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初探
時間:2022-06-13 0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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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
幼兒園音樂教學模式的探索與實踐,是在深化幼兒教育改革,全面實施素質啟蒙教育,迎接新世紀到來的背景下出現的。這是素質教育所提出的要求。
一、意義與目的
音樂教育,歷來是幼兒教育中不可缺少的內容,我們所研究的音樂教學模式力求合乎幼兒的身心特點,以審美為核心,以幼兒愉悅感受和積極主動參與音樂活動為出發點,初步培養他們正確的審美觀、健康的審美情趣,擴展其知識以及感受美、表現美、創造美的能力。它有利于促進幼兒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塑造完美的人格,并借助音樂獲得積極的人生經驗。我們結合本區教研的重點,于九八年探究和建立“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模式的構想與實踐,旨在強化幼兒音樂教育的功能,優化教師的教學行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高幼教質量,促使全體幼兒在原有基礎上得以全面、和諧、自主地發展。
二、內容與方法
幼兒園的教學模式一般是指:根據一定的教育目標,在一定的教育理論和教育原則的指導下,對設計的教學結構,以及相關的教學策略等因素進行優化組合而成的相對穩定而又概括的范型,其核心問題是教學結構,主要制約因素是教學目標和教育理論。根據幼兒園教學模式應含有的內涵,本模式確立的主要研究內容是:1、理論依據及基木思想,2、結構程序及教學指導。
在“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的研究中,我們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歸納法和驗證法,即:將理論依據、特級教師的教學經驗、市幼教中心教研組的“建模”成果,以及本區幼兒園音樂教育改革實踐的體會,予以歸納并進行理性和邏輯性的分析,同時,為了論證本模式的可靠性,我們分期在機關幼兒園等進行試驗、并逐步修正、完善。因此,本模式的研究過程,緣由是問題,動力是認識,起點是經驗,過程是驗證、形成是歸納。
三、結果與結論
“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的研究,經過:理論學習→實踐研究→專題討論
→實際探索→改進教學→推廣延用
前后近二個學期,其結果如下:
(一)理論依據及基本思想
在構建本模式的過程中,主要的理論依據是:音樂起源中的“情感表達說”、市幼教中心教研組首建的“體驗型”、“表現型”教學模式所依據的理論、幼兒心理學,以及多位幼兒教育專家的教育經驗。
廣泛的教學模式的研究,我們首先想探究的模式是融“體驗型”和“表現型”幼兒教學模式中主要思想為一體,且符合音樂本質特性及音樂教育規律的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為此我們剖析了多位幼兒音樂教育專家的教育經驗后發現眾多幼兒音樂教育專家,除教育風格不一,特色各異外,在教學方法有一點是相通的,那就是“以感受促表現”。由此培養的孩子,都能歌善舞,想象豐富,思維敏捷、全面發展。憑借上述思想理論的基礎,我們初步構思形成了一種較適于幼兒音樂教學活動的,上有一定理論指導的,下有相應操作程序的“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
(二)結構程序及教學指導
教學結構程序是模式的表現形式和中心內容,我們所構想的結構程序為:
傾聽入趣→感受體驗→想象表現
其一、音樂是聽覺藝術。人們對音樂的感知首先是通過耳朵的感受來進行的,以音響感知為情感培養的觸發點,從而使幼兒感受體驗到音樂的美感和所蘊含的情感內涵,這當該是本模式結構程序的第一步。幼兒教師在進行教學指導時,可采用以下辦法:1、利用和創設相適宜的傾聽音樂的環境,營造一種有利于幼兒傾聽感受的生動場面,2、巧設提問,引導傾聽,激發學習的興趣,使幼兒在聽賞中,自然地入情入境,并產生濃厚的學習興趣。
其二、音樂屬“感性”教育,它又是情感藝術,所以“感受和體驗”是幼兒音樂入門的關鍵。我們將“感受體驗”作為本模式結構程序的第二步,即主體部分。在教學指導中。可參用以下辦法:1、寓感受、體驗音樂作品于游戲之中;2、整體或分段感受,逐步理解與感悟;3、聽、想、說、唱、動、奏等方式融合,多渠道,多形式體驗;4、借助設問、提問和簡潔講述,引導深刻感受、體驗音樂語言要素。
其三:音樂這一“看不見,摸不著”的審美對象,往往需要在個人生活體驗和知識積累的基礎上,通過感知、聯想、共鳴、想象等一系列心理過程來進行。并通過“表現”使其外顯。所以,音樂還是門表現藝術,感受音樂是和表現音樂緊緊地連在一起的。所以,在傾聽、感受、體驗音樂的同時,促進幼兒的豐富想象和大膽表現,是符合一切審美教育的共同規律的,這對培養陶冶幼兒的美感和個性大有益處。因此,通過音樂想象力的培養,激勵幼兒進行創造性的音樂表現,既是幼兒學習音樂的目的之一,也是幼兒教師的神圣職責。“想象表現”作為本模式結構程序的第三步,即重點部分,是十分必要的,幼兒教師在指導教學時可借用如下方法:1、引導模仿,啟發想象,開展即興表演;2、創編歌舞、配奏樂器,巧用電化多媒體;3、以想帶動,學用結合,嘗試再造創新。
通過近一年的對于“感受表現型”幼兒音樂教學模式的研究,我們認為:
(一)本模式適用于幼兒音樂教學活動,并在實施素質啟蒙教育的今天,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穩定性;(二)本模式主導下的音樂教學活動,雖不能涵蓋幼兒素質啟蒙教育的方方面面,但它能牽一發而動全身,促進幼兒音樂教學中實施素質啟蒙教育的進程。
四、思考與建議
“感受表現型”
幼兒音樂教學活動模式,經過二個學期的實踐和研究,已初定成型,為了使之更為完善,還有待于作進一步的學習研究和實踐總結,而且模式不是萬能的我們不能迷信模式,應當對模式有正確的態度。
教學模式是連接教育理論和教育實踐的橋梁,對理論和實踐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然而,模式的構建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它不可能只遵循一種邏輯形式,任何一類教學活動都有其內在規律可循,這種內在的規律的具體體現應該是千差萬別的,或有可取的一面,也有它的局限性。所以“模式”在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會隨著時代的步伐而發展,會隨著人們對教育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而使其外在形態不斷變化,以適應新教育目標的需要。可見,“教學模式”是一門可持續性研究和發展的課程,需要和廣大的教師一起不斷地研究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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