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
時間:2022-03-13 0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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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進一步發揮科學技術對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的促進作用,實現吉林省經濟社會更快更好地發展,日前,吉林省出臺了激勵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
加大科技投入。到2010年,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到2020年,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3%以上。增加省級自主創新資金的投入:在保證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原科技三項費)按法定比例增長和每年安排5000萬元科技創新及科研成果轉化補助費的基礎上,從2007年起,每年再安排重大科技專項資金3200萬元,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資金2000萬元。加強對增效增量作用大的高技術產品開發和具有優勢的前沿技術研究,對重點實驗室和公益型研發機構保持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
加強稅收激勵。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完善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支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轉制科研機構發展;建立支持自主創新的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促進科技企業快速發展;鼓勵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
提高獎勵力度。以技術成果出資入股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技術含量特別高的技術成果出資入股可突破35%,并可按不低于該成果入股作價金額50%的股份作為獎勵和報酬,持股人享受相應的股份權益;以技術轉讓方式實施轉化的,可按不低于技術轉讓費用5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獎勵和報酬;單位自行實施轉化或與他人合作實施轉化的,可連續5年從實施該項成果銷售收入中按0.5%-1.0%的比例提取獎勵和報酬,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進入管理費用。對在科技成果轉化中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和崗位職數等條件的限制,予以破格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極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鼓勵企業開發名牌產品。改革和完善科技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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