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違規借貸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28 0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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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違規借貸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安排和要求,及縣紀委、監察局《縣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出我局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有效防控我局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為全面完成我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圍和主要內容

專項治理的對象包括:全局各領導干部、下屬機構工作人員、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員。

重點糾正查處以下7種行為:1、騙取貸款。以虛假信息騙取經營性貸款、消費性貸款;騙取金融機構對消費性貸款超額授信的行為。2、轉貸牟利。以牟取利差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的行為。3、干預授信。利用職務影響違規獲取貸款,或為他人違規獲取信貸資金提供幫助的行為。4、違規挪用。違反銀行信貸合同約定,改變信貸資金用途的行為。5、高利放貸。組織、縱容、參與利率超過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四倍放貸的行為。6、非法集資。組織、縱容、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行為。7、其他行為。違反法律法規、信貸管理等規定,以其他方式進行借貸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及主要任務

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6月初至9月底):

排查申報階段(6月13日至6月30日)。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公布辦公室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廣泛宣傳專項治理的政策要求,組織局各領導、干部、及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員填寫《公職人員借貸情況申報表》(附件1),于6月15日前向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上報,再由辦公室匯總并填寫《公職人員借貸情況排查核實匯總表》(附件2)和撰寫排查報告(以紙質和電子版兩種形式),上報縣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排查出的違規借貸行為,由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督促其主動糾正,并會同金融機構進行核實、清理違規貸款。

督促整改階段(7月1日至8月31日)。按100%的比例,對全局各領導干部、下屬機構工作人員、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員借貸申報情況進行復核審查,對未如實申報的公職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同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查找出的問題及時整改、清理。

總結提高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總結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將本次專項治理形成的文字資料整理存檔,并于9月10日前將總結報告以書面形式上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幾點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真正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2、嚴格要求,扎實推進。局公職人員違規借貸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切實履行職責,及時掌握情況,搞好協調指導,解決存在問題,特別是要嚴格標準、嚴加要求,對自查自糾敷衍了事、查擺問題走過場、專項治理不徹底的股室、個人通報批評;對敷衍塞責、履職不力、工作沒有起色、作風毫無改進的領導和相關干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追究責任。

3、強化督查,注重實效。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不定期抽查摸底,確保活動扎實有效開展。

4、搞好結合,促進工作。堅持把此項治理工作與做好當前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作風建設與為群眾辦實事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來檢驗活動成效,用工作成效推進縣域發展,為加快建設富裕文明和諧幸福新縣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