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脫貧攻堅清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3 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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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脫貧攻堅重要指示精神和國家、省市縣安排部署,扎實做好“兩不愁、三保障”問題排查沖刺清零,確保高質量實現穩定脫貧目標,順利接受國家脫貧攻堅普查,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組織開展脫貧攻堅清查行動,現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把短板補得再扎實一些,把基礎打得再牢靠一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要求,組織開展脫貧攻堅清查行動,對標對表查找“兩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弱項短板,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升脫貧攻堅質量,為接受國家脫貧攻堅普查奠定堅實的基礎,確保向黨中央和省委、市、縣委以及全鎮人民交一份滿意的答卷。
二、清查范圍、目標和任務
本次清查覆蓋全鎮26個行政村、2019年底4785戶16497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工作目標和任務是:
(一)行政村。逐村逐項填寫《行政村普查表》,對標對表貧困村脫貧退出標準,認真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整改,6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建檔立卡戶。核準貧困戶基本信息,逐戶逐項填寫《建檔立卡戶普查表》,對標對表貧困人口脫貧標準,認真核對,摸清脫貧攻堅各項情況,督促加快“3+1”沖刺清零后續行動和“5+1”專項提升行動工作進度,按照“賬實相符”、“賬賬相符”的原則,6月底前全部達到脫貧標準。
三、進度安排
(一)動員培訓(4月30日前)。具體工作任務是: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起草制定全鎮脫貧攻堅清查工作方案,明確脫貧攻堅清查工作任務目標和具體安排。二是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召開脫貧攻堅清查工作動員部署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三是開展人員培訓。對全鎮鎮村干部、駐村幫扶工作隊及所有幫扶責任人開展培訓,鎮級培訓到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全體成員、大靖鎮所有幫扶責任人及各村村干部。各駐村工作隊負責培訓到市縣幫扶單位的各幫扶責任人。
(二)清查入戶(5月1日-5月15日)。具體工作任務是:各村、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幫扶單位幫扶責任人要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進村入戶開展清查工作。依據“省精準扶貧手機APP”信息(賬號和密碼由鎮扶貧站提供),檢查核準貧困戶基礎信息,填寫所幫扶戶《建檔立卡戶普查表》,鎮上干部和駐村幫扶工作的成員聯系戶要求在5月10日前核實完成,市縣部門幫扶干部聯系戶于5月15前入戶完成核實,并提交簽字后的清查表。駐村工作隊、“村兩委”具體負責本村清查工作組織實施,做好入戶協調工作,審核各幫扶責任人填寫的《建檔立卡戶普查表》,梳理發現問題臺賬,細化工作責任,督促整改落實。清查資料報鄉鎮梳理、匯總,安排整改問題。
(三)清查檢查(5月10日-25日)。具體工作任務是:各清查督導工作組做好統籌協調,按照入戶核查的方式,集中督導核查《建檔立卡戶普查表》填寫是否完善,填寫信息是否準確。特別是入戶階段發現的問題要跟進督促落實,確保整改到位,入戶核查比列不少于貧困戶的30%。
(四)匯總分析(5月20日-31日)。具體工作任務是:堅持問題導向,清查督導工作組通過入戶檢查,整理發現問題,總結清查入戶工作,梳理問題清單,移交各村,各駐村工作隊,各村要即知即改。并建立問題整改臺賬,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類推進整改。
(五)整改提升(5月1日-6月30日)。具體工作任務是:承擔清查工作責任人,要對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梳理問題清單,邊清查、邊反饋,及時反饋各村整改落實。要做到細查快補,針對清查出來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逐村逐戶采取有效舉措進行整改和查漏補缺。可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等不靠;需一定時間整改的,制定詳細整改措施,落實責任,推進整改;需協調鎮級層面整改的,及時反饋鎮清查督導工作組協調整改落實。各類清查問題務必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堅決杜絕敷衍應付和弄虛作假。
四、清查內容
以普查表為主要內容,圍繞建檔立卡戶家庭基本情況、人均收入、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及增收產業、易地扶貧搬遷、兜底保障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核查存在的問題。
(一)基礎信息。全面核查貧困戶基本信息,看姓名、人口、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準確,針對貧困戶家庭人口變化、戶籍變更等情況,查動態管理工作是否按時到位,是否存在家庭常住人口未納入建檔立卡范圍、因婚嫁遷戶人員、死亡人員、戶籍遷轉人員未及時進行自然減少和因新生、婚嫁、戶籍遷入未進行自然增加的情況,系統人口與家庭實際人口是否一致。
(二)“兩不愁”情況。圍繞農戶收入達標、人人實現吃穿不愁的標準,查有無增收產業;查收入是否達標,是否人人吃穿不愁;查是否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聯結機制,入股協議是否規范,分紅收益是否按期落實;查培訓就業、務工流向及收入情況,培訓是否精準,公益性崗位協議是否規范齊全。
(三)“三保障”情況。
1.義務教育保障。圍繞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有學上、在上學、上得起學、上好學、人民滿意的目標,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是否在校接受教育,是否享受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等資助政策;查是否對適齡殘疾兒童采取適合的方式送教上門,且學生和家長滿意;查是否對特殊困難家庭適齡兒童就學采取有針對性的幫扶關愛措施;查適齡兒童就學率、資助覆蓋率、政策知曉率是否達到“三個百分百”。
2.基本醫療保障。圍繞農村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病方便、看病能報銷和基本政策落實,查農戶是否按期限、分年度繳納醫療保險,是否有繳費憑證,是否漏保或異地參保;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一二類低保戶、五保戶、孤兒、計生兩戶、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優撫對象是否按政策落實參保繳費補貼;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是否達到全覆蓋;查住院家庭成員是否按現行政策報銷醫藥費用,是否有報銷憑證;查家庭成員是否患有慢特病,是否辦理慢病證,是否正常使用;危重病人是否得到及時救治。
3.住房安全保障。圍繞農戶住房全覆蓋鑒定、居住安全、政策落實、危改需求等方面,查農戶主要居住用房是否經過鑒定,戶內是否有住房鑒定報告;查農戶房屋現狀,墻體或房屋主要承重構件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屋頂或墻體是否滲(漏)水、地基是否存在塌陷;查看房屋鑒定報告與房屋實際是否相符,鑒定結論是否規范;核對農戶信息、房屋照片、判定級別等是否與實際相符。
(四)飲水安全。聚焦農戶水量夠用、取水方便、水質達標、供水保證率、用水方式和運維管護六個環節,查集中供水是否進行水質檢測,村級是否有監測報告,是否符合《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有關規定;查水窖、小電井、引泉、大口井等其它用水是否干凈、無雜質,用水方式和取水是否方便,符合飲水安全標準;查是否存在季節性斷水現象,累計缺水時間是否超過一個月;查村級運行管理、維修養護、應急搶修等保障機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易地扶貧搬遷。圍繞搬遷入住、舊房拆除、宅基地騰退復墾、安全隱患排查四個環節,查搬遷戶是否實打實搬遷入住、是否存在“兩頭跑”現象;查搬遷戶是否存在“占新”不拆舊、房屋空置;查搬遷入住后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和供水、排水不暢問題;查搬遷后是否有穩定增收產業或就業增收門路;查是否有第三方《住房質量安全等級認定(鑒定)表》或《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工程驗收移交表》。
(六)兜底保障。圍繞全面落實綜合社會保障政策,查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就業幫扶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是否全部納入低保覆蓋范圍,落實兜底脫貧政策;查是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范圍;查鰥寡孤獨、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兩不愁三保障”是否達標,是否落實關愛幫扶措施;查各類兜底保障和救助資金是否按期足額發放到位。
(七)精準幫扶。查貧困戶各項扶貧、幫扶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將脫貧不穩定人口和邊緣人口進行動態管理,是否及時將返貧人口和新發生貧困人口納入幫扶范圍,實施精準幫扶;查是否精準制定“一戶一策”脫貧(鞏固提升)計劃,落實幫扶措施,并進行動態更新;查對有需求的貧困戶是否落實扶貧小額貸款續貸政策,是否存在貸款逾期和使用不精準等突出問題;查幫扶單位、幫扶責任人是否按要求落實“四個不摘”,幫扶工作是否斷檔。
(八)到戶資料。查貧困戶戶內檔案資料是否按照目錄清單整理規范齊全;查到戶資料數據信息采集填寫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及時進行動態更新;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到戶清單填寫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錯項漏項;戶內檔案資料相互之間、與精準扶貧政策落實到戶清單之間、與貧困戶現場詢問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相互印證;查農戶大門醒目位置是否懸掛“農村安全飲水標識牌”和“安全住房標識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脫貧攻堅清查工作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揮和調度下進行。落實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各包片領導包抓村責任制,各包村領導要統籌安排,靠前指揮主動擔責,推進落實;落實清查督導工作組監督職責,督促指導,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鎮上統籌成立6個清查督導工作組,各包村領導擔任清查督導工作組組長,工作組成員由縣上派駐督導組成員、鎮扶貧站及相關站所干部組成,督導組全程開展督促檢查,若在國家普查期間發現問題同時追究督導人員責任。同時督導組督導期間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落實鄉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幫扶干部清查工作具體責任,深入農戶,核實情況;鎮扶貧辦業務指導。
(二)強化統籌銜接。各村、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要統籌安排,把握好重要環節和關鍵時間節點,壓實推進各項工作,不走彎路。要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清查工作要側重發現問題,逐村逐戶逐人核查貧困人口飲水安全、住房安全、義務教育、基本醫療是否有保障。要把清查工作與扶貧對象動態管理工作有效結合起來,理清關系、精心部署,一體謀劃、協同推進,避免出現“兩張皮”、工作重復開展,減輕工作負擔。要把清查工作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結合起來,同脫貧攻堅專項巡視、考核、督導、審計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結合起來,推動脫貧攻堅清查各類問題整改到位。
(三)靠實工作責任。各村、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要強化責任意識,吃透領會精神,準確把握工作意圖,站在為群眾負責、為脫貧攻堅大局負責的高度,認真扎實開展清查。清查督導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工作組成員自覺服從工作安排,自覺履職擔責,求真務實,較真碰硬,堅決防止走過場、圖形式,客觀真實反映村組、貧困戶在“兩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問題和弱項短板,確保清查工作務實、過程扎實、結果真實。
(四)嚴明紀律要求。實行“鄉鎮黨委政府負總責,駐村幫扶工作隊對村,幫扶責任人對戶”的清查責任體系。清查過程中,鎮扶貧站負責提供各村建檔立卡戶國扶系統打印的基礎信息簡表,堅持以“詢問、查看、對比”的方式看實際、問實情,同時與信息簡表和戶內資料相互印證。按照“誰清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切實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清查人員對清查工作負責,各駐村幫扶工作隊、各村對整改落實負責,清查后若被國家或省市縣督查發現同類問題,鎮上將嚴肅問責,同時倒查追究清查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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