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商業賄賂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3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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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商業賄賂調研報告

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的危害一是造成經營者之間的不平等競爭,使市場競爭變成賄賂、人情和關系網的惡性博弈;二是造成藥品價格虛高,高定價、高回扣,加重患者負擔。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列為治理重點,要求依法嚴厲查處,治理工作刻不容緩。

一、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的現狀和特點

1、有的醫院領導利用新藥、醫療器械采購權收受醫藥代表的賄賂,放棄監督管理,給商業賄賂敞開綠燈。新藥和部分醫療器械由醫院自主采購,其決定權在醫院領導手中。醫藥代表通過行賄醫院領導實現新藥和醫療器械的銷售,已成為最常用的促銷手段。新藥基本上是高定價、高回扣,醫生在利益的驅動下,盡量讓患者使用這種新藥,眾多醫生的共同作用使新藥的使用量猛增。醫院領導能覺察到這種情況,并知道其癥結所在,但因其自身已收受了醫藥代表的好處,能管但不敢管,只能聽之任之放任自流,由此造成所在醫院商業賄賂泛濫下去。

2、有的醫院藥劑科負責人利用藥品采購的選擇權,大肆收受商業賄賂。在藥品采購環節,藥劑科負責人地位舉足輕重,有權在集中采購確定的藥品目錄內,自主選擇經營單位,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藥品回扣的多寡成為藥劑科負責人選擇藥品經營者的主導因素。另外,有的藥劑科負責人經常協助醫藥代表推銷新藥,充當人,即受賄又行賄。

3、有的醫生主要通過處方權獲取商業賄賂。藥品進入醫院以后,如果不能最終實現銷售,醫藥代表的利益就無法實現,因此,給醫生回扣也是醫藥代表促銷的常用手段。醫生通過開處方把有回扣的藥品銷售給患者,定期按處方量從醫藥代表或其人那里收取回扣。

二、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發生的原因分析

1、藥品生產企業的低水平重復生產和廣泛存在的醫藥代表對藥品回扣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我國制藥企業有近7000家,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醫藥生產能力嚴重過剩。主要原料藥的生產能力利用率不到50%,制劑五大類的生產能力利用率只有40%到50%,同業競爭相當激烈。藥品生產企業為了促銷,從藥品的宣傳費、處方費、折扣讓利,發展到高額回扣,使藥品回扣之風越刮越烈。

2、藥品市場供大于求的局面,滋生出特殊的從業人員--醫藥代表。無論是醫藥生產企業的藥品代表,還是醫藥經營公司的醫藥代表,其本質都是掛靠在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個體經營者。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為醫藥代表提供“證照”、代開發票等便利條件,醫藥代表向被掛靠的企業繳納一定的管理費或手續費,不受法人監管,不承擔民事責任。醫藥代表獲取更多利益的唯一途徑是擴大藥品的銷售,自身條件又決定無法靠提高產品質量和提高服務水平來達到上述目標,因此,賄賂醫院領導和醫生,使醫院能夠最大限度地使用其藥品,成為醫藥代表最常用的殺手锏,可以說醫藥代表的廣泛存在以及現存藥品銷售機制對藥品回扣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3、醫院體制及管理上的某些缺陷所致。國有醫院由于財政補貼有限,醫療服務收費又很低,醫院通過經營藥品獲取利益補償經費不足。醫院既是醫療機構同時又是藥品經營企業,具有雙重職能。在藥品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下,藥品生產企業處于弱勢地位,不得不滿足一些醫療機構的不合理要求。

4、現行藥品集中采購制度還存在某些漏洞,不能有效預防商業賄賂的發生。建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本意在于預防和減少商業賄賂的發生。這種制度實行之初,發揮過正面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外部環境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藥品集中采購制度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現行的藥品集中采購制度,規定同類藥品確定三家中標單位,這三家中標單位為實現藥品銷售又必然展開“二次”競爭,藥品回扣的蔓延并沒有由于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實施而消亡。

5、新藥由醫院自主采購,給商業賄賂留下了蔓延的空間。近幾年來,我國每年有上千種新藥上市,高定價、高回扣是新藥的特點,醫藥生產企業為追求自身利益不斷地推出新藥,通過高定價、高回扣,占領銷售市場。有的醫院自主采購新藥后,通過高價藥獲得更多的經營收入,高回扣更讓有些人垂涎三尺,導致商業賄賂案件不斷發生。

6、有的醫務工作者的主觀因素。有的醫生漠視職業道德、制度規范和法紀,通過開大處方、高價藥收受藥品回扣。另外,觀念上模糊不清使部分醫生認為收受回扣與接受患者紅包只是違反了職業道德,一旦思想上接受了這種“潛規則”,勢必影響醫生職業行為的規范。

三、治理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的對策建議

1、依紀依法嚴厲懲處,是治理醫療衛生系統商業賄賂有效手段。醫生借助公共資源為自己牟利,其成本由普通患者來承擔,從維護社會最低正義標準來看,必須依紀依法進行嚴懲。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通過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紀律等多種手段,使醫生收受藥品回扣成為高風險、高代價的行為而不敢違。與此同時,加大對行賄者打擊力度,建立行賄人檔案,對有不良記錄的醫藥代表及所掛靠的公司納入“黑名單”,禁止進入藥品經營市場。醫療衛生主管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

2、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試行醫藥分離。經濟學理論認為,半市場半政府的制度是最壞的制度,它既缺失公平又沒有效率,還可能是權力尋租的溫床。藥品市場正是這種制度安排的典型。醫藥分離后,醫院只從事醫療活動,藥品經營業務從醫院中分離出去,由其他法人承擔,藥品市場將成為完全競爭的市場,價值規律發揮作用,在藥品市場供大于求的情況下,藥品價格回歸價值的趨勢不可避免,藥品價格嚴重虛高的局面將改變,患者的醫療費用會大幅度下降,成為最大的受益者。政府通過增加財政補助,彌補醫院退出藥品經營所造成的經費不足。

3、完善藥品集中采購管理制度。現行的藥品集中采購制度,要研究解決有效防止商業賄賂“二次”發生的辦法,必須建立更加公開、公平、公正的藥品集中采購制度。要建立新藥采購專項制度,規范醫院新藥采購的提出、藥事委員會的審批的原則和程序。為防止新藥采購集中審批產生同樣問題或少數人壟斷,可以建立有較多專家組成的藥事委員會,通過抽簽確定5-7人記名投票行使新藥采購審批權,同時加強新藥使用過程中管理和監督,重點監控使用量。

4、加強醫務工作者職業道德教育。誠信意識、職業道德和法律紀律的教育是抵制商業賄賂的基礎。在提高醫務工作者的生活水平的同時,必須加強對醫務工作者的法制、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宣傳正面典型,宏揚正氣,提高抵制商業賄賂的自覺性和廉潔從醫意識,樹立良好醫德醫風。(劉景洪、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