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自傳撰寫技巧
時間:2022-05-23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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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的內容應包含以下項目:
a.應征之工作項目(含工作名稱及工作內容)
b.個人基本資料(性別,出生年月日,電話,通訊處及男性的兵役狀況)
c.學歷(高中以上學校名稱、科系與輔系、就讀時間、畢肄業等)
d.經歷(含兼差、打工、社團活動、義務工作、研究工作等)
e.能力與專長(認證資格、受獎、作品、興趣等)
f.希望待遇與工作地點。
g.自傳。
a.應征工作:若有不只一項的志愿,應列出優先級,較易應征到合志愿的工作機會。
b.個人資料:若有某些工作特殊需要之資料,如身高,體重等,也應詳細填寫。
c.照片:應以莊重成熟為宜,切勿使用藝術沙龍照片。
d.聯絡:如果只有晚上才有人在家,最好能夠提供另一支白天聯絡電話由親友代為接聽傳達,有呼叫器或手機更好。
e.學歷:若有自己進修的課程或優異的學科成績皆應填寫,以突出個人的好學。
f.經歷:應屆畢業生多缺乏工作經歷,然此項仍不應空白,以免失去競爭條件,宜以前述各種經歷及男生服兵役的職務內容突顯自己。
h.能力與專長:語文能力(說、聽、寫),機械操作能力(如:計算機、打字、交通工具等),與工作有關的社團活動經驗以及個人特殊興趣專長,均可列入。此外雇主亦相當注重應征者取得之專長認證資格。
i.希望待遇:新進人員不宜太過計較薪資,宜多考慮工作之學習與發展機會。若應征較具規模的企業,不妨填上「依公司規定敘薪」字樣。
j.自傳:自傳與履歷表相較,表達形式更為自由,宜掌握此一特點,以較為感性的訴求呈現個人風格、特色與生活經驗。因此,自傳書寫之形式口吻,可以記事抒情方式為之,內容結構百分之六十為工作相關之事項,其余介紹個人之家庭、生活、志向抱負、生涯目標等,字數以八百字至一千字,若是附于履歷表后之自傳,則以三百至六百字為宜。
3.撰寫原則:
a.多搜集企業資料;
b.忌用影本;
c.自行設計;
d.字跡工整;
e.避免涂改;
f.資料詳實完整;
g.避免中英文合并之履歷表;
h.自傳部分應把握重點,態度積極不夸張,少作批評或高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