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人事管理考核報告

時間:2022-01-18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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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人事管理考核報告

為規范全區學校人事人才管理工作,根據教育人事人才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現就學校人事人才工作規范如下:

一、學校人事人才工作的基本任務

學校人事人才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政策法規,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改善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不斷深化學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更好地為區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服務。

1.全面、準確掌握本校教育人力資源基本情況,做好各項人事人才調查統計及人事人才資料管理。

2.按照核定編制和人員配備情況,做好崗位設置和聘任工作,制定和執行各項人事人才管理措施。

3.做好教職工調配、新進教職工的安排及轉正定級工作。

4.做好教職工的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員)職務(工人技術等級)資格申報、聘任等工作。

5.及時按政策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6.做好教職工的退(離)休、解聘、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的審核及呈報工作。

7.做好非在編用工的計劃編制、合同簽訂及日常管理。

8.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其他人事人才工作。

二、主要人事人才工作規范

(一)教職工調配

教職工的調配原則上在每年暑假進行,區教委根據當年區編委下達的編制計劃制定當年的具體調配工作意見,各學校按區教委當年教職工調配文件要求進行,主要程序為:

1.由申請人向學校提交闡述申請調動理由及調往單位書面申請。

2.申請人填寫《教職工申請調動登記表》,調出學校在“調出單位意見欄”簽注是否同意調出和是否需要補員的明確意見,按當年規定程序接受調入學校和區教委的考核。

調出教育系統和區外的人員由調出學校將書面申請和《教職工申請調動登記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同時提交調入單位所在區縣人事局或教育行政部門商調函。

3.調出教育系統及區外的人員,所在學校接到調動通知后,應及時作出本人現實表現鑒定、開具行政關系和工資介紹信等手續,會同業務考績檔案、區級醫院以上體驗表送區教委人事科。

4.區內學校間的調動在完成考核后,依據區教委調動通知,由調出學校及時轉移業務考績檔案、開具行政關系和工資介紹信等手續到調入學校報到,由調入學校集中到區編辦、區人事局、區教委完善編制、人事、工資審批手續。

5.區外人員的調入,由區教委依據區編委同意的計劃下達到相應學校,按照規定程序接受調入學校和區教委的考核,報經區編辦、區人事局同意并公示后,由區教委發函商調,完善相關人事調動手續。學校不得自行發函及接收擬調入人員的檔案和人事調動手續。

6.對不同意調動人員和未落實接收單位人員,原學校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穩定工作,并妥善安排工作,嚴禁“吃空餉”現象發生。

(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認定及聘任

1.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

教師系列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原則上在每年下半年進行。

(1)本人按照對崗申報的原則,提出書面申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

(2)學校考評小組依據各級教師職務評審標準,結合本人述職,對申請人提供的各種原始材料進行審核,并在量化的基礎上,作出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予以公示。

(3)填寫相應的技術職務資格審批表,撰寫專業技術工作述職報告,提供任現職以來的教學論文(論著),各種有關證件、證書及成績證明的復印件。

(4)學校考評小組完善相應推薦手續。

(5)以學校為單位,分科分類并連同有關申報材料上報區教委人事科。

2.專業技術職務初定

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工作,達到規定的時間并經考核合格(含已在區人才交流中心或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辦理了正式人事關系手續的人員),可初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由本人按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總結,并填寫《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

(2)由本人提供學歷、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繼續教育、計算機合格證原件,交學校審核。

(3)由學校考評小組進行考核評議,在《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相應欄目中簽注是否同意初定的明確意見。

(4)由學校完善手續后,會同《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呈報表》一式二份、《企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一式三份及學歷、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繼續教育、計算機合格證原件,送區教委人事科。

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確認

從省外、市外、區外調入的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含區內同一評委會評審的不同系列同級職務崗位發生變化的人員),從事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對口工作的,試用期滿后,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

(1)由本人總結調入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并提出確認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請。

(2)由單位對申請人調入后的工作表現、能力水平進行考核評議,出具是否同意確認的明確意見。

(3)填寫《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及《企事業單位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花名冊》各一式三份。

(4)提供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及復印件,學校審核,并簽注意見后報區教委人事科。

(5)經區、市職改部門審核批準后發給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由學校在崗位內按規定程序完善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手續。

調入后不再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或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確認,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由相應的評委會按現崗位工作情況進行同級別的資格評審。

4、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后,學校根據下達或設定的崗位和有關政策及工作需要,經本人申請,學校考評后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1)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

(2)提供取得職稱任職資格的文件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相應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成績原件。

(3)學校審核后簽注同意聘任的意見,會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花名冊》(高級、中級一式三份,初級一式二份)及職稱任職資格的文件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相應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成績原件,報區教委人事科。

(4)屆滿續聘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呈報表》一式二份、學校填報《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花名冊》一式二份,提供相關續聘人員畢業證、相應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繼續教育、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和原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文件或《聘任呈報表》原件,報區教委人事科。

(三)解聘

1、協商一致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條規定,聘用單位、受聘人員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員提交書面解聘申請,聘用單位出具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會同受聘人員書面解聘申請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

2、聘用單位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除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時限外,按下列程序辦理:

(1)聘用單位提出擬解聘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如無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可采用公告送達。

(2)被解聘人員或其親屬在接到擬解聘通知書15日或公告見報1個月內,有權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應認真聽取本人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

(3)聘用單位在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正式通知擬被解聘人員。

(4)擬被解聘人員超過申辯時限未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即可解聘,出具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

(5)聘用單位解除被聘用人員的通知書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

3、受聘人員提出解聘

依據渝府發〔〕37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條規定,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提前15日向聘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聘用單位在接到申請的15日內作出答復并處理相關事宜。聘用單位出具的解除被聘用人員通知書會同受聘人員書面解聘申請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區教委人事科及人事、編制部門備案。在聘用單位處理相關事宜期間,受聘人員不得擅離職守。

(四)退休手續的辦理

1.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到齡當月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學校應將本人簽字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證書等提高退休待遇相關材料在每月10日報送區教委人事科。

2.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由本人提出要求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書面申請,闡述理由,填寫《勞動能力鑒定表》,學校簽注是否同意的明確意見,會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報區教委人事科審核后,送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符合提前退休條件者,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的書面申請,填寫《退休審批表》,學校書面請示,并在《退休審批表》簽注是否同意的明確意見,會同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書面材料送區教委人事科,完善審批手續。

3.經審批同意退休后,按照管理權限辦理退休證書,并從辦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五)轉正定級的辦理

凡新招聘的大、中專畢業生,工作滿一年(含已在區人才交流中心或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辦理了正式人事關系手續的新招聘人員)即可申請辦理轉正定級。

1.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填寫《轉正定級審批表》。

2.由所在學校組織教職工進行評議,,寫出考核意見,填寫轉正定級花名冊,會同本人工作總結及《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工資定級報批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

3.在辦理轉正定級的同時,根據渝府發〔2006〕133號文精神,大中專以上畢業生可高定兩檔薪級工資,手續按第(六)項日常增資的程序辦理。

(六)日常增資的辦理

1.初聘專業技術職務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其現行工資未達到所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資標準的均可套入新職務崗位工資,并從聘任新職務的次月起執行。

由學校填寫《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變動報批花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審核、區人事局審批后執行,“審批表”存人其本人檔案。

2.凡達到增加教齡津貼時間年限的(滿五年、十年、二十年),均應完善增加教齡津貼審批手續。

按規定時間由學校填寫《教護齡津貼報批名冊》及個人審批表送區教委人事科審批,從當年1月1日起執行。

3.學校管理人員職務變動、技術工人職務變動,均應隨職務變動進行崗位工資調整,并從聘任新職務的次月起執行。工資變動的審批與技術職務工資變動的審批相同。

4.在職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后,原薪級工資低于國家規定相應學歷(學位)轉正定級工資標準的,從取得國家承認的大中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次月起,執行新參加工作人員工資定級相同學歷(學位)轉正定級的薪級工資標準。學校應按規定程序及時報批。

(七)死亡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手續的辦理

1.學校寫出發放死亡人員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的報告。

2.學校填寫《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3.將學校報告、《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會同死者生前月工資發放名冊、“殯葬服務收費單”或死亡證明書、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條件人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區教委人事科。

根據區府辦〔1993〕1號文的規定,凡屬火葬區必須實行火化,方能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八)其他人事工作辦理

年度考核、獎懲、定期晉升薪級工資等工作的辦理,按相應的規定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