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9-24 0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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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主要領導關于做好校園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類學校安全事故發生,經研究,決定在全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學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一步筑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校園安全工作理念,校園安全工作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完善,校園安全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得到嚴格落實,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各類隱患、漏洞和薄弱環節得到徹底整改,各類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零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組織實施

本次學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從9月中旬起至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校自查階段(9月10日至9月14日)。

各級各類學校要對校園安全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做到全覆蓋、無遺漏,對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建立風險隱患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落實整改措施。要建立健全包干整改制度,逐項落實包干領導和具體責任人,跟蹤督促整改到位,堅決做到安全管理零縫隙、隱患排查零死角、安全事故零發生,以實之又實、細之又細、嚴之又嚴的工作態度完成自查自糾,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區校安委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責,配合做好相關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街鎮要做好工作部署和督導落實,及時梳理匯總掌握有關情況。

(二)集中整治階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級各類學校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能現場解決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實行閉環管理,做到“整改一處、銷號一處”,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過場。要舉一反三,不留死角,不余盲區,堅決消除各類安全隱患,教育部門和學校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各街鎮要做好協調處理和兜底保障。

(三)交叉檢查階段(10月1日至10月17日)。

在各學校完成自查的基礎上,按照前期學校間交叉檢查分組,進一步開展學校間交叉檢查。交叉檢查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檢查責任,形成問題隱患清單,并將檢查結果反饋給區教體局,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每個街鎮中小學和中心幼兒園、區直幼兒園必查。

(四)區級抽查階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

區級層面將抽調教育、公安、衛健、市場監管、應急、消防等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接鎮排查整治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時間不少于3天,檢查學校不少于18所,檢查結果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認真,整改不到位,聽任隱患問題長期存在的,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問責。

三、排點

(一)安全責任制落實。根據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和屬地管理原則,街鎮黨工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各級各類學校落實學校安全主體責任情況。

(二)疫情防控。學校是否明確職責分工,是否專題研究疫情防控,是否部署防控措施,是否制定開學工作方案;消毒清潔、體溫測量、進出管理等相關內容是否完備;是否明確各環節負責人,消毒場所、頻次、消毒劑使用是否科學、準確。廁所消殺和教室通風制度是否落實;廢棄口罩垃圾桶設置位置、數量,是否按要求規范管理。

(三)食堂食品衛生安全。以學校食堂、學生營養餐為重點,對食堂安全管理制度、責任書簽訂、應急預案、電氣和燃氣線路檢測、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以及食品原料采購、留存、加工、銷售、留樣等各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的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學校飲用水水源情況,對有自備井的學校,要逐一核實使用情況,重點查驗是否定期進行檢測,并取得水質檢測合格報告。

(四)消防安全。以宿舍樓、教學樓、實驗室、食堂、體育館、圖書館、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重點排查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定期維護保養并保持完整好用,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進行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外墻保溫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相關人員是否掌握“四個能力”等情況。

(五)校園三防建設。以校園安保體系建設和警校聯動機制建設為重點,著重檢查是否設置保衛室,專職保安人員配備情況,保安人員是否配備基本的防護裝備;有無重點部位視頻監控和報警設施及監控值班記錄,一鍵報警設施是否接入公安機關報警平臺;校園是否實現封閉化管理,是否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護學崗設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門口是否設置防沖撞圍墻或其他實體屏障;學校圍墻(欄)高度是否達到2米。

(六)校園及周邊治理。著重檢查是否會同政法、公安等部門建立校園周邊巡邏勤務機制,組織警力在重點時段、路段開展巡邏防控;是否開展涉校涉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落實校園周邊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物品排查管控措施。校園周邊是否存在網吧、學生托管點、小旅館、娛樂場所、無證攤販等治安、衛生亂點,校園周邊是否存在化工廠、危化品倉庫、加油站、油氣管道、重污染源、危險山體及水域等重大安全隱患。

(七)校車安全。圍繞校車和接送師生車輛,著重檢查是否建立落實校園交通安全制度和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經常開展校車事故應急處置演練和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校車服務提供者是否與學校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及備案情況。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是否嚴格落實“五有”(即每臺車都有管理臺賬、有安全責任人、有安全承諾、有安全檢查記錄、有安全設施)。校車駕駛人是否具備法定資質和規定條件,隨車照管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八)校舍安全。著重檢查校園內有無險情校舍;排查出的險情校舍是否已由專業部門鑒定;有無鑒定的危房校舍、其中有無D級危房校舍;對險情校舍是否采取了避險措施;對借用周轉房上課的學校,周轉房的安全狀況;校內施工場地是否已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校內外排水系統是否暢通、校內外用電線路是否規范;學校周邊泄洪溝、高壓線及其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九)重要場所和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著重檢查是否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學生通道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要設置警示標志或采取防護設施。實驗課、體育課是否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是否開展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摸排,是否建立特異體質學生臺賬。是否針對性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十)學生防溺水。防溺水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是否認真開展隱患水域排查和監管,推進防溺水智能化系統建設情況,是否實行水域監控全覆蓋。各學校是否認真開展防溺水知識宣傳教育,教師包保責任是否嚴格落實到位,是否定期提醒家長,做到齊抓共管和聯防聯控。

(十一)預防校園欺凌。著重檢查是否配有專職心理教師,是否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全面摸排,是否建立臺賬;是否對相關學生進行心理干預,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是否對外公開校園欺凌舉報電話;是否定期開展法制教育,是否配備法治副校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鎮要深入研究本街鎮學校安全形勢,嚴格落實學校安全責任,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組織、親自部署、親自協調推進;分管負責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要全力抓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學校安全集中整治。

(二)落實工作責任。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教育、公安、衛生健康、應急、市場監管、消防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學校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學校安全工作格局。

(三)嚴格信息報送。各街鎮要將學校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自查報告于9月14日前報區校安委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