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會風會紀工作匯報

時間:2022-03-14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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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會風會紀工作匯報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嚴肅會議紀律改進會風的通知》下發以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文件精神,會風會紀得到明顯改善。但目前,仍有一些單位不按要求參加市政府召開的會議,尤其是部分企業負責人未經批準擅自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會,嚴重影響了會議精神傳達及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為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政令暢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嚴格參會人員資格

應參加會議的人員,由于參加其他會議、因公出差等情形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及時履行請假手續,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缺席原因,征得會議主辦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會。沒有請假或者未經批準安排他人頂替的,一律視為缺席會議。

二、嚴格按時參加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報到、簽到,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說明原因。會議期間,嚴禁提前退席;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席的,須經會議主持人批準后方可有序離開。

三、做好參會情況通報

對市政府會議參會情況,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和會議主辦單位進行整理、匯總。對市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和會議主辦單位要進行現場督查。對未請假無故不參加會議、找人代會、遲到、早退及不遵守會議紀律的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全市通報批評,并寫出書面檢查。貽誤工作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單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抓好會議精神落實

對市政府召開的各類會議,各縣區、各部門單位要認真抓好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確保會議取得實效。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的,要及時抓好會議精神的傳達學習;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的,要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對會議確定事項,承辦單位要抓緊進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切實抓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交辦工作任務。對要求報送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的,要在規定時限內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