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理念心得體會之執法為民
時間:2022-08-07 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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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執法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公安機關必須以執法為民為核心,研究探索服務群眾的規律,切實履行“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總書記指出:“各級干部都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到心里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這是對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體內涵的精辟論述。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觀念新突破。公安機關作為國家刑事司法和行政執法力量,要真正把執法為民落實在具體工作中,廣大民警在執法思想上,必須解決好執法“為了誰”的問題,能夠始終做到心系群眾、善待百姓。因此,在執法思想上,必須使廣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實樹立人民至上的觀念。公安機關作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必須理所當然地服務于最廣大人民,維護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盡心竭力為群眾排憂解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原創: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保障人權的觀念。公安機關既要做到堅定不移地打擊犯罪和維護穩定,又要做到堅定不移地服務和保護人民。公正執法的觀念。公正執法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是公安執法工作的永恒主題。講究效率的觀念。廣大民警牢固樹立效率觀念,迅速、及時、認真地履行法定職責,努力提高執法工作效率。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執法活動的實際承擔者,民警執法能力的高低不僅關系到公安執法工作質量的優劣,而且關系到公安機關的聲譽和隊伍形象,關系到“執法為民”思想的具體落實。加強對執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為改進和加強公安執法工作的重要內容,促使民警養成自覺守法嚴格依法辦事的習慣,自覺地加強對各種應知應會法律知識的學習和應用水平的培養,提高運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是執法為民的最終的落腳點和歸宿。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制定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基本著眼點是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對于公安機關來講,人民群眾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改革越是深入,開放越是擴大,就越要把這個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在人的多層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緊的便是安全需要。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擁有財富的逐漸增加,對安全需要也與日俱增。安居才能樂業,樂業也會推動安居,安居與樂業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很難設想在一個安全毫無保障的社會中,人類會實現自身的可持續發展。安居樂業作為一種社會發展的環境保障,順應了人民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安居樂業,并非公安機關本身的職責所能涵蓋,也不是公安機關一家所能達成,但公安機關在這個環境的培育、實現和發展過程中,原創:任務無疑最重。千方百計為人民群眾創造舒適、安定、康樂的生活環境,能夠充分體現黨和政府為群眾辦實事的宗旨,必將凝聚人心,融洽黨群和干群關系。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必須全面發揮職能作用,盡心盡力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環境。隨著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逐漸加快,公共事業發展方興未艾,人民群眾對提供新型的服務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無疑問,公安機關職能的定位,也應該隨著人民群眾需要的發展而發展。公安機關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力軍,而安居樂業的實現要靠我們堅定地貫徹好黨的群眾路線。應該看到,公安機關為人民創造安居樂業的環境,人民群眾期望安居樂業,這本身就為我們走好新時期的群眾路線開創了廣闊的途徑。我們常說,我們的一切工作,就是為了讓群眾滿意,而沒有群眾的安居樂業,我們就難以讓群眾滿意。黨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包括政治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公安機關的使命和任務無疑更加繁重而艱巨。公安機關作為政府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大局,堅定不移地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生產力發展作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務。公安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要著重體現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防范打擊經濟犯罪和優化行政管理質量,為經濟發展提供直接動力、直接服務、直接效益上;要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要樹立指導型、服務型、溝通型的執法理念,學會運用便民的、符合時代要求的、體現民主精神的法律規范,創造性地開展公安執法工作,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公安機關不僅要做到傳統意義上的愛民、助民等服務,而且要自覺地、優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認識到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是實現小康社會的題中重要之義,我們才能自覺地服務于社會,服務于黨的奮斗目標。
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隊伍,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貫徹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個方面、每一個環節都真正體現人民的愿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執法為民。
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這是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法治上的體現。要確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來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實現、維護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在立法、執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上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做到為人民執法、靠人民執法,保證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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