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證明范文

時間:2023-03-23 17:14:5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復工證明,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復工證明

篇1

茲有我單位工作人員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系電

話:。

工作單位地點:。

因工作需要,須往返工作單位和家中,現在

小區居住,居住詳細地址為。

本單位承諾該同志在我單位工作期間,我單位負責排查防控。

證明用于疫情管控期間提供給物業公司、社區存檔辦理出入證使用。

單位名稱:

篇2

關鍵詞:透明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政府環境信息公開

中圖分類號:D6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0006202

1透明政府的提出及其內涵

1.1透明政府提出的歷史背景

2003年3月19日,在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上,總理提出,要建立一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十六屆三中全會也強調要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透明政府的提出和建設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的結果:(1)民主化要求。透明政府是近代民主政治的產物,是工業社會基于人民與社會契約理論為基礎的民主理念而提出的,從國家和公權力的起源上說,透明政府的提出是為了實現公民委托人對政府這個人的監督,防止公權濫用和政府官員的腐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2)全球化的要求。中國入世后,必須嚴格履行世貿組織的關于透明度的基本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成員國必須公布并以統一、公正和合理的方式實施其有關外貿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措施。這就要求各成員國政府應當信息公開而且更加透明化,不論政府行為的正確與否。政府透明已經成為世界潮流,國外許多國家美國、法國、韓國、日本和一些北歐國家等都紛紛建立透明的政府,形成了相對完備合理的透明制度。(3)市場化要求。市場經濟要求有發達的信息平臺,市場主體依靠信息導向,來調整產業結構和投資方向,控制生產規模,制定銷售計劃等,政府處于社會的樞紐位置,搜集和控制了各種經濟信息,成為巨大的信息中心。

1.2透明政府內涵詮釋

結合國內學者對透明政府的界定,筆者認為透明政府至少有三層涵義,從操作層面上來說透明政府的核心是政府信息公開,公共管理活動涉及非常廣泛,政府應該公開的信息也非常廣泛:諸如政府體系,公共管理中所涉及的組織、機構、職責、規章制度、辦事程序等制度性的內容;行政動態過程,包括公共問題出現、討論、議程設立、決策、執行、監督、評價與反饋等環節;政策是指公共部門履行職責的結果或產品,如法規、決議、決定、文件、命令等廣義的政策。從制度上,說透明政府是一系列透明化制度有機組合的政府范式,有序的公民參與機制,透明政府的法律體系,電子信息技術和基礎服務設施的配套等;從文化上看,透明政府是一種透明文化,根據比較文化學的觀點,社會事物可分為器物層次、制度層次和文化層次,并認為社會變遷的真正體現應是文化層次,但該層次的演進卻是最慢的。透明政府背后反映的是政府執政理念的變革,服務行政行政倫理觀的形成,這也是透明政府建設的最高層次,政府自覺公開透明并且內化為精神。

2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內涵解讀

2.1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概念詮釋

對于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國內外學者的看法不盡相同,至今也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筆者在此引用官方對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界定:是指環保部門在履行環境保護職責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這里的環境信息應該包括國內外環境質量信息、環境資源信息、環境污染破壞信息和政府環境管理活動、政策法律法規等等。

2.2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現實意義

(1)有利于社會環保活動的進行。環境問題相比其他涉及到個人群體和區域利益的公共問題具有全球性和高度依存性,可以說現在人類所面臨的最大的挑戰就是環境生態問題。從國內看,廣大的公民是環境保護的新生和重要的力量,政府把環境質量狀況、環境資源狀況,重污染企業的排污情況等告知公眾,有利于公眾特別是本國環保團體參與環境保護有助于監督政府的行政行為和企業的環境污染行為,促進政府及時準確公布環境信息包括環境資源信息,公布環境危機信息等對于解決和建立環境危害應急預警機制,應對突發環境災害減少由此帶來的損失,挽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著重要的作用。放眼全球,隨著全球化的進程,世界越來越處在密不可分的聯系之中,環境問題錯綜復雜不能單純靠某國就能解決,從全球治理概念來看,全球治理所強調的是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協商,形成有序、自治的、非正式制度化的管理機制,由過去的政府自上而下的單線管理發展到多中心治理,這個提前就是要實現信息的充分公開和交換。

(2)有利于政府更好的履行環保義務和職責。在環境決策方面,通過環境信息公開,政府可以從公眾組織那得到足夠的環境信息,為科學民主地制定環境政策奠定基礎,而且可以知曉公眾社會對哪些環境問題比較關注,切實去解決這些環境問題,協調各個利益主體之間的關系。在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方面,政府公布監測數據,如對監測數據有異議的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要求政府重新測定污染數據,減少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數據準確性的爭議,使得環境監測工作得到改善;通過信息公開可使環境監理工作由被動轉向主動,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及其強大的媒體宣傳,迫使企業對其環境形象給予高度的重視。企業為了贏得企業形象這個無形資產,會主動接受政府的監管,主動解決自己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而不是像過去躲躲閃閃,給政府部門監管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從某種意義上說,環境信息公開本身也就是一種環境宣傳教育,信息公開就是要將信息傳達給公眾,以前公眾對環境資源信息、環境狀況、環境污染情況和治理情況沒有足夠的了解,現在環境信息公開釋放了諸多信息,公眾可以促進環境、環境上訪,這也為環境教育提供充分的材料,這些都有助于環境管理工作的開展。

3從透明政府看政府環境信息公開

3.1透明政府與政府環境信息公開之間的關系

T.S庫恩指出范式的默會性,明確區別了規則和范式,并且十分強調范式對于規則的優先性。范式存在于示范性的題解之中,往往很難話約為完全清晰的知識。規則來自于范式但無法窮盡范式。透明政府是一種政府范式,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則是具體的操作路徑。如上所述透明政府包括理念、制度、方法技術三種層面的內涵豐富的統一體,而環境信息公開更加側重的是一種層面上的方法和渠道。透明政府的提出不僅為環境信息公開提供了一個大的環境背景,而且能夠矯正我們對環境信息公開的錯誤認識,為其更好的施行指明了正確的方向。

3.2透明政府的實施為政府環境信息公開提供了建設思路

(1)打造環境信息公開的透明行政文化。一是對政府官員做透明行政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作為內生力量有自己獨特的優勢,能夠深入到人的內心,觸及到法律制度等剛性約束無法發揮作用的領域。有些官員存在著忽視公眾參與的重要性的錯誤思想,沒有認識到公眾參與對防止腐敗權力濫用,防止決策出現重大失誤的作用,所以要加強對官員行政倫理學知識的教育,道德倫理教育,培養他們的行政責任意識,形成公開透明的行政精神。二是要培養公眾參與意識與環境保護責任意識。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的根本途徑是發動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生態問題的本質屬性――社會性要求公眾具有環境保護的意識,具有科學生態的生活消費方式,知道節省能源資源,這也是解決生態問題的源頭所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無疑對培養公民環境保護意識,參與環境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發揮社會輿論、媒體的宣傳教育作用,培養其生態責任意識和社會責任,成為社會公眾的望哨。

篇3

 省廳區劃地名處:

    根據全省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推進會議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積極將本次會議精神向局主要領導和市政府分管領導做好匯報,爭取各級領導的重視。同時召開各縣(市、區)民政局分管領導和區劃地名股股長會議,傳達全省會議精神,要求各地對照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抓緊進行整改,以積極、認真、負責的態度迎接民政部檢查驗收。二是學習借鑒兄弟地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先進理念和經驗做法,創新工作思路,開拓進取,克服困難,努力改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步將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1)根據國家和省關地名管理法規條例,盡快修訂出臺《***市地名管理細則》等地名管理規范性條例、文件,促進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2)拓展地名服務范圍,豐富地名服務形式,完善地名服務設施(如設置地名觸摸屏、開設地名問路熱線等);(3)完善地名網站建設,及時更新補充有關地名信息,努力為公眾提供更好的地名信息化服務;(4)加強地名工作宣傳,努力為地名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

總之,今后我們將進一步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各項工作任務,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篇4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的今天,公民對政府管理的“透明度”的期盼和呼喚不僅僅停留在樸實的愿望上,而是迫切希望執政者能把它變為一種切實而有勇氣的實踐,并成為行政行為的基本規范和根本原則,以此作為改進黨風和政風的制度性的長效機制。由此可見,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不僅是一種責任、一種準則,更是一種聲譽、一種資源。

然而,縱觀種種腐敗行為中,權利腐敗無疑是一顆致命的毒瘤。究其原因,在政府工作人員中,執行行為的不透明或半透明是最重要的癥結之一。其主要表現為:部分政府工作人員在執行過程中,暗箱操作或先斬后奏,拍腦袋決策等;有的民主法制意識淡薄,行政無章法,無程序,甚至無時限,無結論;有的家長制作風,權力運行失范、失衡、失準;有的權欲膨脹,私欲無度,以權力作為等價或超值交換物在各種市場上尋租。凡此種種,不一而足。這些均可從執政制度的層面上找到由于無“透明度”或“透明度不高”而導致權力腐敗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為此,筆者認為,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應著重把握以下方法和途徑:

一、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要體現時代性,明確透明工作的主要內容

政府工作透明度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工程。抓好政府透明工作,是強化規范,提高管理水平,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引領;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廣大政府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重要支撐;是改進機關作風,加強勤政廉政,提高執政水平的重要依托。為此,需要我們以透明為基礎,服務為宗旨,以良好的信譽為目標,重點應突出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對社會的透明。各級政府擔負著重要的經濟責任、服務責任和社會責任。增強對社會的透明,必須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從而確保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2、對民眾的透明。各級政府擔負著做好服務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項工作。增強對民眾的透明,必須堅持以民為本、以公正、公平地對待每一位民眾,并依法設立公民實現知情權的方式和途徑,以暢通公民知情權的渠道,虛心聽取意見,積極主動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3、對組織的透明。各級政府的工作人員擔負著對上與對下負責的工作職責。增強對組織的透明,就是下級對上級的透明,個人對組織的透明。因此,作為政府管理者,要做到對組織的透明,必須改進作風,勤廉從政,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求真務實,自覺服從和接受組織的監督管理。

二、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富有創造性,落實透明工作的有效途徑

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是培育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精神動力的重要手段。通過樹立透明工作思想理念,提高行為素質,建立制度規范和營造良好氛圍,進一步優化管理程序,完善管理機制,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因此,應從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1、樹立政府透明工作思想理念。透明工作理念在建設責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務政府和廉潔政府中居于重要地位。透明工作理念的確立,首要的是價值觀的轉變,只有把公民的權利、尊嚴放在首位,透明工作理念才能為廣大民眾接受。因此,必須從思想觀念上突破一些傳統政府與公民關系的舊框框,透明工作才能成為全體工作人員的價值觀念、信念追求和精神支柱,才能形成政府工作的廉潔、高效和透明。

2、提高政府透明工作行為素質。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關鍵是提升管理者的透明工作行為素質,努力使全體政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適應時展的要求。為此,必須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增強管理者自律與他律的自覺性,樹立勤廉自律,恪盡職守的工作作風,努力提升各級管理者透明工作的行為素質和實踐能力,不斷培養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范,形成講道德、講操守、尚清廉的良好風尚和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體現出對政府透明工作的需求、認同和關注。

3、建立政府透明工作的制度規范。通過建立健全政府透明工作的規章制度,增強管理者對政府透明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義務、范圍、程序以及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使信息公開對政府而言由權利變為義務,由隨意變為法定,由“保密為原則”變為“公開為原則”,從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法、胸中有度、行為有軌。

4、營造政府透明工作的良好氛圍。廣泛開展透明工作的宣傳教育,積極倡導政府透明工作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完善規范,養成行為,創新手段,塑造形象,營造透明和諧的良好氛圍,使政府透明工作在全社會取得不斷認知、認同、認可的共享理念。

三、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要把握規律性,健全透明工作的長效機制

推進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設,完善體制機制是保障。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線,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道德素質為根本。要加強教育,強化責任,創新體制,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政府透明工作落到實處。

一是要建立政府透明工作的教育機制。要把政府透明工作教育作為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將政府透明工作教育納入到全體政府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中,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全面培養工作人員的政府透明工作意識,提高政府透明工作業務水平。從而,增強政府工作人員從自身做起、身體力行政府透明工作的自覺性。

二是要形成政府透明工作的管理機制。管理出效益。形成政府透明工作的管理機制,要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意識,擴大公民參與,實現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要開發管理者的信息管理系統,建立電子檔案,進行政府透明工作評估定級,加強監督管理,強化效能監察。做到防范在先,發現及時,制止有效,督查到位,實行全方位監控,確保各級干部和公職人員將人民賦予自己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

三是要健全政府透明工作的考核機制。在績效考核辦法等眾多的考核體系中增強政府透明工作方面的考核評價內容和辦法,建立健全政府透明工作的考評機制,要把透明工作與領導干部的業績考核掛鉤、與黨政干部的提拔試用掛鉤,與個人的經濟利益掛鉤,并認真開展檢查、督促、指導透明工作,確保政府透明工作的正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

四是要完善政府透明工作的創建機制。在創建文明單位、四好班子、文明員工等活動中,將政府透明工作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同步下達、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考核、同步落實。要把透明工作教育與實踐、法制教育等結合起來,使之深入人心。要建立健全保持黨員先進性、思想作風建設、創優發展環境等方面長效機制,努力營造政府透明工作的良好氛圍和賦予新的活力。

篇5

王府能否使用寶座

寶座是家具中等級特征最為明顯的器物,只有貴為“天子”的皇帝使用,因此寶座的裝飾基本以龍紋為主。那么作為清宗室成員的王府主人可否使用寶座呢?《清會典》中有這樣的規定: “凡府第各頒其制。親王府制……正殿中設座。高八尺,廣十有一尺。修九尺。座基高尺有五寸,朱鬃彩繪五色云龍。座后屏三開。上繪金云龍均五爪。”這就證實王府的正殿設有寶座,親王府寶座的座基只能有“尺有五寸”,紋飾可用“朱榘彩繪五色云龍”并可“五爪”。當然這樣的規制只適用于親王府,郡王、貝勒、貝子等府邸享用的等級就要低于這個規制了。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王府正殿通常是設有寶座的。

恭王府寶座的來源

恭親王府的正殿按大清會典的規定必須放置寶座。那么恭王府寶座是從哪里來的呢?

一種可能是來自皇帝賜予。據《清官恭王府檔案總匯――奕D秘檔》記載:咸豐二年三月二十九日(1852年5月17日),咸豐皇帝賞賜恭親王奕D安府用木器,“旨將紫檀木寶椅一張,紫檀木紋榻一張,紫檀木宮椅十張,著傳添補墊子送至恭府。欽此”。這份清官造辦處活計清檔中的“紫檀木寶椅一張”應即為寶座。四月二十日(1852年6月7日)咸豐帝再次下旨,賜給恭親王紫檀家具47件、黃花黎家具4件、楠木家具1件、金漆家具4件,黑漆描金家具1件、洋漆描金家具2件、文竹家具1件、紅雕漆家具l件,共計6l件。由于這批家具全部為清官舊用(咸豐皇帝前任或者前幾任皇帝使用過的),故難免有破損之處,咸豐皇帝特旨: “以上木雕活并玉鑲嵌鋼面葉合扇套筒均有不全之處,相應找補齊整,見新為此。”這就證實恭王府確有紫檀寶座,來源于咸豐皇帝恩賜,而且是前朝舊用之物。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王府自做的。據清宗室后裔載濤、惲寶惠在回憶錄《清末貴族之生活》中所記: “(王府)各屋皆有靠背椅,兩邊有拐欄,或鑲螺鈿,或于后背鑲大理石蕊,或雕花枝,以上木器大多數用花黎、紫檀或硬木(即南方所謂的紅木),若用柴木者,則群嗤其寒儉矣!”這說明王府的大部分家具還是自己制作,但貴重的木材除自己購置外,還可申請皇宮撥給。咸豐二年三月初九日(1852年4月27日),清官檔案記載拔給恭王府“所需楠木板一百九十六塊,內長六尺八寸……”。雖然未見記載恭王府曾自做寶座,但偌大恭王府中難道僅有咸豐二年皇帝所賜的兩座寶座嗎?這需要進一步探究。

恭王府家具緣何流失?

目前已知恭王府舊藏家具成批流失的共兩批。一批在北京戒臺寺,共計64件;一批在博物院,共計33件。北京戒臺寺收藏的恭王府家具是在1884年恭親王奕D被慈禧皇太后撤銷一切職務后,奕D借養疾為由,避開政治漩渦,隱居戒臺寺時帶去的。博物院收藏的恭王府家具是1983年經一位至今也不知其名的收藏家以臺灣東吳大學的名義賣給故宮。由社會征集的這批家具全部為清宮造辦處制作的紫檀、黃花黎家具,經與中貿圣佳拍賣公司所藏紫檀寶座比對,其材質使用、紋飾風格等方面大體一致。

寶座銘文的目鑒

中貿圣佳拍賣公司所征集寶座的靠背素板正中鐫刻隸書銘文一段,以刀作筆,頗具書法韻味。全文曰:“民國四年仲秋,余自江夏入京,與友人風溪先生晤于東興樓飯莊。先生素知余之所好,無非尺木寸簡,而為引見此器,悉其為恭親王府舊物也,余囑鳳溪先生以重金求之。未復。輾轉十數日,終得之矣!欣慰有余,銘此文記之。江夏陸羽平。”

“江夏”初為郡名,始于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1912年為紀念,改江夏為武昌縣。東興樓飯莊創立于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坐落在東安門大街路北。

篇6

這只是成都公證處不計其數的公證案中不斷提升公證質量、完善服務質量的一個例證。成立六十周年來,成都公證處一直將質量視為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對質量工作高度重視,“質量是公證的生命線”,成了公證處每一位員工的共識。

為夯實質量基礎,近年來,成都公證處開展了一系列鞏固、提高公證質量的活動,推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通過開展年度業務培訓、專題公證業務講座、案例分析、經驗交流、接待禮儀培訓等形式多樣的培訓、學習活動,一方面改善全處員工服務態度,提升服務質量,另一方面提高公證人員辦理公證的能力,從源頭上保證公證質量。

二是加強業務指導。組織資深公證員成立成都公證處業務指導委員會,著重對新的時代背景下,重大、疑難、復雜、新型公證事項進行研究和指導,全面強化公證業務的指導和管理。

三是嚴格審簽把關。成都公證處在全市范圍內率先取消主辦公證員審簽權,形成專人專類把關的審簽模式,確保處內的每一類、每一份公證文書都有專人把關;同時,適時出臺了《成都公證處關于規范公證事項審簽的規定》,對違規審簽,偽造、變造審簽單等一系列行為規定了嚴格的懲戒措施,從制度上規范了審簽把關行為,保證了公證質量。

四是質量檢查常態化。對于已經辦理的公證事項,成都公證處并沒有束之高閣,而是在全市范圍內率先開展質量檢查和公證文書檔案清查,定期開展公證質量檢查、清查、隨機抽查等活動;同時形成長效機制,每年開展質量檢查、清查,將全處近年所辦理的公證至少檢查一次,積極排除質量隱患。

篇7

大家好!很榮幸今天能站在這里,和大家一起懷念那段艱辛卻輝煌的歲月,一起為美好的明天而祝福期盼,一起懷著最初的心情,講述我們公路人自己的故事。

曾經,一座座大山阻斷了金平與外界的聯系,交通不便、信息閉塞,祖祖輩輩望山興嘆。在這片古老而神秘的土地上,金平公路人一直編織著自己的夢,夢里"天險變通途","行大道、畫中游".如今,二級公路穿越奇難險阻迤邐成畫,橋梁橫跨天塹巍然如詩。讓人們"走平安路、過放心橋"是金平公路人一直在默默踐行的樸實承諾,"養好公路,保障暢通"是所有公路人不改的初心,責任與使命。

2017年,是金平雨水最多,雨季最長的一年。

這一年,眼看著上邊坡松散的泥土裹挾著大量石塊傾瀉而下,飯桌大小的石頭,砸在路上,砸在橋墩上;垮塌的下邊坡做著最后的掙扎,將8米寬的路面,拉扯得僅剩4米;滑動的山體,將公路整體推移,路面被擠壓得高高隆起,100多米擋墻崩潰、倒塌……

一路上,和坍方一樣隨處可見的公路人,像撒在金平國省干線上的橘色小花,芬芳艷麗,為飽經風雨的公路送上慰藉;像駐守在邊疆主干道上的忠誠衛士,百折不撓,不斷搶通受阻的"生命線".

這一年,金平分局轄區共發生坍方500多處,15萬立方。15萬立方,裝載機一鏟可以鏟3立方,則需要5萬次地重復相同的動作。部分路段巨石攔路、樹木倒塌。加之,天氣任性多變,原本在烈日中進行搶險保通的工作人員,在不知不覺中便被濃霧淹沒;眼看搶通即將完成,山體卻再次發生垮塌,看似簡單的清理,實則危險重重。風雨中,黑夜里,金平公路人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地在一起,再沒有周末,節假的概念。這一切,我是見證者,也是參與者。我被我們公路人的精神所感動,也感覺到這種精神正在悄無聲息的融進我的血液里。在某一刻,我似乎能聽見我們行業文化傳承的聲音,能看到我們行業精神代代相傳的場景,體會到我們公路人的文化自信。

這一年,我們不再是做的很多,說得很少的"老黃牛",而是主動運用新媒體,及時養護施工信息,路況信息。并給身邊的人,給行業外的人,也給我們自己講述我們公路人的故事。越來越多的人知道,公路上穿著橘黃色標志服的是養路人,不是清潔工;越來越多的人,遇到我們養護作業,管制交通時,變得文明禮讓,謙和有禮。

在金平分局借助微信、互聯網等網絡媒體的信息下,有許多這樣的評論"了不起!金平公路人!為你們的堅強、拼搏點贊!" "各位大叔大哥,你們辛苦了,我不能幫你們什么,以后道班的人來貼手機膜,我都免費!".我們公路人守護著金平人民出行的大動脈,金平人民則在細微之處溫暖著我們公路人的心。提高金平人民的出行質量,實現"快"起來的目標,是我們公路人的初心和使命,為祖國"強起來"的目標貢獻力量,添磚加瓦,我們責無旁貸。

新時代,新征程,我們初心不改,繼續前行;新時代,新征程,我們更加自信,更加篤定;我們將繼續埋頭苦干,也將繼續講好公路人的故事……

窗外,又是電閃雷鳴、烏云密布,公路人已整裝待發。此刻忽然想起一聯:天作棋盤星作子,誰人敢下?我接下聯:雷為戰鼓電為旗,吾愿往矣!

篇8

A[分析與解答]:

父母以子女的名義購房,這種行為可視為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在我國,贈與行為是諾成合同,表示有贈與承諾即生效。但在標的物交付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行為。因此,這就要分兩種情況對待。

一、房子已辦理房產證。房產權利的產生,是以房產證為標志的。房產證一旦頒發,則房產證上所有權者名字之下對應的所有權已產生。即贈與的財產,贈與人已完成交付。此時,夫妻兩人離婚,涉案房產已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是第三人的財產,夫妻當然沒權利分割。

二、房產證沒有頒發,但購房合同是以子女的名義簽的。此時,雖然房產的權利尚未形成,但它是將來確定房產歸屬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贈與交付的完成是以父母為子女交納購房款而體現的。因此,這種贈與行為也不能撤銷,房產自然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你和丈夫結婚之后,公公婆婆贈與30萬用于購房,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故這套商品房本是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你們以孩子的名義購房,房產證寫孩子的名字,就視為你們夫妻對孩子的贈與了。盡管孩子是未成年人,但純獲利益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孩子取得該房子的所有權,房子不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無所有權。

篇9

    原告:新津縣太平光明貿易服務部。經濟性質:個體。地址:新津縣太平鄉迎先村。業主:辜祥林被告:四川省新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陳長清,局長。

    原告新津縣太平光明貿易服務部(以下簡稱服務部)于1985年下半年開始,經被告四川省新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工商局)批準并領取營業執照,經營五金交電,兼營建材和日雜。1988年12月1日換照,經批準經營范圍為:主營:五金交電;兼營:摩托車及配件、農副產品、日雜、副食。經營方式為零售、批量銷售。1990年10月19日和1991年5月25日,被告又先后兩次變更原告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主管:五金交電(不含國家專控商品);兼營:日雜、飼料原料(批零銷售)。經營方式為零銷。經營期限至1992年9月30日止。

    1990年10月19日至1991年1月,原告從四川省川西嘉陵摩托車經銷部等單位購回嘉陵70型等各型摩托車135輛,已賣出82輛。1990年和1991年被告分別收取原告個體戶管理費2000元和2300元。1992年1月17日,被告在原告經營地書面宣布扣押、封存各型摩托車42輛;幾天后又將原告剩余的15輛(包括代銷的4輛)嘉陵70型摩托車口頭宣布扣押,未出具清單。1992年4月3日,被告以原告“倒賣重要生產資料”構成投機倒把為由,對原告作出強制收購被查扣的53輛各型摩托車(原告代銷的4輛雙獅摩托車已在處罰前退還)和罰款4萬元的處罰決定。

    處罰后,原告不服,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復議。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復議維持了被告的處罰決定。原告仍不服,于1992年6月10日向四川省新津縣人民法院起訴,稱:經營摩托車沒有違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告的行政處罰決定,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45000元。被告辯稱:根據國務院國發(1987)76號、川府發(1987)153號和川府發(1989)56號等法規、規章規定,摩托車屬重要生產資料,不準個體戶經營。原告無權經營重要生產資料,沒有經營兩輪摩托車資格,請求法院依法維持處罰決定。

    「審判

    四川省新津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原告的營業執照上填寫“不含國家專控商品”屬越權行為;根據國發(1989)74號文件的規定,摩托車不屬重要生產資料,被告認定原告無權經營兩輪摩托車的理由不能成立。關于被告稱兩次書面通知原告不準經營摩托車之事,原告在法院查詢和審理中矢口否認,被告又提不出原告對兩次書面通知的簽收依據,故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告在扣押、封存原告摩托車時,其中有15輛嘉陵70型摩托車沒有給原告扣押、封存通知單,被告在程序上有部分違法。此外,被告兩次變更原告執照后,還先后收取了原告兩年個體戶管理費,雖然在訴訟中被告稱此費系原告經營玉米、編織袋和變更執照前經營摩托車的個體戶管理費,但經查原告在此期間并未經營過玉米、編織袋,所以原告交納的個體戶管理費就是經營摩托車的個體戶管理費,這也說明被告準許原告經營摩托車。原告提出的賠償請求過高,不予全部支持,但被告的具體行政行為使原告停業達三個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一、二、三目,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該院于1992年8月21日作出判決:撤銷新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2年4月3日作出的處罰決定;被告新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賠償原告新津縣大平光明貿易服務部停業的經濟損失1萬元。

    判決后,工商局以服務部倒賣摩托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投機倒把,對其給予行政處罰是正確的為理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原審判決,維持其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工商局在變更服務部的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沒有明確界定不含摩托車,且在原審庭審前提供不出足以證明服務部曾收到不準經營摩托車的通知的證據。國務院國發(1989)74號文件并未將摩托車列為限制或禁止個體工商戶經營的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的品種范圍。因此,工商局認定服務部經營的摩托車屬于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并以投機倒把定性給予行政處罰的主要證據不足。根據《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工商局扣押、封存服務部摩托車中有15輛未向其出具《扣押、封存物品通知單》,在程序上部分違法。工商局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該院于1993年1月14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評析

    本案中,服務部作為個體工商戶能否經營兩輪摩托車是原、被告雙方爭執的焦點,對這一問題的認定也就成為處理好本案的關鍵。其中,主要涉及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五金交電”的經營范圍應包含經營摩托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0年11月編印的《核定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用語規范(試行)》中,“交電商品”的經營范圍是包括了摩托車的。工商局在兩次變更原告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時都使用“五金交電”的用語,并且在營業執照上又未明確限制服務部經營摩托車。所以,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雖未明確寫有允許經營“兩輪摩托車”,但不能據此認定其經營兩輪摩托車超出經營范圍而否定其經營的合法性。

    二、營業執照上填寫經營范圍“不含專控商品”不能認定為取消了原告對兩輪摩托車的經營權。“專控商品”這一術語的含義與“國家專營的重要生產資料”是迥然不同的。按照國務院國發(1988)10號、69號文件及其他文件規定,專控商品是指國家對社會集團控制購買的商品。“專控商品”控制的對象是作為購買方的社會集團,而不是銷售方,其調整的行為是購買而不是銷售。所以,在原告的經營范圍中限制“專控商品”的銷售對原告的經營范圍不具有任何限制的作用。況且,“專控”是國家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機關行使的職權,不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權范圍,故新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原告的營業執照上填寫“不含國家專控商品”應屬越權行為,是無效的,更不能據此而限制原告經營兩輪摩托車。

    三、兩輪摩托車不屬于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根據國務院《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禁止非經營單位和個人倒賣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違者可給予限價出售商品、強制收購商品、沒收非法所得、沒收用于投機倒把的物資、沒收銷貨款、罰款等行政處罰。摩托車原屬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如(85)工商71號《關于禁止就地倒賣的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品的品種范圍的通知》,工商市字(1988)196號《關于調整禁止就地轉手倒賣的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的品種范圍的通知》以及川府發(1989)56號文《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重要生產資料管理和整頓流通秩序的通知》中,都將摩托車列入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范圍。新津縣工商局也正是根據這些法規或者規章認定服務部構成投機倒把而對其進行處罰。但是,近年來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形勢的需要,國家又對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的品種范圍作了調整。1989年10月18日國務院頒布的國發(1989)74號文件重新公布了41種禁止個體工商戶經營的“重要工業品生產資料”,其中排除了摩托車,該文件是明確下達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的,并明確要求“遵照執行”。應視為自該文件頒布后,摩托車已不再屬于禁止個體工商戶經營的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本案中服務部經營兩輪摩托車是從1990年10月開始,故認定摩托車是否屬于重要生產資料和緊俏耐用消費品應以國發(1989)74號文件為依據,而新津縣工商局對服務部作出處罰所引用的是已經失效的法規,其處罰決定當然是錯誤的。

篇10

訊:近日,有公益組織就“百度推廣是不是廣告”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月13日下午,新京報記者獲悉,工商總局回復稱該事項不屬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同時告知搜索競價排名是否廣告一直處于爭議中。

連日來,“魏則西事件”引發社會對“百度推廣是不是廣告”的持續熱議。4月26號,幾名公益組織代表向國家工商總局提起申請,要求對“百度推廣是不是廣告”進行政府信息公開。5月13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公益組織處獲悉,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就此申請回復了《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表示公益人員所要求公開的事項不屬于《中國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規定的政府信息。

國家工商總局同時在告知書中表示,搜索競價排名是否廣告一直處在爭議中,2015年4月修訂公布、9月實施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條規定“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使用本法的各項規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工商總局起草了《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征集意見稿),2015年7月以來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待完成相關程序后將正式公布。(來源:新京報 文/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