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消費扶貧行動推進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2 1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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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消費扶貧行動推進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扶貧辦等七部委《消費扶貧行動推進方案》和全國消費扶貧行動現場推進會精神,實現城市居民買到好東西、扶貧產品賣出好價錢、產銷對接形成好機制、貧困地區培育好產業、貧困群眾增收闖出好路子、社會產業有個好平臺,根據《省消費扶貧行動推進方案》和《縣開展消費扶貧行動實施方案》精神,現就扎實推進消費扶貧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深入開展消費扶貧行動,持續推動扶貧產品“五進”對接承銷、申報認定帶銷、宣傳推介展銷、東西協作直銷、幫扶力量助銷等活動,全方位多途徑拓寬扶貧產品銷售渠道,組織動員各單位各部門通過預算單位采購、扶貧產品交易市場、線上線下銷售等方式購買扶貧產品,2020年全縣消費扶貧力爭達到3000萬元以上,用兩年左右時間力爭超過4500萬元,促進貧困群眾持續增收、穩定脫貧、逐步致富,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政府通過支持平臺建設、出臺優惠政策、加強監管服務等,鼓勵支持各類市場主體誠信生產經營扶貧產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用市場需求引導全縣扶貧產業的發展,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鞏固和提升產業扶貧成效。

(二)堅持優勢互補與互惠互利相結合。以扶貧為導向,堅持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增收脫貧與解決城市“菜籃子”“米袋子”“果盤子”問題相結合,充分挖掘全縣優質扶貧產品,不斷提高扶貧產品品質,有效將市場消費、產品銷售、農民增收串聯起來,通過消費促進銷售、銷售促進增收。

(三)堅持創新方式與建立機制相結合。堅持創新消費方式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分類指導、分步推進,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大力打造以“三專一平臺”為重點的消費扶貧行動載體,推動建立扶貧產品與市場需求有效對接的長效機制。

三、工作任務

(一)規范扶貧產品認定,持續發揮消費扶貧帶貧益貧作用

1.申請條件。全縣具有法人資格和帶貧機制的企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向縣級相關部門自愿提交扶貧產品認定申請,并承諾提交的申報材料和帶貧成效真實可信,產品質量合格、價格合理。申請認定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符合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相關標準,帶貧減貧機制健全。

2.認定程序。申請扶貧產品認定的企業、合作社等向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縣供銷合作社等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經初審后再推薦到縣級扶貧部門,縣級扶貧部門會同網信、發改、教育、財政、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供銷、工商聯等部門對申請認定的市場主體和產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產品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扶貧部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復核,對縣區推薦的扶貧產品名錄進行評審篩選后,報省級扶貧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復核。省級扶貧部門定期將復核通過的產品名單報國務院扶貧辦匯總。

3.監督管理。縣級有關部門對扶貧產品認定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納入《產品目錄》的供應商和扶貧產品有效期為一年,實行動態管理。申請單位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再次提出申請認定。有效期內,已認定的扶貧產品狀況、帶貧情況等如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向原認定單位報告并逐級上報,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產品逐級審核、報國務院扶貧辦退出《產品目錄》。

(二)加強政府支持引導,著力推進幫扶力量采購扶貧產品

1.鼓勵單位采購扶貧產品。充分發揮全縣資源優勢、生態優勢,組織好全縣扶貧產品貨源,保證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鼓勵全縣各級預算單位、幫扶單位、社會團體,通過優先采購、預留采購份額等方式,采購扶貧產品,定期統計和通報采購扶貧產品情況。

2.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消費。積極推進東部協作地區持續開展消費扶貧產銷對接行動,充分發揮在天津市薊州區開設扶貧產品專館、展銷中心的優勢,爭取在東部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商場開設扶貧產品銷售專區,引導東部結對地區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與我縣建立定向采購合作機制,支持東部企業在我縣建立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發展訂單農業,形成生產和銷售閉環。引導和支持東部協作地區加強全縣電商人才培訓,搭建網上銷售平臺。

3.挖掘中央定點扶貧單位消費。加強與中國化工集團的對接,充分發揮部門、行業優勢,引導企業在機關或生活區設置消費扶貧專柜、專賣店,開設扶貧愛心窗口、扶貧超市,推動扶貧產品進機關、進企業。采取“以購代銷”、“以購代扶”“展示展銷”等方式,深入推進中國化工集團消費扶貧。

4.動員社會力量銷售扶貧產品。發揮各類企業、行業協會、商會、慈善機構、幫扶單位等各方面社會力量作用,采取“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方式采購產品和服務,幫助貧困人口增收。搭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學校、醫院、軍營與我縣農畜產品供需對接平臺,鼓勵引導批發市場選用扶貧產品,雙方建立長期定向采購合作機制。鼓勵幫扶單位、幫扶干部帶頭消費幫扶村、貧困戶產品,積極為幫扶對象產品進行代言,通過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幫助宣傳推介我縣農產品。

(三)強化“互聯網+”消費扶貧,持續提升扶貧產品線上銷售成果

1.發揮扶貧832平臺作用。按照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供銷聯社《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甘財采〔2019〕11號)、《省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實施方案》(甘財采〔2019〕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的通知》(甘財采〔2020〕10號)精神,充分發揮扶貧832平臺作用,為我縣扶貧產品銷售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鼓勵各級單位采購扶貧產品。

2.強化中國社會扶貧網承接功能。組織供應商定期入駐中國社會扶貧網,利用扶貧產品統一門戶的功能作用,為扶貧產品供應商、經銷商和消費者等提供技術支持、支付結算優惠、后臺數據連接、推薦扶貧產品、拓寬銷售渠道等服務,做好消費扶貧專柜、專館、專區和地方館等與社會扶貧網數據直連直報工作,全面準確統計扶貧產品銷售數據,推動消費扶貧行動迅速開展見效,助力社會各界便捷采購扶貧產品。

(四)健全市場對接機制,不斷擴大市場主體線下銷售規模

1.布放消費扶貧專柜。按照市上既定的300個目標任務,積極穩妥推進消費扶貧智能柜布放工作,組織開展專柜進機關、進社區、進商場、進醫院、進車站,打通扶貧產品走向消費者的快捷通道,按照任務要求全縣今年力爭布放100臺左右,明年力爭達到300臺。

2.建設消費扶貧專館。動員引導貧困村扶貧產品供應商按市場規則組織產品入駐縣級消費扶貧生活館,進行宣傳、展示、銷售,打造綜合銷售平臺。

3.設立消費扶貧專區。縣商務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牽頭制定實施方案,依托社會扶貧網,動員扶貧產品供應商和經銷企業在淘寶、京東等主要電商平臺及大型商貿流通企業設立消費扶貧專區,助力扶貧產品的宣傳、展示和銷售。

4.運營消費扶貧地方館。加大與東西部扶貧協作“特產展銷中心”的合作力度,在天津市薊州區展示全縣優質扶貧產品,動員社會各界購買和幫助銷售扶貧產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調度。要進一步明確任務,靠實責任,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研究解決消費扶貧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推動落實消費扶貧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抓實抓細各項工作措施,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更實舉措推進消費扶貧上臺階、上水平,確保消費扶貧取得實效。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加快消費扶貧專柜、專館、專區等建設運營進度,并于9月15日前將工作方案和“三專一平臺”建設運營情況報縣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9月份,要結合“工會帶你看--行”網絡直播活動和農民豐收節活動,積極組織開展消費扶貧月活動;10月份,配合市上開展消費扶貧行動成果展示活動;2021年起,消費扶貧長效機制初步建立,扶貧產品銷售模式不斷完善,銷售金額穩步增加。

(二)落實政策舉措。各級各部門要堅持遵循自愿原則、尊重市場規律推進消費扶貧行動,不搞行政攤派,不搞“一刀切”。要將消費扶貧列入重要議事工作日程,及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要落實物流、金融等政策和品牌認定、銷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持,加快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步伐,支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生產企業持續生產綠色優質品牌農產品。

(三)強化監測指導。各級相關部門要加強扶貧產品監管,強化扶貧產品質量管理,對出現嚴重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將其清理剔除出《產品目錄》,并將相關市場主體納入扶貧失信黑名單,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要加強經營主體監管,特別要加強對消費扶貧專柜、專館、專區和地方館等各類扶貧產品銷售渠道的監管,對于不誠信經營的銷售渠道,或未按規定要求銷售扶貧產品的,向社會公開通報曝光;要加強預測預警和跟蹤服務,對存在滯銷風險、出現滯銷苗頭的扶貧產品,加強分析研判,落實保障措施,明確工作責任,用好扶貧協作、定點幫扶和社會動員等工作機制,做到發現一起解決一起。

(四)大力宣傳推廣。各級各部門要廣泛利用媒體、新聞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展現深刻思想內涵,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彰顯消費扶貧特色,創新網上宣傳形式,加大對消費扶貧行動的傳播力度。要及時對消費扶貧行動的實踐進行總結,梳理提煉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成功模式,選樹消費扶貧行動優秀典型,通過組織開展消費扶貧月、開展消費扶貧行動成果展示、消費扶貧倡議書等活動,宣傳、展示扶貧產品,動員社會各界積極購買,營造人人皆愿為、人人皆可為、人人皆能為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