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鄉秸稈禁燒巡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4 0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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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春季秸稈禁燒工作,綜合利用秸稈資源,防治大氣污染,構建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根據《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市秸稈禁燒工作的有關規定,經鄉黨委、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保護大氣環境,確保重點設施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的原則,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督查相結合,周密部署,部門聯動,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全鄉“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股煙”。
二、工作要求
1、組織、紀檢部門:負責追究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的鄉村干部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報請鄉黨委嚴肅處理。對于帶頭焚燒秸稈的村干部,一經發現就地免職,是中共黨員的并給予黨紀處理。
2、農業服務站:組織宣傳巡邏車深入田間地頭,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宣傳秸稈綜合利用的意義、方法。引導群眾將秸稈送到秸稈收購點,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協助派出所、管理區查處焚燒秸稈行為,對因秸稈焚燒造成燒毀樹木的,協助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3、派出所:負責全面排查各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及時依法打擊破壞安全生產的違法行為,維護生產秩序,確保農村治安穩定。對發現焚燒秸稈的當事人進行處理,對當事人處以拘留、經濟處罰等。
4、各行政村:(1)要在田間地頭安排人員全天候巡邏,制定切實可行的秸桿禁燒預案,成立禁燒巡邏隊、人員在6-12名,裝備滅火工具,確保有火情的地塊短時間內火情得到遏止。(2)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讓群眾將未打捆的秸稈清運出田間地塊,做到充分利用。(3)懸掛橫幅,下發宣傳頁,大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4)安排一臺宣傳車,全天候巡邏,隨時做好應急處置,有效制止焚燒秸稈的違法行為,大力提倡秸稈綜合利用。
5、其他單位:按照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建立聯動機制,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務求實效。
三、保障機制
1、加強領導。鄉成立以鄉長為指揮長,其他副職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站辦所長、各村負責人為成員的秸桿禁燒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秸稈禁燒工作領導機構,支部書記親自抓,包組干部具體抓,構筑起鄉包村、村包組、干部包農戶、地塊的禁燒工作網格監管體系,把責任落實到田間地頭,落實到具體人。
2、強化監督。秸稈禁燒期間,鄉政府將組織由紀委、組宣辦、農機站等部門參加的秸稈禁燒聯合督查組,深入各村巡回督查,督促禁燒措施的落實,督查村干部在崗在位情況。
3、明確責任。
(1)各村黨支部書記是禁燒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其它村干部為直接責任人,各包村干部要對包保村禁燒工作負總責,鄉政府將嚴格按照“有煙必查、有火必罰”的要求,嚴格獎懲措施,強化責任追究。
(2)秸稈禁燒期間,村干部要堅守工作崗位,全力做好禁燒工作。如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要向鄉主要領導請假,杜絕私自外出、脫離工作崗位的情況發生。
(3)凡鄉督查組發現焚燒秸稈或認定一處焚燒痕跡,第一次著火,對村支部書記在全鄉通報批評,對所在地塊的組長、包組村干部各處罰200元。對包村干部在全鄉通報批評;發現第二堆火,對村支部書記進行約談,對所在地塊的組長,包組村干部各罰款300元,對包村干部通報批評;發現第三堆火,對村支部書記采取誡勉談話,對所在地塊的組長、包組村干部各罰款500元,責令包村干部寫檢查。對點火的當事人進行嚴厲打擊,實行經濟處。對被國家遙感衛星監控發現的火情的村,除按照省、市規定處理,依紀依法問責外,未涉及處罰的村干部,依照鄉規定進行處理。
(4)對因焚燒秸稈造成嚴重危害的村,除按上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黨政紀處分外,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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