,中國對可再生能源給予了以下稅收優惠:①增值稅優惠,包括垃圾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2001)、風力發電增值稅減半征收政策(2001);變性燃料乙醇增值稅先征后退(2005);②消費稅優惠,如變性燃料乙醇免征消費稅政策;③進口環節稅收優惠政策,如原來實行的進口風力發電機與光伏電池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剛剛取消);④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如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方式的稅收優惠等。另外,我國大部分地區對風電機占地采取了減免土地稅和土地劃撥政策,實際上風機征地是零費用。由此可見,我國針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稅收激勵政策已有多項出臺,相比日本,中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種類繁多、靈活多樣,但這種支持并未形成十分完善的制度體系。

3.3 強制上網配額(RPs)監管

在日本,RPS法律在新能源推廣應用方面發揮著核心作用。為解決新能源發電上網問題,2002年5月,出臺《電力設施利用新能源的特別措施法》(Special Measures Law 0ntheUse 0fNew Energy bv Electric Utilities),也被稱作強制上網配額法(Renewables Portfolio Standards Law,RPS Law)。該法規定,從2003年4月開始,強制電力企業提高新能源發電(光伏發電、風能發電和生物質發電)使用比率。該法適用的新能源類型:風能、光伏、地熱能、小水電(1000kW或以下)、生物質能。

到2014財年,要有160億度新能源發電供應給所有電力設施。2006財年的新能源發電量約為65億度。電力設施企業可從以下方式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獨立進行新能源發電;從別的發電企業購買新能源電力;從別的發電企業那里購買新能源電力的當量額。

在中國,政府也實行了RPS做法。《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對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定了強制性市場份額目標:到2010年和2020年,大電網覆蓋地區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在電網總發電量中的比例分別達到1%和3%以上;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超過500萬kW的投資者,所擁有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權益裝機總容量應分別達到其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的3%和8%以上。中國

還要求國家電網企業和石油銷售企業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在國家指定的生物液體燃料銷售區域內,所有經營交通燃料的石油銷售企業均應銷售摻人規定比例生物液體燃料的汽油或柴油產品,并盡快在全國推行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此外,中國特別重視太陽能熱水器的推廣,提出在太陽能資源豐富、經濟條件好的城鎮,要在必要的政策條件下,強制擴大太陽能熱利用技術的市場份額。

3.4 凈電表制度

從1994年開始,日本就在家庭光伏太陽能領域實施了凈電表制度(Net Metering),當時是要求電力公司按照成本回收剩余發電。從2009年2月份起,日本政府出臺新的買電制度,要求電力公司按照成本2倍的價格進行回收。由此造成的額外成本將會被分攤到全部用電中,由所有國民負擔,以此建立一個全民參與的能源使用推廣體系,該措施將在10年內有效。

在中國,2009年7月財政部、科技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提出,用戶側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原則上自發自用,富余電量及并人公共電網的大型光伏發電項目所發電量,均按國家核定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全額收購。

3.5 綠色電力認證

2001年以來,日本開始實施“綠色電力證書”(GreenElectricity Certificate)制度,申請數量逐年增加。在該制度下,電力用戶要根據所需要的電力向認證機構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由此獲得的收入將會提供給發電單位,以用于可再生能源的普及推廣。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的企業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綠色環保標示,從而借此提升企業形象,而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的成本可以計入損失項。此外,即使是自用的再生能源發電,也可以進行估值,從而轉換成綠色電力證書。2008年9月,日本開始向引進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家庭頒發綠色電力證書,以推動普通家庭采用太陽能發電。

在中國,上海是最早試行綠色電力的地區。2005年6月14日,《上海市綠色電力認購營銷試行辦法》獲得通過。2006年6月,上海寶鋼等15家中外企業與上海市電力公司簽訂了“綠色電力”購買協議,這些企業可以在產品上使用綠色電力的標志。這標志著上海綠色電力機制正式啟動,上海成為中國(乃至發展中國家)第一個啟動綠色電力機制的城市。2007年3月7日,上海市電力公司員工開始帶頭認購綠色電力,綠色電力開始向家庭推廣。但總體而言,中國的綠色電力機制尚不完善,尚未建立綠色電力憑證的交易制度。

4 總結與建議

對比中日的新能源產業,我們可以發現:日本的新能源產業技術領先、起步較早,但制度落后正制約著產業發展,逐步喪失了領導者角色;中國的技術總體落后、起步較晚,但制度正在優化,技術水平正在快速提高,新能源產業處于快速擴張期;為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中日兩國都采取了很多類似的政策,比較而言,中國的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力度大于日本,但日本在政策執行機制方面具有一定優勢。

通過對日本新能源產業的剖析及中日對比,可以得出以下啟示與建議:

(1)保持新能源產業政策一致性,給予新能源產業發展以持續支持,以不斷提升該產業的競爭力。在這方面,日本提供了正反兩方面經驗。日本是最早對新能源產業發展進行支持的國家,并因此成為世界新能源的領跑者。但是,就在國際油價高企、全球新能源發展方興未艾的2006年,日本卻停止了對最為重要的光伏發電應用領域的補貼(背后原因包括嚴重的財政緊張、壟斷勢力的阻撓和新能源入網的技術困境等),導致日本在生產和應用兩端很快被其他國家超越,失去了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制高點。對于中國而言,目前政府出臺了多項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政策,在風電應用、太陽能熱水器普及、光伏發電設備制造及生物質能等領域,這些政策取得顯著的成績。借鑒日本的經驗教訓,中國應保持這些政策的連續性。

(2)推進整個能源行業的市場化改革,特別是能源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為新能源產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經濟基礎。在日本,新能源產業之所以能較早取得快速發展的成績,與這個國家20世紀80年代啟動的能源市場化改革有著緊密關系。雖然現在日本在電力等領域還存在著一定的區域壟斷,但日本的能源產業基本實現了自由化。并且,在那些壟斷領域,不同能源品種(如電力和燃氣)之間較強的替代關系、日本市民社會的氛圍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壟斷力量。市場化的價格(日本的家庭生活用電價格是中國的3倍以上)使得新能源產業有可能在政府支持下獲得快速發展。在我國,由于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城市不同群體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由于既得利益制造的重重阻力,目前的市場化改革仍處于初期階段,只有加快這一改革,新能源產業發展才能獲得持久的制度支撐和生命力。

篇10

能源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當前能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在尋找新能源的同時,節能減排則是給環境、社會、經濟以喘息時機的重要手段。本文基于能源現狀,闡明我國船舶業節能減排不足,從政策支持、技術改進、新能源應用以及岸電使用等方面分析了船舶節能減排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

船舶;節能減排;環境污染

1前言

現代社會,能源技術不但推動了經濟的高速發展,同時也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享受能源技術為我們帶來便利的同時,能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已發展到不可忽視的地步。

2船舶節能減排已成為我國航運業當務之急

我國在過去的二十年間,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增長率已經超過了全球平均水平。交通運輸業一直是造成大氣污染、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原因,比較公路系統、航空系統,船舶在過去一直被認為是比較環保的,然而隨著船舶數量的增加,大型化船舶的不斷發展使用,能源的消耗,廢氣廢熱等排放也不斷加劇。正視現狀,加強船舶節能減排是緩解能源環境壓力的必然選擇之一。我國政府對于環境污染的認識,以及改善污染的決心方面,已經向世界作出了明確的表示,“節能減排”已成為我國重要的國策。“2015年中國交通部研究提出了綠色交通制度體系框架,以促進交通運輸業可持續發展。”據中國海事局國際合作處處長謝輝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表示,實現綠色航運,是我國綠色交通體系的目標之一。船舶業作為能源消耗大戶,有責任有義務積極研發、實踐船舶節能減排技術,為實現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3我國當前船舶節能減排現狀以及不足

雖然我國船舶節能減排工作一直處于持續的努力中,但亟待解決的問題依然很突出。(1)在我國,節能減排在航運行業的起步還是比較晚的。相關的管理體制沒能完善起來,法律法規也并不健全,目前尚沒有科學完整的節能減排標準以及具體的規劃方案,一切都在摸索階段。相關部門在節能減排方面的監督管理能力、保障支撐水平都還有待提高。(2)雖然我國船運事業蓬勃發展,造船能力不斷提高,但比較歐美等國際市場造船業發達的國家差距仍然很大。在節能減排技術創新方面還遠遠不夠,投資少,研發環境低迷,很多技術還只能依賴進口。我國迫切需要全面深化開展綠色船舶節能減排研究,對于國際標準的制定要積極的參與,以改變我國船舶行業在標準規范領域一直處于跟進的狀態。增強我國船舶業的國際競爭力。國內航運公司船舶的標準化程度相對較低,落后船型多,專業化船舶比例低。這些老舊船舶能源利用率比較低,船舶燃料中硫含量和排放廢氣的控制要求還處于較低水平,這是造成能源浪費和大氣污染的重要原因。(3)在節能意識方面,很多航運公司還沒有能夠足夠的重視,為了追求一時的片面的經濟利益,忽視了因此給環境帶來的危害。

4船舶節能減排的對策和建議

4.1政府部門加大對于船舶節能減排工作的力度相關部門盡快制定符合當前的標準和相應的分級實施計劃以及實施時間表,完善相應的政策法規。積極推進船舶排放控制區的建立,緊抓油品質量的同時推廣新能源在船舶方面的應用,統一布局岸電配套建設。以保障船舶節能減排工作的有序進行。

4.2推進船舶優化技術,對現有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加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的力度,積極采用新的技術,為節能減排工作提速。把線型優化、主機節能、推進效率提高、壓載水處理、環保涂層、廢能利用等方面的技術不斷的應用到新造船工作中,對于綠色環保船型要積極主動的開發,加大力度投入研發新技術,促進產學研結合,更好的把科研成果、技術創新轉化到生產實際中,為節能減排切實助力。對現有的船舶設備開展技術改造,例如:在現有船舶上投入輕重油轉換設備的使用。輕重油轉換設備的基本原理:為了使低質燃油達到充分燃燒的目的,使用加熱、攪拌、過濾等手段提高低質燃油的流動性。在不改變船舶結構,不影響主機性能的情況下將燃油管系靠近柴油機的部分截開,把輕重油轉換裝置接入即可,操作簡單方便,并且設備占有空間不大。在燃油中添加燃油添加劑可以改善燃油品質,提高燃燒性能,降低有害物排放,提高燃油利用率,達到降低有害物排放量和節約能源的目的。在船舶上使用燃油添加劑意義重大,燃油添加劑以改善柴油品質為起點,目的是做到柴油與柴油機的合理匹配,使柴油機能發揮更大效率。另外,使用燃油添加劑無需增加裝置或改變發動機結構,因此使用燃油添加劑被認為是一種便捷、有效的節能減排措施。另外還有許多先進的優化技術被船舶使用,例如:焚燒爐和余熱回收利用設備、廢氣禍輪增壓器、超長沖程柴油機、可變噴油定時控制、油水分離器等;最新的廢油回收(WFR)技術、電噴共軌智能型柴油機使用、二次燃燒技術,廢氣有害物的回收和處理裝置等被應用到船舶上。這些技術措施對船舶的“降本增效、節能減排”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4.3推進LNG燃料和岸電在船舶中的使用傳統能源短缺,綠色船舶的發展,讓船舶業把目光投向了風能、太陽能、生物燃料等新能源;液化天然氣(LNG),天然氣合成油(GTL)等清潔能源;以及潛力巨大的氫能、核能等未能能源。采用這些新能源,會降低船舶碳排放因子,顯然會降低船舶碳排放。在能源枯竭的今天,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已經十分必要。船舶停靠港口期間,如果能利用碼頭岸電,取代船舶副機發電提供電力支持,將效減少船舶靠泊期間的二氧化碳以及其它廢氣的排放。目前天律、上海、青島、廣東和江蘇等地均已推廣使用岸電系統、港口設備電氣化的方案。而且有關部門也已經開始制定船舶岸電供應的國際標準。

4.4優化船舶管理機制,選擇最佳航線,采用經濟航速全面準確的掌握船舶的能耗,對船舶的燃料消耗、貨物信息、航線、航速進行采集、統計分析,針對分析數據改進船舶管理機制,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同時高質量的船舶管理機制能夠提高船舶的營運能效。合理的航線能減少船舶航行時間,考慮船舶的具體航次,分析船舶可能遇到的天氣、風、流、海況等情況,有效利用風流,合理設定航線,采用最經濟的航速,可以很好地達到節能的效果。當船舶排水量、航程相同時,船舶以合適的經濟航速航行,將大幅度節省燃油。適當降低航速,船舶燃油消耗量可明顯減少。但是,船舶也不可一味地降低速度,這主要是因為燃油消耗量并不會隨航速的降低而一直處于明顯減少的狀態,當航速降低到一定程度,燃油消耗量會趨于穩定;而且船舶的航次任務也不允許過分降低航速。

5結語

節能減排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我國能源總量稀缺,消耗大,利用效率低,節能工作面臨巨大的壓力。目前,推動船舶節能工作,迫切需要加強政策力度,加大投入,加快節能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船舶節能減排已成為航運業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從政策支持、技術改進、新能源應用以及岸電使用等方面的改進對船舶減排有著非常顯著的效果。

參考文獻:

[1]劉曉華,路少君.海事船舶節能減排的探討[J].中國海事,2010(9):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