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屠宰市場價格與管理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3 0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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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在部門問政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中,群眾多次反映我縣生豬屠宰企業代宰價格高,管理不善等情況。為遏制私屠濫宰的現象,保證肉品的安全,保證生豬屠宰價格的合理、穩定,為了解我縣及周邊縣市生豬定點屠宰的價格與管理的真實情況,給政府加強生豬管理的監管提供依據,我局對生豬屠宰市場的價格與管理方面進行了調查研究,現綜合報告如下:
一、我縣生豬屠宰企業的情況
我縣2007年引進了生豬屠宰外資企業——XXXX肉品公司,是一家完全私營企業,也是我縣生豬定點屠宰場。該企業前期投資500萬元,后增加到2000萬元,占地面積70畝,建筑面積占約6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屠宰房廠房面積619平方米),設施完善。2014年4月前,生豬屠宰企業以整條豬批發為主,因反映較大,后根據定府辦字[2014]34號文件精神,從2014年4月25日起實施“代宰與批宰并行”管理模式后,代宰費152元(不包括檢疫費6元),同時增加了投資,加強了生豬屠宰管理執法大隊。生豬屠宰市場的價格與管理關系到消費者的生活、屠夫及屠宰企業的切身利益。
二、周邊縣生豬屠宰企業的情況
2015年5月,我局部分人員組成生豬屠宰市場調查組到周邊的XX、XX、XX、XX、XX等縣的屠宰場實地考察,主要調研了它們的屠宰企業情況,管理模式、代宰費、日平均屠宰量及市場上的私屠濫宰現象、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等,并對進行了分析、研究和對比,情況如下:
XX縣: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國有控股企業(國家占51%的股份),投資260多萬元,占地面積10畝,日平均屠宰量為70頭左右,代宰費64元(不包括檢疫費4元),有執法隊,鄉鎮有私人屠宰場,執法力度好。
XX縣:商業定點屠宰場,國有私人承包經營企業,投資200多萬元左右,占地面積4畝,日平均屠宰量為80頭左右,代費為40元(不包括地稅5元,食品檢疫費5元,檢疫費4元),執法力度不高,無人監管,存在私屠濫宰現象。
XX縣:XX城區定點屠宰場,國有企業,投資200多萬元,占地面積10畝,日平均屠宰量為180頭,代宰費為39元(不包括消毒費2元,檢疫費4元,個人所得稅5元),由于代宰費低,執法力度好,私屠濫宰現象少。
XX縣:利民生豬定點屠宰場,國有私人承包企業,投資200萬元左右,占地面積3畝,日平均屠宰量為100頭,代宰費為48元(不包括檢疫費7元),管理較好,私宰現像少,周邊鄉鎮的生豬也到本屠宰場代宰。
XX縣:XX食品公司,國有私人承包企業,投資200多萬元,日平均屠宰量約80頭,管理模式以整條豬批發、生豬代宰相結合。代宰費按1斤豬肉收取0.638元固定定額費用,不隨市場豬肉批發價格變化而變化。按一條豬200斤估算,代宰費約為127.6元。有執法隊,但仍存在私宰現象。
三、存在的問題
1、我縣生豬代宰企業和外縣企業性質不同。
經過調研、對比可以看出,周邊縣的生豬屠宰企業多為國企,或國有私人承包企業,企業的用地大都由國家投資,以國家經營或私人租用經營為主,企業管理模式都是代宰。而我縣生豬代宰企業是完全私人投資企業,企業投資大、規模大。
2、我縣生豬代宰企業投資大,負擔經費高。
外縣的代宰企業投資都在200-300萬元左右,前期均由財政投資,企業的承擔經費主要是承包管理費、管理人員和工人工資、辦公經費、水、電及機器設施損耗等,這種由財政投資經營或由財政投資私人租用經營的方式,大大減輕了企業的負擔,因此生豬的代宰費用也較低,得到群眾支持和認可。這些企業的日均屠宰量較高,收益明顯。而我縣生豬代宰企業投資2000萬元,完全私人投資,投資經費和支出也大大高于周邊其他縣。除了日常的基本開支和經費,該企業尚需負擔執法人員的執法經費,執法人員經費為平均每月19900元,去年以前繳納給商務局的管理費平均每月為6866.6元,還有需繳納的商務環保費(按1元/頭計算約1655元/月)。這些需繳納經費合計為均28421.6元/月。這些費用分攤在生豬代宰費上約19元/頭。
3、我縣生豬代宰費高,執法不嚴,私宰現象時有發生。
外縣的生豬代宰費基本在每頭豬50—70元之間,由于代宰費低,執法隊執法情況良好,私宰現象相對較少。而我縣的生豬代宰費為152元/頭,代宰費比外縣高出好幾倍。而且,執法隊執法力度不到位,對市場上出現的私宰現象處罰不夠嚴厲,導致私屠濫宰人員時常抱有僥幸心理。我縣的私宰無固定窩點,人員也不固定,查處難度較大,造成發現難、取證難、處理更難等現象,且私宰的豬大多為病豬死豬,嚴重影響我縣的肉品安全。
投資和支出經費高、屠宰數量上不去、收益少是目前我縣生豬代宰企業所面臨的實際困難,企業生豬日平均屠宰量少,造成企業生產資源浪費嚴重。企業的這些經費負擔和壓力致使生豬代宰費高出周邊縣幾倍,進而導致在豬肉價格上平均比周邊縣每斤高0.8-1元,群眾意見較大。
四、生豬屠宰的價格與管理工作建議及對策
1、加強生豬屠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宣傳。
一是向群眾、社會屠工印發了相關材料,廣泛宣傳《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二是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工具采取多種方式加大政策宣傳的影響,尤其要加大定點屠宰的政策宣傳,讓群眾了解生豬定點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強代宰企業的管理,減免企業相關費用,下調生豬代宰費。
經調研,縣屠宰場——XX肉品公司的每月平均全部支出大概13多萬元,其中繳納給商務局的管理費、環保費和執法人員經費約為3萬元/月?,F在屠宰費是152元/頭,每天平均屠宰量大約50—55頭,計算免除以上費用即可每頭下調生豬代宰費用19元左右。根據國家農業部《關于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5]2號)文件精神,要把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因此建議政府把生豬屠宰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減免企業部分管理經費和執法經費,同時根據屠宰場的盈利和經費支出,督促XX代宰企業盡量節約成本,縮小資金,減少不必要的開支,促使企業成本下降,以此下調代宰費用。
3、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
建議政府把我縣生豬屠宰稽查大隊從機構性質、人員編制、經費來源等方面給予明確,使生豬定點屠宰稽查大隊名正言順履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并且不能讓企業參與執法。應由政府出資按專業化、年輕化要求,建設一支規范、高效、有活力的稽查隊伍。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現象,對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人和事要從快從重處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公安部門應加強對私宰病豬死豬案件的查處力度,該抓就抓,該判就判,以提高違法成本,從而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肉品安全與肉品市場的價格穩定,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推動生豬屠宰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質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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