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2 03: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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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和各級人民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決策和部署為指導思想,迅速開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通過檢查,進一步強化我縣水利企事業單位、工程施工場所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關閉取締,治理整頓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規范安全生產秩序,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汛期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迅速開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現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全縣水利系統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本次行動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局安監辦為牽頭單位,其他部門聯合行動,形成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工作格局。
三、明確責任,強化督查
為了確保執法嚴明、政能行、令能通,全局上下必須清楚認識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關系,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全局意識,加強內外部協調聯動,密切溝通配合,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工作權威和效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漏查、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嚴格實行“一崗雙責、一票否決”考核管理制度,有序推動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四、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所屬縣域內水利行業類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在建的水利工程項目,重點區域施工場地和獨立辦公場所,歷次專項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中發現問題較多的單位和地區,特別是小(二)型以上水庫、農村小水電站、中小河道、Ⅳ級以上飲水安全工程和小(一)型以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
五、檢查內容及重點
(一)在建水利工程項目
施工度汛方案制定與執行情況,參建單位是否具有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完善的規章制度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相關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進行了技術培訓并持證上崗等。現場安全隱患、危險源排查情況,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處墜落等防護措施,是否有專項安全技術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執行,是否對“三違”進行了檢查并進行嚴肅查處,是否發生過安全事故。
(二)水庫、水電站大壩
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安全生產的安全監管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承擔安全管理的單位履行職責、安全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及公示情況,是否明確了政府責任人、主管部門責任人和管理單位責任人;是否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規程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是否制定了安全調度運用規程,對大壩及機電設備進行安全監測,工程安全狀況記錄(臺賬、檔案、數據庫等)是否健全,監測和數據分析是否滿足運行要求。正在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是否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計劃和度汛預案,是否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特別是小型水庫是否按照要求嚴格控制汛限水位或空庫運行,是否明確專人進行安全觀測和巡查。
(三)農村水電
農村水電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是否健全,安全監管責任主體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是否做到“全覆蓋、無死角”;農村水電企業各類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兩票三制”是否得到貫徹執行;已建水電站是否進行了安全管理分類、年檢和相應整改;是否有新產生的違規水電站,是否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未徹底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農村水電供電區安全供電情況,是否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等。
(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單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涉及安全的重要參數是否長期堅持監測跟蹤和定期分析,對結構、材料、機電設備、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是否進行過全面系統的分析并做出結論,對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是否建立了臺帳并采取了有效的防范補救措施,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五)應急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是否到位,防范洪水及其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是否齊全,是否進行了必要的演練,應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滿足快速響應和緊急處置的需要,是否認真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以及搶險隊伍和物資。
六、檢查時間安排
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31日,為期一個月。由領導小組抽派人員組隊進行現場檢查,全時段、全過程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方式,抽查或是暗訪。
七、工作要求
(一)各個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與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召開動員會,并按照“快、嚴、實、細”和“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第三季度七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行動”相關工作。全面開展安全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立檔案,能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但對安全生產有嚴重危害的落實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對安全生產有嚴重危害、不能確認安全的要立即停工、停產整頓,并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查。
(二)各個水利建設項目法人單位與生產經營單位要積極主動配合檢查組工作,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由各單位具體負責落實整改,結合重點整改及消除安全隱患情況,于2014年7月28日前如實報告包含進展、工作制度建設、督促整改落實、事故查處等情況。
根據工作需要,所檢查發現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責任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開展工作不力或者不履行職責的,將專門召開1次大會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確保安全生產隱患一個都不放過。
(三)各小組要認真開展檢查工作,針對檢查出來的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疑難問題,要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逐一填寫好各類檢查表格、記錄。工作中堅決防止“走過場”現象,認真對待施工、企業“主動登記、主動報檢”的工作事宜,查找出安全生產工作中潛在的薄弱環節或缺失不利因素,對少數體制和機制不健全、影響防洪安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幫助各個企事業單位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計劃和度汛預案,全面推進我縣水利建設及運營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
(四)本次行動涉及到整個水利系統,要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緊緊依靠技術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參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對群眾舉報的安全隱患要認真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屬實要立刻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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