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村黨支部作用思考
時間:2022-10-16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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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村民自治是我們黨領導廣大農民建設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的偉大創造,同時也是我們黨領導農村工作的一次重大變革。它打破了鄉村黨組織領導農村工作的原有模式和具體的工作格局,使村黨支部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經調查,這些問題在我市部分村“兩委”換屆后表現得尤為突出。具體表現為:部分村黨支部在實行村民自治后感到很不適應,不能對自身作用進行重新定位,找不準工作的著力點,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村級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在村民自治條件下,如何充分發揮村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是目前農村基層黨組織正在努力思考的一個現實問題,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嶄新課題。
一、影響和制約村黨支部發揮作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一)村黨支部的領導方式和方法不適應。多少年來一直是黨支部包攬村里的一切事務,工作方法多是簡單的行政命令手段,辦事方式多是封閉的。實行村民自治后,村黨支部原來的工作程序被打破,原來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與村民自治相“撞車”。部分村黨支部雖然在“撞車”中醒悟,開始轉變領導方式和領導方法,但是這種轉變的角度很小,傳統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在目前仍然占主導地位。
(二)村黨支部作為領導核心.其職責不明晰。村委會組織法對村委會的職責規定得很清楚。按其職責規定,村委會已對村里的具體事務“包羅萬象”。在這種情況下,村黨支部除自身建設以外,做哪些工作?又怎么在村民自治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均不明晰。由于這些問題的不明晰,村黨支部或越俎代庖式地代替村委會,或無所作為,難以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
(三)村干部和村民的素質與實行村民自治要求的差距較大。現階段村干部和村民的整體素質不高,駕馭復雜局面和參與管理村里事務的能力差,導致現階段村民自治是低水平、低層次的,也影響村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的充分發揮。
(四)村黨支部在村民自治與上級領導的夾縫中工作,難以做到村民自治、上級滿意兩全其美。村里的工作,一方面要實行村民自治,另一方面,要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上級部置的工作任務有的與村民的需求、與農村的實際相矛盾、相對撞,但又必須完成,這樣,村黨支部往往只得不顧村民自治而行政命令式地組織群眾完成工作任務。
二、村民自治條件下,村黨支部發揮作用的對策思考
解決村民自治條件下黨支部所面臨的問題,更好地發揮黨支部的作用,關鍵是把握以下四個環節:
(一)明確工作職責。村黨支部在領導村民自治中的職責主要包括領導、組織、支持、監督四個方面。
領導。一是政治領導。在政治上保證村委會必須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工作。二是思想領導。要教育好廣大黨員和群眾正確對待和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關系,提高他們的素質,提高他們實行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組織。村黨支部要深入村民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精心組織、精心指導,并幫助建章立制。同時要教育和組織黨員獻計獻策,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以組織的優勢保證村民自治健康開展。
支持。支持村委會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保障民主管理。對村委會、材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大會決定的事項,都要大力支持,并教育共產黨員帶頭執行,嚴格遵守。
監督。監督村委會依法辦事,按村里的有關章程、制度辦事使其能代表和維護絕大多數村民的利益。
(二)改進領導方式。主要實現四個轉變,一是由管瑣事向管大事轉變。村黨支部要逐步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精力用于規劃全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方向、重大問題的把握和決策,用于對村民自治的領導和指導。二是由越俎代庖向充分發揮村委會作用轉變。村委會按法定程序決定的事項,應當由村委會出面辦理。村黨支部不要包辦代替,更不要發號施令。三是由簡單的行政命令手段向依靠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轉變。要特別注意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開展重要工作之前,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廣大村民人人明白,自覺參與。四是由封閉的辦事方式向公開的方式轉變。當前,要注意規范和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要指導村委會切實做村務和財務真公開,避免形式主義,弄虛作假。
(三)建好村干部隊伍。抓村干部隊伍,關鍵是加強村黨支部班子建設。要采取多種辦法,選準配強村黨支部書記,并切實做好村黨支部書記后備人選的培養工作。同時,要選準配好村黨支部委員,加強對村黨支部委員的培養鍛煉,提高村黨支部班子的整體素質。
(四)健全決策程序。在農村,目前是行政命令與村民自治的交替、轉軌時期,村民素質不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不強,面對這種實際狀況,必須加強對村民自治的領導,健全決策程序,以保證村黨支部領導核心作用的發揮和村民自治的健康運作。從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看,各地對村里重大事務的決策程序,基本上都是村黨支部班子拿意見──黨員會議醞釀──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這個決策程序雖然明顯地體現了村黨支部的地位和作用,但卻違背了村委會組織法。對這樣的決策程序應當修訂和完善,做到合法??蓢L試建立這樣的一個決策程序:村黨支委、村委會聯合召開會議,研究討論,拿出意見──黨員會議醞釀──提交村民代表討論──村委會出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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