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當代社會進程政治制度創新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14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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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當代社會進程政治制度創新調研報告

一、我國現階段面臨的不和諧因素

構建一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和諧的社會,是執政者的愿望,是人民大眾的期盼。但在現實生活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領域和各領域之間存在著不和諧的種種尷尬。

經濟上,在國內生產總值快速增長中,各類生產事故頻發,經濟資源過度消耗,生存環境污染嚴重,假冒偽劣商品成災;政治上,在強調與中央保持一致的同時,特殊利益集團做大,地方政府各自為政,中央政令執行不暢,權力部門腐敗突出;文化上,在倡導主流文化、唱響主旋律下,帝王文化大行其道,拜金文化普遍盛行,腐朽文化沉渣泛起,惡俗文化無孔不入;社會生活上,在社會事業得到相應發展中,看病、上學又難又貴,大中城市房價畸高,城鄉社會保障缺失,公平正義實現度低。另外,政治與經濟之間存在著經濟開放活躍,政治封閉呆板,經濟市場化被行政保護、地方分割、部門封鎖、權力尋租所扼制之類的不和諧現象;經濟與社會之間表現出經濟初步繁榮,社會分配不公,發展成果被少數人占有較多,貧富差別擴大,貧富兩極分化明顯的一些不和諧的尷尬;文化與政治相互之間出現了建設政治文明,文化玩世媚俗,民主政治文化被帝王文化、拜金文化、荒誕文化等所淹沒的一系列不和諧的跡象。

以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領域和各領域之間存在的種種尷尬,雖然內容和屬性不同,但在相互關聯中,政治因素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政治因素,從掌握國家政權、行使國家權力、決定政策走向的角度來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領域和各領域之間存在的種種尷尬都與政治制度存在的弊端息息相關。比如,礦山生產事故頻發、假冒偽劣商品成災,與官員和老板相互勾結、政府監督管理不力相關;特殊利益集團做大、權力部門腐敗突出,與權力設置集中專斷、缺乏多元分權制衡相關;帝王文化大行其道、拜金文化普遍盛行,與政治思想高度統制、權力肆意追逐金錢有關;看病上學又難又貴、公平正義實現度低,與政府公共責任薄弱、社會政策取向偏差相關等等。可以說,政治制度的不完善是引發各種社會矛盾,導致社會不和諧因素上升的重要原因。因此,現階段一項重大而迫切的任務就是進一步深化政治體制改革,通過政治制度的不斷完善、發展來消弭種種不和諧現象。

二、政治制度創新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政治制度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實體部分,它包括國家制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戰略、規章制度、政策方針等,是實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核心和關鍵。因為,政治制度是政治觀念、政治理想的載體和現實基礎。人類社會實踐的歷史也表明,如果沒有先進的制度和合理的制度設置,那么任何政治觀念和政治理想都會流于空想而無法實現。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三個方面的內容(政治意識、政治制度、政治行為)在建設和發展的進程中都需要制度文明的創新來實現。加強政治制度創新是實現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需要。制度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內容的重要保證,政治制度的創新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決定性因素。特別是處在轉型中、發展中的當今中國,尤其要通過政治體制的突破性改革和制度的健全和創新,克服制度短缺、僵化、異化等弊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為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提供良性穩定機制和制度保證,以實現真正的和諧社會。大力推進政治制度的創新、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將為和諧社會的形成提供有利的促進與保障作用,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和核心所在。

三、政治制度的創新原則

(1)正義性原則

柏拉圖的政治制度創新的正義性原則的觀念是:各司其職,不僭越。亞里士多德則認為正義須以城邦整個利益以體現公民共同的善業為依據,不僅要實現城邦物質自足,還要實現節制、理性等美德。西方近代的洛克“把政治制度是否為了人民的共同利益和保護人們自由權作為正義的尺度。”盧梭“把政治制度正義視為政制的公意性,而公意就是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國家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公共目的和公共幸福。”現代的羅爾斯在則強化了對平等性正義的關注:“第一原則:每個人對于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兼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一是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

(2)民主集中原則

作為黨的根本組織原則是否可以作為創新政制的原則來運用呢?從中國的憲法中內含的原則來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一條核心原則,它對中國的政治制度的創新當然具有程序上借鑒、參照的準則性意義,因為民主在創新的行為過程中,彰顯的是一種如同熊皮特所認為的“民主就是一種政治方法,也就是講,民主就是為達到立法或行政方面的政治決策而實行的某種形式的制度安排。民主方法就是那種認為做出政治決策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制度安排中某些人通過爭取人民選票獲得做出決策的權力。”

創制一項新的制度并執行屬于政治決策的范疇,政治決策要以民主而非專斷為手段取向的話就需要充分競爭的氣氛,各個不同的利益人在民主方法營造的制度安排的原則中充分表達、自由討論、發揮人類的智慧和創造力,“充分的競爭”對創制新的制度而言就是允許不同的“意見”、“觀點”、“可能的不同制度選擇”代表不同利益在一個平等的平臺上獲得充分尊重,自由地表達,也即“不同意見的競爭”,正是這些“意見”的競爭和討論表現的是不同利益的合理訴求在穩定的競爭狀態只能夠合法充分表達,才能提供新制度的多種選擇,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獲得“集中性”決斷的關懷和利益的整合。“集中”程序就是利益整合并最終形成新制度的過程,利益整合符合上述第一原則,正義性原則,利益是否整合,是否達到充分地整合是“集中性”程序是否發揮作用的評價標準。

四、政治制度的創新模式

創新的模式就是制度創新主要在哪種主體力量的支配或推動下,按照特定的程序、原則而形成的穩定化的方式。按照主體的不同,主要有國家主導型和社會推動型。

(1)國家主導型

宏觀主體占主導的創新模式。由于利益在社會轉型時期的新生、更替,制度供給和需求總是出現不平衡。發展中國家均存在制度供給不足和供給的正義性、合法性兩大缺失,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平,甚至相對與社會利益的自主性利益,國家借用擁有的強大資源主導創新,在一定時期,它是政治制度創新的決定性力量和主要的影響因素,尤其是在后發的現代化民族國家中更是如此。

就中國而言,國家主導的模式的主要特點表現在:

①有政府設置制度變遷的基本路向和準則——“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②政府以供給者的身份,通過法律、法規、政策等手段實施制度供給。

③政府設置制度進入堡壘,限制微觀主體的制度創新活動。

④政府有選擇地放松制度準入條件,促進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發生,并提高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2)社會推動型

公民及團體力量推動的創新模式。政治制度也是社會制度的一部分,社會自身的力量:由微觀的公民個體和中觀的公民組織、團體、協會等組合而成。當試圖解決利益沖突并走向一致時,不同的利益主體與人會在自愿合作的基礎上自發地倡導、組織和實行新的制度創新,程序上自上而下,往往由經濟領域向政治領域推進和滲透,走一種由外部向權威中心而最終取得突破性的變革的路徑。

作為對西方20世紀流行的新自由主義的國家適當干預市場經濟的福利國家在實踐上出現的政治權力的擴張而造成的公民個人和公民團體權利的受壓制的回應,市民社會理論轉向“公民社會”,更多闡釋公民社會的權利、義務和公民自治領域的構建。可以說,國家的職能范圍需要制約,社會的創新活力和自治的潛在優勢才能發揮出來。

國家與社會的互動性、互制性才是均衡的發展狀態,在政治制度的創新主體的傾向中,任何強調其中一種而偏頗另一種力量都是會導致不均衡的政治制度的出現的。因此,政治制度的創新的主體力量應是國家與社會力量的有機組合,而非僅僅是依仗單一的力量。

五、關于我國現階段政治制度創新思路的探討

(1)堅持和完善黨領導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長期實踐中逐步形成的,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社會主義民主建設離不開共產黨的領導。不要共產黨領導的民主,決不是社會主義的民主;離開了共產黨的領導,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設就可能走偏方向。堅持黨對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領導,必須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推進黨內民主建設。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高低,關系到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成敗。

黨內民主的狀況直接關系到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條切實可行、易于見效的途徑。如果黨內民主搞的不好,人民民主、社會主義民主就不可能建設好,相反,黨內民主搞好了,就會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的政治參與熱情,對全國、全社會范圍內的民主必然會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2)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

公民的政治參與是指公民依法通過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參加政治活動,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政治決策的行為。它是政治關系中公民政治權利得以實現的重要方式,反映著公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實現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是發展人民民主的內在要求,也是人民當家作主的主要形式。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進行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的民主意識不斷增強,公民政治參與的意識和程度都獲得了顯著的發展。但同時,生產力水平較低、公民文化素質不高、民主法治不健全等因素又影響和制約著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主動性。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必須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公民參與政治的多種形式。為此,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指出:通過體制創新,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從各個層次、各個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不斷擴大和保障廣大人民的民主權利,不斷增強黨和國家的活力。

(3)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

社會主義民主與社會主義法制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社會主義民主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內容和基礎,社會主義法制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體現和保障。只有在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與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也只有認真貫徹執行社會主義法律,堅持依法治國,使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才能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切實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實現。

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就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同時,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