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城綠化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1 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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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城綠化工作方案

一、建設目標

按照市委、市政府對環城綠化建設的總體要求,2014年區要完成已明確的環城通道綠化建設任務,為區切實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生態旅游發展、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打好基礎。

二、建設內容

區2014年度環城綠化建設工程包括行道樹種植、林相改造、景觀林建設、采石跡地生態修復、苗木花卉基地建設共五個工程內容,涉及建設面積967.3畝,其中,行道樹種植970米(折合成面積19.7畝);林相改造457.3畝;景觀林建設349.8畝(其中30畝作為義務植樹基地,通過組織義務植樹方式實施);采石跡地生態修復4.5畝;苗木花卉基地136畝。

三、實施單位與職責分工

(一)責任單位(實施主體):區生態文明局負責組織編制環城綠化建設作業設計,負責完善招投標手續,明確施工單位,督促指導項目施工單位按照作業設計要求,統籌抓好項目落地建設,完善項目建設相關資料;區農業園區(五彩農投公司)負責完成苗木花卉基地建設;區國土分局負責完成采石跡地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水田鎮、羊昌鎮負責協調落實項目建設用地。

(二)協作單位: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區級配套資金,統籌協調項目資金,加強資金監管;區發改局負責協調項目立項、批復和檢查驗收工作等;區審計局負責對工程建設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目標辦負責將年度建設任務和各職能部門職責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督促各有關部門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進度安排

2014年4月前為項目建設期,2014年5月—2016年12月為項目管護期。其中:

(一)2014年1月—3月5日前,按照工程建設程序完成項目招(投)標工作,明確施工單位;

(二)2014年4月25日前,完成所有建設任務;

(三)2014年11月5日前完成區級自查驗收,2014年11月10日前報送項目驗收材料和工作總結,申請市級驗收;

(四)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市級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五)2015年10月前完成市級綜合驗收;

(六)2014年5月—2016年12月31日,實施管護。

五、資金來源

項目建設計劃總投入698.84萬元,由省、市、區及其它資金組成,其中,省級資金300萬元;市級資金238.17萬元;國土部門資金4.24萬元;區級財政資金28.18萬元;其它資金128.25萬元。省、市財政資金用于苗木費、材料費、施工費及間接費等;區級財政資金主要用于土地減收補助及間接費等。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明確職責。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真正把2014年環城綠化建設項目作為當前綠化造林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組織,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嚴格按照《區2014年度環城綠化建設工程作業設計》要求,高效履行職責,全面推進項目落實。

(二)搶抓季節,全面推進。當前已進入春季造林時節,為搶抓有利植樹季節,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全面做好項目建設一系列服務工作,立即全面啟動相關工作,確保工程建設按進度如期完成。

(三)創新機制,助推建設。開展環城綠化建設工作要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機制,豐富建設模式,強力推進環城綠化。要將工程建設與全民義務植樹相結合,倡導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以資代勞、管護、認養等多種形式參加義務植樹活動,并積極籌集資金,確保完成《區2014年度環城綠化建設工程作業設計》中明確的任務。鼓勵社會企業在通道沿線實施農林生態建設。宣傳發動沿線群眾實施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苗木花卉產業、經果林建設等,促進美麗鄉村建設,增加農民收入,提升通道景觀。

(四)嚴格管理,確保質量。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建設工程要求抓好工程規范管理,強化工程日常監督,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率,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和進度符合要求。在項目實施中,要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區2014年度環城綠化建設工程作業設計》要求組織實施,把好種苗關、打坑關、種植關、管護關,確保用于環城綠化建設工程的所有苗木必須具備“兩證一簽”,且是經過移植的熟苗,禁止未經移植的生苗用于工程建設,要求全冠幅的苗木必須為全冠幅栽植。要嚴格按照技術環節對苗木進行種植,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專人加強管護,防治人畜破壞,減少苗木補植,確保苗木后期長勢,達到預期建設效果。

(五)統籌調度,強化督查。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在區政府的統籌調度和安排下,認真履行職責。區監察局、區委督查室和區政府目標辦要將城綠化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并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對安排不落實、推而不動、不認真履職、推諉拖沓影響工程進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將按照相關程序啟動問責機制,確保項目按期保質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