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城市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時間:2022-04-30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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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城市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是針對城管工作的階段性和連續性特點,以行政管理的長期效益為評判指標,由城管部門通過發揮行政管理各要素及各環節的綜合作用,最終實現行政管理效率的一種工作機制。建立城市管理的長效工作機制,是新時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關城管事業能否邁入良性發展軌道的基礎環節。所以,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一、當前影響城管工作長效管理的主要問題
城管工作效率,是衡量城市管理行政活動優劣的綜合指標,它是我們城管部門一切管理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城管工作效率主要包括短期效率和長期效率兩個方面,它的體現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從我市的情況來看,嚴重影響長效管理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點:
1.效率觀念淡薄,城管執法缺乏內在動力。城市管理關鍵靠人。當前,我們這支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錯,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思想上不求進步,充“阿混”。有的隊員認為城管工作地位低待遇差,干不出什么花頭。這些同志沒有長遠觀念,思想不穩定,態度不端正,混一天算一天,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做天和尚撞天鐘,得過且過。二是工作上不肯主動,當“跟班”。一些隊員認為城管工作是一項得罪人的苦差使,小地方人面熟,抬頭不見低頭見,管理少種刺遇事多栽花,故對違法違規問題熟視無睹、敷衍了事,在工作上不主動、不熱情、不負責。三是學習上不下功夫,學“南郭”。個別隊員把城管工作看成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認為只不過是“耍耍嘴皮子、動動手腕子、跑跑腳板子”,干這種粗活是沒有必要進行學習的,或者說是學與不學一個樣的。這些問題的存在,不利于積極性的調動,不利于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嚴重地影響著城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是建立城管長效工作機制,所必需解決的一個首要問題。
2.管理模式陳舊,城管執法缺乏社會基礎。許多同志都感到城管工作不好做,廣大市民似乎與我們隔著一堵墻,要么是漠不關心,要么是奇缺乏真心,要么是過于“熱心”。我們認為,造成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我們的管理模式還不夠完善,缺乏堅實的群眾基礎。第一,管理的重點還停留于面上,群眾性不強。管理工作以面上為主,嚴防嚴控,反映的僅僅是行政主管部門的意志,沒有把群眾的意愿結合到城管執法工作中來,特別是一些階段性的環境整治活動,聲勢大回潮快,極為市民所反感。第二,管理的力量還立足于專業隊伍,參與性不廣。沒有充分調動群眾的熱情,將城管執法置身于群眾之外,失去了與群眾必要的溝通和聯系,使城管工作處于一種“單打獨斗、孤軍作戰”的尷尬境地。第三,管理方式還倚重于管罰,親和力不足。由于我們的管理對象以弱勢群體為主,對這些特殊群體,稍有不注意方式方法和不講究工作策略的疏忽,就易引起對抗和沖突,給群眾留下不好的映象。應該說,這些年通過我們的自身建設,城管隊伍的社會形象有所提升,但“開口訓人、伸手奪秤”的問題,還是時有發生。這是建立城管長效工作機制,所必需解決的一個基礎問題。
3.工作方法簡單,城管執法凸顯重復低效。認為城管工作無非是糾糾章、罰罰款,對城市管理調查研究不夠,缺乏治本的辦法和措施。特別是對城市管理中暴露出來的一些“老、大、難”問題,缺乏正確對待的態度、深入研究的耐心、徹底根治的決心。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的工作尚側重于治標,追求的僅僅是當前效益,這對長遠來講,作用不大。首先,不利于城管工作的良性發展。城市管理具有階段性和連續性的特征,如果不能將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結合起來,進行全面考慮和統籌安排,就容易產生只顧當前效益而忽視長遠效益的問題,這無益于整個城管事業的發展。其次,不利于深層次問題的解決。常規的工作方法,只能使用我們浮于面上管理。這種治標的“療法”,觸及不了管理領域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以致我們的工作重復低效,起色不大,效果不佳。這是建立城管長效工作機制,所必需解決的一個重點問題。
二、建立城市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的一些膚淺想法
任何一項行政管理活動,都必需追求行政效率,這是行政管理活動的整體要求。為此,我們應立足于當前,著眼于長遠,以建立城市管理長效工作機制為目標,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充分發揮行政各要素及各環節的作用,著力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使城管事業逐步跨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1.重點放到隊伍建設,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管理機制
城市管理要獲得成功的關鍵環節,是要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智慧和才能,這就是所謂的“人本原理”。因此,我們必須以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城管隊伍為切入點,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環節,切實加強隊伍建設。首先,要建立嚴格的人事錄用制度。城管人員肩負著管理城市的艱巨任務和光榮使命,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直接影響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決不能允許有砸城管牌子、損政府聲譽的問題出現。必須嚴把城管人員的“入口關”,切實做到“凡進必考”,盡可能地把一些作風正、文化高、素質好,能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優秀人才,充入到我們的這支隊伍中來。其次,要加強嚴格的崗位培訓管理。要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因人施教,堅持不懈地開展城管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城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具體可在“三個結合”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崗位培訓與日常的管理和執法工作結合起來。執法人員不僅要知法懂法,更要善于用法,要通過崗位培訓,把學到的法律和業務知識應用到本職崗位的實踐中來,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自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各類行政事務和違法行為;二是要把崗位培訓與解決城管疑難問題結合起來。在城市管理中,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解決,如跨門營業、流動攤販、亂停亂放、亂貼亂寫等城市六亂問題,長期來禁而不止、治而不絕,缺乏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根治對策,嚴重影響著城市管理的效果。我們可在崗位培訓中,引導城管人員邊工作邊調查邊研究,集思廣益,深挖根源,巧治“頑癥”;三是要把崗位培訓與鼓勵工作創新結合起來。城市管理是一門新的課題,它沒有理論可指導,也沒有經驗可借鑒。特別是城市管理施行綜合執法這一新體制后,更要求我們要“用創新的思維想城管、用創新的觀點看城管、用創新的精神干城管”。這是探索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城管工作效率的關鍵所在。其三,要進一步加強城管人員的考核、監督、獎懲、升降等配套制度建設。以尊重人、信任人、關懷人和合理使用人為出發點,逐步完善城管隊伍的內部管理制度,并通過制度的落實和調節,充分發揮城管隊員的積極性及他們的特長、能力和個性,使他們在城市管理的崗位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華。特別是對熱愛崗位、主動負責、樂于奉獻、敢抓敢管的優秀人員,要敢于打破用人的身份界限,大膽提拔大膽使用。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增強管理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調動他們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發揮他們的創造性,不斷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
2.重力轉到街段管理,建立高效務實的面上工作機制
城市管理的基礎在街段。一定要根據街段管理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特點,把街段管理列為城市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來研究,并重新進行定位和布局。第一,認真貫徹《寧波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全面落實衛生責任區制度。把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這是城管工作管理模式轉換的基礎環節。我們可在原“門前三包”的基礎上,與臨街單位和個人簽訂《衛生責任狀》,并責成街段管理人員加強日常的執法監察。同時,要設計一些載體,如開展評比“一月一星”、“街段之星”等活動,適時表彰、獎勵能自覺服從管理、履行衛生區責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把衛生責任區工作真正落到實處,使城管工作體現出廣泛的群眾參與性。第二,積極推進勤務制度改革,盡快健全街段管理崗位目標責任制。完善街段管理體制,關鍵要研究管理的方法、管理的內容、管理的要求以及考核的標準和獎懲的措施。一般可采取包路到人制,以徒步管理為主,輔之機動巡邏。城管部門要將街段管理的具體職責、內容和要求,以責任制的形式分解到人,同時建立督查考核機構,加大考查力度,及時兌現獎懲措施,將街段管理人員的經濟收入與工作實績掛起鉤來,促使管理人員全面擔負起街段管理的工作責任來,以改變過去那種“蜻蜓點水”式的管理方法。第三,仔細分析城管難點問題,牢牢把握城市管理的“主動權”。要從長效管理的高度出發,立足現狀,著力解決城市管理中牽制我們精力的疑難問題。如車輛亂停放問題、占道設攤問題、城市“牛皮癬”問題等等,這些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將對城管工作能否擺脫目前的窘境,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各地可以從自身的實際出發,發揮優勢挖掘潛力,多方入手多管齊下,通過借助各方面的條件和資源,認真加以解決。如我市在處理流動攤販這個棘手問題時,就強調一個“疏”字,通過設立“二場二城(建材市場、綜合市場、夜宵城、洗車城)”以及鼓勵服務性攤點進社區、開辟水果經營一條街等措施,合理分流流動攤點217只,有力地緩解了街段管理的壓力;在治理城市“牛皮癬”中,我們推出了重獎措施(抓住1人獎200元),鼓勵市民參與管理,使制癬者處于人民戰爭的大海之中,不敢再輕舉妄動。總之,只有緊緊抓住了這些城市管理工作中和“牛鼻子”,才能使城管工作跳出被動作戰、重復低效的“怪圈”,切實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并逐步實現管理正常化、工作效能化。
3.重心移到社區,建立廣泛互動的基礎網絡機制
居民社區,是城管工作的基石和支點。把城管工作的重心移向社區,著眼于攻心,著力于教育,是一種全新的管理方式。它的最終目的是要改變城管執法的剛性一面,在最大的程度上體現城管工作的服務性與親和力,不斷夯實城市管理的工作基礎。把城管工作的重心移向社區,應著力抓好以下幾點工作:一是要建好一個機制。把居民社區納入城市管理的工作范疇,應切實加強與各方面的工作聯絡,并形成一種牢固的工作關系。要建立定期磋商制度,依靠街道、居委會、物業公司及廣大居民的力量,并通過走訪、座談和多種渠道的溝通,想方設法與居民社區建立互信,實現“信息互補、力量互借和資源共享”。二是要建好一個網絡。要盡快建立城管工作社區聯絡員隊伍,完善城管工作的基礎網絡,布好城市管理的“根腳”。聯絡員一般由熱心公益事業、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擔任或居委會干部兼任,主要的職責是向居民宣傳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規;調查掌握社區內的城管“熱點、難點和重點”問題;及時反饋城管違法行為苗頭以及協助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等。城管聯絡員隊伍的建立,有利于上情下達,有利于把握主動。三是要建好一個陣地。充分利用社區的集聚功能,切實加強城管執法的宣傳陣地建設。要按照“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路,結合創建文明家庭、文明群樓、文明社區和文明城市活動,將城管法規以及城市管理目的、作用、意義的宣傳與《公民道德建設綱要》、《市民十不規范》的教育結合起來。可把城管部門為民辦實事、為民做好事和為民解難事等一些活生生的實例,通過社區這塊陣地,進行及時地宣傳,以此來增進市民對城管工作的了解,贏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總之,只有通過長期的不懈努力,使廣大市民在潛移默化中不斷增強城市觀念和市民意識,才能與我們擰成一條繩,形成一股勁,自覺地參與到城市管理的工作中來。也只有把社區工作做細做實,才能真實地了解人民群眾的需要,掌握城市生活的動態,發現城市管理的難點,并正確調整城管工作的計劃、方向及工作側重點,才能將城管工作植根于人民群眾的廣闊土壤之中,得到全社會的廣泛認可與支持,促進城管事業正常、健康、有效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