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整改措施

時間:2022-10-19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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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制度整改措施

黨的**大在政治體制改革的部署中,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把優秀人才集聚到黨和國家的各項事業中來。曾慶紅同志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圍繞干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目標,以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為重點,著眼于形成擇優進入、嚴格監督、有效激勵、正常退出的良好環境,重點在五個方面取得新突破。這是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總體目標、總體思路、總體要求的新概括,也是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我們一定要站在時展和黨的事業全局的高度,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放在政治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去思考、去把握,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突出重點,把握關鍵,不斷把改革引向深入。

一、以擴大民主為基本方向,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機制

在干部工作中擴大民主,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也是抵制和防止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的治本之策。要確保把人看準看真,防止考察失實失真,最根本最可靠的辦法就是充分發揚民主,堅持走群眾路線。干部生活在群眾中間,他們的優劣和功過是非群眾最清楚、最了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心里有一桿“秤”。要認真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進一步擴大干部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做到凡是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不能提拔任用。繼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制度,推行領導干部的民主選舉、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交流回避等制度。完善干部的考核考察制度,建立黨政領導班子任期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崗位職資規范,本著分類指導、科學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則,制定以實績為核心,包括德、能、勤、績、廉各個方面在內的評價標準,使對干部的評價更加真實、全面、客觀。注意借鑒現代人才測評、績效評估、潛能考察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干部考核考察準確度。在干部任用前的考察上,要認真推行并不斷完善考察預告、差額考察等制度。要進一步拓寬了解干部的渠道,既要聽取領導干部的意見,更要了解干部在群眾中的口碑;既要注重多數人的意見,也要了解分析少數人反映的問題;既要掌握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現,也要了解干部社會交往、生活作風等方面的情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進一步完善黨委對干部選拔任用的民主決策制度。推行重要干部任免由黨委全委會表決制度、常委會議無記名投票表決制度,防止在用人問題上由少數人或個別人說了算,以解決干部“能下”為重點,進一步加大改革攻關力度。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制、辭職制,完善調整不稱職干部的制度和辦法,打通干部“下”的通道,完善干部“下”的配套措施,切實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干部“下”難的問題。

在干部工作中擴大民主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遇到困難和矛盾是非常正常的,既不可以繞道走,更不可以退回來,不能走回頭路,應該以發展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要善于及時發現和解決在擴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我們既要充分發揮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在擴大民主、落實群眾公認原則上的重要作用,同時要采取相應對策,防止拉票和簡單地以票取人,解決有的干部怕丟票不敢堅持原則、不敢大膽工作、當老好人等問題;既要充分運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形式廣開選才用才渠道,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條件,同時要防止出現簡單地以分取人、忽視思想政治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等問題;既要注意制度建設的針對性,同時要對相關的制度,按其功能進行科學的整合和有機的銜接,逐步形成一個嚴密的制度體系,防止并解決制度與制度之間銜接不緊、繁瑣重復、相互矛盾等問題。

二、以關心愛護干部和保證選準用好干部為出發點,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監督機制

對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工作是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重要內容,也是關心愛護干部、真誠幫助干部的重要手段。一個干部的成長,是黨和人民長期培養的結果。如果不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自毀前程往往在旦夕之間。要著眼于干部的健康成長、奮發有為,從改革體制和制度人手,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對人財物管理和使用的監督、要通過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開展正確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強化班子內部監督。堅持和完善干部談話制度、誡勉制度、回復組織函詢制度以及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擴大經濟責任審計推行的范圍,強化上級監督;進一步完善接待群眾信訪、受理群眾舉報制度,不斷拓寬群眾監督的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發現問題,該警示的及時警示,該批評的嚴肅批評,該糾正的堅決糾正。這樣就能使在教育范圍內解決的問題,不會等到用紀律來解決;在紀律范圍內解決的問題,不會等到用法律來解決,達到最大限度地關心、教育、愛護干部的目的。要從保護和調動干部的積極性出發,嚴格區分違法亂紀和工作失誤的界限,履行好查處懲治和支持保護的雙重職能。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保護探索者,幫助失誤者,褒獎成功者,懲治腐敗者,追究誣告者。

《干部任用條例》是我們黨關于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規章,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要按照貫徹執行《干部任用條例》的要求,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度,包括干部推薦責任制、干部考察責任制、干部任免責任制、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責任制、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等,明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切實解決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責任不明確,出現用人失察失誤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一個干部由誰推薦、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依據,誰負責考察、考察中談話對象的反映,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的會議記錄等,都要作詳細記載,為準確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進行責任追究提供客觀依據。要著力抓好對《干部任用條例》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查處力度。對違紀違法的案件,發現一起,就要嚴厲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要不斷改進監督方法,拓寬監督渠道,不斷更新監督的手段,形成集教育、管理、監督、自律為一體的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體系。

三、以改革和完善公務員制度為重點,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分類管理制度

分類管理是干部人事管理的大趨勢,也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前提和基礎。它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干部人才資源的作用,提高管理效能。經過十多年的改革,用單一模式管理所有干部的做法已經被打破,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分類管理的格局初步形成,但分類管理體制尚不健全。要根據不同類型人員特點,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一是健全黨政干部管理制度。抓緊研究制定《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對黨政機關干部實行依法管理;完善職務和級別相結合的制度,探索實行動態調整、平衡比較、定期增資的工資制;加快建立機關工作人員的基本社會保險和補助社會保險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積金制度,將以德倡廉、以法保廉和以薪養廉統一起來。二是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對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實行聘任、選任、委任和考任。全面推行聘用制,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制度,推行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制度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制度,實行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分配辦法,鼓勵采取科技成果提成、智力入股以及期權、期股等分配方式,形成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分配導向,王是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人事管理制度。對企業內部的其他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要通過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聘任制進行管理。企業領導人員實行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的分配制度;對業績突出、為企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者,給予物質和精神鼓勵,擴大實行年薪制、期股期權等分配方式的試點,取得經驗后逐步推廣。

實行干部雙重管理體制,對于加強國家宏觀管理,促進地方和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促進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具有重要意義。當前,一些地方干部雙重管理工作中職責不清、關系不順、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問題比較突出,要下決心理順條塊關系,改革和完善干部雙重管理體制。按照既發揮國家宏觀調控作用,又維護地方功能完整的原則,重新整合條塊管理的職能分工,合理配置干部管理職權,體現事權與人權的銜接。抓緊研究制定《干部雙重管理條例》,明確主管、協管雙方的職責權限以及干部雙重管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