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常任制的探索與思考

時間:2022-06-04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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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常任制的探索與思考

黨的*報告指出,要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選擇一些縣(市、區)試行黨代表大會常任制。這反映了我們黨對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認識的新進展,也指出了進一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的一個努力方向。敦煌市從20*年開始,就在兩個鄉鎮進行黨代表閉會期間開展活動試點工作,20*年在總結完善經驗后又在各鄉鎮全面推行,20*年開始實行市級黨代會常任制。通過近幾年的積極探索與實踐,我們積累了一些經驗,主要取得了“五個方面的成效”,得到了“三點啟示”。

“五個方面的成效”:一是構建政治保障機制,增強了黨代會常任制的運行動力。市鄉兩級都成立了領導小組,設立了黨代表聯絡辦公室。制定《敦煌市黨代表的權利和義務》,賦予了黨代表選舉權、表決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議權等六項權利,確保代表履職“有權”;明確了黨代表履行強化自身修養、樹立良好形象、發揮表率作用、密切聯系群眾、深入調查研究、定期述職等六項義務,確保代表履職“有責”;積極開展黨代表亮身份活動,將黨代表的照片、聯系方式、權利、義務、工作情況等向群眾公開,確保代表履職“有位”,有效增強了黨代表任期履職盡責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提高了黨代表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和實效性。二是構建參政議政機制,發揮了黨代表在民主決策中的參謀作用。建立了黨代表出席、列席重大會議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重大問題通報制度和黨代表提案等制度,通過市鄉每年召開黨代會年會、黨代表座談會、黨代表列席會議或定期組織黨代表開展調研檢查、評議監督等形式,組織黨代表出席列席重要會議,參與領導班子考核、科級干部公開選拔、評優樹模和全市重點工程建設,廣泛征求黨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切實增強了黨代表參政議政的主動性,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了科學、詳實的依據。三是構建聯系服務群眾機制,密切了黨代表同群眾之間的關系。建立黨代表分組活動、黨代表工作聯系等制度,根據所從事產業、行業的不同,將市鄉兩級黨代表劃分為66個聯絡小組,形成了市委委員與市黨代表、市黨代表與黨員群眾之間的聯系紐帶,聯絡小組每半年活動一次,每一年視察一次,通過走訪聯系、調查研究、組織懇談等方式方法,將基層的意愿及時反饋到了各級黨組織,進一步暢通了民主渠道,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四是構建意見建議辦理機制,促進了熱點難點問題的有效解決。制定了《關于黨代會常任制代表意見建議辦理辦法》,明確意見建議辦理的工作要求、質量標準、承辦時限和辦理程序,并將代表建議和人大、政協提案進行統一匯總歸類,組織召開人大代表、黨代表和政協委員意見建議交辦會議逐項落實。同時,采取獨立督辦、聯合督辦、現場督辦、領導督辦等多種形式,督促承辦單位加快辦理進度,限期予以落實,推動了意見建議辦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了辦理的質量和效果。五是構建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了對黨代表的民主監督力度。實行黨代表跟蹤管理制度,結合農村黨員“星級管理”活動,每年對黨代表進行年度評議,通過年初履諾,年終述職,把黨代表的工作和履職情況置于黨員群眾監督之下,使黨代表身上有責任,肩上有壓力。對群眾威信高、作用發揮好的“五星級”黨代表授予“優秀黨代表”稱號,并將其作為評優樹模、外出考察學習和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形成了黨代表發揮作用的動力機制,確保了黨代表任期制的工作質量。同時,以在職黨員“雙重管理”活動為載體,建立了社區黨代表作用發揮的監督管理機制,將黨代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權交給社區群眾,從根本上解決了黨代表工作組織松散,作用發揮不充分,管理監督乏力等突出問題,為黨代會常任制和黨代表任期制的順利實施提供了組織保障。

“三點啟示”:一是實現黨委決策的科學化必須推行黨代會常任制。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是減少和避免決策失誤的重要前提,也是全面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舉措。要實現黨委決策的科學化必須建立起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民主決策機制。實行黨代會常任制,不僅可以在會前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黨代表、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而且有助于凝聚共識,取得黨代表、黨員群眾的理解,使決策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從制度上保障黨內民主的充分發揚,避免重大決策失誤,增強了黨內決策在廣大黨員群眾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二是實現黨代表行使權利的制度化必須推行黨代會常任制。通過每年召開大會,有利于發揮黨代會最高權力機關的作用,使黨代表依托代表大會這個重要載體充分行使代表權利、參與黨內事務,增強代表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同時,黨代表通過各種有組織的活動方式有利于在黨內決策、黨內管理、黨內監督等方面發揮黨代表的作用。推行黨代會常任制還從制度環節上規范了對黨代表在黨代表大會期間以及閉會期間的工作職責、活動形式,明確了代表監督、評議的對象、形式和內容,推進了黨內民主政治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三是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必須推行黨代會常任制。健全完善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發揮黨委對同級人大、政府、政協等各種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是當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迫切任務。實行黨代會常任制,能夠使黨委及時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部署進行充分討論醞釀,集體決定。人代會、政協會按照黨代會年會的精神召開會議,及時把黨委的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變為各個階層和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具體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充分維護黨代會年會的權威性,有利于促進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廣大黨員的思維方式、工作方法的轉換和調整,推動黨的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的變革。

黨代會常任制的推行對于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改進黨的執政方式和領導方式,推進黨的制度創新和工作機制創新,加強黨的的執政能力建設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結合敦煌試點的經驗,我認為今后要全面推行黨代會常任制工作,必須要處理好“三個關系”。一要處理好黨代會與常委會、全委會之間的關系。實行黨代會常任制后必然會對全委會、常委會的運行產生一定影響。為此,要從完善運行機制入手,完善全委會、常委會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建立健全常委會向全委會、全委會和紀委會向黨代會報告工作等相關制度,強化常委會的執行職能,規范紀委會的運行,進一步發揮全委會作用,確立黨代會在黨的地方領導中的最高權力地位。二要處理好黨代會與人代會、政協會之間的關系。人代會、政協會實行的都是年會制,其代表、委員都是常任的,而且部分代表委員與黨代表是有交叉的。實行黨代會年會制以后,必須強調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始終堅持黨委對重大問題的領導權,在工作程序上,應先召開黨代會年會,再召開人大、政協會議,使黨代會年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對人大、政協會議起指導作用,并根據人大、政府、政協的職能把黨委的主張和意見落到實處,從而形成“黨委決策、人大決定、政府行政、政協監督”的運行機制。三要處理好黨代表大會與常任制年會之間的關系。黨代會重點總結上一屆、安排下一屆的工作,年會是對黨代會確定的目標任務的分年度、分階段具體實施。因此,黨代會要注重對長遠目標任務的謀劃,年會要注重年度之間的工作延續性,并要根據形勢發展的變化對黨代會所確定的5年目標任務進行必要的調整,保證和監督黨的代表大會提出的各項工作目標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